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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中介技術服務合同(精選3篇)

技術中介技術服務合同(精選3篇)

技術中介技術服務合同 篇1

技術中介技術服務合同

技術中介技術服務合同(精選3篇)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填寫説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4規定填寫。

二、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繫、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徵、標的範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合同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他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屬技術培訓合同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的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 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當應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 標準,採用 方式驗收,由 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 .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服務費或培訓費): 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 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經費為: 元,由 方負擔。

中介方的報酬為: 元,由 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 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 元,時間:

元,時間:

③其他方式: 。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技術服務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培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第約定,____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

七、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技術中介技術服務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項目名稱  _________.  

第二條 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  _________.  

2.方式:  _________.  

3.要求:  _________.  

第三條 工作條件:  _________.  

第四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項目報酬(服務費或培訓費)_________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_______方負擔。  

2.本項目中介方活動經費為: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負擔。中介方的報酬為: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支付。  

3.支付方式為如下第_________種:  

(1)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_________%;  

(2)合同履行完成後(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報酬餘額。  

(3)其它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甲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  _________.  

2.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樣品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及時做出答覆;  

3.按約向乙方支付報酬,乙方開户銀行帳户為_________.  

4.協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項:  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的主要義務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2.依照下列技術經濟指標完成技術服務工作:_________;  

3.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應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通知委託方改進或者更換;  

4.應對甲方交給的技術資料、樣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繼續工作對材料、樣品或設備等有損壞危險時,應中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委託方;工作完成後應歸還上述技術資料、樣品,不得擅自存留複製品。  

第八條 保密條款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技術成果收益歸屬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乙方所有。(注:當事人還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約定)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影響工作質量和進度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逾期二個月不提供約定的物質技術條件,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遲延支付報酬,應當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二個月不支付報酬或者違約金的,應當交還工作成果,補交報酬,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遲延接受工作成果的,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和保管費。逾期二個月不領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權變賣、處理工作成果,從獲得的收益中扣除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剩餘部分返還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約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質按量完成工作的,應當負責返工改進或如數補。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4.在工作時間,發現對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材料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約定期限通知委託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酌減或免收報酬;  

5.在工作期間,發現委託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損的危險,未按約定期限通知委託方,應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6.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將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或工作成果引用,發表或提供給

第三人,應支付數額為報酬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7.對甲方交付的樣品,材料及技術資料保管不善,造成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地點:_________;  

3.驗收標準: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技術指標;  

4.驗收方法:由甲方組織有關同行業專業技術人員驗收,寫出驗收報告;  

5.驗收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十三條 保證期為_________(年月)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服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委託方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服務方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責任編輯

技術中介技術服務合同 篇3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成 都 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

技術開發服務(委託)合同

委託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成都技術轉移中心 住 所 地: 成都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真:

根據XX年X月XX日在成都召開的“研究線隧道監測初步方案” 的會議精神,甲方委託乙方開展線隧道安全監控工作。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 智能化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 項目,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及後期技術服務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 開發一套智能化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該監測系統具有:1)全天候的在線自動監測,自動分析和監測隧道內的裂紋和剝落物,足不出户即可觀察隧道內監測段的情況;2)信息數字化傳輸,系統現場採用3G/2G無線網絡傳輸方式(取決於現場所提供的條件),將遠端圖像、報警信息高效率地傳輸到中心控制室;3)具有可視化圖像監測手段,便於快速方便地瞭解現場,採樣間隔可從秒到小時任意設定,中心控制室人員可以根據異常點的具體位臵打開攝像機獲得更直觀的異常點信息; 4)分散式監測集中式管理,絕大部分分析、計算在前端進行; 5)系統性能穩定,使用壽命長、經濟且安裝方便,不需在隧道內安裝高大支架,採用完全非接觸監測,不會對隧道造成損害。

