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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委託代理合同(精選17篇)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精選17篇)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精選17篇)

代理方(乙方):中國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建設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建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於本協議生效後發生的委託代理項目管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交通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交通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4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農業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農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立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設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一 總則

(一) (下稱甲方)和 (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於本協議生效後發生的委託代理項目管理。

二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 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 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 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 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台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 貸款回收

(一)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户中劃收,並於當日(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上劃甲方。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 會計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二)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並核對一致。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台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 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項目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項目專户報告”。

報告內容: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 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

十一 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十二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同時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五)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有分歧,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十三 附則

(一)每年3月,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年度委託代理情況。

(二)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授權的信貸局與乙方授權的一級分行簽訂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標準文本,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

(三)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四)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醫療器械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醫療器械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註冊。

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管理辦法》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文件資料包括附件一及藥監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對其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乙方不對前述的文件資料負審。甲方的文件資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誤導或遺漏,導致甲方的註冊被駁回或延誤,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辦上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的註冊事宜,乙方有義務對甲方資料保密。對於未能取得產品註冊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作出書面説明或及時提供藥監局的不予註冊的文件。

四、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3天內按費用清單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用。費用清單詳見附件。

五、若因乙方過錯不能按時完成產品註冊,則每超時一個月(按工作日算)退還代理費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費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導致其產品註冊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材料不真實或有違法違章行為等),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雙方的代理關係至註冊當局發文不予註冊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產品註冊不能按時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還除已產生費用外的剩餘代理費用。

六、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8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註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_________類(商品/服務)上申請註冊_________件商標,該註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註冊所需要的文件、證件,並保證提供文件、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註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託後,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註冊、設計、製作等事項,因註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註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託代理商標註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祕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註冊材料齊備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_________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商標註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註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註冊代理申報費: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3.註冊商標的製作費: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註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_________元整。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註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託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代理業務完成後本協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託代理合同自動解除。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託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9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託律師: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廣東明典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絕對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代理的,所收費用退回給甲方。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一般代理;□代為起訴及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簽收法律文書;□其它 。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費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代理合同,有權拒絕參與開庭等訴訟活動,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簽訂協議。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終結形式可以是判決、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釋上述條款的含義,乙方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啟東市廣發農產品商貿有限公司、啟東市展宏糧油貿易有限公司、啟東市興旺糧油有限公司三家企業的成本核算、財務處理、納税申報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費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負責為甲方成本核算、開具增值税發票、做賬、納税申報。乙方委派陸瑛美同志為甲方服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70000元/年(為基數工資),服務費按季支付(每季支付15000元,餘款年終一併支付,以乙方出具的收款收據為準),如遇特殊情況協商確定。

(3)服務期限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和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的賬面數相進行核對;

(3)及時為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資料和其它有關材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交接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費用;

(6)為乙方委派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税務總局頒發的《税務代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為服務單位進行成本測算,並根據甲方提供的會計憑證開展賬務處理和納税申報;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解釋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税政策方面的原則問題;

(6)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做出不當會計處理,有權予以拒絕並保留向有關部門反映的權利;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四、會計資料交接:

(1)甲方派專人將會計憑證連同移交清單送到乙方指定地點,並辦理交接手續。

(2)每月10號為會計憑證的交接日。如遲交或不交會計憑證,由此造成不能進行正常賬務、税務處理的,責任由甲方承擔(此條款視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經乙方確認方可終止合同。

(3)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税文件處理不當,造成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解釋權。

六、其他約定:

(1)本合同到期,如雙方沒有異議,則視同自動續期,無需另籤合同。

(2)如甲方納税性質或經營規模發生變化,則收費標準相應調整。

(3)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4)未盡事宜,雙方訂立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為合同的組成部份。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委託人名稱/姓名:

簽訂時間:

承辦律師: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郵: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郵:

甲方因與糾紛訴訟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為此,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本所律師在上述案件中擔任甲方的訴訟代理人,代理下述訴訟工作(根據約定在內打“√”或“____”;“√”為委託代理事項,“____”為非委託代理事項):

第一審訴訟;

第二審訴訟;

再審訴訟;

執行。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

甲方對乙方的授權如下(根據約定在內打“√”或“____”;“√”為授權事項,“____”為非授權事項):

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調查取證;

代為申請證據保全;

代為申請財產保全;

代為起訴/撤回起訴;

代為出庭參加訴訟;

代為提出管轄權異議;

代為申請回避;

代為申請鑑定/重新鑑定、勘驗/重新勘驗

代為提出答辯;

代為提出、變更或者放棄己方訴訟請求;

代為承認/反駁對方訴訟請求;

代為提起反訴/撤回反訴;

代為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代為提起上訴/撤回上訴;

代為申請執行;

代為收取執行標的;

代為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如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偽造證據,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法、及時;

3、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

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代理人;

5、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的獨立的判斷和決策。但甲方因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訴訟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被委託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出專業判斷,客觀地告知甲方所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委託代理事項;

5、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進展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代理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6、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委派本所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訴訟或者仲裁代理人;

7、乙方及其委派的律師/律師助理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應當對委託代理事項單獨建檔,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檔案保存時間根據律師業務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條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

1、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按照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1)收費方式(根據約定在內打“√”或“____”;“√”為選擇方式,

“____”為非選擇方式):

風險收費方式;

非風險收費方式;

