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通用27篇)
- 承包合同
- 關注:5.49K次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__等地共_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甲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乙方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共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乙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後,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後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3.因不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另一方當事人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______日內提供證明。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願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
1.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單位:___(簽章)
鑑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
一、乙方租賃甲方12鬥8#地的場地,用於黃麻生產加工,租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年,年租金為萬元,合同簽訂一次性付清(先交錢後生產)。乙方須每月預交電費,當月電費交清。
二、乙方在日常生產活動中,如生產安全、人身傷亡、火災及生活中的疾病等等,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遇政府及各方面的.檢查等所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協助解決)
三、乙方生產結束後,必須按甲方要求恢復場地。
四、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違約,由違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代表):_______
住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住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及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 等地共_______ 畝(詳見下表),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_______ 。
甲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乙方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 土地共 _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乙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_______ 年,自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後,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後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 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五、其他約定
1、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_______ 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_______ 。
5、本合同一式 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 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鑑證單位:_______(簽章)
身份證號:_______ 鑑證人: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4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着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5
協議編號: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本協議適用於農户委託村經濟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務組織代為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時使用)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願將以下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乙方進行流轉。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協議。
一、委託事項
1.委託流轉土地基本情況表
2.委託流轉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將以上土地共計_____畝以______(轉包、出租、互換、股份合作)方式流轉他人。
3.委託流轉期限。
土地委託流轉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4.委託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甲方授權乙方按每畝每年____________(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進行流轉,土地實現流轉後,甲方按__________(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的標準收取土地流轉收益,全年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
(2)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委託費用與支付方式
委託費用與支付方式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委託事項
1.甲方承包經營時對土地投入的委託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委託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協議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權限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授權範圍內行使相關權利:
1.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流轉合同由甲方與受讓方簽訂。
2.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並代為簽訂土地委託流轉合同,監督土地受讓方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3.其它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使相關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如一方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及相關當事人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有關當事人協商。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另一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______日內提供證明。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願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約定
1.乙方按本協議授權範圍行使相關權利。
2.乙方在本委託協議權限範圍內的行為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3.其它需要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代理人簽字、蓋章):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單位:___(簽章)
鑑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面積:甲方將承包經營的 畝,出租給乙方從事種植使用,土地面積按照甲方土地經營權證上登記面積為準。
二、出租期限:出租期限為 年,即從201 年 月 日起始至201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乙方每年每畝支付給甲方租金 元(大寫: 元整),上級政府小麥直補等各項補貼款歸 方,上級政府補貼的化肥農藥歸乙方,如果遭受自然災害,上級政府的災害補貼歸乙方。乙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一年全年的租金。
四、權利、責任與義務:
1.甲方擁有土地所有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土地租賃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出租土地。
2.甲方應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行使土地種植使用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種植活動。
3.乙方和甲方達成租用合同並按照約定履交租金後,方擁有在該租賃土地上種植國家、地方政府、村委、鄰墒允許種植的農作物及種植權,在該土地上不得種植非農作物及作為他用。
4.乙方在本合同約定土地租賃期間具有種植使用權及收益權、有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乙方在行使以上權利時,乙方須自行承擔災害、經營管理方面的責任、風險和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地方政府、村委有政策方面變更時,甲乙雙方均要無條件服從其變更,變更過程及手續由甲方全權處理。如有變更補貼,據支付租金期限(三項)按下述第六項執行。
五、出租合同到期:在同等租賃價格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雙方協商提前續簽合同;乙方如若退出租賃,乙方則應在租用期限終止日前30天通知甲方,並在終止日前:清理乾淨地上附着物、保持土地原貌,保證供水排灌系統的正常使用,否則乙方應負擔清理、修復費用或賠償。
六、合同變更或解除:依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因國家徵用或修路佔用合同約定土地,地上作物補償歸乙方,土地佔用補償歸甲方,面積按照乙方本合同所租用的畝數面積計算。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第三項約定金額及物品,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營損失時,違約方應增加賠償金,不足一年時,按照一年計算。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不得轉租,如乙方因各種原因失去種植使用能力,導致本合同約定面積土地的荒蕪,甲方擁有無條件解除合同權利。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履行第三項後,雙方則要共同遵守上述八項約定權利、責任和義務。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字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鎮 村 組 畝土地(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 股或摺合金額 元。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序號地塊名稱地類面積四 至 界 限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南西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 。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
八、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 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及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地共_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甲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至 界 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畝 (小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畝
乙方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共_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乙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畝 (小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畝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後,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後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_____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五、其他約定
