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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葉承包經營協議書(通用3篇)

茶葉承包經營協議書(通用3篇)

茶葉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

茶葉承包經營協議書(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天台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天台縣__________的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上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_畝,小坑分場的茶園__________畝,山形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_畝,上庵分場的茶園__________畝,共計茶園__________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設備、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構築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設備、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置。甲方如有需要,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 年至 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 萬元整。從__________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 %。

3.乙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於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着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台刈、品種改良等,並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並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範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茶葉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上海樂而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座落於上海市長寧區湖南路511弄上海樂而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廚房事務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並共同簽署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承包經營的主要內容

㈠承包方式

乙方組織廚師團隊負責甲方中式廚房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在廚房工作的員工全部由乙方指派(包括廚房殺、洗等勤雜工)。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經營報酬。

㈡承包經營期限

甲方視乙方工作的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內乙方的去、留由甲方決定。若乙方通過試用期,則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廚房的期限為半年(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㈢承包經營報酬

1、經營報酬由月基本工資和月考核報酬組成,月考核報酬將根據每月承包經營成果有所變動。

2、月基本工資總額壹萬捌仟元整(¥18000元),乙方廚師團隊各人員的基本工資由乙方在月基本工資總額內確定。基本工資於每月15日向乙方發放全體廚房人員上月工資,再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發放給廚房全體員工。乙方對其廚房團隊人員的工資發放不得低於政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並將每月發放工資單複印件交甲方留存。

3、月實際考核工資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二條《考核方式》在月基本考核報酬標準基礎上確定,由乙方於次月15日領取和自由支配。

4、經營報酬的支付,按照上述規定確認經營報酬後扣除本合同約

定(不包括第二條的約定)的扣罰和賠償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考核方式

㈠菜品成本率考核

1、核定菜品成本率: %。

2、當月實際菜品成本率超過核定菜品成本率的,每超過1個百分點扣發月基本考核報酬的 %,但扣款比例最多不超過 %。

3、乙方連續2個月以上(含2個月)實際菜品成本率超過核定菜品成本率指標 %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與乙方終止承包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㈡財務報表利潤率考核

1、合同簽訂之日起前三個月按每月財務報表利潤達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為基數,超出壹拾萬元整利潤的部份按以下標準提取獎勵金給乙方,但獎勵金上限為不超過貳萬柒仟元整為標準:

伍萬元至壹拾萬元以內的按10%提取獎勵金;

壹拾萬元以上的按5%提取獎勵金;

2、合同簽訂之日起第四個月的獎勵金提取辦法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為準。

㈢出品質量考核

1、若出現菜品口味過重(鹹、淡)或其他顧客難以接受的口味造成退菜,由此引起的打折、退款或其他情形,乙方承擔50%的損失;若成品菜餚出現異物(頭髮、蟲、纖維繩、蒼蠅、蟑螂)等,若由此造成的退菜,則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還應按菜餚同等數量或雙倍予以罰款。(以上情況由經理和廚師長共同確認後生效。)

2、由於粗心對顧客特殊要求的菜品未按標準加工,由此造成的退菜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3、菜餚製作加工要迅速,若由於製作主觀原因造成退菜、打折或其它,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4、由於乙方出品質量原因造成的損失按照菜品銷售價格為標準計算,在乙方的月基本考核報酬中扣除,若嚴重影響到甲方經營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承包合同,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㈣月考核報酬為財務報表利潤率考減核若存在菜品成本率扣除減出品質量考核扣除後的餘額,但甲方保證乙方每月的實際考核報酬不低於月基本考核工資標準的70%。

三、承包管理要求

㈠乙方派駐甲方的人員結構及編制

1、乙方派駐的廚房團隊的員工總數為4人,其中:廚師長1人,其他崗位員工3人。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將廚房編制及人員定崗、定員情況報甲方,並作為本合同附件。若乙方需調整定編定崗及派駐人員,須及時報請經甲方書面同意。

2、乙方派駐的廚房團隊的員工人數,應能滿足甲方經營變化的需要,不能隨意減少人數。乙方廚房團隊人員需要增加或減少時,須經甲方書面同意;若乙方增加人員甲方將不另行增加承包經營報酬;若乙方減少人員甲方將按所減少的人數及工資行情雙倍核減相應的經營報酬。如因乙方派駐員工影響到會所的正常經營,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㈡廚房及員工管理

乙方員工行為規範應服從甲方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管理規章制度。以下行為應進行相應的處罰,並從當月承包報酬中扣除相應各罰款:

1、因乙方員工原因,造成餐具損毀、原材料浪費、出菜錯誤等,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成本價格全額賠償;

