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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站承包合同

電站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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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站承包合同
電站承包合同範文一

甲方:信宜市水務局

乙方:

20xx年1月22日,信宜市水務局(以下簡稱甲方)向社會公開招標發包其屬下企業信宜市響水電站(以下簡稱電站)經營權。在競標中,(以下簡稱乙方)中標。按招標規定,電站經營權由乙方承包。為了更好地管理好該電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誠實、守信、公平、公開、公證、務實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電站權屬問題

(一)所有權

電站的所有權永屬甲方所有。該電站一切固定資產,不論新舊和何種形態,其產權、財物處置權屬甲方所有。

(二)甲方將電站經營權發包給乙方,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只有電站的經營權、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的電站的經營權、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的時間為:從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乙方義務及權利

(一)義務

1、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叁拾捌萬伍千元(小寫

385000.O0元)租金,分兩次交,第一次於每年的7月30日前交納貳拾萬元整(小寫20xx00.O0元),第二次於次年的l月30日前交納壹拾捌萬伍千元(小寫l85000.O0元)。

2、乙方將電站每年的税後電費總額的30%劃給信宜市財政局。

3、乙方負責繳納電站的營業税。

4、電站發生機械、生產、人員、災害等事故,乙方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

(二)權利

1、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擁有電站的經營權、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擁有電站員工的聘任、管理、使用等權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有權聘用電站部分原職工。

3、乙方擁有電站的改造、維修方案制訂權。

4、如遇特大自然災害,造成電站毀滅或未毀滅但已損毀嚴重,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退出承包,有權領回全部押金。

四、甲方義務、責任及權利

(一)義務、責任

1、電站的一切證件由甲方負責辦理,也可委託乙方代辦理。辦理電站證件的所有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要按規定按時辦理電站相關證件的年審。

2、甲方派日常管理人員與乙方經營管理負責人協調電站日常工作,如有變換甲方管理人員,當日知會乙方。

3、因電站屬甲方所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電站所得税由甲方負責繳納。

4、甲方負責因電站發包造成原職工下崗的思想解析工作、安置工作、譴散工作。如因電站原職工思想不通,造成電站承包期間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給乙方。

5、電站一切農業關係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完畢,不得影響乙方生產。

(二)權利

1、甲方有與乙方協商制訂電站改造、維修方案的權利。

2、甲方有每年從乙方收取人民幣叁拾捌萬伍幹元(小寫385000.O0元)租金的權利,如乙方不按時按額交納,有終止電站承包合同的權利。

五、押金、守約、違約問題

(一)押金交付方式。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小寫1500000.O0元)作押金。競標時,乙方提交的競標保證金自動轉入作承包押金,不足部分,乙方在籤本合同一次性交清,共150萬元人民幣。甲方開具收據給乙方。乙方如約履行合同,甲方在合同到期之日,將押金及其產生的利息全數退回給乙方。本承包合同到期,如甲方不按時退還押金,乙方按日利率萬分之十向甲方計收滯納金。

(二)押金保管方式。乙方交給甲方押金,甲方作為電站產權方不能變相把押金變作提前收取承包金,改變資金用途,押金應專款專用。甲方收到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小寫1500000.O0元)押金,全數壹筆存入甲、

乙雙方共同選定的銀行或信用社,共同監督,每次存定期五年。不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提取、動用押金。

(三)押金利息歸屬。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小寫1500000.O0元)押金作為存款產生的利息歸乙方所有。

(四)如乙方要解除本合同,不承包,保證一切機械運行正常,並交清該年度內承包款項給甲方,甲方扣除10萬元押金後,5天內將餘下140萬元押金全數歸還乙方。如甲方違約,甲方10天內雙倍返還押金給乙方。

六、電站的維護、維修

1、現有設備使用,維護,操作方法正確(確保上班當值人員持證上崗),如果電站機械自然老化,如壓力管壁外層氧化生鏽、壓力管變薄、穿孔出現事故。購進更換現有設備造冊登記,維修過程中更換被損物件,統一交給甲方。

