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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外包服務合同

物流外包服務合同

物流外包是指企業不再內部運作物流,而是將物流業務交給第三方來運作,通過整合和利用外部資源達到降低成本、強化企業核心競爭力並提高企業應變能力的目的。物流外包服務合同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流外包服務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閲讀。

物流外包服務合同
物流外包服務合同範文1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業的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友好平等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物流運輸服務及其它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1.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生效,至20xx年8月31日止,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續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2.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應提前提出運輸要求,明確告知乙方提貨地點、時間及貨量。

2.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告知裝貨順序,有權檢查乙方運輸車輛的安全性,並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及時落實甲方的整改意見。

2.3甲方發現乙方配貨不符合規定(與易燃易爆物品或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混裝),有權要求乙方重新配貨。

2.4如果甲方指定收貨人領取貨物時未在收貨文件上註明毀損或其他情況,乙方有權推定該貨物為良好情況下交付。為便於解決在乙方承運貨物發生損毀的情況下,甲方向乙方提出合理賠償時應將受損貨物之內容物、原貨箱及包裝交由乙方檢查。

2.5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運費。

2.6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正確的收貨單位資料。

2.7 甲方應如實申報貨物內容且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須按行業標準及甲方要求從事運輸服務。

3.2乙方須服從甲方有關人員對貨物運輸的安排,乙方送貨人員需尊重甲方客户及員工,如實填寫送貨單的各項內容並有雙方簽名。

3.3乙方人員在承運甲方貨物時若做出有損甲方企業形象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對其每次扣罰100人民幣,情節嚴重者,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索、追訴的權利。

3.4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門到門的優質運輸服務和及時的貨物在途信息查詢服務。

3.5乙方承諾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後,按甲方員工或甲方客户的要求,安全、有序地將貨物擺放到指定位置。

3.6任何由乙方監管、儲存和運輸的甲方貨物,若發生破損、丟失,乙方現場人員有義務保護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情況給乙方指派的專職管理人員。由乙方指派的專職管理人員核實情況後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貨物損失,乙方自行協助保險公司調查

3.7乙方對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運輸條件的,有權拒絕運載或提出重新包裝要求。

3.8乙方作業人員在取貨時,應仔細核對發貨單號和貨物種類、數量及發運目的地是否相符;同時檢查貨物的外包裝,如有破損應在[貨物運輸單]上註明貨物發運前的外包裝狀況, 並經甲方簽字確認為準。

3.9裝貨時,乙方應注意裝貨順序,以免順序搞錯,造成卸貨困難。貨物必須規範堆放,少留空隙、防止滑動碰撞,並特別注意貨物堆放的方向性。蓋蓬布時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勒傷貨物包裝和使貨物過度受壓。裝卸車過程中,駕駛員、業務人員應負責監督,防止野蠻裝卸(包括拋、推、滾動等),凡是在裝運過程中貨物發生摔碰應及時通知甲方;裝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損壞由乙方向甲方照價賠償(送往批發部的貨物按貨單上的價格賠償,送往零售店的貨物按零售價的六折賠償)

3.10乙方必須提供符合要求的車輛進行運輸,確保途中無貨物受潮、受損。如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產品發生破損或者被雨淋、浸泡,乙方應按被損貨物全額賠償甲方的損失

4.送貨時效:

4.1甲方每天下午3點鐘之前確定的訂單且已備貨完整,乙方須當天送達;甲方3點鐘以後確定的訂單,乙方需在第二天送達(特殊情況做到當天送達)。

4.2乙方在卸貨後須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將送貨單交由甲方,特殊情況(僅限坑梓沃爾瑪和平湖萬佳)最晚不超過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逾期每遲交一天每單扣罰100元。

4.3乙方送貨人員交回甲方的送貨單必須簽收完整,其簽收數量、規格須與送貨單一致(破損遺失的除外,且須註明破損、遺失的緣由),若有不符的單據每單扣罰100元。

4.5若乙方在運輸處理中出現交回給甲方的送貨單有問題,則此單相對應的運輸費用不予結算,待問責、處理完畢後在與其他單一併結算。

5.代收款:

5.1經甲方有關人員委託,乙方送貨人員可代甲方收取甲方客户的貨款,金額在一萬五千元以下;甲方須指定收款對象及繳款對象。

5.2所有代收的貨款必須在當天當面交給甲方相應負責人員,若有特殊情況最晚不能超過第二天上班時間。

5.3若代收貨款沒能交給甲方相應負責人員,以致貨款遺漏、丟失或款項不符,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6.在運輸過程中的貨物交接和資料傳遞與變更:

