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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精選13篇)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精選13篇)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精選13篇)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

為明確甲、乙雙方(以下簡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願使用乙方上網寶業務,並使用乙方的手機號碼辦理上網寶業務資費套餐。

1.1、具體套餐內容

類型目錄價套餐內業務量超套資費促銷活動年包

1.2、業務使用信息登記

主卡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SIM卡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卡號碼是用於進行上網寶業務扣費、接受副卡流量短信提醒等服務的中國移動手機號碼。)

副卡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SIM卡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副卡號碼用於訂購及使用上網寶業務的中國移動手機號碼。)

使用區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套餐説明

1.3.1、乙方提供的上網寶業務帶寬均為4M,並僅限在指定區域內使用,超區域無法使用。

1.3.2、乙方提供的上網寶業務僅限於甲方家庭個人使用,不得用於商業用途。

1.3.3、套餐內流量不可以任何形式與其他手機號碼共享。

1.3.4、套餐內流量僅限當月使用,不累積至次月。

1.3.5、套餐內流量用完即停止使用上網功能。

1.3.6、套餐僅提供流量功能,不提供其他如語音通話、短信等功能。

1.3.7、乙方承諾本協議套餐有效期為一年,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本協議到期後,如甲方擬繼續辦理,應當與乙方重新簽訂協議,套餐資費及優惠活動內容以辦理時為準;如不繼續辦理,則套餐業務自動失效。

2、甲方辦理業務時,需向乙方提供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對主、副卡進行實名認證,真實、準確地填寫業務受理單和簽署相關協議。因甲方提供資料不實造成乙方無法將有關信息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上網寶業務須通過登記的副卡在乙方指定的上網終端(CPE)中使用,上網終端(CPE)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需保證遵守上述規則。如果甲方將登記的副卡放入其他終端或將登記副卡之外的其他SIM卡放入乙方指定上網終端(CPE)中,導致上網寶業務無法使用或產生額外費用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提供的上網寶業務必須在指定的區域內使用,甲方需保證遵守上述規則。如甲方將上網寶轉移到其他區域使用,導致上網寶業務無法使用或產生額外費用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需根據本人所定製的上網寶業務套餐按時向乙方繳納使用費用,並確保主卡話費餘額充足,以避免主卡停機導致副卡無法使用業務。因甲方個人原因導致欠費、業務暫停等所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6、因甲方上網終端軟件系統問題(如:電腦感染病毒、系統故障、所安裝的有關軟件丟失等)和上網終端硬件故障(如:電腦顯卡、顯示器、硬盤、CPU、主板、內存、光驅等)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上網寶及其他增值服務,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敬請客户自行解決。

7、甲方不得將申請的上網寶服務用於經營性項目、企業上網及其他商業用途。一經發現用作經營性項目,將按照乙方專線類項目收費標準補收自入網之日起的網絡使用費,並且乙方保留其他一切合法權利。

8、甲方在使用個人寬帶業務時有義務遵守乙方有關業務規定,同時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9、甲方可通過撥打乙方的客户服務熱線諮詢業務、服務、資費等方面的信息和進行投訴。乙方客户服務熱線:10086

10、甲方出資購買上網寶設備終端,設備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負責提供設備的售後服務,設備保修期為12個月。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辦理相關開户手續並繳清相關費用後,業務立即開通。

2、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相關業務諮詢服務、網絡維護服務,但不負責非本公司所售客户終端設備的安裝及客户電腦設備硬件、軟件的安裝、改動。

3、乙方在收取相關費用時,應當向甲方提供業務費用發票。

4、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4.1、甲方提供的資料與實際不符;

4.2、甲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相關的服務費用;

4.3、甲方在使用本業務時有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或有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

4.4、甲方搬遷至乙方暫時無法提供服務的地區;

4.5、甲方辦理的上網寶業務由非家庭個人使用,而用於商業場所。

5、如甲方逾期不繳納有關費用產生欠費的,乙方有權暫停提供上網寶業務服務。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費用,並按照甲方欠費金額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甲方補繳所欠費用以及滯納金後,乙方在24小時內為甲方恢復開通上網寶業務。對因甲方欠費暫停60天后仍未補繳所欠費用的,乙方有權註銷甲方上網帳號。同時乙方將保留費用催繳權利。在甲方欠費時,乙方有權以信函、公告、委託第三方等形式催繳欠費。

6、甲方向乙方所收取的網絡使用費僅指乙方使用甲方上網寶業務的費用,不包含乙方上網後使用其他網上應付費業務服務或瀏覽收費網站的費用。如甲方對網絡使用費及有關服務費收取存有異議,應在異議費用發生後五個月內向乙方提出,乙方有責任予以核查、解釋,並在異議提出後15日內告知甲方核查處理結果。

7、乙方出於服務、技術和業務發展需要,實施線路搶修、服務措施更新、以及設備更新和搬遷、工程割接、網絡及軟件升級等施工建設、技術改造與網絡調整,甲方應當予以配合。

第三條 業務變更規則

1、甲方如申請辦理銷户、移機、過户,必須攜帶以下6種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之一及服務密碼向乙方提出申請並填寫《業務受理單》:

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居民臨時身份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中國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公民護照。

2、甲方在提交《業務受理單》前,須繳清申請之日前所有應繳納(包括欠繳)的費用。

3、甲方辦理銷户後立即生效。銷户後如再次申請開通,需重新簽署入網協議,並繳納相關費用。

4、乙方提供的移機服務僅限於乙方指定開展業務的範圍內。甲方申請移機的賬户當前狀態必須正常,且移機期間甲方上網寶使用費仍正常收取。

5、過户不收任何費用,過户後甲方使用上網賬户名稱保持不變,申請的資費套餐不變,上網密碼由過户雙方自行交接。甲方在過户前如定製了付費關係,則在過户時其原先定製的付費關係自動取消。

6、資費變更當月申請,次月生效。

第四條 其他事項

1、寬帶速率:協議中寬帶速率是指寬帶接入的下行速率,指客户終端到數字集線器或園區交換器之間的線路和設備能支持的最大信息傳送能力,是在理想網絡條件下,乙方上網可能達到的最高速率(不含客户自身終端設備的原因)。乙方實際使用的網絡帶寬是動態變化的,取決於骨幹帶寬、接入帶寬和客户所訪問的內容提供商的帶寬。乙方將盡力為甲方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和保障,但對達到寬帶最高速率的時間段和時間比例不作承諾。

