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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委託代理服務合同(精選7篇)

人事委託代理服務合同(精選7篇)

人事委託代理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人事委託代理服務合同(精選7篇)

家庭住址

乙方:

家庭住址

根據《我國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有關材料整理後送交甲方。乙方在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政策諮詢;

2、人事規劃設計;

3、人才招聘引進;

4、畢業生人事代理;

5、人事檔案管理;

6、流動人員人事關係接轉;

7、檔案工資調整;

8、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9、代辦養老保險、公積金;

10、黨員組織關係接轉;

五、乙方認定,甲方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第( )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項目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託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利做好交接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委託代理服務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因與湖南________公司、福州________公司產品質量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收甲方委託,指派某某律師為本案的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是:參與一、二審訴訟及執行生效判決、有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有權代為簽收法律文書、有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的權利及有權代為達成調解的特別授權;

四、本案律師代理實行協議收費,收費標準及支付時間如下:

1、本協議生效之日,甲方支付乙方代理事務雜費0.000元,;

2、本案勝訴後,按執行回超出180000元數額的70%支付律師代理費,在執行回的當日支付;

3、如甲方與對方達成換車賠款等和解協議,亦按達成協議的數額的70%支付律師代理費,在收到款項的當日支付;

五、本協議生效後,如甲方中途解除本合同,視為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亦應按

第四條第3項的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本案的訴訟費用由林代為預支,在立案時預付。

七、甲方以其所購買的三一牌自卸車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甲方應於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將車輛登記證交乙方保存。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至本案生效判決執行結案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委託代理服務合同 篇3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___________手機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手機,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手機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手機單價為_______元/件,共計_____件,總價款共計¥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元,並於某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給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現金支付,銀行轉帳。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餘款的情況下,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在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乙方並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_____元內)。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説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 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進行商品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一日之後三日之內,乙方能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情況下,以一日_____收取折舊費用,七日之後概不調換。

6.乙方對於某的保修承諾

對於某為損害手機提供至少三個月的保修,對於某購買的_______這台機器提供____個月的保修承諾。

7.在以下情況下凡是由於某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機身的易碎保修貼、銷售卡、發生模糊,撕毀,塗改的;

(2)包換期內發生商品外觀磨損及附屬配件缺少的;

(3)非承擔保修責任的第三方拆動、改裝、改版造成損壞的;

(4)由人為原因造成的機器損壞,外力碰撞,墜落,入水,受潮,發黴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個人失誤;

(5)未按商品使用説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6)由水災,火災、雷擊、戰爭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損壞;

特別説明,以上所有乙方單方面做出的承諾不包括甲方與產品的供貨商以及生產商的關係,乙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供貨商以及生產商提供更好的更長的承諾,服務。乙方不干涉甲方的這種自由。以上承諾僅僅只是乙方對於某提供的承諾。

人事委託代理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納税編碼:_______

為加強税收徵收管理,保障國家税收收入,甲、乙雙方經協商於某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某_______市簽訂如下委託代徵税款協議書,並保證嚴肅履行。

一、甲方依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委託乙方代徵税款。

二、乙方應遵守代徵_________税規定:

1.代徵範圍:_________;

2.徵税對象:_________;

3.代徵時限:_________。

4.代徵税款時,應向納税人開付税務機關規定的完税憑證。

三、乙方應按要求開設税款專户,税款專户要求為對公賬户、專户專用、不準提現金、不計提利息。

按“存款雙限”規定,將代徵的税款存入專户安全管理,“存款雙限”為限期_________天,限額_________元,凡達到其中一項均應即時存款。

按“結報雙限”規定及時解繳已代徵的税款。現行“結報雙限”為期限_________個月,限額_________元,凡達到其中一項均應即時解款。辦理票,款結報繳銷手續時,應如實報告代徵税款和票證使用情況。

四、乙方在代徵過程中遇納税人拒絕代徵時,應在24小時內報告甲方,由甲方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税人進行處罰。

五、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徵税款所必須的税收票證,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履行代徵義務。

六、乙方應當按照税務機關的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票證。甲方有責任對乙方的代徵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税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訂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通知乙方並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七、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在乙方代徵税款後_________日內按代徵税款總額付給_________%的代徵手續費。

八、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徵税款的情況。

九、乙方應自接受_________之日起,按本協議書的內容獨立履行代徵税款責任,不得再以任何名義或形式再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徵税款。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按照國家税法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3.因乙方責任造成税款損失,乙方應全額補償。

4.税收票證損失的,屬有價證券的,由乙方照價賠償,屬現金管理票證的,如實賠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主管單位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人事委託代理服務合同 篇5