6.1甲方託運貨物時,應填寫貨運通知單。乙方按照貨運通知單載明事項安排車輛運送貨物。

6.2貨物裝車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按照貨運通知單中記載貨物的型號、規格、數量認真清點無誤後,在貨運通知單上簽字蓋章。 如有破損應要求甲方更換貨物或在發貨單上註明

6.3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後,乙方負責卸貨,乙方與收貨人應同時在場清點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後,應在乙方所持的簽收單據即[貨物運輸單]上簽字蓋章。如有貨損,或與[貨物運輸單]上的註明種類、型號和數量不符時,賠償的範圍及具體索賠方法見第7條。

6.4收貨人拒收貨物,如果是由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丟失、破損嚴重、雨淋、磕碰變形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貨物,使其免予繼續損壞並及時通知甲方,按照賠償甲方的規定處理;如果屬於甲方原因,例如貨物型號與外包裝不一樣等情況,而使收貨人拒收貨物,所產生的運費,由甲方承擔。

6.5甲方因故需要變更運輸貨物的名稱、數量、起訖地點、運輸時間、收貨人時,應向乙方提交書面更改資料。因變更運輸起運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7.保險事項:

7.1乙方在運輸及裝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擔全責,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託貨物向保險公司投保,保費包含在在雙方議定的運費之內。在乙方承運期間若造成貨物破損、丟失、短少、被搶等,乙方須照甲方的價格先行及時賠付給甲方(送往批發部的貨物按貨單上的價格賠償,送往零售店的貨物按零售價的六折賠償)。與保險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負責,甲方有協助的義務。

8.到貨期限:

乙方應在承諾的時間內,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手中。貨物即到即送,如果貨物沒按期送到甲方指定收貨人,乙方有義務進行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告知甲方。遲於甲方規定到貨時間,每遲一天扣當次運費20%。另外所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追索的權利。(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9. 不可抗力:

9.1合同一方由於自然災害、戰爭和其他由雙方事後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應採取儘可能的補救措施,及時以電話和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儘快將有關部門出據的證明文件寄至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後,應立即恢復合同正常履行,並儘快以電話和傳真等方式通知對方。

9.2 不可抗力事件僅限於地震、水災、火災(非因乙方駕駛員或其它受僱人的過失而發生)和騷亂、戰爭等;運輸車輛的碰撞或翻車等交通事故不在不可抗力事件的範圍之內。無論乙方的駕駛員或其它受僱人對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負有責任,乙方都應先行全額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事後自行向過錯方追償損失,甲方有協助的義務。

10. 合同解除:

10.1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1.1泄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損失的。

10.1.2在履行合同中發現乙方無相應運輸能力的或滿足不了甲方發展對服務的要求,甲方提出意見後仍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

10.1.3乙方在考核中表現欠佳的,並經過警告沒有明顯改善。

10.1.4乙方對重大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影響的。

10.2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0.2.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提出意見後仍不能達到乙方要求。

10.3 無論因何原因解除合同,解除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

11. 付款方式:

11.1乙方憑經過收貨人簽收且甲方認可有效的《貨物運輸單》及正規發票,每月向與甲方結算運費一次。

11.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送貨清單,甲方經逐級審核後,需在每月20日前將上月運費結算給乙方

11.3結算方式為將運費匯入乙方指定帳户,或將支票交給乙方指定的受票人。

11.4結算價格以雙方商定的運價表(附後)為準,運輸價格不可隨意調整,若因市場原因而需變動價格,雙方另行協商約定,並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變更。

11.5雙方商定的運價已包含乙方的停車費、路橋費、保險費,以及乙方給甲方出具發票時的相關税費。

11.6甲方對乙方的罰扣款和索賠款項(若運費額在所賠額度內)可從運費中先行扣除。

12.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採取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3.其 他:

13.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後屆時可補充制定。

13.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外包服務合同範文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分撥及其相關信息服務業務)第三方物流服務簽訂如下合同:

一、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應根據需要提前以書面形式或乙方認可的形式通知乙方發貨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名稱、具體的提貨時間,發貨日期及時間、重量、件數、體積、收貨人的姓名、電話、詳細地址、郵政編碼、電傳或電子信箱等信息);如甲方臨時加單,應提前2小時以書面形式或乙方認可的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貨物 信息與乙方。因甲方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乙方損失或費用支出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承擔全部費用。

