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出版合同 >

圖書出版合同(4篇)

圖書出版合同(4篇)

本文目錄2017圖書出版合同圖書出版合同(樣式九)圖書出版合同(樣式四)圖書出版合同(樣式一)

圖書出版合同

圖書出版合同(4篇)

甲方(著作權人):地址:

乙方:(出版者):地址:

作品名稱:

作者姓名: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___地區以即形式出版上述作品___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

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權益,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三條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第四條甲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作品的譽清稿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時交稿,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__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五條乙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時出版,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日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應按第九條約定報酬標準的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第六條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並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所得報酬的______%交付對方。

第七條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不得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不得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後記。(乙方可以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後記,但改動結果應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第八條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甲方審校。甲方應在____日內籤後退還乙方。甲方未按期審校,乙方可自行審校,並按計劃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動超過___%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擔改版費用或推遲出版的責任。)

第九條乙方向甲方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標準為:

(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___元/每千×於十印數×基本稿酬___%___或

(二)一次性付酬:___元___或

(三)版税:___元(圖書定價)×___%(版税率)×銷售數(印數)如*①。最低印數為____冊。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籤後___日內?向甲方預付上述報酬的%(___元)其餘部分子出版後___日付清。

第十一條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要求,而且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返還預付報酬的___%。如經反覆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第三條的要求,預付報酬不返還乙方;如未支付預付報酬,乙方按合同第九條約定報酬的___%向甲方支付酬金。

第十二條上述作品首次出版___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印。首次出版___年後,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於收到通知後___日內答覆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______

①注:帶*的為選擇性內容。

第十三條乙方重印、再版,應將印數通知甲方,並在重印、再版日內按第九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第十四條甲方有權核查圖書的印數。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隱瞞印數,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全部報酬___%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印數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脱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印、再版的書面答覆,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書面要求後月內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六條上述作品出版後:

乙方應於___日內將作品原稿退還甲方。如有損壞,應賠償甲方___元;如有遺失,賠償___元。

(作品原稿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十七條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後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冊,並以___折價售予甲方圖書冊,每次再版後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___冊。

第十八條乙方許可報社、雜誌社刊載上述作品,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

(甲方授權乙方許可報社、雜誌社刊載上述作品,乙方應及時將報刊使用作品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___%交付甲方。)※

第十九條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由___著作權合同仲裁機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合同的變更、終止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圖書出版合同(樣式九)2017圖書出版合同(2) | 返回目錄

甲方(著作權人或著作權代理人):

乙方(出版者):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電話:

作品名稱:《

》(暫定名)

作者姓名:

甲乙雙方依據著作權法和經濟合同法就出版上述作品(含所配光盤,下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權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全世界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上述作品漢(簡、繁體)版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三條 乙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時出版,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15日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若乙方由於不可抗拒的客觀形勢變化而不能出版,則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損失各自分別承擔。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並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所得報酬的_____%交付對方。

第五條 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可以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後記,但改動結果應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該作品的署名方式為:

______________主編

______________編著

______________著

第六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等應符合約稿要求。如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如甲方拒絕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如甲方同意修改,且經修改後仍未達到要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但甲方可以/應該審校1次,並在7日內籤後退還乙方。甲方未按期審校,乙方可自行審校,並按計劃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動超過5%造成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擔改版費用或推遲出版的責任。

第八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稿酬採用以下方式,即:

配套光盤不另外支付費用。

乙方按國家規定從應付甲方的稿酬中代扣代繳個人收入所得税。

第九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_____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印。首次出版_____年後,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於收到通知後_____日內答覆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核查上述作品的印數。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隱瞞印數,應向甲方補齊應付稿酬並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印數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不要原稿,原稿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十二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後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5冊。每次再版後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_____冊。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並將所得利潤的_____%交付甲方;甲方許可乙方獨自或與第三方合作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乙方將所得利潤的_____%交付甲方。

第十四條 甲方將上述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授予乙方。乙方可以自己,也可授權第三方使用該項權利,並將由此獲得利潤的_____%交付甲方。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同意委託乙方作為與中國(港、澳、台地區除外)以外地區的出版機構洽談本作品出版發行事宜的惟一代理。

第十六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北京市版權局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甲方若系著作權代理人,須有著作權人的書面委託書為憑,並以書面委託書正本交乙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籤、蓋章)

  乙方(籤、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圖書出版合同(樣式四)2017圖書出版合同(3) | 返回目錄

甲方(權利人):

地址:

乙方(出版者):

地址:

作品名稱:

作者姓名:

甲乙雙方就出版上述作品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地區獨家出版發行該作品之版本的權利。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上述權利在合同有效期內授予第三方。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所述的權利,並保證上述權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權。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權,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乙方保證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權、作品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性權。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確有正當理由,需要對上述作品做適當修改或增刪序言、後記和評論等內容,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徵得書面意見),並經甲方或作者審定。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的方式(任選其一):

