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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簡單合同(精選30篇)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精選30篇)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1

發包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精選30篇)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本村村道路硬化工程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並按期完成任務,經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協商,簽訂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數量:

長________米,寬________米,厚________米,按550元/m6計算。路基確實不能達到限定寬度的,根據現場情況定,由甲方協調,乙方配合,其他道路寬度視具體情況確定。

四、工程質量要求:

嚴格按照《公路水泥砼路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及設計施工圖紙執行,工程質量要求水泥、沙子、石子按1:2:3.5的比例標準施工,此合同實行比選方式,合同鑑定由乙方落實,甲方配合。

五、施工期限

本工程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日內組織開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工期50天。

六、工程款的結算:

本工程合同價款採取計量投資一次性包乾,超支不補。工程項目合同造價預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最終結算金額以實際發生工程量進行核算(以驗收工程量為準)。

八、付款方式:

在該工程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由甲方一次性撥付給乙方。

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工程施工的相關便利。

2、乙方在施工期間,如有羣眾干擾或發生糾紛,甲方必須及時處理,所需用經費由甲方負責。

3、乙方在施工期間如有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讓其整改,並責令停工。

4、對工程主要材料規格及配比要求進行質量把關。

5、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6、甲方負責乙方施工場地及用水、用電的'協調。不得影響乙方機具設備安裝及正常施工用水、用電。

7、工程竣工後,會同乙方對全部工程進行自檢,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做好竣工驗收工作。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施工中所需要的攪拌站,水,電,機具等一切設備由乙方自行籌備。

2、乙方在施工中存在質量不符合條款要求的,甲方有權當場糾正或要求返工,在合情合理情況下,乙方一定要服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按合同進行施工,確保質量,主動接受甲方的監督,安全操作。

4、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對於施工中所發生的各種機械事故、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及各類糾紛,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因此造成的重傷、死亡或經濟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解決。

5、對交(竣)工驗收中提出的缺陷及質量問題,乙方按要求整改完善,並由乙方承擔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費用。

6、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經甲方檢驗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工程,乙方必須及時採取補救措施,該返工的必須全面返工。

7、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調整工程建設內容,不得擅自增加或減少工程量。

8、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工程自驗和竣工驗收工作。

十、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施工,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予追加工程補助資金。

2、未經甲方技術人員檢測、驗收,將不合格材料用於工程施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予追加工程補助資金。

3、經甲方檢驗不符合設計要求而進行補救或返工的工程其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停工,不能按期完工或完工後驗收不合格,甲方不結算工程補助資金。

5、合同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必須履行各自職責,必須對所籤合同負責。

6、如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後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施工中發現新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服務農村建設,___x村實施村道公路硬化作業,乙方經申請和相關程序,成為本項目的施工方,甲、乙雙方經多次、反覆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稱及地址:

___縣___鄉___x村村道公路硬化工程,地址在___縣___鄉___x村境內。具體施工範圍:

二、施工方式:

本次施工由乙方採取全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進行作業。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辦法:

工程施工單價萬元/公里,按工程實際施工里程計算工程款。具體支付辦法:路基完成後,撥付工程萬元;第二層完成後,撥付萬元;澆灌混凝土成型米後,撥付萬元。其餘工程款於整個工程完工後全部撥付。

四、工程施工質量及技術要求:

工程須按標準進行施工作業。

五、工程施工期限:

從2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遇雨天工期順延。

六、安全責任:

1、乙方須為施工人員購買相應的安全生產保險,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2、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負,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七、其他約定:

1、路基經甲方驗收並同意乙方進行混凝土澆注時,由甲方向乙方出據混凝土澆注通知,乙方方可進行混凝土澆注。

2、乙方混凝土澆注完成後,由乙方進行監管維護,直至甲方檢查驗收合格。

3、施工的.一切原輔材料、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乙方所使用材料應符合相關標準和質量要求。

4、施工過程中甲方安排人員進行質量監督,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5、全部工程結束後,由甲方組織驗收合格,並經鄉主管部門審查後,方視為完工。

八、違約責任:

雙方應信守合同,不得違約。單方違約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六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四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甲方自籌

二、 工程承包範疇 工程概況

承包範圍:包工包料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數:30天(日曆天)

三、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四、金額(大寫)工程預算:叁萬貳千伍佰叁拾叁元陸角(人民幣)¥ 元

五、 甲方義務:指派裝修工程項目現場負責人: 甲方基礎建設設部工合同價款(以投標預算報價單固定單價為基準,工程量以最終實際工程量 程項目科科長

六、乙方義務

1.本工程必須由中標方獨立完成,不得轉包。如一經發現轉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承包任何損失和責任。乙方無條件推出現場並處以壹萬元的違約金罰款。

2.施工期間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施工,施工期間若發生任何的安全事故及損失均由乙方全權負責。並隨時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

3.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文明施工,負責清理並運走拆遷垃圾,保證施工現場的清潔衞生。

4.工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時,由乙方負責整改、返工至合格,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5.裝修工程的主材選用必須經甲方確認並留用樣品後方可使用

七、工程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後一次性付清

八、違約條款

乙方須保證在合同工期內完成裝修工程,並保證工程質量達標,若延遲完工,每延遲一天收取違約金1000元/天,延遲十天以上的違約金按20_/天計收。甲方須按照工程進度和本合同付款之約定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若違約乙方可按照延遲付款時間相應核銷工期時間。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各持三份,合同附件(招標書、運算報價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姓名): 民族:住所: 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住所: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工程設計師: 職稱: 證書號: 聯繫電話:施工負責人: 職稱: 證書號:聯繫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施工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工程報價單》(附件三)和施工圖紙。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應其餘部分材料(附件一、二)。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 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

(2)《工程報價單》(附件三)應當參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上一年度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由雙方本着優質優價原則約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制,甲方應當與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職稱、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3.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應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乙方應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開工三日前,甲方應當協助提供施工地點的原結構、水路、電路施工圖。

3.3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予以簽收確認。

3.4對施工圖紙的變更應當以甲方簽字確認為準。

3.5 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開工三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開工三日前對水電工程量予以確認。

4.3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4辦理物業部門開工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4.5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並告知乙方。

4.6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7不得強制乙方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厚度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衞生間地面防水層或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8凡必須涉及4.7款所列內容的,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4.9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應當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中期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牆體開裂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衞生間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5.3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閲條件。

5.4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5.5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並承擔相應責任。

5.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點做飯、住宿。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施工期間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6.2 甲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提出減項時,如該項目已開工,甲方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3 工程增項時,甲方應當根據工程量適當延長工期,並在工程變更協議中予以註明。

6.4 甲方不得與乙方設計師或施工人員私自確定工程變更內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按乙方編制的《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附件一、二)約定的供應方式、內容提供。

(1)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甲方應當在材料、設備送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的數量、質量、環保等內容按照約定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責任由乙方承擔。

(2)由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乙方應當在材料、設備送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的數量、質量、環保等內容按照約定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雙方供應的裝飾裝修材料,應當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並具有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的,經甲方確認後工期應當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的,工期應當順延: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當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8.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需要返工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9.1 工程的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當嚴格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_)的標準執行。

9.2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1)北京市地方標準(《居住建築裝修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範》)。

(2) 其他

9.3驗收時雙方對材料、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的,應當申請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認定;相關費用由申請方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0.1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以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中期工程驗收;

(4)竣工驗收。

10.2隱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後,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在三日內進行驗收,待雙方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後,乙方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進行驗收,乙方有權暫停施工,相應工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進行隱蔽工程或中期工程驗收而擅自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0.3工程完工後,乙方應當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後三日內組織驗收。竣工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當簽署《工程驗收單》(附件四)、《工程決算單》(附件五),結清尾款,辦理工程移交手續,並簽署《家裝工程保修單》(附件六);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施工部分的水、電隱蔽工程改造圖。

10.4雙方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5為分清責任,雙方未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6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結算方面存在個別的非重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附件七)後,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款支付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按表中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進度付款時間付款比例金額(元)

對預算、設計方案認可簽訂合同當日

隱蔽工程竣工水、電管線隱蔽工程

驗收通過3日內

工程進度過半中期工程驗收通過3日內

竣工竣工驗收通過3日內

(2)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進度過半:是指現場工程中,水、電管線鋪設完成,廚房、衞生間牆磚鋪設完成,現場木作類定製完成。

11.3中期工程驗收通過後,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按實際施工情況編制的《工程報價單》(附件三)、《工程決算單》(附件五)進行審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內如未提出異議,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甲方應當在三日內到乙方財務部門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作為工程款結算憑證。

11.5乙方應當自收到甲方尾款後三日內辦理工程交接,並開具《家裝工程保修單》(附件六)。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簽訂合同後未開工前,如單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約方除承擔對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當按工程造價總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

12.2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3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2.4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應當向乙方按日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2‰的違約金,但累計不得超過工程造價總金額的20%。甲方延遲支付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2.5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應當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總金額2‰的違約金,但累計不得超過工程造價總金額的20%。乙方延誤工期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2.6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或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1)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應當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當進行綜合治理。因綜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按12.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室內空氣質量經綜合治理仍不達標且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不達標工程項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市場主辦單位、北京市建築裝飾協會、消費者協會等組織申請調解解決;經協商或調解未達成一致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附則

14.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4.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4.3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減輕或免除本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責任的,仍應當以本合同為準。

14.4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當本着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乙方撤離市場的,由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14.6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終止。

14.7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市場主辦單位 份。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場主辦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二、附件表格

附件一:甲方供應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

備註:所供給的材料、設備須具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驗單位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附件二:乙方供應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

備註:所供給的材料、設備須具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驗單位出具的檢測合格報告。

附件三:工程報價單

備註:此表用量較多可複印作為合同附件。

附件四:工程驗收單

備註:此表可按工程分期複印使用

附件五:工程決算單

備註:此表可按工程分期複印使用

附件六:家裝工程保修單

保修期限裝飾裝修

工程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廚房、衞生間防滲漏工程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項目

2、工程地點:__________路與____________路

3、工程內容:井架安裝工程

4、承包方式:包人工(安裝、拆卸)

5、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質量等級:合格,檢查經三方驗收合格(包括機械檢測機構通過)。

二、承包工程範圍

1、籠式井架的安裝(包括井架的圍護及捲揚機等)包括附牆的安裝。

2、負責提供安裝資質證書及特種工作人員相關證書。

三、包工價格

1、井架安裝按每台井架的搭設高度(從基礎面至搭設最高點)計算,安裝包乾單價按 元/米。拆卸費 元/米,安裝完成後5天內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雙方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開工前,甲方向乙方作進場安全總交底,向乙方作進場安全教育。

2、乙方的責任

(一)乙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單位資質證明及人員資格證書;安、拆工必須持有效的特殊工種上崗證。

(二)乙方進場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經公司審批,對井架安、拆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按質、按量、按工程期完成全部工程,配合甲方做好現場文明管理工作。

(三)自帶安全方面的器材及安全用品,自帶安裝井架的所有工具。

(四)施工操作人員必須持相關有效證件才能上崗,現場派專人監護。

五、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

1、乙方所有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嚴格遵守“安全十大禁令”及工地指定的有關安全條例。

2、嚴禁穿着拖鞋或涼鞋進入施工現場。進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鞋。乙方無條件執行公司的各項規定,杜絕安全事故,否則違反安全規程造成而出現傷亡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如有不按要求佩戴個個勞保用品者,每人每次罰款則按上級規定標準執行。

六、甲方提供給乙方住宿,生活乙方自理,費用已含在單價內。

七、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現場實際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完成付清工程款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6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電纜頂管工程 承包範圍:包工、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二、合同工期: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如因風、雪、雨和法定假日等特殊情況工期順延(乙方施工管理員應作記錄,甲方簽字)。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 格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五、合同價款及調整

本合同採用 固定單價方式確定,電力頂管施工費: 。工程量: 米,工程總價:萬仟佰元整(¥)

六、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待工程完工後 10 日內結清全部工程款。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工程監管、發放圖紙、提供施工前三通一平及各項有關批文。

乙方責任:按圖施工、保證安全、人員、時間、質量、服從管理、聽從指揮。

八、工程驗收

工程完工後,甲方應在 7 日內組織驗收完畢。

九、結算依據

本工程預結算依據圖紙及雙方現場計量結果進行結算。

十、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十一、工程合同補充條款

1施工中,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工程承包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5天內派人修理。

3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安裝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

5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承包人應無條件協助發包人做好上述保護工作(包括道路),其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應提供完整、齊全、準確的地下管網資料,若由於承包人橫穿道路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擔;若由於發包方提供的圖紙有疏漏即不明管線或圖紙沒標註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7 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引起質量事故(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一切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房屋拆除工程承包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房屋拆除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

二、拆除工程範圍: (具體見甲方提供的圖紙)。

三、房屋拆除工程承包費:房屋拆除所得的鋼材、磚塊等材料歸乙方所有,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承包費給乙方。

四、承包保證金: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之日繳納20萬元工程承包保證金給甲方,甲方應在房屋拆除工程順利完工並經驗收合格之日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

