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承包服務合同(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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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承包服務合同 篇1
僱請單位(甲方):
承 包 人(乙方):
為了做好甲方安全保衞工作,確保萬無一失,做到防火、防盜、防事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根據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安排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保安員2名,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履行職責。
二、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可以檢查、指導保安工作,對不稱職的保安員,可以要求乙方對其進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調整。甲方應對乙方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作出指導;
2、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
3、提供集體住宿及用膳場所;
4、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保安工作,負責監督協調保安工作相關事宜。
三、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專職安全人員的監督領導,履行好公司安全條款;
2、保安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乙雙方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做到着裝整齊、統一規範、精神飽滿、文明執勤、禮貌待人。
3、保安員工作職責和時間:每天24小時分二人二班制值勤,主要負責辦公樓、宿舍樓、綜合樓、倉庫和堆場的安全保衞工作並密切關注我司租地台美華工廠內車架情況及時互相聯繫。夜間值勤人員兼顧生活區巡查。
4、如遇問題應在第一時間與公司專職安全員聯繫,保證問題的及時解決。
四、服務期限
自20_年4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到期前30天內,甲、乙雙方如願意延長服務期限,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不願意續簽,應在合同到期前3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按本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五、保安服務費支付日期及方式
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每人每月人民幣元1500(元整),叁人合計為人民幣元(元整).並於次月20至25日之間支付。
六、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方若發生財物失竊,並造成經濟損失,經公安機關認定屬保安員失職造成的,乙方負有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若要求保安員做本合同約定內容以外的工作,應徵得乙方同意,否
則,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3、為加強保安人員責任心,乙方向甲方交押保證金為10000.00元(壹萬元整),合同期滿無發生其它經濟損失賠償時甲方如數退還押金;
4、本合同生效後,除非一方出現特殊情況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合同,若有一方提出解約的,均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本合同期滿時,甲、乙雙方應妥善處理好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除非乙方不再續簽。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服務期限內,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服務期內服務費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交納給對方。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甲、乙雙方均可向馬尾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二00 年 月 日
保安承包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
乙方: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簽訂《保安服務合同書》並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後,乙方應在一個星期內組建並使用專門力量,對甲方內部的重要目標、場所、出入口進行守護和巡邏,以維護公共秩,預防違法犯罪、治安災害及消防安全事故發生。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現補充如下約定事項:
1.護衞的範圍主要在福利院範圍內及門衞周邊。
2.護衞的主要目標有福利院出入口、三棟樓(福星樓、老人公寓會議室)及各樓層、洗衣烘乾房、實操室、廚房、醫療室、嬰兒安全島、消控室等。
3.分定點護衞和巡邏兩類。定點護衞主要指門衞的管理;巡邏主要指保安員在院內及嬰兒安全島巡察,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不安全因素和接收棄嬰兒,並做巡察記錄。
4.門衞保安員的工作職責主要有:①負責外來人員、車輛的出入管理及登記工作,如有志願者或慰問者時,應及時與綜合辦聯繫並交其辦理;②負責報刊、雜誌、郵件、包裹的收發工作,對收到的物件要及時發放;③負責夜間院內每3小時的巡邏,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並向甲方彙報,同時做好突發事件處置記錄;④在嬰兒安全島及其周邊發現棄嬰兒時,應先報警(110),待出警的民警處置後再交由護理員抱至育嬰房撫養,如由110民警送至院內的棄嬰兒,應注意觀察,發現有疾病的應要求民警先送醫,發現超過14歲的應要求送救助站先行安置,無法處理的彙報至後勤辦負責人或院長,同時做好棄嬰兒入院登記及工作記錄;⑤負責門前“三包”工作及室內清潔衞生;⑥未經充許,不得讓服務對象外出,如發現服務逃走應到外尋找,超過6個時仍未查找到的應報警;⑦甲方交辦的臨時性事項。
5.保安員應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聯合制定《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安合管理十項規定》的要求,開展每月一次防火檢查和落實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的應及時通報給甲方,並做好工作記錄。
6.對於其它突發事件,保安員應照20_年1月《福利院崗位職責規章制度彙編》第三章應急預案執行。
7.保安員應保存甲方安全工作的完整記錄和檔案,包括日常安全工作記錄、涉及甲方安全事故或事件的調查處理報告、安全設備及設施的使用、維護及更換的記錄。
8.保安員應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後勤辦負責人彙報安全工作事宜,對突發事件應及時溝通並採取應急措施,對發現可疑情況及火警苗子等不安全因素,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並上報,對發生打架鬥毆、爭吵等各種治安糾紛及案件的處理,應及時報告給甲方後勤辦。
9.乙方應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及其他執法機關保持良好的有效的工作關係,以取得他們對甲方安全工作的協助。
10.甲方應向乙方保安員提供上述規章制度、相關文件及工作記錄範本。
11.本補充協議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保安服務承包合同範本5篇(五)
僱請單位(甲方):
承 包 人(乙方):
為了做好甲方安全保衞工作,確保萬無一失,做到防火、防盜、防事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根據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安排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保安員2名,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履行職責。
二、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可以檢查、指導保安工作,對不稱職的保安員,可以要求乙方對其進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調整。甲方應對乙方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作出指導;
2、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
3、提供集體住宿及用膳場所;
4、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保安工作,負責監督協調保安工作相關事宜。
三、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專職安全人員的監督領導,履行好公司安全條款;
2、保安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乙雙方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做到着裝整齊、統一規範、精神飽滿、文明執勤、禮貌待人。
3、保安員工作職責和時間:每天24小時分二人二班制值勤,主要負責辦公樓、宿舍樓、綜合樓、倉庫和堆場的安全保衞工作並密切關注我司租地台美華工廠內車架情況及時互相聯繫。夜間值勤人員兼顧生活區巡查。
4、如遇問題應在第一時間與公司專職安全員聯繫,保證問題的及時解決。
四、服務期限
自20_年4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到期前30天內,甲、乙雙方如願意延長服務期限,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不願意續簽,應在合同到期前3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按本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五、保安服務費支付日期及方式
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每人每月人民幣元1500(元整),叁人合計為人民幣元(元整).並於次月20至25日之間支付。
六、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方若發生財物失竊,並造成經濟損失,經公安機關認定屬保安員失職造成的,乙方負有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若要求保安員做本合同約定內容以外的工作,應徵得乙方同意,否
則,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3、為加強保安人員責任心,乙方向甲方交押保證金為10000.00元(壹萬元整),合同期滿無發生其它經濟損失賠償時甲方如數退還押金;
4、本合同生效後,除非一方出現特殊情況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合同,若有一方提出解約的,均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本合同期滿時,甲、乙雙方應妥善處理好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除非乙方不再續簽。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服務期限內,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服務期內服務費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交納給對方。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甲、乙雙方均可向馬尾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二00 年 月 日
保安承包服務合同模板大全3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聘請乙方提供保安服務工作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保安人員的工作要求
