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服務合同 >

高檔服裝洗染服務合同(通用3篇)

高檔服裝洗染服務合同(通用3篇)

高檔服裝洗染服務合同 篇1

1.顧客送貨時應如實告知衣物的相關情況;操作人員應按照規定檢查衣物,並如實告知衣物可能產生的不良洗滌和染色效果。

高檔服裝洗染服務合同(通用3篇)

由於《憑單》填寫不清楚和不完整,操作者應承擔責任。

2.價值在20__元以上的高檔服裝,客户可以要求“保質洗(染)”並按照雙方約定的保價標準支付保質洗(染)費。

3.運營商提供的服務應滿足《北京市洗染業服務質量標準》中規定的要求或客户在《憑單》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4.顧客應拿回帶取衣證明的衣服;如果拿衣服的證明丟失了,你應該報告丟失,並帶着你的有效證明拿衣服。

5.顧客在取衣服時,應現場檢查洗滌和染色質量。

如有任何問題,應立即與操作員確認。

如果洗滌和染色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衣物損壞或丟失,操作人員應遵守《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範》的規定。

當補償折扣時,顧客應該提供真實有效的購物賬單。

如果顧客不能提供購物票,經營者應根據問題發生時服裝的實際購買價格或諮詢製造商後的價格進行賠償。

未保價“清洗(染色)”的服裝,最高折扣賠償金額不超過20__元。

經營者對因洗滌標誌不正確和其他非經營者過錯造成的洗滌和染色質量問題不承擔賠償責任。

6.如果操作者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洗滌和染色工作,客户可要求操作者支付每天洗滌和染色費用5%的延期費(後處理時間除外)。

客户也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退還洗滌和染色費用。

如果操作者只能部分完成洗滌和染色工作(操作者在收衣服時聲明無法完成的除外),則洗滌和染色費應相應減少。

如果客户未能在30天內收取衣物,從31日起,經營者可每天向客户收取洗衣和染色費5%的倉儲費。

7.如果客户因印染欺詐遭受損失,經營者除按照《北京市洗染行業經營管理規範》承擔責任外,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支付雙倍的印染費用。

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印染行業協會等相關部門申請解決。

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根據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高檔服裝洗染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協議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期限內,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1、甲方向乙方發出《用工需求通知書》包括:崗位描述、人數、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報酬待遇等內容。

2、甲方所需勞動者,由甲方招聘或委託乙方招聘,或雙方聯合招聘。

3、根據甲方確認接受的勞動者名單,由甲方向乙方開出《用工通知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通知單》上確認的勞動者名單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向甲方開具《勞務派遣介紹信》。

5、勞動者持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到甲方報到,甲方根據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接收勞動者並安排用工。

6、對符合退工條件的勞動者由甲方向乙方開具《退工通知單》退回乙方,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勞動者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在乙方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範圍內,調整勞動者的具體崗位。如需調整到勞動合同約定以外的崗位,甲方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後調整,並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安全職業衞生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薪酬考核辦法等,並應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如工作要求、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勞動者。

4、甲方可就有關事項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專項協議(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專項協議需及時送交乙方備案。

5、如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乙方,並以《退工通知單》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合法有效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提供勞務服務,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或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調整、或者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10)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據(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勞動者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乙方及勞動者本人。

如因乙方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按勞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因勞動者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追究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

8、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死亡且法律規定由用工單位承擔的,由甲方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乙方再支付給死亡勞動者的親屬。

9、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勞務服務情況按時足額計算支付勞務費用(包括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等),並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匯入乙方指定賬户。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依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相關用工手續,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並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月發放勞動者薪酬福利,辦理各類保險的繳費及對應待遇享受。

2、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勞動者涉及勞動爭議方面的材料。如勞動者對甲方的退工有異議,乙方認為合理,乙方有權在六十日內提請複議。

4、乙方派遣的勞動者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工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甲方應及時組織搶救治療,並在知道工傷事故發生時起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工傷事故的申報和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勞動者的工傷醫療費用先由甲方墊付,乙方在獲得工傷保險的賠付後再將賠付資金支付給甲方。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除工傷保險賠償外,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政策規定負責非勞動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退工人員的再次派遣和再就業工作。

