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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出口代理協議(精選16篇)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精選16篇)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1

甲方:北京某皮革有限公司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精選16篇)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

傳真: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至香港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二、合同標的:

產品名稱:

數量:

合同金額:

擬出運日期:

出運港:

到貨港:

外方付款結算方式: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職責:

1.負責與外商簽訂所有出口合同,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負責;

2.負責安排生產、出運、交貨;

3.負責向乙方提供工廠開具的增值税發票、納税繳款書及運費等正式發票;

4.承擔業務的全部費用及風險,保證按合同條款(合同標的)的全部內容執行,並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續費(乙方收匯)。

(二)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內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貨物商檢、報關、出運和結匯等工作所需的單據;

3.負責出口結匯;

4.結匯後一週內,將貨款轉付甲方帳户。

四、違約責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責任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五、甲方出具的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進口代理協議

協議號:

甲方:北京某皮革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中國某進出口有限公司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鹽漬牛皮及輔料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鹽漬牛皮及輔料,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詳細條款參見合同(編號)。

二、雙方責任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與外方商定所有合同條款,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及交貨內容負責。

2.及時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貨款。定金為合同總金額的25%,於雙方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其餘75%貨款由甲方提供工廠擔保,並於信用證開出後十天內付清,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按時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比例為合同金額的3%,於協議簽訂三日內支付。

4.預付港口一切費用(報關、接貨、滯報、滯箱費等),預計為元(根據實際費用結算金額,多退少補)。支付銀行利息(二個月,金額為)及銀行費用。

5.保證該票貨物進口加工後以得利公司名義再出口,詳見雙方出口代理協議。

(二)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外銷合同條款對外簽約,祥見合同(編號)。

2.負責辦理進料加工手冊及其它相關手續。

3.負責代甲方辦理報關、接貨等手續。

4.及時將有關單據轉交甲方。

5.如發生索賠等經濟糾紛,乙方可在甲方委託下,代辦有關涉外手續。

三、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出現問題或發生損失由各自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與甲方出具的擔保函同時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部分:加工協議

協議號:

甲方:中國某進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北京某皮革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鹽漬牛皮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鹽漬牛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詳情如下:

1.進料名稱、數量:鹽漬牛皮5340張

2.加工成品名稱、數量:

(1)牛皮革301,176平方英尺;

(2)二層部層藍濕革4,806張(160,200平方英尺)

3.合理損耗比例:

(1)牛皮革:消耗6%

(2)二層部層藍濕革:若以張為單位計,消耗10%;若以平方英尺為單位計,消耗約為50%。

4.加工費用:35,000.00

5.加工期限:1997年12月12日—1998年7月底

6.包裝標準:適合海運的塑料包裝

二、雙方責任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提供原料及輔料,並保證原料質量。

2.及時向乙方支付加工費用,合計:35,000.。

(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要求的標準加工成品與半成品。

2.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數量交貨給甲方。

3.允許甲方在生產期間派人駐廠監督生產。

三、甲乙雙方應各自履行職責與義務,如在各自職責範圍內

出現問題而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2

委託人 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代理出口 _________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託人義務

1.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 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 對各方的權利義務,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 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託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委託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

2.3 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託人。

2.4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2.5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託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託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託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託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

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託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託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若由於委託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税、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 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行負責。 因委託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 委託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託人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 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3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期間,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期間,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户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______人民幣,採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文件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並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並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並承擔國外客户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並使用甲方的標準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户在匯款單上註明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後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間,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税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 預先墊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 _______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製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文件;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户聯繫並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並擔保付款的書面文件;

7.合作期間,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後_____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税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税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託書,並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後及時支付給客户。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並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後(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税核銷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並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4

協議編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甲方:?(委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乙方:(受託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開拓出口渠道、在營銷上發揮各自優勢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出口其產品給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簡稱"外商")一事,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總則

本協議為建立甲、乙雙方間法律關係的總協議,甲、乙雙方將就每一批實際出口的貨物簽訂具體的《收購合同》;雙方所簽訂的每一份《收購合同》均自動受本協議約束,如有衝突,以本協議規定的為準。