1.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2.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月 ___日______ 年___ 月 ___日
鑑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 ___月 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9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鄉(鎮)村組的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從事(主營項目:小龍蝦養殖和農作物種植)生產經營。
轉包(出租)土地的具體情況如下:
地塊名稱:
地類等級:
面積(畝):
四至界址:東南西北
土地承包合同或經營權證號:
合計共計畝(大寫);畝(小寫)。
轉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轉包(出租)價格以現金支付: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共計元(大寫:);
轉包(出租)價款支付方式:簽約當年,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日內付清當年出租費;此後,應在每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當年轉包(出租)費。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滿後收回轉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時交付合同約定轉包(出租)的土地。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
4、轉包(出租)期內,如遇自然災害,各級政府給予在轉包(出租)土地上受損農作物核發的救災物資和補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領取或領取後及時如數轉給乙方。
如需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應及時協助辦理。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償的約定
(一)轉包(出租)期內,因國家或集體徵佔用轉包(出租)土地依法應由土地承包人獲得的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青苗補助費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二)轉包(出租)期內,依轉包(出租)土地面積所計發的各級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的歸屬約定為乙方所有。
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轉包(出租)土地的。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徵得乙方同意故意延遲交付轉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棄耕拋荒,破壞農田水利設施,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轉包(出租)費,經催告後在60天內仍未支付的。
違約責任
(一)因一方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損失情況確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流轉費用承擔利息。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流轉費用承擔利息。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後,由鄉(鎮)政府鑑證。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轉包(出租)的土地進行再流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備案(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鑑證機構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年月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月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自留地平方米左右,座落於地界,因乙方家離該地太遠對其無法管理及使用,現今與甲方(南苑花城三期徵地户)協商,將乙方有自留地平方米左右與甲方座落於惠水縣和平鎮平方米自留地互換,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土地
甲方土地約為平方米左右,乙方土地約為平方米左右。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永久性互換。
三、互換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對互換後的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擁有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如遇國家徵撥和使用徵撥費用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及阻止)。
四、交付時間
交付的時間為。
五、違約責任
1、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請求調解或申請仲裁或直接訴訟解決。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雙方村委會簽字月下花前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鑑證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11
湖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 鎮 村 組的 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
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地塊名稱地類面積四 至 界 限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南西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轉包(租賃)期限
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 公斤,共 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 %,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 %,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6、轉包(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租賃)。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説明的事項: 。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12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税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税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13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税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税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合同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14
您好,關於寧夏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合同的問題,您可以參考: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適用於農户委託村民委員會或其它中介服務組織代為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時使用)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總則
土地屬集體所有權,甲方的承包權不變,經營權實現流轉後產生的收益歸甲方所有。乙方應監督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拋荒。雙方應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二、委託流轉土地狀況
甲方將其承包的,在等地的土地,面積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乙方流轉,具體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流轉期限
委託流轉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委託流轉期限可為該土地二輪承包法定的剩餘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該剩餘期限)。
甲方在年月日交付委託流轉土地,乙方應在委託到期日歸還土地。
四、委託流轉方式與用途
委託流轉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流轉用途:_________________。
五、委託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甲方授權乙方按每畝每年(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進行流轉,土地實現流轉後,甲方按(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的標準收取土地流轉收益,全年合計。
2、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六、其他委託事項
1、甲方承包經營時對土地投入的委託處理:_________________。
2、協議到期、復耕與恢復原格的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
七、委託權限
1、乙方按本協議授權範圍行使相關權利。
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理人)按甲方委託授權事項簽訂承包土地委託流轉合同。乙方按照甲方委託的有關權限監督土地受讓方履行流轉合同約定,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在本委託協議權限以內的行為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4、其他權限: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反協議約定,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如果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且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還應按進行賠償,彌補違約金的不足。
九、其他條款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不變,繼續履行承包合同規定的有關法定義務,依法享受協議約定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後的收益和對土地投入的補償。
2、協議期內土地被徵用、開發,作物賠償費歸種植方,勞力安置費、土地徵用補償費按照政策規定處理,地面附屬物等設施補償歸投入方。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並報村和鎮備案,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發生爭議,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請求村委會或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糾紛調解組織調解。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15
甲方(受託方):_______
住所: 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
住所: 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受等承包人的委託,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的狀況、流轉方式與用途
甲方受 等 名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委託,將位於_______ 村 _______組、面積合計為(大寫)_______ 畝的土地,以 _______方式流轉給乙方,從事_______生產經營。委託流轉土地明細表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委託合同》附後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為_______ ,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甲方應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交付流轉土地,乙方應在合同到期日歸還土地。
三、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流轉價款按下列第 _______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 公斤,共 _______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 元,共 _______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