五、工程施工期:月,自年月日至年

六、甲方責任:1、應協調好工程的斷水、斷電工作;2、及時處理來自外部的干擾、阻撓房屋拆除施工人和事。

七、乙方責任:1、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將需要拆除的房屋四周搭建手架及防護網;2、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築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進行施工;3、對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工傷事故及第三人人身及財產損失事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4、按時完成房屋拆除、廢土廢渣清理清運。

八、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完成房屋拆除及廢土、廢渣清運,則應每逾期一天支付違約元給甲方,甲方可以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逾期超過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沒收全部承包保證金(未搬遷和未籤合同户不含合同內)。如下雨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拆遷時間可順延。

九、本合同所產生的糾紛,由工程所在的法院管轄。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乙方承包保證金打入甲方之日生效。

甲方的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的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8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相關法律,在平等,協商,誠信的原則上,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承包方式及內容

1.甲方將本工程的鋼管腳手架內外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乙方承包範圍為外牆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掛網和鋪設竹笆。

2.內架包料不包工,外腳手架槽鋼不在範圍內。

3.乙方材料運到甲方工地由乙方自行看管。

三.單價及計算方式

1.內外架按總建築面積計算平方面積,提供內架支架材料內外架單價為每平方米元整人民幣計算。

四.工期時間

1.工期時間從甲方通知材料進場開始計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為期12個月。

2.甲方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拖延工期的,甲方按照實際的建築面積每天每平方米0.2元計算支付給乙方延期款,並每月付一次延期款,工程和延期款計算到甲方通知拆架完畢之日止。工期外架____月內架____月。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材料進場搭設到工程基礎完工付10萬,每層付工程量70%。

2.甲方通知拆架、拆架前甲方應把餘款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3.如因甲方不按時支付進度款,造成乙方投入生產滯緩所帶來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停工。

六、甲乙雙方義務和責任

1、按合同約定工程量的數額付款。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堆放材料場地,必要的垂直運輸、交通等施工便利的條件場地整平,以便乙方回收和運輸。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聽眾甲方現場施工員的統一指揮,按施工進度搭設,必須保證腳手架的安全。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5、主體完工拆除腳手架,外牆油漆不包括在內。

七、違約責任

乙方在保證甲方所用腳手架到位的情況下,甲方必須把應付工程款到位,如因甲方付款不到位乙方有權停止搭設,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甲方使用外腳手架總工期為12個月,以乙方材料進場搭設日算起,如甲方逾期使用,由甲方按工程建築平方,每天每平方0.2元支付給乙方鋼管、扣件以及其他材料的逾期使用費,甲方先支付逾期現金後再使用,如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拆除工程約定時間的所有腳手架。

八、特別條款

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公司蓋章:公司蓋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甲方擔保人: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裝修施工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包乾承包該房屋裝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實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備裝修材料,乙方只負責施工,具體施工內容詳見附件。

二、包乾承包費用:

人民幣整(小寫_________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進場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預付人民幣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裝修施工後,支付進度款人民幣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元);

3、全部裝修施工完成後天內,甲方支付餘款人民幣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元)。

四、工期:

雙方確定該房屋裝修施工工期為天,乙方應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

五、其他約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單及時自行負責採購裝修材料;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付款,否則按200元/天支付違約金;

3、乙方自行準備工具、聘請人員,自行負責施工安全,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不合格行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裝修材料損失、人工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浪費、挪用甲方的'裝修材料,否則按500元/次予以處罰,並需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處罰。如因甲方不及時付款、裝修材料延誤或新增施工內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誤工期,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該房屋裝修保修期為貳年,保修期內乙方應該及時負責為甲方免費維修。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甲方將_________辦公大樓佈線工程(工程地址:_________)項目委託給乙方設計、安裝、調試及維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範圍

綜合佈線系統:按所附清單提供設備及材料,並完成98個信息點(其中數據點65個,語音點34個)的安裝、調試;工程完工後提供所有信息點的測試數據報告。

網絡系統:按所附清單提供設備及材料,並負責所有交換機的安裝、調試。

所有工程施工按照_________辦公大樓佈線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執行)。

第二條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採取包工包料,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設備數量按照方案執行,詳見方案及合同附件。

第三條 工程總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元整(大寫:_________)。注:以上價格組成詳見附件

合同價款的調整:當工程項目內容、範圍發生變更,涉及材料設備數量發生變更時,合同價款調整由甲乙雙方代表人共同商定。

2、付款方式

① 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合同金額的97%,即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② 工程質保金為合同金額的3%,即$$$;工程質保金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滿________年後付清給乙方。注:工程款項均以銀行轉帳的方式支付。

第四條 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項目經理進場確定具體的施工圖紙及施工方案(由乙方負責製作),並指定現場督導工程師。施工圖紙及方案經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蓋X)確認後方可實施。

2、工程開工日期為:_________

3、若確需對設計方案做改動,由雙方項目負責人確認後方可實施。

4、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時進行,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核實並簽字(蓋X)確認後乙方可將工期順延。

5、甲方因故停止施工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確定再開工日期,可恢復施工時同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應順延;如無法確定再開工日期時,甲方需按工程已完成量向乙方結算相應工程進度款。

6、乙方應在_________前完成工程的實施,並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報告。

第五條 工程驗收乙方竣工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驗收申請並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工程竣工報告、設備材料驗收記錄、工程結算書等)和工程竣工圖紙壹套;

1、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申請及相關資料之日起90天內審計完畢,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

2、驗收通過後由乙方出具驗收報告,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在驗收報告上簽字(蓋X)。

第六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2、協調有關部門給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場所;

3、協調有關部門給乙方提供施工過程中所需的水、電;

4、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協助乙方協調與土建施工單位的關係,以保證工程的順利實施;

5、工程驗收合格後,系統的保護由甲方負責,所有人為不當操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甲方指派_________協助乙方在該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工作,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掩埋工程的驗收、設備材料的清點驗收、工程簽證單等單據、憑證的簽字確認,當_________不在時由_________代簽。

乙方責任:

1、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進場確定施工方案;

2、工程涉及的材料、設備保證提供原廠優質產品;

3、按質按量按期完成施工內容;

4、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規程,並聽從甲方現場主管人員的合理性安排,若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後果,將由乙方自行承擔;

5、整個佈線系統工程提供________年保用期,工程涉及的設備的保修期詳見《附件》中的售後説明,但人為不當操作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不在質量保證範圍內;

6、響應服務時間在2小時以內,需現場解決的故障保證在24小時內到現場解決問題(法定休息日除外);

7、編寫工程竣工、驗收及管理文檔,提供實際的網線佈線圖和每一個信息點、語音點的fe書面測試報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工,每延期誤一天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償付滯納金。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力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4、甲乙雙方有義務對合同中涉及所有內容保密,若未經對方同意,擅自泄漏合同有關內容給

第三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對方的損失。

5、如因某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6、如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X)後起生效。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章(公章):_________

簽章(公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施工

五、技術資料

根據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及技術交底施工。

六、工程付款方式:

施工前預付定金年 月 日付 元,工程完工後, 年 月 日付 元,剩餘部分試水無問題後付清餘款 元。

七、工程造價

承包畝數:

承包單價 (每畝)元

過濾器安裝(每台)元

八、竣工完工後,乙方向甲方提出交工,雙方約定由甲方現場提出,甲方在竣工後7日內不提出異議視為竣工驗收通過。

九、質量保修

保修時間一年免費保修,除非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維修,若甲方原因造成的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注:人為損壞自行負責。

十、按甲方要求用生產的材料,規格如下:

十一、甲方負責購置管材、管件及過濾器等設備材料即時到位,並看管保護,若因甲方原因設備材料未即時到位,造成工期延誤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若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未按時完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二、甲方要求安裝滴灌帶時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惡劣天氣造成的滴管帶移位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三、如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違約方向守約方賠付工程總價的5%的違約金。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12

一、定義與解釋

第一條 定義,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僱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僱主為_________(填入名稱)。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僱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僱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_________(填入名稱)。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4 工程師是指僱主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為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定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本合同中的工程師是指_________(填入名稱)。

1.5 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 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説明書、圖紙、規範、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 規範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範,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對規範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 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並經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僱主提出併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 中標函是指僱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 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 投標書附件是指附於本合同之後幷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 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 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並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 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僱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 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 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 保留金是指僱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 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 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 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現場是指由僱主提供的用於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 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 日是指曆法日。

1.29 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 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字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 解釋

2.1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 單數和複數

3.1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複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 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

4.1 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説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字樣均應據此解釋。對於任何此類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二、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五條 一般規定

5.1 本合同的內容和範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 承包商的工作範圍

_________。

第七條 僱主的工作範圍

_________。

三、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八條 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1 工程師應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

8.2 工程師可行使合同中規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隱含的權力。但是,如果根據僱主任命的工程師的條件,要求工程師在行使上述權力之前,應得到僱主的具體批准,則此類要求的細節應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則,即應視為工程師在行使此類權力時均已事先經僱主批准。

8.3 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 工程師代表

9.1 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並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 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託給工程師代表並可隨時撤回此種委託。任何此類委託或撤回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且在其副本送達僱主和承包商之後,始得發生效力。

9.3 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託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為工程師代表的失誤,未曾對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發出否定意見,不應影響工程師對該工作、材料或工程設備提出否定意見,併發出進行改正的指示的權力;

(b)若承包商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質疑,他可將該問題提交給工程師,工程師應對此信函的內容進行確認,否定或更改。

9.4 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可任命任意數量的人員協助工程師代表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工程師代表應將此類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權力範圍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無權對承包商發佈任何指示,除非此類指示對他們行使助理的職責和確保他們根據合同規定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質量進行驗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為此目的的發出的任何指示均應視為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示。

第十條 書面指示

10.1 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若工程師認為由於某種原因有必要以口頭形式發出任何此類指示,承包商應遵守該指示。工程師可在該指示執行之前或之後,用書面形式對其口頭指示加以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此類指示是符合本款規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加以否認,則此項指示應視為是工程師的指示。本條規定應同樣適用於工程師代表和任何根據合同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髮出的指示。

第十一條 工程師應行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自行:

(a)表明他的決定、意見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滿意或批准,或

(c)確定價值,或

(d)採取可能影響僱主或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他應在合同條款規定內,併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處理。任何此類決定、意見、贊同,表示滿意或批准、確定的價值或採取的行動,均可按合同規定予以公開、複查或修正。

四、轉讓與分包

第十二條 合同轉讓

12.1 沒有僱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處進行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

(a)按合同規定應支付或將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銀行為受款人的費用,或者

(b)把承包商從任何責任方那裏獲得免除其責任的權利轉讓給承包商的保險人。

第十三條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沒有工程師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類同意均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商應將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完全視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一樣,併為之負完全責任。但對下列情況承包商無需取得同意:

(a)提供勞力,或

(b)根據合同的規定採購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第十四條 分包商義務的轉讓

14.1 當分包商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為承包商承擔了合同規定的缺陷責任期限結束後的任何期間須繼續承擔的任何連續義務時,承包商在根據僱主的要求和由僱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在缺陷責任期滿之後的任何時間,將上述未終止的此類義務的權益轉讓給僱主。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條 語言和法律

15.1 擬定合同文件的語言為_________(填入語言名稱),其主導語言為_________(如果有二種以上的語言時)

15.2 適用於本合同並據以對合同進行解釋的法律為在_________國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16.1 構成合同的文件被認為是互為説明的,但在發生分歧時,則應由工程師對此作出解釋或校正,工程師並應就此向承包商發佈有關指示,在此情況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構成合同的文件的優先次序為: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函;

(c)投標書;

(d)本合同;

(f)規範和圖紙;

(g)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 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7.1 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商兩套複製件。承包商需要更多複製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商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僱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用於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商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17.2 承包商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並經工程師批准的全部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四套複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於不能複製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複製的副本。此外,承包商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範和其他文件的複印件供僱主使用,其費用由僱主支付。

17.3 上述提供給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圖紙的一套複印件應由承包商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十八條 進展中斷

18.1 如果工程師未在合理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示並有可能造成工程計劃和施工的延誤或中斷時,承包商應向工程師呈交通知書,並同時向僱主呈交副本。該通知書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延誤會使工程誤期或中斷等詳細説明。

第十九條 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19.1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商按18.1款發出和通知書中已説明了的任何圖紙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誤期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時,則工程師在與僱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協商後,應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和變更原合同的權利。

(b)需增加到合同價格上去的此類費用的數額,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第二十條 承包商未能提交圖紙

20.1 如果工程師未曾或不能發生任何圖紙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於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圖紙、規範或其他文件,則工程師在根據第19.1款規定作出決定時,應將承包商的這一失誤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 補充圖紙和指示

21.1 為使工程合理而正確地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師應有權不斷向承包商發出此類補充圖紙和指示。承包商應貫徹執行並受其約束。

第二十二條 由承包商設計的永久工程22.1 凡合同中明文規定應由承包商設計部分永久工程時,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准:

(a)為使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感到滿意所必須的圖紙、規範、計算結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後永久工程圖紙,這些資料須足夠地詳細,以使僱主能夠對採用該設計的永久工程進行使用、維護拆卸、重新裝配和調整。在此類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併獲得工程師批准之前,不能認為該工程已經竣工並可按合同規定進行接收。

第二十三條 責任不受批准影響

23.1 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的批准,不應解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六、一般義務

