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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工程施工合同(精選5篇)

自來水工程施工合同(精選5篇)

自來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泉林鎮卞二 村

自來水工程施工合同(精選5篇)

乙方:李全勤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卞二村自來水改建工程

2、工程地點:卞二村

第一條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管道水錶安裝、管道溝開挖修復、土方,包工包料,工程總承包(以實際工程為主)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20xx年10月1日

2、竣工日期:20xx年10月30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30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工程進度時,經甲方工程監理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第三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第四條 工程造價

工程價款:工程總造價為叁拾伍萬伍仟叁百元整(¥355300.00元)。

第五條 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設計方案、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工程監理的監督檢查。

2、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擔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監理。

3、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材料代用必須經過甲方工程監理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安全生產規範操作,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5、乙方在隱蔽工程隱蔽以前,必須及時通知甲方檢查,未經甲方檢查的視為不合格工程。

6、自來水管道深度不得少於0.6米(埋管位置)。

第六條 質量驗收

1、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設計方案和相關技術資料及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2、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並提交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調確定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初驗及複驗。

3、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日期為準。

4、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看管,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既視同驗收合格。由於乙方的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5、執行國家關於工程回訪的有關規定。

6、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並約定時間進行維修。在保修期內乙方拒不維修時,甲方可用工程回訪費另找施工隊進行維修,費用超支部分應由乙方負擔。

7、工程質量保修期為壹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維修或返工,由於維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誤工期的,按合同總價的3%償付逾期違約金。

發包人:泉林鎮卞二村 承包人:李全勤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自來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建設單位(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本村自來水工程承包給乙方,工程總價 元。

一、質量標準:

甲方要求乙方保質保量,在保質期一年內,乙方無償保修;一年後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予以修理,甲方付維修費。

二、結算方式:

1、乙方材料到位,甲方付給乙方材料費總價的 %。

2、經上級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工程按裝結束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剩餘部分,留 元作為質保金。

3、一年之內質量沒有問題,甲方把 元質保金全部付給乙方。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工程如出現問題,乙方應及時修理,如不及時修理,扣工程總價的 %。

2、甲方必須按規定時間付款,如不及時付款,按工程總價的 %付給乙方違約金。

3、工程有關材料因人為破壞,損失由甲方負責。

4、在施工當中,甲方負責乙方的安全安裝。

以上責任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在進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自來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 為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勞務分包合同。

一、工作內容:

甲方將“無錫市公安局幹部學校改擴建工程(具體部位根據現場劃分)”弱電智能化工程分包給乙方。工作內容包括:

分包範圍及內容:無錫市公安局幹部學校位於無錫市湖山路8號。本次改造建築為1#宿舍樓、2#宿舍樓、4#宿舍樓、食堂、門衞,本次新建建築為行政教學樓、5#宿舍樓、警營文化中心、綜合訓練館,以及室外總體平面等,改擴建總建築面積為3.1萬平方米。無錫市公安局幹部學校改擴建項目將對項目弱電系統進行全面改造,建設符合幹部學校的教學、管理需求的全新、先進的弱電智能化系統,並需在系統建設中,考慮兼容使用原有設備。本次招標範圍包括以下系統:

1. 數字電視監控系統

2. 防盜報警系統

3. 光纖周界報警系統

4. 電子巡更系統

5. 一卡通系統

6. 綜合佈線系統

7. 計算機網絡系統

8. 程控交換機系統

9. 電視系統

10. 背景音樂及緊急廣播系統

11. 音視頻系統

12. 錄播系統

13. 電子白板系統

14. 信息發佈系統

15. 電子閲覽室系統

16. 無線對講系統

17. LED屏顯示系統

18. 系統集成(選配,不計入投標價)

19. 機房工程

20. 信息化教室工程

21. 綜合管道工程

二、結算方式:

1、甲方按總價的10%作為施工結算價格。

2、總包方按實際施工人數付1200元/月生活費;(約每月1~8號)。最終結算時把這部分費用扣除。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付至合同總價的,待工程結算審價結束後付至總價的 ;質量保脩金按結算造價的留工程竣工半年後付清;