乙方在甲方的具體指導下,並在甲、乙方指定的範圍內為甲方提供安全服務,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相關工作。
二、聘用保安人員數量,服務期限和服務地點
1.甲方向乙方聘用保安人員_________名,並經乙方確認。
2.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3.乙方保安人員服務地點位於:_________。
4.在事先告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調整保安的分工。
三、保安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保安服務計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月,共計_________元。該費用為乙方向本合同所指保安人員應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安員的工資、個人保險、生活補貼、勞保用品費用、着裝費用等。甲方無需向保安個人支付任何費用。
保安服務費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應以轉帳支票形式一次性支付上述保安服務費。
額外保安服務費標準:視情況不同,凡超出本合同第一條工作要求的服務,均視為額外保安服務,甲方應按第三條第1款保安費用的20%—25%的比例支付額外保安服務費。
額外保安服務費付款方式:待事態消除或緩解,基本處於正常狀況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四、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為保安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且包括食宿。
2.甲方有權對保安人員的各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具體指導。
3.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往甲方的保安人員進行審核確認,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繼續工作的保安人員。
4.甲方應提前至少兩(2)小時提出額外的保安服務的要求,並以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保安費用的20%—25%的比例支付額外保安服務費。
5.凡因甲方本身原因,致使乙方保安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6.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保安人員合理的休息,休假時間。如出現甲方與乙方保安人員因工作發生的各種爭執,甲方應與乙方直接協商解決,否則,乙方不承擔其項下的任何責任。
7.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準則的規定,凡屬甲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過錯,應由甲方自行承擔損失,並實際賠償因該過錯對乙方及其保安人員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
1.乙方的保安人員有權對甲方指定區域的人員及其財物等提供安全服務。
2.乙方應當保證其對甲方提供的服務質量,並應努力保證安排同一保安到甲方工作的連續性。
3.乙方負責辦理保安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
4.乙方負責保安人員的培訓教育和業務素質的提高,以達到乙方的要求,相關崗位應持證上崗;並且合理安排保安人員的再培訓。
5.乙方的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但有權對甲方的不安全隱患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甲方應認真研究改進。
6.甲方指定區域的人員受到威脅時,如遭受人身傷害等,應積極協助甲方人員脱離危險,及時採取解救措施,使損失或傷害減至最低限度;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報警。
7.乙方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應當着裝整齊、精力充沛、處理問題應當果斷、迅捷、並有一種專業、謙恭、及時的態度。禁止在工作期間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8.乙方應當對甲方進行定期回訪,認真聽取甲方對保安工作的意見並採取措施進行整改,將整改的結果在限定的期限內進行反饋。定期回訪應為每一季度進行一次,特殊情況下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進行。
9.在甲方認為某個保安沒有適當履行職責時(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不到場地報告,棄職,不全面或不適當的背景調查等),甲方將通知乙方,乙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選派一名更有經驗和培訓經歷的人來替換保安,但不得向甲方提出費用要求。
10.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的保安人員,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換,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更換。
五、保密條款
乙方應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對於所有與甲方有關的資料和信息,乙方均應作為祕密信息對待。除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或因政府部門及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乙方應當保證保守該祕密信息,並不得將該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雙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無關的人員。
六、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續簽
1.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情況下,甲乙雙方經協商可就合同相關部分進行變更。
2.乙方因工作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觀事由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
4.一方續訂或終止合同,該方應於本合同期屆滿前三十天之內向對方提出。
七、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單方中止合同或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額不超過一年保安服務費的10%,並視情節,承擔其他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雙方就本協議的效力、內容、解釋、履行或其他任何方面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做出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有效期限為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甲方另行擬訂相關工作細則,須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確認。
3.本合同一式貳份,法律效力等同,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保安承包服務合同 篇3
甲方(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雙方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公司的日常安保服務工作承包給乙方,乙方負責公司區域的全部安保工作。本合同中甲方與乙方的關係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服務外包關係,不是勞務派遣關係。甲方將安保工作外包給乙方,乙方作為一個整體對甲方提供服務,乙方員工代表乙方進行服務。
第二條 安保範圍: _公司或_大廈 。
第三條 合同有效期 年,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乙方派出保安人員 名在甲方安保範圍24小時輪流值班,確保甲方物業範圍內的安全。
第五條 付款
1.每月的保安服務費用共計:¥ 元(不含税),大寫人民幣 圓整。
2.甲方於每月底以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上一個月的保安服務費用,乙方在收款後應開列發票或收據。合同到期後,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第六條 安保標準、要求
1.發現執勤區域內的安全隱患,立即報告甲方公司,並協助予以處置。
2.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不法侵害應及時制止並採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並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3.夜間應定時對合同約定安保範圍進行巡邏,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4.甲方要求的其他安保標準和安保要求。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如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遇緊急安保事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迅速派保安到現場維持秩序,保護公司所有人員及財產,保證公司人員、財產安全。
2.甲方有權對乙方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提出要求和進行監督;甲方對乙方保安工作不滿意的,有權要求乙方加強管理或更換保安員。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保安服務費用。
4.為乙方保安人員提供工作必備的值班室。
5.甲方應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和其保安員簽訂《勞動合同》,負責對所有保安員的全面管理工作。
2.乙方針對甲方場所實際情況及甲方的安保要求,乙方在保證本合同約定的安保範圍時時安全的前提下,自行負責所派保安員的培訓、管理、人員崗位分配、排班、休假安排等。
3.乙方保證準時向乙方聘請的員工支付相應的報酬,不存在拖欠報酬的情況,若乙方存在拖欠報酬的情況,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乙方承擔乙方員工的安全責任保險、工資、勞保福利及其他一切費用。
5.乙方自行配備承包業務所需通訊聯絡工具、手電筒、警棍等工作裝備,按合同規定的安保範圍和安保要求開展安保工作,
6.乙方保證不會因乙方與保安員之間的勞動爭議或糾紛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7.乙方對安保服務範圍內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提出改進意見。
8.乙方應嚴格履行甲方規定的保安員崗位職責要求。當甲方公司領導及員工在安保範圍內遭遇危險時,乙方保安員必須保護好甲方所有人員的安全,並且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若因乙方保安員的消極行為導致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賠償責任。
9.乙方保安員職務行為或非職務行為造成自身傷亡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害,乙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甲方作為發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保安員有事不能值班必須向乙方請假,乙方所派頂班人員到崗後,請假的保安員方可離開崗位,如值班保安員有擅自離崗、脱崗、擅自調班、擅自找人頂班等擅離崗位的行為,致使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1.如果因為乙方保安員進行保安服務工作時的過失或故意行為或保安公司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2.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有關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單面解除合同,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合同解除
