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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精選21篇)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精選21篇)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1

甲方(委託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 真:  乙方(受託方):地產代理機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傳 真:  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精選21篇)

一、代理物業  〃 項目  

二、 代理期限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  

三、代理範圍  由甲方確認的該物業所有可售單位,具體以甲方確認的推售單位為準。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 對該物業擁有完全的所有權。  

2) 已取得該物業為可合法銷售之商品房的相應證明文件。;  

3) 負責該物業的銷控工作。  

4) 負責該物業的策劃和推廣工作。  

5) 負責與購樓客户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  

6) 甲方已審批及預留房源的關係户客户歸屬權歸甲方所有。  

7) 外圍代理轉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發的《佳X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執行。  

8) 甲方同意於該物業銷售支付買家信用卡或借記卡付定金或首期樓款銀行所收取之手續費;如果購樓客户以外幣形式支付定金或首期樓款,所產生的銀行手續費用由客户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擔。  

9) 甲方須按時支付應付與乙方的銷售代理費,逾期30天不付,除需支付所欠款項外,還需按所欠總款項之萬分之____日支付滯納金。  

10) 甲方承諾:銷售各方必須享有同等的銷售價格、折扣及其它一切銷售條件。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發揮自身優勢,利用乙方地鋪、網絡資源及客户資料,充分調動銷售人員的積極性推介及銷售該物業。  

2) 乙方應積極配合該物業的市場推廣節奏,在精選地鋪醒目位臵擺放該物業的宣傳資料。  

3) 外圍代理轉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發的《佳X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執行。  

4) 代理期內,甲方可利用乙方內部之網頁進行合理廣告宣傳。  

5) 代理期內,乙方須派相關銷售人員對接甲方人員一起處理有關銷售事宜;  

6) 乙方須服從甲方對該物業的銷控工作安排,否則,甲方有權追償。  

7) 乙方須根據甲方提供的文件進行如實地宣傳和銷售,在銷售過程中不得對客户進行誤導、欺騙,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予以追償。  

8) 在認購客户交付首期款並簽署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購房資料及按揭資料後,乙方之銷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乙方代理銷售程序及客户確認  

1) 乙方轉介人員不得在項目營銷中心外圍及項目展示區進行外場銷售工作及欄截客户。如查實乙方在營銷中心外圍及項目展示區內欄截客户,罰當事方公司佣金10000元次。如乙方因客户歸屬爭議對現場售樓秩序產生重大負面影響或蓄意滋事,甲方有權收回客户歸屬權並立即取消乙方轉介代理權,並對已產生的整體代理費用扣除10%的佣金,並有權追述法律責任。  

2) 乙方不得在項目營銷中心外圍及項目展示區進行舉牌、外場銷售工作及攔截客户,在此轉介期間如產生任何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 項目現場屬聯合代理的,代理公司機構轉介的客户由代理公司項目現場銷售員接待,聯合代理以外的代理公司機構轉介客户由發展商銷售員接待。乙方轉介之客户,轉介當日成交為有效轉介,轉介當日未成交為無效轉介。  

4) 乙方轉介客户成交後,由甲方出據蓋章的《外圍代理轉介確認單》進行確認。  

5) 定金:認購客户所繳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並由甲方向認購客户開具收款收據;樓款由認購客户直接交付存入甲方指定收款處賬號,並由甲方辦理相關財務手續。  

6) 客户交納定金後撻定的,甲方沒收其定金。沒收足定人民幣萬元(含)的,乙方按每套人民幣壹萬元收取;沒收臨定人民幣萬元以下的,乙方不收取任何代理費及現金獎勵;乙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7) 乙方需督促乙方轉介成交之客户交繳購樓款和辦理按揭手續。  

8)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公佈的統一口徑接待客户及對外溝通,嚴禁承諾有額外折扣等銷售口徑,如有亂承諾行為導致引起客户投訴的,甲方有權收回客户歸屬權。  

9) 如客户成交後更名為非直系親屬,則轉介作廢。  

10) 轉介客户不享受甲方老帶新優惠和佳族等優惠政策。  

七、代理費  

1) 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服務費:代理佣金按成交簽約額的 %套計算,佣金按税前計,在客户簽署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購房資料及按揭資料後統一結算。內場銷售的代理服務費仍按與項目聯合銷售代理合作協議中的 %約定結算。  

2) 在客户認購後交付首期款,簽署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並提交完整的購房資料及按揭資料,乙方就相應單位之全部銷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 乙方的銷售代理費於代理期結束後進行結算,以簽署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及完整的購房資料為結算依據;乙方辦理結算請款時,須提供符合國家及地方税務法規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額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若因乙方提供的發票不符合當地税法規定,致甲方產生税收罰款或滯納金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並按合同金額處乙方萬分之三的罰金。  

八、 終止合約  

1) 甲方如發現乙方於銷售代理過程中有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甲方可書面告知乙方並給予乙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可單方終止合約,並書面通知乙方。  

2) 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未達到甲方銷售要求或目標,甲方可單方終止合約,並提前三天口頭或書面通知乙方。  

3) 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義務時,乙方可書面告知甲方並給予甲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約,並書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終止時,甲方仍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