4、本綜合單價包括所有有關的費用:如勞保用品費、生產工具費、自身隊伍的勞動保險費、醫療費、工具費、各種零星配件、太陽燈、勞動車、小型手動電動工具、移動電線、電箱等材料設施費,臨時腳手的搭設費成品保護費、二次搬運費、技術措施費、人工費調增、管理費、利潤、趕工費、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旅差費用、通訊設備費、安全防護、安全文明施工費、垃圾清理至現場指定地點、竣工清理費、甲方提供材料的卸車保管費及與其他單位的配合費用等。

三、質量要求、驗收辦法及處罰措施: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範及甲方技術交底的要求認真組織施工,並達到規範合格標準。

2、支撐系統必須全穩定可靠。

3、一個部位完成後,乙方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須報甲方檢查驗收,一次驗收不合格視情況罰款100—500元。甲方在檢查中提出了整改意見,乙方必須限時整改,若整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整改時,每處罰款300元。若驗收不合格,整改時間耽誤了工期計劃,則該段工作量單價下調10%。

4、分段分項工程完成後,經現場監理工程師甲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工長驗收符合要求,並簽字、認可後才能予以結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處罰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帶,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2、使用電動工具時,要用有責任心、有經驗的人來操作,操作人必須具有機械操作證,嚴禁違章作業及冒險蠻幹。

3、對於電動工具、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生活用電,必須由項目部電工安裝、架設並維修,其他人員不得亂動,有問題馬上找項目部經理或電工、安全員來處理,違章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4、嚴禁酒後作業,違者每人罰款200元。

5、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如安全事故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協助乙方處理有關事宜,對事故造成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五、工期要求及處罰措施:

乙方必須保證施工人員人數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確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已經確定的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時做如下處罰:

1、每個工期段達不到要求的,該段罰款1000元。

2、總工期達不到要求者,除按每個工期段罰款外,所承包的總工程量單價下調10%。

3、乙方連續兩個施工段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單價的90%結算,其餘部分作為對甲方再招用分包隊伍延期、窩工的補償;或者,甲方自行充實施工人員,單價按合同單價的2倍計取,從乙方結算中扣除。

六、其它事項:

1、乙方必須自備扳手、鋼尺、線墜、水平尺等工具用具。

2、嚴禁偷、搶、打架,每出現一次罰款1000元。

3、嚴禁聚眾鬧事等現象發生,工地中發生任何事情必須及時向甲方項目經理彙報,共同協商,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出現上述行為,無論有何理由,每次均罰乙方5000元,工程結算時扣除。

4、乙方按工程的需求領用的工具、儀器、設備等材料,要嚴格管理使用,禁止損壞和丟失。如果發生損壞和丟失,按其經濟價值的3倍收罰款。

5、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遵守者,每次罰款200元。

6、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提供身份證逐一登記清楚。

7、就餐時,必須按次序排隊領取飯菜,嚴禁擁擠起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領飯時要講究衞生,聽從炊事人員的管理,不準打架,有問題要找項目經理或棟號長解決,若在就餐期間同炊事人員打架,無論有何理由,每次罰款1000元。

8、年滿50週歲以上或者體弱、病殘者,嚴禁進入施工現場,隱瞞者每人罰款1000元。

11、所有操作人員及代班人員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班前會、班後會,以便處理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嚴禁不參加,有事提前向甲方棟號長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每人次罰款50元。

12、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後,沒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場者,無論有何理由,已完成部分均按合同價款的90%予以結算,其餘部分作為甲方再聯繫施工隊伍的延期、窩工補償。

13、未經甲方同意,嚴禁私自開灶,嚴禁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14、安全、技術交底是合同的一部分;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必須全天在施工現場。

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結算後終止。

七、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無錫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來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第一條工程內容和承包範圍

(一)單項或單位工程類別、結構形式:______;層/幢;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建築面積㎡,道路:___________;給排水管道:____________;構築物:____________。

