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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通用28篇)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通用28篇)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1

委託方: 受託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通用28篇)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在雲南省曲靖市接洽交通便利,人流密集區域的中、大型醫院,要求醫院證件齊全,醫療設備先進。

第二條 委託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委託方的義務:委任受託方全權代為處理醫院併購的相關事宜。

第四條 受託方的義務:經委託方授權受託方成立後,受託方為委託方尋找所需求的醫院進行談判及收購。

第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1.雙方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本授權書若上述內容有説明不足之處,可表述於W0002號的附件中。

第七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方(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年 月 日

受託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2

某某某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某某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辦理以下訴訟/仲裁事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委託事項為: 糾紛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處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以下第(2 )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包括但不限於代為出庭、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

三、乙方律師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負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忠實履行代理人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執行代理事務。

四、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並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形,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律師代理工作至 審終結(判決、裁定、裁決、和解、撤訴,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結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雙方協商後確定採用下列第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應於合同訂立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如甲方無故中止、終止委託,乙方有權解除服務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如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部退還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説明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要求採用風險代理。甲方按壹審法律文書所確定金額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師費,此款應於壹審法律文書作出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應收律師費的5‰每日加收滯納金。風險代理方式下,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

七、乙方律師辦理該案件所需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餐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人民幣(大寫) 元整(¥ ),此費用包乾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 方: 乙 方:某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風險告知書

致委託人:

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以下稱“我們”)在與您/您單位(以下稱“委託人”)簽訂法律服務合同之時,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提高對律師服務的認識,根據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向您遞交此訴訟風險告知書。

我們已經詳細解釋了風險告知書中的相關內容,委託人已充分了解風險告知書內容,願意委託律師辦理相關法律事務,並願承擔下列風險:

一、訴訟/仲裁請求不當的風險

訴訟/仲裁請求不完全、不恰當,可能會導致未請求的部分視為棄權而得不到審理或因不恰當請求而讓您的全部或部分請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後果。我們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和陳述的事實,根據案情會代為提出權利主張,故前述資料以及事實務必真實可靠。

我們不接受虛假的資料和事實,也不會因委託人的要求而接受或製作虛假的資料和事實,由此產生的風險和責任,均由委託人承擔。

律師對某一行為、事實、法律關係性質的個人判斷並非對案件結果的保證或承諾,同時該個人判斷並不一定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權機構支持或完全支持。律師不能保證相關部門一定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由此可能導致會見不能或調查取證不能的不利結果。此外,律師辦案的進程可能受到偵查、檢察、審判、仲裁等機構及相關當事方的制約。

二、費用的風險

您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仲裁、公告、勘驗、鑑定、郵寄、複印等,均需向相關單位繳納費用;若您費用不繳、遲繳,有可能產生您的權利主張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後果。

您所繳納的律師費,均按照收費標準收取或是我們與您協商確定,無論案件結果如何,已繳納律師費不予退還。

三、證據的風險

您的任何權利主張,均需提供相關的證據證實;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的,您可能面臨主張得不到支持甚至敗訴的後果。您的所有證據,均應在法院/仲裁機關出具的《舉證通知書》規定時間和要求內出具。超過舉證期限提供的,您可能面臨證據不被採納、不被認定的風險。

您所提供的證據必須是原始的,一般情況下複印件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提供證人證言的,一般情況下證人須親自出庭作證,否則可能會導致證人證言不予採信的後果。

我們可以根據您的要求,申請法院或仲裁委員會調查收集證據,但是否受理以及相關單位調查的結果,我們不做任何保證。

四、判決結果的風險

我們承諾會盡心盡責地履行代理人職責,積極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但基於律師法的規定及眾多不確定的其他因素,我們不能承諾或保證案件結果。

五、執行的風險

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可能需要公告送達,可能會使案件審理時間拖長,可能導致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後果;同樣,如果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無足夠執行的財產,也將導致無財產執行或不足執行的風險。

六、律師拒絕服務的風險

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履行委託合同約定的職責,不得無故拒絕代理或辯護。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犯罪活動的;

(二)委託人堅持追求律師認為無法實現的或不合理的目標的;

(三)委託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具有客觀真實性、關聯性與合法性,或經司法機關審查認為存在偽證嫌疑的;

(四)其他合法的緣由。

最後,律師事務所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與支持,我們將依法盡心盡責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間、時效以及與委託人約定的時間,辦理委託事項,並保守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祕密和隱私。

承辦律師已告知委託人上述事項,委託人已完全瞭解風險告知書中所提示的全部內容。

委託人簽字確認:

年 月 日

授 權 委 託 書

(自然人民事委託代理人適用)

委託人: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受委託人: 律師 電話:

工作單位:

所在地址:

現委託 律師在我與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委託代理人。委託權限為以下第( )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除了一般代理外,還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申請執行,代為領取執行款項。

委託人:

年 月 日

出 庭 函

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的 糾紛

一案, 委託本所 律師

作為其代理人。

特此函告

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3

委託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託受託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託人決定接受委託。雙方就委託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

二、服務律師:受託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夥律師,為委託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託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3.1

