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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商品代理加盟合同(通用5篇)

企業商品代理加盟合同(通用5篇)

企業商品代理加盟合同 篇1

致 事業部:

企業商品代理加盟合同(通用5篇)

本人 【身份證號碼: ; 身份證地址: 】是店號【 】店名: 的加盟者,因個人原因,現申請終止與 公司簽訂的加盟合同,自願放棄加盟權,並不再使用品牌及與 相同或相似的品牌。

本人已瞭解辦理合同終止的手續與流程,並保證完成以下具體事項:

1、 與 公司結清一切貨款、商品借款、設備借款等全部款項;

2、 與直配商品供應商結清全部貨款,例如:香煙、報紙等;

3、 退還借用公司、供應商以及增值服務項目的所有設備;

4、 付清房東的租金、水電費和工商税務等費用;

5、 拆除招牌、燈箱等全部 標識物;

6、 以上未提及的其它與 公司相關的事項。

敬請儘快回覆並辦理費用結算!

申請人: 門店蓋章:

日 期

企業商品代理加盟合同 篇2

一、合同各方

授權方:濟南富民在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授權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濟南市高新開發區齊魯軟件園D座202郵編:250110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加盟甲方運營的`“富民在線”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富民在線”電子商務交易平台________________(區域名稱)的代理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在代理區域內乙方在甲方的監管指導下有選擇地發展商鋪與會員。只要會員去公司簽約的商鋪消費,乙方即獲得相應的收益。

3、甲方與乙方分享經營及技術資源。如:營銷理念、員工培訓、文案策劃、業務談判技巧,平台供銷存系統等。

4、甲方在平台及公司網站免費為乙方進行宣傳。

5、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所有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6、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風險抵押金人民幣貳萬元/店(可用於平台支付擔保)。

7、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8、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9、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10、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11、一旦成為代理商,只要通過每年的公司考核就可以免費續約,相當於一次投入,終身都可以享有其代理區域的永久代理權。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加盟,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四、公司對代理商的支持

1、技術支持:公司將提供代理區域內,代理商的管理系統,加盟商家系統,金融管理系統,會員消費結算平台的技術支持。

2、法務支持:代理商在實際工作中(如與商家簽約時,解決歧義時),遇到的法律方面的問題,均可以統一反饋到公司,由公司專業,資深的律師為代理商提供服務。

3、協調與仲裁各級代理商之間的以及跨區域代理商之間的衝突矛盾。

五、代理商職責

1、在代理區域內運用能力和人脈關係進行甄別選擇發展簽約商户。

2、代理商負責所屬代理區域內,加盟商家的資質審核,確定其符合加盟條件,並上報平台公司批准,然後簽約。

3、在代理區域內與簽約商户共同發放富民在線聯名消費卡,簡稱“富民卡”,促進區域內的持卡會員不斷增加。

4、代理商需承擔代理區域內會員消費POS終端及積分認證終端的建設費用,承擔各終端接入平台網絡的維護工作,並把簽約商户及會員消費卡的信息上傳回富民在線平台系統。

六、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 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為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

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 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七、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八、培訓與指導

1、為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5、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7、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九、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着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

企業商品代理加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共同拓展市場,充分發揮甲乙雙方的經營優勢,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組建穩定而有效的市場網絡,共同拓展_________品牌的市場份額,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解釋為兩點:

1.由乙方獨自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與甲方簽訂協議後,專門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並承擔經營投資及盈虧的行為。

2._________加盟店是根據甲方銷售策略設立,其店裝潢、佈置標識等由甲方統一設計,並唯一銷售甲方品牌產品的店面。

一、合作方式:

經銷,即乙方經銷甲方產品,甲方在乙方結算方式的基礎上提供本公司產品。

二、銷售地域/期限:

1.甲方指定乙方為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地區的代理商(以下簡稱代理商)。

2.乙方在_________共_________平方米代理_________產品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協議約定的年限滿後,乙方願意繼續合作,該店在本協議規定年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經雙方同意後可續簽協議。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乙方在經銷區域內的經銷權,嚴格履行售後服務承諾,在統一發展的原則上,甲方給予乙方提供店面形象設計、銷售指導、形象宣傳和業務培訓等方面的支持。