2、移機:上網寶用户名稱不變,使用地址變更稱為移機。

3、過户:上網寶賬户所有權變更,賬户名稱、使用地址不變稱為過户。

4、月:本協議所稱“月”為自然月,即每月第一日至當月最後一日。

5、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戰爭、罷工、暴亂或國家政策調整等因素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使用上網寶業務而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場環境變化等因素需要對本協議內容進行調整,乙方需進行相關公告。如因不能預見並且發生後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有權單方終止協議。

7、因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現的糾紛,各方爭議協商不成則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裁決。

8、本協議與甲方填寫或確認的相關業務登記單配套使用,相關登記憑證自動成為本協議附件。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醒:客户或代理人簽署前請仔細閲讀本協議各事項。如有任何疑問,請及時提出。客户或代理人聲明:嚴格遵守國家電話用户真實身份信息登記等相關規定,保證所提供的證件及信息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已閲讀、確認並同意本協議須知的全部內容。

甲方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西有限公司分公司(章)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對乙方開展的和車寶(行車衞士)業務和營銷活動內容瞭解充分,經過考慮,自願使用由乙方提供的和車寶(行車衞士)業務和營銷活動,並簽署以下協議。

甲方的基本情況及所辦理業務的內容

為更好地為甲方服務,保障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真實準確地填寫以下表格,並請在簽字確認前認真審閲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如甲方所填寫的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向甲方提供所有通信服務,若甲方的聯繫方式有所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甲客户姓名 證件類型□身份證 □港澳通行證 □中國台灣通行證 □護照

方證件號碼

填證件地址 聯繫電話

寫申請業務功能(和車寶)行車衞士電動車版業務

乙終端/副卡號碼 終端串號

方終端型號

寫主合户號碼

1、和車寶(行車衞士)是基於乙方移動通信網絡,利用在乘用車/電動車內安裝定位追蹤防盜終端,為甲方提供乘用車/電動車車輛振動報警、定位監控、自主防盜等功能的業務。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是使用上述終端設備所需的網絡服務,乙方不對甲方車輛被盜負責。

2、本協議約定的終端/副卡號碼僅限甲方應用於和車寶(行車衞士)業務。

3、本協議約定的終端/副卡號碼須訂購行車衞士(電動車版)10元/月移動數據流量套餐24個月。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更改資費。協議到期後,甲方不得更改原訂購資費品牌,僅可對原訂購資費品牌下的資費套餐進行更改。

4、甲方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且生效後乙方贈送話費576元,活動生效次月起分24個月平均返還,每月返還24元(贈送話費不能用於消費手機支付、代付、彩鈴月租、國際及港澳台業務、夢網等結算類業務費用);若甲方在使用期間機卡分離使用(上述表格中約定的終端與終端/副卡號碼、合户號碼分開使用),乙方停止贈送話費,並免除機卡分離期間乙方贈送話費的義務。甲方在承諾的最低消費期內恢復機卡合一的(上述表格中約定的終端與終端號碼、合户號碼捆綁使用),甲方可申請從恢復機卡合一次月起恢復贈送話費;贈送話費使用有效期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在有效期內甲方未使用完,所贈送話費作廢清零。

5、甲方承諾上述表格中約定的主合户號碼每月通信費用最低消費40元(最低消費不含手機支付、代付、彩鈴月租、國際及港澳台業務、夢網等結算類業務費用);承諾最低消費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每月消費不足承諾最低消費的,按最低消費計算甲方當月消費。甲方停機保號的,除應繳納停機保號費用外,仍需按月支付每月最低消費。

第二條 特別約定

乙方對由於甲方因終端故障、電池耗盡、使用不當、誤操作、未及時更新用户資料等非乙方原因導致漏報、錯報、誤報等安防功能失效從而造成甲方損失或甲方個人位置隱私泄露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上述表格內的終端號碼出現欠費,乙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規定,對該號碼予以暫時停機處理,同時有權要求甲方補交費用,甲方應從欠費之日起,每日按欠費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因欠費導致停機銷號的,則視為甲方已離網。如果甲方在本協議承諾期間離網,甲方須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從欠費月起至承諾期限屆滿之日止,甲方所承諾的每月最低消費金額之和。

3、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負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事由發生後7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後,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執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在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簽署的文件均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 乙方:

簽訂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並經雙方合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務範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其業務範圍為_________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訊之用,乙方必須為第一類或第二類電信事業始可申請。

第三條 本業務現行可提供之營業區域為_________市。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提供通訊服務項目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 申請程序

第五條 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表。

二、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證明文件與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第一類電信事業應檢附交通部核發之特許執照,第二類電信事業應檢附電信總局核發之許可執照,以供核對。

第六條 乙方委託代理人辦理申請時,除需檢附前條證明文件外,該代理人並應出示身分證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權之資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對。代理人代辦之行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負履行契約責任。

第七條 乙方依規定繳費後,甲方應於_________日內使其通訊。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通訊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應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同意延期。

第八條 甲方與乙方之責任介接點如下:1.甲方頭端機房與乙方自備設備介接處;2.乙方分接器以下與乙方自備設備介接處。

第十條 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設備正常運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續電路之業者租用之全段電路遇有障礙時,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應儘速修復,或通知出租接續電路之業者儘速修復。乙方自備設備部份,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甲方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一條 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規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租用期間連續滿一個月以上者。

二、臨時租用:乙方為展示,測試,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間不滿一個月者。

第十二條 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設備,應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損毀或遺失,應按照甲方所訂價格賠償。前項定價,甲方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十三條 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絕其申請,並將原因通知乙方:

一、非第一類電信事業或第二類電信事業者。

二、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不繳者。

三、申請人撤銷申請者。

四、申請書內所填乙方名稱不實,或非屬於甲方營業區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為申請者。

第三章 異動程序

第十四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除依甲方營業規章所訂之各項規定辦理外,得以電話申請,乙方如以電話申請異動事項,甲方得詢問其原登記資料,確認無誤後即可辦理。

第十五條 乙方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並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即予暫停通訊,俟乙方依甲方營業規章規定補辦各項手續後再予恢復通訊,暫停通訊期間之月租費仍應照繳。