3.2

3.3

四、相關費用  法律服務費:

1】 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

2】 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託人全額負擔。先由委託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後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  委託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託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託人的商業祕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簽章)受託人:(簽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應甲方的聘請,乙方指派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為甲方開發的_________房地產項目(下稱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組成員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_________律師擔任組長。

法律顧問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項目結束止。本項目預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

二、法律顧問組提供法律服務的職責範圍

法律顧問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起草、修改本項目前期拆遷合同;

2.參與本項目工程招投標事務,審查招投標文件;

3.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設計合同;

4.參與本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談、起草、修改;

5.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6.參與審查本項目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審查、修改甲方採購設備和材料的合同;

8.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

9.協助甲方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

10.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1.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12.代辦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的公證事務,辦理律師見證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13.接受甲方委託,辦理本項目其他專項法律事務。

三、法律顧問組的工作方式

1.甲、乙雙方建立聯繫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務,由甲方填寫《法律顧問組需辦事項》,提前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理;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臨時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顧問集中辦理的法律事務時,乙方指派專人到甲方處辦公。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組的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聯繫人。

四、甲方為法律顧問組提供的工作條件

在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法律顧問費的收取辦法和結算方式

1.依據國家計委、司法部計價費(1997)286號《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1-10項服務時,不另行收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1項服務時,乙方在國家計委、司法部規定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費。

3.法律顧問為辦理甲方事務在_________市內所需的資料費、交通費、誤餐補助費等項費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區所需的交通費、差旅費、補助費等項費用,由甲方負擔。

六、雙方責任

1.法律顧問組應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履行職務,並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2.甲方應如實向法律顧問組敍述情況,提供有關材料。法律顧問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法律顧問:

(1)法律顧問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顧問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的。

八、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本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5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乙方的工作範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於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諮詢,提供律師諮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託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範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並促使公司的規範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於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項下 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的工作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十五萬元人民幣(其中律師費十三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工作費用不開律師費發票),並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三萬元(其中律師費壹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後,一方為甲方出具關於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四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准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捌萬元。

乙方賬户信息如下: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並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範圍

1.甲方為乙方的_________(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户:賬户名:_________,賬户號: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赴________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台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託乙方在全國範圍內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為;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為;

(3)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 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為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為提起訴訟;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為提起上訴;代為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託的事項對加入中國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託。甲方要求乙方轉委託的各受託核心成員所和各省、市、自治區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3.乙方進行轉委託時對受託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 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為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製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複印費、查閲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後,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 乙方_____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________%;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_____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包括但不限於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託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託的授權,並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的法律責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條第二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反盜版信息及其他與委託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有關作品的防偽特徵整理成書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圖書樣本或音像製品樣本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製品;

(4)甲方應當認真執行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第2款和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託的維權事項享有知情權;

(2)乙方根據打盜維權的需要對甲方今後出版圖書或製作音像製品設計防偽標識享有建議權;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打盜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應當在新出版的圖書最後一頁登載乙方的律師聲明,律師聲明的具體內容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製品的包裝盒上標註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於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如賠償金額高於甲乙雙方商定的賠償金底限時可以不經過甲方書面認可。

3.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應當將所有的法院_____、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應當在中國律師反盜版網(._____)上為甲方的正版作品進行宣傳,發佈甲方的版權維權信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後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籤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8

甲?方:

電話:?;?電話:

電話:?;?電話:

電話:?;?電話: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行使其在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權益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東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彙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_____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四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萬元,20_________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萬元。

乙方的後期_____,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税務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並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後,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15%的比例在執行完畢3日內支付。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壹萬元包乾使用,20_________年3月1日前付清。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_____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律師法》、《民事訴訟法》/《_____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_____委員會,按照提交_____時該會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20_________年1月26?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貳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XX公司依法重整並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可以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乙方與北京XX公司另行簽訂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北京市

代表:?代表:

時間:?時間: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9

法律服務合同(著作權保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台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著作權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著作權合法權益。

2.甲方委託乙方在全國範圍內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侵犯和損害甲方的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行為;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著作權合同的違約行為;

(3)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 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為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為提起訴訟;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為提起上訴;代為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託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託。甲方要求乙方轉委託的各受託核心成員所和各省、市、自治區版權保護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3.乙方進行轉委託時對受託成員所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 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為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製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複印費、查閲檔案費)等打盜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後,由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全部劃轉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的費用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 乙方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________%;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如下帳號:

乙方開户銀行:_______;開户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包括但不限於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託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託的授權,並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的法律責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條第二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反盜版信息及其他與委託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有關作品的防偽特徵整理成書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圖書樣本或音像製品樣本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盜版圖書或盜版音像製品;

(4)甲方應當認真執行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第2款和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託的維權事項享有知情權;

(2)乙方根據打盜維權的需要對甲方今後出版圖書或製作音像製品設計防偽標識享有建議權;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義務的權利。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打盜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應當在新出版的圖書最後一頁登載乙方的律師聲明,律師聲明的具體內容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製品的包裝盒上標註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於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如賠償金額高於甲乙雙方商定的賠償金底限時可以不經過甲方書面認可。

