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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代理銷售合同優秀範本

獨家代理銷售合同優秀範本

獨家代理合同是指生產商或貨主僅與被代理商簽訂的授予其在某一特定時間、特定區域內對某一產品享有唯一的經營權的合同。那麼簽訂獨家代理銷售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獨家代理銷售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獨家代理銷售合同優秀範本
獨家代理銷售合同範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為 項目(暫定名,以下簡稱“本項目”,最終項目名稱以政府有關部門正式批文為準。)提供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等方面的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內容,雙方願自覺遵守。

第一條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以下簡稱“本項目”);

2、項目位置: ;

3、物業類型: ;

4、佔地面積: 約為 平方米;

5、總建築面積: 約為 平方米;

6、委託銷售範圍:委託銷售項目全案∕項目 期,物業面積約為 平方米,其中房屋 套,車位 個,詳見附件 。委託乙方銷售的最終面積數、套數、價格等經相關行政部門審批後,由雙方於項目開盤前 日以附件 形式蓋章確認作為乙方銷售的最終依據,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委託工作內容

1、本項目全案營銷策劃(營銷策劃具體工作內容見附件 );

2、本項目住宅及可售停車位等物業的銷售代理(銷售代理工作內容見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

第四條 雙方聲明和保證

雙方向對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1、甲方、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 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2、甲方、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第五條 雙方權責

一、甲方權責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提出意見,經雙方核實乙方工作確有不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意見對服務質量進行改進和提高;

2、甲方有權變更項目市場策劃、銷售策略、銷售價格等涉及項目所有的決策。如甲方對所提供的資料或雙方確定的有關項目所有策略和執行辦法有變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變更。同時雙方應相應調整乙方的考核任務指標;

3、甲方有權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策劃思路、策略、建議、報告分析等方案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並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4、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的圖紙、資料及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並協助乙方辦理代理銷售相關工商、行政審批手續;

5、在本項目開盤日前30日內,甲方負責按規定辦理本項目開發及銷售法 律手續。保證本合同約定物業在正式開盤銷售前具備《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及完成價格申報等工作,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和銷售工作的順利展開;

6、甲方保證在各期物業正式開盤前完成與按揭銀行的簽約工作,使買傢俱備 辦理個人購房貸款的條件。提供專業且服務水平好的簽約律師在銷售現場辦公,向客户提供簽約及相關法律服務;

7、派出專職人員在現場,具體負責如下工作:

⑴ 辦理銷售收款,款項進入甲方帳户(包括定金、認購款、購房款、違約金等);

⑵ 負責認購房屋的網上備案工作;

⑶ 負責現場甲、乙雙方需要協調的各類工作事宜。

8、提供以下設施、銷售工具及承擔相關費用:

● 提供樣板間(含裝修、裝飾、傢俱)、銷售中心(含辦公設施、設備、電話、裝修、裝飾)等,並承擔設計、製作、安裝、使用等費用(包括銷售中心、樣板間水費、電費、保安、保潔等物業費用等);

● 負責銷售體日常辦公費用;

● 負責提供看房班車及承擔相關費用;

● 户外廣告牌、工地圍牆廣告的審批、製作及費用;

● 按雙方確定的宣傳推廣計劃投入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展示會、促銷及客户聯誼活動(含獎品部分)、模型、報紙等媒體廣告、宣傳品(包括樓書、海報、户型圖單頁、客户通訊等)製作、發佈等所有宣傳推廣費用。

9、甲方同意在本項目的所有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營銷策劃、獨家銷售代理公司,並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標識;

10、根據本合同第六、七條有關內容,按時向乙方支付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費用。

二、乙方權責

1、乙方應組成專案項目組進行本項目的營銷策劃、銷售代理,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繫,加強溝通;並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確保銷售人員的數量和質量,提供誠心、誠信、全力服務;

2、為保證本項目銷售推廣的最佳效果,乙方在如下方面提供專業建議: ● 工地現場包裝

● 項目引導

● 接待中心及樣板間的建築、裝修、裝飾的設計和施工

● 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佈或製作

● 向甲方推薦優秀的廣告發布公司

● 向甲方推薦業績優良的律師行、公證處、按揭銀行等單位

3、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需以書面形式根據不同階段向甲方提供項目市場 調研、市場定位研究、設計評估、全方位策劃報告、銷售執行報告、銷售策略(含銷控策略)、廣告策略及實施計劃等文件,經甲方書面確認後負責具體組織執行工作,甲方應在簽收乙方文件後5個工作日內對文件內容予以書面確認(認可)或提出異議並在加蓋公章後送達對方,如逾期未確認或提出異議,則視為已確認(認可)文件內容;

4、乙方以甲方的工程進度和銷售要求為依據,制定銷售進度表;在銷售過程 中,制定銷控策略和銷控表,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具體負責銷控執行工作;

5、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作出關於媒體廣告發布、展示會、宣傳品、促銷及客户 聯誼活動等方面的計劃、策劃方案和費用預算,由甲方審核批准,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直接支付有關承包商;乙方應全面參與以上工作,並有義務協助甲方將費用控制在約定範圍之內;

