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財務記帳服務協議(精選8篇)
- 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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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財務記帳服務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本着雙方自願的原則,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經協商簽定本協議如下:
1.乙方為甲方代理財務記帳服務,內容為乙方做好各類納税報表,憑證及帳冊,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類綜合報表,年鑑報表等各種財務所需帳目憑證,保證甲方正常營業。
2.代理記帳服務費用為每月 元,每次預付 月/年,計人民幣___x。付款以收據為憑。
3.甲方必須在每月號之前(一般需提前 天)將當月營業收入發票、公司章,各種費用單據送交乙方記帳。乙方於次月 號之前為甲方做好納税報表及帳冊憑證。
4.甲方所提供的原始發票、單據必須完整、真實、有效。發票、單據如有虛假成分,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甲方在營業中的各種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涉。
5.本服務協議僅在交清服務費期限內有效,如甲方拖欠費用,本協議自動失效。
6.本協議書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期限到期前天,若任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此後也依次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代理財務記帳服務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本着雙方自願的原則,根據《會計法》和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經協商簽定本協議如下:
1.乙方為甲方代理財務記帳服務,內容為乙方做好各類納税報表,憑證及帳冊,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類綜合報表,年鑑報表等各種財務所需帳目憑證,保證甲方正常營業。
2.代理記帳服務費用為每月元,每次預付月/年,計人民幣___。付款以收據為憑。
3.甲方必須在每月號之前(一般需提前天)將當月營業收入發票、公司章,各種費用單據送交乙方記帳。乙方於次月號之前為甲方做好納税報表及帳冊憑證。
4.甲方所提供的原始發票、單據必須完整、真實、有效。發票、單據如有虛假成分,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甲方在營業中的各種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涉。
5.本服務協議僅在交清服務費期限內有效,如甲方拖欠費用,本協議自動失效。
6.本協議書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限到期前天,若任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此後也依次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
聯繫電話:___
代表人:___
乙方:___
聯繫電話:___
代表人:___
簽定協議地點:
簽定協議日期:年月日
代理財務記帳服務協議 篇3
一、合同範圍:甲方在此授權委託乙方就本公司的相關財務會計工作提供服務,乙方具備完成上述委託事項的合法資格和能力,並依此向甲方收取相應的代理服務費用。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
三、合同收費及支付方式:
1、收費:採用按月為結算方式的收費辦法,每户元/月(大寫:);
2、代理記賬工本費_________元/年。
3、支付方式:合同簽訂3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每月服務費用,或在徵期申報工作開始前一次性結付當月服務費用。
4、其他形式:甲方也可選擇按半年、年度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在此種支付形式下乙方將給予適當的優惠。
5、首次支付費用:服務費元_________/月,共_________月,賬本費元,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四、雙方責任、權力及義務:
1、甲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憑證,作為乙方進行記賬和進行各項代理服務的初始依據;
(2)、甲方有責任按照乙方所要求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相關財務憑證,以此確保財務及税務申報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3)、甲方有責任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有責任最大限度為乙方在為其進行代理服務時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5)、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財務工作和代理服務工作實施監督和核查;
(6)、甲方有權利對乙方所提供的代理服務享有知情權並對不明事項提出質詢;
(7)、甲方有權利在為乙方提供其他客户信息並促成代理服務事項前提下減免當月服務費用;
(8)、甲方有義務完成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後,不限於合同約定事項以外的財務工作;
(9)、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在代理服務中涉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檢查工作,並承擔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務項目以外的相關財務工作事項。
2、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財務憑證前提下,有責任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税法》以及行業通行的慣例,為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會計代理服務;
(2)、乙方有責任按合同中所規定的時間,為甲方提供合同所約定的各項財務代理服務事項;
(3)、乙方有責任在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的前提下向甲方開具相關收款憑證;
(4)、乙方有責任在代理服務範圍內以最大限度減少甲方工作項目內容的前提下,完成財務代理服務工作;