3.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成員所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應當在中國律師反盜版網()上為甲方的正版作品進行宣傳,發佈甲方的版權維權信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後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籤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10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項需要法律服務,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處理相關房屋交易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託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託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

1.律師陪購服務:

(1)陪同看房、審閲售樓資料;

(2)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文件;

(3)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權、規劃、建設、銷售許可文件及房屋開發商的開發資質;

(4)對擬購房產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5)審查房產的實際狀況與宣傳廣告是否相符,謹防廣告及宣傳的誘惑和誤導;

(6)審查、修改、補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協助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8)協助甲方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認購書;

(9)協助甲方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10)協助甲方正當行使合同權利,督促交易相對人履行合同義務;

(11)審查房屋交付驗收的法定文件,協助房屋交付驗收;

(12)協助甲方辦理房屋入住手續;

(13)協助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登記和交易過户手續;

(14)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委託公證、繼承公證、贈與公證等;

(15)協商甲方向房屋交易相對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張合同權利;

(16)為購房合同提供律師見證服務;

(17)提供簽約後的法律諮詢服務。

2.律師代理服務

(1)代理出售房屋,並代為辦理產權交易過户手續;

(2)代理出租房屋,並代為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代理申請房屋面積測量鑑定;  

(4)代理申請房屋質量安全鑑定;

(5)代辦購房登記、產權登記手續;

(6)代辦個人住房、商業用房貸款手續;

(7)代辦購房款資金監管;

(8)代辦房屋驗收交接手續;

(9)代辦個人所得税抵扣手續;

(10)代理起草、審查、修改裝飾裝修合同;

(11)起草、審核裝飾裝修項目清單及購買相關材料清單;

(12)代辦水、電、煤、有線、寬帶、電話過户或開通、落户等手續;

(13)代理申請證據保全公證、遺囑公證、委託公證、繼承公證; 

(14)代理對房屋權屬、土地權屬進行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15)指定律師代理各類買賣、裝潢、物業管理及租賃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16)其他房產事務及法律事務代理。

3.律師諮詢、調查服務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項政策法規;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專業房地產法律諮詢;

(3)對擬購物業進行綜合分析;

(4)對房產商資信進行調查、查看證件是否齊全;

(5)對擬購物業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權利限制狀況進行調查;

(6)為房屋裝潢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7)提供物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

(8)為房屋租賃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9)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餘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於乙方代理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户:賬户名:_________, 賬户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四、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查詢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以上費用採取一次包乾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不附加任何條件地支持、配合、協助乙方律師為完成委託事項而開展的各項工作,並按乙方律師提出的時間、地點、方式接受服務;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11

委 託 人(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簡稱乙方):

甲方因法律事務委託乙方的律師代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孫春寧 律師為甲方處理 與山東宏程建設有限公司 法律事務。

具體工作範圍包括:

逾期交房違約金、房屋交付、物業費處理等

2.受委託人的權限為:

代為主張權利逾期交房違約金(通過調解訴訟等途徑)

代為辦理房屋交房手續及物業費處理等全部事項

代為辦理上述事項有關的調查取證

3.收取律師費方式:

A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及標準,甲方應交付乙方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元,該費用在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律師費,按日1%支付滯納金。

B雙方商定的分期付費方式:按照甲方實際獲得賠償金額的百分之 支付律師費,於甲方實際收到賠償款之日付清。

4.受委託人的權限始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止於本法律事務結束之日。

5.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應的證據,不得對乙方編造、隱瞞事實真相,否則,乙方將終止法律服務,並不退還已收的律師費,如由此而致乙方對第三者承擔責任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6.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支付律師費的,需支付律師費總額10%的違約金,經乙方催告十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將終止法律服務,並不承擔由此而可能導致甲方發生損失的責任。

7.乙方律師應依法執業、文明執業,在法律服務範圍內,盡職盡責、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8.其他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絡人: 職稱:

電話: 分機:

傳真: 電郵: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絡人: 職稱:

電話: 分機:

傳真: 電郵:

為了有效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茲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居間服務,促成甲方獲得目標項目的最終合作權,甲乙雙方就居間合作具體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約定,以資共同遵守:

第 1 條 委託事項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項目,引薦甲方與目標項目之建設方/業主方進行直接洽談,提供關於項目實施的重要信息,協調並促成甲方獲得項目的最終合作權,且由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以合作模式簽訂項目合作合同;同時,為甲方實施項目的具體活動及合同履行的各項事宜提供必要的溝通、協調服務等。

1.2 “居間成功”是指乙方嚴格依本合同約定,有效完成甲方所要求的全部委託事項。若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均視為居間不成功,委託事項未完成:

1.2.1 甲方未能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正式的項目合作合同;

1.2.2 乙方僅提供項目的信息,或聯絡、協助等一般性服務;

1.2.3 對甲方獲得項目合作權,乙方未提供實質性幫助。

第 2 條 乙方權責

2.1乙方承諾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自有資源,投入相當的人力、財產及人際關係成本,積極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促成甲方獲得項目合作權,並簽署正式合同。包括但不限於:負責項目合作的關係對接、提供合作條件及商務信息、參與投標活動並促成甲方中標、協助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項目合作合同、配合甲方實施項目及履行合作合同、確保甲方收取項目款等。

