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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精選23篇)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精選23篇)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精選2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______________大廈(暫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_______市_______區政府管理部門申請“______________大廈”建設項目。該項目申請土地面積暫定為_______畝,具體以甲方與土管部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及此後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的記載為準,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

二、上述項目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建築項目性質為綜合(具體以行政文件的許可內容為準)。

三、上述項目的土地授讓後,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築面積的分割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分割之後雙方應各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共同實施,所需税、費等費用由各自承擔。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土地款按照各自的分割比例分別由甲乙雙方承擔,其中需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續,由甲方先行墊費。

上述墊費款從土地使用權證發放之日起三個月內由乙方予以歸還,並按照______________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為順利實施上述項目,甲方的職責是負責項目所需資金的足額及時到位,而乙方則負責取得該項目的立項審批、工程施工建設直至完工交付使用過程中的所有政府批准和許可工作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設計等事項,由甲方負責落實。

六、本聯建項目一經啟動,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否則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七、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另籤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合同樣本房地產開發聯建合同樣本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內容及規模:

原北京的軍區613團營房區開發,建設中高檔住宅小區。小區總佔地面積62928平米,基地面積18000平米,住宅面積87892平米,營業房面積6500平米,綠地佔36%。

第二條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 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三條 合作方式及各方負責:

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全部建設用地,乙方承擔整個項目的開發建設。各方負責:

甲方:負責辦理土地、立項、報建等各項前期工作,協調該項目開發與有關部門的關係,協助乙方搞好工程建設工作。並承諾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負責整個項目的開發建設,精心設計、精心施工、組織招標、工程管理、銷售及售後服務等;負責資金的準時到位,保證工程進度。並承諾其是一家依法

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開發成本,施工費住宅每平米700元,合計61524400;營業房每平米1300元,合計8450000。城市配套費、税金、人防費等每平米250元,合計23598000元。綠化、硬化、美化費每平米80元,合計3594240元。合計成本97166640。

2.利潤分配:擬定售房價格為營業房每平米3000元,住宅每平米平均1333元。甲方按20%提成(其中住宅17578平米×1333元=23431474元;營業房1300平米×3000=3900000元)。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並由違約方負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 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2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xx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2.具體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x%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x%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x%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x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x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xx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傳真號碼

委託代理人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房地產權證/商品房現(預)售許可證

(證件編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關於啟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的通知

(京房管字[1995]第172號)

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各自管房單位、各房產經營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賃秩序,適應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並決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宅範圍內予以啟用,請各單位在1995年房改調租時,一律使用新的合同文本。

特此通知。 一九x年四月五日

雙方議定事項如下:

一、本合同為甲乙雙方住宅租賃憑證。雙方均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統一規定的租金標準、房屋條件和有關規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應交納的租金。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甲方應及時予以調整

三、甲方負責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負責致使房屋倒塌、毀損造成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乙方應於當月交納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補交欠租外,須另交所欠租金金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六個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

條處理。

五、乙方與第三者換房,符合有關規定的,甲方應予辦理有關手續。

六、租期內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租賃期滿,乙方又需要繼續承租的,甲方應繼續出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期內乙方有違約行為,又尚未改正的,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緩籤或拒籤新租賃合同。

七、租賃期限內,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無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員願意繼續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員又無異議的,可以辦理更名手續。

八、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須愛護使用,並負責保管,因乙方責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屋頂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佔用。電梯、電視共用天線等公用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公用部位損壞,由責任者賠償。甲方檢查、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築結構及設備,如確屬必需,須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並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當甲方變更時,本合同同時中止,變更後的甲方應與乙方重新簽訂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設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須騰讓時,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私自交換使用、出賣或變相出賣使用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進行非法活動的;

4.無正當理由拖欠房租六個月以上的;

5.房屋無故空閒連續六個月以上的;

6.全家遷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於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時,雙方須辦理以下手續:

1.按租賃合同清點房屋及設備;

2.結清房屋租金、暖氣費和應交納的有關費用。

3.交清違約金和賠償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糾紛時,甲乙方均有權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十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簽定的《公有住宅租賃合同》同時廢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變動事項以及單位另有規定的,應在雙方合同附記欄中寫明,並由雙方簽字蓋章,註明日期。

簽訂合同者

甲方:乙方:

(單位及經辦人簽字蓋章)(簽字或蓋章)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3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項目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潤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行開户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章)

開户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户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範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本章程未規定到的法律責任和其他事項,按法律、法規執行。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內容為準。

第三條?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公司類型

第四條?公司名稱:

第五條?公司住所:

第六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

第七條?公司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_____,實現安全生產。

第八條?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從營業執照核發之日算起。

第三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銷售;物業管理,對房地產業的投資。

第十條?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

第十一條?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

公司註冊資本分二期於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股東首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於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二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第五章?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十三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簽章

第十四條?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提案權;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和主持。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發送,並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每半年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_____三年,_____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為:)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公司設監事______人,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和更換。_____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向股東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二十八條?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二十九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三十條?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_____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一條?公司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接受股東、監督機關審查驗證。

第三十二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_____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組織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三十四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五條?股東會有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七條?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八條?公司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九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九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四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四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但委託書中應載明被委託人的權限。

第四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

第四十七條?股東全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當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當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公司______(設/不設立)董事會,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董事_____年,_____後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_____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______人,副董事長______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

