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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精選30篇)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精選30篇)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1

協議簽訂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精選30篇)

協議簽訂地: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營業執照號: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營業執照號:

第一條 總則

1.1序言

一個成功的房地產項目,應該具有專業的策劃、銷售和物業管理等綜合因素(含商業的租售管理)。為整合 項目資源,促進項目成功運作,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營銷代理該項目的有關事項,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1.2甲方聲明並保證

甲方茲聲明並保證: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該項目的獨家營銷代理商。甲方具備完善的項目開發資格,併為本項目的成功給予乙方全力的支持。

1.3乙方聲明並保證

乙方茲聲明並保證,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甲方授權範圍內提供專業化運營服務,並以全部的經營努力和誠意履行本協議。

1.4 定義

本協議中部分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

1.

4.1【項目營銷代理】系甲方將該項目委託給乙方,乙方提供該地產項目定位(含業態規劃等)、營銷策劃、物業銷售、商業租賃管理建議等一系列服務。各個環節相互連貫,缺一不可,並在每一環節中以提高整個項目的價值為主要目的,強調提升項目開發價值的手段和空間。

1.

4.2【正式開盤日】係指甲方具備以下條件下的項目開盤日期:

已辦妥該項目《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該項目售樓接待中心、樣板房已能正式啟用;已具備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其它正式開盤的條件;在完成本條款所述準備工作後,以

第一個報紙廣告發布日或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時間為正式開盤日。

1.

4.3【銷售保底價格】係指雙方根據開發投資分析及市場情況,分階段確定的項目銷售保底價格。分段確定的銷售保底價格必須確保項目總體銷售額實現。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可根據各階段的具體推廣和銷售情況提議實際銷售價格及階段性漲幅,執行前應報甲方確認,乙方在非特殊情況下不得低於保底價格銷售。經雙方確認銷售價格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對雙方具備合同約束力。 該項目的階段性銷售保底價格計劃必須與此價格條件下該項目的相應開發實施標準及《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同時生效,雙方以簽署有關備忘錄的形式對此進行明確。

1.

4.5【 項目的宣傳推廣費用】係指:報紙、電視、廣播等媒介廣告的製作及發佈 展銷會促銷活動

(活動中用於獎勵或優惠的費用除外)的組織、建築渲染製作、導示系統設置及工地氣氛營造、路牌廣告等。宣傳推廣費用應控制在項目預計總銷售的2%以內(視市場實際情況可由乙方提出宣傳推廣預算的增減方案,並經甲方確認後執行)。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審定和確定廣告商,並負責審定和支付宣傳推廣費用。

1.

4.6【交房】系每期房屋經過竣工驗收,開發商按照銷售合同的約定將房屋交付業主的日期。

1

4.7【月】係指公曆月;季係指起始日期後三(3)個月為

第一季,以此類推。

1.

4.8【年】係指起始日期後十二(12)個月為第________年,以此類推。

1.

4.9【佣金】係指按本合同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報酬。

1.

4.10本協議所用貨幣名稱為人民幣。

第二條 合作項目

2.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發展商名稱:

地理位置:

項目性質:

建築結構:

其中本合同給定代理銷售建築面積(套內)約 平方米。

2.2合作標的(委託代理事務)

2.

2.1項目前期營銷策劃;

2.

2.2項目銷售代理。具體以房管部門實測的產權面積為準。

2.3合作期限

合作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約定銷售目標任務的 %時截止。如因甲方的工程進度延誤和項目的各種證照辦理時間延誤,以及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在合同範圍規定內的營銷計劃不按時和按量批准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影響乙方銷售工作按期完成的,銷售期限順延。

2.4合作內容及目標

根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下述內容委託乙方:

2.

4.1營銷策劃板塊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報告(項目定位、營銷策劃、物業銷售、商業租賃管理建議等)。

2.

4.2銷售代理板塊

2.

4.

2.1本物業銷售均價(按面積計算)暫定為每平方米(大寫:人民幣,執行均價參照開盤前同質樓盤的市場均價確定;單套(鋪)執行單價由乙方根據銷售均價和單套(鋪)特點靈活定價;價格方案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2.

4.

2.2在雙方約定時間內,按照約定的相應標準銷售項目可售面積的為完成合同約定的銷售任務。(總銷售金額、銷售價格體系以具體進度計劃指標在策劃方案中明確,並需經雙方確認執行,並可在具體合作過程中根據市場情況協商調整)

第三條 合作方式及內容

甲方指定乙方為該項目獨家營銷代理商,並授權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3.1項目前期策劃工作

由乙方圍繞項目進行詳細的市場調查並完成以下報告:

● 項目定位報告

● 營銷策劃報告(含銷售進度計劃)

● 住宅銷售

3.2項目銷售代理工作 ● 商業租售管理建議

● 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之下,甲乙雙方就項目設計整改意見達成一致且營銷方案正式通後,乙 方全權負責該項目銷售工作。

● 負責成立項目銷售小組,對銷售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 依照已定的每期推廣銷售計劃執行銷售任務。

● 提供項目定價方案,包括優惠辦法、付款方式等。

● 設計項目銷售資料,如銷售説明書、海報、户外廣告牌、電視廣告片、模型等,費用由甲方承

擔。

● 籌備展銷會及公開發售活動,費用由甲方承擔。

● 展銷會期間指導佈置會場及派駐業務員在售樓部負責接待訪客及銷售工作。

● 負責管理售樓部,長期派駐營銷隊伍在售樓部銷售工作,派駐團隊不低於 人(含銷售主管),

銷售團隊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 代表甲方與買家簽訂(認購書),協助甲方收取購房訂金。

● 協助甲方與買家辦理簽約手續並向甲方交付訂金。

● 協助甲方辦理按揭手續。

第四條 合作費用及結算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營銷代理費用包括:

4.1項目前期費用

銷售與招商前期費用共計 萬(人民幣: 萬)。該費用在乙方完成以下項目時支付: ●項目定位報告

●營銷策劃報告(含銷售進度計劃)

4.2銷售代理佣金

4.

2.1銷售代理佣金計提

計提比例為乙方代理範圍內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的房款總金額的 %(本條所指房款依照《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之補充協議規定收取的購房款)。

4.

2.

1.1《商品房買賣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銷售人員簽訂,甲方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複核,並由甲方代表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後方可生效。

4.

2.

1.2本合同約定標準計提相應代理佣金。

4.

2.2關於涉及退房的佣金處理

4.

2.

2.1如因甲方原因(如工程質量、工期、手續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仍以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方式及比率計提相應銷售代理佣金。

4.

2.

2.2如因客户原因(如沒有能力繼續支付房款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應按規定收取客户違約金或不退定金,此違約金或不退的定金,甲、乙雙方各享有50%,乙方不再提取該筆買賣合同之銷售代理佣金。

4.

2.

2.3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銷售政策亂承諾等)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則乙方應退還該合同已提取代理佣金:如因退房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乙方向甲方支付該筆《商品房買賣合同》實際收到房款的2%的違約金。

4.

2.

2.4如因

第三方原因(如國家相關政策、銀行貸款審批等因素)造成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則乙方不再提取退房的銷售代理佣金,但涉及退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銷售成果應視為乙方的銷售業績。

4.

2.3關於涉及購房優惠的佣金處理

甲方如給予了購房户銷售政策之外的優惠,其有關該合同的銷售代理佣金扔按合同銷售價格計提。

4.3關於溢價銷售獎勵

4.

3.1甲乙雙方在提交營銷策劃報告之時共同確定項目銷售底價(該底價根據户型、樓層等因素具體確定)。對通過乙方合理的策劃和運營,打造出該項目良好的商業前景及氛圍,導致該項目住宅(商鋪)售價升值,超出雙方確定的住宅(商鋪)銷售底價部分,乙方則提取超額部分的 %作為銷售獎勵。此筆費用按每套範圍分別計提,與銷售佣金同步進行結算,並於結算日____日內支付。

4.

3.2乙方在對甲方物業進行溢價銷售時,不能超過當期價格的最高限價,該價格由雙方根據市場狀況予以調整。

4.

3.3乙方銷售低於底價的房屋,如經甲方同意降價,則按底價結算佣金;如未經甲方同意降價,則乙方承擔甲方降價損失的 %。

4.4關於銷售進度

4.

