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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精選20篇)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精選20篇)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精選20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為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組建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經營該項目,公司註冊資金萬元人民幣。甲方以現金出資萬元人民幣,佔總股本的__________%;乙方出資萬元,具體以上述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畝國有地使用權作價投入,佔總股本的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範圍:本項目地塊座落於市_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米規劃路。

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_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築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上述項目概況中的座落、四至範圍、項目性質、土地性質、土地指標等另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以最新批准文件為準。

第三條 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號“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____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____.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於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築面積指標的説明”。

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____土出合字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____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____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築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衞生局的______衞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衞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____計投資便字第號便函。

1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____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____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16.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覆。

第四條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萬元作為乙方對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餘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合同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為中信實業銀行____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為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合同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税等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着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並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後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 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_____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後,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乙方負責將本合同書第三條所述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等原件、備件移交給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後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後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並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將餘款____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並提交總額為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合同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合同,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並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__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應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完成,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4.負責將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調整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業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調整而相應增加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上述工作乙方應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完成。

5.在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負責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為標準將土地使用權移交給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辦理通水、通電的費用由甲方或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____.協助甲方辦理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工商註冊登記手續。

7.協助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的申領工作。

第八條 乙方將______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年)過户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所發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其中乙方承擔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__%,其他過户税費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個月內由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按乙方原出資金額(即按出資金額1∶1)進行收購,股權轉讓款由收購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向收購方開具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發票。

第十條 甲、乙雙方確認:開發地塊的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部分由乙方處理。甲方認可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簽訂的《拆遷合同》,甲方同意承接該合同中為乙方(______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設定的權利義務,甲方承接乙方權利義務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後,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報批、開發建設、施工、銷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對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的報批應予以配合,並保證經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合同第二條的經濟指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文件、數據等都具有保密的義務。除雙方認可的為本項目運作而使用這些文件、數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本合同書籤訂、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後,乙方不得再以本項目為標的與第三方進行洽談、合作,否則,乙方應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3.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陸拾天仍未支付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萬元定金不予退還,但乙方應通過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歸還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項。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期限將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過户、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甲方支付的定金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陸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返還前期發生的包括定金在內的所有款項。

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項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和的萬分之二點一向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合同規定的條件轉讓股權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萬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牴觸的,則以補充合同為準。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權利義務,自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獨立享受和承擔。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立。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貳份。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2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為更好的實現雙方的利益,保證合作雙方良好的的合作關係經,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合同條款,內容如下:

一、委託項目:

省 市 項目環境景觀設計。

二、委託範圍及面積:

整個項目的景觀設計。項目總體景觀設計面積為 平方米。

三、委託服務範圍:

3.1 總體景觀初步設計方案

3.1.1 總體景觀設計概念

3.1.2 總體景觀設計總平面方案圖

3.1.3 總體景觀設計景點透視圖

3.1.4 總體景觀設計景點意向圖

3.1.5 重點景觀節點設計圖

3.2 總體景觀施工圖設計 (藍圖6套)

3.2.1 總體景觀設計總平面圖

3.2.2 總體景觀設計總放線圖

3.2.3 總體景觀設計高程圖

3.2.4 總體景觀設計座標定位圖

3.2.5 總體景觀設計植物種植圖

3.2.6 總體景觀設計給排水圖

3.2.7 總體景觀設計電路圖

3.2.8 分項景觀設計圖

3.2.9 分項景觀設計節點圖

四、委託服務收費:

此項目設計費用為每平方米 元,總價: 元,大寫: 。

五、委託設計時間:

5.1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提交委託服務範圍3.1項,即環境景觀設計方案。

5.2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提交委託服務範圍3.2項,即環境景觀設計方案。

六、設計成果提交:

6.1 乙方完成3.1即總體景觀初步設計方案,經鑑定認可的設計成果,甲方支付此階段的設計費用後,3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圖展板一套(設計文本電子版全套)。

6.2 乙方完成3.2即總體景觀施工圖設計,經鑑定認可的設計成果,甲方支付此階段的設計費用後,乙方向甲方提供總體景觀施工圖設計內容,電子版CAD格式最終定稿方案圖,

七、付款方式:

7.1 以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此項目的設計當天開始(簽定合同)後3天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用的 %。

7.2 乙方提交委託服務範圍3.1項,即環境景觀設計方案圖集全部設計圖紙並經甲方認可後3天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用的 %。

7.3 乙方提交委託服務範圍3.2項,即環境景觀設計圖集的全部設計圖紙並經甲方認可後3天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用的 %。

八、甲方責任:

8.1 甲方應在簽訂合同之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項目總圖,包括:總平面圖、各類管線圖、道路和建築高程圖,隱蔽工程圖紙等基礎圖紙質料的cad電子文件。

8.2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時支付設計費。

8.3 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設計圖紙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趕工費,具體另行協商。

8.4 甲方在景觀施工過程中如需設計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執行。

8.5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印乙方交付的設計圖紙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否則乙方有權索賠。

九、乙方責任:

9.1 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與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向甲方提交設計文件。

9.2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圖紙等技術資料,否則甲方有權索賠。

9.3 乙方應按國家相關設計規範及設計標準進行設計,確保設計質量。

9.4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及份數提交設計文件給甲方。

9.5 在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發現有設計缺陷或錯誤,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二日內應通過傳真或郵件或現場解決等方式及時進行更改與補充完善。

9.6 非乙方原因延誤提交時間時,乙方須有甲方順延時間書面證明。

9.7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等服務內容,必須經甲方認可。

十、違約責任:

10.1 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10.2 乙方如果未經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遲提交設計成果給甲方超過3天,每天按設計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交付設計成果。超過 天仍不能交付設計成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 元的違約金。

10.3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時,如果超過3天,甲方每天按設計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未按時支付設計費超過10天,乙方有權暫停下階段設計工作,並向甲方追討設計費。

十一、其它;

11.1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開户行: 帳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開户行: 帳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 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位於 ,其四至範圍為:東至 ,西至於 ,南至,北至 。(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 (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