第四十九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為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並應於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五十一條?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1/2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公司設經理______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五十三條?公司監事會,成員______人,並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______名召集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_____每屆3年,_____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四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_____為______年,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_____後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六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條約;

(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由董事會任免;

(六)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_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應於該會計年度終了後60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八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下列順序執行:提取_____%法定盈餘公積;提取_____%任意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五十九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_____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工會

第六十條?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並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一條?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三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六十二條?公司經營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三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六十四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四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六十六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董事會。

第六十七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十八條?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九條?本章程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諮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為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諮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係、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為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並及時告知乙方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及中小企業融資結果,並將中小企業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併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並協助乙方完成中小企業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並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係並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範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後按每個項目信息為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後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並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範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後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為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併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儘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後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後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後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市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開户行: 帳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_房地產項目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_,項目暫定名為“_”。項目用地面積_平方米(約_畝),規劃用地性質為_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年。項目總建築面積_平方米,其中地上_層(包括住宅面積_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_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的合作形式如下:

甲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以及項目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等一切相關法律行政手續,負責本項目的建設開發運作,承擔相關費用。

乙方向本項目提供合作投資資金,與甲方共同經營本項目,並獨立享有本項目的利潤。

甲乙雙方對外承擔責任的方式為:。

第三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其作為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應依法依規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工商企業法人登記、持有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符合國務院規定的.註冊資本、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等。

2、甲方負責依法依規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項目概況的內容一致。

3、甲方負責依法依規辦理項目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等相關手續。

4、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辦理施工許可證、本項目建設開發(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臨時供水供電的水電費等費用),以及房屋銷售等一切相關費用,包括辦不限於行政費用、建設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5、甲方應保證本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6、甲方應將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的款項用於本協議約定的項目合作開發事項。甲方不得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乙方依約提供的款項用於其他用途。

7、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8、甲方應向乙方提交與本項目相關的資料,以確保乙方對本項目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合作形式約定的合作投資資金。

2、乙方自本協議簽訂後,對本項目享有監督管理權,負責對本項目的建設開發(包括開發土地、建設項目、銷售房產等過程)提供諮詢以及相關協助。

3、乙方定期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監督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申請施工許可、施工管理、建設管理、開發協調等相關工作,以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

4、乙方負責共同保管甲方提供的與本項目相關的資料。

第五條投資形式、利潤分配

1、乙方對本項目投資最高總額為人民幣_元整。

2、付款方式為:_。

3、乙方對本項目享有的利潤分配為:_。

第六條項目相關資料手續的移交

1、為保證乙方能迅速進入本項目的建設開發,及時瞭解本項目基本情況和進行項目開發準備工作,方便乙方日後監督管理,甲方應及時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雙方確認甲方移交的資料影印件與原件一致。

2、甲方移交的本項目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税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銀行帳户等相關甲方資質文件。

(2)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相關項目資質證件;

(3)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核的方案圖紙等相關項目資料。

3、甲方所提供的一切項目資料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範圍內對甲方項目資料的正常使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提供投資資金導致本項目無法建設開發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逾期違約金。

3、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向乙方分配利潤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八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以甲方名義取得,乙方是該宗土地的實際使用權人,甲方是名義使用權人,由於乙方不具備開發該宗地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開發該宗土地。該開發項目名稱為宏鑫華英苑,由乙方個人單獨投資,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享有該開發項目的一切權利並承擔該開發項目的一切義務。現雙方就該開發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1、開發過程中涉及的税費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由乙方獨自承擔,乙方擁有該開發項目的全部產權。

2、甲方對乙方開發該項目提供技術諮詢和業務指導。同時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協助乙方對該開發項目的報批、報建、備案登記、房屋產權證書的辦理等相關手續。除甲方擁有的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等企業基本信息由甲方提供外,其餘相關資料由乙方自行收集製作,同時辦理相關事項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開發過程中辦理相關事宜時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派遣相關人員積極協助辦理。

3、乙方支付甲方業務指導、協助報批、報建等各種費用合計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費用分兩次付清,第一次支付給甲方的金額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拾萬元整(100000.00),第二次支付給甲方的金額壹拾萬元整(100000.00)。

4、該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在2號樓和3號樓各留一套房給甲方(每套面積以圖紙為準),甲方按每平方米2800元計價支付給乙方房款,其餘房屋乙方以甲方名義自行銷售,甲方無權過問和干涉。

5、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規範進行該項目的一切經營和建設活動,必須保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要求的質量,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即在報建、建設、銷售等過程中造成的一切糾紛、質量、安全的問題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乙方必須以甲方的名義進行該項目的一切經營活動,且在此過程中不能給甲方造成負面影響,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7、甲乙雙方應當切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業務,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及時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如果損失額無法計算或者無法估計的,違約方應賠償該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8、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照、印章及相關資料合法有效,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為該項目產生的其他事宜與乙方無任何關係,甲方應當提前處理完畢本協議生效前的與本項目相關的事宜,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與甲方有關的事宜由甲方負責,與乙方有關的事宜由乙方負責。那方造成的損失由那方全部負責,並承擔法律責任。

10、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為該項目上已經支付的相關前期費用,由甲方提供費用清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

11、甲乙雙方必須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和責任,若其中一方違約將賠償另一方的全部損失和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

