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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篇實用林地承包合同範本

5篇實用林地承包合同範本

承包合同(Contract)是指買賣雙方在經濟活動中對基建產品約定的價格,由雙方通過談判,以合同形式確定;承包合同是確定發包與承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受法律保護的契約性文件。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5篇實用林地承包合同範本,歡迎借鑑參考。

5篇實用林地承包合同範本

5篇實用林地承包合同範本(一)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5篇實用林地承包合同範本(二)

發包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小組

承包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經營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地塊的概況及要求

1、承包地塊位置:

甲方將地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組(隊)有權處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為_________下稱該地塊)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將該地塊營造成速生豐產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樹等),具體林木品種由乙方自行決定。該地塊航拍圖的林地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地塊的具體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圖測定的範圍確定。

2、承包地塊的要求:

(1)、甲方保證該地塊有合法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2)、在本合同簽訂的之前甲方未對該地塊所有權和使用權作任何處理(包括無轉讓、無抵押、無租賃、無發包等)。

(3)、該地塊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規劃。

(4)、甲方將該地塊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必須辦妥法律規定的一切手續(包括村委會發包決議書,村民代表同意發包簽名確認書等)。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應當將該地的林權屬證書或可證明該地塊權屬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給乙方審核,並將該證書或者文件等複印一份,構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

無論在何種情況之下,因該地塊權屬爭議而引起的糾紛,都由甲方妥善處理,在處理中所需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因權屬爭議或者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據實賠償,且對該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權拒付承包費,拒付承包費的期限直至權屬爭議解決,生產經營轉上正常為止。

第二條承包面積

要根據政府林木主管部門的航拍紅線圖,甲方發包給乙方實際承包經營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並構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限及期限屆滿後的處理辦法

1、 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2、 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甲方將該地塊繼續對外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經營優先權,但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延長本合同的經營期限,或者重新訂立承包經營合同。

3、 承包經營期屆滿,乙方在承包期內營造的林木生長仍處於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標限制,不能砍伐時,甲、乙雙方同意延長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該林地林木砍伐期結束,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輪伐期(五年)。

4、 承包經營期屆後60天內,乙方應當將該地塊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約定除處。移交時,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拆除並予以處理,乙方在期滿後60天內未拆除或處理的,視為無償歸甲方所有,並由甲方予以處理。

第四條 承包地塊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在_________天內處理完該地塊上的樹木、竹林及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物,並將地塊移交給乙方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該承包地塊上的附着物如逾期不處理的,則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提出異議並不得據此請求乙方補償。

第五條承包費及其支付方法

1、 承包款:該地塊的承包費為每畝每年壹拾元(¥10元),實際承包經營面積確認是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為準。

2、 承包款支付:簽訂本合同後兩個月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第二年甲方給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為乙方煉山清山補償,第三年開始每年8月30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費給甲方。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以林業部門航拍紅線圖的實際面積(附件二)一次性交當年的承包費,共計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費後,應當在收款之日開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給乙方。除收取承包費之外,甲方無權以任何名目請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六條 林道、防火帶及其他林業設施

乙方有權無償使用該地塊範圍內外的現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該地塊時未處理的其他設施及道路。同時甲方必須提供從現有鎮道路、村道路到該地塊的道路給乙方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交通運輸暢通。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在該地塊上開築林道、防火帶和構築承包經營所需的其他基礎設施,並擁有因此而產生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及投資收益權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擁有自主經營權、合作、合資經營權、收益權、和經營權的擔保或抵押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涉或阻礙。未經乙方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該地塊範圍內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砍伐林木、採挖礦、開荒墾地)。如發現某山場地下礦牀有開採價值的,甲方應自行辦理開採手續,如對乙方經營的林木(青苗)及設施物有影響的,開採人應按實作出補償,對佔用的林地應相應減免林地承包費。

如旅遊業發展旅遊單位須租用或徵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塊時,在徵(佔)用地的補償費中,屬土地補償部份歸甲方所有,屬地面物補償部份歸乙方所有,並共同簽署補充協議確認減免林地承包費事宜。但在乙方已繳交當年度的承包費的,應按實際使用期和使用面積折算林地承包費,並將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還給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地塊上投資經營所得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截留。

第八條 轉包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可自主決定將該地塊轉給他人承包,但必須將轉包事項通知甲方。轉包費由乙方收取,但甲、乙雙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同時,乙方還有權以其承包經營權,承包後的林木收益權作價入股或作借款擔保抵押,甲方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徵(佔)用地補償