(1)佔地面積: 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

(3)限高:

(4)總建築面積:平方米;

(5)地上面積: 平方米;

(6)地下面積: 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 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 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後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項目法律手續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 ;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計算,為 年;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 ;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 ;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 ;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准文為;

3.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外銷許可證號為;

3.8 《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

3.9 ;等。

第四條 法律手續的轉移

4.1 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 )處理:

4.2.1 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並按乙方已付費用的 %予以賠償;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 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後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 % 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 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5.1 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 萬元 。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將轉讓費用餘額即 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 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5.1 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費的承擔依國家税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後,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項目轉讓後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准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准文件、拆遷批准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後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後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關於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6.1.1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並承擔其費用;

6.1.2 ;

6.1.3 等。

第七條 甲方關於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7.1 ;

7.2 ;

7.3 。

第八條 項目轉讓後,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 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籤合同。

8.2 項目轉讓後,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 (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監理合同》;

8.2.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並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 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8.4 上述8.3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甲方責任

9.1 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並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9.2 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情形;

9.5 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9.6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4.1條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許可證件和法律文件,並積極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9.7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並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後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祕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並直至該等商業祕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9.8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 乙方責任

10.1 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並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10.2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10.3 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後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10.5 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並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後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祕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並直至該等商業祕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10.6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甲方違約責任

11.1.1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並按項目轉讓費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3 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11.2 乙方違約責任

11.2.1 乙方若沒有法定資質受讓項目而甲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而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乙方應據實賠償;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若逾期 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條件履行時,應書面通知對方,並在15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遲履行的理由的有並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權力機關或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需要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責任或延期履行的協議。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 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後,經政府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與本合同相關的協議,附圖、附表、交接手續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開户行:

賬號:

年月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賬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年月日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4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

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

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

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

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閲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

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

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

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

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

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

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民法典》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

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民法典》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

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繫,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於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應複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瞭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於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測定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限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的附屬設備、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房屋租賃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對該房屋的各項基本情況均作了充分了解。該房屋轉讓後,如發生破漏、開裂等問題由_______方承擔維修責任。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格按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幣)每平方米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_____項以(現金、支票、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支付給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

委託方

備 注

委託權限 代辦各類房產交易手續(包括:代繳税費;代辦房產權證;代辦土地使用證;其它)代辦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包括:代辦理他項權證;代辦註銷手續),代辦各類房地產(廠房、營業房、住宅、辦公房)租賃手續。 房屋座落地點房屋建築面積房屋總金額 平方米 套(幢)元 説明: 1、免費登記; 2、交易成功,委託方付1%中介手續費。

受託方(簽章):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經辦人(簽章):

委託方經辦人(簽章)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6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因經營不善,到目前為止,已經嚴重資不抵債,為此,特提出破產之申請。(寫明企業虧損的情況,提交有關的會計報表、債務清冊和債權清冊等)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出租與承租坐落於北京市區街座層室(該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該房屋

1.該房屋建築面積(含共有共用面積、分攤面積)為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面積(含共有共用面積)平方米。

2.該房屋應包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規定的設備、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傢俱,該房屋平面圖、裝修、傢俱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同意只將該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確需改變該房屋用途,應提前一個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起租日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起租日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甲方於起租日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賃期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租賃期為年,自起租日起計算。

3.續租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約自動終止。乙方如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約。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即(大寫)幣萬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為.

第五條 税費

如因該房屋租賃而發生下列税費,由雙方分別按以下約定承擔:

1.印花税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2.因辦理該房屋租賃登記而發生的房屋登記費、房屋租賃手續費和房屋租賃憑證工本費等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有關部門規定各自承擔。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管理費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實際使用量依《物業管理公約》規定繳納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乙方須在收到繳費通知單後__________日內繳付。

2.乙方並同意向該房屋的物業管理部門按其所簽訂的有關協議支付物業管理費。

第七條 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約將應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設施使用費保證金、管理費保證金及其他所有費用、開支均以幣種存入甲方書面指定的賬户。乙方須遵守甲方有關該賬户的所有書面指令。

甲方指定銀行為: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第八條 保證金

1.租金保證金(押租)

本租約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月租金的押租,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管理費的保證金

本租約簽訂時,乙方並須向甲方支付元作為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管理費的保證金。

3.上述保證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賃期滿,倘若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根據本租約規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並於扣除次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後,將租賃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保證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 5日內應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第九條 房屋維修

1.租賃期內,甲方須保持該房屋包括主體結構、排水系統、各種管道、電線、電纜及其他各種設施均處於完好、清潔及可供使用的狀態。

2.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動該房屋內部結構、設計,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絕發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須對其本人、家屬、朋友、訪客對該房屋或設施造成的損害負責。

4.租賃期滿後,如乙方決定不購買該房屋,乙方應按其接收時的狀態將該房屋交還給甲方,正常損耗除外。

第十條 電話線路及電訊費用

1.甲方將提供條電話線路並負責所有安裝費用。

2.乙方須準時繳付電話或其他電訊服務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保證、權利與義務

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其為該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房屋的出租已獲必要的政府批准;

3.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利及相應土地使用權未受到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任何限制;

4.甲方保證該房屋如為共有房屋,則該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權屬爭議;

6.甲方保證該房屋符合安全標準及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

甲方權利:

1.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3個月內,陪同意欲承租該房屋的人員,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屋內進行察看;

2.乙方同意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甲方在此已作出授權而屆時無需另行通知,即可由物業管理公司至少以中斷該房屋的水、電、煤氣、熱力、電話供應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違約行為,賠償相應的損失;

3.若本租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後5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屋,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4.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他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應依據租約規定期限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2.甲方負責於本租約簽訂後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登記;

3.甲方將依據本租約規定及法律規定繳納其作為該房屋出租人應繳付的税費;

4.該房屋的自然損壞應由甲方負責修復,但乙方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如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則修繕責任由乙方承擔;

5.甲方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該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本租約規定按期足額繳納租金;