第二十四條 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24.1 承包商應按照合同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對工程進行設計、施工和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承包商應為該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臨時的還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監督、勞務、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所用設備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內已有規定或可以從合同中合理地推論得出。

第二十五條 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承包商對不是由他編制的永久工程的設計或規範或者任何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範不應承擔責任。凡是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商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儘管有工程師的任何批准,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同協議

26.1 在被邀請簽約時,承包商應同意簽訂並履行合同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擬定和簽訂費用由僱主負擔。

第二十七條 履約保證

27.1 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之後28天內,按投標書附件中註明的金額取得擔保,並將此保函提交給僱主。當向僱主提交此保函時,承包商應將這一情況通知工程師。提供的擔保機構須經僱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款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第二十八條 履約保證的有效期

28.1 在承包商根據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並修補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約保證將一直有效。但在根據本合同發出缺陷責任證書之後,即不應對該擔保提出索賠,並應在上述缺陷責任證書發出後14天內將該保函退還給承包商。

第二十九條 根據履約保證的索賠

29.1 在任何情況下,僱主在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商,説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第三十條 現場視察

30.1 在承包商提交投標書之前,僱主應向承包商提供由僱主或僱主代表根據有關該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資料,但是承包商應對他自己對上述資料的解釋負責。

30.2 應當認為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及與之有關的可用資料進行了視察和檢查,並對以下幾點在費用和時間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滿意:

(a)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包括地質條件;

(b)水文的和氣候的條件;

(c)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範圍和性質;

(d)進入現場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應當認為承包商的投標書是以僱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資料和承包商自己進行的上述視察和檢查為依據的。

第三十一條 投標書的完備性

31.1 應當認為承包商對自己的投標書以及工程量表中開列的各項費率和價格的正確性與完備性是滿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所有這些應包括了他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有關物資、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提供或者為意外事件準備的臨時金額,以及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全部有關事宜。

第三十二條 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

32.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礙或條件,在他看來這些障礙和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則承包商應立即就此向工程師提出有關通知,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收到此類通知後,如果工程師認為這類障礙或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地預見到的,在與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應決定:

(a)按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力,和

(b)確定因遇到此類障礙或條件可能會使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費用額,並將該費用額加到合同價格上。工程師應將上述決定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此類決定應將工程師可能簽發給承包商的與此有關的任何指示,以及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的情況,承包商可能採取的並可為工程師接受的任何合理恰當的措施考慮在內。

第三十三條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施工和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以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在涉及或關係到該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商都要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應當只從工程師處取得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從工程師代表處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條 提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度計劃

34.1 承包商應當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後,以工程師規定的適當格式和詳細程序,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工程進度計劃,以取得工程師的同意。無論工程師何時需要,承包商還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一份對其進行工程施工所擬採用的安排和方法的總説明,以供參考。

34.2 無論何時,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經同意的進度計劃時,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訂過的進度計劃,表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條 提交現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後,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根據合同將有權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詳細現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參考。此後,若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還應按季度提供修訂的現金流通量估算。詳細的現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時間應為_________天。

第三十六條 不解除承包商的義務或責任

36.1 向工程師提交併經其同意的上述進度計劃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説明或現金流通量估算,並不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三十七條 承包商的監督

37.1 只要工程師認為是為正確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義務所必需的,承包商應在工程的施工期間及其後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商或經工程師批准的一位合格的並授權的代表應用其全部時間對該工程進行監督。上述批准可由工程師隨時撤回。該授權代表應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37.2 如果工程師撤回了對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類撤回通知後,考慮到下述條款中提及的撤換人員的要求,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應儘快將該代表調離該工程,以後也不得再僱用該人員擔任該工程的任何職務,而代之以經工程師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條 承包商的僱員

38.1 承包商應向現場提供與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下述人員:

(a)熟悉他們各自行業的、有經驗的技術助理及有能力對工程進行正確監督的工長和領班,以及

(b)為使承包商適當並按期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此類熟練的、半熟練的技工和非技術工人。

38.2 工程師應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商立即從該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師認為是瀆職者或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以及工程師從其他方面考慮認為不宜留在現場的人員,而且無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允許這些人員重新從事該工程的工作。從該工程撤走的任何此類人員,應儘快予以更換。

第三十九條 測定並標示

39.1 承包商應對下述工作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準確的放線。

(b)上述規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及其準線的正確性。

(c)提供與上述工作有關的一切必要的儀器、裝置和勞務。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或基準線出現任何差錯,當工程師要求對此進行糾正時,承包商應以自己的費用糾正此類差錯,以使工程師滿意。若此類差錯是由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確數據所致,則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的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格,並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39.2 工程師對任何放線工作或任何基準或標高的檢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對上述各項的精度所負的責任,承包商應仔細保護和保留好一切水準點、視準軌、測樁和工程放線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條 鑽孔和勘探開挖

40.1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商鑽孔,或進行勘探開挖,則應根據第83條規定以指示形式下達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經包括了涉及此類工作的項目或備用金額者除外。此類勘探開挖應被認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條 安全、保衞和環境保護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整修過程中,承包商應當:

(a)高度重視所有授權駐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並保持現場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發生人身事故;

(b)為了保護工程,或為了公眾的安全和方便,或為了其他原因,在確有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在工程師或任何有關當局提出要求時,自費提供並保持一切照明、防護、圍欄、警告信號和看守;以及

(c)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環境,並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他後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

第四十二條 僱主的責任

42.1 根據第66條的規定,如果僱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在這方面他應當:

(a)對所有授權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以及

(b)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以防對這些人員造成危險。

42.2 如果根據第66條的規定,僱主在現場還僱用其他承包商時,僱主應同樣地要求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險方面負同樣責任。

第四十三條 工程的照管

43.1 從工程開工日期起直到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的日期止,承包商應對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等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照管工程的責任應隨移交證書一起移交給僱主。但:

(a)如果工程師為永久工程的某一區段或部分頒發了移交證書,則承包商從頒發移交證書之日起,即應停止對那一區段或部分的照管責任,此時對那一區段的照管責任移交給僱主;

(b)承包商應對那些在缺陷責任期內他應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直到此類未完成的工程根據第82條的規定完工為止。

第四十四條 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44.1 在承包商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設備出現任何損壞,除第46.1款限定的風險情況外,不論出於什麼原因,承包商均應自費彌補此類損失或損壞,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規定,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按照第82條對承包商責任的規定,承包商亦應對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 由於僱主風險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45.1 當任何此類損失或損壞是由於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風險造成的,或是與其他風險相結合造成時,若工程師提出要求,則承包商應按該要求的程度修補這些損失或損壞,而工程師應按第84條的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格,並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如果是由於多種風險相結合造成的損失或損壞,則工程師在作出上述決定時,應考慮到承包商和僱主的責任所佔的比例。

第四十六條 僱主的風險

46.1 僱主的`風險是指: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於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後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e)騷亂或混亂,但對於完全侷限於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僱用人員中間且是由於從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類事件除外;

(f)由於僱主使用或佔用合同規定提供給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區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g)因工程設計不當而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而此類設計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負責的;

(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範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條 工程和承包商設備的保險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條中規定的承包商和僱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設備進行保險;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額,以補償修復損失和損害的任何附加費用以及由此修復引起的額外費用,包括業務費以及拆除和遷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遷移任何性質的廢棄物的費用;

(c)投保承包商運至現場的承包商的設備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筆足夠在現場能重置這些設備和物品的金額。

第四十八條 投保範圍

48.1 對於第47.1款中的(a)和(b)兩項中的保險,應以承包商和僱主的聯合名義進行投保,並應包括:

(a)從現場開始工作至頒發有關工程或其任保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為止,僱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規定的情況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損失或損害;以及

(b)由承包商負責的,在缺陷責任期內,由發生於缺陷責任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為履行第82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由他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第四十九條 對未能取得金額的責任

49.1 任何未保險的或未能從承保人那裏收回的金額,應由僱主或承包商根據第43~46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 除外項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險,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應承擔義務: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c)由於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燒後的核廢物、放射性毒氣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裝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險性能所引起的離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第五十一條 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51.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保障僱主免於承受與上述有關的任何損失或索賠: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者(b)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但工程除外。

51.2 上述人身或財產的損害系在工程實施和完成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過程中發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時還應保障僱主免受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況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佔有的土地;

(b)僱主在任何土地上、越過該土地之下、之內或穿過其間實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權利;

(c)按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d)由僱主、僱主代理人、僱員或不是該承包商僱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的損失或損害,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費、指控費用、其他費用,或者是當承包商、其僱員或代理人也對這類損傷或損害負有部分責任時,應公平合理地考慮到與僱主、其僱員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對該損傷或損害所負責的程序相應的那一部分損傷或損害。

第五十二條 僱主提供的保證

52.1 僱主應保證承包商免於承擔有關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況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 第三方保險

53.1 在不限制第51條規定的承包商和僱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以承包商和僱主的名義,對由於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員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進行責任保險,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項限定的情況除外。此項保險金額至少應為投標書附件中所規定的數額。

53.2 保險單中應包括一條交叉責任條款,使該保險對分別保險的承包商和僱主均適用。

第五十四條 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54.1 承包商應對他為此工程僱用的任何人員進行此種責任保險,並應在全部僱用期間內持續上述保險。但對於任何分包商僱用的任何人員,如該發包商已對上述人員進行了責任保險,這樣僱主就根據保險單得到保險,則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險義務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時,承包商應要求此分包商向僱主出示此項保險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金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五條 人員事故保險

55.1 承包商應對事故投保責任險。在整個工程期間,只要有人被僱傭,承包商就應當繼續投保責任事故險。對於分包商僱傭的人員,如果分包商根據本款已經對其所僱傭的人員投保責任事故險,使僱主能夠根據保險合同得到賠償,那麼承包商對被保險人的義務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應當要求該分包商向僱主提供保險單以及支付保險費的收據。

第五十六條 保險證據和保險條款

56.1 承包商應在現場工作開始之前向僱主提供證據,説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險種已經生效,並應在開工之日起84天之內向僱主提供保險單。在向僱主提供上述證據和保險單時,承包商應同時將此情況通知工程師。上述保險單應與中標函簽發前所同意的總條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據僱主同意的條件,在承保人處投保其負責的所有保險項目。

第五十七條 保險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應把工程施工的性質、範圍或進度計劃方面的變化情況通知承保人,並保證按合同條款在整個期間內有完備的保險。並在需要時,向僱主出示生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八條 對承包商未辦保險的補救

58.1 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進行任何投保並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內向僱主提供各項保險單,則在任何此種情況下,僱主均可以進行任何此類保險並保持其有效,支付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險費,並可隨時從任何應付或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費用,或視為到期債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費用。

第五十九條 遵守保險單規定的條件

59.1 若承包商或僱主未能遵守根據合同生效的保險單規定的條件,責任方應保證另一方免受此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索賠。

第六十條 遵守法令、規章

60.1 承包商應在一切方面,包括髮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納所有的費用,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a)與該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當局的實施細則;以及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60.2 承包商應保證僱主免於承擔由於違反上述任何此類規定的任何罰款和責任。但僱主應負責獲得工程進行所需要的任何規劃、區域劃分或其他類似的批准,並應根據第52.1款的規定對承包商給予保障。

第六十一條 化石的保護

61.1 在工程現場發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築結構以及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蹟或物品,就僱主和承包商之間而言,均應被視為屬於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商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此類物品,並且一旦發現上述物品,應在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類發現通知工程師,並執行工程師關於處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於此類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誤進度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則工程師應在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獲得任何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加上此類費用的數額,並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第六十二條 專利權

62.1 承包商應保護和保障僱主免於承擔由於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並應保護和保障僱主承擔由於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此種侵犯是由於遵照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範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條 礦區使用費

63.1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礫石,粘土或其他各種材料的一切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賠償費。

第六十四條 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範圍內,在進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的和不適當的干擾:

(a)公眾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屬於僱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佔用。

64.2 承包商應保護和保證僱主免於承擔由承包商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導致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十五條 避免損壞道路

65.1 承包商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道路或橋樑造成破壞或損傷,承包商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來往於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儘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樑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

65.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了便利承包商的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承包商應負責對通往現場或位於通往現場路線上的任何橋樑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並支付費用,並且應持續保障僱主免於承擔由於此類運輸造成任何橋樑和道路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包括可能直接向僱主提出的此類索賠,承包商應出面談判並支付純粹由此類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

65.3 儘管有65.1款的規定,但如果發生因運輸材料或設備而對通往現場或位於通往現場路線上任何橋樑或道路造成任何損害時,承包商在得知此類損害之後,或者收到有權提出此類索賠機構的任何索賠要求之後,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將一份副本呈交給僱主。當根據任何法律或規章規定,要求該材料或設備的承運人給予道路管理機構損害賠償時,僱主不應對與此有關的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負責。在其他情況下,僱主則應協商解決和支付有關此類索賠的全部金額,並且應保障承包商免於承擔此類和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工程師認為上述任何索賠或其中的一部分實屬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規定的承包商的義務所致,則工程師在與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確定因上述失誤應賠償的總額,僱主應從承包商處收回該款項,亦可由僱主從任何應付或將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但無論何時,僱主應將要協商的解決辦法及承包商可能償還的任何總額通知承包商,僱主應在此類解決辦法達成協議之前與承包商進行協商。

