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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合同(精選12篇)

擔保人合同(精選12篇)

擔保人合同 篇1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合同(精選12篇)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三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為月利率:_________________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乙方應每月付清利息不得拖欠。

五、乙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還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總額的0.6%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甲方向乙方追討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六、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作擔保,擔保期限為債務還清為止,擔保範圍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借款到期後,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惠州市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合同 篇2

擔保協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司機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規範約束雙方的行為,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後,共同簽訂本協議。1、甲方聘請乙方

到公司任職司機一職。其工作崗位屬公司司機工作責職範圍。2、甲方按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給予乙方在職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並根據制度進行相應的考評。3、因乙方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必須經乙方的擔保人(丙方)明確其工作內容並同意為乙方擔保甲方才能聘用乙方。4、乙方的主要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負責甲方的司機相關工作。5、擔保人需具備的條件及提供的證件:_________________5.1擔保人必須具有北京市本地户口證明資料(身份證、户口薄等)或擁有北京本地房產且具有獨立的經濟能力、長期居住在北京本地;5.2以房產做擔保的擔保人必須為房產的業主,擔保人以房產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擔保人承擔同樣的擔保責任;5.3擔保人必須屬自願為乙方擔保並承擔法律責任,並且在擔保期內不得單方面退出本協議。5.4擔保人需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原件或房產證親臨本公司辦理擔保手續。5.5擔保人需提供有效的聯繫方式、地址、電話及身份證、户口本或房產證的複印件一份;5.6擔保人需確保所提供上述資料的真實有效。否則本公司有權以偽造證件罪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6、擔保人承擔責任6.1擔保人在本協議上的簽名確認行為,本公司視為擔保人完全理解本協議內容後的個人自願行為。6.2當乙方因工作失職或故意造成甲方財產或經濟損失的,丙方願為乙方無條件地承擔此事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6.3當乙方因交通肇事潛逃,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7、本協議有限時間7.1自甲方聘請乙方上班之日起至雙方(甲方、乙方)終止僱用關係為止。7.2在甲、乙雙方解除僱用關係後的三個月內,本擔保協議同樣有效。(此條款針對乙方離職後的工作交接完整性。)7.3在甲、乙雙方解除僱用關係三個月之後,如甲方無書面反對意見則本擔保協議自動失效。8、如甲、乙、丙三方出現協商無法解決的問題,由甲方所在地的司法機關裁決。9、本擔保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工作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擔保人合同 篇3

借款人:周 忠 身份證號:5224285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貸款人:吳道華 身份證號:5224286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年

第四條 借款利息:

借款期限內的月利息為(大寫): 元整,小寫:¥ 元並在每月30日前支付利息。

第五條 還款方式:

.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及本月利息。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

抵押物: 房屋所有人:

1、 夫妻雙方身份證

2、 結婚證

3、 購房合同

擔保人合同 篇4

放款人:

擔保人:

借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

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 。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大

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還款方式:

借款人同意按以下時間清還借款:

於 萬元整(¥ 元)。 於 萬元整(¥ 元)。 於 萬元整。

第五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七條放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八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九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共三頁, 借款人、貸款人、擔保人各持一份。

放款人 (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擔保人合同 篇5

借款人:

擔保人:

貸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用於 且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年/月)利率為 。(借款人到期未歸還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條約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利率)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淮北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擔保人合同 篇6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 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 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 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 權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合同 篇7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擔保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RMB) 元;人民幣(大寫): 。 二、借款用途:乙方保證不用借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三、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四、借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每月 利息,即 人民幣(RMB) 元執行。

五、本協議項下的借款,乙方到期應無條件償還。乙方到期無法償還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權強制徵收與所欠本金和利息總額相等的乙方資產(如土地、房產、股權等)作為補償;為實現債權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須無條件支付,或由連帶擔保人無條件替乙方償還所借款的本金、利息、實現債權發生的所有費用。

六、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協議簽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效。本協議簽署地為 。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擔保人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重要提示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之前仔細閲讀以下事項:_________________

一、請您在簽約前,再次檢查並確認以下事宜:_________________

(一)您有權簽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經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權;

