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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器採購合同(精選14篇)

服務器採購合同(精選14篇)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1

甲方:

服務器採購合同(精選14篇)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購買乙方IBM _________20_________M3型服務器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一、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與產品原廠質量,技術標準相符,乙方負責按原廠產品質量和保修承諾提供服務(三年保修)。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終身免費維護服務

二、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後一個工作日內 ; 交貨地點:

三、運輸方式: _________甲方自行上門提貨。

四、驗收標準:按原廠產品質量要求。

五、付款期限: 甲方提貨時現金支付乙方。

六、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按民法典。

七、違約責任: 合同金額  %。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 因質量等問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九、其他違約事項: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2

買方:

委託代理人:

賣方:

委託代理人:

____年___月___日根據《_____》等法規,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採購設備內容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

總價:

備註:

本合同總價為設備供貨、安裝及技術、售後服務等的全部費用,實行固定總價包乾。除發生下列因數可調整合同價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調整任何費用。

2.1買方提出的設備變更或由賣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買方同意採納方可調整。

2.2若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費用增加使賣方直接損失的費用,經鑑定核准,買方酌情予以一定補償。但屬賣方可以預見、預防,而賣方預防不力所造成的損失,不予補償。其經濟損失由賣方承擔。

3、設備質量及其管理賣方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是全新的且原包裝未拆封的;提供的產品是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要求。買方將在現場拆封,並按廠方提供的裝箱配置單驗收,買方要求安裝操作系統除外。

4、產品包裝

為了保證設備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由於包裝不善導致設備鏽蝕、失缺或損壞,由賣方承擔一切責任。

5、本合同產品嚴格按照廠家售後服務承諾進行質保。

6、交貨時間:

7、雙方責任

7.1買方

(1)按合同規定向賣方支付貨款。

(2)組織對設備的驗收

7.2賣方

(1)賣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設備、安裝、調試、技術指導、售後服務。

(2)對設備質量問題,無條件承擔責任,並在最短時間內給予處理,確保買方正常使用。

8、付款方式與結算

對於貨款支付,可根據需要選擇____種方式。

A、無預付款,賣方設備供應齊全且賣方對買方的安裝調試完成後,兩日內,由買方一次向賣方支付全部貨款,賣方需向買方開具銷售發票。

B、採購方根據買賣雙方的協議,本合同簽訂生效後____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_____%的設備預付款;賣方設備供應齊全且賣方對買方的安裝調試完成後,買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全部餘款;

9、違約責任

9.1設備質量責任

(1)在設備質量保證期內,凡設備在開箱檢驗、安裝調試、設備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設備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按照國家三包規定處理。

(2)由於買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設備短缺、故障或損壞,由買方負責。但賣方保證及時給予補齊和修復。

9.2違約賠償

除不可抗力外,如賣方發生不能按期交貨或提供服務,買方發生中途退貨等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無效,按下列規定處以罰金。

(1)逾期交貨賣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買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罰款千分之四。如買方不能根據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按拖欠部分總價計算向賣方賠償違約金,每拖欠一天,罰款千分之四。

(2)賣方不能交貨或買方中途退貨賣方不能交貨,應向買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交貨部分貨款的5%計算。買方中途退貨,應向賣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退貨部分貨款的5%計算。

(3)逾期交貨的違約賠償最高限度為遲交貨合同總價的20%,如違約金達到最高限額時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4)經雙方協商同意延期交貨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退貨且無需罰款者不在此例。

10、_____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端,賣、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如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同等生效。

買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賣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買 方:

賣 方:

20xx 年 1 月 9 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規,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採購設備內容

2、合同價格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捌萬玖仟肆佰圓整 (含增值税發票)。

本合同總價為設備供貨、安裝及技術、售後服務等的全部費用,實行固定總價包乾。除發生下列因數可調整合同價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調整任何費用。

2.1買方提出的設備變更或由賣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買方同意採納方可調整。

2.2若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費用增加使賣方直接損失的費用,經鑑定核准,買方酌情予以一定補償。但屬賣方可以預見、預防,而賣方預防不力所造成的損失,不予補償。其經濟損失由賣方承擔。

3、設備質量及其管理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是全新的且原包裝未拆封的;提供的產品是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要求。買方將在現場拆封,並按廠方提供的裝箱配置單驗收,買方要求安裝操作系統除外。

4、產品包裝

為了保證設備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由於包裝不善導致設備鏽蝕、失缺或損壞,由賣方承擔一切責任。