第十六條 乙方欲申請暫停通訊及辦理恢復通訊服務時,應以電話或書面向甲方申辦。但暫停通訊期間,乙方仍應繳付月租費。

第十七條 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乙方應依甲方公佈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於繳費通知單所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前項詳細收費標準資料,應依_________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十九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時,需繳納接線費,其後每月月初應按期繳納月租費。乙方租用光纖同軸混合網路(HFC)頻寬,應於繳納月租費之同時繳納維護費。

異動費於乙方申請變更已租用之電路,光節點或數據機時收取。乙方自備終端設備障礙檢查費於乙方申告障礙,經甲方現場查明系乙方自備終端設備障礙時向乙方收取。

第二十條 乙方租用光纖同軸混合網路(HFC)頻寬之業務,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維護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以甲方電路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申請終止租用時,以電路拆除之日為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電路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每日租費為全月租費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二條 乙方因欠費或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訊,其停止通訊期間,仍應繳付月租費。

第二十三條 乙方溢繳或重繳之費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應付之費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應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如乙方終止租用本業務時,其溢繳或重繳之費用於充抵應付費用後仍有餘額時,甲方應於終止租用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

第二十四條 乙方租用之本業務,倘因甲方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訊期間,電路或光纖連續阻斷滿一小時以上,每滿一小時扣減一日應付租費之十二分之一,未滿一小時,不予扣減,最多以扣減當月份應繳月租費為限。

停止通訊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二十五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適用前條第二項之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依第三十四條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應於甲方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訊,經再限期催繳,或逾原繳費通知單所規定之繳費期限兩個月,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甲方即逕行終止提供其通訊服務,並得暫停該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業務其他電路之通訊。乙方因未繳費致被停止通訊,甲方應儘速於其繳清全部費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內小時恢復通訊。

第二十七條 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蓋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為準。

第五章 契約之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欲終止本契約之服務時,應親自向甲方或委託代理人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並繳清所有費用。

第二十九條 本契約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契約之一部份。

第三十條 本契約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為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契約所載他方之地址。雙方地址變更,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六章 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三十一條 甲方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准,並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請乙方至甲方辦理無息退還其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方如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時,甲方於收受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公告,並請乙方於兩個月內至甲方辦理無息退還其溢繳費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查閲本身資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並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法令依據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第三十四條 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通訊。

第三十五條 乙方之名稱及其證照如有不實致生任何糾紛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章 廣告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契約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八章 申訴服務

第三十七條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甲方即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因本契約涉訟時,係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三十九條 本契約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應依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4

一、雙方應負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向乙方提供符合實施標準的工作場地和必要的工作便利;

2、甲方應確保有專人負責對軟件的使用和管理;

3、甲方若安裝調試其他非乙方提供的軟件,應在事前與乙方聯繫,進行協商;

4、甲方在應用過程中發現軟件出現異常,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並記錄當前

5.甲方應建立相關制度,以確保軟件運行環境(包括計算機、打印機及相關硬件設備)的安全,不使來歷不明的磁盤,以免感染病毒,為軟件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二)、乙方的責任:

1、 按約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和工程服務;

2、 承擔合同中規定的培訓和服務義務;

3、 乙方除向甲方提供協議中規定的服務項目外,有義務對甲方應用軟件的軟、硬件環境進行檢查,但不進行修復:

4、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對甲方的財務或業務經營數據進行增刪、修改、複製、傳送、記錄;

5、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財務或業務數據內容或在公開場合引用甲方數據。

(三)、產品升級

甲方購買軟件三個月內,如果欲更換軟件的高端產品,甲方只需交給乙方原產品(保證原產品物品齊全並無損壞),補交兩款軟件的差價款即可。

二、售後服務內容:

甲方在購買乙方的軟件後,甲方將得到乙方所提供的以下服務項目:

(一) 乙方向甲方收取軟件服務費______元/年,軟件續費______元/年,

(1)服務內容:由乙方人員給甲方人員提供培訓。在軟件使用過程

(2)服務標準:使接受培訓的人員可以熟練操作、應用軟件。

(二)有償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按次)

1、 軟件操作使用培訓(初次使用者):

(1) 收費標準:100元/次

(2) 服務內容:甲方接受培訓的人員必須到乙方接受培訓服務

(3)服務標準:使接受培訓的人員可以熟練操作、應用軟件。

2、其他維護項目:

(1) 收費標準: 元/次;

(2) 服務內容:

因主機、打印機等計算機設備適配帶來的調整工作;

因網絡設備、網絡連接無法正常工作帶來的調整工作;

因用户非正常操作帶來的調整。

(三) 續費收費標準(按年,至商3000以上版本)

如甲方在合同期滿後按軟件標價的20%向乙方支付一年服務費,乙方有義務在服務期內對甲方提出的請求即時做出反應,服務內容及服務標準同二。

三、 保密條款:

(一)、甲方保護乙方的知識產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軟件進行解密,並保證不

(二)、乙方對甲方的數據保密,保證不將甲方的財務數據泄露給第三者。

四、補充説明: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另行協商補充規定。

五、互相臨督、互相制約: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即開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5

編號:_________

甲方(網上銀行客户):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貸記卡或靈通卡。

二、乙方網上銀行為甲方提供查詢,轉賬、BtoC在線支付,外匯買賣,代繳學費、貸款等服務。

以上服務僅限於甲方本人的註冊卡和賬户。

三、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填寫《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業務個人客户註冊申請表》並簽名確認,同意遵守《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章程》和《中國工商銀行個人網上銀行交易規則》。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經乙方查驗無誤後,方可開通使用。註冊牡丹商務卡的,需提供單位授權書。

甲方須在註冊申請表上填明註冊的卡號/賬號。

註冊後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網上銀行服務。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時,應按照乙方的規定正確操作。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必須妥善保管本人網上銀行登錄密碼和支付密碼,所有使用上述密碼進行的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類結算交易所發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六、甲方遺忘或泄露上述密碼,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户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密碼重置手續,辦妥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B2C在線支付的全部款項,均授權乙方記入甲方所註冊的支付卡賬户。

八、甲方通過乙方網上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視同臨時掛失,乙方只協助防範,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在臨時掛失後需在五日內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網上掛失5日後自動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與特約網站或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二)甲方賬户存款餘額不足或信用額度不足;

(三)甲方賬户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於乙方的情況。

十一、甲方要求解凍註冊卡、增加註冊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户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有關手續後於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辦理銷户手續也可委託他人代辦,但應向被委託人出具書面委託書。