(5)、乙方有責任在甲方提出對財務代理服務進行監督與核查時,向甲方呈報真實有效的財務數據;
(6)、乙方有責任在提供財務代理服務的範圍內對甲方的基本情況履行告知義務,並提醒甲方及時處理相關突發事件及應用方法;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完成相關主管部門對企業的各種檢查工作,並確保在財務代理服務範圍內的各種數據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8)、乙方有義務在甲方為乙方提供新的代理服務客户的前提下向甲方支付承諾的酬勞。
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中所約定的各種條款以及相關事項中,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均構成違約,並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由此給另一方所造成相應損失。
2、本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賠付對方違約金(一個月的服務費)。
3、出現與本合同中條款嚴重相違的情況下則構成嚴重違約,另一方將保留終止此合同並通過相應法律途徑解決違約事項的權利。
六、確認、告知事項約定:
1、由於財務工作的特殊性,在乙方為甲方提供專業財務代理服務的過程中,涉及相關注意事項和信息,乙方將向甲方履行書面告知義務,甲方在接到相關書面告知事項的前提下同時向乙方書面確認告知事項收悉。
2、任何一方提出終止本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待告知事項完成並經另一方確認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七、保密事項: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甲乙雙方均應對合同中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在未經得另一方許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合同的具體細節和相關條款,否則將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向本合同執行地的有關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財務記帳服務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報關、報驗及提貨所需的全套資料,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通關手續;
2.甲方負責提前通知乙方貨物的流向、數量;
3.甲方負責及時支付乙方的代理包乾費及實報實銷的費用;
4.如甲方需要乙方代辦國內鐵路或水路運輸,需傳真確認到貨地點、收貨人、件數等;
5.甲方及時審核乙方開立的費用發票,在無誤的情況下及時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為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人,代甲方辦理報關、報檢和接卸倉儲工作;
2.乙方接到甲方的有關單據並根據甲方提供的船名從速辦理報關、報檢及發運、倉儲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響貨物通關、裝運等工作,乙方承擔相應的壓箱費、堆存費、滯港費等相關費用;
3.在貨物接卸期間,對第三方原因產生的溢短殘損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辦理有關索賠事宜;
4.乙方負責在海關結關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海關核退的進口付彙報關單及關税、增值税税單正本郵寄給甲方,若有延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費用標準
1.40英尺標準集裝箱
1)如應甲方要求,乙方只負責接貨到港區提貨為止,乙方負責掏箱、裝車。
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乾費:1100元/40尺。
2)甲方指定倉庫交貨:
港口至天津地區:包乾費1500元/40尺。
港口至塘沽地區:包乾費1200元/40尺。
以上費用不包括關税,增值税,商檢費。
費用實報實銷。
2.散貨
港區提貨:
1)艙底交貨:一次性包乾費35元/噸+艙底交貨費(實單轉)。
2)船邊交貨:一次性包乾費35元/噸。
運至甲方指定倉庫運費:
1)港口至天津地區:22元/噸。
2)港口至塘沽地區:10元/噸。
鐵路運費、鐵路裝車費根據乙方提供的鐵路貨運單據實報實銷。
以上費用不包括關税,增值税,商檢費。
3.倉儲費用:每天0.13元/空幹噸,入庫費6元/空幹噸,出庫費10元/空幹噸,由提貨方承擔。
出庫時乙方憑甲方出庫單並向甲方電話確認後方可放貨。
乙方負責妥善保管入庫貨物,嚴格做到按集裝箱號存放,並做好防火、防盜、防雨,嚴禁不蓋篷布存放。
倉儲費用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將費用明細表及發票郵寄於甲方,甲方接到發票審核無誤後將款項及時支付給乙方。
四、其它條款
1.乙方提供費用發生的票據抬頭均按“綏芬河市三都紙業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書面形式傳真乙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未經更改的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財務記帳服務協議 篇5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代理記賬服務一事,自願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時間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年月到年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第二條 業務範圍
乙方為甲方具體代理以下內容(屬合同約定內容則打√):
(1)建賬
(2)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簿)
(3)合理避税
(4)財務管理諮詢
(5)税務登記
(6)税務報到
(7)到銀行交税
(8)地税所報税
(9)國税所報税
(10)代表甲方參加各種税務會議
(11)協助甲方接受税務檢查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提供完整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收支的詳細情況。如果由於甲方提供資料不全、不實而導致工商、税務處罰,由甲方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