2.乙方如發現該房屋及設施有任何損壞或險情,須及時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或險情擴大,並予以積極配合;

3.乙方未明確續租或購買該房屋的情況下,乙方應允許甲方在租賃期屆滿前3個月內在適當時間,並提前通知的條件下帶有承租、購買意向的人蔘觀該房屋;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轉租或與他人互換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應按本租約規定正當使用及妥善保管該房屋及有關設施;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裝、改建、加建供排水設備、電線、水管、燃氣管或安裝任何設備、裝置以致需要額外的電線、燃氣總管道、水管,也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保證該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適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擾或行政處罰等損失概由甲方承擔。

2.如甲方逾期天仍不能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解除本租約或要求將起租日順延相應天數。在乙方選擇解除本租約的情況下,甲方須於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後日內將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計)返還給乙方,並將所收定金雙倍返還乙方作為甲方違約金。

3.如甲方未能對該房屋及其附着物進行定期檢查或因甲方延誤該房屋維修而致使該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甲方應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4.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該房屋,無論自用或者轉租,均按違約處理,違約金相當於個月租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繳納前述違約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未在規定期限內補足保證金,則除按本租約規定向甲方補交保證金及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應負責的其他人的過錯造成了該房屋或設施的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或維修至甲方滿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轉讓該房屋,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或與他人互換使用該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歸甲方所有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個月租金的違約金,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

4.乙方違反本租約規定的其他義務且經兩次書面通知後未糾正,甲方即有權解除本租約或從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承擔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欠付租金、費用)。在甲方因乙方違約而解除本租約時,甲方應將所收乙方款項扣除乙方應支付的租金、費用、賠償、違約金(按個月租金計)後在本租約解除後日內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證金尚不足彌補甲方應收取的款項,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四條 轉讓與轉租

1.該房屋所有權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轉讓、繼承的,該房屋受讓人或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本租約的規定;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以將該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該轉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於本租約規定的租金標準;

4.轉租契約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租約規定的終止日期,但甲方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轉租契約生效後,乙方享有並承擔轉租契約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但乙方仍應履行本租約規定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6.轉租期間,如本租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則轉租契約也隨之相應地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十五條 契約變更與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終止本租約: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約不能繼續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終止的。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租約並收回該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1.將該房屋擅自轉讓、轉租、轉借或擅自與他人調換使用的;

2.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3.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該房屋的。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並在 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租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租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租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約。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以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均應自動履行,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擔。

第十九條 其他

1.本租約項下通知除另有規定外均須以書面通知方式進行。通知可以傳真、郵寄、面交方式送達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如以傳真方式送達,則以傳真發出的時間為送達時間;如以面交方式送達,則以接收方收到的時間為送達時間;如以郵寄(包括特快專遞)方式送達,則以寄出後 5日為送達時間。

2.本租約以中文為準,任何外文譯本僅供參考。

3.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約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一份。

有關各方簽章: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8

抵押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______________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權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轉讓、出租、出售。

第四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將房屋所有權證一併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七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八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九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租賃土地(土地性質為國有)共 畝。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 。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一季,(自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 ____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付款辦法: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____________)。

四、租賃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等工作。在合同期內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係,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列如:(該土地中的水,電,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土地出租給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合同規定,屬甲方違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雙倍的違約金及相關的費用。

4、除收取租賃費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項。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擁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2、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季租金。

3、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徵用,乙方必須服從,合同解除,沒生產的租金一次性退還乙方,如有生產農作物一切損失有甲方無條件賠償乙方,該土地的一切賠償權歸甲方所有。

七、特殊約定

在租賃期內,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及地上附屬物補償款都歸甲方,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按照乙方原始投資金額甲方給予補償。

4、租期屆滿,承租方有權優先簽訂續租(按當時合理價格)合同。

5、租期屆滿,如乙方不再租賃,合同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除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該按相關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見證機關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已與     市      人民政府於   年   月   日簽訂了有關        土地之框架協議;

年  月  日甲方及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籌)(正式核准名稱為    房地產有限公司)獲得    人民政府淳政發(  )   號《關於同意建立房地產項目公司的批覆》。

年 月 日,甲方及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籌)獲得淳計經基(  )   號《      》。

年  月  日,甲方及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獲得   土管局核發的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甲、乙雙方為加快建設投資步伐,進一步貫徹落實xx人民政府協議精神,在x公司尚未正式註冊成立前,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履行並遵守:

一、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稱__________公司或公司)。

二、公司註冊資金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_______萬元。

三、雙方出資比例及其它

甲方____%,乙方_____%,全額由乙方投資,應屬甲方出資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

公司成立前,乙方須劃入驗資賬户_______萬元,除去註冊資本外,均為乙方借款,該借款由____________公司按本協議約定歸還。

公司成立後,由乙方或乙方委派代表擔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甲方或其代表擔任公司總經理。董事會討論重大事項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董事長有最終裁決權。

公司成立後,財務經理由乙方委派,公司會計與出納由雙方委派一人分別擔任。

四、公司註冊登記手續的辦理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等手續,由甲方負責完成,乙方僅負責章程及股東會決議的形成及簽字。

五、公司的前期運營模式

1.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須將註冊資金打入驗資賬户,屬於甲方出資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條。

2.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須將第一期資金______萬(包括註冊資本和借款)借給公司用於繳納政府需要的土地出讓金和必要的開支。

3.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必須將已取得的八份未設定任何抵押的土地權證書交由乙方或其代表保管。

4.乙方負責以乙方或以乙方公司或以______公司名義進行融資,融資以土地作抵押,抵押價值甲乙雙方商定。具體融資進度要求為:

1)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付款_______萬元至______賬户,______公司成立後,該部分款項立即付給土管局,甲方負責領出______畝土地使用證;

2) 前述________畝土地使用證取得後兩個月內,乙方負責融資_______萬元用以支付出讓金,該款付到後,甲方負責再辦出_______畝土地使用證;

