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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項目合同(精選3篇)

外包項目合同(精選3篇)

外包項目合同 篇1

甲方:

外包項目合同(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着平等互惠、互相支持、共同發展的原則,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部分非業務項目的服務外包事宜,共同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對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服務項目外包作相關約定,具體外包服務性質、要求以及項目外包費用,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服務項目外包定義: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將部分(某個或某些項目)業務交由具有該類業務服務經驗、良好的業績、完備的資質、以及高效的管理團隊的乙方進行代理,要求乙方服務人員到甲方的服務場所,利用甲方的服務工具和設備,乙方承諾在確保滿足甲方要求的服務標準的前提下,於本框架協議合作期內,為甲方提供相應外包項目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項目外包費用。

第三條乙方外包服務人員:是指乙方派出的符合本合同資格條件的、在甲方從事本合同規定的外包項目範圍以內工作的人員。所有工作人員在勞動人事、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各方面均隸屬於乙方。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維持其與外包服務人員合法的勞動合同關係,不得因與外包服務人員間就勞動法律關係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爭議或瑕疵影響其履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四條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並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户帳號。

甲方

乙方

名稱:

名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匯款人名稱:

匯款人名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第五條甲乙任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若有變更,變更一方應至少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加蓋變更方公章並經本合同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後生效;甲乙雙方的帳户名稱、開户銀行、銀行帳號有變更的,變更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十個工作日前以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書面文件的原件通知對方。

第二章服務外包項目範圍和方式

第六條甲方將以下項目外包給乙方:

(一)項目隸屬:甲方及甲方所屬分支機構;

(二)項目性質:後勤服務項目以及適合外包的其他服務性項目;

(三)項目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於)營業網點客户引導、文書處理、清潔服務、駕駛服務、餐飲服務、收遞服務等。

第七條甲方負責提供服務場地、設備、設施、工具,並承擔服務項目的日常運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電話費等。

第三章合同期限

第八條本合同期限從起至。任何一方若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協助處理有關善後事宜。

第四章外包費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九條外包費標準按照外包服務項目內容的複雜程度確定。外包費用按照甲、乙雙方認可的方式結算。結算時,甲、乙雙方本着真實、及時、有效的原則確認外包費用;費用確認無誤後,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費用核算要求的有效費用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乙方的付款義務。

第五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派出的外包服務人員。

(二)如果乙方未能滿足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需要,或者獨立第三方提出的條件優於乙方提出的條件,甲方可以從獨立第三方獲得該服務。

(三)甲方有權根據外包項目的工作需要制訂相應的服務規範、考評辦法,並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執行,服務規範、考評辦法的解釋權在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外包服務人員遵照甲方的服務規範和本合同的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根據相關服務項目的質量考核指標要求,按月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考核。

(四)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的外包服務人員進行與服務項目相關的管理,並檢查乙方外包服務人員的工作表現情況,包括上、下班記錄、服務情況、違規違紀情況、受表揚、被投訴等。

(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外包服務人員的有關資料,包括健康證、勞務合同、社會保險證明、學歷證明等。

(六)在提供項目外包服務過程中產生的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或資料開發出的任何成果歸甲方所有。

(七)甲方認為乙方有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其整改的結果或整改措施回覆甲方。

第十一條甲方的義務

(一)在外包服務實施過程中,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與工作指導,配合乙方履行職責。

(二)甲方應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外包服務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同時為乙方外包服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條件、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服務崗位的設施、設備定期進行維護和安全檢查,保證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轉。

(三)甲方如有需要為乙方外包服務人員統一製作的證件和工服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的內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與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簽訂前的各項方案)。

第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根據法律、法規和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派出外包服務人員的合法權益,若發現甲方有侵害乙方外包服務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乙方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和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書面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代表甲方完成外包服務項目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制度及甲方有關規定,規範履行職責,並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服務需求和標準提供外包服務人員,外包服務人員必須通過乙方的崗前公共職業培訓,且具備甲方工作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質和體能素質。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對新上崗的外包服務人員進行相關培訓以及服務資格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乙方應予以更換。

(三)乙方負責為乙方外包服務人員依法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在外包服務人員的聘用、辭退、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獎懲升降、勞動保護等事項上依法保證乙方外包服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按時、足額為外包服務人員繳納社會保險,保持外包服務人員的穩定性。

(四)乙方與外包服務人員發生勞動糾紛時,乙方應直接與外包服務人員交涉解決並自行承擔相關責任,處理好糾紛,以免影響甲方的外包服務工作,如出現嚴重影響甲方外包服務工作的,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責任。

(五)外包服務人員因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理。非因工發生的傷亡事故,乙方負責傷亡事故的處理,對發生的事故處理費用和對外包服務人員的經濟補償等由責任方承擔。

