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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協議合集(精選26篇)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精選26篇)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1

甲方:x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精選26篇)

法定代表人:徐志剛,董事長

乙方:法律服務所

法定代表人:趙偉華,主任

因江陰市體育中心項目北京x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設工

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間有債務糾紛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應收賬款為892679元,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委託追款協議如下;

1、甲方在北京x有限公司享有債權892679,如乙方兩個月內使甲方收到該款892679元(含通過江陰市建設局及重點工程辦公室使甲方收到該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92679元(乙方免開律師服務税票)。

2、如甲方收款後3日內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付清餘款外,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6萬元。

3、在甲方不付款時乙方有權通過德州德城法院管轄受理本合同糾紛。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仝吉紅

銀行卡號:6227 0022 7008 6042 132

開户銀行:建行德州市德城區支行營業部

5、如甲方未在兩個月內收到上述款項,但是也未書面取消乙方的代理關係,本協議依然有效。

6、本協議雙方均有義務對本協議內容保密,如泄露給雙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應當賠償合同對立方利益損失10萬元。

7、擔保人為甲方的`履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8、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有限公司擔保人:

代理人:

乙方;法律服務所

代理人:

20xx年02月12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2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地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

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郵編編碼: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為。現由於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年月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xx元。(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xx元)。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為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票。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複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係,甲方委託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x份(已交法院的x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託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係終止而終止。

7、雙方就委託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並不爭議。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3

甲方:

乙方:

現就乙方委託甲方作為涉嫌貸款詐騙罪一案辯護人一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意見: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20xx年7月25日之日起解除雙方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所收取的律師不予退還。

三、自20xx年7月25日起,甲方即終止代理關係,乙方所委託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7月25 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4

甲方(委託方):_______

乙方(服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郵編:_______

甲方因與因糾紛事宜(以下稱該案),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該案的法院一審階段代理人。但就該案件的輔助事宜,有權指派其它人員辦理。

如上述律師有其它事項不能出庭,則乙方與甲方協商指派其它律師出庭處理。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及時答覆甲方詢問;

(三)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四)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

(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三)甲方指定下列聯繫人:

甲方聯繫人:_______

電話:_______

E—mail:_______

郵編: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

上述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四)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一)經協商雙方同意代理費的收費數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其中每件_______元,共_______件。

該代理費僅為雙方約定的代理階段的費用,如進入下一階段,雙方另行協商收費。

如就本案對方當事人提起反訴並與本案合併審理,則乙方應一併處理,不再另行收費。

(一)經協商雙方同意,律師費按如下標準收取:

1、前期律師費:收費數額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

2、後期律師費:除前期律師費之外,如就本案甲方獲得索賠(無論系以何種方式獲得索賠,包括但不限於撤訴、和解、調解、判決、裁決等),則甲方應當按照最終實際得到的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以補償金、賠償金、勞動報酬、報銷等任何名目作出的賠償)的20%的比例,於獲得賠償的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後期律師費。如賠償金額系分期支付,則後期律師費亦相應分期支付。

如本案需要進行法院階段的一審、二審、強制執行,則律師費仍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不另行收取。

(二)代收費用及差旅費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所需的辦案費用(包括資料、交通、通訊、文印、差旅、食宿等費用)按如下第叁種方式支付:

壹、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貳、包乾;

叁、免收辦案費用,但因辦案所需在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帳號為:_______

開户行:_______

開户名:_______

帳號:_______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足額正規發票。如甲方系單位客户,則乙方開具發票不作為付款的憑證,是否付款以銀行付款憑證為準。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代理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條其它

1、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

2、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留一份。

甲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乙方聯繫人:_______

傳真:_______

電話: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5

甲方(單位用):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個人用)姓名: 性別: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 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提供處理委託事項的諮詢意見;

□代理甲方與對方或有關方進行交涉、協商或和解;

□代理一審訴訟;

□代理二審訴訟;

□代理執行。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一般代理或者全權代理,包括(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因代理需要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 、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本案訴訟標的額為 元。依據《遼寧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大連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按標的額的 %收取,共 元。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 O%)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和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訴訟費 元人民幣;

□仲裁費 元人民幣;

□鑑定費 元人民幣;

□公證費 元人民幣;

□查檔費 元人民幣;

□差旅費(大連市內四區以外代理案件發生的) 元人民幣;

□長途通訊費 元人民幣;

□複印費 元人民幣;

□翻譯費 元人民幣;

□資料費 元人民幣;

□其他 元人民幣。

甲方可按照乙方律師要求提前預支或事後實報實銷方式給付上述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不得向甲方收取除代理費和工作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乙方律師收取甲方所有費用須向甲方出具收取憑證。