5、本合同產品嚴格按照廠家售後服務承諾進行質保。

6、交貨時間 20xx 年 1 月 14 日

7、雙方責任

7.1買方

1)按合同規定向賣方支付貨款。

2)組織對設備的驗收

7.2賣方

1)賣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設備、安裝、調試、技術指導、售後服務。

2)對設備質量問題,無條件承擔責任,並在最短時間內給予處理,確保買方正常使用。

8、付款方式與結算

對於貨款支付,可根據需要選擇 B 種方式。

A、無預付款,賣方設備供應齊全且賣方對買方的安裝調試完成後, 兩日內,由買方一次向賣方支付全部貨款,賣方需向買方開具銷售發票。

B、採購方根據買賣雙方的協議,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3 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 30 %的設備預付款;賣方設備供應齊全且賣方對買方的安裝調試完成後,買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全部餘款;

9、違約責任

9.1設備質量責任

1)在設備質量保證期內,凡設備在開箱檢驗、安裝調試、設備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設備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按照國家三包規定處理。

2)由於買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設備短缺、故障或損壞,由買方負責。但賣方保證及時給予補齊和修復。

9.2違約賠償

除不可抗力外,如賣方發生不能按期交貨或提供服務,買方發生中途退貨等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妥善解決。 如協商無效,按下列規定處以罰金。

1)逾期交貨

賣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買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罰款千分之四。如買方不能根據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按拖欠部分總價計算向賣方賠償違約金,每拖欠一天,罰款千分之四。

2)賣方不能交貨或買方中途退貨

賣方不能交貨,應向買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交貨部分貨款的5%計算。 買方中途退貨,應向賣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退貨部分貨款的5%計算。

3)逾期交貨的違約賠償最高限度為遲交貨合同總價的20%,如違約金達到最高限額時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4)經雙方協商同意延期交貨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退貨且無需罰款者不在此例。

10、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端,賣、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如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生效。

買 方(蓋章): 賣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月日:年月日: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與上海華映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國的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購服務器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購貨物數量及價格(價格單位:元人民幣)

第二條 交貨日期與交貨方式

2.1 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乙方定購之貨物送至乙方指定地點,即 ,並指派技術人員現場協同進行部署,安裝和調試,交貨日期以乙方簽收為準;

2.2 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經雙方確認並達成書面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三條 驗收和服務標準

3.1 驗收標準:交貨後 3.2 如果驗收合格前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無條件更換或退貨。在該期限內,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更換或退貨處理。 3.3 服務標準:

第四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後的 5 個工作日內乙方以劃賬方式支付總貨款的 30 %,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驗收合格後的 5 個工作日內支付 60 %的餘款,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從設備簽收單簽收之日起6個月之內支付剩餘合同總價的10%即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整)。

附公司賬户: 公司名稱: 帳 號: 開户銀行:

第六條 貨物故障處理

6.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齊備的貨物的產品説明、合格證、保修單,並在交貨時向甲方解釋相關的保修條款。

6.2 在相關保修期內的貨物若出現質量問題,若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更換。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貨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以外的故障,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因締約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反一方應向對方賠償損失。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總貨款的0.5‰計算違約金,從應付款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最高罰金不超過總貨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貨,每遲延一日,按總貨款的0.5‰計算違約金。最高罰金不超過總貨款的百分之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對方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如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交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協議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日曆日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拒絕對方建議。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簽署後生效。

11.3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方):

地址: 電話: 指定聯絡人: 簽訂日期: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5

合作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購買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器,乙方向甲方銷售本合同所約定的設備,並且提供服務器操作系統的基本安裝、技術支持。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第二條 設備價款

1、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9600.00元(大寫:人民幣玖仟陸佰元整,明細價格表詳見上表)。除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價款。

2、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税費。

第三條 付款期限及方式

1、甲方按照下述方式支付合同價款:貨物到達當日開箱檢查無誤並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發票後,當日付全款(現金)。

2、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各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開箱檢驗

1、本合同設備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代表共同進行。如開箱檢驗中發現合同設備有缺貨、損傷、破損或與裝箱單不符的現象,則應由甲方和乙方的代表當場作出確認。如證實上述的缺貨、損傷是由乙方(包括乙方所委託的承運人)原因所致,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補足、更換短缺或受損部件

2、如果由於非乙方原因在貨到交付地點或買方倉儲地點後未能在3日內開箱,甲方將妥善保管貨物。在具備開箱檢驗條件的情況下,如因乙方原因未於甲方通知檢驗的3日內進行檢驗,而且雙方未就另行確定開箱檢驗日期達成一致,則甲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合同設備存在任何短缺、缺陷和損壞,並且上述短缺、缺陷或損壞是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則乙方應在開箱後15日內免費替換或補足。