2、流轉價款按下列第_______ 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於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前支付_______ 公斤(元)_______;
第二次支付於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前支付 _______公斤(元)_______;
第三次支付於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前支付_______ 公斤(元)_______;
……
(2)一次性支付:於 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3)_______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委託方的授權權限行使相關權利。
2、按時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流轉價款,按時交付約定流轉的土地。
3、監督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對乙方違反土地用途等行為有義務制止和檢舉,有權獲得由此造成的損失賠償。
4、協助乙方獲取國家和當地政府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與服務,提供必要的服務。
5、支持、配合乙方開展正常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協調好委託方和當地羣眾關係,協助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矛盾,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6、有權獲取合同約定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投入補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接受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所在村民委員會的農業生產管理、指導、服務,不得損害利害關係人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2、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按約定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款和相關費用,按規定交納水電等有關生產費用。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將土地進行再流轉,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土地流轉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流轉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流轉。
六、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______%承擔違約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及相關當事人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有關當事人協商。
七、其他約定
1、土地流轉後,甲乙雙方應向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
2、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進行設施改建,應徵得甲方同意,並將方案報經發包方和上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3、乙方應服從國家和集體建設用地需要,支持農業基礎建設。土地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已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4、土地流轉到期及復耕與恢復原狀的責任約定:_______
5、其它需要説明的事項:_______ 。
6、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一式_____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16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書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因需要,甲、乙雙方就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承包營權證書》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立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於。乙方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後將用於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乙方該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後將用於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互換土地的權屬和承包經營權
雙方互換土地,在土地權屬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各自仍分別亨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的的交付方式。交付的時間為。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
一、乙方租賃甲方12鬥8#地的場地,用於黃麻生產加工,租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年,年租金為萬元,合同簽訂一次性付清(先交錢後生產)。乙方須每月預交電費,當月電費交清。
二、乙方在日常生產活動中,如生產安全、人身傷亡、火災及生活中的疾病等等,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遇政府及各方面的檢查等所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協助解決)
三、乙方生產結束後,必須按甲方要求恢復場地。
四、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違約,由違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18
(本協議適用於農户委託村經濟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務組織代為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時使用)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願將以下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乙方進行流轉。
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協議。
一、委託事項
1、委託流轉土地基本情況表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界限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計(大寫)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______畝
2、委託流轉方式。甲方委託乙方將以上土地共計_____畝以_______(轉包、出租、互換、股份合作)方式流轉他人。
3、委託流轉期限。土地委託流轉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4、委託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甲方授權乙方按每畝每年___________(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進行流轉,土地實現流轉後,甲方按___________(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的標準收取土地流轉收益,全年合計___________。
(2)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委託費用與支付方式委託費用與支付方式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委託事項
1、甲方承包經營時對土地投入的委託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委託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協議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權限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授權範圍內行使相關權利
1、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流轉合同由甲方與受讓方簽訂。
2、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並代為簽訂土地委託流轉合同,監督土地受讓方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3、其它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使相關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如一方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及相關當事人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
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有關當事人協商。
五、其他約定
1、乙方按本協議授權範圍行使相關權利。
2、乙方在本委託協議權限範圍內的行為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3、其它需要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___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19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鎮 村 組 畝土地(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 股或摺合金額 元。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公斤(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
四、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
八、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6、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 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20
湖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合同
(本合同適用於村組集體組織、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務機構代為農户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時使用)
甲方(受託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受
等承包人的委託,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的狀況、流轉方式與用途
甲方受 等 名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委託,將位於 村 組、面積合計為(大寫) 畝的土地,以 方式流轉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委託流轉土地明細表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委託合同》附後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交付流轉土地,乙方應在合同到期日歸還土地。
三、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流轉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 公斤,共 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共 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
2、流轉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公斤(元);
……
(2)一次性支付:於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3)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委託方的授權權限行使相關權利。
2、按時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流轉價款,按時交付約定流轉的土地。
3、監督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對乙方違反土地用途等行為有義務制止和檢舉,有權獲得由此造成的損失賠償。
4、協助乙方獲取國家和當地政府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與服務,提供必要的服務。
