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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承包協議(精選16篇)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精選16篇)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1

甲方:縣鄉村組户主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精選16篇)

乙方:

鑑證方:縣鄉村

依據國家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承包經營及新農村建設政策,乙方通過發展,對周邊的'用地調查和自身發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進,並規劃在村民組所屬範圍內的黃橋頭地段種植大樹、花卉苗木和水草養殖,蔬菜藥材按國家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積:

鄉村組户主,水田丘,田畝名稱,面積畝。

二、承包土地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自家所分包的責任田在本輪三十年責任制所剩年限約    年,至        日止流轉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

三、承包土地經營價格:

承包價格按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每   年遞增       年,即20__年至20__年為每年1400元,20__年至20__年1600元;20__年至20__為每年1800元;20__年至20__為每年20__年即20__年的田租,計費標準依據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四年期滿後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第五年期滿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往後依次類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滿後,每年付款的時間定為11月—12月之間。最後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過期不付甲方有權處理苗木。

四、甲、乙約定事項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期內,有規劃、必須的建設、開發、投資、經營、填土、管理等自主權,並獨立核算,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責任,乙方必須合法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進行干涉和另立項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費用。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的徵地,按國家徵地標準將各項徵地補償費甲、乙雙方分劃收取,即:

土地、勞動力安置補償費、原有的農田建設和原有的水利設施等全部歸甲方的村民組及甲方所有。

土地上國家有水稻田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花卉苗木、樹木、構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魚塘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企事業單位徵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項第二條執行外,甲、乙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方可實施。

4、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土地範圍內所有構建無償給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樹木和可移動產歸屬乙方,由乙方自行處理。

5、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如甲方土地不再對外承包,則由乙方的土地還原費抵給甲方作為土地還原費用。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6、乙方承包土地經營期內保證周邊的水源、道路暢通。甲方現有水利設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損壞,甲方協助維護乙方所建園內的安全設施。

7、乙方承包土地經營開發在新改革、新發現、新技術等各種創新,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但一切開支費用全部歸屬乙方。

8、在稻田公路兩邊預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過路通道。

9、乙方在生產種植過程中,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五、甲、乙雙方責任

1、對於20__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證合同簽定生效之日20__年3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處的耕地內繼續種作物,合同前已經種植了過期作物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保乙方進場使用,但不得超過20__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提供現有的用水水源不變,用電杆點不變給乙方,機械設備、電費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期內,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及時配合乙方解決周邊環境矛盾及相關問題。如乙方需勞動力做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甲方及當地村民,但必須遵守乙方的勞動制度。

4、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合法經營,遵守當地村規民約,按時繳納甲方及甲方村民組的費用。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造成水土流失責任自負。

6、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維護乙方合法經營、合法利益,支持協助乙方各項工作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流轉土地乙方可採承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限的剩餘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條款,不得因雙方法人代表的變動而變動。如一方違約,承擔賠償對方雙倍經濟損失。

八、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責任田農户全部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餘的歸甲方。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之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到期滿甲、乙雙方處理好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物後失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流轉的面積為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出租。

二、流轉的期限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徵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元由甲方負擔。

四、協議簽定以後,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流轉費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係。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在不改變土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轉包出租。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保護耕地,不得棄耕拋荒,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或集體依法徵用、佔用,徵佔用的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2、流轉期滿後,乙方投資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無償交由甲方,投資時甲方雙方另外達成了協議的除外。

3、乙方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甲方有權收回流轉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縣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縣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縣經管局各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

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

時間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4

甲方(出讓方):出讓户:

乙方(受讓方):農業綜合開發專業合作社

為積極響應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促進土地利用,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果蔬種植、畜禽養殖。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

三、土地流轉的期限,即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20年,從公曆(以下一律以公曆計算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期滿後,如甲方願繼續流轉,在同等條件下需繼續滿足乙方流轉。

四、流轉土地面積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荒地、林地及田、土)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土地四至範圍):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

乙方每年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經協商,

2、如中途被實施標準農田建設,參照塘頭鎮芭蕉大壩上土地流轉費用和方式執行。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

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

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

八、其他約定

⒈合同期滿後,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可以延長流轉期限。

延長的應重新訂立補充協議或合同。

期滿未延長的,乙方應將土地交還甲方。

乙方恢復土地原狀,不得以土地上設施為由向甲方要求補償。

⒉土地流轉期間,原種子補貼及直直補款歸甲方所有者享受;土地被徵收徵用的,相關權益由甲方行使,但造成流轉地上產品損失所獲得的補償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用和承擔。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⑥因土地被有關部門徵收徵用的。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附加內容

1、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四份,三道水鄉政府備案一份,甲方一份,原承包户一份、乙方兩份,簽字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公章):乙方(受讓方)簽字: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原承包户:

年月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辦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乙方)

為推廣農業科學技術,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__面積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2.承包形式:_________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承包經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的承包期限,即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超過期限不受法律保護)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內,每年每畝租金__元(摺合小麥__斤),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土地租金每三年調整一次。調整方式為:以合同簽訂時每畝小麥斤數乘以市場平均價。

2.簽訂合同時交保證金__元,_月_日前交__元承包金,餘額部分_月_日前交清,同時保證金轉為租金,以後每年_月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當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後再種地。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如乙方不能按期交清土地承包金,有權將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收回,同時追償乙方所欠的土地租金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上級政府給予農户的各項涉農補貼仍有農户領取。

4.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乙方處理好各項矛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承包期內的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 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乙方有權獲得自建部分建築設施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年承包金總額的_%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縣主管部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簽證單位各執一份,鄉鎮農經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6

根據農村經濟形勢的發展,響應農村土地流轉的政策,達到互惠互利、依法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土地流轉合同。

一)、甲方 、乙方 ,以下稱甲、乙雙方。

二)、甲方將位於 村 畝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三)、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轉讓承包費為1200元/畝,共計_____畝_____元。

五)、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一次性付清當年的承包轉讓金,不得拖欠。在每年的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次年的承包費,不得拖欠,否則應負經濟責任。

六)、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和阻止乙方正常生產經營,如單方違約應負法律和經濟責任。如遇政府開發、徵地,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分配雙方所應得的補償。

七)、在承包合同到期時乙方應保持流轉前土地現狀交付給甲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包。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存檔備查。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單位:

年月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7

甲方: 縣 鄉 村 組户主

乙方:

鑑證方: 縣 鄉 村

依據國家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承包經營及新農村建設政策,乙方通過發展,對周邊的用地調查和自身發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進,並規劃在村民組所屬範圍內的黃橋頭地段種植大樹、花卉苗木和水草養殖,蔬菜藥材按國家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積: 鄉 村 組 户主 ,水田 丘田畝名稱面積 畝。

二、 承包土地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自家所分包的責任田在本輪三十年責任制所剩年限約 16 年,至_年月日止流轉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

三、 承包土地經營價格: 承包價格按每畝每年人民幣 1400 元。

每4年遞增_年,即_年至__年為每年1400元,_年至__年1600元;

__年至__為每年1800元;

__年至_為每年__年即_年的田租,計費標準依據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四年期滿後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第五年期滿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往後依次類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滿後,每年付款的時間定為11月—12月之間。

最後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

過期不付甲方有權處理苗木。

四、甲、乙約定事項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期內,有規劃、必須的建設、開發、投資、經營、填土、管理等自主權,並獨立核算,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責任,乙方必須合法經營。

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進行干涉和另立項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費用。

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的徵地,按國家徵地標準將各項徵地補償費甲、乙雙方分劃收取,即:

土地、勞動力安置補償費、原有的農田建設和原有的水利設施等全部歸甲方的村民組及甲方所有。

土地上國家有水稻田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花卉苗木、樹木、構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魚塘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企事業單位徵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項第二條執行外,甲、乙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方可實施。

4、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土地範圍內所有構建無償給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樹木和可移動產歸屬乙方,由乙方自行處理。

5、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後,如甲方土地不再對外承包,則由乙方的土地還原費抵給甲方作為土地還原費用。

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6、乙方承包土地經營期內保證周邊的水源、道路暢通。

甲方現有水利設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損壞,甲方協助維護乙方所建園內的安全設施。

7、乙方承包土地經營開發在新改革、新發現、新技術等各種創新,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但一切開支費用全部歸屬乙方。

8、在稻田公路兩邊預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過路通道。

9、乙方在生產種植過程中,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五、甲、乙雙方責任 

1、對於 __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證合同簽定生效之日 __年 月 日前不得在已承包處的耕地內繼續種作物,合同前已經種植了過期作物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保乙方進場使用,但不得超過 __年  月  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提供現有的用水水源不變,用電杆點不變給乙方,機械設備、電費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期內,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及時配合乙方解決周邊環境矛盾及相關問題。

如乙方需勞動力做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甲方及當地村民,但必須遵守乙方的勞動制度。

4、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合法經營,遵守當地村規民約,按時繳納甲方及甲方村民組的費用。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造成水土流失責任自負。

6、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維護乙方合法經營、合法利益,支持協助乙方各項工作。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流轉土地乙方可採承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

但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限的剩餘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條款,不得因雙方法人代表的變動而變動。

如一方違約,承擔賠償對方雙倍經濟損失。

八、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範圍內的所有責任田農户全部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餘的歸甲方。