十二、甲方不得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利用各種手段蓄意詐騙銀行資金,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的網上銀行服務,並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乙方可根據技術進步和業務發展的具體情況改進有關網上銀行的服務項目,但乙方在作出改進之前應以適當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預見的非常情況發生,從而導致影響甲方辦理網上銀行有關業務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的建議和意見,可直接到乙方各營業網點或撥打電話"95588"反映和投訴。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十七、如未盡事宜,應依照乙方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十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網上銀行書面銷户手續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終止。

十九、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方簽字:乙方(銀行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6

甲方(網上______客户):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行

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網上______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______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貸記卡或靈通卡。

二、乙方網上______為甲方提供查詢,轉賬、BtoC在線支付,外匯買賣,代繳學費、貸款等服務。

以上服務僅限於甲方本人的註冊卡和賬户。

三、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______服務,必須填寫______國____________網上______業務個人客户註冊申請表》並簽名確認,同意遵守______國____________網上______章程》和______國____________個人網上____________交易規則》。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經乙方查驗無誤後,方可開通使用。註冊牡丹商務卡的,需提供單位授權書。

甲方須在註冊申請表上填明註冊的卡號/賬號。

註冊後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網上______服務。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網上______服務時,應按照乙方的規定正確操作。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必須妥善保管本人網上______登錄密碼和支付密碼,所有使用上述密碼進行的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類結算交易所發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六、甲方遺忘或泄露上述密碼,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______個人客户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密碼重置手續,辦妥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B2C在線支付的全部款項,均授權乙方記入甲方所註冊的支付卡賬户。

八、甲方通過乙方網上XX辦理掛失手續視同臨時掛失,乙方只協助防範,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在臨時掛失後需在五日內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網上掛失5日後自動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與特約網站或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二)甲方賬户存款餘額不足或信用額度不足;

(三)甲方賬户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於乙方的情況。

十一、甲方要求解凍註冊卡、增加註冊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______個人客户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有關手續後於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辦理銷户手續也可委託他人代辦,但應向被委託人出具書面委託書。

十二、甲方不得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利用各種手段蓄意詐騙______資金,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的網上______服務,並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乙方可根據技術進步和業務發展的具體情況改進有關網上______的服務項目,但乙方在作出改進之前應以適當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預見的非常情況發生,從而導致影響甲方辦理網上______有關業務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網上______服務的建議和意見,可直接到乙方各營業網點或撥打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反映和投訴。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十七、如未盡事宜,應依照乙方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十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網上______書面銷户手續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終止。

十九、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蓋章)

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7

編號:_________

甲方(網上銀行客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

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_________信用卡、_________卡。

二、乙方網上銀行為甲方提供查詢,轉賬、btoc在線支付,外匯買賣,代繳學費、貸款等服務。以上服務僅限於甲方本人的註冊卡和賬户。

三、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填寫並簽名確認,同意遵守《_________銀行網上銀行章程》和。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經乙方查驗無誤後,方可開通使用。註冊_________卡的,需提供單位授權書。甲方須在註冊申請表上填明註冊的卡號/賬號。註冊後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網上銀行服務。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時,應按照乙方的規定正確操作。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b2c在線支付的全部款項,均授權乙方記入甲方所註冊的支付卡賬户。

八、甲方通過乙方網上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視同臨時掛失,乙方只協助防範,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在臨時掛失後需在五日內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網上掛失5日後自動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與特約網站或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二)甲方賬户存款餘額不足或信用額度不足;

(三)甲方賬户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於乙方的情況。

十一、甲方要求解凍註冊卡、增加註冊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户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有關手續後於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辦理銷户手續也可委託他人代辦,但應向被委託人出具書面委託書。

十二、甲方不得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利用各種手段蓄意詐騙銀行資金,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的網上銀行服務,並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乙方可根據技術進步和業務發展的具體情況改進有關網上銀行的服務項目,但乙方在作出改進之前應以適當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預見的非常情況發生,從而導致影響甲方辦理網上銀行有關業務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的建議和意見,可直接到乙方各營業網點或撥打電話_________反映和投訴。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_____機構提請_____。

十七、如未盡事宜,應依照乙方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十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網上銀行書面銷户手續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終止。

十九、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8

甲方:_ 法定代表人:_ 住址:_ 郵編:_ 聯繫電話:_ 乙方:_ 法定代表人:_ 住所:_ 郵編:_ 聯繫電話:_ 

第一章 服務範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訊框傳送業務。 

第二條 乙方申請訊框傳送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依本協議條款辦理。 

第三條 本規章所稱之(訊框傳送業務),係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數據交換網絡,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數據通信、視訊會議及多媒體等信息應用之業務。 

第四條 本業務系利用數據電路連接網絡,提供訊框傳送方式之固定通信(c)服務。 

第五條 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兩端之實際需求設定發信及收信之約定信息速率(c)。 

第六條 每一固定通信之約定信息速率(c)最小為每秒16,最大不得超過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為增加之累計單位。每一通信埠之發信或收信約定信息速率總和不得大於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條 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傳送信息量不超過約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時間每秒送收信息量總和不大於其通信端口速率時,信息均可傳送至收信端,如每秒傳送信息量超過約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時間每秒收信信息量總和大於通信端口速率時,則部分信息將因溢流而無法傳送至收信端,乙方須重送該無法傳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條 本業務通信端口之速率分為每秒64、128、192、256、384、512、768、1及e1。 

第二章 申請程序 

第九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時,應依本規章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第十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至少為二個月,未滿二個月者,以二個月計。 

第十一條 申請填表人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載之相關數據及所檢附或出示之文件、數據或證明等之真實性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裝設於乙方端之數據通信設備,其裝設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認為指定之位置或環境易致設備障礙或未具備接地電阻一百以下接地線者,得請乙方另行指定適宜位置或改善指定處所之環境條件後方予接裝使用。 

第十三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應檢具下列數據向甲方申請: 

一、訊框傳送業務申請書。 

二、訊框傳送業務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設備(ce)接口性能調查表。 

四、自然人應檢附其國民身分證複印件;法人、非法人團體及商號應檢附其營業證照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照及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等之複印件。但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 異動程序 

第十四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應依本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乙方申請辦理移機、更名、變更通信端口速率、變更通信對象、變更約定信息速率、變更設備、無線暫拆及終止租用等異動事項時,應填具(訊框傳送業務異動申請書),加蓋印章,並依下列約定向甲方申請: 