2.2項目前期,乙方應認真分析研究相關的市場信息,及時將項目信息或建設方/業主方的項目要求提供甲方予,如項目情況、招標文件、實施內容、合同條件、質量要求、工程量清單總價及子目單價、供應材料等。甲方認為有必要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的,乙方有義務予以協助。

2.3 乙方提供予甲方的與項目相關的各種文件資料、信息等,乙方保證完全滿足如下要求:

2.3.1 項目情況切實可行、資金到位,施工手續齊備,已能夠正常實施。

2.3.2 能對甲方取得項目合作權產生實質性影響且構成正式合作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2.3.3 各種文件資料、信息等完整準確、真實可靠。若前述文件資料或信息出現任何不符合要求之情形時,甲方可逕行解除本合同,並對其因此所受之損失主張賠償;且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

2.4在項目初步磋商洽談、招投標活動、合作合同談判簽署過程中,乙方應盡居間人之最大審慎和誠信義務,積極協助甲方進行參與項目、信息溝通、關係對接、業務公關,全力配合提供相關文件信息,輔助具體的商務談判,為甲方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幫助甲方獲得項目合作權並簽署正式合作合同。

2.5 項目實施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提供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的居間服務,以確保甲方能全面有效實施及順利處理完結項目全部事宜:

2.5.1 協調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在整個履約期間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

2.5.2 代表甲方在項目現場負責貨物交接,調試、驗收等甲方要求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2.5.3 協助甲方向建設方/業主方提供完整的項目技術方案,協助甲方參與項目技術方案論證,向甲方轉達建設方/業主方提出的意見。

2.5.4 積極協調建設單方/業主方依約履行其應負之義務,如項目驗收、款項支付等。

2.6 在提供居間服務諮詢期間,乙方有義務及時向甲方通報與項目相關事項的最新進展,收集反饋信息,解釋有關問題。

2.7 乙方應勤勉盡責,全面履行甲方所委託之全部事項,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2.7.1 以欺詐手段、與第三方惡意串通方式騙取甲方資料信息、其他不正當方式使甲方喪失項目合作權的;

2.7.2 冒用甲方名義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或損害甲方利益的;

2.7.3 怠於提供居間服務或提供的資料信息失真、不完整的;

2.7.4 使用行賄、內幕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非法手段提供居間服務的;

2.7.5 任何其他損害甲方權益或違法違規情形的。若有違反的,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概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乙方亦喪失居間報酬取得權。

2.8 居間成功且乙方無任何違約情形,乙方可依本協議約定取得相應居間報酬,但相應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 3 條 甲方權責

3.1為取得項目合作權,甲方應按乙方及建設方/業主方要求,負責提供項目所必備的市場資料、技術資料、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招標公告要求各種文件資料。

3.2 若乙方申請並經甲方審查批准,甲方可派人協助參加為爭取項目所舉辦的專題講座,並同乙方一道拜訪建設方/業主方或客户。

3.3 提供項目所涉及的技術支持,包括提供項目技術方案,為乙方提供技術方案論證會。

3.4甲方負責開展項目合作的實質性活動,如參與完成項目投標文件的製作、領取和投遞等工作,以及與建設方/業主方進行項目合作合同的前期磋商、協商談判、正式簽署等。

3.5 若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與建設方/業主方所簽訂的合作合同。甲方因履行此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6 居間成功後,甲方已收到建設方/業主方支付的相應項目款項,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 4 條 居間報酬

4.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經乙方成功提供居間服務的項目,由甲方將與建設方/業主方所簽訂的合作合同提交予乙方備案,甲方按照以下給付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

4.2 以乙方完全嚴格履行其應負之合同義務且無任何違約情形有權取得居間報酬為前提。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成就,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4.3 支付居間報酬前,乙方須依甲方要求先行提供合法税務發票予甲方請款,否則,甲方有權暫不支付相應的居間報酬,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4.4 甲方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相應(個人為18.49%,企業為17%)税費後將剩餘金額的居間報酬支付予乙方。乙方收款銀行信息為:

户 名:

開户銀行:

賬 號:

第 5 條 居間費用承擔

5.1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而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除非甲方實現明確同意承

擔該居間費用之部分或全部;否則,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委託事項,將由乙方自行承擔居間過程中支出的一切費用。

第 6 條 居間期限

6.1 居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起至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的項目合作合同履行完畢或終

止之日止。超過前述期限仍需要提供居間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延長委託期限。

第 7 條 合同終止

7.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若至 年 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委託事項,即未促成甲方與建設方/業主方簽訂正式項目合作合同,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7.2 居間成功的,雙方依約履行完畢各自應負之權利義務,本合同自動終止。

7.3 合同執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解除或遇有法定解除事項的,本合同亦終止。

第 8 條 保密事項

8.1 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業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使用,允許他人使用或泄露該商業祕密於任何第三人。