1)款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於合同約定的代理期間已完成銷售之單位的銷售代理費用,且支付期限不得遲於書面通知終止合約後的三十個工作日。  

5)本合同服務期限到期後即告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提交甲  方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時生效。  十

一、《佳X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  分,與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所簽訂之補充協議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機構公司名稱 代理機構公司名稱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佳X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  

一、目的  為了規範營銷案場管理,完善外圍銷售轉介流程,集團營銷策劃管理部特制定《佳X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以下簡稱“外圍轉介”。  

二、適用範圍  本指引適用於集團及各分公司,主要針對營銷案場外圍銷售轉介全過程。  

三、適用對象  集團營銷策劃管理部為佳X集團外圍轉介現場操作指引的制定、公佈及監督部門,各下屬地產公司客户及營銷部是外圍轉介實施的統籌部門。請各下屬地產公司客户及營銷部在外圍銷售轉介管理工作中嚴格執行。  

四、外圍轉介定義  與公司簽訂外圍銷售代理合同的代理公司或機構,經外圍轉介預約後佩帶工牌的員工,以下簡稱“轉介銷售員”,轉介銷售員與客户一起到訪的。  

五、外圍轉介流程  

1、到達銷售現場前至少提前30分鐘以傳真預約單的形式進行外圍轉介預約;  

2、轉介銷售員與客户一起到訪;  

3、到訪後第一時間由轉介銷售員説明任職公司與姓名,憑簽字確認的《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填寫外圍轉介登記表;  

4、由項目現場銷售負責人簽字確認;  

5、客户交由現場銷售員開始案場接待;  

6、現場銷售負責人保存《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  

六、外圍轉介認定標準及獎金報批條件  

1、到達銷售現場前至少提前30分鐘,轉介銷售員需以傳真形式將《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傳真至銷售現場,與客户一起到訪後,客户對《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簽字確認,憑《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方可進行外圍轉介登記。  

2、外圍轉介登記表經現場銷售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生效。  

3、轉介當日成交為有效轉介,轉介當日未成交為無效轉介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2

甲 方: (委託人)

乙 方:(代理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夕口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30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電匯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3、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4、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審理。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本案。經雙方協商,訂立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與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一審、二審、執行程序的訴訟代理人。

二、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第2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代為進行和解),乙方可代收執行款項。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資料。乙方只接收與委託事項有關材料或證據的複印件,原始材料和證據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訴訟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時甲方應及時出示,否則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提出無理要求,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乙方已墊付的辦案費用。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權限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祕密。

五、按照有關規定和雙方協商,本案實行全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本案前期所有辦案費用均由乙方墊付。待案件勝訴(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款項執行到位後,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萬以內的部分免收代理費, 萬 萬元部分按30%標準支付代理費, 萬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標準支付代理費。代理費的具體支付方式為:乙方從代收執行款項中直接予以扣付。

六、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當按起訴標的額的30%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鑑定、評估等費用由 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4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                    (下稱甲方)和                     (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台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户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託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利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台賬的相應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與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户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範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銷售的食品,雙方在公正、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標的

1、本合同所確定的產品為甲方生產的,具體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以甲方的價格表或甲方發貨清單為準。

2、產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國家衞生檢疫標準及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

3、產品的保質期為x。在保質期內,產品出現非人為損害的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二、產品價格

1、甲方產品的價格以甲方的價格表或甲方發貨清單為準。

2、甲方視成本及市場原材料變化有權更改供應價格,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採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現款現貨結算(□是;□不是);(場地租賃合同)

2、批結(□是;□不是),甲方按每批x件為一送貨單位向乙方供貨,次批貨到時乙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3、期結(□是;□不是),甲乙雙方按x月為一貨款結算期,乙方應於x天無條件支付甲方當期所供產品全部價款。

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應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中,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更換該賬户或以現金等形式支付給任何個人,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交貨方式與驗收方式

1、乙方可選擇自行從甲方指定地點提貨(□是;□不是)或甲方送貨(□是;□不是)。乙方自行提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費、保險費、卸貨費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需提前x天以x(書面或口頭)方式向甲方訂貨,甲方應根據乙方訂貨單上的品種、規格、數量以及送貨地點等約定事項送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費、保險費、卸貨費等)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收到甲方運送的貨物後應立即對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等進行驗收,若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和質量等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及雙方約定標準,應於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否則視為甲方已通過乙方對交付貨物的驗收。

五、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規格、數量、按時將產品送達乙方。

2、甲方應保證所供產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本合同的要求,如在保質期內產品出現非人為損害的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3、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給乙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損害、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4、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貨款。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情況致合同不能履行,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取適當的措施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如期按約定時間交付貨物,若逾期履行義務,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千分之x的違約金。若逾期超過十五日,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款項返還乙方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的x%作為違約金;若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甲方應承擔上述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2、產品質量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本合同的要求,否則,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重新補發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要求退貨的,甲方除應將已收款項返還乙方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甲方還應做相應賠償。