65.4 在工程性質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運輸時,本條上述各項規定的術語“道路”應解釋為:包括水閘、碼頭、海堤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而“運輸工具”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而且具有與上述規定相應的效力。

第六十六條 為其他承包商提供機會

66.1 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商應為下列人員從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機會:

(a)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僱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機構的工人。

這些工人可能被僱主僱用,在現場或現場附近實施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實施僱主可能參與的與該工程有關或附屬該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師提出書面要求,根據第66.1款規定,承包商應:

(a)將承包商負責維修保養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給上述任何其他承包商或僱主或任何此類機構使用;或

(b)允許上述各方使用臨時工程或承包商在現場的設備;或

(c)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質的任何其他服務。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規定確定一項追加到合同價格中的費用,並應將此決定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第六十七條 承包商保持現場整潔

67.1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並處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設備和多餘的材料並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7.2 在頒發任何移交證書時,承包商應從該移交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清除並運出承包商的全部設備、多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並保持該部分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使用狀態。但承包商應有權在現場保留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責任期內的各項義務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直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七、勞動力

第六十八條 職員和勞務人員的僱用

68.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自行安排從當地或其他地方僱用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以及他們的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條 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情況的報告

69.1 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以預先規定的某種格式和時間間隔,向工程師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現場隨時僱用的職員及各種等級的勞務人數的詳細報告;當工程師可能需要時,還應送交有關承包商設備的此類報告。

八、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

第七十條 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的質量

70.1 一切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均應:

(a)為合同中所規定的相應的品級,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要求;

(b)隨時按工程師提出的要求,在製造、裝配或準備地點,或在現場、或在合同可能規定的其他地點或若干地點,或在上述所有地點或其中任何地點進行檢驗。

70.2 承包商應為檢查、測量和檢驗任何材料或工程設備提供通常需要的協助、勞務、電力、燃料、備用品、裝置和儀器,並應在用於工程之前,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第七十一條 費用

71.1 如果説明書或工程清單中已明確指明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應由承包商自費提供。

71.2 若檢驗屬於下列情況,則承包商應負擔任何此類檢驗費用:

(a)在合同中已明確指明或規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夠詳細的説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標書中標價或便於標價的。

71.3 若工程師要求的任何檢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規定者;

(b)在上述情況下未作出專門説明者;

(c)雖已指明或規定,但工程師所要求的檢驗是在現場以外的任何地點,或在被檢驗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的製造、裝配或準備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者;如果檢驗表明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未按合同規定使工程師滿意,則其檢驗費用應由承包商負擔。否則,應按第71.4款規定處理。

71.4 凡符合第71.3款規定者,本款即應適用,工程師應在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作出決定,並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a)根據第77條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任何延長的工期;以及

(b)應在合同價格增加有關費用總額。

第七十二條 檢查和試驗

72.1 工程師及其任何授權人員在一切合理的時間內應能進入現場及進入正在為工程製造、裝配或準備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所有車間和場所,承包商應為這種進入提供一切便利並協助取得進入上述場所的權利。

72.2 工程師有權對按合同規定供應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在其製造、裝配或準備過程中進行檢查和檢驗。如果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製造、裝配或準備的車間或場所不屬於承包商,則承包商應取得為工程師在這些車間或場所進行此類檢查或檢驗的許可。此類檢查或檢驗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72.3 承包商應同工程師商定對按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或檢驗的時間和地點。工程師應將其進行檢查或參加檢驗的意向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師或其正式授權代表未在商定的檢驗時間參加檢驗,除工程師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進行此項檢驗並應認為是工程師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的。承包商應立即將該項檢驗數據的正式核實的副本送交工程師。如果工程師未參加該項檢驗,工程師應對檢驗數據的準確性給予認可。

72.4 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時間和地點,供檢查和檢驗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未準備好,或者按本款規定所作的檢查或檢驗結果,工程師確認材料或工程設備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則工程師可拒收這些材料或工程設備,並應立即通知承包商。該通知書應寫明工程師拒收的原因,承包商應立即糾正所述缺陷或保證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符合合同規定。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應對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按相同的條款和條件進行檢驗或重複檢驗。工程師應在與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確定出僱主為進行該項重複檢驗所需的全部費用,並由僱主從承包商處收回,亦可由僱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72.5 工程師可以將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檢查委託給一名獨立檢查員進行。根據第9.4款規定,任何此類委託應是有效的,並應把為上述目的委託的獨立檢查員看作是工程師的一名助理。工程師應提前14天將這種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 未經工程師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蓋或使之無法查看。承包商應保證工程師有充分的機會,對將覆蓋或無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檢查或測量。以及對工程的任何部分將置於其上的基礎進行檢查或測量,無論何時,當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礎已經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承包商應通知工程師,除工程師認為無必要檢查並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師應參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檢查和測 量或此類基礎的檢查,且不得無故拖延。

72.7 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能隨時發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蓋物,或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並應將該部分恢復原狀使之完好。如果任何這部分根據84.6款的要求已覆蓋或掩蔽,並經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則工程師應在及時與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確定承包商由於該項剝露、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恢復原狀和使之完好所開支的費用總額,並應將此總額增加在合同價格中,工程師應將此情況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任何其他情況下的一切費用均應由承包商承擔。

72.8 工程師有權隨時對下列事項發出指示:

(a)在指示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或分幾次將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設備從現場運走;

(b)用合格適用的材料或工程設備取代;以及

(c)儘管事先已對其進行過任何檢驗或臨時付款,但對工程師認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任何工程,均應拆除並適當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或(2)由承包商設計或承包商對其負有責任的設計。

72.9 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規定的時間內,若指示中未規定時間,則在合理的時間內,未執行上述指示時,僱主應有權僱用他人執行該項指示,並向其支付有關費用。工程師應在與僱主和承包商及時協商之後,確定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並由僱主從承包商處收回,亦可由僱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九、暫停

第七十三條 暫行停工

73.1 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在暫時停工期間承包商應對工程或其一部分進行工程師認為必要的保護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況以外的暫時停工,應適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規定者;或

(b)由於承包商某種違約引起的或由其負責的必要停工;或

(c)由於現場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 在根據第73.1款而適用本款規定時,工程師應與僱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並作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增加由此類暫時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費用款額,工程師應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73.3 如果暫停是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並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內,工程師未發出復工的許可,除非停工屬於第73.1款規定的情況,則承包商可向工程師遞送通知,要求工程師自接到該通知後的28天內准許已中斷的工程或其部分繼續施工。如果在上述時間內未得到批准復工,則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選擇:當暫時停工僅影響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條規定,將此項停工視為可刪減的工程,同時對此再次向工程師遞送通知,或者當暫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時,承包商則可將此項停工視為僱主違約,並根據合同第101.1款規定終止其被僱用的義務,此時應執行第101.2和101.3款的規定。

十、開工和延誤

第七十四條 工程的開工

74.1 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通知後,應在合理可能的情況下儘快開工。開工通知應在中標函頒發日期之後,在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期限內發出。此後,承包商應迅速且毫不遲延開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條 現場佔有權及其通道

75.1 合同另有規定外;

(a)隨時給予承包商佔有現場各部分的範圍;以及

(b)承包商可佔用現場各部分的順序。並根據合同中對於工程竣工順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師發出開工通知的同時,僱主應使承包商佔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現場;以及

(d)按照合同由僱主提供的此類通道。以便使承包商能夠根據第34條提到的工程進度計劃開始並進行施工,否則,將根據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工。此時應將該建議通知工程師,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僱主應隨工程進展,適時讓承包商佔用工程施工所需現場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應有的速度並視具體情況或按上述進度計劃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議進行工程施工。

75.2 如果由於僱主未能按75.1款規定給出上述佔有權而導致承包商延誤工期和/或付出費用,則工程師應在及時與僱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後,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任何延長的工期;以及

(b)應在合同價格中增加此類費用總額。工程師應通知承包商,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75.3 承包商應承擔其進出現場所需要的專用或臨時道路通行權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承包商還應自費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於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備。

第七十六條 竣工時間

76.1 在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某一具體時間內竣工的整個工程及任何區段,應按第81條的規定,在投標書附件中為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應按第81條的規定,在投標書附件中為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規定的從開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內竣工;或在第77條可能允許的延長工期內竣工。

第七十七條 竣工期限的延長

77.1 如果由於:

(a)額外或附加工作的數量或性質,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誤期原因,或

(c)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或

(d)由僱主造成的任何延誤、干擾或阻礙,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違約或由他負責的以外,其他可能發生特殊情況,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區段或部分,則工程師應在與僱主和承包商適當地協商之後,決定竣工期延長的時間,並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

77.2 但工程師不一定必須作出任何決定,除非承包商已經:

(a)在此類事件開始發生之後的28天內通知工程師並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後的28天內,或在工程師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內,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認為他有權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詳細申述,以便可以及時對他申述的情況進行研究。

77.3 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續性的影響,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內提交詳細申述成為不可能時,如果承包商以不超過28天的間隔向工程師遞交臨時詳情,並在事件影響結束後28天內提交了最終詳情,承包商仍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工程師在收到上述詳情報告後,不得無故延誤,應作出關於延長工期的臨時決定,在收到最終詳情之後,工程師就複查全部情況,並提出有關該事件所需的延長全部工期的決定。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工程師在與僱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之後作出決定,並將此決定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僱主。終審結果不應導致減少工程師業已決定的任何延長工期的時間。

第七十八條 工作時間的限制

78.1 在合同中無相反規定的條件下,除下文規定的情況外,非經工程師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間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施工,但為搶救生命或財產,或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絕對必要的作業除外,在此情況下,承包商應立即向工程師提出建議。但本款規定不適用於習慣上採用多班制的任何作業。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現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層數:______________

二、承包範圍:

本工程基礎墊層至屋面防水層以下主體結構內的所有鋼筋、模板、混凝土、填充牆砌體、外架及文明施工。

2.1鋼筋工程:鋼筋進料計劃提供,翻樣、製作、安裝和校正;場內倒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整理、碼放和防雨覆蓋;基層清理、焊接、綁紮、植筋,預埋和壓筋的製作,鐵絲、鐵釘、扎絲、焊劑、焊條、膠布、切割機片、雙面膠、拉桿用PVC管、線繩、水泥釘、脱模劑、墊塊、塑料薄膜及手提電動工具耗材等。

2.2模板工程:模板進料計劃提供,配製、拼裝、校正和清理;現場倒運,模板支撐拆除、清理刷油、拔釘、分類、碼放;進場材料的卸車。若發現工人在施工現場任意把方料模板切割、浪費等事項,甲方有權罰款,每次罰______元。

2.3混凝土工程:混凝土的澆築和養護,保養,泵管的接拆及清理。(樑板柱進行磨平打磨,做好成品保護)。

2.4砌體工程:砌塊澆水濕潤、砌築,砂漿配製,上料、攪拌及放料,場內倒運;砌體腳手架搭拆,清理歸堆;木磚、過樑預製安裝;預留洞口。砌體壓筋製作安裝;地溝砌築,抹灰,蓋板預製安裝;砌體用攪拌機的就位、安裝、調試;灰斗車和砌體用具。

2.5架子工程:包括主體施工所有內腳手架搭拆、外架搭設、清理歸堆,防護棚、安全通道搭拆;樓層四口五臨邊防護,安全密目網、小眼白網掛設;吊籃安裝及防護,塔吊附牆件防護,踢腳板制安;標識、標牌、警示標誌和展牌、橫幅掛設、以及鋼管的維護保養、刷漆。

2.6文明施工:修建臨時用房、圍牆、路面硬化、場地硬化、臨時散水和排水渠,整理和維持場容場貌,工完場清,按照省級文明工地要求執行,教育所屬職工文明施工,杜絕不文明行為發生。

三、承包形式:

勞務施工承包。

1.甲方提供塔吊(含司機)、振動棒一套(一機二棒)以及三級箱以內線纜、配電箱,其餘電線、電纜、照明設施、機具耗材等由乙方負擔,待工程完工後向甲方交還能正常使用的振動棒一套(一機二棒)以及三級箱以內的線纜、配電箱等。

2.乙方在本工程必須配備專業管理人員;總負責一人;技術總負責一人以及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並負責放線、抄平等業務,甲方負責檢驗。

四、承包價格:

1.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

2.建築面積計算方法見8.1.2條。

五、質量標準:

按照國家建築工程驗收規範驗收,主體結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六、工期: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主體封頂。總日曆工期______天。乙方按總合同工期編制形象進度計劃,報甲方審批。嚴格按審批後的形象進度計劃執行,每超過一天罰______元。

七、施工安全:

7.1甲方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的檢查監督工作。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進場前安全教育,宣傳正確使用“三寶”,完善安全防護措施。在現場周圍和重點防範部位設立警示牌。甲方應建立健全現場安全制度,逐日進行安全檢查,對違反安全制度的作業人員,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停工及罰款處理。