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自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自 後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雙方約定的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得單方變更收費項目或者提高收費數額。確需變更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1、甲、乙雙方如果因本合同內容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甲方因乙方律師收費發生的糾紛,應依據《遼寧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到相關物價管理部門進行舉報或投訴。

3、甲方因乙方在執業中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執業道德行為,甲方有權向所屬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投訴,但應提供充分的證據。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 年 月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對以上合同已認真閲讀,不理解的條款已向乙方諮詢,現已明確合同內容及簽約的後果。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6

委託代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E-Mail:

乙方:北京市安博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仲裁、仲裁 階段代理人。乙方律師有權利指派其他律師、律師助理做輔助性工作。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為下列第1項特別授權:

1、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2、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庭審、辯論和調解參加仲裁、調解等程序性工作,對甲方實體權利不做處置。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為準。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八)乙方律師依據法律規定和案件事實作出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不能對案件結果作任何承諾。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工作費用等及支付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事宜,雙方依據國家有關律師執業條例、《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及雙方的友好協商,約定如下:

一、關於律師費

1、收費方式------雙方同意乙方採取1)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3)、計時收費;4)、風險代理收費;5)、法律顧問按顧問時間計費;6)、在上述5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2、收費依據-----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3、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共 件,律師費總計人民幣(大寫)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律師費總計 元人民幣。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風險代理收費方式從甲方獲得的財產利益中按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4、收費時間:簽訂本合同時支付。

二、關於工作費用

1、工作費用是指乙方辦案過程中所需的翻譯、查詢、複印、通訊、交通等相關費用以及北京市市區外的差旅(交通食宿)費。

2、差旅費收取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用1)種包乾使用工作費用:1)、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開具發票。2)、實報實銷: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三、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仲裁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但這些事項,乙方要事先通知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仲裁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仲裁請求等重大仲裁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代理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或乙方律師人身風險因甲方委託事項明顯增加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3、甲方逾期三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退回,此規定為違約補償性質,與乙方工作量多少無關。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相關費用或提供相關資料,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代理。終止代理後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本合同為乙方已備好的標準文本,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乙方已提交甲方進行了詳細的研究,乙方願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采納甲方的合理意見。

3、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或有未盡事宜,需再行協議;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傳真件、掃描件、電子郵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都有義務保守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存檔一份,乙方律師一份。

甲 方: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7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XX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於本協議生效後發生的委託代理項目管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台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户中劃收,並於當日(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上劃甲方。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二)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並核對一致。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台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項目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項目專户報告”。

報告內容: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_________0.5‰+回收貸款本息額_________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同時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五)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有分歧,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十三、附則

(一)每年3月,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年度委託代理情況。

(二)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授權的信貸局與乙方授權的一級分行簽訂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標準文本,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

(三)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四)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國家開發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建設銀行(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納税編碼:_______

為加強税收徵收管理,保障國家税收收入,甲、乙雙方經協商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市簽訂如下委託代徵税款協議書,並保證嚴肅履行。

一、甲方依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委託乙方代徵税款。

二、乙方應遵守代徵_________税規定:

1.代徵範圍:_________;

2.徵税對象:_________;

3.代徵時限:_________。

4.代徵税款時,應向納税人開付税務機關規定的完税憑證。

三、乙方應按要求開設税款專户,税款專户要求為對公賬户、專户專用、不準提現金、不計提利息。

按“存款雙限”規定,將代徵的税款存入專户安全管理,“存款雙限”為限期_________天,限額_________元,凡達到其中一項均應即時存款。

按“結報雙限”規定及時解繳已代徵的税款。現行“結報雙限”為期限_________個月,限額_________元,凡達到其中一項均應即時解款。辦理票,款結報繳銷手續時,應如實報告代徵税款和票證使用情況。

四、乙方在代徵過程中遇納税人拒絕代徵時,應在24小時內報告甲方,由甲方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税人進行處罰。

五、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徵税款所必須的税收票證,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履行代徵義務。

六、乙方應當按照税務機關的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票證。甲方有責任對乙方的代徵工作進行指導。因國家税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訂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通知乙方並要求修改協議的責任。

七、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在乙方代徵税款後_________日內按代徵税款總額付給_________%的代徵手續費。

八、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徵税款的情況。

九、乙方應自接受_________之日起,按本協議書的內容_____履行代徵税款責任,不得再以任何名義或形式再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徵税款。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按照國家税法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3.因乙方責任造成税款損失,乙方應全額補償。

4.税收票證損失的,屬有價證券的,由乙方照價賠償,屬現金管理票證的,如實賠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主管單位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9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部分 風險及訴訟方案的告知

甲方接受乙方諮詢,因案情複雜,現就(20xx)江民二初字第某號乙方同申屠其他合同糾紛(以下簡稱“糾紛”或“某號案件”)之處理風險及訴訟方案告知如下:

①. 本合同中所表述的“協議”僅指乙方與申屠於20xx年10月13日簽訂的協議,即申屠顯文在糾紛案件中舉證的協議。

②. 經辦律師認為,協議的有效性並不存在爭議,當為有效。乙方同意經辦律師的觀點。

③. 乙方陳述並提供了一份證據(丁書寫的還款説明),認為乙方已通過丁向申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

④. 基於上述2點,乙方認為上述19400元錢款是其與申屠解除協議的退款,故乙方追求的訴訟目的在於確認協議已於20xx年7月被解除。

⑤. 由於乙方通過丁轉交上述錢款,故丁的表述及其證實將成為乙方訴訟目的能否實現的關鍵依據。

⑥. 基於上述5點,甲方提供並經乙方同意的訴訟方案如下:

i. 乙方向江乾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追加丁為某號案件的第三人;

ii. 若江乾區人民法院未准許乙方的上述申請,則乙方向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列申屠為被告,丁為第三人,要求確認乙方與申屠簽訂的協議已被解除;

iii. 上述第ii項起訴若被受理,乙方向江乾區人民法院申請中止某號案件的審理。

⑦. 甲方告知乙方,乙方與申屠糾紛的訴訟風險如下:6點所列的訴訟方案若未能實現,即丁未能參與或參加乙方與申屠

i. 上述第○的訴訟,則乙方將承受敗訴的後果;

ii. 即便上述訴訟方案實現,但丁向法庭(包括江乾區人民法院和麗水市的人民法院)所作的表述未必有利於乙方,則乙方同樣也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iii. 即便丁陳述其向申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但丁若無證據對此證明,則乙方也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iv. 即便法庭確認乙方確實通過丁向申屠轉交了19400元錢款,但對該筆錢款的性質也未必定性為乙方向申屠所退的投資本息,若如此,則乙方同樣會承擔敗訴的風險;

v.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證據(原件)以證明其訴訟主張;否則,將承擔敗訴的後果。

⑧. 上述書面告知事項乙方若不理解其全部含義,應當在簽署本合同前向甲方問明,乙方簽署本合同時務必確保其已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意思。

第二部分 合同正文

第一條 服務範圍

1.1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就下列實務提供法律服務:

1.1.1 代理乙方參加某號案件的訴訟;

1.1.2 若需要在麗水市對申屠提起訴訟,甲方代理乙方參加該次訴訟。

1.1.3 上述2種情形需要二審的',甲方代理乙方參加二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為:

2.1 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的特別授權訴訟代理。

2.2 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

第三條 承辦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陳律師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

第四條 服務費及支付

4.1 簽署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元。

4.2 若需要在麗水市進行訴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差旅費元,差旅費由甲方自行合理安排,乙方不必另向甲方支付。

4.3 上述差旅費的支付以麗水市的法院受理了乙方的起訴為前提。

4.4 經過甲方的服務,若乙方的訴訟目的得以實現,即最終生效的判決確認協議已解除,則乙方需向甲方再支付律師費元。

4.5 以下費用由乙方承擔:查檔費、審計費、鑑定費、公證費、訴訟費。

第五條 保密

甲方對於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保密期限為5年。

第六條 合同終止

乙方單方終止合同時,甲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乙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

第七條 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

8.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10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受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處置甲方產生的建築垃圾。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力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履行期限

雙方商定處置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處置費結算標準

計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商定合同總價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1、合同單位為建築垃圾處置費___________元/立方、___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為預付款,甲方在雙方合同簽訂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建設施工項目應經批准依法取得規劃施工許可證,證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因(建設施工/物業管理)產生的建築垃圾處置項目應向所在地市容環境衞生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許可,經批准並取得相關文書、證件後方可處置。

3、甲方應告知乙方作業範圍和地點,並保證場地,道路暢通。

4、甲方需做好裝載車進出統計,簽單,發牌工作。待雙方確定後,以此做為結算依據。

5、甲方在增減或修改計劃書,未經核准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配備現場管理人員______員,實施處置現場日常駐機構管理,聯繫人姓名: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更換人員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處置活動,有權阻止乙方任何不按核准規定處置建築垃圾的行為,並有權投訴、舉報乙方的各類違章違法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7、甲方應督促乙方必須使用經市容環衞管理部門核准、符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具備市容環境衞生管理部門核准的建築垃圾運輸、處置經營性服務審批資質,並依法取得建築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書,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甲方委託的建築垃圾必須使用證照齊全、設備條件符合管理部門要求的車輛。

2、乙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建築垃圾處置的法規規章,按照行業標準向甲方提供規範服務。