8.2乙方為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中獲悉的與甲方有關的商業資料以及甲方提供的各種信息、成交機會、項目合同訂立的情況等屬於甲方之商業祕密;乙方應嚴守保密義務,不得利用其在居間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而做出任何不利甲方的行為。

8.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依居間報酬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乙方仍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不支付居間報酬。 第 9條 轉委託禁止

9.1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的事項進行轉委託予任何第三人。

第 10 條 其它約定

10.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另一方可通知對方辦理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所受之全部損失。 10.2本合同的簽署並不構成雙方之間僱傭和被僱傭或代表和被代表的授權關係,乙方亦不得對外宣稱與甲方存在相同或類似關係。雙方為便於開展業務合作,相互間提供的名片、文件或針對具體項目出具的書面文件僅為實現本合同目的之用,不得濫用;否則,由違反方承擔一切不利後果。

10.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在不影響項目進度的前提下,採取協商解

決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若不願協商、調解或者經協商、調解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將該等爭議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之仲裁規則仲裁,費用由乙方負擔。

10.4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署: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1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湖北開成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範圍:

(1)對甲方業務經營及管理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服務;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協議、章程及商務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等經濟活動;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為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6)處理企業內部勞動糾紛,為甲方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法:

(1)採取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

(2)列席甲方相關法律事務會議,並就相關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3)草擬、審核、修改相關法律文件;

(4)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審核、論證、談判、簽約等工作;

(5)根據甲方委託發表律師聲明及律師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

(6)為甲方各類合同的簽訂及有關活動提供律師見證;

(7)根據甲方的授權,以代理律師身份參與調解、仲裁、訴訟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務等活動,收費方式參照“費用及支付方式”第(2)條。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經甲方同意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額完税發票後,甲方在1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2)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參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和《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六、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七、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約定為準。

九、利益衝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十二、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者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十四、爭議解決的方式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14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中國法律批准,並經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國法律設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

三.甲方為使自己的企業行為合乎中國法律的規定,使自身的合法權益獲得中國法律的保護,自願聘請 的律師為其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經協商雙方達成合同如下:

1 服務期限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師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後乙方為甲方提供該專項法律服務之日起,至該項目經乙方論證可行並提供相應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並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時止,但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 個月。

2 委託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3 工作內容

3.1 就該項目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3.2 應甲方要求起草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就該項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見書。

3.3 應甲方要求審查與該項目有關的各類法律文書,提供修改意見。

3.4 應甲方要求參與與該項目有關的談判。

4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其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4.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真實資料,不得虛假陳述;乙方亦有權要求甲方對其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提供真實、全面的情況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反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以及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活動。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過錯除外。

4.5 乙方律師應當誠實信用,恪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嚴密審慎,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選派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4.6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間所接觸的甲方商業機密、技術祕密,並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和技術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無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的虛假承諾。

4.8 乙方必須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進行代理活動,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9 乙方不得拒絕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委託辦理法律事務的要求。但甲方為謀取非法利益、提供虛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別約定

5.1 乙方在不妨礙、不拖延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務。

5.2 如在本合同期間,甲方發生合併、分立、名稱變更等事項,則甲方的權利、義務承受者享有並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3 乙方律師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規定享有的各項權利,亦不承擔甲方員工依據勞動法及其勞動合同應履行的義務。

6 相關責任

6.1 甲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2 乙方無合法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無條件退還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師費,並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6.3 甲方無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師酬金超過30日的,經乙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師酬金的,視為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4 乙方無合法理由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超過30日的,經甲方書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務,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協議。

6.5 甲方有重大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經乙方律師提出書面異議拒不糾正,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協議,此項中止行為,不視為違約,由此產生的後果概由甲方承擔。

6.6 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闡明理由並通知對方。 7 律師費

該項目的專項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正(¥ ),於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支付。

8 附 則

第2 / 3頁

8.1 本合同附件所確定的通訊地址及收件人為甲乙雙方認可的文件送達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有義務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專遞方式)在寄出後第三日即視為已送達。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訴訟在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管轄。

8.3 本合同文本為中文,共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負責人: 乙方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E_mail:

乙方:

地址:

負責人:

郵政編碼:

電話:

鑑於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義:

甲方包括僅限於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關聯企業。

二、工作方式

1、人員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並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並督促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指派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 ”項目的法律事務。

2、固定走訪式制度

為加強合作,乙方律師應二週內不少於一次到甲方走訪,瞭解情況,

3、臨時性走訪制度

為及時、迅速協助甲方解決問題,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義:不論是節假日,還是8小時工作時間之外,只要甲方有緊急事務處理,除乙方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脱身外,乙方律師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參與協商解決。

4、集體協作式制度

該制度指甲方的委託事項非顧問之所長時,乙方將以全所的強大律師團隊為依託,指派其他專業特長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以保證甲方所託事項圓滿完成

三、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提供與商鋪所有者之間的協議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2)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協議範本;

(3)審閲、修改協議、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4)參與商鋪所有者之間的商務談判;

(5)與商鋪所有者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6)提供與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7)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針對商鋪所有者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建議;

(8)應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9)經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0)應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1)辦理與商鋪所有者之間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2)其他委託事項。

