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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承包合同優秀模板

總承包合同優秀模板

總承包是指一個建設項目全部建設過程交由一家 建設單位實行總包,即從項目建議書開始,包括設計任務書、設計、設備材料詢價和採購、工程施工、生產準備、投料試車,直到竣工投產、交付使用為止,全由一家建設單位完成。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總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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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承包合同範文一

發包方: 蘭州新區中霖農林水資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方:

第一部分 協議條款

發包方:蘭州新區中霖農林水資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

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蘭州新區職教園區A區綠化工程

工程地點: 蘭州新區中川鎮

承包範圍:蘭州新區職教園區A區綠化工程的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 。

建設內容: A區道路綠化、山體綠化、山體綠化上水工程,各路段中水利用灌溉管

道工程。

1.2 開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天

1.3 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元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

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漢語。

3.2 適用標準、規範: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

3.3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

第4條 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工程開工日期前7天由承包人提供三套施工

圖及設計方案,由發包人組織會審。發包人最遲於開工之後兩週內完成審核並將審核意見下發承包人,承包人按審核意見修改後出正式的施工圖,報發包人、監理人簽發實施。

4.2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特殊保密要求

第5條 工程師

5.1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遵守《通用條款》。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5.2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5.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第6條 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第7條 發包人工作

7.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開工前施工現場所有障礙清理完畢,並具備施工條件,四通一平。

7.2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繫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開工前完成

7.3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開工前完成

7.4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開工後30天內

7.5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開工後15天內

第8條 承包人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和要求:開工前兩天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每月25日向發包人、監理單位填報《已完工程量報表》及下月計劃報表。

8.3 施工保護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8.4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8.5 施工場地整潔衞生的要求:按照甘肅省及當地有關規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8.6 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 由乙方保護

8.7 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 由乙方保護

8.8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50㎡

第9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開工前15日提供 ,每月25日提供下月工程進度計劃。

9.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收到後7日,逾期不批覆則視為同意。

第10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

遵守《通用條款》,由於發包人另行發包的專業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支付相應費用。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 按雙方約定填寫

第14條 工程樣板、樣品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提供的樣品、製作的樣板段等,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第15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

第16條 工程質量等級

16.1 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16.2質量評定部門名稱:按現行規定執行

第17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當年種植完成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18條 安全施工

遵守《通用條款》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合同價款形式 :可調總價合同

19.2 調整的方式: 按照規定計算

第20條 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條件、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在工程合同

簽定後一個月內承包人開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户(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監管)並存入合同價款3%的保證金,發包人按承包人合同價款的5%比例支付工程預付款(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用的60%)。扣回預付工程款的時間、比例:支付的工程款達到合同價款總額的30%時,扣回預付款的50%,支付的工程款達到合同價款總額的60%時,扣回剩餘預付款的50%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本工程按以下條款約定結算工程進度款,承包人必須將結算時實際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報告送交監理單位和發包人。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應於承包人遞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後14日內進行計量和確認。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雙方預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本工程項目按合同要求,工期為24個月,第一年度工程完成後,對所完成的工程量進行預驗收,驗收後支付當年完成工程量價款的30%,第二年度工程完成後,對所完成的工程量進行預驗收,驗收後支付當年完成工程量價款的30%,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到合同價款的60%(本次付款金額=合同價款的60%-預付款-第一年度和第二年度已付的工程款),剩餘40%合同價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審計後(以審計結果為準,確定剩餘合同價款)作為管護保證金預留,按要求管護5年後支付剩餘價款的50%,第八年後支付剩餘價款的50%。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本工程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外,其餘材料設備均由承包人負責採購、供應。承包人在每月15日將下月採購的材料設備以報表形式報發包人,應發包人請確認後方可採購。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發包人派出的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承包人三方共同簽字,確認後方可使用。

第25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

第26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27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發包人應將收益部分扣除應實施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後,結餘部分的30%獎勵給承包人。