3、乙方保證隨叫隨到,及時清運甲方工地上的渣土。(甲方需提前半天通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任何超出核准範圍的作業要求或未經市容環衞管理部門核准的處置計劃變更方案,並有權向市容環衞管理部門舉報。

5、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作業條件不能滿足建築垃圾規範處置要求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不改進的,乙方有權停止作業並有權向相關管理部門舉報,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6、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組織的建築施工交底和工程協調會議,指定人姓名_____電話__________為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合同履行。乙方更換工地代表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7、乙方處置運輸建築垃圾必須將建築垃圾運至市容環境衞生管理部門核准的地點處置。不按核准規定處置建築垃圾造成甲方名譽、經濟受損的,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8、乙方完成建築垃圾處置作業後應保持處置場所市容環境整潔,若因為處置作業擾民、造成現場環境污染、運輸途中飛揚、撒落、滴漏污染道路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做好建築垃圾清運處置記錄,如實填寫相關單據,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作為結算有效憑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支付對方相應的違約金。經雙方共同確認以下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附件

1、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繼續履行時,當事人可以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並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提交建築處置所在地與涉及地的審批機關各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12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平等自願,有償服務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企業招聘員等事宜,在遵照國家有關法律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格守。甲方委託乙方招聘企業員工,甲方對招聘崗位的職位描述,任職條件,及薪資福利等承諾見甲方《招聘簡章》

一、招聘委託: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招聘一線操作工及生產線儲備管理人員;

2、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複習件,公司簡介並填寫《企業委託書》;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詳細瞭解委託招聘職位的要求,分析背景資料,並在此基礎上,對人選進行綜合考評和查證,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招聘簡章負責對應聘人員的初試,;力求客觀全面的向甲方介紹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在徵得甲方同意後,組織雙方面試的協調工作有乙方負責;

3、甲方應按照其規定的條件面試考核乙方提供的人才,並應於考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是否聘用的意見通知乙方;

4、為了生產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如出現某一批次的人員在甲方基地工作時間未滿15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辭工辭職人數超過5人名的,由乙方負責在7天內將人員補充到位;

5、為了人員穩定,乙方安排一名聯絡人員在公司基地長期留守,甲方負責該名人員的住宿和工作時間的就餐,其餘費用有乙方負責解決;

三、人員的聘用:

1、首批人員的提供時間,乙方在20__年8月27日前向甲方提供人員供甲方錄用,甲方視人員的工作情況來決定雙方以後的具體合作名額;

2、第一批次人員的供應不得少於30名;

3、若甲方經過面試及評審等工作後,錄用乙方所提供的人選,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開具相關材料便於以後計算具體人數;

四、企業聘用長期工的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協議簽訂之日起,第一批次人員甲方按每人300元人民幣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第二批及人員甲方按每人450元人民幣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

2、第一批次人員費用支付方式: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100元,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100元招聘費用;滿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共計300元/人。

3、第二批次及以後合作人員招聘費用的支付方式:在第一次合作成功的基礎上,以後所有批次人員的費用支付方式按照以下辦法執行,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150元,不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給乙方任何費用;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150招聘費用;滿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共計450元/人;

4、如遇到甲方安排的長假及其他不可抗因素費用的支付方式按照事先約定的時間節點順延,但甲方需要在費用支付前5日內通知乙方;

5、如有超過5名以上的員工出現無故停工,造成產線不能正常運轉的,甲方有權終止合作,並只支付該時間段內招聘費用的50%;

6、如乙方招聘人員出現羣體性的鬧事罷工,參與人員超過10名的,並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不需支付任何招聘費用;

7、對於乙方招聘人員出現無故停工和集體鬧事罷工的,甲方有權拒付無故停工人員和鬧事人員的工資;

五、實習生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在20__年9月27日前安排不少於30名實習學生到甲方南京基地實習;

2、實習生的工資標準為50元/天;

3、甲方按照每人150元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具體付費的方式按照以下辦法執行,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50元,不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給乙方任何費用;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50招聘費用;滿9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共計150元/人;

4、實習生的'實習時間不得低於3個月,為了實現生產的連續性,下一批次實習生的到位時間定為上一批實習生實習結束的前10天;

5、實習生到我公司的路費由乙方負責安排解決,實習結束回校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安排一名帶隊老師專門負責實習學生的管理工作;

7、工資的發放:由乙方指定的人員進行實習生工資的領取和發放;

8、甲方負責安排帶隊老師的住宿和工作時間用餐;

9、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產生期間產生的工作糾紛及其他問題由乙方安排的帶隊老師負責解決;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所籤合同的內容嚴格保密。甲方在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提供的人員作任何資料的審查或單獨聯繫,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和用人信息泄露出去。