3.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及時準確將收到税務部門的信函、電話等內容轉交給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員參加。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等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及_____市各項税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財務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用電腦財務軟件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解釋説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税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6.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相關資料;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對工作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漏出示和傳播。
8.税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由乙方參加彙報。
第五條 代理記賬收費
乙方代理記賬費為每月服務費____元,季付____元,年付____元。
第六條 其它有關事項
1.甲方應留給乙方詳細、安全的聯繫方式,在報税期或税務、工商等部門指定的時限內,需甲方協助提供資料、公章而又反覆通知不到甲方,其後果由甲方負責。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本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代理記賬委託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1.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財務記帳服務協議 篇6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着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1甲方有權充分得到合同中約定的服務;
1.2甲方可以書面申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錯賬進行重新編制及調整,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3甲方以書面形式可以申請乙方承擔由於乙方代理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1.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代制的記賬憑證、會計報表、納税申請表和賬薄上加蓋乙方公司及服務人員印鑑。
1.6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填寫《服務信息質量反饋通知單》;
1.7甲方應於簽訂合同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相關資料;
1.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資料,正確填制和依法取得符合統一規定的原始憑證。
對乙方退回的並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甲方應及時予以更正、補充;自制原始憑證、取送和審驗外來原始憑證的工作由甲方自行完成,否則,由此導致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1.9甲方應配備專人負責本企業日常貨幣的收支和保管,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庫存商品或材料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輔助賬、往來明細分類輔助賬(應收應付賬款、預收、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應付賬款)等基礎性工作,並接受乙方的業務指導;
1.10甲方有責任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即每月日前將上月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原始憑證整理並粘貼完畢,按雙方約定的交接地進行交接;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約定進行交接,應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另行交接,另行交接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1甲方應在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簽收乙方代制的上年會計賬薄、會計憑證等資料。
由於甲方原因不能按時取回上述資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0元/月的保管費。
如需乙方送達,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1.12甲方自行負責代理過程中的資料複印,如需乙方幫助,其費用自理。
2.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2.1乙方有權根據代理業務的需要,要求甲方配合履行責任,有權查閲甲方的有關財務報表資料和文件,查看業務現場和設施;
2.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經勸阻無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3乙方指派為甲方代理的服務人員,由於乙方原因需要換服務人員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説明原因;
2.4乙方及時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接收或送達相關資料;
2.5乙方應堅持依法代理的原則,按照合同的內容及時、準確地向乙方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2.6乙方應在雙方簽訂合同3日內,指派會計師、税務師及相關服務人員在本公司(或在賬簿所在地)接賬;
2.7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建立相應的會計和財務等制度,應及時報送給甲方的主管税務機關或送達甲方;
2.8乙方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及時審核原始憑證,代甲方製作記賬憑證,指導甲方正確填制和依法取得有效原始憑證要注意審核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賬實相符;