12、甲方在年月日之前以甲方名義給乙方開設一個銀行賬户使用,開户所用印章由乙方保管、使用,私章由乙方自備,自己使用、保管。該項目結束後歸還甲方所有印章。

13、在此項目開發過程中,甲方不得無故拖廷、拒絕乙方正常使用甲方公章,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14、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5、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6、本協議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鑑於:

1.甲方將於20xx年 月 日依法以招拍掛方式取得位於德平鎮的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 、容積率為 、計劃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是經主管部門批准獲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條 合作開發

以甲方公司名義參與土地掛牌、建設、運作,此地塊屬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

甲方同意提供依前述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徵地總價款為3200萬元,甲方出資2176萬元,佔68%股份,按股份享受利潤分成或承擔風險;乙方同意出資1024萬元,佔32%股份,按股份享受利潤分成或承擔風險,雙方合作開發建房。

第二條 建房資金

建房資金由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籌集,一方資金不到位或不足部分,重新計算分成比例。

第三條 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包括但不限於《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建設同地規劃許可證》、《預售許可證》等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比例負責並承擔。

第四條 設計建築

工程設計與建築招標、施工監督由雙方共同負責。

第五條 管理人員的構成

合作雙方共同指派人員組成的項目部以董事會形式存在,其中甲方指派董事長一名副總經理一名,乙方指派總經理、副總經理各一名。其他人員由社會招聘,共同管理。

第六條 財務制度

例會制度、財務制度根據工作進展一併建立,項目部的進、支財務狀況由雙方共同管理。

第七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為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不得將本項目土地、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或其他形式的擔保等等。

乙方:

1.乙方為共和國合法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八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熟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證。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作協議期間 ,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或補充合作協議的,要求變更或補充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

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知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需為此承擔。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認真遵守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須向對方賠償本合同土地總額的15%。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除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立並生效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10

第一部分建設項目

委託人(全稱):某某賓館

代建人(全稱):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託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託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20xx。7。1—20xx。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後,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託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範圍內的工程委託代建工作。

八、委託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並委託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及其責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4)“項目管理機構”是指代建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組織。

(5)“項目經理”是指經委託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項目管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工程項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工作範圍和內容。

(7)“工程項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項目管理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原因,使項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項目管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於委託人原因而暫停或終止代建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個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0)“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託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委託人權利

第四條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五條委託人對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採購等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審核,監督代建人與專業工作單位簽訂相關合同。

第六條委託人有權對代建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並參與工程驗收工作對代建人提出的資金計劃進行審核,對代建項目的合同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委託人有權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月度報告及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八條委託人有權對代建人組織的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行監督。

第九條委託人有權對代建人的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十條代建人調換項目經理需經委託人同意。

代建人權利

第十一條代建人根據委託人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程序選擇專業工作單位,並監督委託人與其簽訂合同。

(2)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3)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方提出建議;如果由於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代建人有權要求設計人更正。

(4)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審核並批准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同時上報委託人。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事先向委託人協商。

(6)代建人有權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代建人有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決定權和對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並經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8)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9)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籤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複核確認權與否定權。

(10)對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11)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第十二條代建人在委託人授權下,可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採購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委託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條代建人有權拒絕委託人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條代建人有權取得代建報酬,並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項目投資節餘額中提取獎酬金。

第十五條代建人處理代建業務時,因委託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委託人義務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協助代建人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和賓館內有關部門的關係的協調,為項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當授權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代表委託人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負責與代建人聯繫,協調關係,監督代建工作。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條委託人應按代建合同規定支付代建管理費。

第十九條委託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及時足額將建設資金撥付到代建人工程項目資金專户。若因委託人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影響工程進度,由委託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委託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

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第二十一條,委託人協助代建人辦理須以委託人名義辦理的各項建設手續,並根據代建人申請,經雙方與有關部門交涉認可後,由委託人及時交納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種相關政策性費用。

第二十二條委託人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代建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項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二十三條委託人應在項目建成、代建人組織竣工驗收合格後,在規定時間內與代建人辦理項目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委託人應協助代建人辦理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義務

第二十五條代建人對建設工程全權負責。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並按月向委託人彙報代建工作進展。

第二十七條代建人應按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條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籤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並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後,由代建人報委託人核准。

第二十九條代建人在委託人的監督下負責組織施工、監理等招標工作,簽訂施工、監理等相關合同,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代建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委託人的財產,在項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三十一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向委託人提出資金計劃申請。第三十二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使用建設資金,並接受委託人監督。第三十三條定期向委託人彙報工程進度,接受委託人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並接受委託人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代建人應在項目建成後,會同委託人組織竣工驗收,並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委託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六條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後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委託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徵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三十七條代建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應付全部責任,做好善後工作,並應及時通知委託人。

委託人責任

第三十八條委託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建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委託人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代建人實際損失的,委託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託人同代建人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人的責任期即工程項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條代建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代建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

第四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由於委託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延誤、暫停或終止,以至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應採取相應的措施。完成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時間相應延長,並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四十六條在委託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簽定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代建人應當立即通知委託人。該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天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

第四十七條代建人在應當獲得工程項目管理代建費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託人又未對代建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已暫停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代建人可向委託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後14日內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後42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代建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獲得額外的報酬。

第四十九條當委託人認為代建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項目管理義務時,可向代建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託人發出通知後21天內沒收到滿意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終止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一條代建人與委託人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並經委託人審核通過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後,本合同即終止。

