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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施工合同(通用17篇)

園林施工合同(通用17篇)

園林施工合同 篇1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園林施工合同(通用17篇)

承建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下列工程任務委託乙方進行施工承包,為明確雙方責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及建設地點:

1、 工程名稱:南陽市宛城區郭店國小校園綠化工程

2、 建設地點:南陽市宛城區溧河鄉郭店國小

二、工程範圍:園林綠化種植,園林景觀水電施工,園林景觀土建施工,園林綠化養護。

三、工程總造價:

乙方上報預算總價(含税)為 壹佰貳拾陸萬捌仟肆佰元 (¥ 126.84萬 元),確定最終含税合同總價為: 壹佰叁拾伍萬肆仟陸佰元 (¥ :135.46萬元)。

四、工期:工期為: 40 天 20xx 年 3 月 5 日至 20xx

年 4 月14日。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i. 在開工期間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為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水電接口;負責為乙方駐地提供場地,其辦公或生活用房搭設費用由乙負責。 ii. 甲方委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理、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各項技術資料報表整理及處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i. 乙方委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負責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詳細的施工計劃,並送交甲方,經甲方確認後,作為乙方施工及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進度的依據。

ii. 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及監理的指導。

iii. 自覺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愛護公物,不損壞甲方設施;在甲方指定的水電接口處安水、電錶,並負責交納水電費。

七、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變更:

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有合同以外的變更項目或預算中漏項的情況,採用以下方式:

1.變更增減工程量由甲、乙雙方按實際發生量確認;

2.變更項目單價首先參照原合同預算報價中的相同或相近似的單價執行,如果原合同預算報價中沒有可參照的項目單價,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價協商確認。

3.變更項目金額一起併入工程決算中。

九、工程驗收及竣工結算:

a) 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後,由甲方根據雙方確認工程報價書中所列項目、設計施工圖紙及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竣工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b)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技術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

c)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後,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將竣工資料和竣工結算書上報甲方審核;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將竣工結算審核完畢。

十、養護期:該工程養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養護期為 壹 年,如在養護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內派出人員進行處理。

d)本工程至 20xx 年 10 月 15 日養護期滿,苗木成活率未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在養護期間乙方應對死亡的苗木進行補植。

十一、合同款項支付:

工程完成到 30% 時支付第一次進度款 30萬元 元,完成到 60% 時支付第二次進度款 40 萬 元,工程驗收結算完成後支付至結算價的95%,一年養護期滿後若沒有質量問題,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餘款5%。

十二、 其他事項:

a) 在施工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 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b) 如果需要辦理出入的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三、本合同和施工設計圖、工程項目報價以及共同認可的附件共同組合文件,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設計圖、工程預算均經甲方認可後,方能正式開始施工。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雙方簽訂的其他條文同具法律效力。(預算書作為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 簽約時間:___ _年__ 月___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2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院 內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 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苗木、土方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 置方案。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範圍、施工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築、綠化Ⅱ類工程標準收取,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文件執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大 寫 元整)。注:附價格表一份。

三、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後付工程款的90%款額,剩餘款 額保活期滿一次性付清。(保活期一年)

四、雙方責任:

1、施工中甲方應對乙方提供地下埋伏線路及管路有關

2、花苗成活率不可控制,乙方應及時更換。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無償給乙方提供水源、電源。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有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後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二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3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工程開工竣工時間:本工程自20xx日竣工。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2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3.2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3.3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3條 甲方責任

4.1甲方在開工前應取得並提供正常合法的該項目建設的相關手續,保證該項目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開工前完成場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證乙方能如期順利進場施工。

4.3對本工程材料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

4.4提供施工水源,電源並接至預定位置。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由乙方負責,竣工驗收後園林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

4.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協調好周邊的一切矛盾。

4.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條 乙方責任

5.1 按雙方確定的施工圖施工和完成工程,並修補其中的缺陷。

5.2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

5.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5.4乙方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進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6條 工期延誤

7.1 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能按雙方約定時間確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條件:

(2)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因工程量變化(增加超過10%)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7.2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監理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7條 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進場施工5日內,甲方按合同撥付工程總造價(萬元)作為乙方進場施工準備費用,用於工人進場、施工材料的基本費用。

10.2 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養護、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電費用。

四、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8條 竣工驗收

1.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簽字。

五、違約與爭議

第19條 違約與爭議

13.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以千分之五支

付違約金。

第10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之間出現的任何爭議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1條 合同解除

16.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 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6.5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12條 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需要作出任何變更,則雙方應友好協商以尋找全程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只能通過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正式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第13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14條 合同份數

21.1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第15條 附件

22 . 1經雙方確認的施工圖;

22. 2工程預算書。

22. 3附件經雙方確認後與本合同兼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4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工程開工竣工時間:本工程自20xx日竣工。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2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3.2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3.3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3條 甲方責任

4.1甲方在開工前應取得並提供正常合法的該項目建設的相關手續,保證該項目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開工前完成場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證乙方能如期順利進場施工。

4.3對本工程材料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

4.4提供施工水源,電源並接至預定位置。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由乙方負責,竣工驗收後園林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

4.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協調好周邊的一切矛盾。

4.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條 乙方責任

5.1 按雙方確定的施工圖施工和完成工程,並修補其中的缺陷。

5.2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

5.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5.4乙方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進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6條 工期延誤

7.1 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能按雙方約定時間確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條件:

(2)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因工程量變化(增加超過10%)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7.2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監理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7條 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進場施工5日內,甲方按合同撥付工程總造價(萬元)作為乙方進場施工準備費用,用於工人進場、施工材料的基本費用。

10.2 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養護、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電費用。

四、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8條 竣工驗收

1.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簽字。

五、違約與爭議

第19條 違約與爭議

13.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以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10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之間出現的任何爭議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1條 合同解除

16.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 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6.5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12條 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需要作出任何變更,則雙方應友好協商以尋找全程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只能通過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正式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第13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14條 合同份數

21.1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第15條 附件

22 . 1經雙方確認的施工圖;

22. 2工程預算書。

22. 3附件經雙方確認後與本合同兼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經雙方商定,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2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養護期 年 總日曆工期: 工作日

1·3質量等級

1·4合同價款:(大寫)¥

第2條 甲方工作

2·1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的要求,甲方負責清理綠化施工現場的建築物、及其他垃圾影響綠化施工的其他雜物。

2·2負責協調施工過程中及養護期內的電源和水源。

2·3盡一切可能為乙方提供便利,並負責協調解決乙方施工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穿插配合和工種統籌問題。

2·4為乙方提供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及保護要求。

2·5確保乙方施工和養護人員不受外界侵擾,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

2·6遵守合同條款、準時支付乙方款項,否則影響工期和乙方誤工費由甲方承擔。

第3條 乙方工作

3·1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3·2按照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標書附件上要求的樹種、規格、數量及種植規範施工,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各項工程。

3·3本工程所有樹種栽植後乙方要精心管護,不得出現緩苗,以保證綠化效果。

3·4必須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範及有關規章制度。確保施工現場環境衞生,不得污染其他建築物、構築物。

3·5施工過程中應按照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的保護要求,並保持一定距離。

3·6乙方不按時完成施工及養護,責任由乙方全面負責。

第4條 工程驗收

4·1喬、灌木成活率要達到95%,養護期滿後成活率要達到100%。 4·2工程驗收分階段進行,所有工程完工後進行初驗,為第一次驗收,養護期滿後一週內,乙方邀請甲方對工程進行最終驗收。

4·3在工程施工和養護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和補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4·3·1樹木主幹、主枝記主要部分損傷或枯死的;

4·3·2苗木規格未達到要求的

4·3·3樹木有明顯偏冠;

4·3·4病蟲害發生嚴重的;

4·3·5其他影響觀賞效果及不符合設計要求的。

4·4全部工程竣工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和報告,甲方在接到資料和報告後7日內做出驗收報告。