第五條 安裝和驗收

1、設備安裝

(1)合同設備的安裝由甲方負責,乙方指派相關技術人員予以在本市協助操作系統的安裝。

(2)安裝工作開始前,甲方應準備好安裝環境和條件。乙方在甲方協助下進行操作系統的安裝,其他相關應用軟件由甲方自行安裝。

第六條 質量保證與保修

1、乙方應保證其交付的設備為全新的,並符合本合同所述規格、質量和技術特性。設備保修期按DELL廠商標準執行,為三年有限現場保修。

2、保修期內如果設備出現問題,由戴爾廠商提供服務,為3年(5*12)4小時上門服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按照合同約定,違約方應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 濟南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於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在本合同上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與上海華映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國的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購服務器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購貨物數量及價格(價格單位:元人民幣)

第二條 交貨日期與交貨方式

2.1 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乙方定購之貨物送至乙方指定地點,即 ,並指派技術人員現場協同進行部署,安裝和調試,交貨日期以乙方簽收為準;

2.2 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經雙方確認並達成書面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三條 驗收和服務標準

3.1 驗收標準:交貨後 3.2如果驗收合格前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無條件更換或退貨。在該期限內,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更換或退貨處理。 3.3 服務標準:

第四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後的 5 個工作日內乙方以劃賬方式支付總貨款的 30 %,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驗收合格後的 5 個工作日內支付 60%的餘款,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從設備簽收單簽收之日起6個月之內支付剩餘合同總價的10%即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整)。

附公司賬户: 公司名稱: 帳 號: 開户銀行:

第六條 貨物故障處理

6.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齊備的貨物的產品説明、合格證、保修單,並在交貨時向甲方解釋相關的保修條款。

6.2 在相關保修期內的貨物若出現質量問題,若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更換。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貨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以外的故障,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因締約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反一方應向對方賠償損失。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總貨款的0.5‰計算違約金,從應付款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最高罰金不超過總貨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貨,每遲延一日,按總貨款的0.5‰計算違約金。最高罰金不超過總貨款的百分之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對方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如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交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協議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日曆日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拒絕對方建議。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簽署後生效。

11.3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方):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7

需方:北京陽山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北京市菲亞鴻科貿有限責任公司

1、根據需方生產需要,需方訂購供方供應的3D渲染服務器及運動捕捉儀,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供貨範圍和交貨方式

2.1 供貨範圍:雙方簽訂的《3D渲染服務器採購項目技術協議》及《運動捕捉儀採購項目技術協議》

2.2 交貨方式:由供方負責將合同設備運送至需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安裝調試,並承擔全部運費。在合同設備運輸及安裝調試過程中造成的設備損傷,由供方負責進行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設備發運前供方需提前書面通知需方並經需方同意。

3、質量、技術標準及質量保證條款

3.1 具體詳見雙方簽訂的《3D渲染服務器採購項目技術協議》及《運動捕捉儀採購項目技術協議》。

3.2 供方保證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經使用過的,並符合雙方所簽訂的技術協議書要求的產品。

4、驗收標準、方式、地點

4.1 驗收標準:雙方簽訂的《3D渲染服務器採購項目技術協議》及《運動捕捉儀採購項目技術協議》。

4.2 驗收方式:雙方簽訂的《3D渲染服務器採購項目技術協議》及《運動捕捉儀採購項目技術協議》。

4.3 最終驗收及交貨地點:需方所在地

5、保證

5.1 供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的、技術上先進的、質量上可靠的,適合於合同規定的用途和目的並且符合有關文件的規定。

5.2 供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應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確的,並且能滿足需方所規定的合同設備試運行、性能考核、操作和維修的要求。

5.3 供方保證及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對合同設備的安裝、試運行、性能考核、驗收、操作和維修提供必要、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4 供方應保證需方有權合法的使用合同設備,若因需方依本合同合理使用合同設備,發生技術專利或其它知識產權糾紛致使需方涉訴的,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有供方承擔。

6、付款時間和方式

6.1 合同生效後15個日工作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額百分之十作為採購定金.

6.2 全部合同設備到貨,且最終驗收合格,需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供方支付餘款貳佰叁拾肆萬元整.

