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代理合同 >

銷售代理合同格式

銷售代理合同格式

銷售代理是代理商在紡織、木材、某些金屬產品、某些食品、服裝、設備、汽車等行業中常見,在這些行業,競爭非常激烈,產品銷路對企業的生存至關重要。在簽訂銷售代理合同時需要注意幾點,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銷售代理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一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代理合同格式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製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 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 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户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 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正當競爭

8.1 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 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 保密

9.1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 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 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條 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第十五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條 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 佣金計算方法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税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八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户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十九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製造商每 季度應向代理人説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三條 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二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説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四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五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六條 賠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七條 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八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二十九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________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一條 仲裁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____國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製造商: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__區域的_____________產品事宜,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區域銷售代理合同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產品具有廣闊的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區域的銷售代理權,由乙方全權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售後服務。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包裝完好無損,並經乙方認可的樣品品質的產品。

2.甲方發貨到_________市,此範圍外的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按乙方訂貨量的比例免費提供公司統一的宣傳資料。

4.甲方推出新產品、調整市場價格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需在銷售區域內盡力拓展客户,並嚴格執行甲方的產品政策和價格政策。

2.乙方盡力維護甲方在當地的公司形象及產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應至少每一個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類產品的情況(包括一些廣告資料、價格、銷售情況和樣品等),同時應向甲方彙報當地的市場情況和用户意見的詳細報告。

四、代理保證

1.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權收取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同時不予退還市場保證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在代理期間若自動放棄代理權,或無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關要求,甲方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在該地區另尋代理商,退還乙方保證金。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衝擊的同類產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如無需續約,在無違反本合同條款情況下,可終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內代理或經營與甲方有同類或對甲方有衝擊的產品。

五、銷售定額

1.供貨價為_________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訂貨量最低為_________公斤,甲方給予乙方______個月的試銷期,試銷期內至少應達到_________元的銷售額。

2.試銷期滿,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銷售額,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則終止。

六、退換貨條款

1.為服務廣大消費者,乙方在代理區域內經營,若消費者不滿意或證實屬產品質量問題, 甲方需無條件提供退換貨。

2.代理期間如因產品滯銷,乙方要求退換貨,在提貨日起三個月內,外包裝完好情況下,甲方酌予協助辦理,來往運費由乙方承擔

七、簽定本合同後如果______天內沒有開始執行購貨和銷售,則本合同自動作廢,如果連續______個月內未繼續購貨者,可考慮取消其代理資格。

八、其他

本合同另有不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銷售代理合同範文三

房地產開發商: (以下簡稱為甲方)

電話: 傳真:

聯繫地址:

房地產營銷商: (以下簡稱為乙方)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 (以下簡稱為本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理項目概況

1.1甲方系 項目的開發商。本項目名稱最終以政府相關部門核准的名稱為準,項目名稱的改變不影響合同效力。

1.2甲方通過土地有償轉讓,合法取得本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和規劃許可證,並依法開發和銷售,已(或即將)取得預/出售許可證,並經(或即將取得)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上市銷售。(詳見附件五: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規劃許可證複印件、預售許可證/大產證的複印件將於合同執行期間陸續補充。)

1.3本項目位臵: 。

1.4 乙方代銷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實際以預售許可證中的建築面積為準)。

1.5代銷物業性質: 。

第二條 代理方式、代理期限

2.1代理方式:

全程營銷代理: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本項目全程獨家代理銷售,並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另行委託第三方代理銷售。否則,該部分銷售房屋均視乙方銷售業績,甲方仍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佣金。

2.2雙方約定本項目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可售房源銷售至95%止。

2.3 本合同代理期限內,除非本合同約定可以終止或解除條件出現,否則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開盤約定

3.1開盤條件:可售房源已取得本項目預售/銷售許可證並完成相應的網上申請手續、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銷售合同)文本經甲方確定、甲方已落實按揭銀行、銷售價格和優惠原則已確定,可售房源在媒體廣告正式公佈對外銷售之日,同時具備以上條件之日為開盤日期。本項目開盤日期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第四條 成功銷售界定和佣金結算

4.1銷售基價:是指本項目代理之物業銷售的平均銷售底價。本項目銷售基價於認籌前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本案銷售基價均為毛坯房價格。

4.2乙方負責制定銷售底價表、銷售價目表及優惠原則,實行一房一價制,銷售底價表應於每批房源正式認籌前30日內由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後執行,並應作為本合同附件。每期銷售價目表及優惠原則由乙方擬訂,經甲方總協調人簽字確認後由乙方負責執行,並由乙方負責銷控。

4.3佣金結算方式:

4.3.1乙方佣金由基本代理費任務跳點方式組成,佣金按月按套結算。

4.3.2基本代理費按照已銷房屋總銷售額的2%計提取銷售佣金。整體代理費為跳點形式即:在每批貨量入市銷售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銷售指標,如我方完成該指標甲方應按已銷房屋總銷售額的 0.3 % 給予額外獎勵。並將該任務量完成前期按基本代理費已銷房屋總銷的2%計提部分補足至2.3%。我方沒有完成該指標的情況下按照已銷房屋總銷售額的2% 計提銷售佣金。

4.3.3佣金結算時間:每個月的第5日前由乙方向甲方送交上個月已銷售成交的房屋清單明細表和請傭表,甲方應於乙方送交請傭表後5日內審核並向乙方支付上個月佣金。

4.3.4項目前期進場因為沒有蓄客所以甲方承諾前3月每月於月的第5日預支銷售費用2萬元整(¥20xx0)

4.4銷售成功界定:

4.4.1房屋的銷售以套為出售單位。購房者支付了首付款並簽署相關認籌協議後,該套房屋視為成功銷售。

4.4.2直接由甲方介紹成交簽訂合同之客户,計入乙方業績並視為乙方銷售成交。此類客户或甲方書面同意享受價格優惠的客户,若優惠幅度大於案場銷售折扣的,則甲方應根據案場當期有效的最低銷售折扣價補足,乙方按照此補足價來結算佣金。

第五條 各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保證項目在售期間內補齊所有項目所需合法的相關文件資料。

5.1.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代理銷售所需的相關文件和資料。

5.1.3甲方負責審核並簽署合同文本及補充條款,乙方負責簽訂商品房合同。但甲方應在客户簽署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完成合同的甲方蓋章簽字,逾期視為合同已簽訂。

5.1.4甲方負責售房款的收取和客户合同登記、銀行貸款和房屋產證的辦理。現場財務由甲方負責派駐,房屋收取憑證由甲方提供。

5.1.5甲方應在本項目正式開盤前30天將售樓中心及其銷售所需資料準備完畢並交付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上述事項無法交付使用,則乙方銷售代理期限和銷售目標的實現相應順延。

5.1.6甲方總協調人為 ,郵箱地址: 。該總協調人對於乙方需確認的各項內容簽字後即視為甲方確認,在本協議內任何有關項目的變動,該總協調人有責任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該總協調人如有變動,甲方須提前十天通知乙方。總協調人可將部分工作以正式授權形式授予甲方公司指定人員,該指定人員在授權範圍內具有和總協調人同等權利,甲方有義務將授權書面通知乙方。

5.1.7銷售推廣費用應包括本項目銷售中投入的媒體廣告、樓書、售樓處裝飾及傢俱、整體和單體建築模型、效果圖、燈箱廣告、看板、房型家配圖、引導旗、橫幅、小區圍牆廣告、工地環境美化和造景等及相應的廣告宣傳活動,以及售樓處的水、電、通訊、辦公設備用具等日常營銷費用。本項目銷售推廣費用約為總銷金額的 2%,由甲方承擔。如沒有按照雙方確認的推廣計劃投放,則乙方的銷售代理期限和銷售目標相應順延。

5.1.8甲方有銷售房屋價格、數量及對外銷講資料審核確認權,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銷售秩序。甲方在收到乙方遞交推廣計劃、營銷方案或專業意見時,若五日內甲方未有反饋意見,則視甲方審核通過。

5.1.9甲方應確保工程進度、房屋交付日期和產證辦理日期。如工程進度或物業逾期交付,則乙方的銷售代理期限和銷售目標相應順延。

5.2 乙方責任

5.2.1乙方應根據本項目的開發進度和銷售目標,組織市場調研、產品策劃、銷售執行等工作,並及時向甲方提交相關報告方案。

5.2.2常駐案場之專業銷售團隊由乙方派駐,負責接待客户進行本項目的銷售工作。具體乙方銷售人員的勞務費用、福利及辦公費由乙方自行負責。

5.2.3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購房者簽訂與合同樣本不一致的條款,由此產生糾紛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5.2.4 乙方對外銷售使用的銷講材料內容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確認後方可執行,未經甲方同意而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5.2.5客户簽訂合同後,乙方即與甲方約定時間,並將相關貸款資料全部移

交甲方指定人員並辦理簽收手續。

5.2.6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供銷售週報、月報表和成交客户資料,定期向甲方書面彙報實際銷售情況。

5.2.7乙方代理銷售之物業一旦銷售成交,乙方承諾繼續積極做好本項目的催款、按揭等售後服務工作。

5.2.8乙方應按照銷售價目表及優惠原則進行銷售,並及時完成銷售。

5.2.9乙方應為甲方保守項目成本、客户資料和營銷方案等商業祕密。

5.2.10乙方的總協調人為 ,郵箱地址: 。該主要負責人如有變動,乙方應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第六條 商業祕密及不可抗力

6.1本合同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相互尊重,不得向任何外方泄露所知曉的對方商業祕密。

6.2如因地震、戰爭、瘟疫、洪水及其他特大自然災害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或乙方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免除責任,但應在事件發生後的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相關證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銷售過程中,因乙方虛假承諾或以欺騙手段進行銷售引起之爭議,由乙方及時負責處理,由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同時甲方有權終止該合同。

7.2涉及到房屋建設和銷售的合法性,工程施工、工程進度、房屋質量、房屋產權、房屋交付、裝修標準,交房期限,配套設施等方面引起的爭議,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7.3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的基本代理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到期應付款的日萬分之五承擔滯納金;逾期支付超過三個月,則乙方有權撤場並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除了向乙方支付佣金及逾期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乙方的前期投入成本。

第八條 其它

8.1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若同意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本合同終止後的事宜,應在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一個月內結清與本合同有關費用等事宜。

8.2雙方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3本合同期滿或合同終止或合同解除前,若有房源已定購,甲方同意只要本合同屆滿或終止或解除後1個月內該些房源的銷售合同簽約並符合銷售成交條件,則該些房源仍應視為乙方業績,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結算佣金

第九條 合同效力

9.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訂立變更或補充協議,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本合同之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方年檢通過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件二:代理房源的銷售底價、銷售價目表及優惠原則

附件三:工程進度表。

附件五:甲方與本合同執行期間,將本案所需土地使用證件、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預售/銷售許可證的複印件補齊至合同附件內;

9.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4本合同自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通知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和文件,應面呈、快遞或郵寄方式至另一方的本合同約定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如郵寄方式,在投郵後(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5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如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於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daili/nlleog.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