2.針對與商鋪所有者之間重大項目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四、甲方職責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做出答覆。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9.乙方律師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0.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1.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守祕密的義務。

六、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甲方一致同意本次法律服務費用為 元人民幣(¥ 元),支付方式為 。

2、涉及甲方的訴訟、仲裁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協商收費。

七、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八、協議的解除

1.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8.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經協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協議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本合同期限。違反者將承擔賠償責任。

十、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

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做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四、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16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託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採用:

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3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人民幣。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託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採用:

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3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人民幣。

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託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託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河北陸港律師事務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

第一條?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該公司的____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對甲方項目的方案設計、文本製作等

1.製作與本項目開發有關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於:

借款(投資)合同、委託貸款合同、資金信託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的系列合同等;

2.參與有關司法程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序結束;

3.徵得甲方同意,參與本項目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配合;

4.視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到項目現場辦公;

5.負責對項目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三部分:代理辦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過程:

包括一審和二審訴訟、執行等。

第二條?服務人員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律師作為本次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其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次服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他律師協助完成。

第三條?服務費用

1._____:雙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_____。

方案二:基本_____+浮動_____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基本________________萬元;

②浮動_____為與甲方銷售、出現單項訴訟相掛鈎的_____:

與銷售掛鈎部分:按照甲方統計口徑,每成交一户,支付________________萬元;

與訴訟掛鈎部分:每出現一個一審訴訟,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出現二審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出現執行程序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或者連同一、二審合計支付___________萬元。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等費用);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轉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其它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和律師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應當予以保守,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關本次法律服務項目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本次服務的進展情況。

2.甲方的責任:

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有關情況。

如與本次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乙方和律師。

未徵得乙方和律師同意的,不得將有關本次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費用等情況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和律師的工作聯絡,提供律師服務所需的_____等便利條件。

第五條?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18

關於法律服務合同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律師費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託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託費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餘款在委託事項辦妥後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為乙方應得的委託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餘款在委託事項辦妥後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的,律師費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交納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後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等相關事宜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甲方股票發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託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託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乙方律師的工作範圍包括以下事項:

1.公司上市專項法律服務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參與股票、債券、基金髮行、上市的方案設計;

(4)協助擬上市公司製作必要的報批文件;

(5)協助擬上市公司製作、取得和完善有關資產、股權、工業產權、重大商業安排有關文件;

(6)審查招股(配股)説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募集辦法等證券募集文件,出具驗證筆錄;

(7)為公司上市出具律師承諾函;

(8)製作和審查有關證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開股東大會、重大事件及關聯交易製作相關文件,提供有關諮詢;

(10)製作、審查與證券發行和交易有關的法律文件;

(11)為股票發行人、可轉換債券發行人和證券投資基金髮起人出具法律意見書;

(12)審查證券投資基金和基*管理公司發起人申請設立基金的法定條件,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13)協助境外金融債券與企業債券的發行、上市;

(14)代理期貨交易所、經紀商處理期貨法律事務;

(1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16)辦理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配股、增發新股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配股、增發新股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6)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7)與甲方及其他中介機構就發行所涉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溝通及協調;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擬、審閲招股説明書的相關章節並查驗招股説明書;

(10)草擬、審閲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11)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12)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13)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3.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包括資產置換)及公司治理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文件;

(4)分析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出具法律意見書;

(5)協助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6)辦理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7)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4.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併購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併購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併購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併購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併購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協助制定股權轉讓及併購的具體實施方案;

(6)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辦理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併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並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並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3.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後交回甲方存檔。

四、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在募股資金進入甲方帳户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其餘律師費。乙方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20

甲 方:

乙 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_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要求,加快推進建陽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根據福建省司法廳《關於印發開展選派律師進村(社區)擔任法律顧問工作方案的通知》(閩司〔20_〕230號)、《南平市司法局關於開展選派律師擔任鄉鎮(街道)、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方案》(南司〔20_〕125)號)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此訂立《法律服務合作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__ _ _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指派 __為互助合作聯繫人。

二、甲、乙雙方保持密切聯繫;甲方如若需要乙方提供服務事宜,可隨時與乙方指派律師聯繫;乙方指派律師無法親身參與時,可在律所內部臨時調派其他律師(法律工作者)。

三、甲、乙方雙方可通過自主協商方式確定是否收取律師服務費用;如協商一致確定同意支付律師服務費的,另行簽訂聘請法律顧問合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加訴訟、仲裁、見證、資信調查、項目談判等,收費按規定另議。

四、乙方服務主要範圍:

1.為甲方管理提供法律專業意見。協助甲方起草、審核、修訂有關合同。為甲方重大經濟、民生和社會管理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引導依法管理。

2.為羣眾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向羣眾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甲方處理信訪案件,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訴求。經法律援助機構的審查同意,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羣眾提供法律援助。日常諮詢工作依託鄉鎮(街道)司法所處理,疑難問題可聯繫顧問律師處理。

3.開展法制宣傳,顧問律師可通過各種方式,大力普及幹部、羣眾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識,每年至少舉辦2次法制講座。

4.協助人民調解工作。為甲方調處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甲方完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為調解員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培訓。