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到期滿甲、乙雙方處理好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物後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鑑證單位:

_年 月 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8

流出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入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甲方將本村有關農户委託流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並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地塊)

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 畝,流轉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水稻、小麥、蔬菜種植生產經營。

二、流轉年限

流轉年限自 20xx 年 10 月 30 日至 20xx年 10月29日止。

三、有償使用費標準

承包土地流轉有償使用費標準為每畝每年 380 元,乙方每年應交甲方流轉總額為 元(人民幣,下同)。(如鎮有指導性意見參考指導性意見,無指導性意見按市場行情每年調價一次)

四、相關補償金

甲方在相關地塊的投入和改造,可向乙方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零 元(沒有補償時可填寫為零元)。

五、支付方式和時間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土地的有償使用費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後,每年於 九 月 三十 日前付清。

2、市以上農業綜合補貼(含良種補貼、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等)歸流出方農户享受。

3、土地規模經營補貼歸流出方農户享受。

4、上級部門獎金按實際種植畝數給付乙方。

5、秸稈全量還田的(未露天焚燒秸稈)得上級補貼按實際種植畝數給付。

6、農業保險個人部分有乙方自己支付。

六、相關事宜

1、如遇國家徵用及政府整體規劃,甲方應辦理相關終止協議手續,並與乙方協商補償事宜。

2、乙方在獲得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臵權,如變更經營(主營)項目時需徵得甲方同意並經鎮農經站審核備案。

3、乙方必須按農業用地的有關要求,管好用好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改變土地農業用地的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的地形、地貌,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流入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4、承包種植稻麥、蔬菜、果品等農作物的,要服從農技部門的技術指導,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種植稻、麥、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下年度在楊舍鎮全鎮範圍內的土地承包資格:

a、有露天焚燒秸稈現象的。

b、秸稈未能達到全量還田的。

c、水稻機插秧比例低於90%的。

七、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請鎮農經站調解。

2、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鑑證單位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9

甲方:海口街道辦事處雙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哨村民小組: 乙方:呈貢縣馬金鋪鄉化古城村上古城40號農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流轉辦法》《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管理辦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將承包的土地流轉承包給乙方發展種植業。雙方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土地面積 畝,地點 。

二、承包期為十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

三、承包金額:前三年每年每畝壹仟叁佰元整(1300。00元)付給農户,考慮到物價增長的因素,第四年起每個三年遞增一次在每畝的基礎上增加貳佰元付給農户。

四、承包金繳納方式:每年10月15日前由乙方按年底承包金額一次性付清下年地租給甲方。

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居民小組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承包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若乙方不承包,必須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內,乙方要改變土地原狀,將所有承包面積高低推平,甲方不得阻礙。承包期滿後,20xx年10月15日土地恢復費加承包金一次付清,土地恢復費每畝壹佰元付給村名小組做押金,由村名小組組織人員恢復田埂。

八、甲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經任何藉口或任何理由提出增加承包金。

九、甲方在承包期內,若遇國家、集體需要徵用,佔用土地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土地依法應由土地承包人獲得的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青苗補償費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屬乙方所有,合同自然終止。

十、乙方在承包期內,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乙方損失(包括自然災害、認為等),若國家給予的一切經濟補償歸乙方所有。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按印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違約。若違約,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二、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主要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村小組的法定代表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乙方租用所建的臨時居住房和臨時道路由乙方自行選址建蓋。

十四、甲方村小組必須保證承包期內路況良好,不影響乙方通行,道路失修無法通行由甲方負責修補。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下哨居民小組保留二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鑑證單位下哨村居民小組

居民小組分支書記簽字:

組長簽字: 副組長簽字:

村民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10

甲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的承包經營權互換給乙方,互換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乙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的承包經營權互換給甲方,互換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二、互換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互換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土地流轉經營權互換後,甲乙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2. 土地流轉經營權互換後,甲乙雙方須重新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並及時向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申請,依法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

3.甲乙雙方對互換後的地塊享有使用權、收益權、流轉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四、違約責任

1.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2.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後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五、其他

1.互換地塊存在 (面積、地力、作物、地上附着物等)差異的,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補償。

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土地流轉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11

甲方:

組 長: 身份證號:

副組長: 身份證號:

乙方:

村 民: 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時間:20xx年10 月15 日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xx)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着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户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覆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 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 80 畝林地(80 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後方可採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 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 埂上為界;

第四段 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 邊為界;

北至: 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 上為界;

西至: 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

第二段: 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

為界;

南至: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西至:第一段 為界;

第二段: 為界;

