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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集錦(精選15篇)

擔保合同集錦(精選15篇)

擔保合同集錦 篇1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擔保合同集錦(精選15篇)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1、機動車輛損失險;

1.2、機動車輛強制險;

1.3機動車輛座位險;

1.4、第三者責任險;

1.5、盜搶險;

1.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集錦 篇2

抵押期限應由法律作出明文規定

按照物權法定主義原則來考察抵押擔保期限,不難發現,擔保法第五十二條關於“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的規定對抵押權效力存續期限作了明確規定。依此規定,只要債權存在,抵押權就存在;債權消滅,抵押權才消滅。抵押擔保的債權因清償、提存、抵銷、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滅時,抵押權隨之消滅。

抵押權除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外,依擔保法規定,還可因抵押權實現、抵押物滅失、抵押合同解除、抵押物轉讓價款提存而消滅。換言之,只要債權尚未消滅、抵押物尚未滅失等法律規定的抵押權效力終止情形尚未出現,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後始終存在,而不依當事人的意思為轉移。如當事人排除擔保法第五十二條的適用,另行約定抵押擔保期限,或者登記機關違反上述法律規定,擅自設定抵押擔保續展期限,都違背了物權法定主義原則,應認定無效。

抵押權的期限不應由當事人約定

首先抵押權是一種它物權,它的擔保性就決定它是從屬於主債權的,與主債權不可分的,如果當事人可以約定抵押期限,那麼就意味着抵押權的擔保功能同時受到了當事人尤其是債務人的制約。抵押擔保的信用取決於抵押物的價值維繫,若允許當事人約定抵押期限以限制抵押權的效力,將直接降低抵押擔保的信用。其次,在擔保實踐中,抵押期間的設立,不利於債權的保護,加大了抵押成本。如果承認抵押期間,尤其是登記機關登記的抵押期間,可以消滅抵押權的話,因期間屆滿而抵押權消滅,將致使債權得不到有效的擔保。由於有登記機關強制性登記的擔保期間,債權人、擔保人就必須每隔一段時間辦理續登,續登又需要交納登記費用,甚至需要重新進行擔保物的評估,支付評估費,擔保成本顯著加大。同時,抵押期間的設立,將為抵押人和債務人惡意對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行使權利提供了有利的空間。長此以往,將不利於擔保市場的發展,也進一步導致債權風險的增加。《擔保法解釋》第12條明文規定:“第十二條: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這就從根本上否定了約定抵押期限的效力,畢竟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方為有效。

抵押合同需要約定抵押期限嗎?

抵押合同不需要約定抵押期限。這是因為抵押權人對擔保物取得了擔保物權,也就是説,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基於物權永久性的特點和擔保合同屬於從合同的性質,擔保法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也就是説,只要債權存在,抵押權就存在,抵押人就要承擔擔保責任;債權不存在了,抵押權也隨之消滅,抵押人也不再承擔擔保的責任了。因此,在抵押合同中不需要訂立抵押擔保的期限。那麼當事人可否自願約定抵押期限呢?不可以。因為法律關於時效的規定都屬於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不能自行約定,這如同訴訟時效期限、行使撤銷權的期限一樣,當事人既不能約定比法定期限長,也不能比法定期限短。

擔保合同集錦 篇3

抵押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抵押權人: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根據 (以下簡稱借款人委託人)與乙方簽署的編號為_ 的《委託擔保協(以下簡稱債權人受益人)的 貸款 (貸款履約其他)提供擔保,現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財產抵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抵押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項下反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人受託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 金額為 人民幣 (幣種)議書》(以下簡稱協議)中的規定,因乙方為 (以下簡稱借款人委託人)向元的 貸款 (貸款履約其他)。

第二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後)  名稱:___________ 。 產權證書編號車輛登記證書編號: ___________車駕號:___________ 。 面積數量:___________ 。 抵押物評估值:___________ 。 所有權人:___________ 。 所在地:___________ 。

第三條、本協議下的抵押反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中的(幣種)人民幣(金額)${ecD. g }萬元和其產生的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如本協議下抵押物的最終變現價值大於前述反擔保的金額時, 甲方承諾在抵押物實際變現價值的範圍內對反擔保的主債權承擔責任。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託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後兩年止。

第五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國家法律規定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該抵押物在本協議達成之前未設定抵押,在抵押給乙方的期間內亦不再設定抵押,並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該抵押物所有權證書原件甲方保證於本協議簽訂之時交於乙方。