7、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

7.1 供方延期交貨的,應按合同總價每個日曆日千分之一承擔賠償責任;延期交貨超過60個日曆日的,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追究供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索賠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7.2 若因設備設計及製造等方面缺陷導致設備出現故障或質量問題,供方應負責修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7.3 若因需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設備故障,供方應協助修復和處理,所需費用由需方負責。

7.4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合同雙方均可向廈門仲載委員會申請仲裁。

8、不可抗力

8.1 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戰爭、非人為因素造成的嚴重的火災、水災、風災、地震、洪水以及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執行合同,受影響的一方應以電傳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7天內出具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當事人。

8.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當事人對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合同義務的延遲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擔任何責任。但該方當事人應儘快以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消除的情況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8.3 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30個日曆日,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終止合同。

9、質保期及售後服務

按雙方簽訂的《3D渲染服務器採購項目技術協議》及《運動捕捉儀採購項目技術協議》。

10、其他約定

10.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0.2《3D渲染服務器採購項目技術協議》及《運動捕捉儀採購項目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 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和修改應以書面方式進行並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10.4 沒有另一方當事人的事先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0.5 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一切聯絡往來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有關重要事項以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確認。

10.6 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持二份,效力同等。

需方:北京陽山科技有限公司 供方:北京市菲亞鴻科貿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新科祥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忠路五號遠大中

心B座11層1103室

7號樓101

賬號:917806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户行:浦發銀行北京亞運村支行

簽字:

授權代表(簽名):

簽字: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買 方:

賣 方:

20xx 年 1 月 9 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規,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採購設備內容

2、合同價格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捌萬玖仟肆佰圓整 (含增值税發票)。

本合同總價為設備供貨、安裝及技術、售後服務等的全部費用,實行固定總價包乾。除發生下列因數可調整合同價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調整任何費用。

2.1買方提出的設備變更或由賣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買方同意採納方可調整。

2.2若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費用增加使賣方直接損失的費用,經鑑定核准,買方酌情予以一定補償。但屬賣方可以預見、預防,而賣方預防不力所造成的損失,不予補償。其經濟損失由賣方承擔。

3、設備質量及其管理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是全新的且原包裝未拆封的;提供的產品是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要求。買方將在現場拆封,並按廠方提供的裝箱配置單驗收,買方要求安裝操作系統除外。

4、產品包裝

為了保證設備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由於包裝不善導致設備鏽蝕、失缺或損壞,由賣方承擔一切責任。

5、本合同產品嚴格按照廠家售後服務承諾進行質保。 6、交貨時間 20xx 年 1 月 14 日 7、雙方責任 7.1買方

1)按合同規定向賣方支付貨款。 2)組織對設備的驗收 7.2賣方

1)賣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設備、安裝、調試、技術指導、售後服務。 2)對設備質量問題,無條件承擔責任,並在最短時間內給予處理,確保買方正常使用。

8、付款方式與結算

對於貨款支付,可根據需要選擇 B 種方式。

A、無預付款,賣方設備供應齊全且賣方對買方的安裝調試完成後, 兩日內,由買方一次向賣方支付全部貨款,賣方需向買方開具銷售發票。

B、採購方根據買賣雙方的協議,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3 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 30 %的設備預付款;賣方設備供應齊全且賣方對買方的安裝調試完成後,買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全部餘款;

9、違約責任 9.1設備質量責任

1)在設備質量保證期內,凡設備在開箱檢驗、安裝調試、設備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設備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按照國家三包規定處理。

2)由於買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設備短缺、故障或損壞,由買方負責。但賣方保證及時給予補齊和修復。

9.2違約賠償

除不可抗力外,如賣方發生不能按期交貨或提供服務,買方發生中途退貨等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妥善解決。 如協商無效,按下列規定處以罰金。

1)逾期交貨

賣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買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罰款千分之四。如買方不能根據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按拖欠部分總價計算向賣方賠償違約金,每拖欠一天,罰款千分之四。

2)賣方不能交貨或買方中途退貨

賣方不能交貨,應向買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交貨部分貨款的5%計算。 買方中途退貨,應向賣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退貨部分貨款的5%計算。 3)逾期交貨的違約賠償最高限度為遲交貨合同總價的20%,如違約金達到最高限額時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4)經雙方協商同意延期交貨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退貨且無需罰款者不在此例。

10、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端,賣、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如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生效。

買 方(蓋章): 賣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購買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器,乙方向甲方銷售本合同所約定的設備,並且提供服務器操作系統的基本安裝、技術支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第二條 設備價款

1、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9600.00元(大寫:人民幣玖仟陸佰元整,明細價格表詳見上表)。除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價款。