一、移機 

(一)移設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內電話營業區域內為限。 

(二)經甲方確認可以移機者,應將預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於預定日期起二個月內配合施工。 

(三)乙方於預定施工日期前遷離原址者,應於遷移日____日前通知甲方將數據通信設備拆回。 

(四)乙方申請遷移之新址缺乏機線設備時,致無法移設者,得申請暫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稱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單位異動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變更通信對象或變更約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兩端之乙方可分別向甲方申請,並檢附(訊框傳送業務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變更設備:乙方應檢附(客户端設備(ce)接口性能調查表)。 

五、終止租用: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時,應於預定拆機日____日前申請,以便按時拆除機線設備。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應收之費用如下: 

一、接線費及移設費:租用本業務,應繳付接線費;申請移設者,應繳付移設費。裝設或移設地點在甲方於當地之市內電話基本營業區以外者,其區外部分應比照市內電話之規定另加收工料費。 

二、客户端設備保證金:租用本客户端設備者,應預繳保證金。 

三、更名費:乙方申請更名應繳納更名費,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個f訊框傳送號碼每次計數。 

四、系統設定費:固定通信及約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變更均應繳付系統設定費,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設定計收。 

五、月租費:乙方租用本業務,每月應繳費用如下: 

(一)乙方終端設備(訊框傳送接取設備或路由器)月租費_; 

(二)通信埠月租費_; 

(三)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_。 

第十七條 甲方各營業項目之資費由甲方擬定,並呈請XX總局備查。前項詳細收費標準,應依相關法規規定,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以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八條 甲方之收費標準,得因經營成本及其它相關因素之變動調整之。調整後之詳細收費資料,應於調整生效____日前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以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九條 如因甲方訊框傳送網絡系統各項設備發生障礙、阻斷致不能通信時,自甲方發現或接獲乙方通知並經甲方查證屬實之時起算滿____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礙部分全月月租費三十分之一,不滿____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該障礙部分當月份應繳租費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歸責於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查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以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由於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斷不能通信者,自連續阻斷屆滿____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 

第二十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者,自設備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如僅裝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則通信埠月租費應予計收,固定通信之約定信息速率月租費則按實際竣工者計收。乙方申請停止租用時,以申請書指定之預定終止租用日期為終止租用日,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____日計算。 

第二十一條 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或因欠費、違反法令而終止租用,致租用期間未滿一個月者,應一次補足未滿期間之各項月租費。 

第二十二條 乙方因欠費、違反法令致停止使用本業務者,暫停使用期間仍應繳納各項費用。乙方申請移設者,於待移期間各項費用仍應照繳,但因甲方缺乏機線設備辦理暫拆者,免收暫拆施工費及待移期間月租費。 

第二十三條 乙方起租月或終止租用月之當月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其每日租費以全月租費三十分之一計收。 

第二十四條 若乙方採按年繳費之方式,於租期屆滿時欲終止使用者,應填寫申請表,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承諾續用。 

第二十五條 乙方若享有簽約年限折扣,在合約期間內欲提前解約者,除依本協議約定方式辦理終止租用手續外,需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額如下:_。 

第二十六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或移設時應繳納之各項費用,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繳納,如逾期不繳納,甲方有權終止本業務之服務。 

第二十七條 甲方若已備妥機線設備並通知乙方預定裝設或移設日期時,乙方因故申請註銷,其已繳之接線費、移設費或工料費概不退還。乙方如説明原因要求延後辦理者,可自通知之日起保留二個月,逾期即予註銷,所繳建設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每月應繳之各項費用,應於甲方通知之繳費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納者,甲方得定期停止其使用,並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者,視為終止租用,甲方得徑行拆除其機線設備,其月租費結算至拆機日止。乙方同意各項通聯記錄及帳務紀錄均以甲方計算機記錄數據為準。 

第二十九條 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是否繳費均以甲方帳務系統內之紀錄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所繳納各項費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無息退還之: 

一、溢收之月租費。 

二、已繳納之接線費、移設費、工料費、預繳保證金,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而未依各該申請事項辦理者。 

三、預繳之保證金於租滿最短期間者。 

第五章 維護與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業務所需乙方端設備及數據終端設備可由甲方供租或由乙方自備與維護。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維持乙方租用之訊框傳送網絡系統設備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在限期內儘速修復。甲方若預先計劃更動其設備或停機,須於一周前公告於網頁上,並寄發電子郵件通知乙方。乙方使用時遇有障礙,應即通知甲方查修處理。但乙方自備設備部分應由乙方先自行檢驗,確認無障礙後,儘速通知甲方查修處理其它部分。 

第三十三條 乙方對租用甲方之設備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毀損或遺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乙方申請拆除、移設所租設備者,在甲方未拆除、移設前亦同。 

第三十四條 甲方機線設備發生障礙、阻斷或錯誤而不能通信時,甲方除按本協議之約定扣減租費外,不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甲方基於維持訊框傳送網絡系統設備之正常運作,必要時得派員查驗乙方使用之情形,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章 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三十六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視其情節輕重於____日以上、三____日以下之期間內暫停其使用或終止其租用,並由乙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一、乙方通信內容有泄漏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妨害社會治安、違背公眾秩序或善良風俗等情事,經有關機關通知者。 

二、乙方使用本業務,有竊取、破壞他人信息或危害通信者。 

三、乙方未經審查認可,利用其數據通信設備傳遞他人之數據或供他人作數據交換者。 

四、乙方將租用之設備,私自轉讓或供他人使用者。 

五、乙方擅自變更租用之設備或改變其性能、業務用途或裝設地點者。 

第三十七條 甲方對因提供本業務所知悉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乙方要求查閲其本身數據,或有下列符合計算機處理個人數據保護法

第二十三條或其它相關法令規定之情形,並以正式公文查詢外,甲方不得對

第三人揭露前開數據: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它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

第三款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第三十八條 甲方為緊急應變之需要,得徑行縮短本業務之使用時間或暫停其租用,並將其原因通知乙方,但甲方應按縮短或暫停之時間而減少或停收其租費。 

第三十九條 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 

第四十條 乙方租用甲方之設備,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損毀或遺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甲方訂定賠償價格時,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七章 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一條 甲方如經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時,應於收受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____日內刊登新聞報紙公告,並請乙方於二個月內至甲方處辦理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之手續。 