第六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被監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實現抵押權的情況。同時,甲方保證抵押物上也未設立任何抵押權或質押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條、抵押物總值為(幣種)人民幣(金額) 萬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暫作抵押反擔保價值人民幣(幣種) 萬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第八條、在抵押期內,甲方應對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抵押期內,該筆保險的唯一受益人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應長於乙方開具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個月,並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條、如果委託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承擔代償責任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二十一條規定之方式折價、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並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十條、在抵押物發生滅失、毀損、被徵用或者其他損害的情況下,乙方(即抵押權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先受償。如果上述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款項不足以擔保乙方債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與不足部分價值相當的擔保物。

第十一條、本抵押協議書及有關資料,乙方認為有必要的,應經公證機關對其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公證。本協議書項下的抵押物依法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日內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物的諮詢、公證、見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三條、凡屬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負責保管。在抵押期內甲方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拆遷、出租、出售、互易、轉讓、贈與、清償、出資、重複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如經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應將其取得的全部價款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轉入乙方賬户。處分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否則無效。

第十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耗,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在抵押期間,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或其他影響抵押物價值變化的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並限在____日內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其他經乙方認可的等值的財產(淨現值相等)作為抵押物。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在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

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立即行使抵押權:

1、委託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2、委託人借款人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委託擔保協議書》履行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4、甲方或委託人借款人停業、歇業、申請破產、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的;

5、委託人借款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權人債權登記的情形;

6、委託人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將無法償還主合同債務;

7、委託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變更住所致使乙方無法向其主張權利的;

8、甲方無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狀態的;

9、甲方或委託人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七條、處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在內)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處理抵押物所得多於擔保債權的價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應賠償守約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守約方因處理該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第十九條、甲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條、本抵押協議不因主合同和《委託擔保協議書》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抵押協議不受主合同效力影響,本抵押協議始終有效。若有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雙方,在達成新的協議之前,本協議仍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甲方同意乙方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實現抵押權:

1、以抵押物折價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與甲方協議,按協議價格受償,也可按照乙方委託的具有相應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價格受償。甲方對乙方委託的評估機構和該機構作出的評估價格不提出反對或異議。

2、以變賣抵押物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可自行或委託甲方或中介機構找買主,也可標售抵押物。變賣價格的確定,適用本條前款的約定。

3、以拍賣方式實現抵押權。乙方有權委託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具備相應資格的拍賣企業拍賣抵押物,甲方對乙方選定的拍賣企業不提出反對或異議。乙方可按屆時未清償的主合同的債務總額或不低於該數額 %的比率提出拍賣保留價,也可不提出拍賣保留價。凡依此進行和成交的拍賣,甲方同意接受。如拍賣未成交 ,乙方有權委託該拍賣企業或其他拍賣企業再行拍賣。

第二十二條、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抵押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並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反擔保抵押物在本協議書籤訂前或簽訂之後有重複抵押、再抵押、轉讓、轉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甲方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1 項規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抵押協議按以下約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後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本按需製備。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特別提示:乙方已將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向甲方做了提示,並應甲方的要  求在本協議中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已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 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人電話:________ 聯繫人電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集錦 篇4

_________集團_________電信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與擔保人_________,就被擔保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使用乙方個人住宅電話(業務登記單受理編號:_________)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同:

一、擔保人自願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並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並無欠費記錄的_________(地區)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範圍為: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並交納全部費用後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並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採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廳交清費用並辦理撤機手續。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後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從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或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集錦 篇5

________________甲方(名稱)

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

應甲方要求,________與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________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________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

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________,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________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________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

1、

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________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________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________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________。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________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擔保合同集錦 篇6

質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經出借人___________與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協商,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資的股權作質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為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存入出借人開立的保管賬户內,受出借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出借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出借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出借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借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借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權人對借款人採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a.從質押人保管賬户及存款賬户主動扣取款項。

b.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並備置於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後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借款本息及費用金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願意用家庭財產對以上借款合同及質押合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質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質權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擔保合同集錦 篇7

甲方:

乙方:

應甲方要求,________與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________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________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

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________,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________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________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

1、

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________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________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________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________。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________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合同集錦 篇8