3、甲方需按訂貨單上約定數量交貨,少交的部分,乙方若需要,甲方應照數按時補交,若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x作為違約金。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若甲方無任何違約行為,乙方必須按第三條約定的結算方式向甲方支付相應款項,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千分之x的違約金。遲延超過三十日以上的,則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可向乙方索賠相應損失。同時,在乙方延遲支付貨款期間,甲方有權暫時停止向乙方供貨。

七、合同效力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由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若甲乙雙方中有一方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故終止合同者,需承擔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因本合同的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6

委託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就下述拍賣物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拍賣物的估價和底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拍賣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拍賣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並向乙方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諮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於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受理費__________元,用於對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驗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屬於《______動產拍賣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十九條和二十條規定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後,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五、根據《______動產拍賣收費規定》,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從拍賣所得價款中扣除。

六、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蔘加競價;亦不得委託他人進行拍賣。

七、乙方對其佔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後,應通過其銀行賬户,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對需要徵税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經税務機關同意,税金可以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十、拍賣成交後,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税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七條 有關拍賣程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物底價的______%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其他:有關拍賣物的證明文件及資料影印件共_______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

委託人代表: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___

拍賣人代表: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的_____________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_________________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就上述委託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一百五十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託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後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託,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律師函發出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無.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8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民法典》、《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託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

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

㈡或和第

㈢或和

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現就註冊海外公司法律事務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註冊 香港 地區的海外公司。擬註冊公司的備選名稱為:

1、 中文:

2、 中文:

3、 中文:

該公司註冊資金為港幣 萬元;

股東為:1、 身份證號碼: 擁有公司 % 的股份,聯繫地址為:

2、 身份證號碼: 擁有公司 % 的股份,聯繫地址為:

董事為:1、 身份證號碼: ,

聯繫地址為:

2、 身份證號碼: ,

聯繫地址為: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免費為甲方提供註冊地公司名稱預查服務。自乙方收到甲方簽署的全部相關文件且收到相應費用(所有轉賬、匯款、支票均以到帳為準)起十五個 工作日之內完成香港公司的註冊服務。

三、註冊及代理費為港幣 元,實際開支費港幣元。上述費用包括註冊地政府實收費用、文書製作費用、原子印章及鋼印費、郵寄費用,以及註冊後第一年的註冊地址、註冊祕書費用及律師代理費用等,除因香港公司的註冊資本金超過壹萬港元需要向香港政府繳納千分之一的釐印税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上述費用如用人民幣支付,則按照港幣:人民幣=1:1.08確定匯率,即甲方共需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

四、乙方應按期為甲方辦完註冊公司業務,如非因甲方之原因而不能完成委託事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相應費用。

五、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註冊後不得無故變更或撤銷委託,如變更或撤銷,所收相關費用不予退還,未繳納的費用還需繳納。

六、本委託代理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10

委託代理合同最新的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理律師: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11

甲方: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託乙方指派人員擔任甲方一審代理人,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 律師(以下稱承辦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一審委託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姓名及地址:

2、案由:

3、涉及標的: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甲方對承辦律師的授權為 ---------------- 代理(詳見甲方的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甲方同意承辦律師指派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承辦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二)承辦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勤勉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

(三)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有關代理工作的進展。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真實情況,隱瞞、偽造證據,因此導致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承辦律師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員不保管甲方證據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確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應將原件交乙方辦公室統一接收、保管;

(二)承辦律師根據法律規定及實際情況自行安排工作,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甲方對承辦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四)甲方指定 為與承辦律師聯繫的聯繫人,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及承辦律師;

(五)甲方委託事項的法律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費及工作費用

雙方約定的律師費為:律師費萬元。除上述律師費外,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差旅費、食宿費;

3、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郵寄費等;

4、徵得甲方同意後代為支付的其它費用。工作費用應由甲方預支,乙方及承辦律師不墊付工作費用。甲方先行支付辦案費用 ------ 元。如預支的工作費用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甲方應及時追加工作費用。承辦律師應合理使用工作費用。工作費用如有剩餘,應在合同終止後交還甲方。

第六條 支付方式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律師費及預支工作費用:甲方在簽署本協議三天內支付律師費萬元。工作費用按實際支付。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或工作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甲方不應無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謂無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或減少費用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承辦律師已經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訴的;

4、承辦律師已經投入工作,而甲方與其他當事人自行和解或放棄委託事項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辦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

(四)若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堅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關部門合法要求繳納有關費用、提供有關擔保;或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已收費用不予退還,依本協議應收而尚未收取的費用,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五)若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變更、解除合同,或承辦律師在工作中嚴重違反《律師法》,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應向甲方部分或全部退還所收費用(不包括已發生的工作費用)。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説明並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不存在歧義。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

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或 止。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代理上訴、申訴、執行,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師費上給予甲方優惠。本合同之簽署應經甲方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若甲方為自然人,應由其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字),並經乙方加蓋公章和承辦律師簽字。如對本委託合同條款有增刪,雙方應在修改處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正式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承辦律師執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12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交通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交通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台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户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託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台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户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14

委託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項目的委託單位,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人: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項目的受託單位,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委託給乙方進行研究開發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從事技術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委託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填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技術的委託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進行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並不存在,而是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説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序,比如是屬於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於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於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完成本項目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並在上述期限內將研究開發計劃提交甲方審閲。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研究開發計劃提出補充、修改意見,乙方應在一個月內補充、修改完成。