2、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税費。

第三條 付款期限及方式

1、甲方按照下述方式支付合同價款:貨物到達當日開箱檢查無誤並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發票後,當日付全款(現金)。

2、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各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開箱檢驗

1、本合同設備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代表共同進行。如開箱檢驗中發現合同設備有缺貨、損傷、破損或與裝箱單不符的現象,則應由甲方和乙方的代表當場作出確認。如證實上述的缺貨、損傷是由乙方(包括乙方所委託的承運人)原因所致,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補足、更換短缺或受損部件。

2、如果由於非乙方原因在貨到交付地點或買方倉儲地點後未能在3日內開箱,甲方將妥善保管貨物。在具備開箱檢驗條件的情況下,如因乙方原因未於甲方通知檢驗的3日內進行檢驗,而且雙方未就另行確定開箱檢驗日期達成一致,則甲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合同設備存在任何短缺、缺陷和損壞,並且上述短缺、缺陷或損壞是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則乙方應在開箱後15日內免費替換或補足。

第五條 安裝和驗收

1、設備安裝

(1)合同設備的安裝由甲方負責,乙方指派相關技術人員予以在本市協助操作系統的安裝。

(2)安裝工作開始前,甲方應準備好安裝環境和條件。乙方在甲方協助下進行操作系統的安裝,其他相關應用軟件由甲方自行安裝。

第六條 質量保證與保修

1、乙方應保證其交付的設備為全新的,並符合本合同所述規格、質量和技術特性。設備保修期按DELL廠商標準執行,為三年有限現場保修。

2、保修期內如果設備出現問題,由戴爾廠商提供服務,為3年(5*12)4小時上門服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按照合同約定,違約方應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 濟南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於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在本合同上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10

買方:

委託代理人:

賣方:

委託代理人:

____年___月___日根據《民法典》等法規,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採購設備內容

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

總價:

備註:

本合同總價為設備供貨、安裝及技術、售後服務等的全部費用,實行固定總價包乾。除發生下列因數可調整合同價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調整任何費用。

2.1買方提出的設備變更或由賣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買方同意採納方可調整。

2.2若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費用增加使賣方直接損失的費用,經鑑定核准,買方酌情予以一定補償。但屬賣方可以預見、預防,而賣方預防不力所造成的損失,不予補償。其經濟損失由賣方承擔。

3、設備質量及其管理賣方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是全新的且原包裝未拆封的;提供的產品是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要求。買方將在現場拆封,並按廠方提供的裝箱配置單驗收,買方要求安裝操作系統除外。

4、產品包裝

為了保證設備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由於包裝不善導致設備鏽蝕、失缺或損壞,由賣方承擔一切責任。

5、本合同產品嚴格按照廠家售後服務承諾進行質保。

6、交貨時間:

7、雙方責任

7.1買方

(1)按合同規定向賣方支付貨款。

(2)組織對設備的驗收

7.2賣方

(1)賣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設備、安裝、調試、技術指導、售後服務。

(2)對設備質量問題,無條件承擔責任,並在最短時間內給予處理,確保買方正常使用。

8、付款方式與結算

對於貨款支付,可根據需要選擇____種方式。

A、無預付款,賣方設備供應齊全且賣方對買方的安裝調試完成後,兩日內,由買方一次向賣方支付全部貨款,賣方需向買方開具銷售發票。

B、採購方根據買賣雙方的協議,本合同簽訂生效後____天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_____%的設備預付款;賣方設備供應齊全且賣方對買方的安裝調試完成後,買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全部餘款;

9、違約責任

9.1設備質量責任

(1)在設備質量保證期內,凡設備在開箱檢驗、安裝調試、設備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設備質量問題,由賣方負責按照國家三包規定處理。

(2)由於買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設備短缺、故障或損壞,由買方負責。但賣方保證及時給予補齊和修復。

9.2違約賠償

除不可抗力外,如賣方發生不能按期交貨或提供服務,買方發生中途退貨等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無效,按下列規定處以罰金。

(1)逾期交貨賣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買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罰款千分之四。如買方不能根據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按拖欠部分總價計算向賣方賠償違約金,每拖欠一天,罰款千分之四。

(2)賣方不能交貨或買方中途退貨賣方不能交貨,應向買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交貨部分貨款的5%計算。買方中途退貨,應向賣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退貨部分貨款的5%計算。

(3)逾期交貨的違約賠償最高限度為遲交貨合同總價的20%,如違約金達到最高限額時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4)經雙方協商同意延期交貨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退貨且無需罰款者不在此例。

10、仲裁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端,賣、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如通過協商仍不能解決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同等生效。