1.版税:定價

×

×印數

第一版最低印數為

 冊;每冊定價為

2.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元/每千〕+

 〔基本稿酬%/每千冊〕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條 甲方應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月內,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

月內出版該作品之版,並於出版後的

月內向甲方支付版權使用費。再版時,應在再版後

 月內向甲方付清版權使用費。版權使用費以

 結算。

第六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事項,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雙方因協議的履行或解釋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雙方同意的進行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合同籤(或批准)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本合同以中文寫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條 本合同籤日期為

日。

甲方(籤):

乙方(籤):

代表人(籤):

代理人(籤):

圖書出版合同(樣式一)2017圖書出版合同(4) | 返回目錄

著者(或譯者)姓名:

出版者名稱:

著作稿(或譯稿)名稱:

本譯作原著名稱:

原著者姓名及國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點、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譯稿)的著者(或譯者)和出版者於

日簽訂本合同,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著作稿(或譯稿)的專有出版權由著者(或譯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有效期間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間有權將本著作稿(或譯稿)以各種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經著者(或譯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轉讓出版權。

第二條 本著作稿(或譯稿)系著者(或譯者)本人創作(或翻譯)的原稿,如發現剽竊等侵犯他人版權情況,著者(或譯者)負全部責任,並適當賠償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著者(或譯者)不將本著作稿(或譯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稱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譯者)若違反本規定,將適當賠償出版者經濟損失。出版者並可廢除本合同。

第四條 出版者將按照國家規定的稿酬辦法向著者(或譯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為每千

元。書稿發排後預付稿酬支付稿酬

元,在見到樣書後30天內結清全部稿酬。

第五條 出版者將在

年 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譯稿)。如出現出版者本身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需推遲出版日期,出版者應與著者(或譯者)另議出版日期。如更改後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譯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書後結算付清。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1)著作稿(或譯稿)由於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基本稿酬

%,並將稿件歸還著者(或譯者);(2)著作稿(或譯稿)由於客觀形勢變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基本稿酬 %,並將稿件退還著者(或譯者),但可保留複製本。上述稿件以後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出版者可保留專有出版權,亦可允許第三者使用此項出版權。

第七條 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譯稿),若改書名、增加插圖、標題、前言後記或對稿件內容作實質性修改,應事先徵得著者(或譯者)同意並在發稿前退著者(或譯者)審定籤,著者(或譯者)應按雙方議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條 本著作稿(或譯稿)的校樣,由出版者負責根據著者(或譯者)審定籤的原稿校對;著者(或譯者)若看校樣,只在校樣上作個別不影響版面的修改,並在

天內籤後退還出版者。如校樣不按期退還或因修改過多(不是由於排版錯誤或客觀形勢的變化)而增加排版費用,著者(或譯者)應承擔

%(不超過稿酬總額的30%)。

第九條 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將稿件損壞或丟失,應賠償著者(或譯者)不低於基本稿酬50%的經濟損失。

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後,其原稿按下列辦法之一處理:

(1)

天內退還著者(或譯者);

(2)由出版者保留

年後再退還著者(或譯者)。

第十條 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後,出版者應贈著者(或譯者)樣書 冊。以後每重印一次贈送樣書 冊。

出版者同意著者(或譯者)本人在著作(或譯作)出版後

月內按批發折扣購書冊。

第十一條 本著作(或譯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內,出版者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後出版者如需重印,應事先通知著者(或譯者)並送校正本;著者(或譯者)收到通知後,應在一個月內將修改意見通知出版者,否則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條 本著作(或譯作)如經出版者所在地區總髮行機構證實脱銷,著者(或譯者)有權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絕重印,或自著者(或譯者)提出要求後

年內不重印,著者(或譯者)有權廢除本合同。但著作(或譯作)屬控制發行者除外。

第十三條 本著作(或譯作)修訂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辦法等事項,雙方另行協商並補籤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條 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間允許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本著作(或譯作),應事先徵得著者(或譯者)同意,將與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者(或譯者),並將從第三者所得報酬的三分之二付給著者(或譯者)。

第十五條 本著者(或譯者)委託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間授權第三者使用下列權利,出版者將與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著者(或譯者)並按下列比例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從第三者所得報酬:(1)改編-75%;(2)翻譯-75%;(3)表演-75%;(4)播放-80%;(5)錄音錄像-80%;(6)攝製影片-80%。〔此條供選擇用〕

第十六條 如一方認為對方違反合同條款,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雙方同意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省級出版管理機構調解,也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長合同期限,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是否延長由雙方商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條款需補充、更改,由雙方商定。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訂合同人

著者(或譯者)

出版者

(籤)

(籤)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籤日期

 籤日期

標籤: 圖書 合同 出版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chuban/elxl6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