4.1根據雙方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暫定三個主要考核節點,甲方有權根據雙方確定的銷售進度計劃對乙方銷售業績進行月度監督。

第一個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任務(總銷售面積按可售部分面積計算);

第二個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任務(總銷售面積按可售部分面積計算);

第三個節點: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完成總銷售面積 %的任務(總銷售面積按可售部分面積計算)。

4.

4.2銷售進度考核中,遇到春節則銷售期限順延一個月;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銷售工作不能正常進行,銷售期限也相應順延。

4.5關於代理佣金的確認及結算

4.

5.1銷售代理佣金每月計提一次。每月理佣金和溢價銷售獎勵,節假日順延。其中當月銷售代理佣金的計提標準按已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約定的總房款的 %提取;溢價銷售獎勵全額結算。

4.

5.2如乙方完成甲方委託的全部事項時(即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任務量、銷售均價均按時完成),剩餘 %的代理佣金在乙方完成本協議

4.4約定的節點考核後,甲方按

4.

5.3款約定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

4.

5.3乙方每月號前將上月的代理佣金結算確認書交付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代理佣金結算確認書的2個工作日內在代理佣金結算確認書上籤署意見並交付乙方,並於簽署意見後____日內與乙方結算相應的代理佣金和溢價銷售獎勵。如甲方在收到代理佣金結算確認書的2個工作日後沒有在代理佣金結算確認書上籤署意見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形式的書面意見回覆乙方,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佣金結算確認書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讓人),男/女________,___________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讓人),男/女________,___________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1.甲方系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為___________萬元,佔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2.乙方願受讓有述股份;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

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

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後之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內為交割期。

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户手續。

四、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五、税費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税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市區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平方米,户型;房屋所有權證號:,屬於:。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__元/平方米,總價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___%、乙方得___%。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四、結算方式: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户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户;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户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户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户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____%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乙方得

____%。

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户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户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説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户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户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户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户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户。

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户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為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為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閲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

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擁有產權的房屋委託給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體協議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積、間數及用途:

該房屋位於北京市區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號__________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__________廳,合計__________平方米,委託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託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其中包含天作為乙方全程服務工作日。

三、付款金額及方式:

委託期內乙方應按約定繳納房租,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為付。

四、甲方權利:

1、有權檢驗入住者的身份,並監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權在代理期限內檢查房間及設施(必須與乙方聯繫後共同進行)。

3、代理期滿後,有權要求乙方歸還房屋及相關設施。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委託房屋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出租條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時有權請求甲方攜各種有效證件到場,甲方應予以協助。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屋內原損壞的設施修復並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與甲方協商增添屋內設施。

六、甲方義務:

1、應向乙方提供委託房屋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複印件。

2、應對乙方方便出租該房屋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3、房屋產權變更,應通知乙方,變更後的產權擁有人自然成為本合同甲方。

4、委託期內,不得再將該房屋委託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義務:

1、未經許可時必須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繳納水、電、燃氣、電話費。

3、應認真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條款:

在定金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時,無權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時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違約責任:

1、委託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房屋,否則視為違約,應退還未滿期限租金並支付乙方搬遷費和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2、委託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甲方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3、委託期內,乙方因改變房屋結構或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必須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後半年內與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時租用該房屋的客户私自訂立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甲方須賠償給乙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補充規定:

1、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或取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公司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6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

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

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

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

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

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

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

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8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擁有產權的房屋委託給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體協議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積、間數及用途

該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平方米,委託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託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包含 天作為乙方全程服務工作日。

三、付款金額及方式

委託期內乙方應按約定繳納房租,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付。

四、甲方權利

1、有權檢驗入住者的身份,並監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權在代理期限內檢查房間及設施(必須與乙方聯繫後共同進行);

3、代理期滿後,有權要求乙方歸還房屋及相關設施。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委託房屋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出租條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時有權請求甲方攜各種有效證件到場,甲方應予以協助;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屋內原損壞的設施修復並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與甲方協商增添屋內設施。

六、甲方義務

1、應向乙方提供委託房屋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複印件;

2、應對乙方方便出租該房屋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3、房屋產權變更,應通知乙方,變更後的產權擁有人自然成為本合同甲方;

4、委託期內,不得再將該房屋委託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義務

1、未經許可時必須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繳納水、電、燃氣、電話費;

3、應認真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條款

在定金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方如不訂立合同時,無權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時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違約責任

1、委託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房屋,否則視為違約,應退還未滿期限租金並支付乙方搬遷費和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2、委託期內,乙方因特殊情況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甲方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3、委託期內,乙方因改變房屋結構或造成房屋損壞的,乙方必須修復或賠償甲方損失;

4、房屋因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繕;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後半年內與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時租用該房屋的客户私自訂立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甲方須賠償給乙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補充規定

1、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修改或取消;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9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代理方提供服務,買方、賣方、代理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的買賣和代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地產買賣

第一條

賣方擬轉讓的房地產(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下稱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地產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共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該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目前該房地產物業服務公司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合計人民幣: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清單,詳見《房地產交接清單》(附件二)。

第二條

該房地產產權現狀為以下第___種:

1、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或者被查封、被非法佔用及其他產權爭議,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該房地產處於抵押狀態,賣方承諾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還清借貸,辦妥註銷抵押登記手續。

3、該房地產處於抵押狀態,賣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或者由買方融資贖樓的,須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內向擔保公司和代理方指定人員出具公證委託書,辦理贖樓手續,買方應予協助。完成贖樓後,應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於代理方或者買賣雙方約定的擔保公司作為辦理過户手續之用。擔保公司擔保或者由買方融資贖樓的協議另行簽訂。

第三條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以下第___種: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交予買方。

第四條

該房地產所附着的户口,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第六條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買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如果由代理方代收定金,則買方將定金交給代理方時,視為賣方已收買方定金。

第七條

為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並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預留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作為交房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辦法為下列第___種:

1、交由代理方託管。

2、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由買方直接支付給賣方。

第八條

按照國家有關法規、政策規定,買方需支付的税費項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需支付的税費項目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政策原因須繳納新的税費的,按以下第___方式處理:

1、由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___方繳納。

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買賣雙方同意直接支付房款的,雙方約定由買方直接存入賣方的銀行帳號。賣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約定第三方監管的,監管方式為第___種:

1、由買賣雙方指定的銀行進行監管。户名: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2、由代理方的客户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帳號進行監管。户名: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3、由買賣雙方指定的律師事務所進行監管。户名: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資金監管協議由買賣雙方及監管方另行簽訂。

第十條

買方按下列第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1、非銀行抵押付款

買方須於珠海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出具房地產過户回執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買方須於領取新的房地產權證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2、銀行抵押付款

(1)買方須於珠海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出具房地產過户回執的當日支付人民幣___億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寫:______元)。

(2)買賣雙方須於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向銀行或者銀行指定借貸服務機構提交抵押借貸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或者銀行指定借貸服務機構辦理借貸審批手續,抵押借貸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借貸金額為準。

銀行承諾發放借貸少於申請借貸金額的,買方應在支付首期房款時一併補足其差額。該款項買方應支付至第九條買賣雙方指定的賬户。

第十一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買方逾期付款超過___日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賣方應當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煤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三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1、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賣方延遲交房超過___日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賣方退還買方交付房款並按該房地產總價百分之___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車輛保管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不足部分買方有權向賣方追償。

第十五條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收件回執由___方持有。該房地產證由___方領取。該房地產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交給買方。

第十六條

買賣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二部分代理服務

第十七條

代理方提供如下服務:

1、接受買方購房委託併為買方提供房地產信息,陪同買方看房,促使買賣雙方成交,並根據賣方授意代收定金,簽訂認購等有關協議;

2、對買賣雙方當事人資格、房地產產權信息的合法性進行查驗;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權屬、現狀、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託併為賣方聯繫合適的買方;

5、促成買賣雙方進行交易,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接事宜;

6、提供銀行抵押借貸、贖樓事項的諮詢服務;

7、介紹或者推薦按揭銀行及按揭服務機構;

8、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價、付款方式等);

9、對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期限、應繳納的税收、費用等事項提供諮詢、代為辦理手續的服務;

10、按約定對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監管提供服務或者介紹監管機構;

11、提供市場調查、廣告宣傳服務。

第十八條

簽訂本合同時,代理方預收買方税費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預收賣方税費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此款按國家規定以實際繳納税費數額結算,憑國家税務、財政出具正式票據多退少補。