5、支持、配合乙方開展正常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協調好委託方和當地羣眾關係,協助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矛盾,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6、有權獲取合同約定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投入補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接受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所在村民委員會的農業生產管理、指導、服務,不得損害利害關係人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2、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按約定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款和相關費用,按規定交納水電等有關生產費用。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將土地進行再流轉,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土地流轉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流轉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流轉。
六、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及相關當事人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有關當事人協商。
七、其他約定
1、土地流轉後,甲乙雙方應向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
2、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進行設施改建,應徵得甲方同意,並將方案報經發包方和上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3、乙方應服從國家和集體建設用地需要,支持農業基礎建設。土地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已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4、土地流轉到期及復耕與恢復原狀的責任約定:
。
5、其它需要説明的事項: 。
6、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代理人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21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的 畝土地向乙方入股開展股份合作經營,乙方在該土地上從事 (主營項目)生產經營。入股土地的具體情況如下:
二、入股期限與交付時間
入股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股權收益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一)甲方以土地入股後,可摺合股份 股,甲方據此獲得股權收益每年為 ;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二)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股權收益。
1、以現金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元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作為股權收益。
2、以實物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 公斤 (實物名稱),共計 公斤作為收益股權。
3、其他方式支付: 。
(三)支付時間:雙方約定如下: 。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股份合作收益,在合同期滿後有權收回入股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合同履行義務。
3、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按合同約定交付入股土地。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履行其他義務。
2、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對入股土地的生產經營權。
3、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入股土地應得的股權收益。
4、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棄耕撂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管好用好入股土地,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合同期滿時,應及時向甲方交還入股的土地,且交還的土地地力情況不得低於入股時的等級。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償和合同期滿有關事項的約定
(一)合同期內,因國家或集體徵佔用入股土地依法應由土地承包人獲得的土地徵用補償,歸甲方所有;青苗補助費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補償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約定為 。
(二)雙方約定,合同期內,依入股土地面積所計發的各級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為:
(三)合同期內,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合同期滿後可作如下處理: 。
(四)合同期滿,關於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約定: 。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徵得乙方同意故意延遲交付入股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2、棄耕拋荒,破壞農田水利設施,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轉包(出租)費,經催告後在 天內仍未支付的;
4、喪失經營能力無力履行合同的。
七、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損失情況確定。
(二)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收益的,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收益的 %承擔違約金。
(三)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入股土地的,每延遲一天,按股權收益的 %承擔違約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由乙方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協商,決定 (是或否)鑑證。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入股的土地進行再流轉。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一份備案(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鑑證機構備案)。
甲方(簽章):身份證號:年 月 日鑑證單位:(簽章)鑑證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22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件)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用途為: 養殖業及配套設施 。
二、 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1.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9月中旬均價折算現金支付給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於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享有該租憑土地的所有權。
2.租憑土地期間若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時,按當時國家政策辦理土地的補償費、安置費以及按土地面積或人頭而補償的農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
3.甲方負責協商周邊關係,維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4.甲方在簽訂租地協議並收到乙方租金後三日內將土地交給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3.該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租憑土地上的青苗、綠化、建構築物補償及投資權屬歸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4.按照協議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租憑費用。
5.土地租憑期內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憑期滿乙方不再續租的,乙方三個月內恢復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復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兩年的土地租金作為復耕費用。租憑期滿乙方需續租的,在同等價格下享有優先租憑權。
6.乙方在租憑期間,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此協議。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可變更;
2.因戰爭、疫病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3.因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時,並於徵地公示之日起1個月內此土地權屬必須交給甲方,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約定。
2.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3.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村委會一份,報送蘇稽鎮人民政府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租憑土地界圖
20xx年 村 組租地分户面積明細表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員會:
鎮人民政府:
年 月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2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願將以下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乙方進行流轉。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協議。
一、委託事項
1.委託流轉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2.委託流轉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將以上土地共計_____畝以_______(轉包、出租、互換、股份合作)方式流轉他人。
3.委託流轉期限。
土地委託流轉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4.委託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甲方授權乙方按每畝每年___________(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進行流轉,土地實現流轉後,甲方按___________(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的標準收取土地流轉收益,全年合計___________。
(2)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委託費用與支付方式
委託費用與支付方式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委託事項
1.甲方承包經營時對土地投入的委託處理:
。
2. 在委託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
3. 協議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
三、委託權限
乙方按照下列第__種方式授權範圍內行使相關權利:
1.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流轉合同由甲方與受讓方簽訂。
2.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並代為簽訂土地委託流轉合同,監督土地受讓方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3.其它權限: 。
四、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使相關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如一方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__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及相關當事人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有關當事人協商。
五、其他約定
1.乙方按本協議授權範圍行使相關權利。
2.乙方在本委託協議權限範圍內的行為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3.其它需要説明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協議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代理人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浙F22-0-20__-5
浙江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合同