1.合同期間雙方都有權利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
2.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達不到甲方安保要求,甲方可以隨時向乙方發出書面警告,甲方向乙方發出三次書面警告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雙方中途變更或者終止合同未及時通知對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並支付一個月服務費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可以協商解決糾紛,若無法通過協商談判的形式進行解決的,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雙方各執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且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安承包服務合同 篇4
聘請方(甲方):
服務單位(乙方):
甲方為穩定本單位內部秩序,創造良好的經營、生產、生活和學習環境,特聘請乙方保安員,在不違犯《_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安全守護服務,經雙方協商後達成本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員完成有收費項目和車輛保管任務時,必須經乙方同意,另行協議。)
一、甲方對乙方保安服務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面要求按時提供名保安員給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區域執勤。保安員執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執勤職責。定崗執勤的具體任務要求:
責任段執勤具體任務要求:
流動巡邏執勤的任務要求:
2.做到及時發現並及時報告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四防”或發生在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
3.把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送保衞部門。
二、乙方對甲方要求
1.保安員進駐後,甲方應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及“四防”檢查情況的意見通報給乙方執勤保安員,使之能在執勤過程中及時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理。
2.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後,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單位保安員或使用變相的“保安員”混合執勤。
3.乙方已按規定為保安員統一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保安人員在執勤中,因公受傷,致殘甚至犧牲(致殘者經中山醫一院、省人民醫院和經市法院法醫鑑定),其醫藥費、撫卹金等費用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理賠,保安員因傷、殘、亡的合理開支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乙方負擔。如因甲方指揮保安員執行保安職責以外的事而使保安員受傷,致殘、犧牲的一切費用除保險公司理賠外其餘部分均由甲方承擔。
4.乙方派駐保安人員,實行雙重管理,共同領導並經常保持聯繫,共同對保安人員進行教育,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安全,若保安員有違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處罰的,甲方及時通告乙方,經調查核實後由乙方處理,保安員因事請假,應書面向班長或甲方人保部門簽字同意並經乙方經理審批後方能生效。
5.為有利於保安隊伍整體素質提高,乙方可適當調整保安員,但必須是在保證履行合同和事前知照甲方的前提下進行。
6.保安公司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保安員在服務過程中甲方一旦發生財產遺失、損壞、被盜等現象,由乙方公司負責財產理賠。
7.禁止安排保安人員為個人人身保安服務,禁止保安人員處理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禁止使用保安人員監視工人生產勞動和生活等與保安服務無關的其他活動,禁止安排參與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違者由甲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如屬保安人員個人行為,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保安人員在執勤工作中,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甲方酌情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9.甲方應經常對本單位的員工、家屬、臨時工進行守法和遵守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員共同維護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員違規而造成責任事故,財物損失,乙方執勤保安員不負責任。
三、共同協商事項
1.保安服務時間:
從_年×月×日至_年×月×日共×月。
2.費用:保安服務費每人每月人民幣×仟×佰×拾×元(¥__元)全月×人,服務費合計__元。。
3.住宿:由乙方解決。
4.加班費:按勞動法規定,保安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五天工作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員加班時,加班費的計算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中規定的辦理,即由甲方支付。週一至五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每小時工資150%,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12小時;休息日(即週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每天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如元旦、五一等)加班,支付每天工資300%工資報酬。
5.付款時間及方式:付款時間:雙方簽訂合同後第五天,甲方先付一個月×名保安服務費__元到乙方銀行賬户,以後按每壹個月付款一次並在付款當月五日前一次付清×名保安費用,付款方式:①支票。②現金。③匯款。
開户銀行:賬號:
四、違約責任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遇有政府行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響本合同正常執行或某一方需要修改、變更合同內容時,甲乙雙方3天內協商,協商後所立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某一方執行合同過程中遇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3天內協商,未經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而單方終止時合同視作違約處理,由違約方支付3個月的保安總費用給對方作違約金。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議,另外協商的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向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知照乙方是否續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承包服務合同 篇5
第一章 合同雙方
第一條 合同雙方
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授權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授權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範圍、期限
第二條 合同簽訂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的保安服務工作訂立本合同(下稱本合同)。
第三條 合同內容範圍
本合同範圍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內容條款、合同附件及合作過程中雙方根據需要做出的新的約定。以上部分均是本合同有效內容部分,只有共同使用時方為有效。
第四條 合同規定的服務範圍
甲方所屬內所有區域的安全保障服務工作。
第五條 服務期限和服務內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員,對雙方確認的目標、區域實施安全保衞,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工作,防止侵害甲方和客户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發生,維護甲方的正常經營、工作秩序。
3、乙方保安員的具體值勤崗位、職責範圍和勤務安排,由甲乙雙方在法律法規准許的範圍內協商確定。
4、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員5名。乙方必須保證保安員5名全部在崗,且不得隨意替班、換班。
5、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聘保安員身高在1.72米以上,低於1.72米甲方不算在人數內,不予錄用.
6、保安員實行綜合工作時,每日工作六小時,每週工作七天。若甲方需要保安員加班,一般不得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於加班時間的規定,遇有搶險救災等特殊情況除外。
7、乙方接收甲方前任保安員,工資不得低於每人每月rmb1000元.包吃包住.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保安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男性,身高1.72米以上.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3、持有效身份證,上崗服務證;
4、具備一定文化素質,會講普通話;
5、無違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為。
第七條 服務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1、保安員服務費每人每月rmb1750元,每月合計rmb8750元(大寫:人民幣捌仟柒伍十元整)。此費用不包括相關節假日加班費用。
2、服務費支付日期:由乙方提供發票,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務費。
3、服務費支付方式:轉帳支票。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有權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具體指導,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不合適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乙方在接到要求調換不合格人員通知後應在五日內調換合格人員到崗,同時調離不合格人員。
第九條 甲方應為保安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服裝並負責免費清洗工作。
第十條 甲方應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
第十一條甲方負責處理保安員在值勤中與甲方人員及進入值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發生的爭執,乙方應配合。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派駐的保安員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和崗位職責,有權對保安員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
第十三條 甲方保衞部有權對乙方派駐的保安員各項工作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如遇緊急突發事件,甲方聘請的保安員必須服從統一調配。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給乙方保安員安排少量工作.如;搬運物品等.