2、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若隱瞞乙方推薦的實際用工人數,視為違約,若違約需向乙方支付雙倍的委託費用。

2、乙方若將推薦給甲方的已任職的在職人員推薦他工作,視為違約,乙方違約需向甲方支付雙倍的委託費用。

3、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甲方無故未能按時支付費用,則視為違約,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總金額的3%/天。

八、協議的效期合同有效期為壹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協議簽訂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年月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13

一、委託代理範圍

1.□企業名稱核准

2.□申請設立登記

3.□企業變更登記

(1)□名稱變更

(2)□法定代表人變更

(3)□註冊資本(資金)變更

(4)□股東或股權變更

(5)□住所

(6)□經營範圍變更

4.□企業註銷登記

5.□企業改制

6.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登記註冊材料,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定金_________元,甲方領取“受理通知單”時,一次付清全部代理費用。

2.乙方接受委託,在約定時間內,完成上述代理登記註冊事項,因登記材料或政策調整被核駁,需補交或及時修正,領取營業執照時限順延。

3.乙方的責任:

(1)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託登記代理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祕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登記註冊材料齊備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代理業務;

(3)對甲方提供虛假註冊材料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業務,依約所收取的預付金,不預退還。

三、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終止合同。

2.因甲方原因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預付金不能收回,並支付相應的用金,因乙方違約,應全部返還甲方已付的預付金。

3.合同履行期間,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調整,不能繼續履行的,委託代理合同自動解除,乙方已取得的預付金100%退還給甲方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有效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代理合同費用

金額:_________元,預付:_________元,欠付:_________元。

六、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協商

2.□協會調解

3.□仲裁

4.□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衞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環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經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商務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監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委開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有效。

委託方(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1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屋(□是/□否)已設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不得多於___________人。

第三條 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務部門繳納税費;□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 (□日/□月)。

(三)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

(四)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賬户,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租金專用賬户,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户收取租金並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户。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標準、計算方式及關於裝修、傢俱電器等有關費用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押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及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 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見附件三。

第九條 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出現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因乙方前述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行政機關處罰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____________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15

委託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就下述拍賣物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拍賣物的估價和底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拍賣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拍賣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並向乙方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諮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於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受理費__________元,用於對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驗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屬於《______動產拍賣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十九條和二十條規定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後,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五、根據《______動產拍賣收費規定》,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從拍賣所得價款中扣除。

六、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蔘加競價;亦不得委託他人進行拍賣。

七、乙方對其佔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後,應通過其銀行賬户,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對需要徵税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經税務機關同意,税金可以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十、拍賣成交後,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税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七條 有關拍賣程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物底價的______%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其他:有關拍賣物的證明文件及資料影印件共_______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

委託人代表: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___

拍賣人代表: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16

甲方: 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則,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勞動人事政策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工派遣事務,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事項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合作企業委託之下從事成都地區招聘事宜 。

二、合作基本條件

1、甲方是由當地省市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經各企業委派合作,具有協助就業服務和人才資質的服務機構;

2、甲乙雙方必須按照本協議約定誠信履行各自義務,違約不履行義務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保證委託代理事項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並負責向乙方及時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乙方負責認真及時辦理甲方委託招聘各項事務。

三 、本協議期限為六個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漢中所轄區開設以甲方為首的代理分支機構,只能授權於乙方發展所轄區開設以甲方為首的分支機構從事招聘事項.

四、委託服務事項

1、授權乙方用甲方的資質招聘務工人員,以供甲方為招工人員提供給正規企業職位;

2、乙方將招聘人員真實身份信息及聯繫方式提供給甲方;

3、乙方將招聘人員按甲方委派地點輸送並上崗;

五、招工返費的支付

1、根據乙方招聘被錄用並上崗人員滿一個月為依據,返費標準按甲乙雙方簽定《委託返費協議》內載明的返費金額為準,因所招聘人員的自身原因未能上崗的,甲方不支付返費;乙方所招聘人員已經被錄用並上崗但未滿一個月因企業清退或開除的,須有甲方和企業及時通知與乙方,並告知乙方被清退或開除的原因以及正當理由,如不告知或無正當理由乙方視為不知情,甲方必須支付《委託返費協議》內註明的返費金額;

2、支付方法 ,按甲乙雙方簽定的《委託返費協議》內註明的價格金額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乙方法人指定的賬户。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取務工人員任何費用,一旦違反甲方有權利單方終止此協議;

2、甲乙雙方違約且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根據實際情況補償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乙方所招聘的人員因自身原因不符合企業錄用條件導致不能上崗就業的,甲方不支付乙方費用,也不承擔如何責任;

4、考核期為兩個月一次,若乙方在此協議有效期內未能輸送有效務工人員,則不再續簽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補充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分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17

工程名稱: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招標範圍: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_;