[摘要]當前,我國市場商品質量問題很多,比如假藥、假酒、偽劣化肥、劣質電器等商品不斷衝擊市場,愈演愈烈;因質量問題引起的惡性事故屢有發生,給國家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偽劣商品造成的嚴重危害已構成社會不安定因素。買賣合同有效成立後,出賣人依合同負有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和轉移標的物的所以權於買受人的義務,此外,還負有兩項瑕疵擔保義務,即物的瑕疵擔保義務和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本文重點闡述了兩項瑕疵擔保義務的構成要件、表現情況以及法律效力問題。

[關鍵詞]買賣合同;瑕疵擔保義務;權利瑕疵擔保義務;物的瑕疵擔保義務

一、物的瑕疵擔保義務

《合同法》第153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支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説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合同法》第155條規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第153、155條的規定屬於物的瑕疵擔保的規定。物的瑕疵擔保義務包括價值瑕疵擔保責任、效用瑕疵擔保責任和所保證的品質擔保責任三種。物的價值瑕疵擔保責任是指擔保標的物無滅失或者減少其使用價值的瑕疵。效用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賣人應擔保標的物具備應有的使用價值,標的物無滅失或減少效用的瑕疵。例如,自行車作為代步工具,冰箱為了保存和冷凍食品等即屬於物的通常效用。所保證的品質擔保責任是指出賣人應擔保標的物具有其所保證的品質。出賣人對標的物所具有的品質保證,應以雙方當事人的合同中的約定為準。

出賣方違反品質擔保義務應如何承擔責任,依照我國合同法,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約定不明或無約定的,可協議解決;不能協議的,買方可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及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減價或退貨等救濟措施,買方有損失的可請求損害賠償。另外,買方還可選擇合同解除權,但解除權的行使須在賣方規定的期限內。

二、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

(一)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構成要件

1.權利有瑕疵。其大致有兩種情況:第一,權利不完整或欠缺之瑕疵,其常見情形有:全部權利屬於第三人;權利一部分屬於第三人;權利受第三人權利之限制,即買賣標的之權利雖屬於出賣人,但其上附有第三人的權利;在出賣之貨物上有他人享有的.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第二,權利本身不存在之瑕疵,包括兩種情形:債權及其他權利之不存在,這限於買賣債權或其他權利的契約;買賣有價證券的,有價證券已經公示催告而無效。

2.權利瑕疵須於買賣合同成立時存在。權利瑕疵在買賣合同成立時即存在,這是出賣人承擔責任的條件。如果買受人是在買賣合同成立後知道標的物權利有瑕疵時,那麼出賣人仍然要負責任。這是因為標的物的權利瑕疵既有可能在訂立合同時存在,也有可能是在買賣合同成立後才出現。至於瑕疵之產生是否由可歸則於出賣人之事由所致及出賣人是否知情,則在所不問。合同成立後才出現權利瑕疵則是出賣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是瑕疵擔保責任。

3.權利瑕疵須於買賣合同成立後履行時仍存在,若權利瑕疵僅於合同成立時有在此後履行前即已去除者,則無需承擔權利的瑕疵責任。所謂權利瑕疵已經除去,是指第三人不能向買受人就買賣的標的物主張自己的權利。

4.須買受人不知有權利瑕疵的存在,是否知道應由出賣人負舉證責任,但買受人的知道不必是實際知道,若通過合理途徑即可瞭解而不做了解,視為知道。

5.須因權利瑕疵而使買受人遭受損害或損失。

(二)權利瑕疵擔保的義務情況

1.標的物的所有權屬於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對標的物也享有所有權。

2.標的物的所有權受有限制。這主要是指出賣的標的物上設定有其他權利,如抵押權、留置權、優先權等,從而使買受人不能完全地行使所有權。或者,當第三人行使標的物上的權利時,買受人就會喪失所有權。

3.出賣人享有出賣標的物的所有權,但該標的物的設計或製造卻侵犯了他人合法享有的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標權等。

(三)權利瑕疵擔保的效力

出賣人違反這一擔保的法律後果,從出賣人方面看是他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且該責任不以過錯為條件,從買受人方面看是他可以採取哪些救濟措施,通常主張支付違約金,實際履行,解除合同或要求損害賠償等,但買受人於訂立合同時知道或應知道第三人對買賣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出賣人不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另外,我國合同法還規定“買受人確有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出賣人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該項規定是賦予買受人積極的救濟權,能夠更好地保護買受人的權益,是對傳統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衝破和完善。