第十九條

代理方在簽訂本合同的當日收取買方代理佣金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收取賣方代理佣金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房地產產權過户,則此代理佣金無需退還,因代理方原因導致的除外。

第二十條

1、買賣雙方(含親屬、近親屬、委託人、代理人、代表人、承辦人等)利用代理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私自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或者另行通過其他物業代理公司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代理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佣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代理方可要求賣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佣金,並可要求賣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賣方並應承擔代理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

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賣方應向買方支付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賣方並應承擔買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代理方可要求買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佣金,並可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買方並應承擔代理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

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買方應向賣方支付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買方並應承擔賣方追索其過錯或者違約責任所支出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

4、因代理方過錯或者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代理方應向買賣雙方退還已經收取的費用和佣金,並向買賣雙方分別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的違約金。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一條

甲方除送固定裝修外,另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經三方協商一致,不得變更或者單方解除。代理方在權益不受損的情況下,不得干預買賣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合同他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日內向合同他方提供證明。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當事人除直接送達外,可以短信、郵件、傳真、信函、公告等方式送達。

以短信送達時,手機號碼為:賣方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三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三)。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選擇如下第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買、賣雙方及代理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

買方:

____年__月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10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11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就甲方 (以下稱本項目),委託乙方提供營銷代理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概況:

第二條:合同起始日期及代理範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標的物面積銷售80%。

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全程銷售。

本案總銷售額約為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三條: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3.1 項目代理費用:2%

3.1.1費 用 約 定:人民幣 元整(¥ 元)。

3.1.2支付方式: 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有權審核乙方制定的各種營銷方案,乙方實施的廣告宣傳及銷售策略均視為甲方認可。

4.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並提出意見。

4.3甲方制定工程進度並通告乙方配合制定實施營銷方案。

4.4甲方負責提供本項目有關銷售的法律文件。

4.5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費用。

4.6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員配合乙方開展工作,安排專人辦理場收款(含定金、簽約金等的收取)及合同保管等工作。

4.7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並賦予其一定的決策權利。

4.8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信息真實可靠。

4.9甲方負責承擔銷售廣告、媒體、禮儀及促銷推廣活動等費用。

4.10甲方負責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準格式。

4.11甲方負責提供銷售百問相關信息以供乙方銷售。

4.12甲方將嚴格按照雙方協商後製定的銷售計劃配合和督促乙方的工作。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組建和管理項目團隊,並支付成員的工資及獎金。

5.2乙方確保於合同簽訂之日起確定項目團隊主要成員,並保證該項目團隊主要成員具備提供全程營銷代理服務的專業能力。

5.3 乙方負責制定項目的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個營銷節點設置,在得到甲方確認後進行推動、跟進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5.3.1《項目整體定位及營銷推廣方案》制定 5.3.2《開盤方案》制定 5.3.3《價格策略》制定5.3.4明確完成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和責任人的《工作安排表》(可以月為單位提交)。5.3.5《銷售百問》提問5.3.6報紙廣告、短信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審核

5.4 乙方需嚴格監督執行甲方審定後的工作計劃和推廣方案,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對項目的整個營銷進程進行嚴格的監控把關。

5.5 乙方確保與甲方對接人員溝通順暢。

5.6服務期內,乙方項目策劃專案團隊與甲方對接人員共同組成策略工作小組,通常情況下工作小組需要保證每週不少於一次,每次不少於四小時的營銷工作會議,工作時間內對項目目標、各實施方案及疑難問題展開研討,會議結果於會議結束後三天內由乙方以會議紀要方式提交給甲方。

5.7乙方確保制定出銷售百問問題以便甲方提供銷售百問所有信息確認以便銷售。

第六條:雙方聲明和保證

6.1 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1.3甲方確保所提供的銷售百問信息真實可用。

6.1.4甲方確保所銷售的 產權辦理,甲方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6.2 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所提供的銷售百問進行銷售(如銷售過程出現新問題甲方必須及時解決以便銷售的流暢性)。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報紙廣告、短信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審核,並實施,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知識產權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圖表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甲方對此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未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司法機關強制,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複製文本。

第八條:保密義務

8.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之日起的2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商業祕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8.2 本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繼續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之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實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十天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關的詳細信息。

10.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採取適當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儘快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10.3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範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自然災害、暴動、戰爭、內亂、爆炸、火災、洪水。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1.1 如合同簽訂後乙方已按照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按期完成營銷代理工作,甲方未能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定的費用,延遲時間超過半個月後,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

11.2 甲乙雙方對於項目定位等重大問題產生嚴重分歧時,雙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11.3 甲方因公司發展需要,在提前15天知會乙方的前提下,可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 如果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有效性、終止或執行方面有任何問題,應盡最大的努力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12.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問題,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合肥市仲裁委仲裁。

12.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在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了所爭議的事宜外,雙方應繼續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三條:通知

13.1 本合同規定的任何通知應採取書面形式,以專人親自向收件方送遞,或以傳真、掛號郵件、特快專遞等方式送達本合同封面載明的對方地址或傳真。

13.2 任何一方的接收地址或電話等事項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13.3在本條前兩款規限下,在無證據證明通知或其他通訊已經收妥時,該通知或其它通訊應在下述情況下視為正式送達:

13.3.1 以專人送交,以抵達本條第1款、第2款註明的地址或乙方項目代表簽收為準;

13.3.2 以傳真發出,發件人收到發件確認書時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執行受中國公佈的有關法律法規管轄。

第十五條:附件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構成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合同轉讓

16.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6.2 若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甲方法人變更、股東變化,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須向受讓方説明代理本合同,並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七條:合同條款

1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17.2 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12

甲方名稱:

註冊時間:

聯繫電話:

乙方名稱:河南XX公司

註冊地址:____省____市農業路富凱大廈825號

聯繫電話:037X2272

南陽辦事處地址:____省____市八一路357號

南陽辦事處電話:037X1669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在自願的基礎上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銷售代理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地址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號,佔地面積約為___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 ________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營銷策劃、銷售代理工作。

2.雙方約定,合作期間甲方對本項目不得自行銷售或交

第三方銷售。

3.乙方有權利在基礎價格上提高價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銷售表現價格,並可以給予客户一定程度的優惠(但優惠價格底限不得低於雙方約定的該房源的基礎銷售價格)。

4.甲方在實際銷售中不可單方面提高銷售價格,否則,在乙方未完成銷售任務的情況下負責承擔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

第三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結束時, 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同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在正式銷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五證文本及圖紙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鳥瞰、效果圖等,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工作對接,加強溝通。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及營銷計劃。

4.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及時提出修改意見,並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5.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6.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證件及合同文本,並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案場2個月內取得銷售經營權的合法證件,否則按月額外支付乙方________萬元基本運營費用。

7.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户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燈)、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含銷售人員派單)、電台廣告、電視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的委託製作費及發佈費等與本項目招商、銷售有關的

第三方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發佈合同的談判由乙方完成。

8.自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工作人員將在____日內入場,甲方需在合同生效____日內完成售樓處的裝修及其他配套設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將在第91天起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案場人員工資,直至入場工作。

9.本項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户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户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户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預留或自留房源將直接納入乙方銷售任務量,並按照房源數量向乙方支付基礎代理費。

1

1.甲方負責銷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審查、備案登記工作,並派財務人員在售樓部負責收取樓房銷售款項。

1

2.甲方負責項目後期運營中的經營管理工作及前期相關準備。

第五條:乙方負責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相關條款向甲方收取有關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45人的項目核心小組進行本項目的全程服務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與甲方密切聯繫,加強溝通。

3.甲乙雙方合作簽訂後,乙方應立即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首付款仍未到賬,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賬為止,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

4.乙方應本着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剛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

5.自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提交項目整合推廣營銷策劃方案。

6.乙方應組織項目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雙方經理級人員參加。

7.乙方應制定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並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乙方應負責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佈或製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間所有客户乙方有義務負責簽約,甲方應予以配

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印刷上,乙方為全案營銷代理公司,並且乙方有權標註乙方公司名稱和商標識別。

1

1.乙方在完成合同銷售總平方面積的90%,即視為合同履行完畢,乙方有權撤場。

1

2.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電腦、打印機、複印機、電話、電視、音響、飲水機、擦鞋機、看房汽車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項目小組人員工資及提成由乙方負責。如果需要在外地設置招商部(銷售部),其人員所產生費用雙方另行協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條:銷售任務的確定