(六)乙方應教育、督促乙方外包服務人員在甲方提供服務期間按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完成相應服務工作,服從甲方人員與服務相關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以保障甲方業務的正常進行。

(七)乙方應教育、督促外包服務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保證甲方業務利益不受損失,對甲方各類客户的資料、業務數據等應按照甲方相關文件及工作要求執行保密工作。如乙方外包服務人員泄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管理人員應經常到項目外包服務人員工作現場,協調及處理甲乙雙方與外包服務人員之間的關係。乙方應當及時處理和協調甲方與外包服務人員之間的工作管理糾紛。

(九)乙方外包服務人員從甲方領取的工作工具、設備和其他物品,由甲方負責登記管理,在員工離職時,由乙方負責協助收回交還甲方。

(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務人員有關資料,包括健康證、勞務合同、社會保險證明、學歷證明等。

(十一)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內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與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簽訂前的各項方案)。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違反或擅自變更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支付外包費,甲方每日應按3‰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連續拖欠款項達三個月以上,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

第十六條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時支付派出甲方外包服務人員的工資及辦理各種社會保險等福利的,逾期10日以上的,甲方可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索取違約金或賠償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説明違約金或賠償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對方發出的書面索賠通知的十個工作日內按索賠要求支付違約金或經濟賠償;如違約方對違約金或賠償金額有異議,應在收到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雙方應在收到對方的通知或答覆後儘快協商明確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除必須在訴訟過程中進行解決的問題外,合同其餘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七章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雙方應簽署變更合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或者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則本合同終止。但合同的終止不得損害第三方的利益,雙方應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作為依據。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有關附件及補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終止之日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簽約人簽字:

授權簽約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項目合同 篇2

甲方(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承包____國(地區)____工程項目所需人民幣週轉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在核定的貸款範圍發放貸款。雙方經協商同意下列各項內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同意根據批准的貸款申請書,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乙方憑甲方提送的詳細用款計劃和具體用途清單,作為付款時審核依據,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貸款,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甲方保證從簽證合同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還清全部本息。並附分次還款具體計劃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條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還款期內,按年息____ %計算。超過還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貸款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五條乙方提供本貸款的項目,如果甲方中止對外施工合同,應即通知乙方並還清貸款本息。

第六條甲方應按期歸還貸款。到期不能如數歸還時,應由甲方的擔保單位負責從____ (單位)____資金中清償。

第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甲方擔保單位三方簽章後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後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項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開發生產手機項目,乙方將在100部樣機。

2)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就乙方承擔甲方手機項目開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二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金額為RMB¥________萬元,其中人民幣貳拾萬圓整,作為本項目開發費用。餘下人民幣________萬圓整,作為10K產品的支付費用。

2)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K產品訂單金額,計人民幣。

(2)甲方收到5K貨物後需當日向乙方支付餘下金額,計人民幣購生產於15個工作日內交付餘下5K產品。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費用的支付幣種為人民幣(¥________),由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以電匯或支票劃入乙方指定的開户銀行帳户中。

第三條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所有的變更要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併經雙方簽字同意。

2)對合同內容的任何變更都可能導致對預定計劃、可交付資料或費用的變更。根據變更要求的範圍和複雜程度,乙方應對實現變更要求的工作而相應增加或減少收取費用,並將預計發生費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後執行。

第四條產權約定

模具產權歸屬甲方,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歸還模具。

第五條保密

1)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2)雙方按本合同規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資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預先説明的有關條款為據。並且任何一方在沒有經過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將另一方的保密資料(如技術資料、用户信息)透露給第三者。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1)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簽字同意後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無權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費用,並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並賠償由此引起甲方的損失。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均為違約。違約方除向守約方賠償外,還須承擔另一方為取得此等賠償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約時,應每天按未能履約部分的0.0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支付違約金並不免除違約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3)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實現本合同約定而受到本合同對方索賠時,應分清具體責任部分,確認該部分的責任方。對於利潤損失等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商務交易中的雙方已告知有發生這方面損失的可能性),由各自承擔,相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1)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時間相應推遲,推遲時間與不可抗力持續時間相同,合同價格不因此而改變。

2)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要立即通知對方,並採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減少影響。

3)不可抗力是指動亂、颱風、地震、水災等以及雙方同意的不可預見的情況。

第九條通知方式任何為執行本協議而發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於聲明、請求、要求、通知和備忘錄等)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

雙方均負有簽收對方發出的通知的義務。如一方拒絕簽收,他方僅須提供能夠證明其已將有關通知按本協議所列地址交付郵政部門的證據,即可視為有關通知已於交付郵政部門後的第二天送達對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未對對方在通知中陳述的事實或要求提出異議,則應視為該方已承認或接受此等事實或要求。任何一方如變更營業地址,應在此等變更作出後三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相互信任、以誠相見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護,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簽約代表: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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