第四十二條 甲方如因情事變更或其它因素,必要時得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業務之經營,惟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准,並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公告或通知乙方,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終止租用手續,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惟除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外,甲方不負其它賠償責任,乙方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 

第八章 廣告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份。 

第九章 申訴服務 

第四十四條 乙方如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客服中心請求處理,甲方將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甲方服務專線:_。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因本協議條款涉訟時,係爭金額如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同意以_法院為

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六條 本協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乙方同意遵守相關法令及甲方各項服務營業規章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蓋章):_ 乙方(蓋章):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9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務範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綜合網路經營者或提供國際通信服務之第二類電信事業為限。

第三條 本業務之營業區域以甲方提供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服務為範圍,並涵蓋甲方國際海纜電路業務所接續的國家暨城市。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提供通信服務項目為國際數據電路出租服務。甲方為改進業務需要,在法令許可範圍內,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後,得經營前項以外之服務項目。乙方得於申請書中選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務,並依其所選擇之各項服務之收費標準,繳交各項費用。

第二章 設備維護與管理

第五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須與甲方之內陸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等設施,可由本公司供租與維護;若由用户自備者,得由用户自行維護。

第六條 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設備之正常運作,遇有障礙應儘速修復。乙方自備設備者,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甲方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或他人擅自將本業務之電

信終端設備加大傳輸功率,變更頻率設定,偽造,變造或仿造電信終端設備序號,或改裝成其他通信器材者,應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內回覆原狀或辦理更換終端設備手續,逾期未辦理者,除暫停提供本業務,俟其回覆原狀或換妥終端設備後予以恢復使用外,並得由

甲方視情節輕重予以終止租用。

第三章 申請程序

第八條 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檢具申請書表,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證明文件與營利事業登記證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對:

一、固定通信綜合網路業務特許執照。

二、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許可執照。如乙方尚未取得上述許可執照,得先檢附《交通部電信總局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證明》,俟取得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後,補提該許可執照供核對。如乙方未於許可證明有效期間內補提許可執照,經甲方催告經一個月仍

未補正者,即視為提前解約,並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乙方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檢附或出示之文件,資料證明等之真實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本業務使用權利之歸屬,以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為準。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絕其申請,並將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屬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之供租對象。

二、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未繳者。

三、乙方撤銷申請者。

四、申請書內所填乙方名稱不實,或非屬於甲方營業區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為申請者。

乙方對甲方拒絕其申請如有異議者,得於六日內向甲方申請複查。甲方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複查結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備之介接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遲施工時,乙方得以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順延施工日期達三十天以上時,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遲施工而造成甲方所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

第十一條 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規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為一年。

二、長期租用:租用期間連續達五年以上,且預付全額租金。

第十二條 乙方依規定繳費後,甲方於雙方之同意日期內使其開通。雙方之同意開通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但因甲方機線設備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於原定開通日期前_________日,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開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該日期,應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逾期未提出者,視為同意該日期。

第四章 異動程序

第十三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得依甲方營業規章之各項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十五條 乙方欲終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務時,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甲方於受理申請後,應於十五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並終止服務,或依實際情況與乙方另行協議終止服務日期。

第五章 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乙方應依甲方公佈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於雙方約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前述詳細收費標資料,甲方應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法》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並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七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應繳納接線費,其後視乙方租用情況應按期繳納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用户與本公司之內陸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設備及(或)設備場所與電力等設施,若由本公司供租與服務者,需另行支付相關機房共置費。

第十八條 乙方申請變更電路傳輸速率時,應補,減收第十六條相關費用之差額。

第十九條 若乙方將本業務交由他人使用時,其應繳費用仍由該乙方負責繳付。

第二十條 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設備,應妥為保管使用,如有可歸責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損壞或遺失,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

前項定價,甲方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應於甲方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暫停提供本業務。經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甲方得終止提供本業務,並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繳費而發生的額外費用之權利。乙方因

未繳費致被暫停服務,甲方應儘速於其繳清全部費用,並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時內恢復通信。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該出租電路之通信。

第二十三條 乙方使用本業務而拒不繳費者,應追繳其應付之費用。乙方同意各項通信紀錄均以甲方電腦紀錄資料為準。

第二十四條 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為準。

第二十五條 乙方申請暫停使用或因欠費,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間,仍應繳付電路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

第六章 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二十六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信期間,費用之扣減按下列規定辦理,最多以扣減當月應繳月租費或該月份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為限:_________。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二十七條 用户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適用本協議第二十六之規定。

第二十八條 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查閲本身資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相關法令規定,並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法令依據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前項情形,如情況緊急,得先為查詢,再以正式公文後補之。

第七章 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 乙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之服務,應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乙方租用期如為長期租用者,因其費率較一般租用為優惠,其已一次繳付之費用及分期繳付之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不予退還。乙方租用期如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間未滿原約定之租期

者,應依下列方式之一補繳未滿租期之費用,但終止租用之原因不可歸責於乙方者,免予繳納。

一、乙方於未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

1.終止時至最短租用期之間各項月租費。

2.最短租用期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為準。

二、乙方於已達最短租用期間而提前終止租用時,應繳付終止時至所約定租用期之間月租費總額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費總額,以低者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協議之權利及義務與第三人,如有違反,甲方得終止本協議。

第三十一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逾期未繳者,經甲方再限期催繳,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協議之一部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為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協議所載他方之地址。雙方地址變更,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四條 甲方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准,並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並請乙方至甲方處辦理無利息退還其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方如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時,甲方於收受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紙公告,並請乙方於兩個月內至甲方辦理溢繳退費或應繳費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依本協議規定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並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即予暫停提供本業務,俟乙方依本協議補辦各項手續後再予恢復服務,暫停服務期間之月租費及營運管理與維修費仍應繳納。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身分變更致不符第二條規定之本服務供租對象時,由甲方以書面催告經一個月仍未補正者,乙方即視為提前解約,並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項情形於乙方將本業服務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適用之。

第九章 廣告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章 申訴服務

第四十條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

甲方服務中心地址:_________

甲方服務專線:_________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因本協議涉訟時,係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四十二條 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應依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10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提供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約定:

一、委託事項

二、甲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

1.根據國家現行會計、税收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方有責任保證會計資料及納税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並承擔因資料不真實、不合法、不完整而造成不良後果的相應責任。