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是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之間訂立的,明確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蔘加民事訴訟活動的書面協議。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是律師代理委託人參加民事訴訟活動的書面文件,也是明確律師在民事訴訟活動中代理權限的基礎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律師、當事人的近親屬、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經人

民法

院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律師作為民事訴訟的委託代理人時,應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之間簽訂書面的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避免糾紛的發生。

【文書樣式】

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託律師: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填寫説明】

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樣式為填充式文書。樣式設計的條款已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根據法律的規定作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只需在空白之處填上相應內容即可。

一、首部

1.標明,寫明“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委託人寫明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委託人的姓名或名稱;受託人寫明受託律師事務所的全稱。

3.案由,案由是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的案件的名稱,是委託事項的具體化。

二、正文

主要應把握以下兩個條款:

1.委託代理權限

委託訴訟代理權限決定於委託人的授權範圍。根據委託人的授權範圍不同,委託訴訟代理權限可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

(1)一般授權

通常情況下,授權委託書所表現的是一般授權。一般授權表明委託訴訟代理人可以行使基本的訴訟權利,代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提供證據、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回避、出庭辯論等。一般授權同時也表示委託訴訟代理人只能代為進行一般的訴訟行為。

(2)特殊授權

特別授權,是指委託人在一般授權的基礎上,授予訴訟代理人能夠處分某些特定的實體權利或行使某些涉及實體利益的訴訟權利的代理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9條第2款和《適用意見》第69條的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特別授權必須明確具體,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為上述行為。

委託訴訟代理權限雖然受制於委託人的授權範圍,但代理人一旦取得訴訟代理權,就成為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中的獨立主體。與此相適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也具有獨立性。

委託訴訟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可以相對獨立地為意思表示,而不是形式上的代言人。

人民法院不可以用被代理人來取代應對委託訴訟代理人進行的訴訟行為,如,人民法院向被代理人送達開庭傳票後,還應向訴訟代理人送達開庭通知書。

訴訟代理人有自己獨立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如,訴訟代理人調查收集證據,就是其獨立的訴訟權利;訴訟代理人遵守訴訟秩序,就是其獨立的訴訟義務。

2.律師代理費

律師代理費是律師從事委託代理事務所取得的報酬,其數額應符合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和司法行政

管理

部門的規定,當事人可以靈活約定支付方式。

三、尾部

委託人、受託人分別簽章,並按樣式填寫相關內容,註明簽約日期。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

人事委託代理服務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一案,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委託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託。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 律師擔任甲方與公司購銷合同糾紛案的非訴和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

本協議委託代理權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權委託書中確定。

第三條、權利變更

協議簽訂以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視為乙方已經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項:經乙方電話或者書面催收,債務人付清上訴本金的;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即與債務人達成放棄或減少權利或利益的承諾。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的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能夠證明事實的材料。

2、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本案的有關材料需要甲方簽名或蓋章的,應當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

4、應當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5、甲方聯繫人為,電話。甲方聯繫人負責向乙方傳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辦律師個人。

6、甲方承諾,在委託乙方前,沒有與其他律師事務所達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達成的收費金額比本合同收費低。如其不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予以賠償。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和 律師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有關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參與訴訟活動。

4、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衝突的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對甲方提交的不可再產生原始證據不得收取,但應收取與原始證據一致的複印件。

6、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繫人,電話:,郵箱。乙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過電子郵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聯繫人。

第六條、律師費用的計算、支付時間:

1、本金部分收取萬元(税後,乙方應付税收由甲方按税法規定代乙方支付)。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萬元(市內交通等),其餘萬元按實際收回本金數額的上述比例計算,並在3日內支付給乙方或其承辦人。

2、收回的其他費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費用),甲方按實際收到金額數的60%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按未付總額的日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費用

1、本協議簽訂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萬元,此項收費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費。

2、與本案需要通過法院、行政、鑑定等有關部門處理的,上述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支付。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承辦律師對本案的任何解釋和承諾僅供甲方參考,不能作為甲方決策的依據。一切均以乙方的書面文件和法院的文書為準。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陽區,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訴訟。

3、本合同內容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雙方指定郵件,手機短信方式送達。一方如果變更電話、電子郵箱,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完畢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委託代理服務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乙方(代理方): 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圖書 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託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 年(以最後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後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託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絡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誌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製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絡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託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複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數據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服務器、軟件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准後,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後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互聯網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並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並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彙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並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並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後,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檔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知識產權,並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檔和書籍以便乙方製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聲明擁有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並應保證所提供的文檔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檔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聲明擁有的、並已委託給乙方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託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於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範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託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託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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