2.甲方根據市場情況需淘汰的產品,應提前通知乙方補充新款產品。

3.乙方經銷甲方產品時,店內不得有仿製或同類的產品在店中店或專賣店出售,嚴守店中店或專賣店形象規定,不得隨意改變店內形象,不得隨意拆賣樣板。

4.乙方在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經銷區域內發展業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周邊地區發展業務(含批發業務),不得跨地域經營。

5.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產品形象,遵守銷售守則,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做市場推廣工作。

6.乙方作為_________地區的代理商,每年需完成的銷售額(出廠價)待商場運行兩個月之後再定。

7.乙方所經營的_________加盟店中,合同期內不能經營其他廠家產品,只能經銷_________品牌。

8.如本協議終止,乙方在一年內負責業務開展地區的售後服務,甲方有義務按售後服務有關條款配合乙方工作。

9.甲、乙雙方若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有特殊情況要求提前終止解決協議,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辦理解除加盟店相關手續、協議終止。乙方不得繼續延用_________相關的品牌形象及加盟店授權書。同時甲方將向乙方收回品牌形象物品,以便甲方維護自己的企業品牌形象。

四、價格

1.甲方按全國統一的出廠價給乙方提供貨物,如因市場引起價格調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執行日以發出通知日為準。

2.乙方需按甲方的建議零售價標價,可在建議價基礎上上下浮動5%來適應當前價格。

企業商品代理加盟合同 篇4

甲方:景德鎮義尚商貿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鎮陶瓷學院(新校區)行政樓107室

甲方指定代表:

指定代表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指定代表聯繫地址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浮樑縣湘湖鎮湘湖街/景德鎮陶瓷學院湘湖校區行政樓107室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願、共謀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關於代理合作的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合法擁有的珠寶、陶瓷、翡翠等貨品委託給乙方銷售,並由乙方作為受託人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對該珠寶飾品進行銷售。

2.乙方需以人民幣現金的形式向甲方交納一定保證金。甲方根據乙方所交納保證金的數額來確定委託貨品的多少。

3.甲乙雙方承擔各自郵寄費(運費,保價費等)用(甲方承擔寄給乙方的快遞費,乙方承擔退/換貨快遞費)。

4.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地址需長期有效,如有更換需及時通知對方。

5.每批貨乙方需保證一件貨物的銷售量。

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將保證存入甲方指定銀行或支付寶賬户 户名:魏義雄!卡號:

建行:6227003970030164804,雲南省芒市闊時路支行;

工行:62220xx7,江西省景德鎮市新長支行;

農行:62284819,江西省景德鎮市湘湖鎮南安分理處; 支付寶帳號: 第二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有權依據本協議約定以甲方的名義管理、運用和處理保證金,亦可以對該保證金進行經營管理,並且保證資金安全。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商品報價表,以及品牌相關推廣、銷售指導。

3.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乙方需在一週內退回全部委託貨品,逾期不受理。經甲方確認乙方退回貨品完好無損後,不影響二次銷售後,全額一週內退回乙方保證金。

4.對甲方公司管理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以及貨品代理價格、公司運營模式等商業機密乙方負有依法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5.乙方在保證甲方翡翠等珠寶首飾不損壞、不丟失、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向甲方以乙方保證金為擔保向甲方借翡翠等相關珠寶首飾銷售,所借貨物以所繳納的保證金為限,所借貨物總額價值不超過所繳納的保證金總額。在雙方約定的60天一個週期,甲方以其代理價拿貨給乙方,在此週期結束日,乙方已售貨物需向甲方支付相應貨款,未售貨物需原樣退還給甲方。

6.若乙方在雙方約定週期內損壞、丟失、偷換甲方貨品,根據雙方協商賠償一定金額給甲方。如未按約定時間賠償給甲方金額,甲方有權以乙方保證金折抵相應貨款。

7.為保證公司及其它代理商利益,乙方不準私自摻入其它品牌或者私人的相同或類似商品以甲方名義進行銷售,更不準以次充好,以假亂真,如有發現,取消代理資格,賠償甲方相關經濟損失,並追究法律責任。

