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區域銷售代理合同範本
- 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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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本文為大家帶來合同範本,歡迎大家閲讀借鑑。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ZZ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合作原則,就ZZ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出版書籍:《洗浴業管理規範》(以下亦簡稱"本書")在授權地區的銷售代理,簽訂如下協議:
一、授權區域和期限
甲方授權乙方為ZZ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的《洗浴業管理規範》在 的總代理商/經銷商資格,授權期限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所出售的《洗浴業管理規範》保證印刷、裝訂質量問題(一月包換、以舊換新),人為損壞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屬負責解決之列。
2、按照本協議代理商月均銷量不得低於30本;凡連續兩個月達不到甲方規定的銷量考核指標的,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和經銷本書的經銷代理商資格。
3、甲方對本書開展銷售提供相應的廣告支持。
4、甲方為乙方提供中洗名片樣本(乙方自己承做),便於開展本書銷售工作的開展和售後服務。
5、甲方給簽約代理商提供限定區域內的市場保護,即甲方在此區域不再發展其他代理商。
6、甲方保證本書各區代理商價格的統一性。
7、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嚴禁跨區域竄貨。否則甲方將有權視情況停止供書,本協議書也自行終止。
8、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3日內(遇特殊情況,雙方協商發貨時間)應將本書發出,本書運輸方式以郵寄為主,輔以鐵路、公路快運,特殊情況可按乙方要求辦理,運費由乙方承擔。
9、如遇本書價格調整,甲方應提前10天以傳真和電話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進貨時的價格一律按照當時價格執行。
10、甲方會根據市場和產品情況,不定期的舉行代理商經驗交流會、培訓會等,促進雙方合作。
11、甲方根據市場推廣情況,有權舉行不定期的促銷活動,代理商和經銷商應對此類促銷活動予以積極配合。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認真負責本書在授權地區的銷售推廣、宣傳展示、售後服務、品牌維護、售後服務等工作。
2、乙方不得在授權地區以外的區域銷售本書,在銷售、經營、服務中不得有損害甲方的行為,並負有對本代理協議的內容進行保密的責任。
3、乙方在收到本書時請電告甲方,並在到貨24小時內驗貨,將結果及時告知甲方。甲乙雙方對貨物在途中造成的損壞共同協商處理方式。
4、本代理協議終止後,乙方無權繼續使用甲方的任何資料,包括商標、商號等,否則乙方應承擔造成侵權的一切法律後果。
5、代理商應於每月末向甲方提交當月銷售報告,包括銷量和銷售區域分析、當月庫存、對市場的分析和預測等。
6、乙方保證本書零售價格385元/本,如乙方出現低於零售價價格出售本書的行為,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四、價格規定
本書統一零售價385元/本
甲方根據乙方每次購書量的不同,制定以下價格標準:
1、省級代理:
(1)起購數量為50本,代理價格為240元/本。
(2)若2個月內累積銷售100本,代理價格調整為230元/本,以上所購書的價差返還。
(3)若半年內累積銷售500本,代理價格調整為200元/本,以上所購書的價差返還。
注:省級代理如果一次起購數量達不到標準可交3000元保證金 ,然後10本起購,代理價格為240元/本。
2、市級代理:
(1)起購數量為30本,本書代理價格為240元/本。
(2)若3個月內累積銷售100本,本書代理價格調整為230元/本,以上所購書的價差返還。
(3)若半年內累積銷售300本,本書代理價格調整為200元/本,以上所購書的價差返還。
注:市級代理如果一次起購數量達不到標準可交20xx元保證金 ,然後10本起購,代理價格為240元/本。
3、個體經銷商(只允許在未設置代理區域經銷):
(1)起購數量為10本,本書代理價格為260元/本。
(2)若3個月內累積銷售50本,本書代理價格調整為240元/本。
(3)若半年內累積銷售100本,本書代理價格調整為230元/本。
五、期限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2.在協議期間,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以書面形式確認。
3.一方變更籤約代表人,通訊地址等其他聯繫方式,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協議。
六、爭議和解決
、如果因本協議及與本協議有關的事宜引起爭議,任何一方均可書面通知另一方爭議的實質內容以及該方意圖友好解決爭議的願望。雙方在上述通知之日後30天內努力友好解決爭議。
2、如果在30天期限內彼此沒有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爭議解決辦法,則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2、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有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流行性疾病等。
八、其他
1.以上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一起組成一份完整的協議,共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加蓋公章的合同傳真件與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ZZ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開户行: 開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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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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