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要求包裝貨物。

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按時付款與乙方。

甲方若對乙方物流服務費用有疑問,有權要求乙方解釋。

貨物發運後,甲方有權過問貨物運輸情況。

在合同執行中,若乙方運輸服務屢次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權利義務

2.1乙方承諾對承擔的甲方國內/國際貨物的物流服務予以權利保障,保證足夠運力,保證優質服務

2.2乙方應該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如數運抵甲方指定的收穫單位或收貨人

2.3乙方街道甲方通知應及時安排收貨運輸事宜。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裝貨查驗工作,查驗無誤應填寫裝貨驗收單或其他單據,如發現貨物短缺損壞,應即使通知甲方有關人員。

2.4乙方對餘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對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毀損、滅失,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不可抗力,經甲方調查確認;

(2)貨物本生的缺陷或自然思念好以及由於包裝不善;(3)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它處理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4)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收貨單位或收貨人,並經收貨人簽字確認沒有貨損的。

2.5乙方對甲方貨物必須保持外包裝好,不得開箱,否則,如發現短缺損壞,則有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賠償額為短缺或損壞部分的甲方與客户所簽訂的合同金額,但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2.6如運輸途中遇到困難,乙方須即使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確定到貨時間及採取相應的措施。

2.7如貨物在物流服務中出險,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由乙方辦理保險索賠事宜。

2.8若非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導致乙方物流成本大幅度增加,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其它任何藉口向甲方提出增加運費單價的要求,甲方對乙方提出的漲價要求可不予處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為一年。

三、物流服務費用及負款方式

1、 甲方應在合同期限內依據本合同的價格表(以下稱“附件”)及雙方核定的餘數總量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2、服務費用採取月結90天的結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帳單後一個星期內應將帳款核對完畢,並應在結算期內的服務費以支票、承兑匯票或銀行轉帳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應提前提供客户簽收單和運輸及其費用(暴客保險費)發票給甲方。

四、保險條款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保險事宜,保險費率按投保金額的0.14%計算,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單獨支付,與運費及物流服務費一同結算)

五、保密條款

(一)雙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蓋的商業關係的性質及具體事項構成保密和專有的信息。對任何該等信息的披露將可能對雙方造成競爭性損害。因此,任何關於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貨物的數量、種類、運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詳情或乙方獲得的有關另一方的商業活動的信息任何時候都應該作為保密信息,未經該另一放(視情況而定)事先明確表示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就所有由於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條款下的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害、成本和費用向另一方做出補償,受害另一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條款的保密期限為本合同後三年,並不因本合同的無效或撤消而終止。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履行時付款義務。

2.甲方應承擔由於其提供的貨物和收貨人的信息不正確及因甲方收貨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錯運或遞運不着的責任和相應的重新派送或退雲以及乙方車輛和人員閒置所產生的費用。

3.甲方承擔貨物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短缺、損壞情況下客户或收貨人拒收的責任,並承擔退運及處置費用。

4.由於甲方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致使乙方車輛損壞、設備損壞、人身傷亡及其他直接間接的損失和費用,或者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優質高效的物流服務。

5.1若由於乙方過錯造成延遲送貨,給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每延遲一天(24小時)扣減當次運費的15%,依此類推,直至扣完當次運費,並按甲方客户要求的賠償額予以賠償(最高賠償額不超過當次運費);運輸時效從裝貨離廠之時開始計算。

5.2運輸過程中出現貨損貨差的處理原則為:屬於保險公司承保範圍內的貨損貨差,由乙方負責想保險公司索賠(甲方應協助提供相關資料),保險公司的賠款歸甲方所有;(玻璃破損的處理方法詳見附件二)若不屬於保險公司承保範圍之內,除《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第六十八條規定的乙方可負責的情況外,均由乙

5.3為了便於計算保額和結算保費,本部分貨物按事先約定的單價(見附件三)確定保險金額,而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應根據實際損失按實際購銷合同價計算賠償。

5.4 甲方應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出現的照片、註明貨損情況的簽收單、貨損報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滿前,雙方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約,應提前三十(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合同簽定地點的人民法院裁決。

九、修改與補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或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合同的條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意念。雙方在合同到期時均無終止意向的,則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

3.本合同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終止前合同約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4.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外包服務合同範文3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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