2.計價方式:_________;

3.評標辦法:_________。

四、代理業務範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_________%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_________。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諮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壹份;

2._________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託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簽字)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委託書

茲委託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內容)的(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________。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_________。

具體職責、權利義務詳見招標代理合同。(注:自發布招標公告至組織開標、評標所形成的資料、文件由你單位加蓋公章,我單位均予以承認,中標通知書由我單位簽發)

法人單位: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18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事務,特委託乙方的律師代為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辦理該事務的代理人,甲方指派 為協助處理該事務的聯繫人。

第二條 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雙方之間的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律師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無關單位或個人透露。

第四條甲方必須真實、全面地向律師敍述事由和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辦理該事務的必要的方便條件,並承擔乙方律師赴異地(外省)處理該事務的差旅食宿費用以及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辦理該事務所必需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乙方應退還預收的代理費;非因律師過錯而終止委託代理關係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事項:

第八條 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該事務辦理完畢(包括調解、和解、簽訂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訴訟、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條 雙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如一方要求變更上述協議條款,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變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1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_________年度甲方產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區的授權經銷商。

2.甲方授權期限為本協議簽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產品授權經銷商”的名義進行一切合法的商業活動,但未經允許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宣傳。

4.乙方須在所授權的市場區域內從事市場推廣及銷售活動,不得越區從事銷售活動。對於跨地區銷售或不按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對於連續兩次違反者,取消當年獲得獎勵的資格;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和本協議給予的一切權益。

5.甲方將進行全國性的廣告宣傳並提供市場支持。乙方應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場宣傳資源配以適當投入,積極開展市場推廣活動。甲方全資投入包括:主要專業媒體的合作專欄和硬性廣告、網上廣告等。

6.甲方擁有_________產品的價格制定權、發佈權和解釋權。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進行銷售。

7.代理價格:

一次進貨量不低於_________套。

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上_________套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上,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8.市場零售價:每套_________元。

9.結算方式:所有產品現款現貨,款到發貨。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將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11.退貨: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貨要求,但乙方的退貨要求必須在進貨後_________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可以拒絕;

乙方退回的產品及其包裝必須達到不影響再次銷售的要求,否則,甲方不予退款;

甲方在收到退貨並確認符合上述要求後退回貨款。

12.甲方向乙方發貨時,由甲方負責鐵路或公路運輸費用和保險費;若乙方對運輸工具有特殊要求時,超出的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退貨時,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除正常性經營贏利外,可享受甲方給予的定期考核獎勵。考核及獎勵政策另定。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搞好產品的市場銷售管理工作,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產品代理銷售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地區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為______________的獨家經銷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相關政策和規定。

二、經銷品種、代理價、首次貨量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責權

1. 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及銷售產品的合法手續。

2. 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的獨家經銷權,有義務協助乙方查處外區域向乙方區域內的衝貨問題。

3. 甲方承擔產品運輸至乙方經銷地的運輸費用。

4. 合同簽訂後,乙方如在三天內不提貨,或三個月內沒有二次提貨者,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代理權自然取消。

5. 為嚴格規範市場,保護代理商利益,甲方實行市場保證金收取制度。市場保證金 元,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產品營銷手續及委託手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

四、乙方的責權

1.乙方負責產品在約定區域的市場開發與銷售,並承擔銷售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向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並責成乙方補償被衝貨方的所有損失(衝貨量零售價的三倍)。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一切觸犯法律及違規行為等,責任由乙方自負。

4.乙方擁有甲方其它產品在約定區域內優先代理權。

五、結算方式:產品一律執行款到發貨。

六、獎勵政策: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結果,首批提貨量為件;年任務量件;能完成年任務量者,再獎勵_______%貨。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三個工作日內發貨,如乙方需貨量較大 (一次性提貨_______件以上),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書面要貨計劃。

八、招商政策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民法典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搞好產品的市場銷售管理工作,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產品代理銷售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地區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為______________的獨家經銷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相關政策和規定。

二、經銷品種、代理價、首次貨量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責權

1. 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及銷售產品的合法手續。

2. 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的獨家經銷權,有義務協助乙方查處外區域向乙方區域內的衝貨問題。

3. 甲方承擔產品運輸至乙方經銷地的運輸費用。

4. 合同簽訂後,乙方如在三天內不提貨,或三個月內沒有二次提貨者,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代理權自然取消。

5. 為嚴格規範市場,保護代理商利益,甲方實行市場保證金收取制度。市場保證金 元,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產品營銷手續及委託手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

四、乙方的責權

1.乙方負責產品在約定區域的市場開發與銷售,並承擔銷售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向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並責成乙方補償被衝貨方的所有損失(衝貨量零售價的三倍)。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一切觸犯法律及違規行為等,責任由乙方自負。

