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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安全協議(學校)(精選3篇)

房屋使用安全協議(學校)(精選3篇)

房屋使用安全協議(學校) 篇1

我校院內的所有教職工住房均屬D類危房,按教育局規定應予以拆除。但根據我校教職工的實際困難和生活需要,暫時由教職工居住和使用。為了確保我校校舍房屋使用的安全,更好地保護學校及教職員工生命財產,維護校園的安全和穩定,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現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校教學區和生活區無法分割的實際,進一步明確我校校舍房屋使用安全責任,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自查、各種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原則,特與校舍用户簽訂安全協議如下:

房屋使用安全協議(學校)(精選3篇)

一、協議對象:明光市古沛中學校舍使用人

二、協議要求:

1、本校區域內提供教職工使用的宿舍用房屬生活用房,住户應當嚴格遵守房屋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做好居住區域內的各項安全工作,依法承擔相關安全責任,並嚴格接受學校的監督管理。

2、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按時回到學校。學校關大門後,任何人不得在校門內外高聲喧譁、敲門。如有違反,不聽勸阻,學校將報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3、學校的教職工宿舍僅供教職工本人及家屬居住,不得租住學生(尤其是教職工本人及家屬不住在校園院內的),若存在安排少數學生(直系親戚)住宿的現象,教職工本人應承擔管理和監護責任,學生在教職工住房內發生的一切不良不法行為所產生的後果由教職工本人承擔。

4、嚴禁住户私拉亂接電線。所有住户應主動對安全用電、用火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的,應及時主動自行整改。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住房時,注意關鎖門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以防盜賊。

5、住户不得在居住區域內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等危險物品。

6、住户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不得擅自將房屋出租或轉借他人,不得擅自將房屋與他人調換使用。否則,將根據學校規定,中止房屋使用協議。

7、住户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約定,安全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使用性質。愛護並維護房屋內設施,發現房屋門窗等設施損壞脱落的,應及時自行予以維修,若因此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住户自行承擔責任。(住户發現房屋的結構性質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如牆體開裂、地基下沉等情況的,應立即通知學校。)

8、住户不得在休息時間大聲開放音響、高聲喧譁及做其它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9、住户應將剩飯菜、垃圾及其它生活雜物倒入指定位置。

10、見義勇為,自覺同不良現象作鬥爭。

三、責任追究

若住户違反我校校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未履行安全責任的,學校將視情節嚴重程度和造成損失情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與住户解除房屋使用協議;導致他人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相關的住户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一切刑事及民事責任。

協議書一式二份,教職工本人執有一份,學校執有一份。

明光市古沛中學 户主(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使用安全協議(學校) 篇2

我校院內的所有教職工住房均屬——類危房,按教育局規定應予以拆除。但根據我校教職工的實際困難和生活需要,暫時由教職工居住和使用。為了確保我校校舍房屋使用的安全,更好地保護學校及教職員工生命財產,維護校園的安全和穩定,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現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校教學區和生活區無法分割的實際,進一步明確我校校舍房屋使用安全責任,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自查、各種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原則,特與校舍用户簽訂安全協議如下:

一、協議對象:

二、協議要求:

1、本校區域內提供教職工使用的宿舍用房屬生活用房,住户應當嚴格遵守房屋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做好居住區域內的各項安全工作,依法承擔相關安全責任,並嚴格接受學校的監督管理。

2、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按時回到學校。學校關大門後,任何人不得在校門內外高聲喧譁、敲門。如有違反,不聽勸阻,學校將報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3、學校的教職工宿舍僅供教職工本人及家屬居住,不得租住學生(尤其是教職工本人及家屬不住在校園院內的),若存在安排少數學生(直系親戚)住宿的現象,教職工本人應承擔管理和監護責任,學生在教職工住房內發生的一切不良不法行為所產生的後果由教職工本人承擔。

4、嚴禁住户私拉亂接電線。所有住户應主動對安全用電、用火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的,應及時主動自行整改。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住房時,注意關鎖門窗,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以防盜賊。

5、住户不得在居住區域內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等危險物品。

6、住户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不得擅自將房屋出租或轉借他人,不得擅自將房屋與他人調換使用。否則,將根據學校規定,中止房屋使用協議。

7、住户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約定,安全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使用性質。愛護並維護房屋內設施,發現房屋門窗等設施損壞脱落的,應及時自行予以維修,若因此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住户自行承擔責任。(住户發現房屋的結構性質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如牆體開裂、地基下沉等情況的,應立即通知學校。)

8、住户不得在休息時間大聲開放音響、高聲喧譁及做其它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9、住户應將剩飯菜、垃圾及其它生活雜物倒入指定位置。

10、見義勇為,自覺同不良現象作鬥爭。

三、責任追究

若住户違反我校校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未履行安全責任的,學校將視情節嚴重程度和造成損失情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與住户解除房屋使用協議;導致他人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相關的住户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一切刑事及民事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教職工本人執有一份,學校執有一份。

户主(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使用安全協議(學校)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甲方現有位於弦山北路交通局老家屬院內磚木結構、座北朝南、單門獨院、四界清晰的平房兩間,建築面積47餘平方米,使用面積95餘平方米,用途為住房。今賣給乙方平分。 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劃撥。房屋狀況按《房屋所有權證》標註為準。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由乙方各出資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乙方對甲方所售房屋按使用面積的的二分之一平均分配,即:從東到汪恩高邊牆、西到劉世昌邊牆的二分之一中心線等分,東邊部分歸汪恩高所有,西部歸劉長樂所有。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畫押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完成售房產權移交事宜後,如辦理產權變更事宜,需甲方提供相關證明的,乙方有義務提供,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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