6、乙方負責辦理或協助甲方辦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手續。

7、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及勞動者進行信息溝通和工作聯繫。

8、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勞務管理費用。

9、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應有保密義務。

四、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勞務管理費用支付及結算

1、工資發放

(1)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勞動者的每月工資劃到乙方指定賬户,乙方收到甲方勞務費的工資部分後,在五個工作日內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明細及時、準確將勞動者工資劃入其個人銀行工資賬户,並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資發放憑據。

(2)乙方也可委託甲方按月將勞務報酬及時發放給勞動者,甲方應提供工資發放憑據給乙方,以便乙方瞭解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情況。

2、社會保險費繳納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動者,其社會保險繳納由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不得低於勞動者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佈數最低標準。國家對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比例調整,乙方應根據規定作相應調整並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新的規定數額承擔。

(2)用工單位應為勞動者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當月 日前將當月的社保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户,並提供參保人員名單與參保種類、參保基數、參保時間。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在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乙方委託甲方發工資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劃轉社保費後,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於當月 日前將下月退工人員名單告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時提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封存或轉移手續。

3、勞務管理費的計算支付

甲方每月應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動者提供的勞務服務情況,按照

元的標準計算勞務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户。

4、勞動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由乙方在發放勞動者工資報酬或甲方在代發勞動者工資報酬時代扣。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提供規範的税務統一印製發票。

五、其他約定的事項

1、甲方制定的適用於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管理規定,應當及時送乙方備存。雙方也可根據需要共同協商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對勞動者的管理工作。

2、勞動者在工作中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知曉的所有涉及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的各種資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勞動者索要或要求勞動者向其提供。

3、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為甲方提供服務,應當與甲方辦理有關工作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勞動者必須交回與工作有關的文件與物品(包括各類文件、客户資料、培訓教材、辦公設備等)及根據有關協議要求勞動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退回甲方的費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4、勞動者出現違紀、違章、違反保密制度等情況,由乙方委託甲方或甲乙雙方共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乙方被派遣勞動者管理規定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對勞動者進行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罰結果以書面形式記入勞動者的檔案。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因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或延遲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或勞動者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繳納或欠款派遣人員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的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如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均有違約過錯,則雙方應按違約過錯的責任大小,承擔和賠償相應的損失。

4、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難以履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因終止本協議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決。

6、上述條款內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衝突的,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七、附則

(一)協議期限與協議解除條件

1、本協議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協議解除條件:

(1)如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應提前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因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時,協議即予終止。

(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提出不再續訂的,甲乙雙方本着責任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共同處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勞動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勞動者的相關事宜。

2、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3、國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有變化時,甲乙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雙方按政策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本協議有悖於法律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辦理。

4、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經雙方修訂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高檔服裝洗染服務合同 篇3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母嬰護理服務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甲方推薦並委派符合上崗條件(體檢合格,經培訓取得行業或政府相關部門認可的培訓合格證書)的月嫂為乙方承擔照料孕、產婦與新生兒護理服務工作。

第二條 服務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_______天,從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時止,實際服務時間從月嫂到崗之日起算。

2.服務時間每月按30天計,保證服務工作日26天,休息4天(請在□內打√:□每週休息1天 □月底合同結束前休4天),其中遇國家節假期_________日,服務報酬為日工資的三倍,即_________元/天。

第四條 服務費用和定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1.乙方每月一次性支付服務費______________元,包括月嫂服務報酬和甲方管理費。其中月嫂服務報酬由甲方收取後再支付給月嫂。凡不足月者按26天/月的日平均服務費結算。

2.多胞胎、早產兒、病症產婦或嬰兒加收月嫂服務報酬:______________ 元/月。

3.乙方在月嫂到崗前將以上費用通過_______ 方式付給甲方:

A、打入甲方指定賬户:_______________銀行,用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到甲方處交付;C、甲方派人到乙方處收取。