第四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乙方應按規定為保安員統一辦理保安員上崗服務證,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保安人員在執勤中因公受傷、致殘、犧牲,其醫藥費、撫卹金等費用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理賠,保安員因傷、殘、亡的合理開支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甲方負擔。
第十六條 乙方對保安服務範圍內不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提出改進意見,甲方應認真研究解決。
第十七條在未經甲方授權,由於乙方擅自行動而造成的過失或未履行職責造成甲方(含業主/租户)的人身財產及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消除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不良影響。
第十八條乙方負責按月支付保安員的工資和福利費用,提供用餐和住宿。如乙方無故拖欠保安員工資兩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第三個月服務費,用於發放保安員前兩月工資。
第十九條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員違紀問題的處理。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撤換甲方提出的不稱職的保安員。
第二十一條乙方遵守甲方關於保安人員管理的相關規定,員工出勤情況以甲方打卡機為準,未能打卡人員應及時通知甲方人員。如出現請假、調班等情況需由甲方預先批准確認。
第二十二條乙方必須保證5名保安員全部在崗。如人員臨時缺編,乙方必須在三日內補齊,此三日按實際到崗人數結帳,一次缺編人數不得超出5人,一個月內連續一週以上時間缺編,不論人數多少一律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及要求賠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缺編.如;(缺人不缺崗)等.
第二十三條 乙方保安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到崗保安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培訓並符合甲方要求.所有乙方保安員入職前必須由甲方核准,否則不算入職.
第二十四條 保安員請假,應書面向乙方隊長和甲方保衞部申請,經雙方審批簽字同意後方能生效,逾期不歸者視為缺勤。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格約束保安員遵守甲方有關規定。對錶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保安員可向甲方提出獎勵申請;對保安員違規違紀行為應及時糾正,並向甲方提供書面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條 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甲方區域內向第三方提供服務。不得撤調駐場保安員。如有違反,按第二十二條之處罰規定執行。
第五章 合同生效
第二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合同延期、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延期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由甲、乙雙方協商合同是否續簽事宜。
第二十九條 合同終止
1、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中,如一方未達到合同要求,履約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後自動終止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違約責任
除出現不可抗力外,因一方嚴重違約行為造成合同解除或不能繼續履行的,違約方承擔由於違約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並向履約方支付三個月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 合同爭議處理原則
甲、乙雙方如遇爭議問題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向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適用法律
第三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和爭議的處理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管轄。
第八章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第三十三條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另行補充。以下本合同附件和雙方簽約人載明明確意見的附件均為與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 籤 章 ) ( 籤 章 )
保安承包服務合同 篇6
業主:(蓋章)
監理單位:(蓋章)
一、監理服務的形式
1.服務要求
例: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監理服務的主要方式及監理工作的隸屬關係等方面的要求。
2.組織機構
例:對監理服務機構的設置、工作計劃的安排、主要人員的資質等方面的要求。
二、監理服務的範圍
1.服務範圍
例:監理服務所包括的工程範圍和工作範圍。
2.服務目標
例:監理服務的性質、目的及主要工作目標。
三、監理服務的內容
例:本條所列的監理服務各階段內的具體監理工作,應主要參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 077-95)的內容予以歸納,並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予以補充。
1.編制監理規劃或計劃;
2.熟悉合同文件,瞭解施工現場;
3.參與支柱和設計交底工作,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複測成果和施工圖設計;
4.督促和檢查承包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5.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和常規工地會議;
6.已發佈開(復)工今批准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7.審核承包人授權的常駐現場代表的資質,以及其它派駐到現場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的資質;
8.驗收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審核其人員資質;
9.建立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體系,按照規定的頻率獨立開展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
10.審批承包人擬用於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設備的品質以及工藝試驗和標準試驗;
11.審查承包人擬用於本工程的機械裝備的性能與數量;
12.審批承包人實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藝;
13.審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資質,控制重要外購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質量;
1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總體進度計劃,檢查和督促承包人實施進度計劃,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計劃;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條件、技術規範和監理程序進行施工,通過旁站、巡視、檢測、試驗和整體驗收等手段全面監督、檢查和控制工程質量;
16.簽發中間交工證書;
17.調查、處理工程質量缺陷和事故,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時,督促承包人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18.發佈停工令;
19.對已完工程進行準確的計量;
20.簽發中期支付憑證;
21.發佈變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據合同規定進行評估和處理;
23.根據合同規定處理違約事件,協調爭端,在仲裁過程中作證;
24.編制監理工作月報、季報和年報;
25.對承包人的交工申請進行評估,組織對擬交工工程的檢查和驗收;
26.簽發交工證書;
27.督促、檢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門和業主的要求編制竣工文件;