代建人報酬

第五十二條正常的工程項目管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工程項目管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五十三條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建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

第五十四條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所採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五十五條如果委託人對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代建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六條代建人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代建人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委託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五十七條隱蔽工程的驗收。進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隱蔽工程驗收及使用功能試驗時,代建人應事先書面通知委託人到場,在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條工程變更。發生工程變更在施工合同額5%以內或者變更總額在50萬元以內的

由委託人、代建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簽證同意後實施,並填寫備忘錄報委託人備案;超過5%或總額超過50萬元由代建人報委託人審核,並填寫備忘錄,委託人按現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批覆後實施。若工程出現意外的安全及質量險情,代建人可邊採取緊急搶險避險措施,邊通報委託人。

第五十九條建設工程項目所必要的委託人、代建人、設計人外出考察、材料設備複試,其費用支出經委託人同意的,在預算範圍內經委託人同意,從建設費用中支出。

第六十條在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費用由代建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從建設費中支出。

第六十一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六十二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託人申明的祕密,不得泄露設計人、施工方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六十三條代建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解決。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標準及及工程項目管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他有關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2、本工程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項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現行的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有關建設管理辦法。

第二條代建範圍和代建工作內容

代建範圍:————————————————————————。

代建工作內容:

1、負責辦理土地徵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2、負責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材料採購招標。

3、負責與施工單位及建築材料、設備、購配件供應等單位簽訂合同並監督實施。

4、編制適應於本工程實際的資金及進度計劃,報委託人批准;負責建立項目資金專户,按

計劃領取並撥付建設資金,按月委託人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

5、負責組織工程竣工結算,組織竣工驗收,組織項目後評估,向委託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6、嚴格按批准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概算和工期組織建設,如有重大設計變更,報委託人審批執行。

7、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委託人應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資料:

1、項目可行性報告

2、立項批文

3、用地建築規劃報批情況

4、項目建築總體方案

5、規劃紅線圖

6、施工設計(包括施工圖及方案)、施工概算

7、資金來源和總投資金額

第四條委託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代建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五條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為。

第六條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建設資金和代建人的報酬:建設資金核撥程序:

1、代建人根據代建項目概算投資、進度控制目標及項目建設計劃,編制項目資金計劃報委託人審批;

2、根據核批的資金年度計劃,及時撥付到代建人的資金專户,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代建項目管理費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費按工程總概算*萬元的2%計算,其中————*萬元,———*萬元,在工程結算之前按概算總價計算並支付工程項目管理費。

2、本合同簽定後一週內支付———————代建管理費(**萬元的)30%計**萬元;

3、——————工程進行一半時,再支付代建費的40%計**萬元。

4、工程竣工審計後支付至全部實際費用的95%。

5、代建費5%作為質檢費一年後支付。

6、——工程代建費支付方法按此進行。

第七條工程建設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質量標準,按有關部門確認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第八條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應對代建人進行處罰,按以下方式計算處罰金:罰金=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第九條因代建人管理不當,未科學安排施工造成投資增加,委託人按以下方法予以處罰:處罰金額=工程費用超支額×30%

第十條委託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計算並支付代建人延長期工程項目管理費:

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延長期管理費從合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並按月支付;

第十一條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議、科學管理、規範操作在達到設計要求滿足使用功能和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所節約的工程投資,委託人按以下方法予以獎勵: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30%

工程費用節省額=工程概算投資(不含徵地拆遷投資)—竣工審計決算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結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份,雙方各執*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爭議時以正本為準。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規範本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本章程未規定到的法律責任和其他事項,按法律、法規執行。公司的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內容為準。

第三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公司類型

第四條 公司名稱:

第五條 公司住所:

第六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

第七條 公司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八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從營業執照核發之日算起。

第三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房地產銷售;物業管理,對房地產業的投資。

第十條 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 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

第十一條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 公司實收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

公司註冊資本分二期於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股東首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於公司設立登記前到位,第二期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內繳足。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十三條 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方式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簽章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提案權;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和主持。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通知以書面形式發送,並載明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二次,每半年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為:)公司設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 公司設監事______人,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和更換。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向股東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監事可以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

第二十八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二十九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三十條 公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一條 公司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接受股東、監督機關審查驗證。

第三十二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公司組織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三十四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五條 股東會有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八條 公司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十一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九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四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臨時會議由代表1/4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但委託書中應載明被委託人的權限。

第四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並主持。

第四十七條 股東全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當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當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八條 公司______(設/不設立)董事會,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會選舉(委派)。董事任期年,任期後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______人,副董事長______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

第四十九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為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並應於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五十一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1/2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______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五十三條 公司監事會,成員______人,並在其組成人員中推選______名召集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四條 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五)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______年,由董事會選舉和罷免,任期後滿,可連選連任。

第五十六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條約;

(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由董事會任免;

(六)其他職權。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第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應於該會計年度終了後60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八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下列順序執行:提取_____%法定盈餘公積;提取_____%任意盈餘公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五十九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工會

第六十條 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並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一條 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三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六十二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三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第六十四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四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五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六十六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董事會。

第六十七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九條 本章程應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_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

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

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户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户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39;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13

甲方: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資質證[黑建房開牡第63號]範圍內的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工程預算總造價的3%,作為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費不予歸還。

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複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權利:

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兑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項目。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於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項目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1)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税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項目中所發生的税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乙方應當在合同簽訂時交付甲方合同所規定管理費用的50%,完工後交付另外50%。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____乙方簽字:____