第28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1)施工中沒有設計變更,施工後由承包人在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上加蓋竣工圖章提交發包人。

(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設計變更,承包人在施工圖變更位置註明,並連同經發包人同意的變更籤證,於竣工後由承包人加蓋竣工圖章交發包人。

(3)施工中對原設計變更較多,原施工圖難以作為竣工圖,應由發包人繪製竣工圖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結算方式:銀行轉帳支票

30.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竣工後28天內

30.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結算報告送達後56天內 30.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報告批准後14天內

第32條 保修

32.1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施工範圍 32.2 保修期限: 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32.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32.4 保脩金利息: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第33條 爭議

33.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4條 違約

34.1 違約的處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4.2 違約金的數額: 按工程總造價3%以下雙方約定

34.3 損失的計算方法: 按實際發生核算

34.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按人民銀行現行貸款利率(與本工程同期)及滯納金,

工期順延

第35條 索賠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2。索賠事件發生14天內,向甲方發出索賠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4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36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敷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保護措施費用。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7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按雙方約定填寫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為準

第39條 保險

施工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辦理(其它險種自願)

第40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1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1.1 合同生效日期: 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

41.2 合同終止日期: 保修期滿工程款全部結清,本合同條款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合同副本份數:×份(根據實際份數填寫,正副本不應少於八份) 42.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各自

42.3 合同制訂費用: 乙方負責

第43條 合同備案、鑑證

43.1合同備案、鑑證承辦人:(現場簽字)

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第44條 附加條款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另行簽訂的書面協議或文件必須與國家的現行法律、行政

法規相一致。

甲方:乙方:日期:

總承包合同範文二

發包方: 江蘇三興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南戴河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精神、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了明確雙方職責,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施工期限:

(一)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進場並具備施工條件為開工日(總工期為:300天)。至結構封頂5個月

(二)乙方進場施工日起,因其它因素由甲方造成工地停工、待工現象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二、承包方式:

清包方式(包工期、包質量、包進度)。

三、承包工程範圍及內容:高層8#14#樓(地上19層,地下一層),清包 含以下工種:木工.塔吊基礎.地下室基礎、主體、二次結構支模(帶鋸板機及以下設備和易耗品),另帶木工材料進場的卸貨,砼工(包括從場地硬化,臨設土建和水電,防護棚搭設,地下室清槽、樁孔抽水、基坑排水、打夯、回填土整平、止水膠條或止水鋼板製作安裝、填充牆砌築、後澆帶施工、樁芯鋼筋及砼、地下室防護牆及磚胎膜砌築抹灰,一二次結構混凝土澆築,不包括粉刷和裝飾)(帶翻斗車及以下設備和易耗品),鋼筋製作安裝、電渣壓力焊、對焊及直螺紋連接、拉結筋製作、一二次結構鋼筋製作(其中包括樁心鋼筋的製作安裝)、安裝及植筋(帶拉直機電焊機等設備和易耗品),架子工包括材料進場的卸貨(帶保險用品及工具),水電及空調管、落水管安裝(帶施工設備及工具)。以上工程不包括電梯安裝,基礎降水,挖回運土方,管樁工程,暖通工程,防水工程,內外牆保温,消防工程,防盜防火門安裝,鋁合金門窗安裝),包括二級電箱以下設備、電纜、電箱、電線、插排等)以及二級箱以下的現場維護

四、分包單價:按建築面積 290 元/㎡計算(暫定面積約 4 萬平方米)。本合同暫估價(大寫):人民幣 壹仟壹佰陸拾萬。

五.付款方式:工程至正負零結束,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50萬元。工程至15層完成,支付乙方完成總工程量的85%,至工程封頂支付乙方總工程量的90%,餘款10%工程預驗後一個月內付清,留5萬元保脩金無質量問題半年內付清。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至工程計算時,甲方應支付乙方款項已完成總工程量的85%。

六、工程質量

1、乙方按“建築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組織施工,進行管理,甲方按本標準進行質量評定驗收和考核結算。

