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銷售區域代理合同書(精選3篇)
- 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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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銷售區域代理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為擴大甲方生產的_____市場佔有率,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產品的美譽度,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銷售甲方的_____事宜,達成如下共識,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代理區域範圍:
二、代理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代理商資格的取得條件為:乙方一次性從甲方購買萬元的商品方能取得代理商資格。
四、代理商的權力與義務:
1、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範圍內發展代銷商和經銷商;
2、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範圍內自主決定業務人員的配備數量;
3、代理商有權在其代理區域範圍內發佈各種形式的促銷廣告,但須事先徵得甲方認可;
4、代理商有義務將發展代銷商與經銷商情況每個季度向甲方通報一次;
5、代理商有義務在年終時將主要布點單位名單及其變化情況通報給甲方;
6、代理商有義務每個季度向甲方通報一次產品市場供求信息變化情況。
五、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對代理商的銷售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2、甲方有權糾正代理商不當的市場經營行為;
3、甲方有義務協助代理商做好代理區域範圍內的市場營銷策劃工作;
4、甲方有義務做好全國範圍的市場營銷與產品的宣傳推廣工作;
5、甲方有義務每個季度向代理商通報一次全國市場的銷售情況。
六、代理商的銷售限額。
代理商自取得代理銷售權之日起連續十二個月為一年,每年的最低銷售量不得少於_____。
代理商一年內銷售量達到_____時,按_____%的比例予以獎勵;銷售量達到_____時,按_____%的比例予以獎勵,獎勵部分隨同進貨量發給代理商。
七、商品退換規定。
代理商經銷的商品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包退、包換,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代理期滿的存貨如在保質期內甲方負責退貨,相關費用由代理商承擔;如代理商保管不當造成商品變質不在退換範圍之內。
八、供貨與結算。
甲乙雙方均應安排專人負責供貨與驗貨事宜,如發生人員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接到乙方訂單和貨款後5日內將商品發出(單支包裝除外),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要及時驗貨,如發生數量、規格不符等情況要及時通報甲方,確係運輸途中丟失、損壞必須當即向運輸單位交涉索賠,屬於甲方過失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貨款結算,原則為一單一清制。
九、違約責任。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超出代理區域範圍銷售商品視為違約,乙方的銷售量達不到最低銷售限量視為違約,乙方擅自降價惡意競爭的行為視為違約;甲方供貨不及時,或連續3個月供貨量不能滿足乙方需求視為違約,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區域內客户視為違約。
發生違約事件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按下列原則處理:
1、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權,庫存商品不予退貨。
2、乙方因銷售量達不到最低限額而違約,甲方可酌減代理區域範圍,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權。退貨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違約,在最低銷售限量以內部分按缺貨數量供銷差價的10%賠償乙方,超過最低銷售限量部分和不可抗力因索影響部分免責。
4、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區域範圍內的客户,按直銷差價的50%賠償乙方損失。
十、附則
1、本合同期滿,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2、甲方為乙方提供銷售發票,但供貨價與銷售價的差額部分的增值税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由甲方承擔。
3、甲方鼓勵和支持乙方創設辦事處和銷售公司,有關條款另行商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制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的司法管轄權在合同簽署地。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
甲方:
乙方:
產品銷售區域代理合同書 篇2
製造商:______
代理人:______
第一條 約因
製造商姓名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簡稱制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新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或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包括裝運期和付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的拒絕由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爭取用户,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該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成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對用户的財務責任
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户的意見、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為宜。
第七條 向製造商不斷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4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保證不競爭
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訂的任何協議均應告知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本協議規定在此協議終止後的5年內,代理人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協議終止後的1年內,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九條 保密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第十條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侵犯
代理人應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照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第十二條 代理人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力。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向代理人不斷提供信息 為促進代理活動,製造商應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製造商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的僱員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及工資,製造商應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佣金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傭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傭
第十六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事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計算佣金的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徵收的關税等應另開發票。
第十九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户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沒有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説明佣金數額和支付佣金的有關商務,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九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1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1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 提前終止
如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都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説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 文件的歸還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應將第十三條中所述及的由製造商提供的全部廣告資料及所有文件歸還給製造商。
第二十六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七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八條 賠償
協議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於製造商總部____________所在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條 仲裁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根據______的法律_________仲裁解決。投訴方和被投訴方應各指定一名仲裁員,雙方應提名一位公證人。
如兩名仲裁員在30天內未能就提名一位______達成協議,仲裁應有權提名第三名仲裁員為______。仲裁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三十二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三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四條 無效條款
如協議中的一條或一條以上的條款無效,協議其餘條款仍然有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
產品銷售區域代理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產品___________空調外機養護罩、內機養護罩,現乙方願以自身優勢幫助甲方開展該產品的銷售。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1、經銷商
要求:管理規範有一定規模的空調銷售、服務網點,首批進貨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機________套,內機________套。
享受政策:由總代理直接供貨,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和獎勵
2、代銷商
由甲方提供各種型號產品共計________個的首批鋪貨,該批產品乙方無需立即付款,但是該批貨物如出現損壞或丟失,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產品價格 全國統一零售價:________元/套(外機雙風機和內機的櫃機均按二個計算)
乙方提貨價:_________元/套
三、訂貨及結算方式 乙方根據需要由專人向甲方提出訂購要求:包括具體型號及數量等。提貨時付清貨款。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乙方隨時瞭解產品庫存,做到及時發現所缺型號,起碼提早一天向甲方訂貨。不得向其它有總代理的區域進行銷售,違者將取消經銷的資格。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並保證好產品的質量。
五、其它 為了充分體現平等互利,實現合作雙贏,甲方提供以下優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總銷售量的_______%作為推廣費返還給乙方
2、乙方的月銷售量達到______個以上,甲方按當月乙方銷售額的________%進行返利。
3、乙方可介紹和發展下級經銷、代銷商。乙方發展的下級經銷、代銷商直接由乙方供貨,如要求甲方供貨的,甲方按其當月總銷售量的_______%獎勵給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貨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費提供廣告位。
注:以上銷售量均以當月提貨量為準,返利形式一般是產品。代銷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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