6、保證銷售過程真實,對客户不作未經甲方允許之承諾;

7、 不得擅自以低於甲乙雙方認可的銷售價格銷售本項目;

8、負責本項目銷售現場管理、收集客户資料、反饋客户意見、協助甲方辦理客 户契約簽署。乙方現場銷售人員應進行全面銷售服務,包括協助甲方配合銀行和律師辦理按揭手續、催繳房款、協助甲方辦理入住交接等工作。建立客户檔案並備份其資料(包括備份客户簽約合同);

9、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工資、佣金及相應的福利、保險。

第六條 銷售價格、銷售條件、銷售任務指標、服務費用標準

1、銷售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住宅銷售均價為 元/平方米。

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商業銷售均價為 元/平方米。

甲、乙雙方確認本項目車位銷售均價為 元/平方米。

具體價格詳見附件價格表。

2、本項目正式開盤可售應具備下述條件:

本項目擬定於 年 月 日正式開盤銷售。根據本項目工程進度、證件取得時間及營銷策劃實際進展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項目具體開盤時間,以保證本項目銷售取得理想業績。

⑴ 甲方應於本項目各期物業正式開盤銷售1個月前取得當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完成價格申報備案工作;

⑵ 甲方應於首期物業正式開盤銷售兩個月前完成現場包裝、接待中心、樣板間的裝修及佈置;

⑶ 於正式銷售前,甲方完成與按揭銀行以及相關律師行的簽約工作,使得買傢俱備辦理個人購房貸款的條件;

⑷ 甲方完成銷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銷售展示工具的製作。完成銷售面積測量、銷售資料(樓書、户型圖集、宣傳單頁等)印製;

⑸ 工程業已開工,並按甲方承諾的工程進度表之約定保持正常的工程進度。甲方承諾的《工程進度表》以書面形式附於合同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⑹ 營銷策劃方案、推廣計劃如期執行。

3、銷售任務指標

4、服務費用標準:

⑴ 營銷策劃服務費用標準:

本項目營銷策劃費為: 萬元人民幣/月。

從 年 月 日起支付當月營銷代理服務費用,以後每月支付當月營銷策劃服務費至本項目正式開盤;

⑵ 銷售代理服務費用標準: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按照乙方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用;

⑶ 超額獎勵:超額獎勵方式及金額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 費用支付

1、從 年 月 日起甲方按月支付營銷策劃服務費至本項目正式開盤日止。每月 5日為乙方營銷策劃服務費的結算日,甲方應在此日前以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當月營銷策劃服務費;

2、每月月末之日為乙方銷售代理服務費的結算日。乙方按已簽訂《商品房預 售﹨買賣合同》的總合同房款,計算出當月應結代理服務費用表,並於次月3日前報甲方審核。甲方應在簽收乙方提交的代理服務費用表後3個工作日內對錶的內容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並在加蓋公章後送達乙方,如逾期未確認或提出異議,則視為已確認文件內容。甲方須在確認代理服務費用表後5日內以支票或匯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銷售代理服務費,乙方收到此費用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有效發票;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已購房客户退房,由甲方退還購房客户已交的一切款項 並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退還已收取的銷售代理費,如該房由乙方繼續出售,則甲方須按照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另行支付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用;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已購房客户退房,則乙方退還甲方該户的銷售代理費。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

5、由於客户原因退房,乙方退還已收取之銷售代理費,甲方收取客户違約金、 定金的,甲、乙雙方按5:5分成;

6、乙方銷售代理的房屋系甲方推薦的內部工作人員、關係客户、渠道客户購 買的,該部分購房款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按銷售額的 %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用。但甲方推薦的內部工作人員、關係客户、渠道客户的購房比例不得超過本項目委託銷售物業面積的 %;

7、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已交齊定金或部分購房款並簽署《認購書》或《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的,甲方應於本合同解除及終止後30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購房款對應的全部銷售代理服務費。

8、乙方銀行帳號

銀行名稱:

開户名稱:

帳 號:

第八條 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商業祕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户名單、經營策略等,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應將其用於本項目以外其他用途。

2、本合同有關報告均由乙方受甲方委託而出具,甲方在支付相關服務費用後 享有上述報告及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乙方保留署名權及必要的對外宣傳將本項

目列為乙方作品的權利。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上述報告及相關工作成果用於本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3、因本合同一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客户)因知識產權侵權等事宜向另一方索賠或另一方被有關政府部門處罰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在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向違約方追償(包括但不限於罰款、賠償款、律師費、公證費、訴訟費等)。

第九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文件的傳遞及工作對接方式

甲乙雙方明確工作簽字代表及對接人,雙方簽字代表及對接人在收到相關資料後應根據對方簽字代表要求予以簽收。

甲方簽字代表及對接人: 聯繫電話: 甲方電子郵箱:

乙方簽字代表及對接人: 聯繫電話: 乙方電子郵箱: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更換籤字代表及對接人,變更一方均應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告知變更人員的名稱、職位及職權等信息,如變更一方未按上述約定履行通知義務,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變更一方承擔。如一方簽字代表及對接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不履行簽收義務,則另一方按本合同首頁對方地址或本條所列對方電子郵箱發出書面或電子版文件之日,即視為對方收到。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除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補充、完善;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制訂補充協議,其效力等同於本合同。補充協議內容如與本合同約定事項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約定內容為準;