7.2乙方負責職工的安全管理,進行安全培訓,做好班前安全技術交底。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對於高空作業,必須嚴加規範,繫好安全帶,作業前首先檢查腳手板是否安全,是否牢固,用電設施的接線是否正確、安全、電線是否損壞、老化、開裂、裸露。若被發現以上各項達不到要求的,每項每次罰款______元,並要求乙方應及時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隱患,符合安全操作規範後方可施工。

7.3乙方人員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規範施工,違章作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及後續責任,引不可抗力引起的安全、質量事故按相關規定執行。

7.4若乙方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其他法律,除接受國家司法機關處罰外,還必須執行項目綜合治安制度的處罰條款。

八、結算、付款:

8.1結算:___________________

8.1.1綜合單價:_____元/平方米

8.1.2工程變更,只要不發生建築面積的增減,無論結構構件的難易與數量變化與否,單價和結算面積不變;若變更引起乙方返工,甲方應增加相應的費用。

8.1.3乙方必須保證足額支付民工工資,因拖欠民工工資引起的相關事宜及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8.2付款:

8.2.1三層主體封頂付已完成工程量(經監理審批後的工程量)的______%,中途可借零花錢(費用在下次支付勞務費時扣回),主體封頂付已完成工程量的______%,砌體工程完工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______%。春節放假時按已完成面積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______%。

8.2.2餘款在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後______個月內付清。

8.2.3付款必須由甲乙雙方負責人當面到當地銀行辦理轉賬手續。

九、其他約定:

9.1甲方責任、權利:

9.1.1負責工程施工全過程的領導、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聯繫建設、設計、監理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解決屬甲方解決的問題。

9.1.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制定施工進度計劃,確保生產均衡和連續性。

9.1.3負責給乙方提供施工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變更、圖紙交底目錄、答疑紀要及省級文明工地驗收標準各一份

9.1.4負責按形象進度和進料計劃向乙方及時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種材料。

9.1.5負責施工中的總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對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9.1.6負責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對乙方的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進場安全教育

9.1.7負責向乙方提供辦公室、庫房各一間。

9.2乙方責任、權利:

9.2.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負責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機械操作和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進場管理人員資格證及進場施工人員花名冊各兩份。

9.2.2向甲方繳納違約質保金______萬元,主體封頂驗收合格扣除罰款違約金後一次性退還。

9.2.3負責向甲方提供專項施工方案、進度計劃和月報;材料使用前五日提供用材計劃。

9.2.4負責對所屬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嚴格按現行安全施工規範作業;負責安全設施的檢查報驗,嚴禁使用不合格安全材料。

9.2.5嚴禁轉包工程。

9.2.6每道工序完工後,乙方首先自檢,合格後報甲方驗收,必須達到合格工程標準,若甲方發現一處不合格,罰乙方______元。

9.2.7乙方要愛惜財物,做到工完場清,若發現隨意損壞、亂丟材料的,一個扣件罰款______元、一個卡具罰款______元,不及時清掃衞生、清理施工現場的每次罰款______元。

9.2.8本合同是以合格工程標準簽訂的,若單位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是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有權對該單位工程按平方米單價下浮______%扣取乙方的違約金,若完成達到合同標準,甲方可適當給予獎勵。

9.2.9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教育職工做到文明施工,不能出現打架、偷盜等不文明行為,若發生一次罰乙方______元。

9.2.10乙方承包範圍內分部分項工程的合格必須達到______%。允許偏差項目合格率必須達到______%。若驗收達不到______%,乙方必須及時返工達到要求,返工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補充條款:

10.1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當地法院裁決。

10.2本合同簽字後即為生效,若一方違約,則支付給對方五萬元違約金。

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正副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部勞務作業完工並通過驗收、結算付款完畢後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1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

1.4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

1.5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工程總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  20__)、《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__)、《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__)、_____________。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

(6) 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___________________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 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_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 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採用_______方式確定。

21.2 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_______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___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__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結算總價的______%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 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後)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

24.3 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_________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條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

25.2 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後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 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綠化種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噴泉、噴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

(4) 其他附屬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5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 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_________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附件: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園林局  制定

20__年_月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15

訂立合同合夥人:

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住址______

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住址______

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住址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合夥承包運作定南縣鵝公鎮大鳳等六個村土地整理項目。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半年,自20xx年5月01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合夥人---------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合夥人____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2.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其他合夥人如出資補齊合夥資金,則差額股份歸出資人所有。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份額為依據,均分。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份額為據,均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二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共同行使的權利

①對外訂立合同;②購進常用貨物及工程用材料;③支付合夥債務;④其他涉及經營的重大事項。

2.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②落實工程質量、進度;③代表合夥對外協調;④資金調用的決定權。

3.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 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

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合夥人共同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合夥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本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按設計質量要求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

(四)工程承包金額:按甲乙雙方約定單價收方計算金額,不能計量的工程按記日工結算。

(漿砌片石單價:元/混凝土單價:/3)

第二條工程期限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20__年-月-日起至220__年-月-日止,沒按期完成工程任務扣取__元。

第三條工程質量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相關國家質量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工程驗收時,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工程進場後,按完成工程量的施工進度支付工程款的60%;工程完畢時,乙方開具建安發票支付工程款總額的90%;剩餘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在工程交付並經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施工圖紙等資料,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

2、甲方提供材料需在乙方塔機施工範圍內,如需二次轉運,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派駐代表現場進行技術指導、質量監督、檢查及質量送檢。

4、工程完畢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30日進行驗收。

5、工程範圍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所有進場人員必須聽從甲方的管理、安排,嚴格按安全施工規範及質量驗收規範進行施工操作,並做好相關資料。

2、乙方施工過程中須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砼、砂漿配合比由甲方提供,達不到強度乙方不承擔責任,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

乙方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節約材料,如發現乙方有故意浪費材料的情況,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處以3—5倍的罰款(如擅自調整配合比、地上散落的材料收撿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達不到質量要求的除承擔返工損失外,還要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停工費用及水、電、建築材料費用。

(做資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按安全操作規範施工且拒不聽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的,視情節輕重甲方有權處以200—20__元的罰款。

3、不能按合同工期及甲方下達的工程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的,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外(管理人員工資、設備及週轉材料租金),根據情節輕重甲方有權按每誤工一天處以200—20__元的罰款。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浪費,例:發現100以上的砼或砂漿塊等,甲方有權處以200—20__元的罰款。

第七條乙方擅自轉包合同的,一經查證落實乙方所完成工程量中無條件扣出壹萬元付甲方違約金,另外還要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解除合同。

第八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對本合同如有爭議可申請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至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司税號:

公司税號: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17

發(總)包單位:_________(甲方)

承(分)包單位:_________(乙方)

根據以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錨杆工程

建設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 建設規模、面積(工程量)和承發包工程的範圍及內容:

1.基坑錨杆_________條,包括現場已澆注_________條錨杆的張拉及鎖定,總工程量為_________延米。

2.錨杆施工依據設計方案和相應施工規範,工作內容包括:①錨杆鑽孔;②錨杆設置及灌漿;③錨杆張拉與鎖定。

第三條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為_________個日曆天,工期計算的起止時間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上述工期以施工方案工期為準。

在履約過程中,根據變更設計所影響的工期和甲方責任、不可抗力所延誤的工期等因素,經甲、乙方簽證認可後,進行調整,從而最後確定竣工日期,乙方應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及保修條件、期限,按本條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照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符合設計要求。

2.按照國家《現行建築施工規範大全》有關標準執行,工程保修至地下室施工到0.00時為止。

第五條 承包方式:

實行大包乾。即包工、包材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錨杆按_________元/米計價。

具體工期要求為:在_________個日曆天內完成全部錨杆的鑽孔、灌漿,並且張拉完畢至少一半錨杆。

第六條 工程總造價按上述承包範圍和方式,計(概算)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工程結算以實際發生工程量為準,單價不變。

第七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下列工作:

1.在開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道路),接通水、電源和辦理報建、臨時場地、佔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續。同時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裝)圖紙與説明書和有關的技術資料各一份;水電安裝圖紙_________份;地質勘探資料一份;建築(安裝)許可證和報建審核意見書。

2.提供現場水電接點,材料堆放點及臨時設施。

3.以上工作由_________統一解決安排。

第八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下列工作:

1.在開工前三天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送交甲方,作為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計劃的依據。

2.全面負責錨杆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任務。

3.完工後,提供有效的竣工資料兩份。

第九條 乙方承包的任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分包給第三方。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以及施工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做好試件和材料的試驗,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質量上必須接受質量監督部門和甲方的監督,甲方發現其在主要形象上拖進度_________天時,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質量問題時,經質監部門確認後,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_____天內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糾正。否則甲方有權採取措施直至終止合同,調換施工隊伍。因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施工圖紙與説明書不符,重要結構或關鍵部位所需的材料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設備有缺陷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會同設計單位進行處理,並辦理技術簽證。否則,乙方有權停工,除工期順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窩工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甲方委託監理公司為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簽證手續,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試件、材料試驗和各項技術資料及報表整理,負責簽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及其消耗含量和價差處理,按本條第_________項執行:

1.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負責,其費用和材料價格已按_________的規定列入造價內,在施工過程中,如材料價格變動,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2.施工過程中,材料價格如有變動,不再調整。

第十二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必須劃(匯)入乙方的開户銀行:_________辦事處,帳號:_________。否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將工程款轉入第三方帳户或挪作他用。

工程備料款和進度款按本款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按市建設銀行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撥付規定辦理,即在合同簽訂_________天內,按總造價(當年計劃)的百分之_________預付備料款,進度款按工程進度百分之時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進度百分之時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進度百分之時再付百分之_________,其餘工程進度款由預付備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審定竣工結算後付清。

(二)工程款支付辦法:

1.合同簽訂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備料款。

2.乙方完成進度達50%時,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40%。

3.乙方完成進度達90%時,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15%。其餘款項在地下室施工到0.00時付清。

工程結算:乙方應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_____天內提出竣工結算,送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核,甲方應在接到結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出意見,逾期視作同意,由經辦銀行劃帳,結算尾數。雙方對竣工結算確認後_________天內,應進行退補結算。

第十三條 甲方因生產或使用需要,確需變更設計時,應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由原設計單位出具的變更設計的技術資料,按規定辦理變更工程手續,簽訂補充協議或變更合同,造價按工程增減的規定進行調整和結算。

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甲方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經有關部門審定後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損失。

第十四條 工程交工驗收

1.工程交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及説明書、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變更增減的書面文件、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2.隱蔽工程在隱蔽前___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場檢查,甲方不按時到現場檢查的,乙方可自行檢查後隱蔽,並認真如實填寫隱蔽記錄,甲方應予承認。若事後甲方提出複查的,複查合格,所有費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所耽誤的時間應順延工期;複查不合格,檢查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負責無償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場檢查,單方完成隱蔽工程的,甲方有權要求重新檢查,不論檢查結果是否合格,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包括單項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後_________天(單項工程七天)內進行,並應按期驗收完畢。工程質量及工程內容符合要求的,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籤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有效的技術檔案資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工程內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內進行翻修或補建後,再進行驗收,直至達到符合標準和要求為止。並按最後驗收合格的日期作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逾期組織驗收的,除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如果驗收合格的,按本款規定的驗收日期作為竣工日期;驗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實際逾期天數順延工期。工程(包括單項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因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圖上加上註明,提交甲方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由乙方另繪竣工圖。

第十五條 獎勵

1.提前竣工或趕工獎勵:_________。

2.乙方按期竣工,並經工程質監部門和主管部門檢查鑑定或認可的優良級品工程的,甲方同意按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分之_________獎勵給乙方。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供應材料、設備或逾期履行第七條各項規定之一者,從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除應負擔乙方的實際損失外,並按拖延天數順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撥付工程款,從超過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拖欠數額,按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直至結清之日,停工期間的窩工和其它損失按實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乙方逾期竣工,從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單項工程按該項工程造價)的萬分之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組織驗收交工工程(包括單項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結算的,從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單項工程按該單項工程造價)的萬分之_________向對方償付違約。

5.一方逾期結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從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應結清或退回數額,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對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七條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損失,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處理:

1.報上級有關部門裁定。

2.工期順延。

第十八條 其它事項及補充條款

1.有關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與説明書和會審記錄,以及圖表、資料,雙方進行的有關會議,洽談記錄,雙方協商同意並經雙方當事人簽證的有關修改設計的變更文件等,都是據以施工和交工驗收的技術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乙方應加強防火、防盜、治安、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和加強對施工隊伍的管理,遵守和執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規定。否則,導致造成的損失和有關部門按規定給予的處罰或追究賠償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甲方無償提供乙方施工人員共_________人的住宿及生活用水、用電。

4.乙方施工用水用電按市有關規定,從結算款中扣除。

5.基坑開挖時,擋土樁間如有流砂或擋土樁位移超過規範偏差及漏水等影響地下室施工的情況,由乙方負責處理,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措施費按_________元包死,如無上述情況,甲方照付上述措施費給乙方。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驗收和結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送建委、雙方主管業務部門、經辦銀行、税務局、工商局及有關單位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18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決算

第十二條保修

第十三條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包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户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年月日

承包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開户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年月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

(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19

一、承包項目:

本工程地塊土方的開挖、運棄、平整。

免費公文網版權所有

二、承包方式:

包挖、包運、平整,不得轉包。

三、承包價格:

開挖、運輸土方元/m3(石砂)。

四、工期要求:

按圖紙要求尺寸進行開挖,自月日開始施工,在天內完成基地土方的挖、運、填土方均需按圖紙要求整平。

五、質量與施工要求:

1、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邊坡坡度、標高和持力層等應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規範允許範圍內。

2、做好水溝和排水設施。

達到位置、尺寸和標高符合設計要求。

3、回填土時,應清除草皮、雜物和排除積水,並應分層夯實,夯實後的密實度應達到設計要求。

4、土方挖完後須經設計、建設(監理)、公司、質監站檢查符合要求後,方為合格否則承擔整修、返工費用。

六、安全要求:

1、開工前、乙方應做好本工種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項並做好交底記錄。

2、嚴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施工。

否則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負責。

3、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4、開挖的土方應按指定的地點堆放。

保證施工道路暢通。

5、雨季施工應注意邊坡穩定,加強檢查工作,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或設置支撐擋土板。

6、發現地下水或預埋管道、電纜線等應及時報告工地負責人並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七、結算方式:

採用現金支付形式,開挖完成經驗收合格後的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

八、仲裁與調解:

如若發生勞動爭議和經濟糾紛,雙方同意由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本協議書一經簽定雙方均應自覺履行合同義務,不得反悔。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款結清後自然失效。

單位工程負責人(甲方):

承包班組長(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 )  發包方:成都工程項目部  承包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腳手架工程承包合同  發包人:成都工程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湖語城二期腳手架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木雅廣場工程。  

2、建築面積:101390.56平方米。  

3、結構層次:框架剪力牆結構,1號樓:263,2號樓:53,3號樓:283。  

4、工程地址:____縣解放街。  

二、承包的內容及範圍  

1、乙方承包範圍:  

1)所有內、外牆腳手架搭設與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通道以及所有臨邊洞口的防護搭設與拆除等(包括但不限於外牆腳手架的搭設與拆除;腳手架挑排的預埋、搭設、拆除等;各種安全防護棚的搭設與拆除;臨邊洞口防護搭設與拆除;樓梯的扶手搭設;電梯井內腳手架、隔離、防護門的安裝與拆除;人貨電梯及井架口防護、平台、圍護的搭設與拆除、腳手架踏腳板、腳手架的軟硬隔離等)。  

2)所有工地上使用的(包括但不限於腳手架、鋼筋棚、木工棚、各類防護棚、安全通道、安全網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施工工期: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4、工程質量標準:腳手架等防護設施符合國家G59-20標準、地方安監部門要求。以中XX人才公寓工程為標準。  

三、承包單價及承包方式  

1、按建築面積計算,建築面積以圖紙標註的建築面積為準,結算時以此面積進行計算。  2每平方米,該承包單價已綜合包含合同條款的

第二條的所有內容,今後如遇人工漲價因素或政策性人工調增均與本合同無關。  

3、安全通道有乙方搭設,在10002以內的所有費用有乙方承擔,在10002以上的人工費有甲方承擔。  

4、承綜合單價中含所有安全網、油漆及搭拆人工費。  

四、考核、驗收、獎罰  

1、工程質量:按國家G59-20標準進行驗收檢查驗收,如達不到質量標準要求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由於乙方施工失誤發生質量安全等事故,損失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2、工期:甲方根據乙方進度計劃及時提供所需材料,如因甲方不按計劃提供鋼管、扣件等影響甲方工期,甲方有權對甲方進行處罰。  

3、安全生產:乙方應按照建築工程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安全生產。如因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和自身原因發生任何事故,均與甲方無關,所有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且因乙方原因給甲方帶來負面影響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4、施工現場應合理使用材料,並及時做好落手清工作。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每月按工程進度的70%支付(含工人生活費在內)。  

2、工程結構全部結束峻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價的95%,餘款5%工程峻工驗收合格後________年內結清。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積極為乙方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  

2、乙方做挑排架子時,甲方相應配合乙方配備電焊機、電箱等附助設備。  

3、外架每層拉節點成形7字形由甲方鋼筋廢料中提供,工字鋼吊筋成形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自備。擋腳板、四步一隔離封隔板由項目部現場廢木料堆中提供。  

4、及時提供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並進行施工組織交底、質量安全交底及標準化、文明施工交底和施工進度計劃交底。  

5、甲方在施工現場有償提供乙方保衞用宿舍、倉庫用房、辦公用房等。  

6、根據進度計劃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乙方按甲方的各項技術質量要求和安全要求進行交底,認真組織實施操作,落實現場施工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若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中,不得私自招用社會閒散勞動力和盲流人員,不得使用不滿18週歲的童工,否則甲方有權清退此類人員,對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均  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必須精心施工,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建築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範》及有關質量評定標準的要求,如乙方因施工不慎造成的質量事故,一切責任均有乙方負責,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甲方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各項協議,並接受甲方各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各項整改措施應及時完成整改,如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相應的處罰。  

5、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合格的材料,鋼管、扣件等材料必須通過具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並向甲方提供檢測報告。否則,如因材料質量問題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和責任全部有乙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6、施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整體和分體腳手架的搭設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施工。另外,乙方要向項目部提供所有操作人員有效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  

7、乙方必須按項目部的進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務,如乙方因人員不足滿不能按項目部進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務,甲方有權另請其它班組清包單位進場施工,所產生的施工費用均有乙方承擔,該款項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無異議。  

8、項目部和上級主管部分開的整改通知的相關內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罰款。  

9、由於本工程為省文明工地,所有竹排、安全網必須使用新材料,鋼管等必須按甲方要求刷油漆。  

八、安全生產  

1、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附件或補充協議等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必須加強自身的安全意識教育,進入施工現場應嚴格遵守甲方一切安全操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如因乙方原因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與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必須每月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教育的內容及受教育人員名單應報甲方備查。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在實施過程中,如達不到甲方的質量、工期、文明施工等各項指標及要求,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由於乙方原因而不能確保省文明工地而造成的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2、乙方違約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依據法律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生效後,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負責對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條款的執行。施工承包合同 篇10  編號: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勞務作業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道路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1、工程概況:  

1.1勞務分包項目地點:  

1.2勞務分包項目名稱:大橋支架現澆樑施工。  

1.3勞務分包內容:  

(1)地基處理:由甲方負責地基處理所用材料的提供,乙方負責完成該項工程的全部工作內容。  

(2)現澆樑砼:甲方負責提供商品砼。乙方負責:支架用鋼管及扣件租賃、支架搭設、支架拆除,模板購置、加工、安裝、拆除、修理、塗脱模劑、堆放,砼輸送管道安拆、砼澆築、搗固、養生、試件的製作及鑿毛等。  

(3)鋼筋工程:甲方負責鋼筋原材的提供。乙方負責:鋼筋的卸車、倒運,鋼筋的製作、焊接、調直、合理調配材料、綁紮、入模、除鏽,鋼筋墊塊的購置、安裝,機具的安裝及維修保養,試件的製作與及鋼筋的雨天防護等設計範圍內的所有工作項目內容。  

(4)預應力鋼鉸線:甲方負責提供錨具、錨墊板、波紋管、鋼鉸線、注漿用水泥、外加劑。乙方負責:鋼鉸線的卸車、倒運,鋼鉸線下料、穿束、張拉、壓漿、切割、封錨、試件的製作等完成該項工程全部工作。  

(5)預壓:甲方提供預壓用砂袋,乙方負責完成該項工程的全部工作內容。  

(6)以上各項工作範圍內的場地平整、工地看守、清理乾淨工作面及文明施工均由乙方負責。  2 作業期限:  開工日期:年月215;日,竣工日期:年月215;日。  3 合同價款的確定  本工程採用勞務綜合單價形式(合同單價見下表),該單價為税後綜合單價,已包括了完成該工程項目作業內容(含完成該項內容所需的輔助工序及作業準備,機械停機、機械進出嘗缺陷修復、文明施工、環保等)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不含甲方提供成品砼、支座 、鋼材、鋼鉸線、水泥、外加劑、預埋件原材、錨具、錨墊板、波紋管費)、機械設備(含電費)等全部費用以及其它可能發生的責任和風險等費用,甲方不再支付單價外的任何費用,並對此單價不作調整。  勞務分包項目及單價一覽表  細目名稱  單位  單價  (元)  工作內容及費用組成  備註  

一、地基處理  總額  

二、模板支架預壓  總額  

三、鋼筋製作安裝    

四、鋼鉸線上料、穿束、張拉    

五、現澆樑砼  3  4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  

4.1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及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4.2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必須滿足設計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 ,工程評定得分90以上。  

4.3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並承擔返工的所有費用,達到質量驗收標準。由於乙方返工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賠償甲方。  

4.4為避免施工中出現浪費現象,甲方按設計數量提供提供鋼筋、鋼鉸線及砼,鋼筋損耗率為

1.5%,砼損耗率

1.5%,鋼鉸線損耗率4%。如實際用量超出規定消耗,超出部分費用由乙方承擔,用超出數量乘以相應單價計算費用,此費用在當期驗工計價中進行扣除。鋼筋、鋼絞線按當月實際購買價扣除、C40混凝土按370元3扣除,C50混凝土按410元3扣除。  5合同履約保證金  為保證工程順利施工,乙方在簽訂合同前預交元(大寫元整)現金給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預計合同價的5%),待乙方工程竣工並經建設單位驗收合格後,無乙方責任的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沒有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約定,甲方有權動用或沒收全部合同履約保證金。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及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進場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確定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6.3負責協調與建設單位、地方政府的有關工作,負責與建設方辦理建設土地徵用,青苗補償,房屋拆遷等工作;及時組織測量、放線。  

6.4 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6.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採購、作業進度進行監督、管理、控制。  

6.6為保證資源合理配置,根據乙方要求,有償提供必要的施工機具,並負責審核乙方主要機械設備配備方案及進退場計劃,以確保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機械使用的有序可控。  

6.7為確保不發生拖欠工人工資的現象出現,甲方有權不定期對乙方勞務合同工的工資發放情況及基本生活保障進行檢查,對乙方在工程完工後仍未支付勞務合同工工資的,甲方有權從合同價款中扣除人工費,代乙方支付乙方勞務合同工的工資。  

6.8負責組織工程最終檢驗和向建設單位作好竣工驗交工作。  

6.9按本合同約定辦理驗工計價手續,及時支付工程款。

6.10甲方在本工程中對乙方進行的任何檢測、檢驗合格均不能免除乙方對本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現行《施工規範》、《驗收標準》、《操作規程》以及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有關要求。  

7.2 按合同約定的分工範圍,及時呈報甲方供應材料、設備需用計劃,並做好自購材料和設備的採購、檢驗、加工和管理。  

7.3 乙方不得將不合格自購材料用於施工作業的工程,否則所完成的工程按不合格處理,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7.4 乙方必須保持施工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5 乙方工地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必須隨時同甲方保持工作聯繫,接受甲方對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監督、管理、控制。  

7.6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業主或地方政府對甲方罰款或其它處罰,乙方應雙倍賠償甲方罰款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完成的乙方作業範圍內的工程,其費用在乙方驗工計量中扣除。  

7.7 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證等手續。  

7.8 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批准的施組節點工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7.9乙方配齊各種作業工種及勞力,相關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人員作業熟練。  

7.10承擔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乙方房屋、設備、機具、材料、停窩工損失及乙方人員的傷亡賠償費用。  

7.11負責投入本工程的機械設備、材料、人員等的安全、交通、食宿費用。  

7.12承擔不合格工程處理補救費用以及不合格工程檢測費用和其它相關損失費用。  

7.13做好工地現場文明施工,場地平整、材料堆碼整齊,各種標識、標語齊全規範,合同範本《道路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8. 工程質量檢查  

8.1 乙方在施工作業現場應指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過程工程質量的檢查。並及時做好施工記錄, 以便出現質量事故缺陷時查驗。  

8.2 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監察、檢驗,並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對檢查發現問題,甲方立即簽發通知單,由乙方限期返工或整改。  

8.3在施工過程中,若遇異常情況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安質部門或技術部門。若不及時通知或隱瞞問題導致工程質量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4施工的工程達到檢測期限後,乙方提供質量檢測文件資料及相關的同期施工記錄(相關要求由甲方技術部門提供)通知甲方報檢。各工序完成後,乙方負責提供報檢資料報甲方安質部門確認,甲方在48小時內對乙方報檢項目負責驗收,若超過48小時不進行驗收視為合格,乙方負責協助檢測驗收工作。  

8.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施工技術性文件資料應妥善保存,乙方應承擔施工資料編制的工作,將施工文件資料報甲方彙總後進行中間交工驗收。  9 安全施工  

9.1按照“安全

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甲方應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9.2甲方組織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9.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專職安全員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個人有權進行糾正,對嚴重事故隱患有權下達《安全整改指令通知書》,對有立即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險部位或操作有權下令停止作業,並報告領導處理。  

9.4乙方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9.5在施工中,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施工安全技術規程、機械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制度,設置專職安全員,並有效開展工作。  

9.6乙方應堅持日常安全生產檢查,發現生產設備、工具和安全防護裝置不符合要求或作業環境存在不安全因素時,立即組織改進和解決。  

9.7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9.8乙方必須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加強安全生產技術學習,幫助工人正確對待安全生產,對違章、冒險作業的工人要進行教育和處理。  

9.9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應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乙方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9.10作業中發生人員責任傷亡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處理並承擔經濟損失。  10 變更設計  

10.1 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現現場實際與設計不符時,應及時上報甲方,並停止施工;因變更設計增減的費用,由甲方根據現場實際完成施工數量,按合同單價計算工程施工費用增減額,合同中無單價的雙方另行協商。  11甲方供應的材料、機械設備  1

1.1乙方在施工中需使用甲方材料及機械設備,根據籤認材料發料單、機械台班數量以及相應材料、機械台班單價,費用從乙方結算價款中扣除。  1

1.2乙方自行解決施工生產、生活用水和用電並承擔其費用。施工採用當地電網用電的,電費單價按

1.0元度扣除,用電數量按實際數量加損耗數量從乙方驗工計價款中扣除,損耗數量根據電力部門收取總損耗數,按用電度數比例分攤。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需要乙方採用輔助發電機供電施工的部分,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其費用。  12驗工計價及工程結算  1

2.1甲方對乙方按月及末次分階段驗工計價。  1

2.2結算依據  1

2.