二、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其產品,?有關產品的具體數量、質量、規格、價格、付款方式、交貨期、目的港和_____等條件,由甲方與外商自行協定並且直接對外商負責。因出口貨物的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等問題而引起的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負責根據其與外商商定的交貨期安排生產,並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三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的出口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裝箱情況等資料,並提供《商檢換證憑單》,以便乙方按此資料向海關申報及履行相關手續。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與實際出口貨物情況不符,而造成海關扣櫃或處罰時,由此造成的延誤船期和延期交貨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及其帶來相應損失。如有其他特殊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承擔各自責任及費用。

3、甲方負責安排遠洋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船訂倉事宜,並及時將船公司提櫃紙傳真給乙方,並告知該船的截關日期;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提櫃紙安排提櫃和由甲方工廠至深圳拖車,並承擔此段的拖車費用;乙方負責向海關申報貨物出口,並辦理有關出口報關的一切手續,並承擔相應的報關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負責在出口貨物裝櫃後按照實際裝櫃情況填制《收購合同》,並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蓋章生效。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辦理。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後三個工作日內,將相應外匯款項按照?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或

(2)乙方在收到外商開出的、以乙方為收益人併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證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到信用證金額的%按照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或

(3)乙方在相關《收購合同》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收購合同》項下貨款總額的%支付給甲方作為定金。

2、餘款支付方式:

(1)甲方負責催促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後日內將該批出口貨物的全額外匯貨款付到乙方賬户;乙方收到該筆外匯貨款後,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並扣除%的手續費,將餘款支付給甲方。或

(2)乙方在貨物出口報關並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蓋相關《收購合同》項下全部貨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發票及《税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後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並扣除%的手續費,將餘款支付給甲方。

(3)乙方在外商開出的遠期信用證得到開證行承兑後三個工作日內,《收購合同》的金額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本條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並扣除%的手續費,將餘款支付給甲方。

3、無定金貨款支付:

甲方負責催促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後日內將該批出口貨物的全額外匯貨款付到乙方賬户;乙方在收到該筆外匯貨款後,在三個工作日內,按照?的匯率將所收外匯摺合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五、收匯

甲方應確保外商在貨物出口報關後內將全部外匯貨款支付給乙方,以便乙方核銷外匯。如外商未能如約支付全部外匯貨款,則:

1、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已經支付給甲方的貨款。同時甲方負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歸還該筆貨款的義務,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利息損失和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無義務按其與甲方所簽訂的收購合同支付貨款且免除任何有關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導致乙方不能核銷外匯遭受有關部門的處罰,甲方應承擔責任並補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六、核帳

1、甲、乙雙方於每月月末就本月所發生的業務往來帳目進行核對,並就未能及時按照本協議及《收購合同》執行的問題(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遲收匯等)進行磋商,提出雙方均可接受的處理意見。

2、甲、乙雙方就每月核帳結論及相關問題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作為下個月核帳的基礎。

七、其它

1、乙方對甲方委託的業務必須絕對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間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關商業資料(辦理出口許可證、報關、外匯核銷等手續時向國家有關部門申報除外)。

2、如國家出口退税政策或匯率發生變化,雙方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

3、本協議書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1991年8月29日發佈)的規定執行。

4、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5、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協議書有效期為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授權人簽字:?授權人簽字:

公章:?公章: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鑑於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准;

鑑於乙方作為委託人,願意委託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鑑於甲方作為受託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物出口合同(以下簡稱“出口合同”);

為明確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託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2.在簽訂出口合同後,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後,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並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並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於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託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税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税包括但不限於關税、增值税、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户。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並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託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託並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後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後,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6

委託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委託人有限公司,委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理出口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託人義務

1.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託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委託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

2.3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託人。

2.4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2.5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託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託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託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託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託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託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於委託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税、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行負責。因委託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委託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託人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7

甲方(出口貨物供貨人):_________

乙方(出口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_________網上交易平台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接受乙方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___。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税、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負責。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向乙方給付總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損失,甲方還需向乙方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8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至_________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二、合同標的:___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

擬出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付款結算方式: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

1.負責與外商簽訂所有出口合同,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負責;

2.負責安排生產、出運、交貨;

3.負責向乙方提供工廠開具的增值税發票、納税繳款書及運費等正式發票;