(結合工程情況以及廣告投入費用情況,雙方再行商定)。

第七條:代理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1.前期項目啟動資金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項目啟動資金________萬元整。

2.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雙方約定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本項目代理服務費,分為基本代理費和溢價分成、銷售獎勵三個部分:

2.1基本代理費

雙方約定按套計提,乙方每銷售一套房源應提銷售房款額_______%的基本代理費。凡簽定預定房協議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即視

為成交,甲方按該房源總房款計算支付給乙方基本代理費。商業部分統一按_______%計提,乙方協助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2.2溢價分成

雙方約定本項目的平均價格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體房源的基礎價格,銷售中超過基礎價格部分的房款視為溢價部分,分成比例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銷售獎勵

乙方在每期項目推廣、整合銷售過程中,如成績突出,甲方應在每期銷售完畢後、給予乙方公司獎勵,

第一期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二期_______萬元、

第三期_______萬元,項目全部銷售完畢後給予乙方總獎勵_______萬元。

3.結算方式

甲方須每月____日前以現金或轉賬的(人民幣)形式向乙方統一結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關的服務費。

4.補充

1.若客户在簽署合約後毀約,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____:____比例雙方分配。

2.甲方確認乙方整體、策劃、整合、推廣、銷售該項目,甲方不得隨意自行銷售或委託

第三方銷售。

3.在本合同期內,如甲方原因(工程質量、交付標準、交付延期、承諾未能兑現等)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收取該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還,銷售業績不予扣減。

4.本項目推廣名和實際名稱的改變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保密條款

1.在項目服務過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項目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對乙方的方案和計劃原稿不予認可,並在合同履行期間沒有采用,不得將其創意泄露給他人。此後甲方如果又私自採用的,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

第九條:知識產權的約定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設計方案,甲方按約定支付給乙方相關的代理佣金後,同樣享有著作權。

第十條:不可抗力和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簽署後發生的、本合同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惡劣天氣(如颱風)、戰爭、恐怖行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項目進度的延誤。

2.因不可抗力產生的合同履行暫停、延遲、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減輕其影響。同時雙方應立即協商,決定將合同延期執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責任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違約,應承擔責任並支付另一方違約金:五十萬元。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簽約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甲方: (簽字)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13

開發商:

諮詢公司:x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 項目,規劃許可證號為號,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為開發商在 (地區)委託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商不得在 (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權限

諮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並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准、授權範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代理責任

諮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範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諮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為,由諮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並可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諮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准後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諮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台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户聯繫溝通的工作).前台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户、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户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諮詢公司應委派不少於2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台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商應委派不少於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後台簽約及辦證工作.後台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諮詢公司負責統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置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諮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經開發商書面批准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為銷售週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准對外銷售,則銷售週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准具體單位對外銷售並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諮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 %,如諮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 .)如諮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於3650 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諮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範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 m2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諮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 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户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收取首期房款後,需向諮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 %的銷售代理費,諮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諮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諮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諮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後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税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於諮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後一個月內結清.諮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户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繳付首期房款後違約和按揭後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諮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諮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並由開發商確認.諮詢公司按照經開發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諮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諮詢公司銷售價格低於開發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於開發商定價部分應由諮詢公司補足.

2、開發商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諮詢公司制定並得到確認的促銷優惠措施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項目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項目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為控制原則,由開發商負責支付.諮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諮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並書面批准方可做為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户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製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佈置及維護、模型製作、現場和後台與銷售業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為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為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

十二、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諮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開發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開户銀行帳號;

(2)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複印件.

(3)關於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諮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商應於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諮詢公司交付齊全.

2、開發商應積極配合諮詢公司的銷售工作,負責提供銷售中心和看樓專線車等設施及銷售辦公設備.

3、開發商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向諮詢公司支付有關費用.

十三.諮詢公司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訂分期營銷策劃執行計劃;

②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做好廣告宣傳、策劃等;

③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④在開發商與客户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授權諮詢公司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同(訂購書).

⑤ 諮詢公司不得超越開發商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諮詢公司承擔一切後果.

2、諮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開發商提供的項目特性和狀況向客户做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

3、諮詢公司應信守開發商所規定的銷售價格,未經開發商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諮詢公司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計價收款.如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元),甲乙雙方應具體協商,做個案處理.

4、諮詢公司在樓盤促銷期間,應每天向開發商口頭報告一次當日的銷售情況,每週一次書面彙報客户反應及銷售進度情況供開發商參考.

5、諮詢公司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應定期(每月一次)向開發商提供詳細的工作總結及市場分析、市場預測報告.

十四.違約責任

1、若開發商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開發商除應付清諮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用外,還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 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諮詢公司的違約金.

2、若諮詢公司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 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開發商的違約金.

3、若開發商不按時支付諮詢公司的銷售代理費用,每逾期一日,諮詢公司收取開發商應付款項的1‰滯納金.

4、開發商不得與諮詢公司接待的客户做私下交易,若發生此類情況,開發商應賠償諮詢公司應得的代理費用.

5、諮詢公司在代理過程中,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的行為,諮詢公司應承擔有關責任.諮詢公司銷售失控造成的損失,由諮詢公司全部負責;若諮詢公司串通炒房,開發商有權作出相應處罰及追究相關責任.

6、諮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未經開發商同意收取訂金或房款,不入開發商帳户的,除退還房款外,還應向開發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違約金.

7、若諮詢公司不顧開發商利益,擅自更改開發商提供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樓盤售價、優惠條件)等違反本合同行為,開發商可即時終止本代理合同,造成開發商的經濟損失,由諮詢公司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8、若諮詢公司在設定的銷售週期內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銷售率時,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沒收諮詢公司合同保證金;但諮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終止、解除或變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終止.合同終止後,雙方應協商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合同有關的經濟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需修改、補充或變更本合同內容,必須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開發商:二份;諮詢公司:二份,以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2、履約過程中雙方發生的爭執,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策劃或銷售本項目而產生的一切知識產權屬開發商所有.

4、甲、諮詢公司均應保守在代理活動中知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開發商: 諮詢公司:

房地產諮詢有

限公司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14

甲方:廣州z地產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廣州市z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開發的廣州"凱旋z廣場"房地產項目位於廣州市珠江新城海清路,佔地約10.7萬平方米,以開發商業住宅為主。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凱旋z廣場"的整體廣告策略、創作及執行等有關事項,本着為甲方提供更全面、更專業的廣告服務的原則,雙方在平等協作、友好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合同範圍為該項目的商業住宅部分,不包含商圈部分)。

一、服務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凱旋z廣場項目的整體廣告策略、設計創作及執行等全程廣告策劃服務,具體服務工作範圍如下:

1、協助甲方做好廣告推廣的日常工作。

2、常規服務範疇:

(1)總體策略方案

其具體內容包括:

A、市場分析

B、品牌策略及定位

C、整合傳播方案

(2)各階段的媒介建議

(3)影視以外的其它平面廣告的創意、撰文設計等,包括報紙廣告、車體廣告、路牌廣告、宣傳單張、摺頁、展板、圍牆、户外展板、樓書、DM、銷售資料等。(僅限於平面設計,不含建築外立面圖、效果圖、户型圖等繪製工作)

(4)影視廣告:創意、撰文等

(5)售樓部的平面包裝設計、樣板房的户型牌、社區內功能牌等平面包裝設計

(6)公關促銷活動的策劃和監控

(7)針對目標消費者進行適當的'市場調查(定性分析)

(8)項目視覺系統的設計補充

3、主動選擇使用對甲方房地產項目廣告宣傳有利的第三方資源。

4、乙方以月為時間單位對項目的宣傳工作成效及競爭對手狀況(包括競爭品牌的廣告樣稿收集及分析)進行客觀總結,並提交甲方;甲方有權利及時指出乙方不足,並要求乙方進行相應的改進和調整。

二、服務期限

1、乙方為甲方提供廣告策劃服務的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總服務期為六個月。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廣告業務所需的各種技術性資料(包括產品知識)及市場資料,並應對提供資料負責,如因資料有誤而引起的糾紛,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及各單項合同要求的付款時間和金額及時支付有關款項;

3、甲方對乙方下達工作要求必須以書面的"工作委託單"形式,對於口頭傳達或無負責人簽署的"工作委託單",對方可不接受;