3、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於合同屆滿前提前解除本合同,雙方辦理完結算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4、如因甲方確定的調價幅度超過開盤前甲、乙雙方確定的調價原則及漲幅 (調價原則詳見全案策劃報告)導致乙方無法完成銷售任務指標,則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5、合作期間一方出現重大失誤,嚴重損害對方利益及社會形象,受害方有權 終止本合同,一切後果由失誤方承擔;

6、若因甲方原因(如工程停工、施工質量、裝修標準變化或質量、無銷售許 可證、未按計劃足額投入宣傳費用等),導致乙方不能完成銷售指標時,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7、除不可抗力導致甲方項目的銷售出現困難,未達到甲方制定的銷售指標 時,甲方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需要支付本合同已履行期間的營銷策劃服務費外,不承擔任何其他責任,同時解除合同;

8、本合同中止/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 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雙方議定,無論合同以何種原因、方式解除或終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對第三人、社會公眾批評、職責對方。乙方在本合同終止10個工作日內,應將甲方提交之所需返還的資料返還甲方;

9、在下列情形中,可提前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實現合同目的;

(2)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3)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一方延遲履行合同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如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出現以下情勢,則依法免於承擔民事責任。

1、不可抗力:

(1)政府或其他權威機構確認的不可抗力條件;

(2)由雙方共同確認的不可抗力條件。

2、任何一方對於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可免責,但必須採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並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第十五條:其他

1、“ ”為本合同附件一;

2、“ ”為本合同附件二;

3、“ ”為本合同附件三;

4、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陸份,正式簽訂後甲乙雙方各持叁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獨家代理銷售合同範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事及中國軟件相關法律,並根據誠信及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定此合同。雙方申明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所應承擔的權利與義務,嚴格執行本合同如下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_地區總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優惠政策。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給乙方提供產品均為正版產品並保證乙方所在區域即________地區的獨家代理權,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區域的客户銷售本合同的標的物。

2.甲方新品上市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有義務及時為乙方提供與產品銷售相關的技術支持、信息及資料便於乙方開展銷售及宣傳工作,乙方在銷售方面應積極密切配合。

3.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銷售、市場、庫存等信息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

4.每次發貨量由雙方協商決定。首次訂貨量不得低於__________萬元(折扣後)。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積極主動推廣甲方的產品並配合甲方做好相應的市場活動,便於促進銷售。

2.如果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進行調換。(乙方造成的人為損壞如劃傷、壓裂等情況不在甲方負責調換範圍內)。

3.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產品相關價格、代理規定等情況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詐行為,即銷售給乙方的價格高於其他代理商的,那麼乙方不受上款規定約束。

4.乙方保證不對甲方產品做任何侵權行為,不侵害產品發版權及商標權,在銷售過程中,一但發現版權被他人侵犯,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幫助。

5.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屬經銷商或專賣店供貨。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一旦發生違約,違規行為對甲方名譽、經濟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其特約經銷商的資格,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

2.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增設代理或者直接實施銷售行為的或有價格欺詐行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

五、銷售政策

1.乙方須銷售甲方的全部產品,甲方銷售給乙方價格為零售價的__________折(除特殊產品以外)。零售價見附表。

2.結算方式為:款到發貨。

六、交貨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三天內將貨發出。

2.鐵路:甲方負責將乙方所須產品走鐵路運輸運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車站,由乙方負責從車站提貨。

3.公路:甲方負責將乙方所須產品走公路運輸公司運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貨運公司,由乙方負責從貨運公司提貨。

4.乙方應在收到貨後應立即驗貨核查,如有問題須在三天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內沒收到乙方的通知視為本批貨與甲方的出庫單數量、品種核對無誤。

5.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調貨時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傳真複印件有效。

3.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零售價格表(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獨家代理銷售合同範文三

製造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制造商)

註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代理商)

註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茲委任_________為_________地區船舶修理及銷售之獨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並轉告製造商;

(2)報導本地區綜合市場慨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船廠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助製造廠徵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業經商定的方式,向製造商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3.範圍

為了便於工作,製造商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製造商備查;

由於個別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製造商應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4.佣金

製造商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總結算價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___,餘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後支付。

當需要由製造商付給業主(即船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佣金的時候,必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製造商決定是否支付。

5.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餘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製造商指定的時間內對製造商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迅費用(長電傳,各種説明書等);

(3)製造商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6.製造商的職責

製造商應:

(1)向代理商提供產品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户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船主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給代理商並要求代理商不得將商業祕密外泄。

7.職權範圍

就合同之價格條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商無權對製造商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之決定權屬製造商。

8.利害衝突

茲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製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籤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徵求製造商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制造商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損於製造商商業利益的情報。

9.終止

不論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後,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10.泄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製造商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11.仲裁

除第3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人進行仲裁,如對仲裁人達不成協議,則暫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師協會會長臨時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簽字):_________

製造商(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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