(2)雙方約定採用風險收費方式的,按如下約定計付律師費(根據約定在內打“√”或“____”;“√”為選擇方式,“____”為非選擇方式):

按勝訴的訴訟標的額的百分之(%)計付律師費,暫計金額為人民幣萬仟佰拾角分(¥)。

甲方為原告的,以甲方的訴訟請求確定的訴訟標的額為計算基數;甲方為被告的,以原告的訴訟請求確定的訴訟標的額為計算基數;實際律師費均以生效的裁判文書認定的數額為準進行結算;

按實際執行到位的執行標的額的百分之(%)計付律師費,暫計金額為人民幣萬仟佰拾角分(¥)。

(3)雙方約定採用非風險收費方式的,根據政府部門關於律師服務收費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共計人民幣萬仟佰拾角分(¥)整。

(4)支付期限:

①雙方選擇風險收費方式的,甲方應當自乙方將生效裁判文書送達甲方之日起日內支付律師費,或者自甲方收到執行財產之日起日內支付律師費(甲方委託乙方代收執行財產的,乙方可直接從執行財產中扣除律師費)。

②雙方選擇非風險收費方式的,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律師費。

2、辦案差旅費/交通費

甲方應按照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辦案差旅費/交通費(根據約定在內打“√”或“____”;“√”為選擇方式,“____”為非選擇方式):

實報實銷:選擇該方式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出報銷申請之日起日內據實報銷;

包乾:選擇該方式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共計人民幣萬仟佰拾角分(¥)整,並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支付。

3、支付方式:甲方可採用現金、轉帳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工作費用。採用現金支付方式的,甲方應當在乙方辦公地點將款項直接交付給乙方財會人員;採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為“廣東同益律師

事務所”;採用轉帳支付方式的,甲方應當將款項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帳號:

乙方户名:

乙方開户行:

乙方賬號:

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工作費用應當直接支付給乙方。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認。

4、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或辦案差旅費/交通費的,除仍須按約定金額支付外,每逾期一日,還應當按遲延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徵得甲方同意後支付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因甲方追加委託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或者因案件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委派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3)違反第四條第6—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者暫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糾正時止,因此而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七日仍未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辦案差旅費/交通費或者其他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違約情況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絕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師費: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機構或者個人代理的;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的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乙方: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址) :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廣東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主任

地址: 市 區 路 號 樓 室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案件對方當事人名稱) (案

由) 案件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案件對方當事人:

案由及訴訟標的:

審理機關:

審 級: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為以下第 項,

1、一般代理( )

2、全權代理包括: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上述案件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 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乙方律師聯繫方式為: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並保存完整的工作紀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但乙方律師因為開庭衝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乙方應配合辦理授權委託書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員的聯繫方式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為:

乙方户名:

開户行:

帳 號: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約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中山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後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費用;

(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幣由乙方包乾使用上述第2項工作費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範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保險機構理賠範圍或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及合同內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手機、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等聯繫方式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次日視為送達,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發送時視為送達。通過電子郵件送達的,發送時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風險提示

甲方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關證據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否則可能會因資料不實承擔不利後果;此外,擬委託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受託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會對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諾,隨着案件進展,受託律師還會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各種法律風險。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15

一、委託代理範圍

1.□?企業名稱核准

2.□?申請設立登記

3.□?企業變更登記

(1)□?名稱變更

(2)□?法定代表人變更

(3)□?註冊資本(資金)變更

(4)□?股東或股權變更

(5)□?住所

(6)□?經營範圍變更

4.□?企業註銷登記

5.□?企業改制

6.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登記註冊材料,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定金_________元,甲方領取“受理通知單”時,一次付清全部代理費用。

3.乙方的責任:

(1)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託登記代理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祕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登記註冊材料齊備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代理業務;

(3)對甲方提供虛假註冊材料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業務,依約所收取的預付金,不預退還。

三、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終止合同。

2.因甲方原因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預付金不能收回,並支付相應的用金,因乙方違約,應全部返還甲方已付的預付金。

3.合同履行期間,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調整,不能繼續履行的,委託代理合同自動解除,乙方已取得的預付金100%退還給甲方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有效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代理合同費用

金額:_________元,預付:_________元,欠付:_________元。

六、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協商

2.□?協會調解

3.□?_____

4.□?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衞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環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經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商務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監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委開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有效。

委託方(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16

認購方(甲方):地址:身份證號碼:電話/機/手機:

代理方(乙方):地址:電話:傳真:分行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經過對珠海市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其中附屬面積_____,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 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_____元/,總價(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為成交金額的%,即: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第三條 該房地產轉讓税費按政府標準計徵,繳納方式為。

1.買方全包

2.賣方全包

3.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 付款方式選擇: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_____元,並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户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_____%,即_____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餘款及佣金給乙方。

2.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_____元,並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購房款人民幣_____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_____年即人民幣_____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_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額的差額。

第五條 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_____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户、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年月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 乙方及委託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户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_____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時生效。

第九條 其他補充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理人:經辦人:

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訂立

銀行委託代理合同 篇17

委託人: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委託人授權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___套的各項事宜。

二、授權範圍: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套,總面積在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元/每平方米至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市___區___路以東,___路以西,___路以南,___路以北範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委託人給付報酬___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___元。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託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___日之內,先付___%;其餘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宜後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託人墊付,每季度末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在合同生效之後,對受託人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託人;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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