4、甲方對乙方提供服務的工作成果應指定專人及時審核並確認,人員變動時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業務,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策劃、設計等業務,同時乙方須確保乙方員工為甲方資料保密;合作結束後,乙方應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銷售、數據等資料。

2、乙方應組成相對固定的服務人員,為甲方提供專業的廣告策劃創作服務,乙方應保持服務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動時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創意表現及工作成果必須經甲方簽字確認後方可實施;

4、乙方所需各種由甲方提供之資料應提早向甲方預約索取;

5、由於乙方創意、設計引起的第三方糾紛由乙方負責。若該引起糾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由甲方提供,則該責任由甲方承擔。

6、代理期間,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競爭對手的廣告代理工作。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15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1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户;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户;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17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18

被代理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一、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_____》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二、代理區域、項目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平方米。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四、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

六、佣金支付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具體數額為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元支付給乙方。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具體數額為____元,給付甲方。

七、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八、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十、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開户銀行:

賬户: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開户銀行:

賬户: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銷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種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該地區)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建設的__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總銷售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至________止。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日內,如甲乙雙方均無異議,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將自動延長___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中的合同解除條款辦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間,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否則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間,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3條成本負擔

本項目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刊電視廣告、印刷宣傳資料、銷售手冊、製作沙盤等。)由甲方支付..費用在發生前一次性支付。乙方負責支付具體銷售人員的費用和日常開支。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代理項目每層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元/平方米,乙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同意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格表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商品價格單營業額的%。如果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過銷售基價,甲乙雙方按50-50的比例分攤。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簽訂正式的銷售合同並拿到定金後,乙方將完成銷售合同中規定的房地產的委託責任,並獲得本合同中規定的所有代理佣金。甲方應在收到定金後3天內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佣金,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扣除乙方應得的佣金後,剩餘部分返還給甲方..

3、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屬於一次性付款的,應在合同簽訂並收取房款後不遲於5日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分期付款的,房款每兩個月匯給甲方一次。乙方不得擅自挪用已收取的房價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20

被代理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繫電話:

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繫電話:

一、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二、代____區域、項目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興建的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平方米。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四、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銷售價格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

六、佣金支付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具體數額為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元支付給乙方。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具體數額為____元,給付甲方。

七、預收、預支費用處理乙方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八、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儘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着違約訴求不被支持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2、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計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十、聲明及保證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十五、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賬户: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賬户: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21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就甲方 (以下稱本項目),委託乙方提供營銷代理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概況:

第二條:合同起始日期及代理範圍

1.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標的物面積銷售80%。

1.2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全程銷售。

1.3本案總銷售額約為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三條:收費標準與付款方式

3.1 項目代理費用:2%

3.1.1費 用 約 定:人民幣 元整(¥ 元)。

3.1.2支付方式: 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有權審核乙方制定的各種營銷方案,乙方實施的廣告宣傳及銷售策略均視為甲方認可。

4.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並提出意見。

4.3甲方制定工程進度並通告乙方配合制定實施營銷方案。

4.4甲方負責提供本項目有關銷售的法律文件。

4.5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費用。

4.6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員配合乙方開展工作,安排專人辦理場收款(含定金、簽約金等的收取)及合同保管等工作。

4.7甲方指定營銷對接人,並賦予其一定的決策權利。

4.8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信息真實可靠。

4.9甲方負責承擔銷售廣告、媒體、禮儀及促銷推廣活動等費用。

4.10甲方負責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準格式。

4.11甲方負責提供銷售百問相關信息以供乙方銷售。

4.12甲方將嚴格按照雙方協商後製定的銷售計劃配合和督促乙方的工作。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負責組建和管理項目團隊,並支付成員的工資及獎金。

5.2乙方確保於合同簽訂之日起確定項目團隊主要成員,並保證該項目團隊主要成員具備提供全程營銷代理服務的專業能力。

5.3 乙方負責制定項目的整體營銷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以及個營銷節點設置,在得到甲方確認後進行推動、跟進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5.3.1《項目整體定位及營銷推廣方案》制定

5.3.2《開盤方案》制定

5.3.3《價格策略》制定

5.3.4明確完成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和責任人的《工作安排表》(可以月為單位提交)。

5.3.5《銷售百問》提問

5.3.6報紙廣告、短信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審核

5.4 乙方需嚴格監督執行甲方審定後的工作計劃和推廣方案,積極協助和配合甲方對項目的整個營銷進程進行嚴格的監控把關。

5.5 乙方確保與甲方對接人員溝通順暢。

5.6服務期內,乙方項目策劃專案團隊與甲方對接人員共同組成策略工作小組,通常情況下工作小組需要保證每週不少於一次,每次不少於四小時的營銷工作會議,工作時間內對項目目標、各實施方案及疑難問題展開研討,會議結果於會議結束後三天內由乙方以會議紀要方式提交給甲方。

5.7乙方確保制定出銷售百問問題以便甲方提供銷售百問所有信息確認以便銷售。

第六條:雙方聲明和保證

6.1 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1.3甲方確保所提供的銷售百問信息真實可用。

6.1.4甲方確保所銷售的 產權辦理,甲方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

6.2 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6.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6.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所提供的銷售百問進行銷售(如銷售過程出現新問題甲方必須及時解決以便銷售的流暢性)。

6.2.3乙方保證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報紙廣告、短信廣告及媒體廣告方案制定由甲方審核,並實施,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知識產權

本合同項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載體所體現的工作報告、圖表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甲方對此知識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權。未經雙方協商同意或司法機關強制,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複製文本。

第八條:保密義務

8.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之日起的2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商業祕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8.2 本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繼續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之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實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十天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關的詳細信息。

10.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採取適當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儘快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10.3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範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自然災害、暴動、戰爭、內亂、爆炸、火災、洪水。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1.1 如合同簽訂後乙方已按照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按期完成營銷代理工作,甲方未能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定的費用,延遲時間超過半個月後,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

11.2 甲乙雙方對於項目定位等重大問題產生嚴重分歧時,雙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11.3 甲方因公司發展需要,在提前15天知會乙方的前提下,可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 如果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有效性、終止或執行方面有任何問題,應盡最大的努力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12.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問題,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合肥市仲裁委仲裁。

12.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在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了所爭議的事宜外,雙方應繼續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三條:通知

13.1 本合同規定的任何通知應採取書面形式,以專人親自向收件方送遞,或以傳真、掛號郵件、特快專遞等方式送達本合同封面載明的對方地址或傳真。

13.2 任何一方的接收地址或電話等事項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13.3在本條前兩款規限下,在無證據證明通知或其他通訊已經收妥時,該通知或其它通訊應在下述情況下視為正式送達:

13.3.1 以專人送交,以抵達本條第1款、第2款註明的地址或乙方項目代表簽收為準;

13.3.2 以傳真發出,發件人收到發件確認書時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執行受中國公佈的有關法律法規管轄。

第十五條:附件

第十六條:合同轉讓

16.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6.2 若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甲方法人變更、股東變化,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須向受讓方説明代理本合同,並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七條:合同條款

1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17.2 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2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民法典》、《上海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為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為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閲讀。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23

甲方:

乙方:

本協議約定項目位於武漢市江漢區大智路_______號(以下簡稱本物業),項目性質為住宅及商業,建築用地面積約為_______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業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最終規劃設計為準)。本項目由武漢綠地新龍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資開發,為進一步發揮各自的優勢,本着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署本“房地產項目銷售代理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獨家全權銷售代理單位,委託期限一年。代理期從本項目滿足銷售條件(見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並且甲方取得預售許可證及開盤廣告刊登之日起計,開盤廣告刊登之日不得遲於取得預售許可證5日之內,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及權利

1、負責保證本項目銷售的合法性,申辦有關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銷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資料,包括:

A、武漢市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

B、發展商營業執照。

C、小區總平面圖、各樓層平面圖、房屋立面圖、鳥瞰圖、室內廚衞設施表、裝修裝配標準(含傢俱配置圖及效果圖)。

D、武漢市樓盤銷售窗口表。

E、商品房預/銷售合同、房屋訂購書。

F、與銀行簽訂的按揭協議。

G、上述證照、資料須經乙方確認無誤並加註“銷售專用”字樣後蓋章。

2、全權委託乙方安排本項目銷售的廣告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本項目銷售過程中的有關成本費用,其中包括:

(1)各種廣告、宣傳及有關銷售資料之設計、編輯、製作、派發及發佈費用。

(2)與本項目銷售直接相關的市場調研、客户座談等費用。

(3)售樓處、展銷會場地及有關設備的設計、建設、裝修、租用、佈置等一切費用。

(4)提供電話、空調、複印、傳真、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

(5)有關銷售促銷活動費用。

上述費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預算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發生。

3、根據乙方的建議負責確定本項目銷售進度、銷售報價、付款方式、按揭辦理、物業管理內容及收費標準等。

4、甲方選派工作人員負責與認購者簽定《商品房銷售合同》,並負責接受客户各類房款、契約蓋章、客户催款、銀行按揭、產權辦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須由甲方專門負責收取,甲方人員必須配合乙方銷售工作,且必須與乙方在售樓處的員工上下班時間一致。

5、提供租售所需契約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並在乙方工作人員陪同客户看房時提供幫助。

6、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的溢價分成、佣金。

第三條:乙方責任

1、在本項目的銷售代理過程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及武漢市的有關法規,不損害甲方品牌形象。

2、負責對本項目的銷售工作進行總體策劃,包括銷售價格定位、付款方式設計、銷售對象、時間、付款方式及各種租售渠道等。

3、負責在現場組建售樓班子,負責本案的現場銷控,本部設立項目專案組負責市場信息分析、銷售跟蹤、巡視及督導。

4、負責計劃、監督製作與銷售有關的售樓書、推廣宣傳單、展覽板、認購書、認購須知及其它一切有關銷售之資料,以及有關的報刊、電視及電台等媒體廣告的設計及製作工作。

5、各種銷售宣傳推廣的計劃及費用均需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

6、承擔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及交通等費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義籤本項目之銷售認購書,協助甲方統一收取認購者臨時定金。

8、安排有關之售後跟進,如協助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詳細之租售報告、客户統計分析、媒介分析、策劃及銷售方面之檢討分析報告。

第四條:銷售價格及佣金事宜

1、項目銷售價格

雙方約定本項目銷售均價為___元/平米,以此基準價格為基礎,經甲、乙雙方確認,根據幢差、樓層、朝向等做成一房一價表,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銷售底價必須達到此價格表標準。

2、銷售完成時間

雙方約定本項目的銷售完成時間為____個月,乙方須在此時間段內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銷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託期內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的本項目在達到上一條規定的銷售價格實現銷售時,甲方按實際銷售回款額的百分之一點五(1.5%)給予乙方作為銷售代理佣金。

4、溢價提成

以一房一價價表為基礎,實際成交價超出價格表以上的部分視做溢價,溢價部分甲、乙雙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結算方式

租售佣金結算方式為月結,結付標準以客户正式簽定購房合同並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額不得低於該房總房款的20%,每月最後一天為結算日,每月成交單位有關之代理佣金、溢價提成款甲方須於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項後乙方應開具有效發票。

6、若甲方於委託期內自行銷售給買家,則該甲方自行租售之單位計算在乙方之租售業績之內,該部分之租售額按上述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計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認購者簽署認購書後違約,認購者所付定金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1、委託期的延續或終止須於委託期限完結前30天內由甲、乙雙方代表書面決定。

2、如由甲方工程進度、銷售手續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時完成各項銷售工作,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應按已實際達成的銷售無條件結付全部乙方應得的佣金(含廣告費)、溢價提成,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客户退房,該套房屋仍視為乙方的'代理業績。

3、在本合同規定的委託期內,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銷售代理工作且甲、乙雙方之間結清一切代理費用後,本合同終止。

4、若於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全程策劃代理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計人民幣拾萬元整,並由違約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5、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並導致訴訟,則由本項目所在地法院解決有關司法管轄之問題。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所涉及的項目案名及開發商名稱(甲方)以最終正式文件為準

2、本協議所涉及的項目數據,以項目-最終的測估為準並相應調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並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各項費用預算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內容如有修改,經雙方同意後,可另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項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項目銷售計劃。

附件三:項目房產銷售價格表。

附件四:本項目宣傳推廣費用預算表(分階段提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24

委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套),房屋結構為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户型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屬於:______。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户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户;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户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户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户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______%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户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户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______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説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户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户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户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户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户。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户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_____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_____委員會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房合同?|?房屋出租合同?|?房屋轉租合同

購房合同?|?售房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二手房交易合同?|?裝修合同?|?建房合同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25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民法典》、《青島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供當事人約定採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託人(甲方)是指委託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託為委託人提供代理服務並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託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託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託人支付佣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託人的佣金。但作為本合同委託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並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轉委託他人的,應當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或經委託人事後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並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託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託人訂立本合同。委託人在委託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託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並將各項委託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佣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佣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託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諮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徵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後,委託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託人先行購買本合同並仔細閲讀。

八、本合同由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不得翻印。

青島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二○○一年十二月印製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26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出賣人、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現就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以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與出賣人簽訂面積及房款差異結算協議,並結清相關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不予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並不視為出賣人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產生的風險和不利後果均由買受人承擔。

該商品房的預測面積是按照現行房產測量規範及有關補充文件預測所得。該商品房交付時,如因政府的相關房產測量規範、文件調整導致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的,不視為出賣人違約,亦不適用合同第十三條有關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雙方同意按照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差異,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________元)。

2、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的首付款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已付定金________元)。

其餘價款________元,買受人以 方式向 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第三條 貸款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公積金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納的全部費用,並承諾自己的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相關的辦理條件。如因買受人的實際情況與相關要求和條件不符合或因買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導致銀行拒絕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要求變更貸款金額、首付款比例、貸款年限、或要求買受人補充資料、或另行提供擔保人時,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並與出賣人協商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2、買受人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並辦理按揭貸款;買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資料或提交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賣人通知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之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買受人違約。

(1)逾期在30日之內的,買受人應每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受人應於逾期滿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購房餘款和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款萬分之一的標準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由買受人按照出賣人的實際損失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買受人選擇 銀行住房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則需遵照以下條款執行:

(1)買受人應於出賣人發出辦理公積金貸款通知後7日內與前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成數及年限以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為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貸款額度小於買受人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買受人在接出賣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應根據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要求及時補充資料,並配合出賣人變更相關合同內容。

(3)買受人應自出賣人發出通知後的7日內向出賣人提供辦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相關全部資料(具體內容以貸款銀行確定的為準)並辦理按揭貸款,逾期的違約責任和處理按照第二條第2款規定執行。

(4)在出賣人保證期限內,如因買受人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賣人有權向買受人追償。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後的次日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承擔的擔保金額及出賣人在此過程中發生的包括律師費等其他費用支出,否則,買受人還應從出賣人實際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每日按出賣人承擔金額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因買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時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銀行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賣人承擔保證責任而導致出賣人為買受人償還貸款銀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項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清償出賣人(包括銀行)代為償還的按揭貸款餘額及貸款利息、滯納金、違約金、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所繳納的税費等相關的一切費用和直接及間接損失。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後向出賣人騰退該商品房,買受人已經裝修的部分無償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不予以補償。

第四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違約責任的補充

發生下列情形導致合同項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據實予以延期,不適用合同第十條有關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違約責任條款,但出賣人應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作為免責依據:

A.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等強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逾期交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規劃、設計變更約定的補充

1、由於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後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户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第六條 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時間之前,出賣人應以短信發送/電話通知/登報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以發送短信或登報形式通知買受人的,通知的送達時間為短信發送之日或登報之日。出賣人以電話通知的,通知送達的時間為電話接通時間,雙方在房屋交付現場補籤交付通知書。屆時,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交付時間,以房屋所在地為交付地點。

2、買受人持辦理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並交接商品房鑰匙後,即為合同項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

3、如出賣人已如期發出商品房交付通知書或買受人已經領取商品房交付通知書,而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仍未接收商品房,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轉由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4、買受人同意接受出賣人的提前交房。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提前交房通知書後,應在出賣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內接收房屋,若買受人在出賣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內未接收商品房的,則視為出賣人已將本合同項下的商品房交付予買受人,該房屋的風險責任歸買受人承擔,此後有關商品房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租賃費等)全部由買受人負擔,房屋保修期亦從此日起計算。