3.4乙方應按照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委託開發技術成果。

3.5乙方不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4.1甲乙雙方約定本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研究開發經費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報酬為:____元人民幣。雙方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為使用費和科研補貼的,可以不單列報酬。

4.2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2)支付期限:甲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4.3甲方按約定還可以資金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若甲方以試驗裝備、設備、器材、樣品、專業技術人員和現有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等進行投資的,應明確約定投資內容所涉及的財產所有權歸屬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兩種方式之一結算經費和報酬:

(1)經費實行包乾。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包乾使用的,當合同完成以後經費出現結餘時,結餘的經費歸乙方所有;如果經費不足,不足的經費由乙方自行解決,並且乙方的報酬包含在研究開發經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甲方應當補充不足的經費;當研究開發經費出現結餘時,乙方應將結餘經費如數返還給甲方。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雙方還應約定乙方的報酬金額及支付方式等。

4.5乙方應當按照預算的經費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精打細算、用到實處和關鍵之處,避免浪費和超支,確保研究開發工作順利而有效地進行。

4.6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交有關財務報表;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彙報經費支出情況,提交有關財務報表;接受甲方的監督。

4.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

第五條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部分研究開發經費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研究開發完成後將其移交給甲方:(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期限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方式為;(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製、開發;樣品、樣機的試製;成套技術設備的試製、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

7.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向乙方提交如下技術資料和原始數據:(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項目研究開發的技術資料和原始數據)

7.2委託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3甲乙雙方根據訂立的委託技術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週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祕密的保密範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4甲乙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原則確認風險責任的承擔:

(1)委託開發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方是否盡了努力,並且該領域專家認為研究開發失敗是否屬於合理的失敗。

8.2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範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8.3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範圍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8.4雙方約定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雙方各自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兩個基本原則確認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1)精神權利不可侵犯的原則。即技術成果的完成者享有發明權、發現權、科技成果權中的身份權,以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

(2)經濟權利合理分享的原則。即專利實施權、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等實施許可、轉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合理分享。

9.2甲乙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歸甲方所有,也可以約定歸乙方所有,還可以約定歸雙方共有。

9.3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完成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的,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乙方。但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如下優惠

(1)甲方在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未獲得批准前,享有對該發明創造成果的權利,但應承擔保密義務。

(2)甲方在該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後,享有免費取得該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的權利。

(3)乙方如要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甲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9.4委託開發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約定。

9.5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非專利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雙方都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但乙方在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給甲方之前,不得將其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9.6研究開發成果中的發明權、發現權、取得國家榮譽和獎勵的權利,歸屬於乙方。

第十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完成的委託開發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委託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如果委託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照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甲方應在本條款中註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佈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閲參考。

10.3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委託開發合同技術,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該技術成果提交給甲方。甲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接受該技術成果。

10.4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完成以後,由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組織專家組進行鑑定,也可以約定由甲方單方確認視為通過。但不論是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並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

第十一條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乙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甲方應予配合。乙主將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甲方後,甲方認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術指導、協助實施的,乙方應予配合。

11.3乙方(或甲方)應為甲方(或乙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並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甲方違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補交應付的報酬,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研究開發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4甲方逾期6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乙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退還給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補齊不足部分。

12.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乙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兩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乙方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後,乙方逾期兩個月未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8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9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從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另一方按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協議。

14.3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於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沒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於技術開發。

14.5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製開始直至新產品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徵和工業化、商業化特徵。

14.10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採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報酬:是指本項目研究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14.19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附文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15

甲方:__________XX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推動“_________________”在全國市場的銷售,並建立良好規範的市場秩序,甲方將在全國範圍內建立“__________”合作體系。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__________軟件”代理商及其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商資格  

1.經國家工商機關、税務機關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認可的、代理軟件或計算機及相關產品。  

2.具備一定的與軟件相關的技術背景和固定經營場所的單位。  

3.具備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資金能力。  

4.乙方註冊經營的項目範圍必須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產品。  

5.有銷售代理軟件產品的專職人員並具備甲方產品的培訓服務能力。  

6.嚴格遵守甲方的價格政策及本協議有關規定。  

7.具備上述條件,符合甲方進貨要求,並簽訂本協議,即可獲得相應的分銷資格。  

二、代理事項  

1.代理商級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級總代理、地區代理)。  

2.代理範圍: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_________縣,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____區域進行銷售活動。因乙方違反此條款而產生的經濟和法律上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3.代理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可於協議期滿前____日內續簽,否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4.首期進貨款: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進貨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並承諾遵守所代理產品的市場規則,代理關係才算正式確立。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發出價值_________的貨(按提貨價計),此貨可以同產品線升級換貨。地區總代首期進貨款______元以上。  

