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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的合同範本(精選18篇)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精選18篇)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1

甲方:XX有限公司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精選18篇)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丙方:

地址: 電話:

各方經自願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X銀行 已於 年 X 月X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XX萬元人民幣。現乙方申請展期壹年(編號: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1.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2年。

2.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後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範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註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註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

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徵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徵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4.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擔保權利的提前實現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

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後,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並視情況採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簽名及指模: 簽名及指模:

二0 年月日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2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第號《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銀行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並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户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户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乙方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簽章,該合同仍即時對其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3

合同編號:[ ] 反保字第 號

擔 保 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以下稱甲方)

反擔保人: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規定,在乙方向農村信用聯社(下稱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時,甲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或《保證金質押合同》等合同約定的並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兑等,最高擔保貸款限額為____萬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時間 年。

三、 反擔保資產:

乙方願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資產由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清單》(附後)載明,該《反擔保資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反擔保的範圍:

(一)甲方代為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滯納金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滯納金。

(二)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五、其他特約事項:

(一)當反擔保資產價值明顯降低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降低部分價值相當的反擔保資產,並辦理相應的反擔保手續。

(二)反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反擔保資產轉移、贈與、轉讓、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並不得實施降低反擔保資產價值的任何行為。

(三)反擔保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反擔保資產,負責反擔保資產的維修、保養,並承擔相關費用,保證反擔保資產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反擔保資產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四)乙方不得隱瞞反擔保資產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權等)。

(五)當甲方代償後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後的10日內,協商將反擔保資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將按甲方的授權對反擔保資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後的餘款歸乙方所有並在清償後15日內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反擔保資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後三日內通知甲方。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主合同貸款金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

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時效 年,期滿可以續簽。同時,機器設備應到工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方壹份,抄送貸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4

_________銀行:

甲方_________(名稱)與乙方_________(名稱)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項目簽訂之____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第_____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____萬_________的第_____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_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五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貴行執_________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發人(簽字):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5

根據借款方(丙方) 與貸款方 銀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託保證合同》(合同編號: ),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願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 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後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範圍: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十、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並自願將甲方作為財產保險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視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二、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十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五、為確保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承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無權屬爭議;

2、未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分過;

3、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抵押物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十六、在抵押期間,乙方發生合併、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併、分立、變更後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或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十七、違約責任: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若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且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的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進行損害賠償:

1、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

2、已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5、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

十八、乙方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減少註冊資金等; 2、因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併(合併)對外投資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訴諸法律等情況發生時,應在情況發生後二日內將情況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二十一、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及甲方代丙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2、貸款方本息損失及甲方的代償損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違約金;

4、甲方代貸款方收取貸款方和借款方所約定的違約金;

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份返還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抵押物依法應進行抵押登記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號建築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願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築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瞭解的情況下,願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於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天(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後的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託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於債務到期後,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後,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户。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築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7

編號: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 號《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 銀行 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並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户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户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乙方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簽章,該合同仍即時對其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乙方:

(簽字);

(簽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日期: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8

質權人: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簽訂的榮__年委託字第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縣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農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萬元[(__)農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託並自願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為佰拾 萬元 (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範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二)甲方從代償後的次月起(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託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為,應在事後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繫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9

抵押權人:

鄭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鑑於甲方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現自願以自有房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乙方與C女士於x年x月簽訂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據其與乙方之約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載金額借款及後續可能發生的其他借款之擔保。為減少甲方擔保風險,現乙方以位於西安市高新區號的自有房產,為甲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 用於反擔保的房產狀況

乙方用於向甲方抵押的房產坐落於西安市高新區號,房號6B,建築面積xx平方米,用途為廠房。房產證號為:西安市房權證高新區字第號。該房產為甲方自有房產。

第三條 反擔保所擔保的債權及擔保方式

1、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係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為乙方向C女士連續提供擔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擔保債權。

2、本合同所擔保債權範圍包括:

A、甲方保證人義務範圍內應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應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B、實現借款合同債權和本合同抵押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拍賣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仲裁費、評估費、差旅費、執行費等)。

3、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抵押。

第四條 反擔保最高數額

甲乙雙方約定,反擔保的最高數額為人民幣xx萬元整(大寫人民幣xx萬元)。

第五條 反擔保期間

自乙方與C女士簽訂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與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簽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債務清結之日止。