2.1 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須經甲方現場技術、質檢等相關部門檢查合格,達到結算條件。1

2.

2.2數量以設計圖紙資料數量為參考,按甲方現場質檢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籤認,並報項目經理籤認的數量結算。  1

2.

2.3 簽定的合同單價。  1

2.

2.4 甲方材料部門出具的扣料單、機械部門出具的電費以及乙方在施工中租用的甲方機械使用台班費等相關資料在乙方費用中扣除。  13 工程款的結算和撥付  1

3.1工程款按月及末次結算和撥付,待業主將工程款撥付到甲方帳户後,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核及項目經理簽字認可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為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按合同價款的5%收取質量保證金,每月按進度從結算款額中扣除。  1

3.2在質量缺陷責任期滿後,建設單位返還甲方質量保證金後,甲方在扣除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費用後,返還乙方的剩餘質量保證金。本工程缺陷責任期為兩年(交工證書籤發之日算起)。  14環境和文物保護  1

4.1乙方應在施工中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及現場附近耕地及農作物不受侵害,避免和減少由於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臨時生活設施應規範管理,對生活垃圾堆放應設置簡易垃圾箱,乙方應定期深埋或焚燒處理。如果發生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其後果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1

4.2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或考古以及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應果斷採取有效保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5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1

5.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工程款,因甲方無故拖延撥付而造成的工期、費用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建設單位資金撥付不到位造成甲方不能及時撥付工程款時除外,此時甲方對乙方的資金撥付可以順延。  1

5.2乙方必須獨立組織施工作業,不得再行轉包,若乙方將該合同內的作業項目轉包給

第三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的違約金。  1

5.3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質量、安全要求組織施工,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任務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6 雙方特別約定  1

6.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保證本合同項下甲方提供的臨時道路的暢通,因乙方造成臨時道路受阻,乙方應及時清理並保證暢通。  1

6.2合同雙方簽定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機械設備、人員必須進常  1

6.3乙方代表在本合同範圍內從事的一切事務均代表乙方,乙方對代表人從事的一切事務承擔全部責任。  1

6.4對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遭受的洪水損失或其它損失,甲方將通過保險索賠的方式幫助乙方挽回部分損失,其它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

6.5乙方代理人委託書證明及投入本項目人員名單以及甲方下發的任何文件資料(包括施工圖紙、工程質量要求、工程進度計劃任務、工程技術交底及作業指導書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

6.6在合同履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6.7在工程結束後乙方應保持同甲方聯繫。在缺陷責任期內,下述原因造成的缺陷修復費用應由乙方自行負責:  

①乙方所自購材料、設備或操作工藝不符合合同要求;  

②乙方的疏忽或未遵守合同中對乙方規定的義務。  當出現工程缺陷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按到通知____日內,派代表會同甲方共同確定缺陷處理方案,乙方按所確定的方案和工期自費維修並達到業主要求。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對所施工的工程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處進行修補、重建及修復,甲方有權僱用其它人從事這些工作並支付報酬,此項費用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或向乙方索回。  1

6.8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後,工程進入保修期,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對由於施工質量原因造成的損壞進行自費修復。若乙方不履行保修義務和責任,則乙方應承擔由於違約造成的法律後果。  17 糾紛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互諒互讓,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雙方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8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保修期滿後,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完畢即告終止,本合同自動廢除。  19 附則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甲方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玫瑰園十七區園林景觀工程

工程地點:東坡區一環路與大東街交界處

分包範圍:土方、砌體、粉刷、結構、鋪裝、水電安裝等園林景觀工程所屬除植物栽培以外的工程。

第二條 分包工作期限

根據甲方要求暫定為

第三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 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2、 向乙方提供工作作業面,負責及時做好材料,機具準備,協調現場工作,做好分部工程進度和勞動力安排。

3、 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進行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技術和足夠勞動力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按月付給所屬工人人工工資。

2、嚴格按照甲方提供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責任修改、返工、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

3、 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與現場它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4、 按甲方要求堆放材料、機具,搞好生活區的管理。

5、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返工損失。

6、 乙方勞務人員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正確指揮。

7、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承擔並履行合同約定的、與勞務做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8、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

9、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乙方將依法承擔責任。

10、 乙方簽訂完本合同後三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 。

第六條 事故處理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甲方,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合同約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第七條 保險

施工全程乙方派出的所有人員由甲方納入其項目辦理的相關社會保險及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必要的損失。

第八條 勞務報酬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計件制及承包制進行計算,承包價格見承包時價格清單。價格清單見合同附件。清單上未載有的項目經甲方雙方協商後列入計價。

第九條 勞務報酬支付方式

1、每月工作完成後,由乙方提請工程量,經甲方驗收核量,在下月10日前付90%款項,其餘款項待約定工程完工後10日內一次性付清。

2、支付工資時,乙方必須提供工資表。

第十條 施工變更

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進行設計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可順延。

第十一條 施工驗收

甲方指定 為工程現場負責人,負責現場質量管理,材料調配,分部工期及勞動力安排,乙方指定為工程現場負責人,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按相關規範要求和現場約定標準負責對乙方所建工程進行質量監督和驗收。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可再計價收取勞務費用。全部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乙方仍應承擔在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責任。質保期為一年。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 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 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乙方施工過程中因人員組織不力等自身單方面原因造成退場,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第五條的義務時,甲方每發現一次向乙方罰款500元,乙方多次拒不接受甲方質量管理和合理勞動力安排甲方可解除合同。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

甲方合乙方在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支付勞務作業成果,經甲方驗收合格,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分數

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最新版園林工程承包合同範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現行《合同法》、《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該工程承包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科技園園林園藝及別墅工程

工程地點:生物科技園(東山三路)

二、工程量

生物科技園園林園藝約79920㎡,別墅約6000㎡,以圖審辦藍圖實際施工量計算。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遇雨期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工期順延。

五、工程價款:

工程總造價約:壹億叁仟萬人民幣(¥130000000.00元)(其中園林園藝7000萬元,別墅6000萬元)。

六、驗收、標準及規範

現行《施工規範》合格標準驗收。

七、決算方式

以設計圖紙實際施工工程量按照____20_年建築工程及相關文件、取費標準按08定額下浮8%辦理決算,人工費按現行定額調差,材料單價按___進行即時調差。

八、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有安全標準管理機構。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操作規程。

2、乙方必須加強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場地清。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園林園藝、別墅總工程量完成70%,甲方應支付70%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支付工程款總額的90%,10%餘款一年後付清。

2、工程竣工後,乙方提供書面驗收報告,甲方應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90%,剩餘的10%為質保金(不計息),質保期為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年。

3、若甲方在自乙方上報竣工申請之日起四個月內未辦理完決算,則視為甲方默認乙方報價金額。

十、工程進度保證金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在三日一次向甲方交工程質保金1300萬元,保證金在完成工程總量70%後一次性退還給乙方。如果因甲方手續不齊全等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則甲方應承擔乙方一切費用及工程進度保證金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四倍計息)。

十一、工程變更

乙方在施工中,如甲方要求或者必須變更設計,以甲、乙雙方簽證的變更通知單及現場簽證單為結算依據。

十二、其他事宜

為了確保乙方墊資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有保障,承建的園林園藝及別墅作為抵押,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將乙方承建的園林園藝及別墅抵押給乙方,並承擔相應違約賠償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責權,保證工程順利進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所承攬的鍋爐安裝系包工包料。應保質,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第二條甲方只提供一台2噸的蒸汽鍋爐,其他設備及輔助件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所有施工均應按照國家安全質量標準施工,鍋爐安裝使用應符合各項國家標準。

第四條該鍋爐承攬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工程給付方式為分期給付安裝前需給付工程款40%;乙方的所有材料到廠後給付工程款30%;鍋爐安裝驗收合格後給付工程款20%;剩餘10%的工程款於驗收合格起一年後給付。

第五條施工工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完工,項目工期為天。

第六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設備使用安全及人員安全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第七條乙方按鍋爐國家安裝標準施工後,由乙方負責組織進行驗收,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

1、為乙方現場施工提供施工用電、場地,為乙方安裝人員提供住宿。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

乙方:

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術要求,確保安裝工期與工程質量。

2、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文明施工。

3、提供完整的工程資料。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如未達到安裝標準要求,甲方有權要求承包方無條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應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約定的標準,工期不予順延。

第九條輔機設備須符合國家標準,保修一年(驗收合格後起算)。

第十條除鍋爐單機外其餘所有附屬設備、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運送到甲方施工場地。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與爭議解決:

1、如任一方違約,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損失。

2、爭議解決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依法向阿榮旗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附輔機設備報價明細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2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

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加項目經理及項目相關人員的收入,經甲方研究決定,對該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責任承包制。通過對乙方的執業資質、施工業績、管理能力、風險抵押等方面的綜合考評,確定乙方即某項目部為工程項目的承包人。雙方本着公開、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的方式:風險抵押、個人承包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萬元,對工程項目的管理負責,以風險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的期限:自月結算價款及分包結算價款清算完畢)。 三、承包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建設單位:

4、設計單位:

5、承包範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內容(含業主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因設計變更要求增加或調整的工程內容。)

6、建築面積: 平方米

7、施工工期:總日曆工期: 天,以開、竣工報告為準,業主工期若延期,工期順延;工期與業主合同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業主合同和有關通知執行;超出規定工期、沒按業主和甲方要求時間內進場,則視為違約。

8、分段任務:年 月 日前完成基礎

年 月 日前完成主體結構封頂

年 月 日前完成裝修

年 月 日前交付使用

如因建設方和甲方原因影響工期,則在承包工期基礎上順延。

四、承包的指標

1、成本指標:本工程承包價款確定為 萬元。承包範圍內總價一次性包死。乙方承包價中含按當地税務部門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税、費。

2、質量指標: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標:無重傷、死亡事故發生。

4、進度指標:滿足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5、其他約定:

五、甲方的職責和權限

1、甲方的職責

(1)負責組織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組織方案的審定以及建設單

位、地方社會環境資源的聯繫銜接;開工前交施工設計圖紙 套及相應的施工技術資料給乙方。

(2)根據項目需求及乙方請求對外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材料設備購置合同、機械材料租賃合同等。

(3)協助乙方組織竣工驗收、竣工決算和評優申報;

(4)負責組織項目管理期間和終結時的考核審計;兑現項目承包人經濟收益(包括薪金)或實施經濟賠償處罰;

(5)協助乙方選聘項目管理人員,組建項目經理部,配置其他生產要素;

2、甲方的權限

(1)有權對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協調;不定期對工程進度、質量、工程檢(試)驗資料、工程資金的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

(2)除建設單位指定外,有權將項目的 工程分包給 專業公司;

(3)乙方違法、不執行國家標準不按規範進行管理施工、違反甲方有關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糾正,責令停工整改、予以經濟處罰、終止承包合同、調整承包人。

(4)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計劃及完成工程量報表。

六、乙方的職責和權限

1、乙方的職責

(1)代表企業實施項目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強制性標準,

執行企業相關管理制度,積極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對所施工的項目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過程、全面管理;

(2)根據國家規範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計劃;

(3)組織實施施工現場的生產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組織制定和實施項目經理部各項管理制度;

(5)在企業授權範圍內負責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企業管理層的工作聯繫和協調,負責勞務分包、協作單位的管理;

(6)解決施工現場和項目經理部出現的問題,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7)負責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提供和準備相關技術經濟資料;

(8)協助企業進行項目的檢查、鑑定和評優、評獎申報;

(9)負責員工的各項管理和教育、企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

(10)接受上級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認真落實整改意見,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業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審計;

(11)處理項目經理部善後工作和工程質量保修服務,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債權債務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報送完成各種指標的情況;

(13)按公司規定及時足額交納職工的各種保險等費用;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保險費賠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擔;如果乙方沒有交納保險費的,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全額承擔。

(14)負責項目運轉所需資金的籌措及其他風險控制;

(15)因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種違章造成的費用、罰款、違約金和經濟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如發生仲裁或訴訟,甲方對外承擔費用後,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在內的一切費用。