4.簽約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元。定金可抵作乙方需要支付的服務費用。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委派有真實身份證明,體檢合格,通過崗前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的月嫂,並提供月嫂的真實資料,包括身份證、健康證、培訓證等。

2.負責月嫂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接受乙方與月嫂的投訴,瞭解並核實乙方投訴或月嫂反映情況的真實性。協調乙方與月嫂的關係,妥善處理投訴和調換要求,協助解決乙方、月嫂雙方產生的糾紛。

3.及時為乙方做好售後服務及調換月嫂等工作,接到乙方更換和退回月嫂的通知,應在24小時內協調處理。如一方決定更換或終止合同的,應在3天內調換與約定服務項目能力相當同級別的月嫂或給予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4.因月嫂的過錯致使乙方人身或其他權益受到侵害而造成損失,甲方應積極追究月嫂的責任,並先行承擔相關責任。

5.為月嫂和乙方購買《家政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家政經營責任險》。

6.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①乙方教唆月嫂脱離甲方管理;② 乙方隱瞞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或母嬰的病情;③乙方未按時支付服務費逾期達7天;④乙方服務地址或服務對象發生變更而未取得甲方同意;⑤乙方對月嫂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⑥乙方有虐待月嫂行為。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在簽訂合同時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登記手續。如實填寫服務地址、聯繫電話、服務內容,以及家中是否有傳染病及精神病人、母嬰病情等事項;如需變更以上內容、決定更換月嫂或終止合同,要及時並以有效方式通知甲方。

2.尊重月嫂的人格及勞動,不歧視不虐待;向月嫂提供與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為月嫂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居住場所,合理安排月嫂的工作和休息時間,保證月嫂每天的基本睡眠時間(不得少於6小時);當月嫂需接觸血液、嘔吐物及排泄物時,應提供相應的衞生用品,如口罩及一次性手套等;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月嫂休息的應參照國家相關加班規定補償服務報酬。

3.妥善保管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加強防範措施。

4.未徵得甲方和月嫂同意,不得擅自將月嫂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擅自將月嫂帶往非約定服務場所服務,不得擅自增加合同外的服務項目,不得讓月嫂從事與合同內容不符的工作。

5.要求月嫂安全作業,因乙方沒有采取安全措施,或因家庭設施、設備等原因造成月嫂發生意外傷害和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並承擔相應責任;如月嫂外出未按時歸來或發生意外事故,乙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在月嫂突發急病或遭遇其它傷害時,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並立即通知甲方。

6.合理選定、更換同級別的月嫂。有權退回身體不健康(體檢不合格),不能完成合同約定工作或有不良行為的月嫂。有權要求甲方重新委派符合合同要求的月嫂,以代替因自身原因而被退回的月嫂繼續履行合同。

7.對甲方提供的月嫂體檢報告有異議的,可要求重新體檢。若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體檢不合格,則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

8.有權追究因月嫂工作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法律責任,並向甲方要求經濟賠償,但不得對月嫂採取搜身、扣押錢物、毆打、威逼等侵權方式處理。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①月嫂有傳染病;②月嫂不能獨立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③月嫂有偷竊或虐待乙方成員等行為;④月嫂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⑤月嫂主動要求離職;⑥甲方或月嫂未經乙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⑦甲方拒不更換月嫂或者更換3次後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⑧空崗3日甲方未派替換月嫂到崗工作。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特別約定

1.月嫂離崗時,乙方應認真檢查家庭財物有無損壞和丟失,並與甲方核實。月嫂離崗後,甲方和月嫂不再承擔乙方財物損失責任。

2.服務期滿乙方需續用月嫂的應提前10天與甲方續簽合同。乙方私自與月嫂續約,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與月嫂本合同期滿後3個月內不能建立僱用關係,否則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乙方預定級別的月嫂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提前終止合約,則甲方雙倍返還定金;因乙方的原因違約或提前終止合約,則定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定金、服務費的,每逾期1天按應付費用1%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廣州家庭服務業協會或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fuwu/gdndmw.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