28.編制監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監督承包人認真執行缺陷責任期的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剩餘工程,對已交工工程中出現的缺陷、病害調查其原因並確定相應責任;
30.簽發工程缺陷責枉終止證書;
31.簽發最終支付證書;
32.配合業主的竣工驗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其它。
四、業主對監理單位的授權
例:業主在此明確: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隨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範圍和權限,以及根據本項目或本工程的特點授予監理單位的其它權力。
五、監理服務的依據
例:1.監理合同;
2.業生與第三方簽訂的正式合同、協議及附件;
3.合同圖紙及説明;
4.合同工程量清單及説明;
5.合同指定使用的標準圖紙、技術規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試驗規程等;
6.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佈的監理法規等;
7.其它。
六、其它
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本附件的內容予以變更。
業主:(蓋章)
監理單位:(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保安承包服務合同 篇7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甲方: (採購人)
乙方: (成交供應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程序,按照本招標文件規定條款和成交供應商承諾,就有關乙方承包甲方外(內)勤服務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標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標文件
3、中標通知書
二、服務內容
提供全院護送病人檢查、送資料、送標本、送藥、送維修等外(內)勤服務及管理。
四、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為貳年,即: 起至 止(每年對乙方的服務進行考核評定,考核合格將繼續執行下一年的服務合同,考核不合格,採購人有權解除服務合同)。
五、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服務費用:本項目合同價款(即年服務總費用)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 (¥ .00元),每名外(內)勤人員每月服務費為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整(¥ .00元),包含工資、獎金、加班費、夜班費、各項福利待遇、各種社會保險、工裝費、管理費、税費等費用。如本地區政策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等,服務費用再依據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適當調整,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2、付款方式:
(1)服務總費用實行按月支付,即:每月20日以前(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甲方以轉賬方式將上月的外(內)勤服務費轉至乙方指定賬户,轉賬前乙方將經甲方考核後產生的實際的足額外勤服務費發票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費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合同結束前2個月的外(內)勤服務費先由乙方墊付給員工,待乙方完成員工工資等福利待遇發放後,且無其他違約情況,甲方再付款給乙方本合同後2個月服務費。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義務
1、為方便乙方開展外(內)勤服務工作,甲方為乙方提供辦公場地、更衣室、休息室及輪椅、平車等工具。
2、甲方有權審核乙方外勤人員資質等。
3、甲方有權要求修改不合理的工作職責和流程。
4、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外勤服務質量,每月根據附件一“外(內)勤服務質量考核標準”對乙方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績效考核依據或服務考核費在當月外(內)勤服務費用中扣除。
5、乙方外(內)勤服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該外(內)勤服務人員,乙方應在兩週內予以更換,乙方不能按時更換不合格人員,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服務費。
(1)違反法律、法規或甲方相關規章制度等。
(2)送檢各種檢驗標本或各種資料時不認真負責,造成標本或資料丟失、損毀的,造成不良後果的。
(3)接送病人做各項檢查途中未盡到小心謹慎義務,發生意外傷害等失職行為,對患者及甲方造成一定影響的。
(4)不能勝任外(內)勤服務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
6、按時支付乙方的外(內)勤服務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
1、乙方在確保甲方服務標準的前提下有權制定獨立的管理與運作體系。
2、乙方有權制定員工的聘用、辭退及薪金髮放辦法及標準,並負責外勤人員的招聘、更換。
3、供應商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據國家、廣西和桂林最新的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要求、繳納各種社會保險的規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向員工支付工資、加班費、各項福利待遇和繳納社保(根據情況至少為其購買“五險”即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及失業金,如不購買,需提供不購買證明)及其他保險、相關法律法規須支付的費用等。供應商與所派遣員工,如發生勞動糾紛,由供應商及時處理或另行派遣其他員工替崗,不得影響採購人正常工作,採購人對供應商與下屬員工之間的糾紛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按約定配備外(內)勤人員,如不按約定人數及資質要求配備,甲方有權按缺崗人數扣發乙方服務費或拒付該員工服務費。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派遣到甲方的外(內)勤人員名單、身份證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如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告知甲方相關負責人。
5、乙方應保持相對穩定的外(內)勤人員,若人員變動,需提前與甲方協商溝通。
6、乙方委派一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駐院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協調、質控及培訓等工作。全面巡查、督導外(內)勤服務工作;即時處理甲方投訴,並做好與甲方負責人的聯繫工作;負責新聘用員工的法律法規、制度、服務規範、安全教育、業務技術等培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相關內容的培訓,強化服務態度和責任心,提高業務水平及服務意識。
7、乙方提供完善的外勤服務傳呼系統軟件和管理。
8、乙方提供統一着裝、髮網、服務牌等;提供運送工具如標本箱、提籃等。
9、外(內)勤人員有權拒絕做護理專業性技術操作工作,有權拒絕單獨運送A、B、C級病人。
10、要求乙方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職責、流程及服務規範等,員工須自覺遵守,不合理的制度、職責流程及服務規範等必須及時修訂;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制度、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規範及流程(見附件二~附件六,附件七“操作規範及流程”、“應急預案”、“各班職責”等由乙方提供)等,認真履行合同及職責(消化內科、檢驗科、急診科、優生遺傳科、檢驗科內勤人員還須履行科室制定的的內勤人員工作職責),注意言行舉止以維護甲方的良好形象。
11、乙方服從甲方的管理,並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對甲方職工、相關管理部門提出的合理意見、建議要及時整改並有成效。
12、甲方遇突發事件或重大搶救或各種檢查,乙方必須積極配合,值班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如嚴重影響甲方診療工作,第一次罰款 元,第二次罰款 元,第三次罰款 元,並解除合同。
13、在各上級部門檢查中,因乙方原因,導致媒體曝光或點名批評,甲方根據情節輕重予以乙方伍佰至伍仟圓整(¥ — 元)的處罰,並負責挽回影響。
14、乙方按規定時間及時以書面或電子版形式上交甲方有關資料(花名冊、身份證複印件、考勤、培訓資料、質量控制資料、工作計劃及工作完成情況或總結等)。