4.乙方擁有甲方其它產品在約定區域內優先代理權。

五、結算方式:產品一律執行款到發貨。

六、獎勵政策: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結果,首批提貨量為件;年任務量件;能完成年任務量者,再獎勵_______%貨。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三個工作日內發貨,如乙方需貨量較大 (一次性提貨_______件以上),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書面要貨計劃。

八、招商政策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民法典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21

委託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

委託人: 公司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託人: 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 之間的 糾紛,現委託乙方為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遵照履行。

一、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具體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為準。甲方委派 參加訴訟,代理權限為特別代理。

2.乙方及 律師聲明,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衝突的事項和業務關係。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及 律師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4.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委託事項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合乙方為甲方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4.如甲方認為乙方能力無法完成代理事項,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達到乙方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不再支付剩餘代理費。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以律師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下的法律服務,並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迅速的辦理甲方委託範圍內的事務。

2.乙方保證對其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到和獲得的甲方未公開的資料或者情況承擔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公佈的除外。

3.乙方對甲方業務應單獨建立檔案。應當保管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應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複印件,如需使用原件,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體服務內容

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準備情況、主要法律點分析、對方可能出現的抗辯、處理思路,案件處理目標、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項等。

2.代為起草和準備訴訟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委託書、民事起訴狀、書面代理意見、答辯意見、證據目錄及説明、相關申請書等。

3.審閲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材料,就本案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4.代為出庭參加庭審,並就本案程序和實體問題向法院提出主張。

5.依甲方授權代為參加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

6.代為簽署、送交、接受及轉送各種法律文書。具體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7.根據代理工作的進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詞以及案件總結等書面材料。其中,首次開庭前向甲方提交書面代理意見,並在開庭後三日內補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見。收到判決書、調解書或執行完結後七日內,向甲方提交案件總結,內容包括案件處理進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議。

五、代理方式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約定本合同涉及案件採取 普通/風險 代理方式,具體如下:

1.關於前期辦案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後至本案終審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作為乙方前期辦案費用。

2.案件處理過程中付費辦法:

①經乙方努力,一審判決或仲裁裁決達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②經乙方努力,二審判決達到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③經乙方努力,再審判決達到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

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④經乙方努力,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應於收到執行款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3.其他情況:

如甲方與被告方在訴訟/仲裁期間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應於收到調解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4.乙方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代理事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訴訟費、仲裁費、查詢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及外埠差旅費、住宿費,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其他有關(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辦公地區內發生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複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22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內蒙古久暉律師事務所,住所地: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巨海商廈403室。電話:0471-6371609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處理 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l.乙方委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代理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同意;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甲方的委託代理事項;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衝突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並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與代理事項有關的信息,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2.甲方指定)作為與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及工作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整)。支付方式為:

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負擔,支付方式為:

3、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及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由甲方承擔,支付方式為: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應予退還。

2.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或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或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乙方賠付。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因此延誤甲方委託事務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呼和浩特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乙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五日內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成功時視為送達。

3、下列情形視為委託事項完成:(1)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判決/裁決、調解、案外和解;(2)委託人作為原告或者申請人時及撤銷訴訟或者不提起訴訟,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時,對方撤訴或撤回申請。(3)乙方通過訴訟或仲裁以外的方式並經甲方同意,糾紛消滅或終止代理,為甲方實現主要委託目的。

4、委託律師須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應在詳細閲讀並理解後簽署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該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23

認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行電話: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經過對______市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其中附屬面積_____㎡,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 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_____元/㎡,總價(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為成交金額的______%,即: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第三條 該房地產轉讓税費按政府標準計徵,繳納方式為:

A.買方全包

B.賣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 付款方式選擇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_____元,並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户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_____%,即_____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餘款及佣金給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_____元,並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購房款人民幣_____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_____年即人民幣_____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_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額的差額。

第五條 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_____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户、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年月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 乙方及委託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户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_____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時生效。

第九條 其他補充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2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區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產品、經銷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的行政區域為:承德 的____鎮與農村市場。  

2.甲方指定乙方銷售 系列產品。  

3.乙方同意為上述指定區域之代理商,並承諾全部履行本合同項下之義務。  

第二條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銷售額、年度銷售任務及獎勵.  