(二)承包範圍:承包按_____號施工圖紙全部工程(包括圖紙説明及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基礎工程(含樁基)、地下室工程、主體結構、內外裝飾、機械設備、給排水、電力、照明、防雷、通訊、空調、液化氣管道、市政道路、橋樑、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額內未包含的工程項目:

第二條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額:按定標價或協商價,建安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辦法辦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圖預算包乾或投標大包乾,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

2.按國家規定繳納的承包工程收入營業税和城市維護建設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額內,由乙方支付。

3.工程質量標準要求:

第三條工期

(一)按定標(或雙方)規定總工期___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二)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況者,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按實際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場地,或障礙物和施工用水、電源未接通;

2.因設計圖紙修改(甲方或設計院提出修改),影響進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變更)設計通知書未在該修改(變更)部份施工開始前三十天送達乙方簽收而影響進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計劃進行或向乙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電或因電力,水壓不能滿足施工需要,影響達連續六小時以上者;

6.甲方代表藉故不簽證,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展者;

7.甲方財力不足導致停工窩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第四條材料、設備供應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設備由方自行採購供應至施工工地現場(倉庫)。

(二)工程材料及設備,由______方採購供應至場地(倉庫)。

(三)工程設備,由______方採購供應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貨。

(四)鋼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協助解決,屬有價供料,供應價由雙方商定,與承包金額無關。

(五)購買三大材料所需的外匯由_____方負責解決;裝飾材料、電梯、空調機及水電器材,如設計採用進口時,其外匯由_____方負責解決,如由乙方採購時,其單價應徵得甲方同意。

(六)雙方供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應附有原出廠證明,否則應進行試驗,試驗費由供料的一方負責,對已有出廠證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異議時,應進行復驗,如複驗合格,其複驗費由持有異議的一方負責,否則由供應方負擔。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徵購、青苗等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搬遷及其它障礙物拆遷(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的障礙物資料;

2.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

3.開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築紅線圖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提供水、電源的聯結點應在紅線圖以內距離建築物不大於30-50米,市政管網工程為______米。並能滿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質報告書兩套(有打樁和基地地下室工程),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5.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施工圖______套(含設計院標準圖),樁基工程質量證明書兩份;

6.由於生產和使用的需要,甲方變更設計時,應提前三十天辦理工程變更和修改設計手續;

7.提供必須的施工臨時用地,辦理紅線外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許可證,並承擔上述所發生的費用。因建築物施工場地狹小,而導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等的二次或多次搬運,所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應按實計算),由甲方承擔,並按工程進度付給乙方;

8.組織有甲、乙方和設計院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與會審,做好經三方簽署的會審紀要,並按施工圖的份數發給乙方;

9.審核乙方編制的工程總進度計

劃、工程進度月報表、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設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及時組織設備、成品、半成品進場並交乙方驗收安裝、對於有缺陷、質量不合格、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儘可能不影響工程進度;

11.甲方應在現場組織地盤管理機構,按《市基建工程地盤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管理。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2.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竣工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施工界區內臨時設施,臨時道路、水、電、管線的修建安裝;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進場計劃,並送甲方及市質量監督檢驗站;

3.每月25日後四天內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完成工程月報(包括形象進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時報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4.按施工圖紙、施工總説明、圖紙交底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的《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進行施工,作好自檢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規範的規定和採取預防事故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彙集施工技術資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清潔,道路暢通。器材的堆放整齊,並及時清除垃圾和不用的臨時設施;

8.做好對分包單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時),抓好分包單位的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

9.在交工後一年的保修期內,發現有施工質量問題,負責免費返修。屬設計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費由甲方負責;

10.凡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立即書面報告甲方或主管單位備案;

11.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包括建築物周圍2米內的和堆到2米外的餘土及其它堆積物,生產和生活的臨時設施除拆),並將門窗、玻璃、地面擦掃乾淨,廁所、廚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乾淨,做到工完場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應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六條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施工中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應隨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院和甲方審核同意並簽證;

2.乙方必須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在現場設專職質量安全檢查員,做好自檢記錄;

3.凡隱蔽工程,經乙方自檢後,應分批填制確切的隱蔽記錄(即範圍、數量、質量),憑表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查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雙方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個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後4小時內仍未到現場驗收,則乙方自檢後確認合格,即可隱蔽,甲方代表事後必須補籤手續;