15、乙方派遣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外(內)勤人員或因操作不慎或失職發生意外事故或外(內)勤人員在甲方場所所發生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
16、乙方不許在甲方場地內聚集鬧事,因聚集鬧事影響工作,第一次,視情節輕重罰款 元,第二次罰款 元,第三次罰款 元,並解除合同。
17、乙方要維護甲方一切公共設施,如有挪用、失竊、人為損壞則照價賠償,行為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注意節約水、電、氣,乙方員工不許在更衣室、休息室等非允許的範圍內,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及煮飯等,發現一次視情節輕重,罰款 元。
18、合同結束後,已經投入使用的標本箱、提籃等工具歸甲方所有。
七、繳納履約保證金
乙方不按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履約,則沒收其全部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約定的服務標準及合同規定履約完畢並無其他違約情況的,甲方於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以銀行轉賬方式如數退還。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期限未滿,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一方如無故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如不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則需付給對方2個月的本合同所簽訂的外(內)勤服務費的總和作為罰金。
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實現時,一方可解除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十、仲裁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約定的條款,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工作開展需要,經雙方協商可調整附件的內容;甲方因發展需要需增加新的工作內容(本合同人員配置可承受的情況下),由乙方安排員工負責完成。如科室業務擴展需要,所增加的工作內容超出本合同人員配置所承受的工作量,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調整人員配置。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代理執壹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含售後服務承諾書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電話: 電 話: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保安承包服務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1.01定義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詞彙,一旦用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義:
(a)“合同”是指由僱主和服務承包者簽定的合同,按由雙方簽字的合同格式加以記載,其中包括全部附件和附錄以及以參考資料形式列人的全部文件。
(b)“服務承包者”是指其執行服務的建議已被僱主接受的人或公司。
(c)“僱主”是指其僱用服務承包者執行服務的一方。
(d)“由僱主提供的支持”是指由僱主免費為服務承包者執行合同項下的服務而提供的數據、服務、設備以及便利。
(e)“一方”是指僱主或服務承包者,視情況而定,而“雙方”是指他們二者。
(f)“人月”是指相當於一個日曆月期限的服務,其以在176個工作小時提供這樣的服務的人為依據。
(g)“人員”是指作為僱員由服務承包者或其分包者所僱用並被分配執行服務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員。
(h)“服務”是指由服務承包者根據合同所實施的工作。
第二條 服務
2.01服務的範圍
服務承包者將依據在附件___________中所闡明的職責範圍工作説明的最終條款和本合同所有其他要求執行服務。
2.02服務的標準
服務承包者將利用其專門的技術完成他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依據在tor/sow裏所規定的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另外普遍適用於合同所要求服務類型的最高職業、技術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服務承包者將認真負責地履行其義務並將時時刻刻為僱主的利益而工作。為了達到這些目的,經僱主的同意,服務承包者將應提供具有充分素質和經驗的人員併為圓滿完成服務提供所需的人數。關鍵人員的簡歷作為附件____的附錄附上並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2.03估計的人月數
雙方同意服務承包者將依照作為附件___附於合同的工作計劃執行服務。為了執行他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服務承包者將提供總人月數為____的服務。除非經雙方另行同意,服務承包者將沒有義務提供超過上述總人月數的服務。
2.04附加服務
已達成協議,僱主可以在本合同項下不斷分配在合同總範圍以內的其他有關工作給服務承包者去完成。執行這種附加服務的期限和條件應經僱主
和服務承包者相互達成一致意見。
第三條 人員
3.01關健人員
服務將由在附件____中所指定的人員並在所示的各自期限內完成。經僱主事先同意,服務承包者可以在適當時對這樣的期限進行調整,以確保有效地執行服務,不過這樣的調整將不使在合同項下的付款超過在4.02條所提到的上限金額。
3.02關健人員的變更
除非服務承包者會另行書面同意,關鍵人員將由在附件____中所列那些人組成,而且將不得改變。
3.02.1在有任何關鍵人員在完成他的服務合同之前由於超出了服務承包者所能控制範圍的情況,又未經僱主許可而辭職、被解職或被撤走的情況下,服務承包者應當在不給僱主增加費用的情況下提供一個資質相當或更好,且僱主可以接受的人,而且報酬不超過他所代替的人所得到的報酬。
3.02.2僱主可以以類似的方式給服務承包者發出書面指令,説明理由,指示他更換他的任何被僱主發現不合格、沒有能力或因他故而不希望要的關鍵人員。
3.03組長
服務承包者將保證由一位經僱主書面批准的組長在執行服務期 間的所有時間都對在現作業負責並負責服務承包者與僱主之間的聯絡。
3.04身體健康
服務承包者負責確保其所有關鍵人員都身體健康,能夠提供在合同項下的服務。
第四條 對服務承包者的付款
4.01對費用的估計
在附件___中列出了對費用的估計。
在此撥出一項用於應急的預算金額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數字表示金額)。
4.02上限金額
在本合同項下的付款將不超過_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數字表示金額)。
4.03由僱主提供的支持的費用
所規定的上限金額已經明確,僱主將免費向服務承包者提供在5.01款中所規定的支持。如果不及時提供任何由僱主提供的支持,服務承包者可以徵得僱主的批准,自行購買所需項目,費用從合同出並相應調整上限金額。
4.04應急金額的使用
在超過估算的費用方面的付款可以從應急金額列支,只要這樣的費用在發生之前經僱主書面批准,而且如果有絕對必要並符合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收費率(如有的話),方可使用應急資金。
4.05付款貨幣
除非另經僱主同意,全部付款都以人民幣支付。
4.06付款方式
在隨合同所附的並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中規定了對服務承包者要提供的服務付款的方法和金額以及服務承包者可以報銷的開支類型。
4.07付款程序
以下列方式開服務賬單和付款:
4.07.1僱主應在本合同簽字後三十(30)天內向服務承包者支付金額為____的款,作為啟動工作的開支,但需要服務承包者提交一份可接受的、由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的銀行出具或確認的預付款擔保,其金額等於預付款額。預付款金額由僱主衝賬,方式是從服務承包者的付款發票面額中扣去百分之二十(20%)直到全額收回為止。但是預付款收回期不應超過合同期的一半。
4.07.2服務承包者將向僱主提交所提供服務的和可報銷費用的月度發票,附上由僱主合理要求的這類的憑證。付款發票應按要求由僱主授權的一位官員會籤和按本合同條款核實所要求的金額是應付的和可付的。僱主應在收到付款發票和憑證後三十(30)天內向服務承包者付款。
4.07.3如果任何付款發票有任何錯誤或包含有任何沒有證據的或不符合條件的費用,僱主將從付款發票上進行適當的扣除並相應地通知服務承包者。將對沒爭議的發票餘額進行付款,不得延誤。服務承包者可以在隨後的付款發票中附上補充憑證,重新提交任何有爭議的扣除部分。
4.08因不滿意進展而停止付款
一旦服務承包者的工作進程以僱主的意見是由於服務承包者可以控制或合理預見的情況而落後於所批准的工作計劃百分之二十(20%)以上,則僱主可以扣壓對服務承包者發票的全部或部分的付款直到起碼補到那個進度的百分之二十(20%)為止。在因服務承包者之故使工作出現重大延誤的情況下,對活動計劃的任何變動絕不能包含為彌補延誤給服務承包者的追加付款而造成的超支。
4.09漲價
調整率=協議調整率十[協議調整率,式中:
i 代表調整時的價格指數;