甲方蓋章:____乙方蓋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14

甲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_________

乙方: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利用各自優勢互補,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作開發項目

1.合作項目名稱為:________。

2.項目地址為:__市__路__號。

第二條 合作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

2.該土地目前使用權人為甲方。

第三條 合作開發項目規模

在本合同所述地塊上,擬建工程為商住樓,規劃佔地__平方米,建築總面積__平方米。

第四條 合作開發方式及投資安排

1.甲方提供建設用地,乙方提供全部建設資金,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合同約定分配出售房產所得,甲方分得__%,乙方分得__%。

2.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預計為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得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房產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總投資資金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以總投資資金數額的變化為由要求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生效後由乙方安排於下列時間付款: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投資的__%,內含定金__萬元,合計__萬元;

(2)在合同簽訂後__日內,乙方再向甲方支付總投資剩餘的__%,合

第五條 保證

1.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對用於本合同約定項目的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已依法交清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所有費用,並保證對該土地的使用權不受其他任何第三者的權益限制;

(2)甲方是合法成立的具有開發本合同約定房地產項目資格的企業,有權對本合同約定項目進行開發。

2.乙方保證

乙方保證擁有承擔合作項目全部投資的能力,並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投資款。

第六條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將合作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變更至甲乙雙方公司的名下。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4.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5.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負責在項目正式開工建設前,辦妥全部開工必備的報批手續,獲得開工許可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以上工作在甲乙雙方共同派人組成的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為項目辦公室)成立後由項目辦公室負責,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七條 合作項目管理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成項目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等問題。

2.甲方委派人員擔任項目辦公室經理、財務,乙方擔任副經理、出納,項目辦公室負責對雙方共同決定的落實。

第八條 合作項目的建設承發包工作安排

1.合作項目由有資質的第三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開發建設。

2.項目辦公室負責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任施工單位,並負責選任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

3.合作項目房產均以甲方名義對外銷售。

第九條 雙方在項目開發中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委託以甲方的名義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並以甲方名義與監理單位、勘察、設計等單位簽訂合同。

2.雙方共同決定由項目辦公室代表雙方負責工程建設中與各方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 收益分配

1.合作房產的出售由項目辦公室代表雙方進行,自合作房產具備銷售條件並進行銷售時以月為單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比例分配,有關規定限制的除外。

2.分配導致應承擔的税費由各方自行承擔。

3.房產銷售所得必須進入由雙方共同監管的賬號,該賬號由項目辦公室使用,款項分配須經合作雙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簽名,此後才能劃入本合同所附賬號。

4.合作一方若購買項目開發房產,應按照經另一方同意的當月市場價定價,並於當月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將應支付給另一方的款項支付給另一方。

第十一條 房產竣工及交付

1.甲乙雙方均應配合各方進行竣工驗收。

2.合作開發房產應於竣工後交付購房者使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定金。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出資義務,每日按應交未交部分的萬分之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任何一筆款項超過__日仍未足額支付的,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所交定金。

第十三條 保密

任何一方對因房地產合作開發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

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次出__________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一、項目內容及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_____元(其中:徵地費_________元、開發費_________元,建安費_________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___元,預收款_________元;乙方出資_________元,預收款_________元。

三、各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_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月的20日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費隨本清。

六、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户管理,雙方確認_________行有權監督資金使用。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方履行協議,保證方同意當______方不履行協議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______方不履行協議時,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______份。協議副本______份,報送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一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協議附件有_________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協議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協議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 。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 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1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1.1條 本合同的雙方為

中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外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2.1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以中外合資經營方式建立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公司名稱為 。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2.2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的規定。其合法經營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2.3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雙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和虧損,但合營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遵從特殊約定。

第三章 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3.1條 宗旨:本着經濟合作和優勢互補的原則,採用先進經營模式和科學管理方法,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3.2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

第3.3條 經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合營公司可以調整經營範圍。

第3.4條 項目概況

甲乙雙方成立合營公司,並以合營公司名義共同開發以下項目:

1、項目;

2、項目。

上述項目的具體情況詳見附件。一切有關本合資合同及上述項目的資料都被視為機密資料。除非甲方或乙方應相應法律、法規的要求披露上述信息,否則,雙方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均須嚴守祕密,不得泄露上述任何資料。

第四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4.1條 投資總額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小寫:__________¥)。

第4.2條 註冊資本

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合營雙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比例如下:

甲方認繳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佔__________%;

乙方認繳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佔__________%。

雙方將以下列方式出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4.3條 轉賬與匯款

自合營公司取得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___個月內,甲方將全部出資額即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通過電匯或轉帳方式匯入合營公司指定帳户,同時乙方將全部出資額即 (小寫:__________¥),(或等值外幣),通過電匯或轉帳方式匯入合營公司指定帳户。

第4.4條 追加投資

合營公司若因經營需要,在甲乙雙方完成註冊資本認繳及甲方負責的土地費用和乙方的投資款全部到位後,須進一步追加投資時,可以以合營公司名義向境內外金融機構融資。若合營公司無法獲得金融機構融資款項的,則甲乙雙方應當按照1:1的比例以股東貸款方式追加投資。

第4.5條 股權轉讓

合營一方轉讓其於合營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合營另一方在取得擬轉讓一方有書面通知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為該優先權先使的期限,合營另一方如果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則轉讓一方可向第三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但向第三者轉讓股權的條件,下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4.6條 保證