5.客户申報制度:為避免代理商之間撞單搶單情況的發生,乙方銷售經理應及時把有意向的潛在客户報告給甲方區域經理,經甲方區域經理確認後,甲方大區經理有義務協調其他代理商積極協助乙方代理完成跟單過程。沒有申報的客户,甲方沒有義務進行保護。乙方銷售經理如發現兄弟代理向乙方所屬客户低價搶單,可據實向甲方區域經理投訴,甲方區域經理必須受理並查處。如發生實質性損害,乙方有權向搶單代理提出賠償請求,由甲方區域經理仲裁。  

6.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的甲方產品為“_________________軟件”產品。具體產品目錄詳見附件三。  

7.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商業行為和法律行為及經營損失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所需的技術資料及宣傳資料樣品。  

2.指導、幫助、協調乙方銷售行為,最大限度佔領市場。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  

4.當乙方的市場行為違反甲方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勸説、警告、處罰或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  

5.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進行與乙方所代理的甲方軟件產品有關的市場宣傳推廣活動,共同創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與乙方共同全力拓展乙方代____區域內的用户市場。  

6.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通報新產品的開發思路、開發進展情況、產品特性等新產品有關信息,以便乙方能夠更好地為最終用户提供最佳的方案。  

7.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通報新產品的開發思路、開發進展情況、產品特性等新產品有關信息,以便乙方能夠更好地為最終用户提供最佳的方案。  

8.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策劃和開展多種類型的營銷活動。  

9.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通報產品的市場動態,指導乙方在市場拓展和產品銷售方面的有關活動。  

10.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通報產品價格的調整情況。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認真填寫《“_________________”軟件代理商申請登記表》(詳見附件

一),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並註冊登記。已註冊登記的內容如果發生變更,需及時填寫《“__________”軟件代理商註冊內容變更説明單》(詳見附件

二),且書面通知甲方。  

2.在得到甲方授權後,乙方有權以“XX公司進銷存軟件代理商”的名義從事代理協議規定的與代理產品相關的甲方產品有關的合法商業活動。  

3.乙方為其所出售產品的

第一售後責任人,並獨立承擔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售後責任。  

4.乙方有資格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進銷存軟件產品的市場促銷活動。  

5.乙方有資格被邀請參加甲方定期舉辦的技術及銷售培訓。  

6.乙方可定期收到甲方產品相關資料及典型應用案例。  

7.乙方必須明確設立專職人員經營所代理的甲方產品。  

8.乙方有義務收集當地有關信息,  並及時反饋給甲方。  

9.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工作(銷售、市場宣傳、商務、售後服務質量等)做出評價及投訴,投訴時應填寫《“__________”軟件代理商投訴書》(詳見附件

三)甲方設有代理諮詢、代理支持和投訴熱線,電話:____________。  

10.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在重大項目上具有備案註冊權,並可獲得甲方在技術、市場、價格上的特別支持。  1

1.在實現實際銷售行為後,乙方有責任將用户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以便甲方對用户的售後服務情況進行記錄。  1

2.乙方不得銷售甲方產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則一經發現將按違約處理。  1

3.乙方在媒體上刊登的甲方產品價格不得低於甲方規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不得違反甲方產品的體系;乙方在市場促銷活動中,不得發佈低於統一零售價7折的價格信息;若有違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獎勵及相關市場支持,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代理授權。  

五、銷售獎勵指標、價格政策  

1.銷售獎勵指標:  

a.省級總代理:每季度回款額達到1萬以上,以5%返現金。  

b.地區代理:每季度回款額達到3千以上,以5%返現金。  

2.乙方在授權期內,需完成向甲方承諾的簽約產品進貨量,同時享受甲方給代理商制定的產品折扣價。  

3.乙方在遇到特殊項目時(同類產品競爭激烈,且該項目對當地市場推廣具有重要意義)可申請特殊價格,申請時需認真填寫《__________XX公司進銷存軟件特價申請表》(詳見附件

四),在甲方同意後方可訂貨。  

六、商務體系  

1.訂貨:  

(1)乙方訂購甲方產品前,應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與甲方聯繫,確認現貨情況。  

(2)乙方需按要求逐項填寫《__________XX公司進銷存軟件產品訂購合同及訂購單》,(詳見附件

五)加蓋單位公章後,傳真給甲方營銷中心。  

(3)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_XX公司進銷存軟件訂貨單(代合同)》後,在一個工作日內,將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向乙方答覆訂購單是否有效。若有效,應向乙方通報預計發貨日期(答覆時,若遇乙方無人或通訊線路故障時,時間可順延)。  

2.付款  乙方在定貨時一次性付清訂貨預付款。  

3.發貨  甲方實行款到發貨制度。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的貨款後,在兩個工作日內安排發貨。  

4.退貨  

(1)乙方向甲方所購買的“__________軟件”產品,如果自購買後____日內未售出,可以無償退貨。起始計算日期以《_______XX公司進銷存軟件產品訂貨單(代合同)》(詳見附件

五)的日期為準。待甲方收到乙方的退貨後,經檢查如無缺損,可以辦理退貨,相應貨款將在收到乙方退貨後一個月內匯給乙方。  

(2)如果產品已經售出,可以及時向甲方聲明,甲方將及時將此產品的發票開出並寄給乙方。  

(3)如果已經向甲方聲明不退貨的產品,甲方在向乙方發貨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開具發票並寄出。這部分產品甲方不予退貨。  