3) 前述第二項所稱______畝土地使用證辦出之後兩個月內,乙方負責再融資_____萬元用以支付出讓金。該________萬付到後甲方負責辦出_______畝土地使用證。

4) 其餘出讓金及其他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在____年______月底前融資到位,資金到位甲方負責辦出其餘_____畝土地的使用證。

5)在乙方融資抵押貸款過程中,若需擔保的,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擔保責任。

6.乙方融進資金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及辦證費用後,餘款首先歸還甲方為辦理首期______畝土地證所支出的出讓金______萬元及其他費用,然後歸還乙方借給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萬元借款。

六、公司的運營

公司成立後,公司的運作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

七、其它約定條款

1.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本協議相關條款界定,上述條款中關於雙方義務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後轉化為雙方派駐公司的代表的義務,若代表違反此義務,視同該股東對其他股東的違約。守約股東可於任何違約行為產生時有權責成違約股東履行義務並有權提起仲裁追究其違約責任,任一違約金最低不得少於_______萬元。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必須將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人民政府簽訂協議中有關_______畝土地項目的權利義務轉至公司名下並簽訂三方協議。

3.本協議中的具體數據以實際發生為準,因此,每一次的變動雙方必須以補充協議進行書面確認。該補充協議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條款(如果有)。

4.本協議約定的註冊資金可以增加,但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依舊為甲方____%、乙方____%。若遇第三方入股,經甲、乙兩方同意,該出資比例亦可共同協商確定(如果有)。

5.本協議條款內容在雙方發生分歧時,按商業慣例及背景附件進行解釋。

八、生效

本協議簽訂後,待甲方與______人民政府及______房地產有限公司之間的《補充合同》簽訂後生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必須先行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説明及附件

1.本協議為雙方合作的框架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解決。

2.甲方、______公司與______人民政府的《補充合同》為本協議的附件。

3.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訂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11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商品房情況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座落: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用途_____,建築結構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___。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價款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商品房交付日期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

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2、解除合同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___1、合同繼續履行。

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

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作文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

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

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

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長沙縣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

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日內採取撲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

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見附件四)。

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商品房交接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説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商品房產權登記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初始登記完畢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關於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處理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份數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

年月日乙方:

年月日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12

甲方(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乙方(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以上各單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在不改變各自所有制性質、財政物資渠道及隸屬關係的前提下,相互協作生產(或開發)產品,經充分協商,決定聯合組成

聯合總公司(或集團,系非法人的合夥組織),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聯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聯營項目及各方分工在本合同有效期間,聯營成員就下列項目的協作和分工,達成下列一致的意見:

第三條經營範圍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聯營常設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合總公司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聯營成員各自經營,獨立核算。

第五條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總公司設董事會。

第六條聯營成員的權利與義務1.聯營成員各是獨立經濟實體,各自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營成員對總公司的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

總公司對聯營成員的債務亦不負連帶責任。

2.聯營成員間的業務往來(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託加工、改制、經銷產品,統一接受訂貨,科研協作,技術服務,技術轉讓等),須分別訂立合同,實行內部優惠價。

其權利義務關係受民法典調整。

3.聯營成員所需的同質同價產品,能在本總公司內加工的,不得到總公司外加工。

4.聯營成員有權優先獲得本公司內部的科研成果和經濟信息。

5.聯營成員的財產所有權、正常經營活動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總公司及任何聯營成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和處分。

6.聯營成員有退出總公司的自主權。但退出簽訂的各項合同和協議仍應繼續履行,直至合同或協議履行完畢或經訂約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7.凡與總公司業務有關的生產、科研、供應、銷售等企業、事業單位,承認總公司的協議、章程,自願加入總公司,可以提出申請,經總公司董事會批准即成為聯營成員。

8.聯營成員退出或新的成員加入本聯營,不影響總公司的存在。

9.聯營成員有獨立進行其他經濟活動的自主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對總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規定所應承擔的協作任務,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確屬無法承擔的,應在不可抗拒的事由發生後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內,及時通知總公司。

由於其他原因不願繼續承擔協作任務的,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內報告總公司。

2.聯營成員由於不可抗拒的事由確實無法承擔協作任務,而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由於其他原因不願繼續承擔協作任務,而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各聯營成員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

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修改。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日,即總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聯營成員各一份,總公司存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份,送、各一份。

聯營成員單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銀行賬户:

地址:年月日

公證或鑑證機關:(公章)

年月日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於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第一條合作項目概況

1-1、土地概況

雙方合作的土地位於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共計約__________畝(以下簡稱為“項目用地”,面積以紅線圖為準,該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該土地上現有部分建築物需拆除。

上述項目用地之土地性質現為工業用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甲方為該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人。

1-2、合作項目概況及性質

雙方擬以項目用地為開發資源,共同投資合作開發商住樓住宅小區,該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______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築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覆文件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後______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___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項目投資總額”)。

第二條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甲方以第一條所述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相關審批手續費用作為雙方投資合作的條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

乙方以該項目所需的建設開發資金及項目開發管理支持團隊作為合作條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訂立後,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誠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雙方承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規劃控制、銷售控制以及爭取政府優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項甲方應給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協助。

2-3-2、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同日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並將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後,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項目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

第三條項目公司

3-1、公司作為甲乙雙方合作項目的開發公司。甲方佔項目公司_______%股權,乙方佔項目公司_______%股權,在本合同生效後月內,完成股權的轉移登記。

3-2、雙方應當指派專人負責辦理項目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及項目公司經營項目所必須的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第四條甲方的合作分工及義務

4-1、【A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住用地。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項目公司股權變更後______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2、【B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項目用地之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甲方對項目公司的實物投資變更至項目公司名下,使項目公司取得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__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_________________將項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______日內。

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房地產開發合作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_________________。

4-4-1、在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係,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項目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_________________。

降低處理成本;

節約處理時間;