4.承擔業務的全部費用及風險,保證按合同條款(合同標的)的全部內容執行,並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續費(乙方收匯)。

(二)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內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貨物商檢、報關、出運和結匯等工作所需的單據;

3.負責出口結匯;

4.結匯後一週內,將貨款轉付甲方賬户。

四、違約責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責任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五、甲方出具的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皮革進料加工,皮革製品出口至_________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二、合同標的:___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合同金額:_________

擬出運日期:_________

出運港:_________

到貨港:_________

外方付款結算方式: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

1、負責與外商簽訂所有出口合同,並對合同的全部內容負責;

2、負責安排生產、出運、交貨;

3、負責向乙方提供工廠開具的增值税發票、納税繳款書及運費等正式發票;

4、承擔業務的全部費用及風險,保證按合同條款(合同標的)的全部內容執行,並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續費(乙方收匯)。

(二)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內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貨物商檢、報關、出運和結匯等工作所需的單據;

3、負責出口結匯;

4、結匯後一週內,將貨款轉付甲方帳户。

四、違約責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責任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五、甲方出具的擔保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10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理出口______________ 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託人義務

1.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 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 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託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委託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

2.3 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託人。

2.4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2.5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託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託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託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託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託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_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託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於委託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税、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行負責。 因委託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__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 委託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託人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11

甲 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國際貨物運輸、進出口訂艙、通關等代理服務,具體包括:

1、委託乙方將貨物從貨物所在國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委託乙方對貨物在貨物所在國提供通關服務。

3、委託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務

具體以甲方向乙方進行委託,提供委託書。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的權利。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到貨物後30天內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全部代理費用的權利。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3、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託運書並聲明貨物價值;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4、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查看電腦系統,並給出貨物跟蹤信息。對有問題事宜,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法律規定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託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雙方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聲明:

1、甲方因發現託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乙方對此有過錯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此所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本身價值、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如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履行委託事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2、若甲方託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聲明,並另付費用。

3、甲方須繳付因通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4、對於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四、費用標準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各項費用標準以每月報價確認為準。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費用標準,但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3、每票貨物操作完畢後,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提供的與貨物有關的各項費用金額之日起7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如甲方對上述費用金額有異議,應當書面向乙方提出,逾期確認,視為甲方認可乙方的費用金額;

4、費用結算方式

經雙方商定,採用以下( 2 )結算方式

(1)票結。單票操作完成後3天內,乙方將所有已確認費用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在2天內支付給乙方。

(2)月結。單月票量如超過5單及以上,且月總費用不超過5萬人民幣或1萬美金,可採用月結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將上月【1】日至【30】日(以到達目的地入倉的時間計算)產生的費用明細以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當在當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收取逾期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總費用超過月結限額,則乙方在費用達到限額時向甲方提供賬單並按照票結時效結算。

五、業務聯繫方式

甲方:

姓名: 郵箱:

傳真: 電話:

乙方:

姓名: 郵箱:

傳真: 電話:

六、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待結清所有欠費後本合同解除。

七、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雙方如無書面異議,本協議自到期之日起書面確認後自動順延一年。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12

合同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 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賬户。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 委託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税務登記證(國税);

④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税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台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複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

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税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税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税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税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賬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户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户,在核

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收繳款書後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户,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 13%的退税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税局依然查無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税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__年度實際退税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税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税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税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出口商品業務事宜,簽定本合同。

一、出口商品描述

1、商品名稱: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價格條款:_________

5、總值:_________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出口合同條款(編號_________)規定商品品質、數量、包裝及時組織貨物。

2、承擔出口裝船前的一切費用,並按乙方指令時間、數量將貨物運至乙方指定的倉庫或集裝箱場地。

3、凡屬商品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及交貨期原因產生的客户索賠,並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必須保證所提供商品的商標、品牌、所涉及的專利及專有技術符合有關知識產權之規定。

5、如該商品享受國家的出口退税待遇,由乙方辦理退税時,甲方需提供完整合法的增值税專用發票。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與甲方共同制定對外成交合同條款,並負責對外簽約。

2、隨時掌握備貨情況,負責接受國外客户開出的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以t/t方式匯來的貨款。

