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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精選16篇)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精選16篇)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1

反擔保人(丙方簽字蓋章):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精選16篇)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二交通銀行_______分行:

年月日(以下簡稱甲方)與年月日(以下簡稱乙方)簽訂第號合同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合同和擔保的所有條款;我們保證甲方將如期履行本合同及擔保合同的所有義務;對於擔保合同項下甲方的所有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根據擔保條款向擔保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所有款項以及由此產生的預付款利息和費用(以下簡稱“應付款項”),我方保證承擔償還或/和賠償的連帶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貴行有權直接向該擔保人索賠,無需先向甲方收回或/和處分抵押物,該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行第一份書面索賠通知後十日內,以擔保合同規定的貨幣無條件支付甲方欠貴行的款項,預付款利息金額計算至該擔保人實際付款之日。上述付款通知作為付款證明,對該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保證人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的,給貴行造成的延期支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由保證人承擔;同時,貴行有權從該擔保人的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欠款及延期利息,該擔保人承諾不提出任何異議或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貴行以貸款的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方保證無條件按貴行規定的格式為貸款單獨出具擔保。

5.出現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無論是否提前通知保證人,本保函第1、2、3條規定的連帶責任完全不受影響,本保函繼續有效。

(1)本保函項下各方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和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2)貴行延遲行使擔保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支付給予任何寬限;

(3)擔保項下的權利轉讓;

(4)應雙方要求,延長保函有效期;

(5)擔保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擔保金額發生變化的,本擔保的擔保責任不變,按照原擔保的最高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前,保證人不能行使因履行本保函義務而獲得的請求權。如甲方向保證人提供抵押物,未經貴行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行使抵押物項下的權利;如果貴行同意處分抵押物,則保證所有收益首先用於償還貴行上述“應付款項”。

8.擔保人將按貴行要求定期提供相關財務報表,並及時通知貴行第五條第(一)項中擔保人的變更情況。

9.本保函自簽發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合同項下的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後終止。

10.本保函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將向你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保函一式四份,貴行執兩份,甲方和本擔保人各持一份。

擔保人姓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簽發日期:_______

開户銀行和賬號:_______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2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第號《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____銀行____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3

合同編號:

質權人: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簽訂的榮__年委託字第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縣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農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萬元[(__)農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託並自願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為佰拾 萬元 (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範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二)甲方從代償後的次月起(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託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為,應在事後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繫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年 廣擔反字第 號  擔保人(甲方): ____市廣信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____市____區新民街37號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反擔保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鑑於債務人 (以下簡稱:債務人)與債權人 (以下簡稱:債權人)將在一定期間內達成一系列貸款合同法律關係,甲方將為這期間的債務人借款行為提供一系列保證擔保。甲方為了有效避免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而引發的甲方向債權人的保證責證,債務人特委託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額保證與股權質押的反擔保。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我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反擔保債權的種類、範圍、方式  

1、乙方為甲方向債權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證擔保,提供最高額反擔保措施。  

2、最高額反擔保方式為:

①乙方以保證擔保方式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權 萬元佔總股權的 %,作價出質設立股權質押。  

二、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最高餘額  

1、乙方自願為債務人從甲方為其提供保證擔保開始,所形成的保證擔保責任範圍內的保證擔保金額提供反擔保措施。  以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銀行或信用社)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保證)合同》或等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  最高額債權為 元。  

2、本最高額反擔保措施,乙方可申請循環使用上述反擔保措施,而無須逐筆辦理每筆最高額反擔保手續。  

3、最高額反擔保債權確定日(即決算期),從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第一筆保證擔保業務開始計算,在此期間內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連續保證擔保乙方均提供反擔保措施,以擔保甲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實現追償權時決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證反擔保的範圍  為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餘額內,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四、乙方保證反擔保方式與期限  

1、乙方的保證反擔保為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期限為從甲方享有追償權開始________年。  

五、乙方股權質押反擔保的範圍  為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餘額內,由甲方在實現反擔保質權時扣除(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饋贈、出質股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出質股權所得價款應優先於償還反擔保債務,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對乙方股權質押,實現質權時依據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其他甲方公司股東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八、在股權質押期間,股權派生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虧損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出質,質權自記載於乙方股權憑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十、甲方在實現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時,甲方可選擇就乙方的保證反擔保實現追償權,也可選擇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質押反擔保實現追償權,即乙方的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均連帶實現甲方的追償權。  十

一、本最高額反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追償權債權轉讓的,最高額反擔保權利不得轉讓。  十

二、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擔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均不影響本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最高額反擔保責任。  十

三、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反擔保質權的鑑定、評估、保險、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

四、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五、其他事項  

1、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各類業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不再送達乙方。  

2、在最高額反擔保期內,如果甲方確有證據證明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抽逃資金、轉移資產逃避債務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實現追償權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  十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單位公章之日生效。質押自登記並記載股權憑證之日生效。  十