2、新增固定資產,如原發電機欠發無功,對網路造成影響,欠發3度無功扣(罰)1度有功,電力部門已經作出處罰都不整改,仍然無動於衷做法,提出疑問,為什麼要這樣做,對該問題一次性投入,該固定資產長期使用,固定資產屬甲方,應由甲方出資購進。

3、甲方交好的,正常的電站機械給乙方經營,到時交回給甲方的也一樣,或至少都正常運作,但外表舊了些少,屬合理。

例如甲方交汽蝕穿孔轉輪給乙方,要乙方交完好無缺的轉輪給甲方,這種做法有失公平。安裝遠程計量監控設備,不能説在乙方經營時就安裝,

十年後就拆走或無償送給甲方,因為遠程計量屬高壓計量組成部分。交接前一切設備運行正常,如有殘缺的甲方負責修理完畢才交給乙方使用。

4、無過錯行為造成的需維修問題

(1)、小額維修費用問題。每次維修費用人民幣伍佰元以下的,由乙方解決。

(2)、大額維修費用問題。每次維修費用人民幣伍佰元以上的,由甲方負擔。

(3)、一切油類生產易耗物均由乙方負責,從中標之日起電站內存油類及其他物料乙方可使用,乙方用完後,其需多少甲方不負責。

5、行為過錯造成的需維修問題

如乙方人為造成,需維修的,如操作失誤等,不管費用大小,由乙方負擔。如甲方人為造成,需維修的,不管費用大小,由甲方負擔。

6、自然災害造成的需維修問題

因電站屬甲方所有,一切自然災害造成電站需維修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小額度每次500元內的均由乙方承擔,超額部分全由甲方承擔。

七、特殊情況下租金問題

(一)自然災害造成的停產情況下租金問題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電站停產,不能發電,根據《合同法》規定,乙方將自然災害及電站停產情況報甲方,由甲、乙雙方共同核實,造冊登記簽證,按每天實際發電量與租金進行相應比例扣減租金。並進年底

應交租金核算。電站停產時段的發電量計算方法參照前後的日發電量,對比計算停產損失標準。如果出現連續停產2個月不能開機發電,則按月數佔全年的全額承包租金比例計算。

(二)電站機械殘舊自然造成停產情況下租金問題

正常生產是企業生命,停止生產即企業無法生存。因電站機械殘舊自然造成停產,乙方將電站機械殘舊自然造成停產情況報甲方,2個工作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核實清楚,並進行修復,造冊登記簽證,按每天實際發電量與租金進行相應比例扣減租金。並進年底應交租金核算。電站停產時段的發電量計算方法參照前後的日發電量,對比計算停產損失標準。如果出現連續停產2個月不能開機發電,則按月數佔全年的全額承包租金比例計算。

八、電站經營權交接

(一)交接時間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電站經營權、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移交給乙方。

2、本合同規定的承包到期之日,乙方將電站經營權、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交回給甲方。

(二)交接內容及方式

1、甲方將電站的一切證件移交給乙方管理。乙方要妥善保管。

2、甲方將電站的公章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乙方要依法使用電站的公章,不能違法使用。

3、甲方將電站的帳户交乙方使用、管理。移交支票,更改財務印鑑。

4、甲、乙雙方共同派人到電站造冊登記電站所有設備、資產,登記冊一式兩份,甲、乙雙方人員在冊上簽名,有公章的加蓋公章,再加蓋電站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競標時,甲方已經聲明,電站原有的一切設備、資產不動,交給中標方管理使用。否則作違約論。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充分理解,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站承包合同範文二

發包方:華安縣水利局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華安縣城關大同路21號 郵編:363800 電話:7358639 法定代表人:黃秋生 職務:局長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為加強管理,適應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經濟,在確保水庫安全運行情況下,提高水庫電站的經濟效益,根據《20xx年縣政府第四次常務會議紀要》文件精神,經公開競價,甲方同意將所屬嶺埔水庫水電站30年經營管理權以交納電量(每年)_______萬度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後訂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內容:嶺埔水庫水電站現有水輪發電機組(400kw)及廠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築物,升壓變壓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電站依法經營所應辦理的相關手續。