(二)您已經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合同條款,並特別注意了其中有關責任承擔、免除或限制興業銀行責任,以及字體加粗部分的內容;

(三)您已經充分理解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並願意接受這些條款的約束。

二、興業銀行提供的合同文本僅為示範文本,合同的特別約定條款中留有空白行,並在合同尾部增設了“補充條款”,供各方對合同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使用。

三、如果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請及時向興業銀行諮詢。

保證人為債權人給予債務人的借款提供擔保。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明確含義:_________________

一、保證人,指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證擔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擔保方式,本合同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保證人又稱擔保人。

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電訊費等。

第二條對立約方的説明

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一。

第三條主合同

一、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二。

二、主債務實際期限與前款約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等債權憑證所記載的期限為準。

第四條保證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範圍為借款本金、利息(含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五條保證責任

一、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債務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包括債權人因債務人或擔保人違約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證人都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清償責任。

二、主債務履行期間,債權人依照主合同約定,宣佈主債務履行期提前屆滿的,保證人對提前到期的主債務及其他保證範圍內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六條保證期間

一、保證期間有以下兩種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全程擔保:_________________主合同約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時,保證期間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主合同約定分期還清本金時,保證期間也分期計算,每期應還本金的保證期間為每個還款日後兩年。

2、階段性擔保:_________________保證期間為每筆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如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還存在抵押擔保的,則:_________________以房屋作為抵押物並已辦妥房屋所有權證和以債權人為抵押權人的房屋抵押登記手續的,則自該房屋的抵押權利憑證正本等交由債權人收執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為抵押物的,則自以債權人作為抵押權人的抵押權利憑證正本等交由債權人收執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解除。但對於在該日之前已到期的債務人債務,以及該日之前發生保證人或/及債務人的違約而引起的本合同項下債務的,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和相應的違約責任。

保證期間的約定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三。

二、債權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約定提前收貸,或發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情況下主債務履行期提前屆滿時,保證期間自債權人確定的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三、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七條見索即付

保證人承諾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均為見索即付,即只要債權人向保證人提交列明保證合同號與主債務金額的借款催收通知文書,保證人應當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償責任。同時,保證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債權人在發出借款催收通知文書後,無須經過法律程序有權從保證人的任何賬户中扣款。

第八條保證人聲明與承諾

一、保證人為法人的,則:_________________

(一)保證人是依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合法實體,具有法律規定的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願承擔並履行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簽訂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董事會等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二、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保證人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保證人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三、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證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債權人有權從保證人的任何賬户中扣劃款項用以清償保證人應承擔的債務及其他費用。

五、保證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債權人不接受其為保證人的下列事件:_________________

(一)與保證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二)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三)保證人承擔的各類債務、或有負債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證、抵(質)押擔保;

(四)保證人在與債權人或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合同項下所發生的違約事件;(五)保證人經營虧損或經濟效益(收入)急劇下降;

(六)保證人改變經營機制,發生兼併、破產、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聯營、合資(合作)、分立、產權轉讓、解散等情況;

(七)其他影響保證人財務狀況或擔保能力的情況。

六、保證人按時向債權人提供真實的財務報表、經營情況報告、借款使用情況報告和債權人要求的其他資料,並積極配合債權人對債務人使用借款資金情況和債務人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資產負債、銀行存款、現金庫存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七、保證人履行了保證責任後,在不影響債務人今後償還債務的前提下,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款項。但如果債務人同時面臨保證人的追償和債權人在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證人同意債務人優先償付其對債權人的債務。

八、如債務人與保證人已經或將要就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簽訂反擔保合同的,則該反擔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實上損害債權人在本合同項下享受的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履行完畢之前,保證人如進行任何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包括但不限於與外商、港澳台商簽訂合資、合作合同;撤銷、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投資公司;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於股份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的交易;進行其他任何機構變更或改變經營性質),保證事先書面通知債權人。如債權人要求追加或更換擔保方式和主體,保證人保證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擔保方式和主體。

十、在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履行完畢之前,保證人不以任何方式轉移、隱匿財產,或放棄、消極行使債權,或者以其他行為造成財產減少。

十一、保證人對在本合同項下及與債權人任何部門或機構、其他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合同、擔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項下所發生的違約事件,保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債權人。