8.為了不擾亂市場,不損害甲方公司形象,乙方銷售貨物的價格浮動不能超過建議零售價的50%,不得狂亂甩貨。

9.每次郵寄過程中雙方都要保價並且當快遞派送員拆包,如有和對方描述不符的貨品,可以拒收;如包裹丟失,明確責任後追究相關經濟責任。

(二)補充

1。雙方簽訂合同後,在一年內不得要求退回出資,除有下列情況之一出現:甲方決定終止代理商資格;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或其他國家機關的法律行為,導致本代理合作不能正常運營。依法進行清算。

2.雙方保密責任。受託人和委託人應就代理合作及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任何一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該信息。各方當事人均應當持續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解除、終止而終止。

第三條 其它

(一)解決爭端方式。

1.因本協議而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經當地法院判決明確責任後,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即以所繳納保證金的30%;並採取一定的補救措施。

(二)税費的承擔、

1.本協議項下的委託資產承擔相應的税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雙方銷售所產生的税費以及其它費用由各自承擔。

(三)補充説明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效力等同於主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2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此協議即日生效。

3.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指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公司簽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商品代理加盟合同 篇5

甲 方:萬菊江

登 記 注 冊 地:江西省南昌市

營業執照註冊號:36010020xx589

法 定 代 表 人:萬菊江

郵 政 編 碼:330000

電 話:0791-86255985

傳 真:0791-86255985

乙 方:戈街仂

登 記 注 冊 地:江西省餘干縣黃金埠

營業執照註冊號:361127600099209

法 定 代 表 人:戈街仂

郵 政 編 碼:335100

電 話:0793-3271554

傳 真:0793-3271554

以下簡稱甲方和乙方。

甲乙雙方就深圳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的“金大福珠寶”縣級代理一事,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誠信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

一、代理條件

、乙方必須是合法的獨立運營的公司,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紀守法經營。

2、乙方在所代理的地區擁有良好的地政關係和高效獨立的運營團隊。

3、擁有獨立、充足的項目資金,同時對珠寶行業有着濃厚的興趣。

4、乙方在所代理區域的縣級城市,擁有使用面積大於100平米的珠寶飾品展廳,作為獨立運作“金大福”項目之用。

二、代理地域及地址

1、乙方經過詳細的市場調查後,向甲方申請獲取“金大福珠寶” 江西省及南昌市的餘干縣代理經銷權,自願接受甲方經營理念,認同並服從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

2、甲方授權乙方在江西省南昌市開辦“金大福珠寶”產品縣級代理店。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在合同期內,甲方授權乙方以該區域“金大福珠寶”產品代理的形式授權地址經營甲方的金大福品牌珠寶系列產品,經營方式為批發。並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加盟條件,發展以零售為經營方式的加盟商。

(2).甲方有權對於乙方的一切經營行為提出意見,乙方應按照意見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慮。甲方保有對乙方提出經營方向性意見並監督執行的權利。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代理的授權證書,以及乙方認為對乙方經營有用的相關證書、牌匾的復件。

(4).甲方在合同期內,應保證乙方的經營權益。必須按照甲方的區域保護政策及與乙方的區域保護約定限額加盟,(即:縣級代理商該區域只此一家,不再發展其他代理商),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5)江西省及南昌市區域內的客户直接聯繫甲方併成功加盟的也視同乙方發展的加盟商,由乙方進行管理。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可以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區域內發展以零售為經營方式的加盟商。金大福代理店內的所有產品只能銷售給金大福加盟商,非金大福加盟商不能在金大福代理店內購買任何產品。

(2).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必須與甲方簽訂加盟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實行一店一簽,並由甲方向加盟商提供授權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與任何第三者簽訂金大福商標再許可使用合同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對金大福商標進行使用及處臵。

(3).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由乙方在加盟合同簽約前按每店每年付給甲方品牌使用費貳萬元(此收費標準執行時間為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在此之後的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4).乙方所經營的珠寶首飾產品必須要在甲方認可的生產廠家(公司)進貨,並保證所有產品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的規定。