甲乙雙方應保證所放繳的出資是自有資金。

合營公司任何一方不得以合營公司名義取得的貸款、租賃的設備或者其他財產以及合營者以外的他人財產,作為自己的註冊資本。

合營公司在經營期間,如須向金融或非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應經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由合營雙方根據其在合營公司的股權比例提供擔保,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融資。

合營公司在經營期間,若因宣傳、營銷等經營需要,合營公司可用甲方或乙方的商標及品牌作推廣之用。

甲乙雙方保證任何一方最終持股方保持不變,除非得到對方書面同意。

第五章 合營雙方責任

第5.1條 工作交接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共同成立合營公司籌備聯絡小組,負責合營公司設立等有關事宜,該聯絡小組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頒發後即終止工作,相關工作轉由合營公司負責處理。

第5.2條 合營雙方責任:

5.2.1 甲方責任

(1)作為合營公司的中方投資者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等手續;

(2)按照雙方約定按時繳納註冊資本;

(3)負責 項目的動遷、拆遷工作;若上述項目在設計建設工作過程中,合營公司受到第三方的投訴、索賠或訴訟,如因設計、建築質量、工程工期延期問題而引起的,由合營公司負責處理,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如拆遷合同引發的投訴、索賠或訴訟,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

(4)負責辦理 項目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手續,土地出讓等相關手續及落實 項目土地拆遷工作,使合營公司在取得營業執照後的 個月內取得 項目的開發權及以合營公司為權利人的 項目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5)負責承擔 項目土地使用權有關的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附着物補償、安置補助費、土地出讓金、收購項目用地上現有房屋的費用,居民補償費用,舊屋拆除及材料清理費用,但不包括雙方約定的回遷面積對應的費用);

(6)派出管理人員,與乙方共同管理合營公司、協調經營業務。

5.2.2 乙方責任:

(1)派出聯絡人員,配合甲方辦理合營公司設立有關事宜;

(2)甲方向中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過程中如需乙方協助,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3)按照雙方按時繳納註冊資本;

(4)負責在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後__________個月內,向合營公司提供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的投資款;

(5)在以甲乙雙方的名義或合營公司名義取得 項目土地上使用證一個月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的投資款;

(6)合營公司成立後,雙方同意以合營公司名義由乙方另行再墊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作為 項目(二期)的部分拆遷費用,以取得該二期項目的土地開發權,甲方保證乙方作為本項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在合營公司取得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前,甲方以 項目的股權作抵押或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提供其他方式的擔保,如合營公司最終未能在乙方墊付款項後 個月內取得二期項目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應歸還乙方已墊付的全部資金;

(8)協助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國際市場上採購設備和原材料等有關事宜;

(9)派出管理人員,與甲方共同管理合營公司、協調業務。

5.2.3監管機制

雙方一致同意對乙方根據本合同第5.3條和第6.2.2條第(4)項的規定投入的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資金(即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註冊資本和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投資款)建立監管機制,甲乙雙方或合營公司僅可以在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後方可運用上述資金中的相應金額,否則均不得擅自運用;

(1)合營公司用於 項目除本合同條6.2.1第(5)項以外的日常管理及開發費用,但可運用的金額最多不得超過乙方投資的註冊資金總額,即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__________¥)。

(2)以甲乙雙方共同名義或合營公司名義取得 項目土地使用證後,合營公司可以運用上述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資金;

本條款提及的監管機制,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合營公司除設立基本賬户外,另外設立一個監管賬户;

(2)乙方投入的 元資金(即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註冊資本和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投資款)先存放於上述監管賬户內;

(3)監管賬户的私章由乙方保管。

第六章 設備、原材料購買、建設施工及物業管理

第6.1條 購買材料

合營公司在批准的經營範圍內,所需原材料,燃料等物資,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在中國境內購買。經董事會決議確須在國際市場購買的,造型、採購、質量、價格由董事會會議確定。

第6.2條 檢驗

合營公司從國外購買的設備,原輔材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檢驗條例》的規定,必須通過中國商檢機構檢驗,符合規定才能進口。

第6.3條 建設施工

項目的建設施工及採購必須採取招標方式,由董事會確定招標方案,除得到董事會同意外,各工程的中標準則 是以最低迴標價及招標文件確定的相關條件兩方面來確定建設施工承包商。合營甲、乙方同意地符合投標單位條件的前提下給予甲、乙方或甲、乙方的關聯公司都有權行使優先承包權時,雙方應當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

該項目聘用之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測量單位、銷售代理單位、公關宣傳單位(包括工作內容、開支及報酬等),應經董事會認定並通過。

第6.4條 物業管理

甲乙雙方同意給予甲乙雙方各佔50%權益的合資物業管理公司,就承接 項目物業管理工作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權。

第七章 董事會

第7.1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

委派 名,董事會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 名由乙方委派。董事和正、副董事長任期 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甲、乙雙方如更換董事,應於 日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合營公司,其繼任者的任期為前任者未任完的日期。

第7.2條 董事會的職責及召開

(1)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2)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由董事長書面委託副董事長代理,或副董事長不能代理的,董事長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理。

(3)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 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可召開臨時會議。

(4)董事會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過,董事會決議方能生效。

(5)或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委託其中一名董事代為出席,該被委託董事擁有代為投標及表決的權利,且具有與未出席董事親自投票及表決同等的法律效力。