2、甲方的債權債務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3、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經營管理權,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繳納的履約保證金(扣除當年度應繳納的承包價款所剩餘的部分)。

4、電站原有的職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義務

1、承包價款繳納時間計算:乙方從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向甲方上繳電量___萬度(承包電度折現金計算),最後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電度折現金計算)。

2、乙方必須在成交確認書發出3日內一次性付給甲方承包期限最後一年的承包款___萬元(按中標電度以0.2元/度折現金計算),作為承包期間的履約保證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電度折現金計算,每年承包價款分2次等額分別於當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繳清(注:上繳承包電度税款及水資源費由甲方負責,乙方代繳可抵扣承包金,其它電度及一切税費由乙方負責),電價按本轄區內上半年度華安電力發展有限公司收購小水電上網平均電價計算折現金交納(注:每度電價格不得低於0.2元;如遇上網電價上調,承包電度的電價按有權單位批准的上網電價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對承包標的享有自主經營權,在承包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為確保水庫安全運行,乙方放水發電應服從甲方水庫運行調度,如遇停機無發電,也應放適當流量的水,保證下游農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啟閉水庫放水閘、違章操作,否則應承擔水庫安全責任。

5、乙方在實行承包管理期間,應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在承包期內所發生的一切維修費用、管理工資及國家政策規定應繳税費(包括工商、税務、環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門所要求的費用,除承包電度税款及水資源費由甲方負責外)乙方要全額負責。由於乙方引起的税費不交等原因影響執照等不能年檢或被註銷,由乙方負責並賠償。企業土地辦證費用和企業有關證件年檢費用由甲方負責。

6、如乙方要技改擴容必須書面報告甲方,並按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報批,承包期滿後所有設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經營期間電站產權所有制不變、法人不變,所有與電站有關證照及年檢等事項由甲方負責。承包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經營的財產和設施設備,並負有維護和保管的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交付的財產、設施設備變賣,不得轉包他人,不得用於借貸抵押或擔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雙方可另行協商。

9、乙方應按時支付承包金,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承包物轉承包或承包給第三者,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對水電站進行技改或擴建,新增設施、設備在承包期滿後歸甲方所有,並確保該水電站能正常運轉。

12、合同期滿,若甲方要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乙方。

13、乙方應注意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措施,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與甲方無關。

14、甲方應於合同生效後15天內將本合同所列的經營場所及主要設備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和維護,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雙方人員對承包標的進行清點並列出詳細清單,雙方代表簽字後交接,《嶺埔水庫水電站承包資產移交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經營權以轉讓、轉租、轉包等任何方式轉手給第三者,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經營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和乙方轉讓、轉租、轉包的全部收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16、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經營權或暫停乙方經營權的,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17、乙方應接受華安縣防汛部門的統一指揮調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經營過程中,須和第三者發生關係的,應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19、乙方在技改及生產經營中若與他人發生糾紛,應自行解決,與招標單位無關。

20、乙方應按有關部門的要求自行做好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生產、地質災害防護等工作。

五、其他事項

1、違約責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合同。違反本合同條款規定的,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履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若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抵扣應向甲方上繳的電量作為補償。②若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不繳納承包費,逾期一個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滯納金,超過六個月,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2、解決爭議辦法: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補充協議,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執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有關部門存檔肆份。 甲方:華安縣水利局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站承包合同範文三

發包方(甲方): 水電站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提高銀山背電站經濟效益,力求實現甲、乙雙方利潤最大化,甲方願意發包、乙方願意承包水電站。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限:五年,即從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至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二、承包方式:

1、工資、管理費用按照年發電量提成。即將年發電量分成四檔,並按每檔完成的電量甲方計付乙方的工資及管理費用:㈠年發電量萬kwh,乙方工資及管理費用**萬元。㈡年發電量萬kwh,乙方工資及管理費用**萬元。㈢年發電量萬kwh,乙方工資及管理費用**萬元。㈣年發電量超過萬kwh,但在萬kwh之內,乙方除工資及管理費用**萬元外,超過部分乙方每千瓦〃時提成0.04元;年發電量超過萬kwh以後的電量,乙方每千瓦〃時提成0.05元。完成第“㈠”檔而未達到第“㈡”檔或完成第“㈡”而未達到第“㈢”檔的,以前一檔計付工資,超過部分的電量按照0.02元/kwh計付乙方報酬。若完不成第“㈠”檔,由乙方負責按照結算均價補足萬kwh電量,乙方工資及管理費用**萬元照付。