買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賣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11

需 方:金湖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以下稱 甲方)

供 方:淮安慧創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稱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以下購銷協議。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乙方須在 20xx 年 10 月 10 日前(含當日)免費將本合同訂購之設備送至甲方校園,並負責安裝完畢。

每延遲一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0.5%作為違約金,違約金從貨款中扣除。

三、相關責任

1、 乙方須保證甲方所購買設備為原廠全新產品,並符合甲方對配置的要求,否則視為不合格設備。乙方免費安裝、調試完好並承擔如下服務:

a、提供符合國家税務機關規定的正式全額發票。

b、甲方所購產品均按原廠所制定標準維修服務。

c-1、在設備免費質保期滿後,乙方對甲方所購設備提供終身免費維修服務,只收更換部件成本費,免收服務費。

c-2、本合同“免費質保”均指甲方使用過程中“非人為因素”造成乙方所提供設備損壞的前提下。

質保時間以甲方的驗收合格時間開始計算。

2、在乙方根據合同規定時間按時交貨並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應及時組織對乙方所供設備進行驗收。全部驗收完全合格後,甲方應在10個自然日內將全部貨款的95%付與乙方,每延遲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0.5%作為違約金。餘款在甲方收到貨物起一年內,無重大質量問題後即一次性付清,每延遲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的0.5%作為違約金。

四、驗收標準

1、設備應根據本合同及其投標文件及國家標準進行驗收。

2、如乙方提供假冒、偽劣的產品設備,應按照甲方本次設備招標文件中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此設備貨款雙倍的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向國家執法機關通報此情況,並保留進一步追訴的權力。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發生合同糾紛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向淮安市清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金湖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乙方:淮安慧創商貿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0517--83948490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12

甲方:臨邑縣中醫院

乙方:山東時空信步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臨邑縣中醫院

簽訂時間:20xx年12月

甲方:臨邑縣中醫院

乙方:山東時空信步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項目內容: 臨邑縣中醫院(以下簡稱甲方)所需臨邑縣中醫院信息中心機房服務器採購項目 以詢價方式進行採購。經綜合評定,山東時空信步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方)為中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一、 合同標的價款、規格、數量:

本合同總價格為¥ 22700元 ,大寫: 貳萬貳仟柒佰 元整。(具體規格、數量等詳見附件)

二、 質量及技術要求及產品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以符合貨物説明書的相關説明為準。

2、產品包裝:

(1)有原廠商包裝的,按原廠商標準;

(2)沒有原廠商包裝的,按乙方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三、 交貨條件

1、交貨時間:全部貨物在合同簽訂後7個日曆日內交付完成。

2、交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物免費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發貨前由甲方另行通知)。

3、付款方式:設備經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產品到貨驗收

產品到貨驗收為現場驗收,乙方提供現場驗收的報告單,驗收單經雙方簽字後,視為驗收合格。

1、 發貨前,乙方應對貨物的質量、性能、規格和數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進口產品還應提供相關海關手續證明、產地證明等。

2、 乙方必須提供適合長途運輸的包裝,以保證在運輸過程中不會造成貨物的損傷,如發生損傷,由乙方負責及時無償更換。

3、 設備運抵安裝現場之後,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對設備開箱檢驗,甲乙雙方均派代表參加,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設備、合格後由雙方共同出具到貨驗收報告

4、 甲乙雙方的代表根據合同定貨清單和廠家的裝箱單,對所供設備進行開箱清點、檢查、核對,如發現設備損壞或與合同不符之處,乙方必須無償及時更換,並填寫相關的記錄,由此導致的設備安裝調試時間延誤,責任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全新(包括材料、零部件)的貨物。有關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具有中國海關商檢合格證明。

6、 乙方再次承諾對甲方標書完全認同,對標書中各項條款無異議。

四、 工程施工及驗收

1、 施工前乙方應對安裝地點進行詳細現場勘察,以保證該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2、 設備的安裝、調試及技術支持由乙方負責,乙方要在現場施工前提供實施工程技術人員的資歷,由甲方認可後方可進行安裝、調試工作,工程實施期間未經需方認可,不得隨意更換技術人員。

3、 工程實施必須嚴格按照軟硬件安裝規範進行,所需的儀器和工具均由乙方提供。

4、 乙方按照設備調試的內容、項目、指標和方法進行調試,並進行詳細記錄,系統調試結束後,由乙方技術人員簽字後交給甲方。

5、 設備安裝過程中,如果發現設備損壞(開箱檢驗未能發現硬件損壞或單板、系統測試時發現的損壞)或與合同不符之處,乙方須進行及時補發或無償更換,並填寫相關的記錄。

6、 設備安裝調試時限為3個日曆日,系統具備初驗試運行的條件。

7、 系統驗收:

1)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安裝、調試達到技術規範書要求的指標後,進行驗收測試。由雙方共同確定驗收測試規範,作為驗收測試的依據;

2)當驗收測試表明設備的性能參數符合驗收規範的要求後,雙方簽署驗收報告;

3)任何設備發生故障或系統某一項指標不能滿足技術協議的要求時,允許乙方修復或調整到指標要求;

4)如果任何設備的測試表明未達到合同保證值,並且乙方在最初故障之日起7日內,沒有改善設備使之滿足保證指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8、 系統終驗:

甲乙雙方在確認以下工作進行完畢後,再進行最終驗收,由雙方共同確定驗收測試規範,作為驗收測試的依據。當測試表明設備的性能參數符合最終驗收規範的要求後,由甲乙共同簽署最終驗收報告:

1)工程已經完成,且能合理實現合同約定的全部功能;

2)合同所規定的測試均已進行並通過,遺留問題全部解決;

3)試運行期圓滿結束,設備運行完全正常;

4)項目驗收資料整理完畢;

5)甲方已獲得項目的所有資料;

6)返修部件、備件齊全完好,甲方確認無任何質量、數量差錯。

五、 培訓及售後服務

1、在設備安裝調試前及安裝調試中,由乙方負責組織設備原廠家技術人員對甲方技術人員在安裝現場進行操作、維護等技術培訓。免費對甲方人員不限人數、不限地點進行相關技術培訓,保證甲方人員能夠熟練操作設備。

2、設備在質保期間乙方免費維修,超過質保期的乙方只收取設備配件的成本費。

3、當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服務時,乙方技術人員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小時之內到達現場,並提供7*24小時服務。

4、所有設備原廠上門保修3年,保修期內因非需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供方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實際費用。每年四次系統巡檢,提供終生技術支持。

5、所有設備的自身系統、管理軟件3年保修期內免費升級。

六、 安裝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為該次項目實施的總協調方,負責協調乙方技術人員與施工現場其它人員之間的關係。

2、 甲方授權乙方為所中標設備的安裝、調試過程中的質量及技術負責方。

3、 甲方負責為乙方技術人員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收到甲方通知2日內,技術人員以及貨物要到達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按甲方要求開始施工。

2、 乙方安裝、調試人員應具有規定的資質,若乙方安裝、調試人員由於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安裝、調試人員,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3、 乙方技術人員在工程施工時,發生乙方所供設備的質量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技術人員在工現場施工中,應遵守施工現場管理方安全等相關管理規定,由於乙方人員違反以上規定引起的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技術人員在安裝期間應根據系統環境無條件配合其他系統集成商,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若乙方安裝、調試人員由於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6、 乙方在項目建設過程完全按國家有關施工標準、安全標準等規範化要求施行。

7、 乙方工程技術人員建設過程中應注意項目安全及自身安全,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負全責。

七、違約責任

1、 經檢驗後,若發現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產地與合同規定不符,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包括換貨),由此產生的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 對於在安裝過程中未能發現,而後期運行過程中發現的供方以舊充新設備、配件、材料,除由乙方免費更換為全新,並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外,扣除其餘所有未付款項。

3、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乙方可不負違約責任。但發生不可抗力事故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2日內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主管部門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乙方仍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超過4周時,甲方有權撤銷合同,並且乙方應將甲方已付的合同款在甲方撤銷合同兩週內退還甲方,否則按日加收萬分之十的滯納金。

4、 除上述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甲方應同意在乙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額度按每延遲七天對乙方處以合同總額的0.5%的罰款,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罰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如乙方延期交貨超過規定4周時,甲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乙方應在合同撤銷兩週內按上述規定向甲方支付罰款及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合同款和當時銀行規定的利息

八、爭議解決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共有1個附件,該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安裝過程中,經雙方簽字認可的有關書面材料等,雙方共同簽署的其他有關文本也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

十、本合同自雙方法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1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國的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購服務器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購貨物數量及價格(價格單位:元人民幣)

第二條 交貨日期與交貨方式

2.1 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乙方定購之貨物送至乙方指定地點,即 ,並指派技術人員現場協同進行部署,安裝和調試,交貨日期以乙方簽收為準;

2.2 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經雙方確認並達成書面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三條 驗收和服務標準

3.1 驗收標準:

3.2 如果驗收合格前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無條件更換或退貨。在該期限內,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更換或退貨處理。

3.3 服務標準:

第四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後的 5 個工作日內乙方以劃賬方式支付總貨款的 30 %,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驗收合格後的 5 個工作日內支付 60 %的餘款,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從設備簽收單簽收之日起6個月之內支付剩餘合同總價的10%即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整)。附公司賬户: 公司名稱: 帳 號: 開户銀行:

第六條 貨物故障處理

6.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齊備的貨物的產品説明、合格證、保修單,並在交貨時向甲方解釋相關的保修條款。

6.2 在相關保修期內的貨物若出現質量問題,若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更換。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貨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以外的故障,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因締約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反一方應向對方賠償損失。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總貨款的0.5‰計算違約金,從應付款日計算至實際付款日。最高罰金不超過總貨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貨,每遲延一日,按總貨款的0.5‰計算違約金。最高罰金不超過總貨款的百分之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對方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如雙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交由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協議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日曆日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拒絕對方建議。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簽署後生效。

11.3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器採購合同 篇14

買方:江蘇先聲藥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中鐵信息計算機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江蘇分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採購乙方 HP DL380G7 服務器 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約定共同遵守。

第一條 質量保證

1.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貨物應當符合甲方的要求(詳見附件技術參數)。

1.2貨物質量保證期應為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叁年。

1.3貨物質量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二條 安裝

2.1乙方進行安裝應當符合甲方的要求(詳見附件技術參數)。

2.2乙方提供安裝圖紙,由甲方簽字確認。如有變更,需由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

第三條 驗收

3.1貨物驗收:貨物到達後,乙方會同甲方對貨物的數量、包裝和完好狀態進行清點和查驗,甲方在數量符合合同約定和包裝完好的情況下,簽字確認收到貨物。貨物未實施安裝前,乙方承擔保管責任。

3.2安裝驗收:安裝結束,由乙方質量管理部門負責進行驗收,並向甲方出具安裝檢驗報告和貨物合格證書。

3.3安裝調試結束後,甲乙雙方依照約定的貨物質量標準和安裝驗收標準進行最後驗收,驗收結果由甲方簽字認可。

第四條 合同履行

4.1合同金額:人民幣

4.2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後

4.3履行地點:乙方負責將貨物送至:南京市玄武區玄武大道699號-18號: 江蘇先聲藥物研究有限公司指定位置。

4.4履行費用:乙方承擔運輸費用。

4.5付款方式:

4.5.1合同簽訂後預付20%貨款,安裝結束經甲方驗證合格後, 甲方在取得發票後7個工作日內以電匯的形式支付剩餘貨款。

4.5.2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

第五條 保修及售後服務

5.15.2 乙方在接到甲方報故通知後,2小時內作出迴應。

5.3 如需現場檢查和維修,乙方應當在小時內到達,並在小時內解決一般問題。

5.4 質量保證期屆滿後,乙方進行維修只按零部件成本價收費。

5.5 乙方進行保養和維修應當存有記錄,並經甲方簽字認可。甲方以經過其簽字認可的記錄進行費用結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未能按期交貨或者未能按期安裝調試,每遲延一日,乙方應當按合同總金額的0.1%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損失。如果乙方遲延交付1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乙方仍要繳納上述違約金。乙方承若

6.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第一條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另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作為違約金。若乙方違約造成的甲方損失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乙方需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乙方承諾此機型為原廠出廠標準配置,CPU保修序列號隨主機修序列號,如乙方提供機型未達到上述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按假一賠十方案處理。

6.3 乙方未按4.5.2約定提供發票,每遲延一日,乙方應當按合同總金額的0.1%支付違約金。

6.4 乙方未按第五條約定提供售後服務,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6.4.1 乙方未能在第五條約定時間內作出迴應或到達現場解決問題,每遲延一小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0.1%的違約金。

6.4.2 乙方不能提供保養維修記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保養或維修費用。

6.4.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備提貨款及設備尾款,甲方應當按應付金額的0.1%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7.1甲乙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7.2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8.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協商解決。

8.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江蘇先聲藥物研究有限公司 乙方:中鐵信息計算機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江蘇分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李興實

地址:南京玄武區玄武大道699號-18號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號

賬號:08857020xx92146041 賬號:43010117

開户行: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東支行 開户行:工行小營分理處

税號:320xx2757330562 税號:320xx2742353614

聯繫電話:025-84069472

電話:025-85560000-1623 傳真:025-84069479 傳真:025-85479335

年 月 日 20xx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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