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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協議書範本3篇

委託代理協議書範本3篇

一般來説,當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況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權利義務,實施某一法律行為,但又基於某種原因而不能親自處理時),才通過訂立委託合同的辦法來解決。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委託代理協議書範本3篇,歡迎參考閲讀!

委託代理協議書範本3篇
委託代理協議書範本一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師事務所、法律

服務所) 負責人:

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重慶市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甲方因 向 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要求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現經 法律援助中心審查,認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規定的條件,現指派乙方為甲方提供委託代理協議法律援助,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安排 為甲方因與就 一案在 程序中提供法律援助,擔任代理人。甲方應向乙方辦案人員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積極配合辦案人員辦案,必須真實地向辦案人員敍述案情事實,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不得隱瞞虛構。

2. 甲方對辦案人員就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見有不同看法時,可以向乙方反映,乙方經調查,辦案人員提出的意見合理、合法的,甲方應當接受。

3. 甲方認為乙方安排的辦案人員依法應當迴避或在法律援助過程中不依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説明要求更換辦案人員的具體理由。

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進行違法活動。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及乙方辦案人員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2. 乙方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安排的辦案人員具有合法正當理由不能繼續提供法律援助時,乙方另行安排辦案人員。

3. 乙方辦案人員應當保守在法律援助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4. 乙方及乙方辦案人員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利用法律援助從事違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的,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偽造的證據材料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終止本次法律援助活動。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終止時止。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協議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

乙方已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援助,應向法律援助機構另行申請。

第八條 本協議壹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承辦人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 方(簽名): 乙 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協議書範本二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説明並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後,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託代理協議書範本三

(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 與

的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代理權限,在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範圍內,由委託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 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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