(6)對於下列重大事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才可做出決議: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3、合營公司的中止、解散、延長;

4、合營公司的合併、分立;

5、合營公司對外提供擔保;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7)經所有董事共同簽署做成的書面決議與召開董事會會議做出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8.1條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下設若干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裁 人(由甲方推薦),副總裁 人(由甲方推薦 名,乙方推薦 名),總裁和副總裁由董事會聘請。總裁的具體權限由董事會決定。

第8.2條 總裁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合營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務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共同簽字同意後方可執行(合營公司重要事務的範圍由董事會決定),重大問題應報董事會同意後決定。

第8.3條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其任、免由總裁提請董事會通過,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裁和副總裁交辦的事項,並按分管的工作範圍對總裁和副總裁負責。

第九章 勞動管理、工會組成

第9.1條 合營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獎勵及福利待遇,參照當地同性質、同行業水平執行。有關招聘、辭退、勞動保護、保險、勞動紀律等,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和勞動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甲已雙方推薦的總裁和副總裁及高級技術、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9.2條 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企業應當為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1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

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本着真誠合作、共同發展、互利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作開發建設位於市區地塊房地產項目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土地及其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雙方本次合作開發的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___”,最終名稱以政府主管部門核准的名稱為準(以下簡稱“本項目”。)

2、項目位置

本項目佔用的土地位於省市區,土地使用權證號碼為________市字第________號和市字第________號,四至座標見《土地使用權界址座標表》。

4、項目規劃內容

本項目用地規劃指標根據市規劃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為準,作為雙方合作項目建設指標。

第二條、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約定內容的商品房項目建設用地,參與項目開發建設和監督經營管理。

2、乙方提供本項目除土地地價之外的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負責本項目的開發建設及經營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本項目所需的全部建築、設施設備及安裝資金,本項目的勘察、規劃設計、環境、綠化、消防、環保、人防、小區道路等報建及建設費用,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承擔項目銷售費用。銷售費用包括廣告費用、委託銷售代理費及其他為銷售房屋而支出的費用。

4、本項目以雙方的名義共同開發建設,並按照約定的比例分配房屋銷售收入及承擔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費(雙方所付税費從雙方應分得的收入中直接扣除,從共管賬户中統一支

付),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約定比例分配未銷售完畢的房屋。

第三條、合作利益分配和税費承擔

1、合作項目銷售期間,按照甲方佔%、乙方佔%的比例分配房屋銷售收入,按同樣比例承擔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費。

2、乙方銷售房屋時,銷售款進入由雙方共同監管的專門賬户,在預留應向政府繳納的各項税費後按實際發生的銷售收入定期進行分配(具體分配時間另行約定)。銷售期滿後,雙方進行統一結算。

3、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約定比例分配的在銷售期內未售出的房屋,按照可銷售面積甲方佔%,乙方佔%進行利益分配。對於不可銷售部份按以上約定比例享有權益和承擔建成後的運行成本。分配房屋時,雙方須無條件給予配合及方便。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本項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權證明,保證本項目《土地使用權證》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項目用地的全部地價款。

2、甲方負責提供有關手續,協助乙方辦妥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及有關消防、環保、人防等事項的報批手續。

3、負責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關係,確保項目順利完成開發建設。

4、甲方為處理徵地遺留問題、搬遷及安置補償問題的責任主體,乙方負責具體實施,以確保本項目順利開發。

5、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合作開發的政府審批及登記手續,甲方應為所售房屋辦理房屋產權證提供相關手續和便利。

6、甲方應為購房者申請按揭貸款提供銀行認可的階段性擔保責任。

7、在雙方經協商一致分配未銷售的房屋後,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銷售所分得的房屋,併為辦證提供一切便利,因此發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投入項目建設所需的全部資金,保證建設工程按時按質完成。

2、乙方負責場地清理,場地平整等。

3、乙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後90天內本項目方案的設計,並承擔設計費用。方案設計須經甲方確認後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報建獲得批准後應儘快完成施工設計。在施工期間,項目規劃若需調整及變更,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負責組織工程的各項竣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對於存在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解決,承擔工程的質量保證、保修責任。

6、乙方應按照工程合同約定向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本項目各項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應及時進行工程結算並按合同約定結清工程款。

7、乙方負責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確定的交房標準按質按量按時建設完工。

第五條、開發計劃和週期

1、本項目計劃分期開發。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向甲方報送項目工作計劃,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六、協調組織

為了協調雙方合作關係,保障雙方適當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確保合作項目的順利開發,雙方同意組成項目協調小組”,甲方指派專職成員名,乙方指派專職成員名,專門負責雙方的協調工作。

七、交房標準

1、小區內單位工程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砌築工程、屋面保温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滲工程等,以設計院的施工圖紙為準。

2、單位工程的室內外裝修工程、門窗工程,原則上以設計圖紙為準。經甲、乙雙方協商,設計和施工標準由以下幾點原則確定:

(1):外裝修採用高級塗料(市政有統一要求的以市政規劃為主),局部可由設計單位選擇其它材料。

(2):採用白玻噴塗鋁合金窗,噴塗色由設計院確定。

(3):分户門裝豪華防火防盜門,地面水泥砂漿找平,起居室、卧室等處牆面、頂棚完成批擋。

(4):樓房的入口門廳、電梯廳等公共部分採用中高極裝修;頂棚吊頂、牆面及地面,根據設計選用石應英漆材料。

(5):防火樓梯採用水泥地面、牆面作石英塗料。

3、單位工程內的水電安裝、電視電話系統工程,原則上以設計圖紙為準。經甲、乙雙方協商,設計及施工標準由以下幾點原則確定:

(1):給排水系統僅安裝管道部分,廚、衞潔具均由買房客户自行採購安裝。

(2):電器照明除公共部分外,户內根據設計圖紙施工,用電器(包括燈具)由買房客户自行採購安裝。

(3):電視系統根據設計入户,電視接收天線的標準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4);電話線入户、寬帶網絡線入户,安裝智能對講機。

4、電梯工程採用合資電梯。

5、小區內的環境綠化工程,委託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設計(須滿足園林綠化的規劃指標),標準經甲方確認並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執行。

6、小區內的消防系統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門審定的意見執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門審定的意見執行。

8、防盜系統工程,委託專業公司進行設計並施工,小區內的電視監控防盜系統標準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9、小區內的游泳池、會館及商業用房由甲、乙雙方確定幷包含在小區的建設內容之中,但不包括會館及商業用房的室內二次裝修。

10、變配電工程,按設計圖紙執行。

11、屋頂露台地面,水泥沙漿找平(含防水)。

12、樓梯:水泥沙漿抹面,防滑耐磨塗料面層,鐵藝欄杆、木扶手;複式單元的樓梯水泥沙漿找平。

13、陽台地面、圍護為結構地板、鐵藝欄杆,均須符合設計標準。

第八條、特別約定

1、本項目如涉及有線電視、管道煤氣、防盜報警、寬帶網絡等系統的初裝及開户費用由乙方墊付,在客户辦理入夥時直接向客户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給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時按面積及相關標準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乙方須嚴格按照雙方協商約定的建設標準建設,不得降低交房標準。本項目交房標準如有提高,所增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影響銷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的除外。

3、本項目的所有對外營銷廣告由乙方設計、製作和發佈,但所設計的方案必須報經甲方備案後,方可對外發布。

4、本項目的前期物業管理由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組建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直至業主委員會成立選定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在一方同意的基礎上也可由另一方單獨組建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

5、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佰萬元(¥:萬元),作為乙方履約定金,不計利息。本項目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書日內由甲方向乙方如數返還定金。

6、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本項目用地及其建設工程設定擔保物權或成立租賃權。任何一方應保證本項目或共管賬户不受任何一方自身債權債務糾紛等法律風險的影響,以致本項目或共管賬户出現法院查封等法律後果;若出現以上情形,自身有法律糾紛的一方應在本項目以外另行提供有效資產解決自身的有關法律糾紛,不得影響本項目的順利進行,否則按第九條第3、4項的約定處理。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在簽訂本合同之後,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

6項約定的,乙方有權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日內,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投資的全部投資本息,並按照乙方已實際投資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實際投資是指乙方前期發生的各種委託設計費用、報建費用及臨建已建工程和與項目工程建設直接有關的其它費用,經評估機構鑑定後確認)。

3、在本項目合作開發審批之後,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按照實際投資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本項目的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在建工程經雙方進行結算後由甲方及時退還實際投資給乙方。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的約定,未按時支付工程款,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定金及違約金不足補償守約方損失的,還應予以賠償。

6、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乙方除在規定時限內補救完成外,還需承擔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7、在本項目總體規劃通過之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終止合作。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經濟損失,賠償款不少於以下金額:未開發建築面積(違約時未開發土地面積×容積率)×【銷售單價(以違約時的評估值為準)-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以違約時的評估值為準)】×50%如本條與本合同其他條款有衝突,以本條約定為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雙方順延履行合同。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書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其餘交有關部門備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於________市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共___縣委“___委(20___)____號文件”和___縣人民政府“___政發(20___)___號文件”《關於在新農村建設中鼓勵支持小城鎮建設的實施細則》規定,___縣決定公開拍賣__________宗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雙方當事人商定由甲方參加___縣__________號地塊(以下簡稱______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__________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為確保投資開發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意向書。

一、土地安排

1、土地位置

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於__________佔地約_____畝。確切位置座標四至和土地面積為。

2、價款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乙方將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萬元整(¥_____萬元),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3、付款方式

甲方與乙方將在甲方取得本項目土地使用權後簽訂正式《房地產開發合同》。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本條第二款價款。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甲方承諾本期用地“四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意向書約定與甲方簽訂《房地產開發合同》,則須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甲方因此花費的成本和預期利益。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四、其他事宜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並在發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後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22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項目內容及規模:___________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___________

總投資 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__徵地費 _______萬元,開發費 ___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 ___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 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 _______萬元,分 次出資,每次出資 _______萬元,預收款 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 _______萬元,分 次出資,每次出資 _______萬元。

合作方式:___________

各方負責: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 ,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___________

1. 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

2. 決算編制:___________

3.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

利潤分配:___________

違約責任: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

1.該項目資金在 行開户管理。

2. 方經濟責任由 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 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 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 方願以 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時, 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 等有關單位各存____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 ,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簽章)           法人代表(章)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房地產開發合同集合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規模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分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第五條 付款方式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日內,_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日內,_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前期工作安排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 承包發包工作安排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 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户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__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户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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