2.技術內容:開發全天候實時監測和網絡信息化傳送實時觀測數據的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內容包括: 1)前端監測設備和現場信息集控器。以高精度智能攝像機為核心,激光定位器通過現場總線受控於高精度智能攝像機,攝像機採集到數據後通過現場數據傳輸網絡傳送到現場集控器中;現場集控器完成隧道內總體威脅性分析和通訊管理任務,將最終的運算結果通過3G/2G無線傳輸網絡發送到遠隔千里的中心控制室中集中顯示和管理。2)中心控制系統,主要包括網絡接入系統、數據存儲服務、監控和報警控制終端。中心控制室由公網接入線路進入,在安裝必要的交換機和防火牆設備後,信息一方面進入數據存儲服務器進行保存,另一方面將報警或預警信息在監控和報警控制終端上集中顯示。3)如果系統有必要和GIS系統連接,可以在電子地圖上實時標識報警和預警的位臵,以便於指揮中心人員及時快速地作出應急策略。3)所開發的監測系統具有養護維修量小和現場安裝簡單的特點,並且不會對隧道造成損害。安裝效果圖見附圖。

3.技術方法和路線: 智能化鐵路隧道安全監控系統由安裝在隧道兩側的高精度智能攝像機完成隧道內的數字化影像採集、處理和傳輸。其中拱頂的裂紋、剝落和坍塌情況信息直接由這些高精度智能攝像機分析完成,對於拱頂的形變和沉降分析由分佈在隧道內部的高精度紅外激光發射器和高精度智能攝像機共同完成。高精度智能攝像機採用高達500萬像素級別的工業照相機完成設計,分辨率高,熱穩定性好,在攝像機中,安裝高達800MHz主頻的32bit高性能電腦芯片,芯片中固化有專業數字圖像處理算法,可以有效地處理這些圖像信息。同時,也可以將這些圖像信息編碼為低速率的JPEG或H.264數據流,以便於圖像信息在網絡中傳輸。通過對比各時間段成像的差異快速確定隧道內有無異常情況及其位臵。紅外激光發生器使用人眼不可見激光射到隧道內壁中,通過攝像機完成對激光的定位和跟蹤,通過特殊公式計算出拱頂的微小形變,同時完成數據信息的轉換。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一週 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階段性計劃內容;

2. 項目開始之日、階段性目標、項目完成之日; 3. 具體進度。

第三條 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1. 總體計劃於 年 X 月X 日至 X 年 X 月 X 日;

2. 階段性時間分配,第1段從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階段為設計階段及導線現場安裝;第2段從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階段為現場調試階段,依據試驗結果修正監測系統及再試驗階段;第3階段從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階段為系統調試階段;第4段從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報告和鑑定;後期提供技術服務。

3. 達到的計劃目標: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①現有結構設計資料;②有關背景技術資料;③目前結構的基本狀況。

2.提供時間和方式: X年X月X日在成都,當事人當面交付。

3.其他協作事項: 配合、協調工務段提供乙方開展工作的必要條件。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 退回當事人一方。 第五條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 人民幣XX萬元(大寫:萬圓整)。

2. 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分期支付:依據工作進展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X萬元;隧道監測系統完成之日支付¥X 萬元;後期技術服務結束時支付¥X萬元,支付方式通過銀行匯款。

3. 開發經費和報酬由甲方出具委託函,委託工務段代付費用。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户銀行: 地 址: 帳 號:

第六條 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 包乾制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權以 合同約定監督研究開發進度 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5 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不涉及和損害甲方技術權益、經濟利益和商業祕密。

第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

損失: 雙方約定,按約定優先原則來承擔。

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 當事人認可的專家權威機構確定 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 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 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10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 30 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當面交付8個斷面的智能化鐵路隧道監控系統及必需的監控單元、一套中心控制室軟件;根據現場情況,具體斷面位臵由遂寧工務段提供。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按合同在指定現場安裝。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應用評審。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 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 甲、乙雙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利用研究開發經費所購臵的用於監測的設備、器材、資料等,由乙方按照成都鐵路局相關意見移交相關設備使用管理單位。

第十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 培訓甲方技術人員和主要操作員掌握該技術成果。 2:地點和方式: 按甲方要求執行

3.費用及支付方式: 由甲方委託遂寧工務段代支付所有費用。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雙方享有。

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合同約定,約定優先。

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後,利用該項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雙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合同約定,約定優先。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張建經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 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 按照約定聯繫時間、聯繫方式和聯繫地點完成交辦的相關工作; 2. 防止因人事變動而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或無法履行; 3. 保證以適當的時間、方式、標準履行本合同。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 技術風險指當事人努力履行,現有水平無法達到,有足夠技術難度,同行專家認定為合理失敗。

3. 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開相同的技術成果。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當事人約定的成都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對於雙方在本協議中沒有明確約定的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4 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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