承包經營期間,該地塊因國家建設需要被徵(佔)用的,在徵(佔)用單位支付的補償費中,屬於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外,其餘屬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塊上的附首物等補償均屬乙方所有。

第十條 合同提前解除時,作如下處理

經雙方協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該林地的設施物和林木按市場價折價給甲方,屬國家徵(佔)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承包經營期間,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不得單方擅自終止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按本合同承包總款的20%賠償給守約方外,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響,以致使無法履行本合同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合法證明。如未能及時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責任。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法律法規的變更等。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理順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單位及村民的關係,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乙方在安排用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聘用甲方及當地的勞動力,為增加當地就業提供幫助。

(二)為了便於乙方開展生產經營和生產資料及產品的運輸,根據乙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田、旱田開路,補償參照當地土地的價格執行。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尊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墳,應維持原有祖墳佔用地。

(四)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將在該地塊上按照計劃安排分批種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種植的頭兩年內,嚴禁在種植地放牧或者從事其他任何有害於林木正常生長的活動。若乙方的生產遭受到人畜的破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對侵害行為人進行罰款或補種等妥善處理。

(五)承包經營期間,當乙方種植的林木需要砍伐時,甲言應當無償為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砍伐手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為複印件)包括:山林權屬證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紅線圖(附件二);村民集體決議(附件三)。

1、 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戲當由雙方確認的附件,可與本合同同時簽署確認。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當在條件具備時共同向甲方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辦理他項權登記,將該地塊之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登記於乙方名下。辦理前款登記手續以乙方為主,甲方主動積極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本合同以人民幣為計價和結算幣種。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存檔各一份,其餘各份用於辦理證件及林木他項權登記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5篇實用林地承包合同範本(三)

甲方:常寧市 鎮 村 組 户主:

乙方:

為了大力發展油茶產業,打造油茶特有經濟,推進老齡油茶山地的品種改良開發。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林地使用權、經營權租憑給乙方,用於油茶林業開發事業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根據《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的有關山地使用權承包規定,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常寧市 鎮 村 組,向乙方提供適宜種植的林地使用權。林地坐落名、界址説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權後,可自主經營,或與其他單位及個人聯合使用經營權,但種植前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權承包期限從二0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內甲方無權終止合同,期滿時按乙方需要可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或歸還給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須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權承包給經營者使用期間,政府發給甲方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證及自留山使用證中的使用權已承包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山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證件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權負責生產經營,乙方除造林外,根據生產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內開設道路及其它有關設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權的報酬,每年承包租金為林地每大份人民幣 元,當年承包款於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發生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糾紛,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承包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林業基地上進行任何毀林、開墾種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進行建築工程設施、採石、採礦、取土(國家徵地除外)和其他毀林活動。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查處、處理和賠償。乙方施工的過程中應保留原有的墳地,新建墳地應徵求甲乙雙方許可,毀壞林木按株補償。

七、在承包期內乙方可請甲方協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內維護好現場秩序,不允許偷盜、哄搶和其他破壞行為發生,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簽訂本合同是,

1:甲方必須提供承包使用權林地範圍界線附圖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權證或能夠證明甲方山界林權的相關證明。

九、本合同不受機構撤併和人事變動影響。

十、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頁,附件 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常寧市洋泉鎮東元村委會意見: 日

5篇實用林地承包合同範本(四)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於 轄區內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積約20xx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以大寨灣村民組派代表指定邊界為準。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並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xx年。期限為:從付先榮採伐結束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至25週年止。(最好是寫為“20xx年6月30日至2035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合計15.5萬元人民幣。(所涉及的金額建議寫為大寫如十五萬五千元或者寫為155,000元)

2.承包款繳納方式:

(1)簽定合同之日付1.55萬元。

(2)付先榮採伐結束,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付4.65萬元。

(3)不出現邊界糾紛,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起五年內付清餘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榮採伐結束時已經沒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極少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範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髮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户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範圍界線圖。

5篇實用林地承包合同範本(五)

發包方: (下稱甲方) 承包方: (下稱乙方)

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集體利益,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將權屬甲方的山林土地發包給本村村民承包耕種和經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積:(具體以1:10000地形圖勾匯為準)

1、地點或地名:

2、界址: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積畝。

二、即從

三、承包價格及付款時限:

1、承包價格: 元/年.畝,每年共 元。

2、付款時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內,承包地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親屬繼承本合同乙方權責利。

五、乙方若未按時按額繳交承包款,甲方應處罰乙方應交款的3%滯納金。若乙方超過三年拒交承包款,視為乙方違反合同,甲方將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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