i0 代表籤合同前一個月的價格指數。對任何一個調整期收法率的調整將不超過百分之十(10%)。
4.10最終付款
在服務完成時,服務承包者應迅速提供最終賬單。只有在由僱主授權的官員發了完成證書並由服務承包者與其發票一起呈交了完成證書之後才能進行最終的付款。服務承包者在收到最終付款時應提供簽字的清帳單。
第五條 僱主的義務
5.01僱主提供的支持
僱主應以在本合同所附的並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中所列的設施、設備、數據以及服務的形式免
費向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提供。
5.02僱主給服務承包者配備的人員
僱主應分配其人員與服務承包者一起工作。這樣的人員將受服務承包者指揮和監督,不過,他們依然是僱主的僱員,而且他們的工資以及其他費用將由僱主承擔。這樣的人員名單與所安排的期限在合同所附的並構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__中進行介紹。
5.03進入服務地點和現場的權利
僱主要保證使服務承包者有權進人為有效執行服務而需要進人的全部地點和現場,只要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滿足所規定的安全批准要求。服務承包者對這樣的土地或財產由於這樣的進人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將負責任,只要這樣的損失是由於服務承包者或其人員的有意過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5.04僱主的其他義務
僱主有及時出證明和按發票付款的附帶義務,有義務合作而不是妨礙服務的執行和不是無理扣壓或推遲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批准或同意。
第六條 服務承包者的義務
6.01服務承包者的責任
6.01.1服務承包者應:
(a)以正確的判斷和最高的職業、技術和質量標準,遵照所有有關法律和規定提供服務,以確保使結果為僱主帶來最大的好處;
(b)接受對本合同項下要執行服務的全部責任,其是服務承包者對僱主的義務;
(c)以高效而勤奮的態度進行工作並盡其最大努力將可報銷的費用降到最低限度,而 不使所提供的服務質量受影響。少(d)服務承包者應依照並嚴格遵守任何關於工人健康和安全、工人福利、傷亡補償、最低工資、勞動時間的法律以及環境、税和其他法律。
6.02服務承包者的義務
6.02.1服務承包者應對其所提供的服務質量負責。僱主所進粉的任何審查或批准將不能卸去服務承包者的責任。
6.02.2一旦僱主單方面所進行的任何重大變化會對服務承包者提供服務的能力有負面影響,則服務承包者可以要求發一書面免除責任書,免除這樣的變化會對其服務質量造成影響的程度。
6.03檔案
服務承包者應:
6.03.1在服務方面保存準確而系統的檔案和賬目,在形式和細節上要符合通常的習慣做法並足以準確地確定所要求的費用和開支都是正當發生的並已付了款的。
6.03.2允許僱主按要求授權的代表隨時檢查其檔案和賬目一併審計之。
6.04信息和進展報告
服務承包者應向僱主提供月度進展報告以及按僱主隨時提出的合理書面要求的形式和內容提供與服務有關的其他這類信息。
6.05轉讓任務和/或分合同
6.05.1除按在最終的tor/sow裏所闡述的情況或隨後經僱主書面批准的情況外,服務承包者不得將在本合同項下要執行的;服務的任何部分分配給或分包給其他任何人或公司。
6.05.2僱主對將服務的任何部分分配他人做或由服務承包者聘用分包者執行服務的任何部分的任何批准將不得解除服務承包者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
6.06避免利益衝突
6.06.1服務承包者同意他在本合同執行期間或結束或終止之後的作用僅限於提供在本合同項下的服務,而且他自己和他的合夥人或下屬都失去競爭與上述服務有關的任何合同的資格或以其他方式建立或保持任何財務利益或會造成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的關係的資格,但僱主可以以書面形式另行同意的情況除外。
6.06.2任何現有的合同、財務利益或按上述規定認為會構成利益衝突的關係都應在合同談判期間向僱主透露。任何可能在合同簽定以後出現的衝突將應立即報告僱主,請求就採取適當的措施作出指示。
6.07保密
除事先經僱主書面同意外,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不得在任何時間將為服務的目的而透露給他們的任何信息告訴給任何人或單位,不管是服務承包者,還是其人員,也不得公開在服務過程中所產生的或作為服務結果的任何信息或者使用這樣的信息於執行服務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6.08僱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的關係
在合同中所包含的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解釋為在僱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建立主與僕或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關係;其可以理解為服務承包者的地位就是一個獨立承包者,而不是僱員的地位。
6.09賠償
服務承包者同意賠償、保護以及自負費用為僱主與其代理人辯護,使其免受和不受由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在實施其服務中的所作所為,其中包括而不限於使用或侵犯任何版權和專利所引起的訴訟、索賠以及責任。
第七條 通用條款
7.01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服務承包者和其人員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部適用法律並將迅速對要他們注意的任何違反採取改正措施。
7.02僱主的財產權
7.02.1對檔案和其他文件的
在執行服務過程中所編纂或準備的報告、全部有關資料以及其他輔助記錄或材料將都是僱主的絕對財產,而且不經僱主事先的書面批准,將不得由服
務承包者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目的。
7.02.2下列設備將依然是僱主的財產:
(a)由僱主為服務承包者實施其服務而提供的;以及
(b)為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的目的由僱主購買的或由服務承包者代表僱主所購買的。
7.03僱主的控制與批准
僱主將以書面形式任命一位官員監督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並經授權就所有有關事宜作出決定和給予批准。服務承包者應按合同所要求的限度在就本合同項下服務的有關重大事宜採取行動之前先與僱主或其授權官員進行磋商並取得其批准。
7.04保險
7.04.1服務承包者應負責對為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所購買設備進行保險,以防備其受損失或破壞。
7.04.2除了可視情況和要求所投的任何其他職業責任保險並,服務承包者應負責為其執行服務的人員進行人身、健康、事故、旅行以及其他風險投保並維持保險。
7.05變化
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以向服務承包者發書面通知的方式追發指令,要求額外的服務,下令刪去本合同所含蓋的服務或在合同的總範圍內進行更改和修改。除事先取得僱主的書面批准外,服務承包者將不得進行任何增補、變動、修改以及刪除。
7.06合同期限
對本合同而言,估計從服務開始到完成為止所需要的期限約為_____日曆月。
7.07延誤的通知
服務承包者在其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中遇到延誤的情況下應迅速以書面形式將這樣的延誤通知僱主並可要求適當延長完成服務的時間。只要能夠確定服務執行延誤的原因不是由於服務承包者的過失,可以延長時間。
7.08審計
服務承包者應保存對全部賬目、開支、工資以及費用的清晰而有條理的記錄。由服務承包者提交的月度付款發票應經僱主對照服務承包者的記錄進行審查或核實。與這樣的審查或核實相聯繫的開支應由僱主負擔。
7.09所有先前的協議和談判的統一
都同意本合同表達了雙方的全部理解、承諾和特別條款並統一、綜合以及取代從前的全部談判、理解和協議,不管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
7.10完成證書
當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完成而又令僱主滿意時,應由僱主發給服務承包者一完成證書。發證書不應無理扣壓或拖延。
7.11保證
服務承包者要保證它沒有為取得本合同而給僱主的任何官員或人員任何金錢、禮品或其他好處,而且將不在合同期的任何時間給或承諾給這樣的人員任何金錢、禮品或其他好處。對本保證的任何違反在適當的情況下將構成終止本合同的充分依據。
第八條 糾紛、仲裁和終止
8.01糾紛
由執行合同或與合同相聯繫而產生的任何糾紛都應通過雙方的友好協商求得解決。在這樣的協商開始後三十(30)天內尚不能解決,合同雙方應將糾紛呈交有關監督機構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調解。如果糾紛在提交監督機構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後三十(30)天竹仍然不能解決,其應提交仲裁。
8.02仲裁
8.02.1仲裁應以下列方式進行:
(a)在僱主和本國服務承包者之間出現爭議的情況下,應向互相同意的在合同中所規定的本國仲裁委員會申請立案仲裁;
(b)在僱主和外國服務承包者之間出現爭議的情況下,應按在合同中所作的規定或以另行同意的方式申請立案仲裁。
8.02.2仲裁裁決是最終的裁決並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除非在玫到仲裁裁決後六十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8.03強制執行