十二、當債務人未依約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時,無論債權人對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證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方式),債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全部擔保責任,而無須先行行使其他擔保權利。

十三、保證人如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國家其他有關部門進行任何設立、變更或註銷登記,將於申請前通知債權人,登記後立即將有關登記副本送達債權人。

第九條擔保人義務的獨立性

一、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合同不因其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保證人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債權人、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債務人的責任的,無須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應繼續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但債權人與債務人變更借款期限的,保證期間為變更後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三、保證人保證債務人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如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的約定(包括但不限於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使用借款),均不影響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保證人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_________________

(一)違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聲明與承諾;

(二)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

二、違約情況發生後,債權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_________________

(一)要求保證人限期糾正違約;

(二)宣佈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證人依約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三)要求保證人支付主合同項下借款金額一定比例的違約金(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四);

(四)要求保證人賠償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實際損失;

(五)要求依法撤銷保證人損害或可能損害債權人債權的行為。

三、如保證人經營狀況惡化,或喪失商業信譽,或因保證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喪失保證能力的其他情形,債權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通知

一、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一中記載的通訊地址和聯繫方法送達對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訊地址或聯繫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在下列日期被送達:_________________

(一)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發出後5個銀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電傳,則為收到對方確認回號之日;

(三)如果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四、保證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債權人的,債權人按本合同所載資料發送的所有通知或文書,視同送達。

第十二條管轄、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五。

三、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保證人不得以解決爭議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成就後生效:_________________

(一)立約雙方已簽字或蓋章;

(二)債權人要求對合同進行公證的,則本合同公證手續已依法辦理完畢。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保證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權益或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債權人依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應視為債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三、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信用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查。根據政府部門、銀行監管機構、中國人民銀行等關於建設個人徵信工作的需要,保證人應允許債權人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關信息向上述部門、機構所建立或認可的信用徵信系統報送信用信息,並允許相關信息被合法查詢。

四、如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自願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的,若債務人違約,則保證人願意放棄訴權、抗辯權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

第十四條特別約定條款

一、對立約方的説明

(一)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二、主合同

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為編號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債權人向債務人提供(幣種)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止。

三、保證期間為________________(全程/階段性)擔保。

四、保證人違約的,債權人可要求保證人支付主合同項下借款金額___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與合同有關的糾紛或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點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份,債權人、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年     月     日

擔保人合同 篇9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 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 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 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 權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合同 篇10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現甲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 款 利 率:______ 三、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的償還: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六、擔保條款

1、本協議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擔保人自願為本借款提供擔保,自願以現在和將來的私人財產及所有收益(收益主要指工資折、工資卡)為此筆借款提供連帶借款償還責任保證。

2、保證責任的發生:如果乙方在約定還款日未按約定向甲方進行清償,甲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甲方向保證人提出履行保證責任的要求,保證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辯和拒絕,並無條件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以及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_日

乙 方(借款人):__________ 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_日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_日

擔保人合同 篇11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

.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

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人合同 篇12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1.甲方因資金週轉需要,向乙方借款100萬元整(大寫:壹佰萬元整),月利率2%(佰分之貳),借款期2年。

2.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借款項:

(1)__年__月__日收到以現金方式交付的人民幣30萬元整(大寫:叁拾萬元整);

(2)__年__月__日收到以銀行轉賬方式交付的人民幣70萬元整(大寫:柒萬元整)

甲方賬號:____________

乙方賬號:____________

3.甲方承諾將於__年__月__日一次性將還款打到乙方賬户(賬號:____________),如甲方到期未還款,甲方以3%(佰分之叁)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如甲方到期未還款,丙方願作為連帶保證人代為清償。

5.甲方有汽車一輛(牌照:______),從__年__月__日起交由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到期未還款,乙方有權將該汽車交由__拍賣行拍賣,以所得價款充抵甲方應付本息。

6.如有糾紛,各方應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向姑蘇(或者相城區,但必須只能填寫明確的一個,如果寫多則無效。)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甲方:(手寫簽名,摁手印)

乙方:(手寫簽名,摁手印)

丙方:(手寫簽名,摁手印)

標籤: 擔保人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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