1. 本合同有效期為( ),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本合同期滿,乙方可以申請續簽,但應提前( )天書面告知甲方。同等條件下將有優先權續簽合同約定的代____區域範圍和代理系列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訂貨時乙方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貨單,訂貨單應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甲方收到訂貨單後經確認該筆訂貨是否有效。如確認訂貨有效,乙方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在確認收款後將訂單產品以汽運的方式送達乙方 產品採購及付款方式貨幣結算單位為人民幣,付款日期均為貨款已到達甲方賬户的日期。  

第五條 交貨與運輸  

1. 乙方書面訂貨單得到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後3---7個工作日內發貨。  

2. 發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預測、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時供貨或乙方不能按時交付貨款的情況除外。  

3. 乙方可自行來甲方指定地點提貨,甲方發貨後,將提貨單及發貨票隨後寄給乙方。  

4. 乙方提貨時必須當場開箱驗貨。如發生貨物缺失、破損等,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並由相關承運部門提供貨品缺失、破損證明,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五條產品換貨政策  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乙方所售甲方產品6個月內可與調換,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產品價格調整  為充分保障廣大經銷商的利益,甲方在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時,將嚴格遵守以下承諾:  

1.保證產品價格體系正式調整前七個工作日將價格調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經銷商。  

2.對於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前(以正式執行調整後的新價格體系日期為準)已經發生採購的經銷商,不負責對經銷商已經採購的全部調價後產品進行差價補償。  九條雙方其他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建議和指導乙方實施甲方制訂的市場營銷方案的權利;  2有核定乙方特約經銷區域及特約經銷產品市場最低售價的權利;  3有審核、規範乙方進行產品廣告宣傳的權利;、  

2. 甲方的義務  1在乙方完成季度採購任務後,向乙方出據代理商證書及證明,維護乙方作為代理商的正當合法權益。  2向乙方提供產品銷售時所需的營銷、技術和廣告宣傳資料及相關的產品認證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區域範圍內進行其代理經銷產品的市場開拓與銷售工作時, 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場支持方案中的相關條款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場指導、培訓支持、廣告支持等相關配套服務。  4向乙方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  5協助乙方做好貨物託運及調換工作;  6採取有效措施調節和規____市場秩序;  7嚴守乙方的業務機密。  

3.乙方的權利  1享有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的代理經銷產品在產品特約區域的經銷權;  2享有甲方市場營銷方案的一切獎勵條款規定的權利;  3享有按甲方客户服務方案的一切支持條款規定的權利;  

4.乙方的義務  1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的經營證件,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進行守法經營;  2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在甲方指導下處理好代理經銷區域內產品終端用户的投訴與相關服務請求,並做好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配合工作;  3嚴格遵守甲方市場營銷方案中關於市場營銷秩序維護及經銷商行為約束方面的相關規定;  4不得擅自生產、偽造甲方之產品,並要協助甲方做好保護甲方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工作;  5保持與甲方的持續溝通,及時反饋各種市場營銷信息;  6乙方印製各種針對甲方的宣傳資料前必須呈甲方審核,並經甲方書面許可後方能發佈; 7遵守甲方頒佈的年度營銷方案、客户服務方案,並積極支持配合甲方組織的各項活動; 8不得以甲方名義與

第三人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其他民事行為,甲方亦無須為乙方與任何

第三人發生的經濟或民事糾紛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合同修改、終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形成書面材料(合同變更簡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宣稱此種情況存在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後30天內(本合同特別約定除外)令雙方共同滿意地糾正、補救或消除這種情況,則申訴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並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內,雙方仍應繼續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2、1 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及合同相關附件之約定;  2、2 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無論是強制性還是自願性);  2、3 出現不可抗拒力的情況,以至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主要義務;  2、4 一方在公眾場所、傳媒等攻擊另一方的形象和聲譽,或自身公共形象嚴重敗壞。  3、經雙方書面同意,可提前終止合同。  

第十 一 條,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雙方已明確約定的有書面形式的關條款,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雙方已明確約定的有書面形式的有關條款,與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有重複的,以合同內容為主。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25

甲方:

乙方:天津泰閣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因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應甲方要求及時通報委託事項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委託事項情況,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其他事實材料及其線索;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送達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指定代理人的聯繫方式為:電話:,電子郵箱:,甲方更換聯繫人的應及時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

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代理費及支付辦法如下:簽訂委託合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翻譯費、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交通費、通訊費、複印費、資料費、差旅費、食宿費等。

第1項費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預支、事後向甲方報銷。

第2項費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辦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2)涉及外省市辦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預支、事後向甲方報銷。

第七條甲方支付第五條及第六條約定的費用後,乙方開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退還律師代理費: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時止。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手機、E-MAIL、郵寄。需郵寄的,送達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手機號碼,應當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E-MAIL:傳真: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委託代理協議合集 篇26

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户行:上海  銀行帳號:  地址:  代表:  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瞭解並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閲讀並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户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於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託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户的設置: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户開户,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户,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後,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佈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____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佣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後,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税金問題,均按照____市税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託關係,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准並結算帳目後,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係,並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

一、乙方的印鑑需在甲方備案。  十

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X)(簽字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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