有利於本合同雙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 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公司合作協議合同範本20__(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_______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_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於______佔地約_____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______畝,代徵道路面積______畝,確切位置座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後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_____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徵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______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税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儘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於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進場開公建設,並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於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説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繳納滯納金。逾期___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_______年內,乙方向_______區税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税金(退税或創匯獎勵),低於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税種(退税或創匯獎勵)金額的_______%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税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税種具體金額 x _______% = 乙方當年該税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 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 但當事一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並在發生不可抗力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後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14

甲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合同聯繫人: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人:

合同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就建築模型製作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供雙方共同執行。

第一條模型名稱及數量

標段整體燈光模型和室內平面模型套。

第二條模型製作要求

1.整體制作比例:環境:,建築:。

2.沙盤尺寸米×米。

3.室內平面比例按:,沙盤尺寸視模型户型大小而定。

4.模型材料見《居期標段製作方案》(詳見附件)。

5.模型上須作清楚標明“本模型以及所有數據、户型等僅供參考,具體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的字樣。

6.效果要求:

(1)整體模型詳細體現建築外觀結構、建築風格及外牆面色彩,體現建築地理位置關係及園林景觀、局部景觀;展示小區高檔、經典、美觀的設計理念及高尚的居住品位;

(2)室內平面模型體現住宅的室內佈局,展現高檔的家居或環境,並將室內設備、傢俬、環境佈局一一體現出來。

第三條模型製作工期及進度

1.模型完成日期:須於年月日前製作完成該模型。

2.模型製作進度:

以甲方提供符合模型製作需求的電子文件資料起,即可開始全面動工,開始上述模型製作,且確保在預定工期內完工。

(1)年月日前完成模型初步設計製圖工作,並須經甲方簽章確認,如甲方不滿意,乙方須根據甲方意見作修改,至甲方滿意為止;

(2)年月日前完成模型主體制作,徵求甲方意見進行模型上色;

(3)年月日前完成所有模型環境、主體模型門、窗、陽(露)台、主體、所有模型環境成形,户型佈局;

(4)年月日前完成所有模型底座、玻璃圍邊、模型所有電路、組裝、控制設備、整體清理及完善工作。

第四條雙方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後日內提出模型製作方案,由甲方審核,共同擬定並落實模型製作方案,如甲方不滿意,乙方應予以修改,直至甲方滿意為止。

2.甲方在開工前儘可能提供詳盡的製作模型所需全部資料,乙方確保資料的完好與保密工作(儘可能提供各建築物、構築物平面、立面、剖面、效果圖、景觀效果圖、總平面圖及總平面彩圖、各建築施工及建材説明)。

3.乙方根據工期及進度計劃施工。

4.雙方指定負責與聯絡業務經理代表,定期聯絡交換意見。

甲方指定代表為:;乙方指定代表為:。

5.甲方應在模型體量製作完成、模型上色、環境初步成形以及模型製作大體完工等重要時機組織業務負責團隊,檢查驗收模型製作情況並提出相關意見,乙方負責調整修改至甲方同意的成果。

6.乙方負責年月日,將模型運送到甲方指定位置,交付甲方。

交付前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質量承諾及後續服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資料,按時、按質完成任務,做到甲方滿意為止,經修改兩次甲方仍不滿意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但須將乙方完成稿件,交還乙方,甲方不得私自留存,因此而產生糾紛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合同解除的乙方退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

2.乙方承諾在模型製作完畢交付使用後,對非人為因素(外觀漆的脱落,單體的斷裂,開膠等)造成的損壞,乙方提供年的免費維護工作,包括每月免費清潔維護服務次。

保修期內模型項目因質量問題而非甲方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將保證小時內派駐專業人員免費進行免費維修(如小時內未有專業人員到場維修,推遲天,則按照質保金的%扣除費用);如果因甲方在使用過程中對模型造成人為損壞或對設計方案提出的重大修改,其維修費用和修改費用將另計。

模型保修滿後,乙方若繼續按上述條件提供服務,乙方可根據維護服務的具體情況收取成本費用。

3.模型交付甲方使用後,根據甲方參展及外展場要求,乙方免費提供個技術員協助甲方整體搬運工作,並負責模型搬動後的燈光電路的調試,確保甲方模型的正常使用,甲方參展的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由乙方安排人員進行調試。

如乙方無故遲延不予配合,經催告後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損失或要求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模型製作費用及付款方式

1.模型製作費

本合同內所有制作項目費用合計元(大寫:元整)。

以上費用含模型底座、税票、玻璃圍邊、室內平面玻璃罩、運輸等費用。

2.付款方式

(1)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於天內支付製作款項的%作為首期製作款。

(2)乙方完成合同所定事項甲方到製作現場驗收合格後,乙方並將模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安裝調試好,甲方天內支付合同金額的%。

(3)餘款及合同金額的%作為項目的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後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4)甲方每次付款,乙方均須向甲方提供當次付款金額的全額有效發票。

(5)支付方式:。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資料提供不及時或圖紙修改,引起模型的修改或返工,按實際情況順延工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要求甲方承擔按本金的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責任,或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由於乙方模型質量未達到雙方約定標準引起的返工或未按期完成模型造成的損失,除由乙方無條件按甲方要求繼續完善製作外,如延期交付使用,乙方應當承擔每天元(大寫:元整)的延期違約金。

3.乙方在模型交付甲方使用後,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並修復原樣,如不能修復的乙方應不計任何費用重新制作完成(注:乙方在模型製作過程中有少量的調整和合理的修改,都不追加其模型製作費用。

但不包括建築位置、顏色、小區周邊交通路網、水景位置的修改)。

4.一方有其它違約行為的,應向守約方支付元(大寫:元整)的違約金,並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保密

1.雙方互相承諾對其本人以及公司、僱員、代理人或顧問等因為簽訂本合同而收到或獲取的所有資料、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包括與本合同條款相關、與談判有關的、與模型以及製作有關的、與另一方的商業或事件有關的等與模型有關的一切資料和信息,嚴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條第3款的規定外,將不得模型製作公開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給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與製作模型相關的全部資料、文件,並於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後返還甲方或者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銷燬。