2.按照現行税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履行納税義務是甲方的責任。這種責任還應當包括:

(1)建立、完善並有效實施與會計核算、納税申報相關的內部控制。

(2)符合會計準則及其有關規定。

(3)按照税收規定進行納税調整。

(二)甲方義務

1.及時為乙方的 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會計資料、納税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 甲方確保乙方不受限制的接觸任何與本次工作有關的記錄、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不得授意乙方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3.甲方管理層對其作出的與委託業務有關的聲明予以書面確認。

4. 正確併合法使用業務報告,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報告,除本約定書約定的情形外,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提供第三方。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

5.按本約定書的約定及時支付委託業務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照現行税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及註冊税務師執業準則有關規定,恪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對甲方提供的納税資料進行審核、分析,並發表專業意見。

2.乙方應當制定合理計劃和實施能夠獲取充分、適當證據的審核程序,為甲方的委託事項提供合理保證或建議。乙方有責任就業務服務成果向甲方解釋,並在業務報告中説明。

(二)乙方義務

1.在委託方和相關當事方的協助下,根據業務工作方案和計劃,按照註冊税務師執業準則中執業質量和業務報告的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務。為所承接審核業務配備具有相應專業勝任能力的註冊税務師和其他專業人員。

2.履行保密義務,除下列情況情形之外,乙方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

(1)取得甲方的授權;

(2)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法律訴訟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的違法違規行為;

(3)接受行業協會和監督機構依法進行的質量檢查;

(4)監管機構對乙方進行行政處罰(包括監管機構處罰前的調查、取證)以及乙方對此提起的行政複議,

(5)甲方已自行披露,或已被第三方披露;

(6)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公權力機關依法調取;

(7)法律法規、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規範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免責事由

(一)如本約定書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約定書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根據程度應予中止或終止。

由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約定書或造成他人損害的,部分或全部免除民事責任。

(二)基於截止性測試的性質和審核過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內部控制的固有侷限性,經乙方審核後仍然可能存在未被發現的風險,乙方出具的業務報告不能因此減輕甲方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甲方對此申明表示理解並同意。

五、違約責任兑現方式

(一)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本約定書任何一方違反約定事項造成對方實際損失的,應在 期限內支付業務費用總額 %的賠償金和違約金。

六、費用及支付

(一)按照註冊税務師行業收費的有關規定,本次收費以乙方各級別工作人員在本次工作中所耗用的時間為基礎計算的。乙方完成本次委託業務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整(¥)。

(二)上述費用自本約定書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業務費用總額的50 %;其餘費用在乙方提交業務報告後 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

(三)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導致乙方從事本委託事項完成的實際時間較本約定書籤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約定書第七條第1款所述業務費用總額。

(四)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導致乙方人員抵達甲方工作現場後,本約定書項目不再進行,甲方不得要求退還預付的業務費用;如上述情況發生於乙方人員完成現場審核工作之後,甲方應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空白 元的補償費,該補償費應於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空白日內支付。

(五)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發生的與本次委託事項有關的其他費用(包括交通、食宿費等),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業務報告的出具和使用

(一)乙方應當按照國家發佈的相關執業準則所規定的格式和類型,出具真實、合法的業務報告。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業務報告一式 份。

(三)甲方不得修改或刪節乙方出具的業務報告;不得修改或刪除重要的數據、重要的附件和所作的重要説明。

八、約定事項的變更、終止

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情形,影響涉税審核工作如期完成,或者需要提前出具業務報告時,甲乙雙方均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提前通知對方,並由雙方協商解決。

(一)本約定書籤訂後,雙方應當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提前通知另一方。

(二)在終止業務約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就本約定書終止之日前對約定事項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費用。

九、資料保留及所有權

乙方對執行業務過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擁有所有權,乙方可自主決定允許甲方獲取業務工作底稿部分內容,或摘錄部分工作底稿。但披露這些信息不得損害乙方執行業務的有效性和獨立性。

十、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約定書的所有條款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並受其約束。與本約定書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選擇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解決方式:

(一)提交進行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約定書的法律效力

(一)本約定書經雙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並在雙方履行完成約定事項後終止。

(二)本約定書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事項的約定

本約定書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約定書的附件及任何補充協議與本約定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合夥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11

編號:

甲方(網上銀行客户):

乙方(中國工商銀行):

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貸記卡或靈通卡。

二、乙方網上銀行為甲方提供查詢,轉賬、BtoC在線支付,外匯買賣,代繳學費、貸款等服務。

以上服務僅限於甲方本人的註冊卡和賬户。

三、甲方申請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必須填寫《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業務個人客户註冊申請表》並簽名確認,同意遵守《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章程》和《中國工商銀行個人網上銀行交易規則》。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經乙方查驗無誤後,方可開通使用。註冊牡丹商務卡的,需提供單位授權書。

甲方須在註冊申請表上填明註冊的卡號/賬號。

註冊後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網上銀行服務。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網上銀行服務時,應按照乙方的規定正確操作。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必須妥善保管本人網上銀行登錄密碼和支付密碼,所有使用上述密碼進行的操作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類結算交易所發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

六、甲方遺忘或泄露上述密碼,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户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密碼重置手續,辦妥手續之前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B2C在線支付的全部款項,均授權乙方記入甲方所註冊的支付卡賬户。

八、甲方通過乙方網上銀行辦理掛失手續視同臨時掛失,乙方只協助防範,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在臨時掛失後需在五日內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網上掛失5日後自動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與特約網站或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支付應付乙方的款項

十、乙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執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亂碼、不完整等;

(二)甲方賬户存款餘額不足或信用額度不足;

(三)甲方賬户內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於乙方的情況。

十一、甲方要求解凍註冊卡、增加註冊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的卡,到乙方營業網點填寫"網上銀行個人客户變更事項申請書",辦理有關手續後於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辦理銷户手續也可委託他人代辦,但應向被委託人出具書面委託書。

十二、甲方不得詆譭、損害乙方聲譽或利用各種手段蓄意詐騙銀行資金,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對甲方提供的網上銀行服務,並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乙方可根據技術進步和業務發展的具體情況改進有關網上銀行的服務項目,但乙方在作出改進之前應以適當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預見的非常情況發生,從而導致影響甲方辦理網上銀行有關業務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網上銀行服務的建議和意見,可直接到乙方各營業網點或撥打電話"95588"反映和投訴。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十七、如未盡事宜,應依照乙方有關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十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網上銀行書面銷户手續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終止。