3、辦理出口貨物報關、報檢及制單結匯手續。

4、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5、如退税由甲方辦理時,乙方需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退税聯)、出口發票和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税聯)。

6、乙方根據税務局認定的退税證明,可為甲方辦理出口退税貸款。委託出口退税貸款協議另行簽訂。

四、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乙方按出口商業發票的_________%收取委託手續費。

2、出口收匯後,乙方扣除委託手續費、報關、報檢費和其它應收費用後與甲方結算。

3、經雙方確認後,根據對方所提供的書面匯款指示以支票或匯票形式及時辦理結算。

五、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編號_________的出口合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結算完畢後終止。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澳門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於《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製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佈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託代理的出口地區澳門。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澳門出口的活畜全部委託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組織出口。由於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向廣辦説明情況並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澳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並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澳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採取以質定價的寄售方式並照此與甲方結算。

(一)乙方把每日的銷售數量、重量、單價、殘次、死亡及各項費用活畜到澳門後正常情況下會產生以下主要費用:起卸費:_________;存倉費:_________;飼料費:_________;代銷欄佣金:_________;乙方代理佣金:_________;其它費用:_________。(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逐項商定並在協議上列明)

(二)甲方視實際情況,可選擇信匯、電匯、自帶匯票的結匯方式。

七、其它

(一)乙方除了向甲方通報甲方所供商品的質規、賣價及市場反映等情況外,還應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向甲方通報整個市場行情、市場需求等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發展市場適銷的商品。

(二)當澳門有關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佣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澳門瞭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乙方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有關商品生產、質量、價格等方面的情況。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和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甲,乙雙方就有關海運出口,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等方面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委託

乙方委託甲方於中國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文件,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文件,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 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託單,託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户名稱。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事宜,由此引起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並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信息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文件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文件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 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屍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 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並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託的貨物正常出運。

2.8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確認體積,重量為準,採多退少補的方式確定運費。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複核,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_________元人民幣內),為了減少在甲方倉庫問題上爭議,甲方雙方遵守如下規定: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託運單,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紮,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料正確,人為錯誤,後果甲方承擔。

2.9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 甲方於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於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於收到甲方運費清單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為準。

三、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並簽發提單。

3.1 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

3.2 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 乙方對於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 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核銷單,退税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協議終止

4.1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後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 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五、協議更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六、法律與仲裁

6.1 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只使適用於公司。

6.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6.3 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序照章辦理。

七、協議生效

7.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 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_________年為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 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並遵守執行。

7.4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並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八、特別聲明

8.1 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託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 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後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 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九、本協議於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出口代理協議 篇1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委託乙方出口代理事項,

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職責及費用劃分;

(1)甲方負責聯繫外商,落實定單,備貨,商檢,向乙方提供商檢預

(2)甲方承擔代理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儲運,訂艙,報關,商檢,手續費,銀行費用等)。

(3)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資料,辦理訂船(艙),報關,託運,結匯手續。

二,代理費:

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費按實到美元1美元收取0.1元人民幣代理費。

三,收匯風險:

(1)本業務系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故因外商資信,貨物品質或貨期不符外商要求等原因而引起外商拒付或索賠以及提貨後不付款,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關全部費用。

(2)外商不履行外銷合同的義務,甲方應委託乙方對外商提起索賠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乙方應積極配合。

四,貨款支付:乙方收到國外客户貨款後,憑甲方出具的合法增值税發票,在三天內結清。乙方收到國外客户預付貨款後可支付工廠70﹪預付款。

五,退税風險:

(1)如由甲方指定貨運公司出運貨物,出口報關單和核銷單應及時退回,如不能及時退回而造成退税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税務局在退税調查過程中發現甲方税務問題導致乙方不能退税,該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無信息或不及時開具等原因造成不能退税的,該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及時將信息反饋給甲方,以便甲方進行及時補救)

六,如甲方委託乙方出口的商品與國家有關管理限制和海關審價衝突等原因,造成不能出口,該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對委託乙方或用乙方合同紙等與客商簽署的銷售合同內的條款內容負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書籤定後,如出現的收購合同,則僅供商檢之用。發生爭議一本協議為準。

九,本協議若發生爭議,根據外經貿部一九九一年第1號令《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協調,仲裁。

十,其他條款協定: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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