擔保合同集錦 篇9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擔保人):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保證。現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識,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1條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收到貸款後向甲方開具收據)

第2條借款利率為,利息按。從借款之日起,按照實際支出的金額計算利息。如乙方未按期償還利息,每逾期一天,按每日所欠金額的5 ‰收取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向乙方追償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鑑定費、鑑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第3條丙方應為乙方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包括乙方的還本付息、滯納金和甲方向乙方追償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鑑定費、鑑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第四條貸款到期後,如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本付息,丙方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5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6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擔保人):

簽署日期:

擔保合同集錦 篇10

擔保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應在本擔保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第1條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2條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3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擔保合同集錦 篇11

委託人:(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擔保人:(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鑑 於:

1、甲方擬與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 擬借款金額為(小寫)____(大寫)____,借款期限 ,從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為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並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並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 關於反擔保等風險防範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為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機械設備、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於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 %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____(大寫)____,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於還款賬户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户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 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為基數,按照年費率 %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並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為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後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説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為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文件、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託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於收回債權或怠於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 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包括股權及股權所代表的資產)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閲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為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 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 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為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為償付後,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 ‰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後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 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 ‰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 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為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並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於甲方貸款餘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户,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 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並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默認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為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説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於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後,視為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於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 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日期:

擔保合同集錦 篇12

買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應甲方要求,丙方願意於20xx年xx月xx日為甲、乙雙方簽訂銷售合同(合同總價: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提供擔保。經審查,乙方同意丙方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證人。經協商,三方達成如下合同:

一、丙方應保證甲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即向乙方支付貨款。擔保金額為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但未支付的金額,擔保期限為主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一年。

二、丙方對前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甲方未能按主合同約定付清貨款,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索賠。丙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催款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付清上述款項。

三、丙方同意,當乙方根據合同提出賠償要求時,丙方應清償所有財產。丙方在履行債務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暫時不能及時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如果甲方能夠根據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還款計劃,乙方暫時不會向丙方提出賠償要求,乙方將向丙方保證相應順延期限。但如甲方未能按還款計劃按期還款,乙方可在保證期內隨時要求丙方還清貸款。

五、如丙方機構變更或取消,丙方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發生合併時,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連帶責任。丙方破產時,甲方應在丙方破產前兩個月內重新提供擔保人。

六、違約責任: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未按時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可向丙方收取擔保總額10%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甲、乙、丙三方的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約定一致。

八、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自獨立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

丙方(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

丙方(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_

簽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擔保合同集錦 篇13

甲方: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甲方”或“深大通”)

法定代表人:高海波

地址:深圳市華僑城東部工業區

乙方:方正延中傳媒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盧暘

地址:上海市蓬萊路285弄4號

鑑於: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行政法規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一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碼為000038。

2、乙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系甲方第一大股東。

3、深大通擬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為支持甲方實施股改方案,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甲方共計28,867,380.24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貳仟捌佰捌拾陸萬柒仟叁佰捌拾圓零貳角捌肆分)債務的擔保及清償責任。

據此,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和自願、誠信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擔甲方債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債務範圍、數額及清償

1.1甲乙雙方確認,本條款項下甲方共計28,867,380.24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貳仟捌佰捌拾陸萬柒仟叁佰捌拾圓零貳角捌肆分)的債務由乙方承擔連債務承擔及擔保協議帶責任擔保及清償責任,具體範圍及數額詳見附件《債務清單》。

1.2甲方確認其對上述債務項下的債權人負有清償責任。甲方同意,為配合乙方承擔本協議項下債務清償責任,本協議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在全國性公開發行報紙上發出債權登記通知公告,通知債權人在三個月內到甲方登記有效債權,並在債權人登記債權時就將債權轉讓給乙方事宜徵得債權人同意。

1.3乙方同意,在有關債權人不同意甲方將債權轉讓乙方並向甲方主張的清償有關債權的要求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三十日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承擔清償責任。

第二條權利、義務及保證

2.1乙方保證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有權力和授權簽署、履行本協議並完成本協議所述的交易,具有承擔本協議項下有關債務清償的能力。

2.2甲乙雙方保證,各自簽署、履行本協議不會導致:(1)違反其組織文件的條款;(2)牴觸或違反、觸犯其為一方當事人、對其有拘束力或對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任何條款或規定,或者構成該等協議或文件項下的違約;或(3)違反任何適用法律。