2、施工中,乙方必須按本標準逐項工程進行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按本標準複核認可後才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隱蔽工程甲方收到乙方面通知的10天內組織,甲方的正式質量驗收評定由建設單位認可,施工中途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質量抽檢,凡不符合要求或違反甲方有關管理條例的,乙方必須限期進行整改,整改至合格為止,否則應接受甲方的罰款處理。

3、按照秦皇島市標化規定進行技術管理,甲方按本標準進行質量評定驗收和考核結算。

七、材料管理

乙方在施工期必須加強現場材料管理,專人持證憑卡領料。做到工完料清,並認真執行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獎罰制度,乙方所用的材料,各應堆放整齊,做到場地乾淨,達不到項目部要求罰款處理。

八、甲方責任

1、甲方對整個工程質量、工期及交付使用的保修向建設單位負責。

2、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和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書面驗收記錄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3、甲乙雙方在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若因施工需要確需拆除變動時,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及技術質量、安全生產要求,規範用工等交底工作。

5、甲方按施工要求提供施工機械設備,由上述因素影響乙方正常施工,所影響的工期順延,甲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甲方技監部門,按規定對乙方施工中的質量狀況檢查和驗收給予認定,如有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如乙方不按整改意見如期整改,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

7、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所需安排乙方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8、甲方有權對乙方務工人員持有的各類證件進行檢查、缺證者不得進行施工作業。

9、甲方應提供乙方大型材料堆場,應向各分包方嚴格控制材料丟失,配合材料統一管理。

10、甲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價款,並按規定進行結算。

11、甲方配合乙方所有材料的安全管理。

12. 甲方若造成工期延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13.甲方在合同約定支付的工程款時,超過一個月未能撥付,則甲方按應付款項的2%支付乙方利息並支付合同應付款項。

九、乙方責任

1、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組織設計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2、甲乙雙方相關領導認真給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以及安全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3、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制定施工中的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並定期開展檢查,充分配合甲方安全管理的各項指示。

4、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工程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並且履

行日常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的發生。

5、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要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6、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應督促現場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7、乙方人員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後由甲方相關人員檢查後方準施工。

8、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乙方應按規定驗收,嚴禁在未經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由使用方負責。

9、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人員安全技術掊訓考核管理規定》,經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期審證,進秦皇島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到秦皇島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

10、甲乙雙方各自必須嚴格執行各種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不定期輸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過“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工時,應取得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派專人值班。

11、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到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2、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如遇情況,應及時向甲方有關部門聯繫,並採取保護措施。

13、乙方在施工現場(包括生活區)由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失誤等而造成甲方人員工傷、火災和設備損壞等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定責任。

14、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包括合同內的零星項目)如發生工傷事故應積極配合乙方採取應急搶救措施。

15、必須有承擔工程的能力和資格。由乙方原因無力履行合同的,則乙方必須按合同總價的2%賠償甲方損失。

十、其它

1、甲、乙雙方對履行合同過程中的爭議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簽約地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不執行本合同規定,違約方則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用其他書面形式約定,經雙方簽字蓋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本協議經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共五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江蘇三興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南戴河項目部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20xx年 4 月28日

總承包合同範文三

甲方:

乙方:

為加快施工進度,保證建築工程質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建築工程共計房屋 ㎡、水泥路面 的建築工程發包給乙方。

二、工程造價:房屋建築面積 元/㎡,水泥路面 ㎡,工程總造價壹佰肆拾萬元(140萬元)。

三、付款辦法:工程開工後,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的 %,待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給剩餘款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一切徵地使用手續,乙方負責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2、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承擔工程造價款。

3、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保證施工正常工作秩序,乙方應依法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建築圖紙進行施工。乙方無權進行修改或偷工減料。

5、工程質量以縣建設局監理站驗收合格為準。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並拒付工程款。

6、所有工程必須於 結束。

五、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必須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六、其它事宜

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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