2.9應根據會計憑證所確定的會計分錄,通過計算機代甲方編制電子會計賬薄;
2.10應及時代甲方編制資產負責表和損益表,並於每季(或月)納税申報完畢後5日內送達甲方;乙方應經常進行對賬(月或季)工作,進行賬證核對、賬賬核對和賬實核對,在會計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將會計賬簿、資產負責表、損益表、會計憑證等會計資料整理完畢,並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2.11乙方應在甲方不拖欠代理費的情況下在合同終止4個月內,將會計賬簿、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會計憑證等會計資料交還甲方。
2.1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責任;
2.13乙方有責任安全、完整、無償地保管甲方一年內的會計資料;
2.14乙方因指導有誤或操作失誤,致使甲方受到税務機關的處罰,甲方負責補税,乙方承擔相應的滯納金和罰款。
3.代理項目:
3.1代建會計賬薄。
3.2審核原始單據。
3.3代制記賬憑證、編制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
3.4國地税報税
4、委託代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_日;
5、代理工作期限:
5.1代建會計賬薄:即年月日至年_月_日;
5.2審核原始單據: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5.3代制記賬憑證、編制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即年月_日至年月日;
6.代理費金額及結算辦法:
6.1每月服務費¥元/月。
6.2甲方要預付一季度的代理費,每季度終了時,要預付下季度的代理費。
7.違約責任:
7.1當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時,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2個月收費標準的違約金;
7.2當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時,剩餘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並支付給甲方相當於1個月代理費的違約金;
7.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代理事項,及時、準確地提供各種原始憑證,否則,造成乙方代理操作失誤,致使甲方或乙方受到税務等行政執法機關處罰的,其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甲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自乙方向税務等行政執法機關繳納罰款之日起計算),每超過一天,甲方要向乙方支付1%的違約金;無故拖欠代理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7.4乙方有權因甲方拖欠代理費及違約金而暫留其會計憑證和會計賬薄等相關會計資料;如甲方或執法機關急需上述資料時,甲方應以抵押物(其價值不得低於所欠代理費金額)向乙方進行抵押後方可取回上述資料(其合同另行簽定)。
8.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由雙方按《民法典》協商議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財務記帳服務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進行項目融資與理財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融資金額、成本、用途、資金期限
融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執行。
融資成本:綜合融資成本為融資總額的_________%(含甲方的佣金)。
融資用途:_________。
資金期限:_________。
約定佣金:資金總額的_________%。
二、甲方責任:
1.負責協助乙方財務狀況,針對性地對其財務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於取得銀行授信;
2.負責對乙方的存量資產進行整合,選擇出可被銀行易於接受的資產條件;
3.整理乙方現有的訂單,並與有關潛在的客户達成合作意向,以作為向銀行申請授信的附加籌碼;
4.最終確定項目主體,明確融資的用途,形成項目計劃書,正式填報銀行的授信申請表;
5.代表乙方向銀行呈交授信申請表,附帶項目計劃書、財務報表等必須的文件;
6.協助乙方辦理經銀行認可的資產條件及訂單擔保手續,作為乙方融資到期向銀行承擔付款責任的經濟保證;
7.申請手續通過銀行審核後,取得銀行對乙方對外開立備用信用證的整體授信;
8.協助乙方向外匯管理局辦理境外項目融資審批、境外金融機構借款登記以及收結匯備案;
9.取得銀行的授信後,請求銀行先對外發出預開證通知書,並請接證行給予回覆確認;
10.在銀行授信範圍內,向銀行申請對甲方指定的銀行開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兑的、定期為1年的備用信用證。
11.負責選擇具有離岸業務並在中國境內開設分行的外資銀行作為接證行;
12.負責與接證行確定貼現利率以及銀行手續費,以及貼現信用證項下款項的比例,代表乙方與接證行簽訂借款協議書;
13.根據甲方自身累計的信用額度,在接證行辦理貼現授信額度,以接受開證行開出的備用信用證;
14.自信用證開出之日15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已經確定的貼現利率及銀行費用,接證行扣除相關費用,並按開證人指示支付給甲方融資佣金後,將信用證項下所貼現的款項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户;
15.在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協助乙方向接證行辦理償還所融資的款項手續,並負責辦理外匯管理局的結匯核銷手續;
16.備用信用證到期自動失效,解凍甲方被凍結的信用額度。
三、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交委託申請表,此申請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書面授權甲方代理項目融資和理財服務;
3.組織和協調項目相關人員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務;
4.承擔項目融資全過程中各環節所發生的正常費用,此項費用為融資總額的_________%,但不包括開證行發生的費用;
5.在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備齊需償還的款項;否則自行承擔到期未能償還借款而發生的違約罰款及一切相關責任;
6.融資款項貼現後,向接證行發出付款指令(PAY ORDER),指示接證行先行向甲方支付約定的佣金,然後將餘款付至指定賬户;