(4)如果產品訂貨後____日內未見乙方的退貨申請,則甲方認為乙方這部分產品已售出,甲方對這部分產品不予退貨,並按規定開具發票。  

七、售後服務  

1.乙方權益  

(1)甲方將設立技術諮詢電話,解答乙方銷售中遇到的疑難問題,並定期將典型問題及其解答進行彙總,發給乙方。  

(2)甲方將通過郵寄、e-a或公開網站的方式,向乙方提供產品的信息、典型疑難解答、故障解決方案。  

(3)甲方為乙方提供產品諮詢及技術培訓。  

2.乙方職責  

(1)對於所代理的甲方產品,乙方必須設有專門的技術支持人員。  

(2)乙方為其售出產品的

第一售後責任人,甲方為其所提供產品的

第二售後責任人。  

(3)因電腦硬件質量、兼容性等原因所造成的使用問題,甲方不向用户承擔任何直接責任。  

(4)乙方有義務在與用户簽訂銷售合同前,向用户講解清楚甲方的售後服務政策。如果因為沒有講解或講解不清所造成的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果乙方對用户的承諾超過了甲方的承諾範圍,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果接到用户對產品的售後服務請求,乙方有義務首先進行故障診斷並給予解決,如確認是產品本身問題而無法獨立解決時,可向甲方提出售後服務支持請求。  

3.非售後服務範圍  

(1)由於其他軟件或病毒造成的故障。  

(2)由於人為原因或外界條件發生變化(如電壓突然升高)造成的損壞。  

(3)產品問題是由於不正確的使用、不正確的安裝等問題造成的。  

4.售後服務年限  

(1)甲方產品在甲方承諾的有效期內維護、升級,逾期酌情收成本費用。  

(2)按照國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用户購買商品的保修期應以用户購買商品的時間開始計算。  

5.市場公關及廣告宣傳  

(1)乙方有義務進  行當地市場的市場開拓和廣告宣傳工作。  

(2)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XX公司__________總(獨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其他商業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舉辦大型公關活動,需要甲方對其提供技術和談判支持時,應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4)乙方需把廣告合同傳至甲方處,待甲方確認後,按一定比例進行支持。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對業務往來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務對

第三方嚴格保密。  

2.甲乙雙方因任意一方的行為對另一方造成名譽、經濟等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九、法律效力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連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2.變更本協議條款中的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件。  

3.發生以下任意情況時,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協議:  

(1)雙方協議同意時;  

(2)協議的一方破產被解散或被撤消時;  

(3)協議的一方有損害對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時;  

(4)協議的一方違反協議時;  

(5)發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  

(6)《民法典》規定的其他情況時。  

4.本協議期滿後自行終止,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5.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有修改、更正、補充的,應另行簽訂補充規定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協議及其附件解釋權在甲方。  甲方:__________XX公司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16

甲方(單位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個人用)姓名: 性別: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提供處理委託事項的諮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因代理需要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本案訴訟標的額為 元。依據《遼寧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大連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按標的額的 %收取,共 元。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 O%)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和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訴訟費 元人民幣;

□仲裁費 元人民幣;

□鑑定費 元人民幣;

□公證費 元人民幣;

□查檔費 元人民幣;

□差旅費(大連市內四區以外代理案件發生的) 元人民幣;

□長途通訊費 元人民幣;

□複印費 元人民幣;

□翻譯費 元人民幣;

□資料費 元人民幣;

□其他 元人民幣。

甲方可按照乙方律師要求提前預支或事後實報實銷方式給付上述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不得向甲方收取除代理費和工作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乙方律師收取甲方所有費用須向甲方出具收取憑證。

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自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自 後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雙方約定的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得單方變更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數額。確需變更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1、甲、乙雙方如果因本合同內容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甲方因乙方律師收費發生的糾紛,應依據《遼寧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到相關物價管理部門進行舉報或投訴。

3、甲方因乙方在執業中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執業道德行為,甲方有權向所屬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投訴,但應提供充分的證據。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 年 月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對以上合同已認真閲讀,不理解的條款已向乙方諮詢,現已明確合同內容及簽約的後果。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現就乙方委託甲方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外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委託服務的人員系人事代理關係,無勞動關係(人才派遣除外)。乙方員工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係,全面接受乙方的勞動管理,乙方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

二、 甲方義務和權利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下列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一、檔案託管(免費)

人事檔案管理l 調整檔案工資

根據檔案提供各種證明l 工齡核定

出國政審l 轉正定級

二、人力資源事務外包(A類1-7,B類1-10,C類1-14,D類1-20)

1. 代辦員工錄用、退工2. 代辦寄住證手續

3. 辦理畢業生聘用合同鑑證備案4. 職稱申報等需要的相關手續

5. 代為組織人才測評6. 人才引進和流動服務

7. 集體户掛靠8. 代辦、代交養老、工傷、失業、生育保險

9. 代辦、代交醫療、大病保險10. 代辦、代交住房公積金

11. 遠程電子檔案查閲12. 人力資源信息和政策諮詢

13. 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14. 企業勞動人事辦事流程指導

15. 代辦工資卡16. 代發工資

17. 代辦個人所得税申報18. 幫助組織入職體檢、年度體檢

19. 代辦商業保險20. 幫助協調勞動人事爭議

三、人力資源管理擴展服務

(二)在乙方支付外包服務費、社會保險等各項費用後,甲方應及時準確為乙方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三、 乙方義務和權利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服務內容相關的有關材料,以及委託服務人員的新增進檔材料。