5、如買受人需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賣人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對買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時,買受人認為房屋本身或者環境、設備存在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雙方應在完成交付後,按照法規和合同約定處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對房屋及裝修質量、公共設施、設備、質量提出異議的,出賣人應當給予解釋和説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買受人可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部門對其提出的異議部分進行質量檢測,如檢測部門提出返修意見的,由出賣人承擔費用,反之由買受人承擔。

8、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不予交房。

9、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賣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築安裝工程或出賣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延誤,則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交付日期順延相當於該等時間影響持續的期間,而無須為該延誤負任何責任,也無須對買受人補償任何費用。

10、出賣人推遲交房可以電話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或報紙公告等方式通知買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時,買受人如對房屋質量有異議的,則應書面提出。

買受人在接受房屋時,除房屋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質量問題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築、裝修裝飾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受房屋。否則,視為出賣人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買受人在辦理商品房接收手續過程中,認為有需要維修的事項,應按《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保修義務,但維修事項不能作為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並要求出賣人承擔逾期交房責任的理由。

12、買受人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前往辦理該商品房交付手續時,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交付手續,但其委託代理除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公證委託,並於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原件;

買受人本人與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攜帶各自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兩份)同時前往 ,向出賣人當面辦理房屋交付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第七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違約責任的補充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標準,包含以同等品質的材料、設備替代的情形。如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標準與附件四中約定標準不符的,出賣人應使之達到原標準,但出賣人修改後的標準或使用的相關材料標準等同於或高於原標準的,買受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出賣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八條 商品房產權證的辦理

1、若買受人委託出賣人辦理所購商品房的房屋產權證的,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向出賣人提交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資料(包括購房合同、夫妻雙方或單身身份證複印件、未成年人户口薄及其監護人身份證和户口薄複印件、購房收據、委託書、面積結算協議等)以及相關費用(含專項維修資金、相關税費、面積差異結算款等,如有變化以房管部門、税務部門的最新規定為準)。否則,每逾期一日出賣人可按照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一的標準向買受人收取違約金並順延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間。

2、若買受人自行辦理房產證,應在接到出賣人辦理房產證的通知後自行向相關申請辦理產權證並承擔相應費用,逾期不自行辦理的,由買受人承擔相應後果。

第九條 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出現屬於保修範圍內的問題,應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出賣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派員予以答覆和檢修,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給予保修服務;如因不可抗力、買受人裝修及使用不當等不可歸責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對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買受人協助時,買受人應先行提供便利,對買受人造成損害的,按規定如實進行補償。若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或不及時協助,對於擴大部分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應保護出賣人設置在室內及公共區域的配套設施和管道。買受人對移交的房屋進行二次裝修時,不得損壞房屋建築結構及配套設施、管道,裝修方案須符合政府相關規定並報物業管理公司備案,買受人進行裝修施工或裝修完畢的房屋不得影響室內及公共區域配套設施、管道及公共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對造成的損壞應承擔相應恢復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附件二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已向買受人現場公示了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買受人對報告中披露的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構成方式予以認可。

十一 關於前期物業管理,約定如下:

(1)物業管理單位和委託期限

本項目的物業管理單位為河南常綠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該項目業主委員會成立後與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a)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b)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c)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e)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6)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f)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3) 物業管理相關服務費用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該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辦公費用;

(七)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九)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4)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在業主大會成立之前,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和本物業所在地相關法規規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攤:

a)由擁有或涉及相關權益的業主投票並獲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權通過可以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b)緊急情況需要即時處理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後,由擁有或涉及此部分權益的業主分攤。

(5)物業管理用房

開發商按照規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產權歸屬全體業主所有,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物業管理服務期內無償使用。

第十二條 其他

(一)、鑑於該項目自身屬性、規劃思路、開發模式等不同於一般社區的特點,且系分期多年開發,同時根據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築也將分期建成交付,因此買受人同意:

(1)除買受人所購買商品房所屬區域外,其他區域的所有規劃(包括但不限於功能規劃、組團設置及佈局、環境設置及佈局、公建和配套設施設置及佈局、樓宇佈局、道路設置及佈局等)、開發時間及開發模式等出賣人均有權做出調整,最終以政府批准的規劃方案為準;對於這種調整買受人同意不提出異議;

(2)除買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補充協議及相關附件約定的交付項目按約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項目(政府實施的除外)的交付時間以雙方約定為準。

(4)公共配套建築的交付指竣工並達到使用條件。

(5)商業配套設施投入使用的具體時間,由產權所有者確定。出賣人對商業的經營業態、開業時間等僅作概況介紹,對此並不保證。

(二)、該項目內的公共景觀設施由全體業主共享並承擔管理維護費用。

(三)、關於本項目內配套設施的所有權。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公建、車位、車庫、會所、幼兒園、公共車棚等為出賣人投資建造,所有權屬於出賣人。出賣人本着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原則,對以上配套進行銷售(出租),售價(租金)另行約定。

(四)、為保證車位的正常使用,買受人須與出賣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簽署有關車位使用的協議書,並根據協議約定使用車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權的車位;同時應按協議約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並自覺遵守協議中其他約定。

(五)、由於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出賣人或物業服務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附屬院落,但應事先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義務予以配合,因買受人原因,包括作為及不作為給出賣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七)、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樓宇、組團及區域的命名權(含更名權)歸屬出賣人;

(八)、規劃上專屬於特定房屋的飄窗、空調機位等(以下簡稱“附帶部位”),歸該房屋的業主專有。該部分的保修、維修責任,視同專有部分。買受人已瞭解該附帶部位不計入產權面積,亦不作為計價面積,如將來因測繪規則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部分被計入產權登記面積,買受人須另外支付合同價款,須按合同關於面積變更的約定處理。雙方應就面積變化簽訂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以便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由此須支付的相關税費由買受人承擔。

該附帶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權以及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費和採暖費,依照法規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鑑於附帶部位系無償取得,因此亦不作為商品房的交房條件。購買商品房的買受人在使用附帶部位時不得違法改變其形狀、大小及用途,並應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後期業主委員會制定的管理規則。

買受人對房屋進行改造後,導致該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由此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化的,均與出賣人無關。

(九)、為追求社區整體效果,每棟住宅外檐裝飾材料的材質、敷設面積和色彩會有差別,出賣人在示範單位和宣傳資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將會根據小區整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買受人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十)、按面積計收的各項費用,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前,按照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作為計費依據;產權登記面積確定後,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作為計費依據。政府相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項下商品房的有線電視、通訊、採暖等配套設施需由買受人向該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辦理開通使用手續並繳納相關費用。

(十二)、該房屋內的所有電器設備由生產廠商直接提供保修,具體保修辦法和保修期以生產廠商提供的保修文件為準,若因該等電器設備質量事故造成買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損害或物質損失,由買受人向生產廠商索賠,出賣人給予相應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條款約定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外,雙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單方解除合同。

買受人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出賣人財產、經營狀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貶值或升值、市場變化、經濟形勢變化均屬商業風險範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仍應依法或依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合同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的,雙方應在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的註銷、抵押登記註銷、預告登記註銷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續,出賣人在前述各項手續辦理完畢、買受人將房屋交還給出賣人後的十個工作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應計算違約金或利息的,退款時一併計算。

(十四)、乙方瞭解,項目的地面規劃將有可能根據規劃的調整而進行優化與調整,交付標準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為準,如有變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聯絡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傳真和通信地址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頂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採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損害對方的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八)、關於合同以外資料的效力

(1)凡在簽約之前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通過口頭、書面、實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講解、廣告、樓書、示範單位、沙盤、模型等)所表達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出賣人的售樓書、售樓廣告中的資料、數據以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為準。

(2)出賣人對規劃建設範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等的説明或介紹,僅為買受人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出賣人的允諾。

(3)出賣人展示的樣板房功能僅為空間佈局嚮導、裝修裝飾和傢俱擺放指引,不能理解為交樓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4)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築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

(十九)、在“常綠·桃花源”項目配套設施交付之前,出賣人有權在項目內進行該項目的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二十)、“常綠·桃花源”為出賣人商標。(桃花源不是出賣人商標)

十三 項目紅線內外不利因素説明

為幫助客户慎重選購房屋,現提示購房人在簽署法律文件前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紅線外不利因素説明

1、3、4、37公交車站點,距離常綠·桃花源約200米,目前尚無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對此提供保證。最終以政府實施為準。