五、甲方應向服務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服務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時,必要的交通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及其所指派的服務律師應對其提供法律報務過程中接觸、瞭解到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七、服務律師違法執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在律師執業保險範圍內承擔民事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持一份,服務律師留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系在浙江註冊成立的民營企業。

乙方系經浙江省司法廳批准成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為客户提供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

甲方欲尋找能為其提供投資或其他和投資相關業務的合作伙伴,以進一步促進企業發展,乙方現將在上海註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介紹給甲方,洽談合作事宜,同時乙方也能為甲方的經營發展提供法律服務。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照履行:定義:甲方包括協議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關聯企業

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包括在上海註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及其介紹的相關聯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雙方如實向對方提供各自的營業執照等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有關資料,雙方自覺保守對方商業祕密。

二、甲方的職責

1.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如約參加乙方組織的每一次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談判;

2.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談判的進展情況及相關資料;

3.按約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所規定的相關費用;

三、乙方的職責

1.負責聯繫、組織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與甲方進行接洽談判;

2.為甲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商務活動所涉及的各類法律諮詢;

3.參與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的商務談判活動;

4.審查、起草、修改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合作的各類法律文書;

5.就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合作項目進行相關的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四、費用收取

甲方一經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項目合作意向書,必須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法律服務費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直接投資的(包括合資、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後__________天內按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資產重組、合併收購、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業務合作的,在甲方與乙方介紹的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後____________天內按不低於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金額收取服務費。具體金額雙方在____________萬的基礎上另行協商。

3.乙方按上述1、2項向甲方收取費用,不影響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收取費用及享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引進外資的獎勵。

五、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2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律師費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託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託費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餘款在委託事項辦妥後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為乙方應得的委託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餘款在委託事項辦妥後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的,律師費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交納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後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方式

乙方應採取_________(不定期工作方式/全日制工作方式)完成甲方委託的代理事項。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乙方人員辦理本合同委託事項應做到勤勉盡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有義務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並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前提下,乙方律師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乙方律師應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律師應採取最安全、最經濟、危險性最小的方案履行其代理義務或提出相關建議,甲方若作出不適當的指示、決定或提出不合理的方案時,律師應當給予足夠的警示或建議;

6.乙方律師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乙方律師應認真學習並熟知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認真履行職責,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乙方律師在工作範圍內因嚴重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引起糾紛訴訟,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書面同意,任何時候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利用以上信息為自己或他人牟利,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律師:

(1)代理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2)因代理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代理律師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23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辦理以下訴訟/仲裁事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委託事項為: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處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以下第(_____)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包括但不限於代為出庭、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

三、乙方律師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負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忠實履行代理人義務。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執行代理事務。

四、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並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及其它違法情形,有權終止代理,且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律師代理工作至 審終結(判決、裁定、裁決、和解、撤訴,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結案形式)。

六、按照__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標準,雙方協商後確定採用下列第(_____)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此款應於合同訂立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如甲方無故中止、終止委託,乙方有權解除服務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如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部退還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説明__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要求採用風險代理。甲方按壹審法律文書所確定金額的_____%(百分之_____)支付乙方律師費,此款應於壹審法律文書作出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應收律師費的5‰每日加收滯納金。風險代理方式下,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應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七、乙方律師辦理該案件所需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餐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此費用包乾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還。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代 表: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書

致委託人:

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稱“我們”)在與您/您單位(以下稱“委託人”)簽訂法律服務合同之時,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提高對律師服務的認識,根據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向您遞交此訴訟風險告知書。

我們已經詳細解釋了風險告知書中的相關內容,委託人已充分了解風險告知書內容,願意委託律師辦理相關法律事務,並願承擔下列風險:

一、訴訟/仲裁請求不當的風險

訴訟/仲裁請求不完全、不恰當,可能會導致未請求的部分視為棄權而得不到審理或因不恰當請求而讓您的全部或部分請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後果。我們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和陳述的事實,根據案情會代為提出權利主張,故前述資料以及事實務必真實可靠。

我們不接受虛假的資料和事實,也不會因委託人的要求而接受或製作虛假的資料和事實,由此產生的風險和責任,均由委託人承擔。

律師對某一行為、事實、法律關係性質的個人判斷並非對案件結果的保證或承諾,同時該個人判斷並不一定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權機構支持或完全支持。律師不能保證相關部門一定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由此可能導致會見不能或調查取證不能的不利結果。此外,律師辦案的進程可能受到偵查、檢察、審判、仲裁等機構及相關當事方的制約。

二、費用的風險

您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仲裁、公告、勘驗、鑑定、郵寄、複印等,均需向相關單位繳納費用;若您費用不繳、遲繳,有可能產生您的權利主張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後果。

您所繳納的律師費,均按照四川省律師收費標準收取或是我們與您協商確定,無論案件結果如何,已繳納律師費不予退還。

三、證據的風險

您的任何權利主張,均需提供相關的證據證實;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的,您可能面臨主張得不到支持甚至敗訴的後果。您的所有證據,均應在法院/仲裁機關出具的《舉證通知書》規定時間和要求內出具。超過舉證期限提供的,您可能面臨證據不被採納、不被認定的風險。