四、其他未盡事宜,甲乙本着真誠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增加條款可以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財務記帳服務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甲方推出的汽車飾品經銷制,在保證_________、代理商及消費者利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在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共同開拓市場促進雙方合作。簽訂代理協議如下:
一、資格認定
1.1 乙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1.2 乙方須為具有獨立財務核算資格的企業或經銷處。
1.3 乙方經營範圍必須包含甲方提供產品,以保證其合作之合法性。
1.4 乙方須具有一定市場推廣經驗(具有專職業務人員)。
二、乙方需提供之相關資料
2.1 營業執照複印件、税務登記證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
2.2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2.3 法人授權委託書。
三、授權銷售代理
3.1 甲方授權乙方WWW._________網站上所展示的系列產品為_________經銷商,銷售範圍以國家行政區域界定為準。
3.2 乙方有權設下級分銷機構銷售甲方上述產品,其銷售範圍和下級分銷機構銷售範圍只能在甲方授權乙方經銷區域內進行。乙方對其下級分銷機構的銷售政策與甲方的同級分銷政策發生矛盾時,原則上以甲方的政策為準。
3.3 乙方承諾當年向甲方採購金額在人民幣_________元以上,首批進貨量需_________元以上的貨物。
四、價格、供貨方式及市場管理
4.1 產品的供貨價格見附件。
4.2 乙方應遵守甲方之產品的市場批發及零售價格,以保證良好的市場秩序。如採取促銷活動,必須先通知甲方同意後執行。
4.3 甲方按照每月為單位考核乙方的特約銷售商資格,若乙方每月不能完成_________元則甲方有權在下一個月取消乙方的特約銷售資格。
五、市場宣傳及推廣
5.1 乙方應積極有力地在較短的時間內,開發完善市場網絡及負責相應的管理服務工作。
5.2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有義務積極配合甲方的宣傳促銷活動。
5.3 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提供與產品銷售有關的技術支持、信息資料,以便於乙方開展銷售及宣傳工作。
5.4 甲方將為乙方免費限量提供宣傳彩頁,贈品等宣傳資料,具體方案以甲方的安排為準。如乙方需求量太大,甲方將按成本價向乙方提供以上宣傳資料。甲方對宣傳資料的發放擁有解釋權。
5.5 乙方自行印製的宣傳資料上,應註明“產品由中國_________網提供”字樣。
5.6 乙方必須為消費者提供和執行由甲方所規定的售後服務措施,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損害消費者利益,造成品牌形象的傷害。否則甲方可視情節輕重決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經銷商資格。
六、售後服務
6.1 退貨:產品因質量問題無條件退貨。
6.2 滯銷產品:每月_________日是為換貨期,按本月進貨額的_________%換貨,換貨產品不計入銷售量內。
6.3 質量問題:產品由於人為損壞所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兩個工作日內提出相關問題,並與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4 乙方由於經營不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無法經營,甲方可按進貨額折扣購回。
七、產品品質
7.1 甲方對本公司提供的產品質量問題承擔全部責任,不含任何欺詐行為。若因甲方產品質量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7.2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產品仿冒其它品牌相關產品,如有以上行為,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7.3 乙方不得銷售甲方提供品牌的仿冒的產品,一經發現,取消其經銷資格。
八、保密條款
8.1 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銷售、市場等信息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8.2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與產品相關的市場價格、規定等情況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8.3 若其中一方違反以上兩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
九、結算方式
9.1 訂貨方式:甲方根據市場情況保持一定數量的產品庫存,儘量保證乙方需求,但乙方如有較大需求量,則乙方有義務和責任提前通知甲方訂貨。乙方預訂貨物須預付_________%貨款,否則甲方視為無效訂貨。
9.2 訂貨週期:_________天。
9.3 提貨條件:款到發貨,如預訂的產品在正式訂貨時需結清餘款_________%。
9.4 付款方式:電匯、信匯或轉帳方式匯入甲方帳號。
9.5 交貨地點:甲方的報價為_________交貨價,甲方承擔從廠商至甲方地的運費,甲方到乙方的運費由乙方負責,乙方可以指定貨運站或由甲方合作的貨運站統一配送至乙方所在地。
9.6 甲方報價為不含税價格。
十、其他條款
10.1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處理或由甲、乙方協商,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10.2 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甲、乙雙方同意凡因本協議引起訴訟,仲裁地為甲方所在地。
10.4 經銷期為_________年,起始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0.5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表:
代理商編號:_________(代理商填寫)
代理商合同號:________(代理商填寫)
價格單版本號:________(代理商填寫)
訂貨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網公司填寫)
中國_________網標準配置訂貨單(代合同)
供貨單位(甲方):_________
訂貨單位(乙方):_________
收貨單位: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收貨地址: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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