3、小區北側距離紅線約3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小區東側距離紅線約100米處為正在使用的鐵路專線,可能會對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4、小區東側、南側道路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5、小區東北角有垃圾中轉站,可能會給臨近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7、出賣人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環境不利因素影響。

(2)紅線內不利因素説明

1、本小區紅線內現規劃有以下公共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前提下,仍可能對相鄰的住宅產生影響。

2、小區南入口、北入口、東入口,可能對周邊住户造成噪音、燈光、尾氣等影響。

3、1、2、3、5、20、21號樓設置商業,可能有噪音、燈光、排煙排氣等影響。

4、小區內規劃有景觀噴泉和健身器材,供業主觀賞和使用,請遵守安全提示。

5、小區內設有配套公建、配電設施,可能會給周邊樓棟帶來不利影響。

6、項目停車方式為地上車庫和地下停車場,地下停車場臨近樓棟有出入口,可能對停車周邊住户產生噪音、尾氣及燈光的影響;

7、項目中除已經明確交付日期的住宅單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時間將結合項目整體開發計劃進展安排。

8、小區各樓棟分佈有各種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9、出賣方在制定銷售價格時,已充分考慮以上不利因素的影響。

10、以上信息,基於經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因規劃及設計方案調整而導致信息變化的,以最終政府批准的規劃及設計方案為準。

十四、 本補充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內容如有衝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五、《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未盡事宜及履行過程中的變更,可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十六、買受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將應付款項通過出賣人現場POS機刷卡或以現金方式支付於出賣人。

十七、買受人確認,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及其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尤其是可能會免除或者限制出賣人責任的條款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了提示和説明,買受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其全部內容。

十八、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頁。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27

簽訂合同雙方:

委託方: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託方: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就甲方委託乙方全程策劃代理“_____”項目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明確雙方責任義務,保障雙方利益,特簽訂本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委託範圍及性質

(—)、全程營銷代理性質

甲方同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正式委託乙方作為 全程營銷代理項目名稱及位置 該項目名稱為“______”位於—— 全程營銷代理期限及範圍

1、全程策劃及代理銷售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__個月。

2、代理範圍:

代理範圍為樓盤的總建面積的__%,代理銷售的房號見附表,乙方代理銷售總面積 _____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權責

(一)甲方權責:

1)確立本項目專項負責人,以保證能及時解決營銷代理中的各種問題,使該項目高效

率、規範化的運作。

2)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銷售代理過程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及法律文件,並承擔因此產生的各項責任。

3)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再委託其它任何第三方承擔銷售代理工作。

4)協助乙方制定銷售方案,及時簽署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書(銷售合同書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標準制訂)。

5)乙方的營銷執行方案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

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賠或其它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7)甲方需按時、按合同支付乙方代理費用。

8)以甲方為主,甲、乙雙方應共同制定售房合同之範本,以供乙方在銷售中執行。

9)以甲方為主,。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制定該項目的銷售價格,由乙方制訂價格系統及策略,經甲方認可,並行文以供乙方執行,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銷售價格。

10)乙方負責該項目全盤除行銷外的宣傳推廣費用,不低於_____萬元人民幣。

1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A 由於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銷售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C 在銷售過程中,乙方給客户提供了超出實際配套等標準的虛假承諾。

12) 甲方在售樓現場設銷控人員,負責所有款項的收付及合同保管工作。

(二)乙方權責

1、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營銷、宣傳廣告等計劃,並得到甲方認可,確保營銷方案的有效性按計劃完成甲方委託的工作內容。

2、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工作要求安排專案小組,以甲方名義簽署銷售合同,客户購房款直接交入甲方開設的專用回款賬號,保證代理工作順利實施。

3、 銷售人員採取輪班制,並統一服裝、統一工牌、統一口徑,每天8小時以上的時間內設有專人負責接待客户,現場人員不得低於7人。

4、乙方在銷售期間,不得任意放盤,不得在未徵得甲方同意向客户做出任何超出雙方書面約定的承諾,所有變更均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該項目的銷售執行價格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5、 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交通、福利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6、銷售期間,乙方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負責管理銷控表,並分週報表、月報表、階段報表,按時向甲方提供,資料存檔。乙方的一切銷售活動需按照甲方審批的正式方案執行,如有變動,應及時報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7、 乙方應在每月月末向甲方提供下月營銷計劃、廣告要點、篇幅、排期。

8、甲乙雙方分別指定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對接,銷售過程中任何舉措須通過工作聯繫單方式通知對方(經負責人簽字)。

9、每個銷售單位的代理責任在客户交付首期購房款及簽訂合同,按揭資料齊備,按揭

貸款合同簽訂後即告結束。

10.甲方不得在乙方營銷代理的有效期內另設銷售機構,否則成交銷售額均歸乙方,視為乙方結算業績。

11.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或將合同代理期任務期限按以下拖延時間自動延長:

a) 甲方不能提交售樓所需的全部文件資料; b) 甲方的銷售條件發生變化;

c) 項目施工進度無法保證銷售進度,造成銷售進度與施工進度斷檔等。

三、全程營銷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一)銷售任務,價格及週期

1、該項目銷售任務為全盤總建面積的__%,銷售金額為_____,乙方銷售任務

以上述金額為基礎。

2、 項目銷售週期為__個月,分_個階段,每階段_個月。各階段任務(按銷售金額)分解如下:

第一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第二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第三階段:__%,銷售金頗_____萬元;第四階段:__%,銷售金額_____萬元;

3、 本項目全程均價保證不低於 元/平方米.

4、 甲方應保證乙方進場時所銷售項目的相關證件到位,並經乙方認可,否則乙方銷售代理期限自動順延。

(二) 營銷代理取費

該項目營銷代理費用的取費標準為銷售額的__%。

(三)結算方式

代理費用支付方式:在銷售過程中每個月第2日為乙方銷售任務結算日,甲方於當日根據乙方在上月完成的銷售合同總額按照雙方約定的取費標準核算代理費款額,並在2個工作日內支付應付給乙方的款項。

(四)其他

1、如乙方銷售執行均價超過 元/平方米,則超出部分按5:5分成,其結算與任務無關。

2、如乙方提前或超額完成銷售代理任務,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的獎勵。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條款雙方均嚴格遵照執行。

2、本合同執行的過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不視為違約。

3、雙方協商同意後對本合同的修改、擴充等,應簽訂補充協議。

4、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毀約,所沒收的定金歸甲方所有;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 後毀約,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定金部分相應的代理費。

5、若乙方銷售價格超出甲方委託銷售的銷售均價,須經甲方同意。

6、雙方協定同意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甲方向第三方轉讓產權等而導致所委託物業的產權業主變更的,甲方在轉讓時向受讓產權方説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關的權利義務及債權債務事宜簽訂協議,如新產權方要求重新委託代理銷售時,乙方具有優先代理權。

7、在銷售執行過程中,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時,須支付乙方人民幣20萬元整作為對乙方的補償。

8,雙方對合作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提供給第三者。

9,甲方自合同簽定之日起2日內提供該項目施工進度衰,施工進度表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井簽署相關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若對本合同執行中產生的衝突,雙方協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28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委託的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 )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 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第七條 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29

委託方: (下稱甲方)

地 址:

受託方: (下稱乙方)

地 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 區 路開發 層住宅 棟,命名為 。房地產證號為: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項目委託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託清單附後)。

三、委託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入夥之日起。

在委託期限內,所委託的物業都須通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在委託期限內成交的委託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託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並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為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後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託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託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為: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週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為本週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託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為:客户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並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後,應向甲方開據票據並自行交納有關税費,甲方不代扣税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户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並向客户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户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户收取並開據票據。

4、客户已交定金後要求退訂的,視客户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項目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發佈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為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 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並委託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簽字認可後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於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 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項目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於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項目符合政府關於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並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複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託文件。

3、甲方與購房客户簽訂買賣合約後,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進程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項目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週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

2、負責項目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3、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包裝及其相關工作。

4、協助甲方落實售樓處、模型、樣板房、展板等準備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户網絡銷售。

6、安排優秀銷售人員進駐銷售現場。

7、安排客户與甲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8、負責向客户催交房款。

9、協助客户辦理入夥手續。

九、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須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書。

2、委託房號清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房地產代理合同書(青島市) 篇30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

(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託的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xx房地產代理合同文本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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