2、根據選擇的人力資源事務外包服務項目,乙方向甲方支付外包服務費 元/月·人。選擇人力資源擴展服務項目的,一事一議。

3、簽定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交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和人民銀行開户許可證複印件各一份。

4、如果與所委託服務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應在十五天內將名單和終止合同證明一式兩份以書面形式寄(送)達甲方。

5、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甲方有義務做出迴應及對服務質量進行改進。

四、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聘用人員的服務起止日期為乙方聘用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解除合同人員乙方須於當月25日前書面通知到甲方,否則,如因乙方原因當月未能及時停保的,乙方仍應為該解除(勞動)合同人員繳納下一個月的各項保險。

2、甲方每月 15 日前將各項費用明細發給乙方核對,乙方須在當月20日前根據清單支付當月各項費用。以上費用逾期,如發生滯納金,由乙方承擔。

五、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日起一年內有效,次年到期前30天,雙方如無書面異議,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依此類推。

六、 本協議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須提前三個月向對方書面申請,或承擔三個月外包服務費用的違約責任。

七、 協議中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附件另行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18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辦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__________會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會議地點、時間、座席:  甲方主辦的 _________會議交由乙方承辦。會議地點是市委黨校學術報告廳,會議時間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主會場安排座席位人。根據甲方人員到會,乙方可安排加座。  

二、乙方提供如下會議服務:  

1、禮儀及接待  乙方提供2名服務人員,配合甲方來人會議期間的引導與告知工作,設立標識(甲方提供企業或行業標識,乙方製作),乙方提供一條接待熱線電話,保障甲方會議期間的人員聯繫與諮詢工作,聯繫電話為: 聯繫人:馬。為便於會議正常舉行,甲方到會後,因主要負責核查進入會場人員身份。  

2、會場佈置與要求  按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會議提供條幅懸掛,會場桌椅擺放,主席台導引牌製作工作,飲水機由乙方提供。  會場多媒體設備,甲方需要使用,由乙方負責設備維護與技術支持。甲方人員如因操作不當損壞設備,全部由甲方負責賠償。  

3、會議交通  甲方如需機場接送、會議日常運輸服務等,需提前____日前向乙方諮詢收費標準與服務方式,達成協議後,乙方同期可提供以上服務。  

4、會議餐飲安排  雙方確認後,會議期間與會人員就餐地點由乙方預定,通知甲方就餐人員,其中中餐與晚餐就餐人數不少於_100__人次,就餐標準為每人每餐25元。早餐餐標為_10__元人,會議提供的餐飲不含酒水,會議人員憑乙方發放的就餐票就餐。  

5、會議代表住宿安排  會議代表的住宿由乙方就近給聯繫,住宿標準為:標準間,每間住宿收費為:125元。每人每牀每天標準為:65元,兩天每人每牀標準為:125元。因甲方住宿人員較多,會議代表會分別安排幾處住宿地點,設施會有所差別。  

6、其它服務安排  甲方如需其它服務安排,請提前____日向乙方提出,經協商,雙方確認後,乙方會按時提供相應服務內容。  

三、會議代理費用支付標準與辦法  

1、會場租用費5000元,使用時間:年____月1

7、____日兩天。甲方於使用前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20元作為預訂金。待甲方到場後,於年____月____日當天向乙方結算支付人民幣20元。會議____日結束下午3點前,向乙方結算支付剩餘人民幣1000元。  

2、會議代表費餐根據實際用餐人數計算,每餐按10位一桌起算,如果到會人員不足一桌開餐標準的,乙方有權安排加位。甲方會議用餐人員,由乙方提前____日統一收取兩天會議用餐費用,所收費用,無論參會人員是否就餐,一律不予退費。  

3、乙方幫助甲方會議人員預定住宿,乙方全程負責會議人員入住與退房手續,會議人員到達報到後,兩天住宿費統一交由乙方進行登記手續。會議人員住宿費根據入住時間,按一天65元,兩天125元收取。參會人員如果達不到兩人一間住宿標準的,乙方有權安排加牀,或由參會人員全額承擔一間住宿收費標準。  雙方確認,以上預定及服務屬於不可撤銷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按本條款支付預訂金之日起協議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19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雙方經認真協商,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與

共同設立北京有限公司有關事宜,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後果。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事實需要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依照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費。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代理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本協議規定的事務,主動與甲方保持工作聯繫。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協議項下有關甲方的資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況。

第四條:協議期限

本委託代理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第五條:代理費的金額及支付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如下:

◇代理費總額人民幣元整。

◇代理費分兩期支付,於本協議簽訂時支付人民幣元整,於代理事務完成時支付人民幣元整。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關辦理代理事務所需資料,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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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代理費用;如因乙方提出終止而解除,乙方應退還甲方的代理費用,並承擔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所盡的義務,而使甲方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的責任。