(5).乙方可要求江西省餘干縣區域內的加盟商在甲方授權乙方指定的代理店內購貨,具體購貨指標由乙方與加盟商自行約定後報給甲方,由甲方把具體的購貨指標寫進加盟合同的相關條款中。

(6).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規定對其所發展的加盟商及在加盟店購物的消費者提供售後服務,並對消費者的投訴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7)代理區域內加盟商店鋪所銷售產品,必須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標準標籤統一製作並打印標籤。打印標籤費用按以下標準由乙方統一收取:

黃金首飾每克按國際行情另加工費計算。

以上所收取款項由甲、乙雙方按各佔50%分成,每月1日對帳一次,每半年結算一次。

(8).加盟商所經營的“金大福”店鋪,必須由甲方所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設計及裝修,具體由乙方或加盟商與甲方所指定的裝修公司聯糸。

(9) 加盟商所用的包裝用品(包括但不限於:首飾盒、手提袋、質量保證單等)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樣品,乙方統一製作後配送給加盟商使用,並收取合理費用,單價需報甲方備案。

3、雙方約定

(1).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授權給乙方在授權地址內使用甲方所擁有的“金大福”商標、標識、外觀設計、VI形象系統、產品標籤、門店招牌等知識產權產品。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在授權地址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以上知識產權產品。乙方以金大福商標製作(包括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單、名片等)廣告宣傳用品需報甲方批准,並把樣品報送甲方備案。

(2). 金大福商標:是指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的第14類商品標識,註冊商標編號為 ,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的第14類商品標識,註冊商標註冊號為 ,其商標標識分別為:

註冊商標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商標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3). 授權經營範圍:鑽石鑲嵌、紅藍寶石鑲嵌、翡翠A貨、黃金、鉑金、18K金、鈀金等飾品的批發。乙方不得銷售授權經營範圍之外的商品。

(4).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以獨立開辦公司經營“金大福珠寶”相關產品並獲得該區域代理權的形式經營,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僱傭、承保關係,獨自承擔經營中的債權債務。

(5).在經營中,乙方及其加盟商如需要開展相關活動,涉及甲方人力、物力的,甲方積極配合,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6). 乙方或代理區域內的加盟商需要使用電腦銷售軟件的,必需由甲方提供,並收取費用。

四、合同解除 符合如下條件之一者,本合同予以解除。情節嚴重的,乙方還將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1).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但應該在3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並及時清算對甲方以及其他關係者的債權債務問題.

(2).在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為或因消費者投訴導致有損南昌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標聲譽的。

(3).末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特許經營權發放或轉讓給其他經營者的。

(4).乙方或乙方所發展的加盟商有出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情形。

(5).乙方被宣告破產、清算、被接管或者股權及控制權發生重大變化。

(6).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催促履行或要求改正後,乙方未及時履行或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因乙方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金大福的商標、徽記以及合同相關的行使權利。

五、違約責任

1、如因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國家政策、戰爭而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在無債權債務問題的前提下,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2. 在江西省及南昌市區域內因乙方及其加盟商行為被政府部門認定有產品質量問題,或因消費者投訴而導致有損南昌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或“金大福”商標聲譽的,為處理上述問題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情節嚴重的,乙方還將承擔法律責任。

3、本合同相關內容和加盟價格體系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後也應該嚴守保密義務。如有泄密,甲方將保留追究乙方經濟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六.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中通知均採用書面形式。通知書如系單位發出應加蓋公章,如繫個人發出應有簽名。如無蓋章或簽名,視為未通知。甲乙雙方在收到對方的書面通知時,應當簽收。

甲乙雙方地址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為準。如地址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的,由其承擔法律後果。

雙方均確認往來傳真件的效力。

七.訴訟管轄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雙方一致同意受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合同的終止與延續

合同執行期為 3年,從20xx年7月29日至20xx年8月01日止,如需續簽合同須在合同到期的前三個月內告知甲方,若合同到期,甲、乙雙方沒有續簽合同,則視為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以補充合同形式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

甲方(蓋章): 南昌市金大福珠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萬菊江

委託代理人:

確 認籤 署:

時間:20xx年7月29日

乙方(蓋章): 戈街仂

法定代表人:戈街仂

確認簽署:江西省南昌市時間:20xx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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