2、生產開支等費用包乾。承包期內,甲方每年出資**元,用於機組維護、加機油等。

三、以上乙方提成所得和包乾的費用,包括了乙方的勞動報酬、安全風險開支、設備維護費用、生產開支等電站運營管理的一切費用。甲方不再承擔除約定外的任何費用。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當年雨水好、發電量多而減少乙方提成;乙方不得以當年雨水差、發電量少而要求甲方增加報酬。

五、在承包期內,若遇電價政策性調整,甲、乙方的結算方式不變。

六、乙方承包前必須向甲方交納壹萬元承包押金五年承包期滿後,甲方退還給乙方。若乙方中途退出承包,無論什麼原因,押金不退。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條件向甲方索賠。

七、甲、乙方的責任劃分

㈠甲方:1、與電力部門簽訂併網協議,申報電量計劃。

2、負責與電力部門電費結算、到有關部門税費交納。

3、承包期內,一次性出資**元給乙方,由乙方負責給明渠加高,以使電站更安全和更好地出力。乙方完工且甲方驗收後,甲方付款。

4、承包期內,若渠道上方滑坡,使渠道損毀3米以上,由甲方負責修復。雙方不計停電損失。

5、變壓器、高壓計量裝臵若遇雷擊損毀,由甲方負責修復,若是人為造成,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雙方不計停電損失。

6、管道和金屬構架刷油漆。

㈡乙方:除以上約定甲方責任外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甲乙雙方的結算方式:從承包的第二個月開始,甲方每月預支給乙方**元生活費。以合同約定的完整的一年為一個結算週期,在一個週期內的最後一個月末結算全部承包費和包乾費。

九、其它約定

1、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所有電氣設備、設施、公物、工具等必須嚴格管理,勤於維護。電氣設備的運行操作必須符合電力行業的規程規範要求。嚴禁發電機組超負荷運行。

2、對所有損壞的電氣設備的維護、更換,備品、備件全部由乙方負責,對不合格的產品嚴禁進入電站使用。

3、本合同簽定前,甲乙方現場移交,乙方沒有書面提出異議且甲方沒有書面認可,即乙方認可甲方發包的電站一切設備、設施運行完好。合同期滿後,甲方將對所有電氣設備進行測試,對不合格、有損壞的由乙方負責更換或修復;渠道、管道(包括後增加的塑料引水管道)、前池、大壩等設施有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

4、乙方應妥善處理好與周邊村組、羣眾的關係,若發生用水或賠損等矛盾、糾紛由乙方負責。

5、在承包期內,若乙方(以及乙方工作人員)因工傷事故、病痛或者導致第三人事故,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6、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轉供電。若乙方私自違反本規定,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轉供的電量電費納入甲乙方結算。

7、在承包期內,乙方應按照電力行業的規程規範要求進行運行管理、維護操作,並負責每天向電力部門報負荷以

及安排的其它工作,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全部費用。

8、本電站與電力部門結算的無功獎罰全部歸乙方。

9、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大力加強內部團結,榮辱與共,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行電站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接受甲方的領導和業務指導,不能因承包了而無視甲方的正確意見。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甲方有權解聘人員和終止合同。

10、雙方認可,以20xx年4月19日電力公司抄見本電站的電錶數為準,即上網有功起碼:1463.0,無功起碼:827.0;下網有功起碼:8.3,無功起碼:84.0 ;倍率為700倍。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五份,乙方持一份。雙方簽字並蓋甲方蓋騎縫章生效,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簽章):電站 乙方(簽名手印): 委託代理人:

二〇〇七年 月 日 二〇〇七年 月 日

標籤: 承包合同 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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