2.3甲乙雙方保證,截至本協議簽訂日,不存在限制或禁止雙方簽署、履行本協議並完成本次交易,或經合理預期可能對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完成本次交易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2.4除深大通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確定的乙方相關權利義務外,就乙方承擔本協議項下債務的清償責任,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對價;乙方清償本協議項下部分或全部債務後,甲乙雙方不會因此發生任何債權債務關係,乙方無權要求甲方向其償還任何相應款項。

2.5甲乙雙方保證盡力自行及配合對方獲得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核准、備案、登記、同意、許可文件及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文件。

2.6若深大通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完畢後進行資產剝離,剝離資產應首先用於清償甲方所欠乙方指定的深大通債權人項下的債務。

2.7本協議自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深大通就相關債務享有的全部抗辯權(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時效等抗辯理由)乙方均可享有。債務承擔及擔保協議第三條違約責任

3.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或其保證、陳述與承諾存在虛假、披露不真實、不充分,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對造成守約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證監會等監管部門原因造成無法履行的原因除外。

3.2如因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清償本協議項下甲方債務,則甲方有權依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主張權利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足額彌補甲方因遭受有關債權人追索而遭受到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爭議解決

4.1就本協議及其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本協議雙方應首先本着友好原則進行協商。

4.2如在爭議發生後內5日內仍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保密條款

本協議雙方對彼此之間提供的保密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面向除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方(聘請的中介機構除外)提供對方保密信息或在甲乙雙方未同意公開披露本協議前向除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方(聘請的中介機構除外)提供本協議內容,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6.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協議一式四份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用於有關報備之用,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方式確認,本協議不得變更和轉讓。(以下無正文)

(此頁為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方正延中傳媒之間《債務承擔及擔保協議》之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深圳大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方正延中傳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擔保合同集錦 篇14

甲方:

乙方:

應乙方的申請,甲方向乙方為提供貸款擔保服務,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根據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借款擔保,借款金額大寫: (小寫: )。甲方向乙方承諾的擔保是用甲方資產為乙方作為信譽擔保,而非抵押擔保或質押擔保。

二、甲方按以下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a、甲方在其保證擔保的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償付借款本息且確實無力清償,應先以乙方全部財產予以清償,甲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內代為清償;

b、超出甲方保證範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c、甲方如發現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項目使用貸款資金,甲方有權收回貸款;

d、債務履行期滿後,即還款到期後乙方未按期歸還本金所產生的逾期利息、罰息及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當乙方因特殊原因暫時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時,甲方應於逾期1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下,可辦理續貸或延期貸款手續。

四、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應提前優先收回貸款,並在發現問題後二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a、發現乙方有涉及擔保責任的其它嚴重違約行為或債務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b、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或乙方提出轉讓財產的建議;

c、乙方經司法機關宣告破產;

d、乙方被其它債權人因重大債務糾紛起訴(仲裁)或被法院(仲裁機構)作出查封、凍結、扣押財產的裁決或被法院作出強制執行的裁決;

e、其它足以影響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情形。

五、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資產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其提供財務報表等材料,有權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對乙方的項目及其經營場所等進行的實地考察和相關事項的查詢,有權要求乙方履行約定的其它義務,乙方應如實提供和依約履行義務,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有權提前收回發放的貸款本息。

六、甲方享有代位求償權,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為乙方清償債務後,有權向乙方追償並向乙方收回債務的第一受益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五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為此承擔發生的其它費用和損失等。

七、貸款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貸款項目進行認真嚴格的審核、評估,並按規定對審批結果及時告知對方。

八、乙方在借款合同項目下貸款本息足額償還後,應及時通知甲方,保證合同自然終止解除。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書面協商解決。

十、補充條款: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依法加蓋公章(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及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年 月 日生效之日起計算,到期雙方可續簽。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本合同簽訂的相關貸款合同,適用本合同的規定。

十二、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十三、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反擔保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屬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擔保合同集錦 篇15

甲方:

乙方:

_________集團_________電信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與擔保人_________,就被擔保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使用乙方個人住宅電話(業務登記單受理編號:_________)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同:

一、擔保人自願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並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並無欠費記錄的_________(地區)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範圍為: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並交納全部費用後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並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採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廳交清費用並辦理撤機手續。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後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從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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