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應及時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規、主管部門或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或規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資料,該一方將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儘快把這種要求或規定通知對方,以使對方可尋求適當補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該一方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若未能取得適當的補救或本協議項下的豁免,而必須披露保密資料,該一方可以將保密資料中必須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出現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雙方不能控制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氣反常以及本模型的主要製作人員或者技術人員生病、受到意外傷害或死亡等,致使模型的製作遲延,乙方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將製作計劃順延的時間書面通知甲方;因此而未能按原製作計劃完成本模型的製作,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2.若本條規定的情況致使本模型的拍攝遲延超過天,任何一方皆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釋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除法定和約定事由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載明的保證和承諾、惡意或故意怠於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致使合同履行困難且無法通過本合同明確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解決的,經守約方書面催告後仍怠於履行本合同的義務的,均視為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違約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規定的原因,乙方未按製作計劃確定的日期向甲方交付模型,經甲方催告後日內仍未交付的;

(2)一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3)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計達到乙方全部應得酬金的百分之,經乙方催告後仍不支付的;

(4).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有虛假陳述的;

(5)其他:。

第十三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終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結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四條通知與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電子郵件以郵寄或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移地址或者變更電話、電子郵件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發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或者傳真、電子郵件系統的通知、文件、資料均視為有效送達。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另一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簽收之日不明確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郵之日後第日視為送達。

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視為送達;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不明確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發出後的第日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附件:《居期標段製作方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15

本人/本公司現委託長沙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傑地產”)獨家代理出租、出售以下物業,特簽訂以下內容:

一 、出租/出售物業的內容(以下簡稱“該物業”):

1、物業地址:長沙市

2、建築面積:。

3、租金元或以上。售價物業出售前已產生之一切費用(包括維修基金、管道煤氣、電話、有線電視初裝費、維修費用等等)。

4、交易税費支付方式:按照國家規定各付各税【 】 由買方支付【 】 由賣方支付【 】。

5、交房情況:出租時交付房屋(不帶傢俬電器)【 】,帶傢俬電器(詳見備註或清單)【 】。出售時交付房屋(不帶傢俬電器)【 】 ,帶傢俬電器【 】,傢俬電器贈送【 】,折價售予買方【 】(詳見備註清單)。交房時間: 年 月 日即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6、委託時間:

二、本人/本公司指定嘉傑地產為該物業出售/出租的獨家代理公司。一旦達成上述條件,本人/本公司全權委託嘉傑地產按上述租金售價適當收取客户定金。貴公司的客户同意按本人本公司委託條件交易的,本人/本公司不得擅自終止委託或拒絕出租出售,否則應向貴公司支付等額於租租賃/買賣雙方代理費金額的違約金。

三、嘉傑地產公司在代理期限內有義務協助本人/本公司尋找合適的買家/租客。如該物業成功出租/出售,本人/本公司願意向嘉傑地產支 個月的租金/買賣成交價的 %代理費。

四、在委託期間,本人保證不會自行出售物業;不會與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簽訂代理協;不會私下與嘉傑地產所介紹之買房成交或利用嘉傑地產提供的信息條件通過第三方成交。否則,本人/本公司將向嘉傑地產支付第一條規定之售價3%,租賃為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五、本人悉知嘉傑地產同時會向買家/租客收取房地產諮詢及代理費,對此本人並無異議。

六、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由本人/本公司及嘉傑地產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備註:

委託人: 獨家代理公司簽署及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出租與承租坐落於北京市區街座層室(該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該房屋

1.該房屋建築面積(含共有共用面積、分攤面積)為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面積(含共有共用面積)平方米。

2.該房屋應包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規定的設備、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傢俱,該房屋平面圖、裝修、傢俱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同意只將該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確需改變該房屋用途,應提前一個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起租日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起租日為年月日,甲方於起租日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賃期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租賃期為年,自起租日起計算。

3.續租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約自動終止。乙方如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約。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即(大寫)幣萬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為.

第五條 税費

如因該房屋租賃而發生下列税費,由雙方分別按以下約定承擔:

1.印花税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2.因辦理該房屋租賃登記而發生的房屋登記費、房屋租賃手續費和房屋租賃憑證工本費等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有關部門規定各自承擔。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管理費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實際使用量依《物業管理公約》規定繳納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乙方須在收到繳費通知單後 0日內繳付。

2.乙方並同意向該房屋的物業管理部門按其所簽訂的有關協議支付物業管理費。

第七條 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約將應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設施使用費保證金、管理費保證金及其他所有費用、開支均以幣種存入甲方書面指定的賬户。乙方須遵守甲方有關該賬户的所有書面指令。

甲方指定銀行為:

開户行:

賬號:

户名:

第八條 保證金

1.租金保證金(押租)

本租約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月租金的押租,計人民幣元。

2.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管理費的保證金

本租約簽訂時,乙方並須向甲方支付元作為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管理費的保證金。

3.上述保證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賃期滿,倘若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根據本租約規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並於扣除次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後,將租賃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保證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 5日內應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第九條 房屋維修

1.租賃期內,甲方須保持該房屋包括主體結構、排水系統、各種管道、電線、電纜及其他各種設施均處於完好、清潔及可供使用的狀態。

2.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動該房屋內部結構、設計,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絕發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須對其本人、家屬、朋友、訪客對該房屋或設施造成的損害負責。

4.租賃期滿後,如乙方決定不購買該房屋,乙方應按其接收時的狀態將該房屋交還給甲方,正常損耗除外。

第十條 電話線路及電訊費用

1.甲方將提供條電話線路並負責所有安裝費用。

2.乙方須準時繳付電話或其他電訊服務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保證、權利與義務

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其為該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房屋的出租已獲必要的政府批准;

3.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利及相應土地使用權未受到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任何限制;

4.甲方保證該房屋如為共有房屋,則該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權屬爭議;

6.甲方保證該房屋符合安全標準及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

7.甲方保證該房屋未作全部或部分抵押,或雖已作抵押,但該房屋出租已經抵押權人同意。

甲方權利:

1.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3個月內,陪同意欲承租該房屋的人員,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屋內進行察看;

2.乙方同意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甲方在此已作出授權而屆時無需另行通知,即可由物業管理公司至少以中斷該房屋的水、電、煤氣、熱力、電話供應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違約行為,賠償相應的損失;

3.若本租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後5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屋,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4.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為交付該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他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應依據租約規定期限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2.甲方負責於本租約簽訂後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登記;

3.甲方將依據本租約規定及法律規定繳納其作為該房屋出租人應繳付的税費;

4.該房屋的自然損壞應由甲方負責修復,但乙方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如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則修繕責任由乙方承擔;

5.甲方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該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本租約規定按期足額繳納租金;

2.乙方如發現該房屋及設施有任何損壞或險情,須及時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或險情擴大,並予以積極配合;

3.乙方未明確續租或購買該房屋的情況下,乙方應允許甲方在租賃期屆滿前3個月內在適當時間,並提前通知的條件下帶有承租、購買意向的人蔘觀該房屋;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轉租或與他人互換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應按本租約規定正當使用及妥善保管該房屋及有關設施;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裝、改建、加建供排水設備、電線、水管、燃氣管或安裝任何設備、裝置以致需要額外的電線、燃氣總管道、水管,也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保證該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適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擾或行政處罰等損失概由甲方承擔。

2.如甲方逾期天仍不能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解除本租約或要求將起租日順延相應天數。在乙方選擇解除本租約的情況下,甲方須於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後日內將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計)返還給乙方,並將所收定金雙倍返還乙方作為甲方違約金。

3.如甲方未能對該房屋及其附着物進行定期檢查或因甲方延誤該房屋維修而致使該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甲方應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4.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該房屋,無論自用或者轉租,均按違約處理,違約金相當於個月租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繳納前述違約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未在規定期限內補足保證金,則除按本租約規定向甲方補交保證金及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應負責的其他人的過錯造成了該房屋或設施的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或維修至甲方滿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轉讓該房屋,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或與他人互換使用該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歸甲方所有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個月租金的違約金,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

4.乙方違反本租約規定的其他義務且經兩次書面通知後未糾正,甲方即有權解除本租約或從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承擔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欠付租金、費用)。在甲方因乙方違約而解除本租約時,甲方應將所收乙方款項扣除乙方應支付的租金、費用、賠償、違約金(按個月租金計)後在本租約解除後日內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證金尚不足彌補甲方應收取的款項,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四條 轉讓與轉租

1.該房屋所有權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轉讓、繼承的,該房屋受讓人或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本租約的規定;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以將該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該轉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於本租約規定的租金標準;

4.轉租契約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租約規定的終止日期,但甲方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轉租契約生效後,乙方享有並承擔轉租契約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但乙方仍應履行本租約規定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6.轉租期間,如本租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則轉租契約也隨之相應地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十五條 契約變更與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終止本租約: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約不能繼續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終止的。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租約並收回該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1.將該房屋擅自轉讓、轉租、轉借或擅自與他人調換使用的;

2.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3.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該房屋的。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並在 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租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租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租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約。

第十七條 適用法律

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以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均應自動履行,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擔。

第十九條 其他

1.本租約項下通知除另有規定外均須以書面通知方式進行。通知可以傳真、郵寄、面交方式送達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如以傳真方式送達,則以傳真發出的時間為送達時間;如以面交方式送達,則以接收方收到的時間為送達時間;如以郵寄(包括特快專遞)方式送達,則以寄出後 5日為送達時間。

3.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約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一份。

有關各方簽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已與市人民政府於年月日簽訂了有關土地之框架協議;

年月日甲方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籌)(正式核准名稱為房地產有限公司)獲得人民政府淳政發號《關於同意建立房地產項目公司的批覆》。

年月日,甲方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籌)獲得淳計經基號。

年月日,甲方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獲得土管局核發的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甲、乙雙方為加快建設投資步伐,進一步貫徹落實_________人民政府協議精神,在_________公司尚未正式註冊成立前,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履行並遵守:

一、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稱__________公司或公司)。

二、公司註冊資金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_______萬元。

三、雙方出資比例及其它

甲方____%,乙方_____%,全額由乙方投資,應屬甲方出資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

公司成立前,乙方須劃入驗資賬户_______萬元,除去註冊資本外,均為乙方借款,該借款由____________公司按本協議約定歸還。

公司成立後,由乙方或乙方委派代表擔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甲方或其代表擔任公司總經理。董事會討論重大事項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董事長有最終裁決權。

公司成立後,財務經理由乙方委派,公司會計與出納由雙方委派一人分別擔任。

四、公司註冊登記手續的辦理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等手續,由甲方負責完成,乙方僅負責章程及股東會決議的形成及簽字。

五、公司的前期運營模式

1.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須將註冊資金打入驗資賬户,屬於甲方出資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條。

2.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須將第一期資金______萬(包括註冊資本和借款)借給公司用於繳納政府需要的土地出讓金和必要的開支。

3.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必須將已取得的八份未設定任何抵押的土地權證書交由乙方或其代表保管。

4.乙方負責以乙方或以乙方公司或以______公司名義進行融資,融資以土地作抵押,抵押價值甲乙雙方商定。具體融資進度要求為:

1)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付款_______萬元至______賬户,______公司成立後,該部分款項立即付給土管局,甲方負責領出______畝土地使用證;

2)前述________畝土地使用證取得後兩個月內,乙方負責融資_______萬元用以支付出讓金,該款付到後,甲方負責再辦出_______畝土地使用證;

3)前述第二項所稱______畝土地使用證辦出之後兩個月內,乙方負責再融資_____萬元用以支付出讓金。該________萬付到後甲方負責辦出_______畝土地使用證。

4)其餘出讓金及其他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在____年______月底前融資到位,資金到位甲方負責辦出其餘_____畝土地的使用證。