北至 看守房後牆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採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採發以後,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41年10月10日止。到期後,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20xx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於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 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後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範圍為準,並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户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並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後,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採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數量,樹種,範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採,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並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衞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徵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着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後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佔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徵用和企業佔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於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 %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乙方:年月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12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出租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土地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出租,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着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流轉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流轉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流轉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土地流轉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13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多次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土地狀況:

甲方將 土地轉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及養殖業),土地面積 畝。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20xx年。從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滿後,在不違背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合同繼續履行,若與新法律、法規衝突,雙方按新法律、法規另行協商,但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土地流轉方式:

雙方約定採取轉包方式進行流轉。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轉包甲方承包地後,只能用於林業和養殖業,乙方 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否則,甲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流轉價款, 元/畝年。

2、支付方式、時間,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20xx年的流轉價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將清理完畢附着物的土地移交給乙方。

2、甲方應配合乙方到發包方(村)辦理存檔備案手續,甲方應保證其有合法的轉包權。

3、甲方不得防礙乙方進行林業、養殖業開發,應極力協助支持乙方的工作。

4、甲方享有按約定及時收到流轉價款的權利。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

6、乙方不得違反合同將流轉土地另作他用。

7、乙方享有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政府各部門給予承包地的各種補貼及獎勵。

8、合同期滿後,乙方應當將流轉土地恢復為耕地。

七、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流轉到期後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若甲方所有或拆除、清理不便的情況下,事實上歸甲方所有的,甲方應當按當時市場價格給予乙方補償,補償的價格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時的基層組織調解或委託中介機構評估後補償,同時乙方不進行復耕處理。

2、流轉未到期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處理附着物及相關設施後,應進行復耕處理。

3、若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則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應按乙方的實際損失及可得利益損失計算,同時,甲方應按前述

第1款對乙方的附着物及相關設施進行補償。

八、流轉土地交付期限: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當立即將自己的承包地清理後交付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主張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損失,該損失應包含乙方20xx年轉包期的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尚需支付總流轉款30%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支付流轉價款,按所延期限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3、因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政府行為變化及不可抗力,軍事行為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及合同解除、終止等,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1、因政府徵用、企業佔用、開發等行為產生的對甲方承包的土地即流轉地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應當配合乙方處理徵用、佔用、開發等情況。

2、政府及部門給予流轉地的補貼、補償及獎勵歸乙方所有。

十一、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處理。

2、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報村民委員會備案後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14

甲方(發包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承包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1、甲方願意將承包的位於: 鎮 村 組 計( )平方米。詳見下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耕種農作物,生產經營。地塊名稱: 分地時評估等級:面積 畝。

2、土地四至界限:東 西 南 北 。 壟走向

二、轉讓期限:

1、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2、最長期限不得超過現在土地承包的剩餘期限。(第二輪發包土地標準)

3、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款與支付方式:

1、轉讓價格:每畝(1000平方米),每年承包費( )元,承包土地共計( )畝。

2、轉 讓 款:每畝人民幣( )元,共( )畝。( )年,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

3、支付方式: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承包款全額給甲方全部支付完畢。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規定: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原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並經原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當終止於原發包方在該流轉土地上的一切承包關係。(異議)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須符合雙方合同約定的標準。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給土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乙方無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服務(包括糧食直補)(異議)由甲方享受。

綜上所述:雙方必須遵守此合同,如有違背合同規定,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試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原發包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15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條例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第一條 流轉標的、形式、用途和標的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共 畝以 流轉方式流轉給乙方用於基本耕地經營,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該土地位於 。

第二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不固定期限形式,雙方約定若甲方無論何時一經提出收回所屬承包耕地,乙方應盡義務儘快將所流轉土地交還給甲方。該流轉標的已於 年 月交由乙方使用。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 ____ 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____元/畝,(或實物 ____ 公斤/畝),合計 ____ 元。流轉土地的農業税費由 __ __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關於該流轉標的各類補償、補貼歸甲方享有。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區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沒有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對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第七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委會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第三方見證人各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

蓋章之日起生效。該流轉合同標的使用權已於乙方實際使用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 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

土地流轉承包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專業合作社

為加快土地流轉規模化推進速度,加快水產養殖業的發展,甲方將所屬一、三組通榆河西側的土地發包給乙方承包,為明確權利和義務,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該地塊面積及坐落:該地塊位於通榆河西側一、三組交界處,總面積56. 畝,具體四址為:東至通榆河,西至排溝,南至生產路,北至劉加成魚棚。

二、按照國家補償政策的具體規定,乙方對承包的土地實行一定的經濟補償,其標準每年每畝補償 元,計人民幣元,在當年 月底前與甲方結清。

三、此協議暫訂十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遇國家,集鎮建設徵用,乙方需無條件服從。

四、甲方需做好承包户的思想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約定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專業合作社(蓋章)

見證單位:農村經營管理服務中心(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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