2、乙方的權限

(1)代表甲方實施項目管理,全面履約施工合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強制性標準、規範和甲方相關管理制度;

(2)根據甲方的授權,組建項目經理部,主持項目經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項目部印章只能用於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採購合同的簽訂、工程文件收發、函件製作活動中,不得用於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資等資金的結算、借支和與本工程無關的活動,不得用於變更業主合同規定,乙方也不得以項目的任何名義擅自對他人作出承諾;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3)確定項目經理部組織架構,班子成員報甲方審查批准後,報送業主、監理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備案。未經甲方同意,班子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4)有權選擇聘用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乙方聘請的施工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或資格,並複印其身份證件、證書存檔備查;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少數關鍵崗位的管理人員按規定程序可外聘;確定管理人員職責、權限,並組織考核獎懲;

(5)有權在甲方確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單中選擇勞務隊伍,但必須報發包方備案;乙方無權轉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承包總價5%的違約金。(6)甲方授權的範圍內自行組織物資採購;

(7)按照公司資金管理辦法,決定其項目資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優先的原則決定項目經理咳嗽斃匠攴峙;

(9)根據企業授權,協調處理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事項,重點跟蹤後續工程項目和參與其他項目的經營活動。

七、甲方對乙方承包經營管理效果的考核、評價

1、甲方分期(分段)、分類對乙方承包情況進行考核;

2、考核以甲乙雙方共同籤認的“考核計劃表”進行;

3、當甲方得知乙方惡意不完成承包指標時,可隨時對乙方進行考核、處罰。

八、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進場之日起,甲方在 天內撥本單項工程承包價的2%的施工費。工程進度款按業主撥付款時間、要求、按月進度80%比例撥付;

2、乙方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名義扣取民工工資、機械租用、油料等費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3、工程款的使用必須以滿足本工程項目的施工需要為唯一目的,雙方均不得挪作他用;否則,違約方將向對方支付挪用金額50%的違約金,且對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損甲方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方式向業主收取工程進度款,乙方沒經甲方授權或同意,不得私自向業主單位借款。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5.因業主資金不能按時撥付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將業主單位賠償的損失全額轉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撥付工程款時,有權在劃撥金額中扣除如下款項:

5.1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已產生的經濟損失和費用、罰款、違約金等。

5.2因各種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罰款、民工工資等款項。

6.扣除以上5.1-5.2款項後,餘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證將甲方劃撥的工程資金專用於工程施工費用(工程材料款、工人工資、水電費、保險費等)。

7.乙方應在每月的5日前,把前一個月的與工程有關的費用票據、本項目班子成員及民工工資領取清單全部交甲方財務部門核實、做帳。逾期送交的,每天罰款1000元;少交或不交的,造成甲方帳目不清,被有關部門處罰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工程人工費、管理人員工資和差旅費開支該應控制在工程造價的20%以內。

9.工程完工、驗收合格、機械設備退場、資料交付完畢,35內付清餘款。

九、甲方對乙方的獎勵(或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

1、確定項目上繳指標為本工程承包價 %,即約為 萬元左右,甲方在每次撥進度款中扣出。乙方完成上繳指標後形成的利潤按 比例分配,同時返還風險抵押金。

2、出現虧損,經考評,甲方對乙方的風險抵押金不予返還。

十、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沒收風險抵押金:

(1)履行合同時,出現了乙方未能實現主要承包指標的情況;

(2)乙方沒有全面履行約定職責,管理混亂,經甲方考核,認為難以完成承包指標;

(3)有虛盤冒驗等弄虛作假行為;

(4)嚴重違反企業管理制度,經批評教育,未能改正;

(5)違法、違規經營,造成惡劣影響的;

(6)在業主和甲方都認為乙方不稱職的;

(7)經甲方核實等其他違約情況。

2、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風險抵押金: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致使工程項目無法進行。

3、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終止:

(1)雙方約定的承包目標實現或部分實現,甲方向乙方兑現了全部獎勵後;

(2)當一方將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另一方時。

十一、違約責任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一方的行為被視為違約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為總造價的5%,若存在數次違約行為,違約金分別計算累計相加,但總額不得超過承包價款的30%。

2.違約金的承擔不影響本合同規定的罰款、費用、損害賠償等其他經濟責任的承擔。

十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雙方在履行承包合同產生糾紛時,首先應協商解決;

2、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依據公司工程項目責任承包管理辦法,進行調解;

十三、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十四、 其它約定: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訂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涉及的事宜均按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業主合同執行(合同編號為: )。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24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裝飾裝修的特點,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對本工程的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附工程設計圖紙及文字説明和工程預算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內容以圖紙和預算為依據,實際施工如有增減應徵得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增減部分按實際結算。

4、承包方式:經充分協商雙方確定為_______________類承包方式。

a類為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b類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c類為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5、根據設計圖紙及工程預算書內容和承包方式。

雙方確定合同額為_______________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6、工程期限:根據國家建設裝飾工程工期定額、雙方商定。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現場場地,電源線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不屬於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施變更,提供工程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出於施工無法進行而影響進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而影響正常施工的。

(4)甲方現場負責人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5)因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而影響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因政府行為、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優良。按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標準驗收規範執行。

三、甲方義務

1、開工前_______________天,為乙方接通施工現場、電、水、交通、負責直協調工作。

施工期間:甲方需派現場負責人會同乙方對隱蔽工程進行24小時檢查驗收,合格後並簽署意見,由乙方保存作為竣工驗收依據。

2、不拆動原建築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做好及時供應工作,發現材料不足時需立即補足。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理負責工程竣工驗收。

四、乙方義務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乙方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如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費用乙方自理。

五、工程變更

1、設計變更。施工中甲方需要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3天向乙方以書面方式提出變更通知。設計變更應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圖紙及相關説明。

2、項目變更。施工中甲方需求增加或減少項目,應提前3天向乙方以書面方式發出變更通知。乙方同意後,雙方應辦理簽證,作為追加合同價款和結算的依據。

3、因甲方提出設計或項目變更的,工期相應順延。

六、工程驗收

1、工程完工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2、甲方接到驗收報告後三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三日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修改,其修改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三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三日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驗收合格。

4、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乙方不予承擔保修,並視為工程竣工及驗收合格。

七、工程款交付方式

1、第一次於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即_______元。

2、第二次於工程進度的_______%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_%,即______元。

3、第三次於工程進度的_____%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即________元。

4、工程驗收合格後,由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填寫工程結算清單,七日內付清餘款。

八、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未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因單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5、由於甲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6、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7、由於乙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九、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為壹年,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

2、乙方提供終身維修服務,保修期外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3、人為破壞及外來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質量原因,自然災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範圍。

十、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糾紛,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項目具體規定

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垃圾清運費(此費用不在工程價內)

2、工程竣工決算以實際工程量計算為準。

3、增減項目由雙方協商,雙方簽證為依據。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甲、乙雙方直接鑑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和款項結清後自動終止。

4、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簽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區)縣有關簽證部門進行簽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25

甲方:(出租方)____縣李家山鎮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村村民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_____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_____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限________年,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

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________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26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委託方:

承接方:

簽訂日期:

20xx年月日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應國家、省、市環保部門的要求,對本污水處理工程進行投資建設。乙方與其他幾家環保企業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積極參與此次該建設項目工程的競標,最後乙方中標。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等價有償的原則,就污水處理工程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藝流程説明

工程達到的標準污水經處理後中,水中污染物含量低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中的一級排放標準。

5、承包內容及範圍:

1.根據乙方的投標文件中所設計的“工藝設計方案”及現場情況提供所設計的施工圖紙。

2.廢水處理構建築物的土建施工。

3.工藝設備材料的採購、安裝、調試。

4.工藝調試。

5.甲方技術人員的培訓。

6.工程工期:以甲方將本工程第一筆款到乙方賬上之日,為工程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總工期天,其中工程設計天,土建施工天,工藝

設備

材料的採購

天(與土建施工過程交叉進行)

工藝設備

材料的安裝天,工藝調試天。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固定款總價萬元,人民幣大寫:

2、招標文件之外的工程新增不確定部分需由甲乙雙方現場代表確認核定後另籤充協議。

3、工程款支付方法:現金或轉帳。

4、給付時間:工程款分五次給付,第一次付款:簽訂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承包價的30%

(即:萬元,人民幣大寫:);

第二次付款:土建施工完畢,工程現場具備工藝設備

材料安裝條件後五個

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承包價的30%

(即:萬元,人民幣大寫:);

第三次付款:所有工藝設備

材料安裝完畢,達到工程試運行條件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承包價的20%(即:萬元,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工期

1、本合同總工期為個日曆天,具體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本合同工期已充分考慮雨雪、暴風、停水、停電、節假日等因素的影響。

3、如遇人力不可預見抵抗或甲方原因等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認可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以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第四條工程質量和驗收

乙方應保證本工程污水經處理後的出水水質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的.3級排放標準,並通過當地環保局的驗收。

第五條雙方工作

1、甲方工作1.1指派為甲方工地代表,協助乙方協調與工程總承包方的關係,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以及施工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它事宜。

1.2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接口,接駁點費用及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

1.3保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工程款,若延期將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2、乙方工作

2.1指派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工程管理和施工,履行閤中的各項工作,精心設計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完工和交付使用。

2.2保證按圖施工,做到無滲漏,無二次污染,並對質量負責。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27

合同編號: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為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建築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開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

七、工程價款:共計人民幣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後支付合同款項的__%,計____元;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價款的__%,計____元;質保金___元,質保期滿後支付。

九、質保期:____年。

十、雙方的責任義務

1、發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場地、道路、水、電源,滿足開工條件。解決施工中需要發包方協調解決的四鄰關係及糾紛;

②監督管理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材料質量、督促工程進度;

③給承包方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標高點;

④按時給承包方撥付款項和進行驗收、結算;

2、承包方的責任義務

①按發包方要求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務;

③接受發包方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標準要求;

④負責發包方提供料物及設備的.保護;

⑤教育施工人員愛護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竊和損壞;

⑥承擔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滿。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果,提交山東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條款的組成部分,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方:

承包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28

建設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甲方有_____,現委託乙方對該賣場木工工程部份進行廣告裝修。該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負責,乙方按甲方圖紙進行施工(附圖紙)。

一、工程名稱:室內裝修木工工程

二、施工地點:

三、木工工程總造價: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價格(附價格表、施工驗收檢準)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並經業主和甲方項目負責人驗收合格後,甲方貳拾天內支付乙方_____%的工程款,餘下的_____%的工程款為質量保證金,甲方需於三個月後支付給乙方。

五、施工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天內完成,如因甲方改變設計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時到位,工期將順延。

六、保修:保修期為_____年,保修期內屬乙方施工質量問題,乙方需進行保修,保修所產生的費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或由甲方從質量保證金中扣回;若費用超過質量保證金,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屬人為損壞或天然災害問題,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七、責任:

(1)、乙方在進場施工前需檢查牆體結構的完整、對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驗收,並作好驗收交接。對接收甲方的材料時應作數量和質量的驗收,驗收後出現的短缺和損壞由乙方負責。另如發現乙方人員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經證實將以一罰十處理。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能變更施工方案,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注意消防、工傷的安全,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進行施工,施工期間由於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損失和工傷,由乙方自行負責。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誤天數每天扣罰總工程款的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由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工程結算後自行終止。

九、單價室外鋁塑板招牌室內基層打底室內鋁塑板室外鋁塑板包柱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29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互惠互利,利益風險共享共擔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結合本工程現場施工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甲方將鎮江市_______ 工程中油漆裱糊工程交於乙方進行施工與管理,特訂立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1、工程地點:鎮江

2承包內容:乙方承包此工程中的項目施工。 由甲方提出裝飾要求,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按要求施工;凡屬這些項目的施工由乙方計劃用工用料。

二、工程進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度,自20__年 7月 10日 至20__年 8月24日止,乙方必須按合同進度按時完成,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有權採取罰款進行制約。

三、工程質量:必須保證施工質量符合設計要求、現場管理人員要求,做到使客户滿意。

四、安全:必須保證施工安全,杜絕大小事故的發生,禁止工作期間及中午飲酒,安全帽由乙方自備,但乙方必須購置符合國家安監合格安全帽。乙方和其職工要簽訂安全協議,分項工程要有安全交底。乙方必須服從現場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彙報。所有施工中的一切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付款方式: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有效,各持一份為憑,並作為

雙方當事人法律依據。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簡單合同 篇30

甲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承包內容:_________。

4.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含税金及驗收費用)。

大寫:_________。

5、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決算驗收合格後15日內工程款全部結清,結算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務發票。

6.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質量要求:工程質量要達到電業局驗收標準.

9.甲方主要責任:

(1)負責現場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可以要求乙方無條件整改、返工。

(2)甲方應提供施工所需所有材料。

10.乙方主要責任:

(1)乙方自行組織施工所用工具。

(2)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範施工。

(3)對原供電設施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4)乙方應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嚴禁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隨時進行作業現場安全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作業。

(5)乙方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1.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100元繳納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質量違約返工至合格,如是乙方責任,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返工,工程款不予結算。

12.保修責任:所有工程保修期限為一年,如在此期間因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導致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條件維修。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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