5)在乙方融資抵押貸款過程中,若需擔保的,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擔保責任。

6.乙方融進資金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及辦證費用後,餘款首先歸還甲方為辦理首期______畝土地證所支出的出讓金______萬元及其他費用,然後歸還乙方借給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萬元借款。

六、公司的運營

公司成立後,公司的運作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

七、其它約定條款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必須將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人民政府簽訂協議中有關_______畝土地項目的權利義務轉至公司名下並簽訂三方協議。

3.本協議中的具體數據以實際發生為準,因此,每一次的變動雙方必須以補充協議進行書面確認。該補充協議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條款(如果有)。

4.本協議約定的註冊資金可以增加,但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依舊為甲方____%、乙方____%。若遇第三方入股,經甲、乙兩方同意,該出資比例亦可共同協商確定(如果有)。

5.本協議條款內容在雙方發生分歧時,按商業慣例及背景附件進行解釋。

八、生效

本協議簽訂後,待甲方與______人民政府及______房地產有限公司之間的《補充合同》簽訂後生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必須先行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_________委員會提起_____。

十、説明及附件

1.本協議為雙方合作的框架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解決。

2.甲方、______公司與______人民政府的《補充合同》為本協議的附件。

3.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訂約日期:年月日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雙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的項目合作開發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本着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內容

合作項目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籌集項目建設所需的土地出讓金、開發、報建、建築、管理、營銷等全部資金,預計投資資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億元。在乙方投資款項全部到位的情況下,乙方負責該項目的開發經營權。丙方負責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和運作。 項目所獲的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甲方佔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2、甲乙丙三方確認,三方均以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投資,中小企業融資財務費用均按月息__________%的標準進入項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甲方按總投入的__________%,乙方按總投資的__________%,丙方按總投資的__________%出資。由乙方統一籌集,並以三方的名義投入該項目。

4、甲乙丙三方確認,乙方可以用甲方的產權、土地進行中小企業融資,但所融到的資金必須用在本合作項目,但不影響項目開發的前提下,必須優先償還按投資比例多出資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即在房屋銷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權名義上仍然歸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項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享有收益權。

6、本合作項目所有的對外合同,報建、竣工驗收等手續的辦理均以甲方名義進行。

三、合作管理機構及職責

1本協議簽訂後,由丙方負責前期的項目落實工作,由甲方賦予丙方在辦理該項目前期工作中的權利,並由甲方出具相關的委託書,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員組成“合作開發項目部”,負責建設項目的具體組織和實施。項目部設總經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員由乙方根據需要委派。

3、項目部下設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部負責人由乙方委派,銷售部負責人由乙 方委派。財務人員由三方各委派一名,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甲方丙方委派。財務部印鑑與支票應分開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4、工程部負責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及施工管理、建設項目驗收工作;銷售部負責本項目的日常銷售、廣告宣傳、按揭貸款手續以及房屋產權登記過户等事項。

5、項目部下設的部門對項目部負責,重大問題(重大問題的範圍由三方另行補充約定)均應由項目部會議表決決定。會議內容應形成紀要,各方代表應在紀要上簽字確認。

6、項目部日常費用的支出由項目部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四、工程投資款及其他費用的籌集與撥付

1、本建設項目所需的投資資金及其他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費用,由乙方直接劃入三方共同開立的帳户,專款專用。劃入時間以項目部呈報的的用款計劃為準。

2、若因城市規劃調整等而使乙方實際籌集投資數額超出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約定的金額,對增加投資額的應由各方實實際出資額來確定增加利潤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棄出資的,享有由於增加投資而產生的收益的__________%。

五、成本核算和利潤分配

1、本建設項目成本核算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後_____日內完成。項目竣工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一家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決算審計。利潤分配應根據該審計報告並按照甲方丙三方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若因城市規劃調整而新產生的利潤,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辦法分配。

2、竣工決算前預售房屋的銷售收入,應按照甲乙丙三方__________的比例分別記賬,未經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銷售款項。原則上優先償還投資本金。

六、審批手續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後,待丙方前期協調妥善後,移交給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權和委託。由乙方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的審批、驗收等手續,包括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申領等。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該項目獲得_____相關部門批准可以實施時,由於乙方資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後果,乙方願意承擔賠償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而由於甲方未經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開發的,甲方願意賠償給乙方和丙方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即刻出具給丙方授權委託書,並提供公司的公章和營業執照副本,便於丙方順利開展前期的相關工作。丙方辦妥前期約定工作後,移交給乙方,再由甲方按約授權或委託給乙方辦理本項目開發的相關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協議生效前或與本項目無關的業務往來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不涉及乙方、丙方,概由甲方自行負責,由此而造成乙方、丙方利益損害的在該項目產生的甲方收益中償還。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壹式_____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設立公司

第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_______市設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四章 公司宗旨、經營項目和規模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註冊資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為投資,佔投資總額_________%。

乙方投資___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_____%,其中現金_________萬元,設備_________萬元;

協議簽訂後30日內乙方將現金投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户,設備投資提供評估證明文件,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五章 雙方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進行下列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董事會

第十條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四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章 財務、會計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十七條 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八章 合營期限及期滿後財產處理

第十八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協議,甲乙雙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協議第七條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 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章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協議。

第二十四條 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若國家處於戰爭狀態,系統應無條件服從戰爭需要。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七條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章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保證人和協議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公司開發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資質證[黑建房開牡第63號]範圍內的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工程預算總造價的3%,作為管理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費不予歸還。

義務:(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所需的手續和資質證複印件。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權利:

權利:(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兩條義務的承諾和兑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證書。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開發建設項目。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開發過程中的事件,相關施工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解決開發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對動遷、回遷施工質量問題和事故的發生乙方負完全責任,於甲方無關。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6)乙方開發建設項目不得超過甲方資質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資質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1)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税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2)乙方在項目中所發生的税費應及時繳納,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乙

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合同簽訂時交付甲方合同所規定管理費用的50%,完工後交付另外50%。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 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標籤: 精選 合同 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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