十九、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方簽字: 乙方(銀行蓋章):

有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12

委託人:

借款人:

住所:

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居間人:

住所:

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甲方因正當合法經營的臨時性資金短缺,需要向出借人借入資金,委託乙方提供借款業務的系列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委託事項

1.1甲方擬向出借人借入資金人民幣,委託乙方提供借款業務的系列服務。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個月。由和公司股東提供,為確保出借債權安全實現。委託

乙方尋找有合法資金來源的出借人,按甲方要求時間落實資金。

1.2委託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代理製作《借款合同》和相關擔保合同,並交由甲方和相關擔保人審查簽訂。

1.3屬於多個出借人向甲方放款的,甲方委託乙方指定賬户向出借人轉付甲方支付的利息和歸還借款本金。

1.4借款本息費用結清後,乙方督促出借人為甲方或擔保人辦理擔保解除手續。

第二條居間服務費與支付

2.1乙方按第一條委託事項為甲方提供借款居間服務,從《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終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額的‰/月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甲方應於_年_月_日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個月的居間服務費,居間服務費付至乙方指定賬號,户

名:開户行:

2.2甲方若違反《借款合同》約定的有關條款者,按《借款合同》約定標準支付違約金,作為乙方協助出借人追索債權的勞務費用。

第三條借款居間業務有關事項的約定

3.1甲方應當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向借款業務無關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業務情況。

3.2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借款的機密,不得向與交易無關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應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提供甲方的相關信息者,乙方協助出借人維護和其追索債權人例外。

3.3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項目的權益要件,如有丟失、毀壞應承擔補辦責任。

3.4乙方為甲方借款製作的《借款合同》及其擔保合同,其約定條款應當合法有效,確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約定條款外的非正當干擾。

3.5甲方借入出借款後,在出借款到期前甲方因臨時性困難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時,乙方審查其理由正當並經出借人同意展期並與出借人簽訂《出借展期合同》,甲方應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間的出借款利息,並按展期前的付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展期後的居間服務費。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後,因意外情形確需提前歸還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應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應付居間費,乙方已收到的居間費用不退還。

3.7甲方簽訂《借款合同》及其從屬於該《借款合同》的擔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服務沒有異議。

3.8甲方對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負責,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從事非法經營或其他用途產生的後果承擔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甲方違約責任:

4.1.1違反3.1項約定,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機密者,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1.2違反3.5項約定,不按貸款展期約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間費,乙方拒絕協助辦理展期手續,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約定方式認可乙方服務後反悔或違反3.5、

3.6、3.8項約定,乙方有權除拒絕退付已收居間服務費外,可委託出借人依據《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應收費用並停止對甲方的後續服務;

4.1.4甲方違反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此造成的出借人資金損失的,應承擔足額賠償的責任;

4.1.5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項下有關約定,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有權按該條項下有關約定標準的2倍向甲方主張損害賠償;

4.1.6甲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後,因甲方原因導致出借款人不能實際按約定成交者,甲方應按第二條約定標準或雙方其他方式約定的付費標準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2乙方違約責任

4.2.1除法律規定或國家規範性文件要求向國家有關管理機關提供甲方有關信息外,向任何與業務無關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機密者,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2.2經甲方申請,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間服務者,甲方有權從乙方拒絕提供服務之日起拒絕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則只辦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間服務,甲方應立即歸還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

4.2.3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項目的要求,如有丟失、毀損應承擔補辦責任;

4.2.4乙方製作合同應當保障文本的合法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約定違法活動導致甲方權益受損,否則,應承擔對甲方的損失賠償責任;

4.2.5借款項目債權債務結清後,乙方應協助出借人並配合甲方辦理解除手續。否則,引發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甲方:

乙方:

日期:

上網寶業務服務協議 篇13

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是通過_________網絡中心為客户提供的一項服務。客户須完全同意此服務條款並完成業務受理程序,才能正式成為_________網用户。為維護客户及_________網絡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權利,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用户的權利和義務

(1)客户在交納相應費用後,可享受服務;

(2)客户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保密;

(3)客户不得利用為其提供的服務發佈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利益和榮譽;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信息。

(4)有權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2.本中心的權利及義務

(1)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颱風,洪水,政府行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保證系統的安全,可靠,穩定運行;

(2)對於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其它缺陷,包括由於線路問題導致的虛擬主機無法正常使用,本中心將盡力減少因此而給客户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但不承擔相應責任;

(3)一經發現客户利用其網站,信箱傳播違反憲法和法律,妨礙社會治安,破壞國家統一,破壞民族團結,色情等信息的,本公司將立即停止其網站的使用。

二、服務費用及期限

1.本服務為收費服務,客户必須為其使用的服務支付相應費用;

2.本中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費用標準或服務內容,無須對任何人或第三方負責;

3._________網上查詢業務受理費為年費用;

4.本業務適合單位及個人,單位辦理需蓋單位公章;個人辦理需本人執身份證前來,並留下複印件一份。

三、業務續費

1.客户必須在服務期滿前一個月內續交費用。若客户在服務期滿後30日內仍未續費,則暫停對其服務;_________日內仍未續費的,將進行銷户,並有權刪除客户存儲在服務器上的所有數據;

2.本中心有權判定客户的行為是否符合此服務條款的要求,如果客户違背了此服務條款的規定,本中心有權中斷對客户提供服務,或者採取其他合適的措施。

四、違約責任

1.客户違反本服務條款規定的行為給本中心造成損失,客户必須負責相應的賠償;

2.客户在其主頁上發佈的任何信息如發生糾紛,後果均由客户自己負責,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客户通過其網站進行商務活動所引起的經濟糾紛與本中心無關;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颱風,洪水,政府行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預見或避免的因素)外,本中心須保證服務器正常運行。因停止運行而給客户造成損失,本中向客户按本協議規定的年服務費折算出的每天的數額給予賠償。

五、協議的完善和修改

本中心有權隨時根據互聯網的發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變化,不斷地修改,完善此服務條款。客户有必要對最新的_________業務服務條款進行仔細閲讀和重新確認,當發生有關爭議時,以最新的服務條款為準。

六、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着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本協議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依照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七、其他

1.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_________網絡中心所有;

2.本協議一式兩份,客户與本中心雙方各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網絡中心(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用户(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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