由仲裁做出的決定可以在中國任何合法轄區的法院強制由本合佩雙方中的一方執行。在由此引起的訴訟的情況下,合同有關方會~特地提交上述法院裁定。
8.04繼續執行的義務
在僱主與服務承包者之間出現糾紛期間,後者應繼續認真執行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8.05暫停付款
如果在下列事件中有任何事件發生並繼續下去,僱主可以以向服務承包者發書面通知的形式全部或部分地暫停對服務承包者的付款:
(a)在服務承包者執行服務方面的過失、未能或拒絕以與合同相一致的方式執行服務;
(b)在接到要求其糾正缺陷的書面通知後的三十(30)天內沒有按合同的規定去做。
8.06終止合同
8.06.1在不損害在法律上享有的這種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硬拍情況下,僱主可以在任何時間終止整個合同或不斷分步終止合同,情況如下:
(a)如果在本條8.05款中所提到的條件中有任何條件在接到停止向服務承包者付款的書面通知後繼續為期三十(30)天,僱主可以以向服務承包者發書面通知的形式終止合同。
(b)在任何情況下,僱主可以為方便而在服務承包者接到書面通知後六十天(60)後終止合同。
8.06.2由服務承包者終止合同
服務承包者應以書面形式向僱主通報在其能合理控制範圍之外所發生的任何情況或事件,其會使他無法執行他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在由僱主以書面形式確
認所存在這種情況或其未能在自接到這樣的通知起十五(15)天內對通知做出反應時,服務承包者可以據此在僱主接到這樣的書面通知三十(30)天后終止合同。
8.07終止程序
8.07.1一接到終止本合同的通知,服務承包者應立即採取措施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使服務結束並使開支減到最低限度。
8.07.2在本合同終止時,除非本合同終止是由服務承包者的過失所引起的,服務承包者有權全部收到對這樣的終止所花的費用和與有序撤銷其服務相伴隨的合理費用的補償。
8.08不可抗拒力
8.08.1如果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拒力而不能履行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如果這樣的一方在事件發生後的十四(14)天之內給另一方一書面通知,説明事件發生的情況,只要無法履約的情況繼續多久,該方這樣的義務就停止多久。
8.08.2任何一方都不對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或這樣的事件引起的延誤而給另一方所造成的損失承擔義務。
8.08.3這裏所用的“不可抗拒力”一詞應指罷工、封閉工廠或其他工業動亂、公敵的行動、戰爭、封鎖、起義、動亂、流行病、滑坡、地震、風暴、閃電、水災、道路沖毀、國內動亂、爆炸以及其他任何類似事件,都不在任何一方的控制範圍內,都不是雙方的責任,而且即使任何一方盡了應有的努力,也都無法克復之。
第九條 防止營私舞弊
9.01營私舞弊的定義
服務承包者必須勤勤懇懇和兢兢業業地履行其職責。它的人員必須時刻遵守和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並保持最高標準的公正性和道德規範。對任何讀職、對規定的任何違反、對任何欺詐、對任何腐敗都將進行訴訟。為此目的,現將這類犯罪界定如下:
“瀆職”是推陰反務承包者和/或其人員未認真、負責並在職業上盡其所能履行其職責。
“違反規定”是指在執行本合同中基本沒有按照任何適用的規定的要求做,從而構成無視或迴避這樣的要求。
“欺詐”是指掩蓋事實真相,以不正當的手段影響合同的執行,從而對僱主造成損害,而且包括與其他方面進行勾結,以圖獲得不公平的好處,進而剝奪僱主正當執行合同的好處。
“腐敗”是指建議給、給、接受或索要任何價值的東西,以影響政府官員或僱主的職工在與執行合同有關的任何事情上的行為。
9.02對營私舞弊的懲罰
9.02.1一旦服務承包者和/或其人員未認真、負責並在職業上盡其所能履行其職責,將給予他以書面警告。
9.02.2服務承包者的任何人員犯有如上面所界定的違反規定罪,將被撤出項目現場並被禁止做這類工作,為期三(3)年。
9.02.3如果服務承包者參與任何欺詐活動,本合同將失效,而且將禁止服務承包者以及其犯罪的人員參與競爭任何合同,為期五(5)年。
9.02.4如果服務承包者參與任何腐敗活動,本合同將失效,而且將向警察局報案,依法處理。一經判罪,除由人民法院所給的懲罰外,服務承包者以及其犯罪的人員還將被永遠禁止參與競爭任何將來的合同。
第十條 執行
10.1生效
服務承包者一收到僱主所發的進行工作的通知,本合同便將生效並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0.2開始日期
服務承包者在收到僱主所發的進行工作的通知後天以內〔不得晚於三十(30)天〕開始服務,而且為自實際開始之日起的服務向服務承包者付款。
10.3通知與地址
本合同條款所要求或聯繫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通知將僅在其按下列地址的所致收件方收到之時才能生效:
給僱主的通知要致:__________________
給服務承包者的通知要致:____________
全部這樣的通知都將採用以中文寫的掛號信形式。緊急通知也可以用電報、電傳或傳真發出,但隨後必須用信加以確認。上面所提供的發通知的地址可以被任何一方改變,方式是向對方發一書面通知。
10.4修改
對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僅可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修改,明確指出如此的修改並編序號,由雙方簽字。
10.5合同副本
本合同一式兩(2)份進行簽字和交換,一(1)份給僱主,一(1)份給服務承包者,每一份都作為原件。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保安承包服務合同 篇9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滿足本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組集體所有的水塘承包給承包方從事水產養殖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水塘名稱:面積:畝,位置:。
二、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年。
四、承包費:每年(人民幣)元(大寫)。
交款方式及時間:每年_____月日前,承包方向發包方以現金方式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費。
五、地上現有附屬物的處置
該水塘地面現有的地上附屬物(如:等),仍歸附屬物原所有人所有,但附屬物的原所有人應對其附屬物及時予以處分,待處分完畢後,應將其附屬物所佔用的水塘地面返還承包方,以維護承包方完整的水塘承包經營權。
發包方負有保障以上處分附屬物及返還水塘地面事宜順利進行的義務。
六、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在合同有效期內,發包方不得提高承包費。
3、保障承包方自主經營,不侵犯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水塘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內,發包方不得重複發包該水塘。
七、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水塘。
2享有承包水塘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承包方可在承包的水塘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承包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水塘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八、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承包方經過發包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水塘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承包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
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該水塘除被依法徵用或被村集體規劃使用外,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經營權。
如遇承包範圍的水塘被依法徵用或被村集體規劃使用,承包方必須服從。
徵用後,承包方只享有水產養殖經營物的賠償及補償費。
其它待遇歸發包方所有。
5如發包方重複發包該水塘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承包方無法經營時,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承包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6個月內續簽承包合同。
十、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
違約方應按合同未到期的承包費金額的3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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