您所提供的證據必須是原始的,一般情況下複印件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提供證人證言的,一般情況下證人須親自出庭作證,否則可能會導致證人證言不予採信的後果。

我們可以根據您的要求,申請法院或仲裁委員會調查收集證據,但是否受理以及相關單位調查的結果,我們不做任何保證。

四、判決結果的風險

我們承諾會盡心盡責地履行代理人職責,積極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但基於律師法的規定及眾多不確定的其他因素,我們不能承諾或保證案件結果。

五、執行的風險

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可能需要公告送達,可能會使案件審理時間拖長,可能導致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後果;同樣,如果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無足夠執行的財產,也將導致無財產執行或不足執行的風險。

六、律師拒絕服務的風險

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履行委託合同約定的職責,不得無故拒絕代理或辯護。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犯罪活動的;

(二)委託人堅持追求律師認為無法實現的或不合理的目標的;

(三)委託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具有客觀真實性、關聯性與合法性,或經司法機關審查認為存在偽證嫌疑的;

(四)其他合法的緣由。

最後,四川某新律師事務所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與支持,我們將依法盡心盡責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間、時效以及與委託人約定的時間,辦理委託事項,並保守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祕密和隱私。

承辦律師已告知委託人上述事項,委託人已完全瞭解風險告知書中所提示的全部內容。

委託人簽字確認: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授權委託書

(自然人民事委託代理人適用)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律師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委託_____律師在我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委託代理人。委託權限為以下第(_____)種: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即除了一般代理外,還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與反訴,申請執行,代為領取執行款項。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 庭 函

[__________]__________出庭函字第_____號

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

貴院受理的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 委託本所__________律師作為其代理人。

特此函告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24

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

地址:x 郵編:x

電話:x傳真: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下稱“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

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接受委託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託事項

雙方約定,乙方為項目提供的法律服務範圍包括:

1、為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2、對項目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並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與項目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4、草擬、審查、修改有關項目的的協議、章程等有關文件;

5、協助甲方制定與項目相關的辦理方案;

6、協助甲方與有關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溝通、協調;

7、協助甲方協調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等中介機構的工作;

8、協助或代理甲方申辦與項目有關的所有批准、許可和確認;

9、代為辦理股權轉讓引發的各類(工商、税務、海關、房地產等)變更登記;

9、辦理甲方委託的有關項目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不利後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交通、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認真、勤勉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範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

2、乙方提供的諮詢及法律意見和文本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盡乙方之最大可能維護甲方之合法權

3、對因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委託事項而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同意,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元,分 期支付。其中 元於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支付, 元於時支付,餘額於所委託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付清。

2、乙方因辦理甲方委託事項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資料、複印、交通、通訊、差旅、政府收費等的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無故逾期不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中止或解除本協議,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對甲方產生的損

2、如果由於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項目提前終止,乙方已收的費用不退還,乙方應收的費用由雙方根據

第七條 有效期間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所委託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止。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

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第九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25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律師費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a;adc;;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託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託費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餘款在委託事項辦妥後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為乙方應得的委託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餘款在委託事項辦妥後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的,律師費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交納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後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a;adc;;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

第三人;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26

合同編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業諮詢服務事宜,三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服務範圍

對甲方向丙方 項目的可行性、實際操作及風險等相關事宜提供商業諮詢服務。

二、甲方和丙方責任

為保證乙方有效提供諮詢服務:

1、甲、丙方應當指派相關人員配合乙方進行所需資料的收集和聯絡工作,並保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提供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和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諮詢服務費。

三、乙方責任

1、針對甲、丙方提出的項目相關事宜的諮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實際操作程序、風險性等,通過電話、郵件或傳真等形式提供諮詢服務;

2、乙方對辦理甲、丙方事項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丙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四、費用

1、三方同意:若本合同第一條所涉項目未成功的,無需支付諮詢服務費;若本合同第一條所涉項目成功的,本合同所涉商業諮詢服務費全部由甲方承擔,並按照以下方式第種方式支付:

方式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雙方項目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

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諮詢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金額每天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而產生的爭議,合同各方應本着友好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從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即告終止。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需變更合同條款,須經三方協商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甲、乙雙方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

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並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後,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範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閲甲方與員工訂閲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範的勞動合同。對於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閲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範的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培訓。

3.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務實施過程中及完畢之後,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觸到的甲方未公佈、保密或專有性質的資訊,並將維護其保密性。

4.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如實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資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履行本合同條款, 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5.付費方式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已經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況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當理由包括:甲方的違約或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後的工作無法開展。

任何一方擬依據本款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兩週通知對方。當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應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費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將另行協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 篇2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託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託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諮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分析説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對於投資設立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諮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為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為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為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範本;

(5)為公司審閲、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為公司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有關的事項;

(8)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為公司提供並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仲裁、行政複議案件;

(17)為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託事項。

3.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3)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序;

(7)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2)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5)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為公司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推薦;

(2)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製程序諮詢、法律文件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參與公司兼併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5)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為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併提供法律服務。

6.為公司提供對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商業夥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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