(本合同適用於村經濟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務機構代為農户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時使用)
甲方(受託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讓方):
住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受
等承包人的委託,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流轉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的狀況、流轉方式與用途
甲方將 等 户農户在 等地承包經營、面積合計(大寫) 畝的土地,以 方式流轉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具體見委託流轉土地明細表。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交付流轉土地,乙方應在合同到期日歸還土地。
三、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流轉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________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共______元(大寫: )。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轉價款按下列第__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
2.一次性支付: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委託方的授權權限行使相關權利。
2、按時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流轉價款,按時交付約定流轉的土地。
3、監督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對乙方違反土地用途等行為有義務制止和檢舉,有權獲得由此造成的損失賠償。
4、協助乙方獲取國家和當地政府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與服務,提供必要的服務。
5、支持、配合乙方開展正常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協調好委託方和當地羣眾關係,協助解決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矛盾,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6、有權獲取合同約定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投入補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接受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所在村經濟合作社的農業生產管理、指導、服務,不得損害利害關係人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2、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3、按約定支付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款和相關費用,按規定交納水電等有關生產費用。
4、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將土地進行再流轉,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土地流轉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流轉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流轉。
六、違約責任
1. 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__%承擔違約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及相關當事人一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有關當事人協商。
七、其他約定
1、土地流轉後,甲乙雙方應向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
2、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進行設施改建,應徵得甲方同意,並將方案報經發包方和上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3、乙方應服從國家和集體建設用地需要,支持農業基礎建設。土地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已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4、土地流轉到期及復耕與恢復原狀的責任約定:
。
5、其它需要説明的事項: 。
6、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代理人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24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税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税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25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標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1.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 ___________ 區(縣) ___________ 鄉(鎮) ___________ 村 ___________ 組(社)的 ___________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___________ 生產經營。
甲方用於互換土地其本情況表
序號地塊名稱登記面積(畝)實際面積(畝)質量
等級地類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四至界限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西南北
合計: 畝(大寫: 畝)
(本表不夠填寫時可另附頁)
2.乙方將其承包的位於 ___________ 鎮 ___________ 村 ___________ 組(社)的 ___________ 畝(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所登記的面積)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 ___________ 生產經營。
乙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地塊名稱登記面積(畝)實際面積(畝)質量
等級地類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四至界限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西南北
合計: 畝(大寫: 畝 )
(本表不夠填寫時可另附頁)
二、互換期限
雙方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為 _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止(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
對互換土地存在的實際面積(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積)、等級、地類、地上構(附)着等差異,雙方約定經濟補償標準、方式及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交付方式及時間
1.雙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將互換土地交付給對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權利和義務
1.互換後,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對原有土地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2.經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有權再流轉。
3.依法享有互換后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
4.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使用互換的土地。
5.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___________ 元。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應賠償損失。
3.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外增加支付賠償金,以補足對方損失。
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 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土地所在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約定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不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3.雙方約定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不申請合同鑑證。
4.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鎮(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需鑑證、登記等,相應增加份數)。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26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及有嘗土地轉讓條款,經丙方協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帶動農民增收,甲方將閒置承包地轉讓乙方使用為了保護雙方利益,經丙方出面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轉讓位於 的承包土地給乙方從事 使用。
二、轉讓地界
三、轉讓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1、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乙方永久性擁有本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權。
2、轉讓該地的金額:水泥路南側 畝價格 畝,後面 畝 /畝,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3、付款辦法:乙方籤合同時一次付清給甲方。
四、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乙方生產所需要的人員必須從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簽訂後,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3、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土地的一切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佔用,乙方所建設的廠房及附屬建築物等設施設備的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5、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税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生效後雙方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積極,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JL-F-2023-031) 篇27
浙江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及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地共_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甲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乙方將其承包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共_______畝(詳見下表),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乙方用於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序號
地塊名稱
地類
面積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承包合同編號
東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計(大寫) 畝 (小寫) 畝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後,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後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五、其他約定
1.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2.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chengbao/9yo80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