第六條 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效力獨立存在,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間保證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則乙方以抵押物對C女士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並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甲方履行了保證合同中的代償義務後未受乙方清償的;

2、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期滿,乙方未及時還款導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況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開始實現抵押權;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4、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額外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第八條 抵押權實現方式

1、當出現第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A、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B、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第九條 抵押手續辦理及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必須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西安市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本合同項下反擔保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保證:乙方權利機關對於本合同的簽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經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內部手續,且授權簽署本協議的人員確實具有簽署本協議之權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秉持最大誠信原則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協商解決可能發生的爭議。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合同任一方均可就爭議事項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關本合同的所有磋商、變更、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經有權人簽署的紙質介質、傳真、電子郵件。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備案機關留存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並履行了法定登記備案手續後生效。

甲方:鄭州A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 XX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丙方:

地址: 電話:

各方經自願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X銀行 已於 年 X 月 X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現乙方申請展期壹年(編號: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1.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 2 年。

2.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後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範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註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註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徵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徵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4.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擔保權利的提前實現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10 %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後,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並視情況採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簽名及指模: 簽名及指模: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11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第號《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____銀行____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於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及賬號: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13

擔保方(甲方):

地址:北京

營業執照號碼:

借款方(乙方):

地址:北京

營業執照號碼:

為有利於雙方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對外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範風險,甲方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就融資擔保問題經過充分醖釀,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共同承擔借款責任擔保,並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各自責任。

三、甲方同意為乙方融資擔保的資金金額為肆仟貳佰萬元(¥:420xx000.00元),最長擔保期限不超過三年,收取費用按照一年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來收取擔保費,經協商年擔保費率按6%收取。

四、融資款項必須專款專用。擔保方有權對被擔保方的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甲方根據乙方的經營現狀,應進一步加強借款的後期管理,及時進行跟蹤調查,重點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協議預定使用借款金額,防止資金被挪用,對其資金分配、生產經營及產品行情進行調查瞭解,隨時掌握乙方經濟狀況以及項目經營情況,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五、甲方為乙方融資擔保時,乙方應如實為甲方提供各項財務報表,營業執照、信用證明覆印件以及有關企業概況等資料。

六、擔保方的繼受人(包括因改組合並而繼受)將受本協議的約束,並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未得到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乙方抵押所抵押資產項目:土地250畝,價值2845萬元,辦公樓2600平方米,價值455萬元,職工宿舍樓3300平方米,價值480萬元,生產車間20xx0平方米,價值1300萬元,機械設備500萬元,倉庫庫存車輛等其他相關機械設備、倉庫庫存機械設備成品一批,抵押資產總值為7000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七千萬元整,甲方按乙方資產總值的60%進行抵押,總抵押價位為肆仟貳佰萬元(¥:420xx000.00元)。

八、防範措施:

1、甲方不參與經營,但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狀況,通過對其生產經營的發展狀況,隨時掌握企業動態,不斷研究防範措施。

2、乙方通過融資,有利於企業的穩定及增量生產,乙方應做好企業內部管理及市場發展動態。積極對生產工藝流程作進一步的分析研究,提高業務技能,提高辦公效率,減少工作失誤,降低管理成本,優化資源配置,整合產業結構,努力提升企業的競爭能力。

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或變更本協議,確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時,應經對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壹佰萬元,並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爭議,由乙、乙雙方協商或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擔保方(甲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借款方(乙方):

年月日: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14

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於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15

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於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16

抵 押 人:_____

抵押權人: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户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籤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籤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17

根據借款方(丙方) 與貸款方 銀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託保證合同》(合同編號: ),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願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 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後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範圍: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十、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並自願將甲方作為財產保險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視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二、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十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五、為確保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承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無權屬爭議;

2、未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分過;

3、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抵押物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十六、在抵押期間,乙方發生合併、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併、分立、變更後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或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十七、違約責任: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若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且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的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進行損害賠償:

1、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

2、已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5、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

十八、乙方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減少註冊資金等;

2、因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併(合併)、對外投資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訴諸法律等情況發生時,應在情況發生後二日內將情況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二十一、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及甲方代丙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2、貸款方本息損失及甲方的代償損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違約金;

4、甲方代貸款方收取貸款方和借款方所約定的違約金;

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份返還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抵押物依法應進行抵押登記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反擔保的合同範本 篇18

編號: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 號《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 銀行 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並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户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户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

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乙方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簽章,該合同仍即時對其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乙方:

(簽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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