4.如確需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進行復查時,其複查結果不符合設計或質量不合格者,複查費由乙方承擔,若複查結果符合設計要求,質量合格者,複查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5.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罰款,返工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停工工期不予延長;

6.質量等級的評定應執行《__市建築安裝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試行辦法》。

第七條施工圖紙修改

1.施工圖的修改變更須經設計院和甲方代表簽證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單或圖紙發出的份數與設計施工圖發出的份數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費用按發生時__市執行的材料預算價格、預算定額、取費文件規定計算。由乙方編制,甲方核實後,報有關審計部門審查,確定增減造價;

3.若修改屬工程材料費用、施工質量問題等的乙方原因,則修改後費用的增(含返工損失等)減由乙方承擔,工期損失不予順延;

4.施工中發現設計有問題,或嚴重不合理的,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應順延;

5.施工中如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強行施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應順延;

6.已開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時,賠償施工單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先付不少於本合同承包總金額的(工期兩年的當年投資額的)_____%予付款,計____________萬元;

2.甲方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於收到工程月報五日內支付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而在辦完交工驗收後一個月內支付4%的款,留_____%的款待保修期滿後支付給乙方;

5.若甲方拖欠預付款或工程進度款,應按本工程經銀行當時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結算拖欠工程款每超過一天,按拖欠款的___分之_____罰款;

6.確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進度時,其造成乙方停工、窩工損失及欠款利息按有關規定均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7.在驗收過程中,如有不合格項目,應當在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內,由施工單位修好,否則,超過一天按保留價款的________分之_____罰款。

第九條工程驗收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作預驗收檢查,甲方應及時配合;

2.工程竣工時,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資料,竣工圖及報告兩套,甲方應及時組織驗收;

3.經驗收檢查工程有較大的翻修者,則以翻修合格後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質量標準者,從驗收之日起五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時接管,致使已驗收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竣工處理,不得因有經濟糾紛而拒絕支付。

6.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個施工單位施工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竣工工程驗收依據。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二十天內將竣工工程結算有關資料送交甲方審核,關建行或審計站審定;

7.乙方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也應在竣工報告提交日期起15天內全部撤離,並工完場清,如工完不清場,則收取地租費每日___元/m2在餘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條獎與罰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獎罰: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獎不罰。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獎給乙方深圳元。

3.無正當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深圳元。罰款金額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深圳%,或深圳元,或罰款天數不封頂。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質量獎罰:

1.驗收後達到標準者,獎(罰)工程造價的。

2.驗收後達到標準者,獎(罰)工程造價的。

3.驗收後達到標準者,不獎不罰。

(三)工程驗收完畢後一個星期內獎勵與罰款,且必須兑現,如逾期不付,則按拖延的天數和銀行當時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條其它

(一)不論新、改、擴建工程,施工單位在易燃易爆、動力設備、高壓線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車間附近,以及臨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時,必須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施工單位負責提出設施方案,並報建設單位或有關部門備案,若施工單位防護不力而發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如颱風、地震、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共同對等承擔;

(三)甲、乙雙方合同簽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隨意轉包第三者而從中漁利,工程專業需分包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經甲方對承包者資信審查,工程質量、工期乙方負責;

(四)由甲方分包給第三者時,則應由甲方負責統一管理,安排場地,臨時水、電接點,質量檢查驗收及各方的協作配合。影響乙方工期時,由甲方負責。

第十二條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經濟特區有關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協議,報原鑑證機關鑑證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有牴觸。

第十五條在合同履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經調解仍不能解決時,提交__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送深圳經濟特區基建合同預算審計站鑑證後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滿後,自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審計站、經銀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__市基建合同預算審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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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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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工程承包合同書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 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牆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後做圍牆10米左右。

(4)、牆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並在牆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 日,暫定於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光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 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乾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資料,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牆),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後付 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餘部分 付,質保金一年滿後付清(時光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忙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務必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職責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職責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資料,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雙方在 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 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 聯繫電話: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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