七、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做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5

甲方(抵押權人):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 費 由 乙 方 承 擔。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年 月 日

附件: 年 月 日,抵押物清單。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後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於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瞭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祕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後,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後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並告知受讓人後,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於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後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變更名稱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並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7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 費 由 乙 方 承 擔。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

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____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8

甲方(質權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質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向XX公司(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人民幣伍佰萬元(______萬元)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保障甲方擔保權利的實現,乙方自願以自己所持有的有限公司______萬元的股權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質物

1.1質物是: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擁有的 ______萬元股權及其派生的所有權益。

1.2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所收益。

第二條 主債權和反擔保範圍

2.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有限公司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伍佰萬元整(500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為12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日期準)。

2.2質物反擔保範圍:甲方代償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甲方墊付的費用以及甲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及應納税金等)。

第三條 質權的存續期間

3.1質權的存續期: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質人聲明及保證

4.1乙方的質押行為已經過XX公司股東會決議一致同意。

4.2乙方保證在簽署本質押合同之前,從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

第三方或被查封,並保證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

第三方。乙方保證對質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無爭議的處分權,簽約時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項權利、租賃、託管或共有等情況。

4.3乙方保證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它任何原因與任何

第三方簽訂有損甲方質押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書。

4.4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作刪節、修改或補充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任何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4.5乙方保證XX公司的所有股東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對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殊原因必須修改,則乙方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認可後方可修改。

4.6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簽署後,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質押合同的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第五條 質物的處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義務而造成甲方代償時,甲方可依法通過協商、拍賣或變賣的方式處置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直至清償本金、利息、複利(含孳息)、展期保費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 其 他

7.1乙方已認真閲讀了借款合同、保證合同,並確認了所有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質押登記部門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質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 (出質人)(簽字和指模):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9

合同編號: 反保字第 號  甲方(抵押權人): ____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 險 費 由 乙 方 承 擔。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

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____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樣書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物清單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10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於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及賬號: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11

借款人: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 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期限為 月的借款提供 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 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最新反擔保合同範本最新反擔保合同範本。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12

甲方: XX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丙方:

地址: 電話:

各方經自願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X銀行 已於 年 X 月 X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現乙方申請展期壹年(編號: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1。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 2 年。

2。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後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範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註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註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徵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徵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4。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擔保權利的提前實現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10 %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後,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並視情況採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13

_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於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

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及賬號: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14

編號:

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委託擔保合同及甲方與銀行分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擔保合同,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現在,乙方以其共同擁有或個人擁有的、現在擁有和將來擁有的全部財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的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擔保合同》和《委託擔保合同》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擔保合同》和《委託擔保合同》的相關規定,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且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全額支付:丙方未還清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支付的、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等。).

第2條:反擔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獨立擔保人。

2.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是獨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的債務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果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擔保,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應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對該財產擔保範圍以外的餘額承擔擔保責任,然後在該財產擔保實現後無法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3條:反擔保期

反擔保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付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4條:反擔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證合同》的從屬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證合同》效力的影響。即使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無效,反擔保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是持續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財產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5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瞭解丙方的業務範圍、信用狀況、財務和財產狀況以及該筆貸款的實際用途。

2.乙方已完全理解、明白並接受本合同和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

3.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1.反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經濟情況的監督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內,如發生下列情況,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違反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簽訂的信用合同;

2.與乙方或乙方主要負責人有關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

3.乙方有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的;

4.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或有債務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質押擔保;

5.乙方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訴訟、仲裁等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的情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在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相關材料。經甲方審核並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5.在保證期內,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證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證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6.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時全權代表乙方辦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由此獲得的款項將優先用於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7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構成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擔保責任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規定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二、默認處理

違約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改正默認;

2.有權從任何賬户中扣除乙方擔保的所有債務;若賬户內貨幣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同,甲方有權根據當日外匯牌價兑換成借款幣種,用於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如丙方違反擔保合同所列的任何合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多項措施..

第8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遲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給予的`任何寬容或寬限,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甲方根據本合同及相關法律享有的所有權利,也不視為甲方對任何違約行為的許可或默許,也不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當前或未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9條:通知

乙方如變更地址、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發出通知,則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根據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語、相關條款、交易習慣和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含義。

第11條:適用法律和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12條:合同生效

如果乙方由一個以上的人簽署,並且只有一部分人,合同仍然立即生效。

第13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條: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名)

簽字日期: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15

_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於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及賬號:

關於反擔保合同彙總 篇16

反擔保合同是什麼

如銀行對借款人發放保證貸款時,保證人因要承擔風險,故要求借款人為自己再提供擔保,借款人為保證人所提供的擔保即屬反擔保。簽訂的合同即為反擔保合同。

反擔保合同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 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期限為 月的借款提供 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 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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