第七條:其它條款

1、代理事務的過程當中,如需乙方代甲方支付費用,應由甲方按所開具的發票實報實銷。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另行協商。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果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雙方將中止本合同,乙方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20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

(委託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託的範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權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後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它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 (雙方約定的條件),在 期限內,支付代理費 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字)

被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購買筆記本) 篇21

合同編號:  甲 方:供貨方 (簡稱甲方)  乙 方: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誠信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在乙方來供貨方進行實地考察,詳細瞭解產品真實情況後,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乙方申請成為甲方太能淨空氣淨化器在______地區的經銷商,並表示完全接受甲方本合同列明的經銷商政策,經甲方審核,乙方符合經銷商的申請資格。  

二、 本合同目的是在甲方與乙方之間建立甲方太能淨產品的直線供應渠道,保證甲、乙雙方之間關於太能淨空氣淨化器產品買賣的合法性;確保乙方銷售的甲方產品質量合格。  

三、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授予乙方成為太能淨空氣淨化器產品在______地區的經銷商,由乙方在其經銷區域內向其客户經銷甲方太能淨空氣淨化器產品,乙方不得將甲方產品銷往其經銷區域以外的地區。  

四、 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明確其首次購買甲方太能淨空氣淨化器產品的貨物總額為___萬元,種類見定貨單附件;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前三個月進貨任務___萬元。全年進貨任務為___萬元。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定金___萬元,作為乙方首次購買甲方太能淨空氣淨化器產品的履約擔保,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將立即組織備貨,同時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首次購進貨物的款項全部匯入甲方賬户,乙方按時付款的,定金等額衝抵首次貨款,若逾期未付足首次貨款,視作乙方自動解除合同。  

五、 發貨方式:款到發貨;甲方代辦發貨,乙方承擔貨物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取得甲方產品經銷資格的同時,向甲方支付保證金____元。  

七、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後,____日內將貨發往乙方,若有意外情況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收貨人姓名______,聯繫電話______,乙方收到貨物後,24小時內完成驗收,驗收發現問題的乙方須在驗收完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保證在到貨後的20天內,在其經銷區域內將貨鋪到商場、超市、汽車4S店、汽車用品專賣店、汽車美容店、禮品店、加油站等終端點,鋪貨網點數要達到____家以上,並向甲方提供鋪貨明細表、鋪貨網點的地址、電話等。若乙方鋪貨量未達到本協議規定數量,而出現產品滯銷等等均由乙方承擔。  

八、 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產品並對產品質量負責;  

2. 在媒體上加大企業和產品宣傳力度;  

3. 若乙方需要,甲方可以對乙方進行營銷宣傳方面的指導諮詢;  

4. 維護市場秩序,打擊假冒偽劣等侵權行為,保護乙方合法權益;  

5. 當乙方違約時,甲方有權取消其經銷商資格,重新發展經銷商。  

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保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產品進行廣告促銷宣傳,自行承擔營銷費用和廣告促銷宣傳費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 有義務接受甲方的營銷指導和監督;  3.不得經銷任何與甲方太能淨空氣淨化器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品牌產品;  

4. 有義務向甲方及時提供市場信息和合理化建議;  

5. 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產品信譽,保守甲方的一切商業機密;  

6. 維護甲方規定的價格體系。  

十、 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貨物購進數量向甲方購買貨物,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銷商資格,在乙方經銷地區重新發展經銷商。  十

一、乙方及其聘請職員承諾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和期滿後,不對甲方所有的企業名稱、產品、商標等進行任何形式的貶低或損害;同時承諾在本合同期滿後,不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甲方企業、商標、產品、品牌、商號等等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以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甲方產品經銷商。  十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承諾不和任何與甲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進行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內容的合作。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承諾不向任何企業或單位提供、泄露有關甲方企業和產品的一切相關信息、資料。  十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

一、十二條約規定的,乙方自願承擔相應賠償或其它法律責任,甲方除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以外,有權決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經銷商資格。  十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並對產品質量負責。若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無條件換貨,甲方並負責相關損失。  十

五、由於目前國內網絡媒體不規範,網絡廣告由公司統一在可信度高的網站媒體做產品推廣,在未取得甲方許可情況下,乙方不得在任何網站上做產品相關廣告宣傳,否則甲方將取消對乙方當地市場的一切營銷支持。  十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分別承擔上述有關條款規定的義務和責任,違約方應負全部責任,按其給對方造成的直接損失金額賠償。由於不可抗力、國家政策變動等特殊情況或其它原因致使雙方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按國家有關法律解決。若出現異地衝貨,經查實,甲方將按實際衝貨數量的3倍處罰衝貨方,補貼被衝貨的經銷商。  十

七、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未記載於本合同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合同期限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期滿後,如需續約另外再簽訂合同。  備註:若乙方未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銷資格,當甲方取消乙方經銷資格時,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乙方包裝完好無損、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庫存產品。  簽約地:―――簽約日期:___年__月_日  甲 方:供貨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户行:  賬 號: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委託代表人:  開 户 行:  賬 號: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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