2、乙方員工偷拿、偷吃廚房財物(包括但不限於廚房的食品、幹副材料、油等),每發現1次,按成本價的20倍扣除;

3、發現乙方員工出菜不開單、少開單或自行收款等違規情況1次,按照相應菜品銷售價格的20倍扣除;

4、乙方員工接受供應商的宴請、財物等行為或向供應商索要上述經濟利益的,每發現1次,按月基本考核工資總額的5%扣除;

5、乙方員工1個月內出現2次以上嚴重違規行為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清退相關人員並扣罰月承包報酬的20%。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㈠甲方權利義務

1、對乙方廚房員工日常行為規範進行監督,並按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進行管理。

2、負責提供乙方工作廚師的工作餐(一日三餐)、住宿(集體宿舍)。

3、負責廚房生產經營所需的各項物資的採購工作,採購流程按甲方現有的採購管理辦法執行。

4、負責監督乙方出品質量,並提出改進意見及建議。

5、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組織廚房財務收支的核算工作。

6、乙方派駐人員未達到甲方崗位技能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時間內作出調整。乙方仍未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視情況對乙方承包報酬作出相應扣減。

7、在廚房員工違法本合同的行為情況下對乙方進行處罰,並根據廚房員工的工作表現,向乙方提出獎懲建議。

8、乙方或廚房員工的行為給甲方的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㈡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屬其派駐範圍內的員工有完全的人事自主權,如招聘、晉升、解聘等。在保證會館正常運作的情況下,可根據會館規定自行安排人員休息、請假等事宜。

2、乙方應負責完善與其派駐員工的用工關係,包括但不限於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工傷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交納管理費等。乙方於其派駐員工因勞動糾紛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的員工必須持健康證上崗並在承包期內將健康證交給甲方保管。

4、乙方全面負責承包廚房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工作。如因乙方的原因出現食品中毒或安全生產事故,甲方可視情況按次處以1000-50000元的罰款,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也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所有員工(含廚師長)在行為規範、考勤管理、新菜品開發、市場考察、盤點等方面應遵守甲方會館管理制度的要求,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相應的處罰。

6、乙方應將廚房編制及人員定崗、工資情況在本合同簽署時交給甲方,不可隨意變動派駐人員。乙方派駐人員發生變動需按本合同約定執行,並保證變動後的派駐人員滿足甲方的技能要求。

7、廚房的設備設施及存貨的管理按照甲方現有管理制度執行。乙方有義務保護廚房設備設施及存貨的安全完整。因乙方原因造成廚房設備設施及存貨非正常損失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樣或賠償甲方的損失。

8、乙方對廚房生產經營所需物資的採購工作有權提出建議。

9、乙方對餐飲部的日常管理有權提出建議。

四、合同終止

㈠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協商簽訂續約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

㈡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同的,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而提前終止合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

㈢出現以下情況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可單方面立即終止合同無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因乙方原因,出現較嚴重的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事故;

2、因乙方原因,導致顧客投訴並影響會館客源的;

3、非甲方原因,乙方承包廚房停工1天(含1天)以上;

4、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正常經營的情況。

㈣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連續兩個月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承包報酬的,

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五) 甲方整體或者乙方所在的部門基於以下情形而停工、停產的,如生產工作任務不足待工、轉產、改制、重大技術革新、產業升級、經營方式調整、部門撤銷兼併、停工待料、場地裝修、場地拆遷、經營淡季、責令停業或關閉等;以及國家對甲方業務覆蓋地區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而採取了應急處臵措施的,乙方現認可甲方按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準每月向乙方發放生活費用。若超過一個月的,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五、其他約定

㈠菜品價格由甲方餐飲部管理人員會同乙方廚師長共同確定。甲方及其關聯單位在會館餐廳的消費,消費價格按照甲方的價格政策執行。

㈡乙方在承包期內應控制合理的庫存物資,對申請採購的單價超過200元的酒、野味等貴重物資,及其它非常用性質的原輔材料,在承包期結束時仍未耗用的,應由乙方按承包期內相應物資的平均採購價格購買。購買款直接從乙方的結算款項中扣除。

㈢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明確。如雙方發生糾紛且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各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代表: 代表:

茶葉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財政局、________税務局、________勞動局和中國XX銀行____________分行組成的____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和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商、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税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鈎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   

第二款 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款 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為________萬元,……。   

第四款 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

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

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製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機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設備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數據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數據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機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經營者(系批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

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收,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經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鈎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税率。此項指標按____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資勵。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第四款 職工人均年收藏的計算範圍按________勞字__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金。  

第十九條 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____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7%,直到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總額的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第四款 企、事來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第五款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____%。   

第六款 本條

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綱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____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____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合夥承包的原定

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

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

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案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發與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或成員敢 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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