第5條 工程量核實確定

5·1單項完工5日,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完成情況報告。 5·2甲方在乙方提交報告的7日內確定工程量,逾期可視為同意乙方的報告。

第6條 工程款支付

6·1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 定苗款。

6·2工程完工後,第一次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 。

6·3養護期滿,終驗合格,付清全部款項。

第7條 工程變更

7·1施工過程中,對於工程設計確需變更時,乙方憑甲方及設計人員簽訂認可的變更手續實施變更。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按照批准的設計變更具體結算。

第8條 養護

8·1綠化養護範圍

8·2綠化養護內容

8·2·1做好喬灌木的病蟲預測和防治工作,發現病蟲害及時施藥,保證綠化成果。

8·2·2對弱苗、差苗要適時進行施肥。

8·2·3草坪的修剪,每年不少於6次,綠籬、球類的修剪要保證新梢不超過6cm。

8·2·4落葉喬木大型花灌木冬季進行塗白,常綠樹冬季要進行纏草繩防寒。

8·2·5保證綠地及人行道方磚內無雜草、無垃圾,清潔衞生。 8·2·6遇乾旱要及時澆水。

8·3綠化養護費用按照實際養護面積,每平方米 元。

8·4綠化養護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9條 違約責任

9·1不能按合同及時完工,每延遲一日,乙方須支付總造價的5%違約金。

9·2施工及養護過程中,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15‰的違約金,剩餘工程價款不予支付。

9·3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否則應按銀行利息結算。

第10條 爭議

10·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11·1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約定的全部工程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12條 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2·2未盡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電話: 賬號: 電話:

年 月 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6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下列工程任務委託乙方進行施工承包,為明確雙方責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及建設地點:

1、 工程名稱:南陽市宛城區郭店國小校園綠化工程

2、 建設地點:南陽市宛城區溧河鄉郭店國小

二、工程範圍:園林綠化種植,園林景觀水電施工,園林景觀土建施工,園林綠化養護。

三、工程總造價:

乙方上報預算總價(含税)為 壹佰貳拾陸萬捌仟肆佰元 (¥ 126.84萬 元),確定最終含税合同總價為: 壹佰叁拾伍萬肆仟陸佰元 (¥ :135.46萬元)。

四、工期:工期為: 40 天 20xx 年 3 月 5 日至 20xx年 4 月14日。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i. 在開工期間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為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水電接口;負責為乙方駐地提供場地,其辦公或生活用房搭設費用由乙負責。 ii. 甲方委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理、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各項技術資料報表整理及處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i. 乙方委派 同志為工地代表,負責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詳細的施工計劃,並送交甲方,經甲方確認後,作為乙方施工及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進度的依據。

ii. 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及監理的指導。

iii. 自覺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愛護公物,不損壞甲方設施;在甲方指定的水電接口處安水、電錶,並負責交納水電費。

七、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變更:

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有合同以外的變更項目或預算中漏項的情況,採用以下方式:

1.變更增減工程量由甲、乙雙方按實際發生量確認;

2.變更項目單價首先參照原合同預算報價中的相同或相近似的單價執行,如果原合同預算報價中沒有可參照的項目單價,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價協商確認。

3.變更項目金額一起併入工程決算中。

九、工程驗收及竣工結算:

a) 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後,由甲方根據雙方確認工程報價書中所列項目、設計施工圖紙及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竣工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b)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技術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

c)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後,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將竣工資料和竣工結算書上報甲方審核;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將竣工結算審核完畢。

十、養護期:該工程養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養護期為 壹 年,如在養護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內派出人員進行處理。

d)本工程至 20xx 年 10 月 15 日養護期滿,苗木成活率未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在養護期間乙方應對死亡的苗木進行補植。

十一、合同款項支付:

工程完成到 30% 時支付第一次進度款 30萬元 元,完成到 60% 時支付第二次進度款 40 萬 元,工程驗收結算完成後支付至結算價的95%,一年養護期滿後若沒有質量問題,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餘款5%。

十二、 其他事項:

a) 在施工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 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b) 如果需要辦理出入的手續,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三、本合同和施工設計圖、工程項目報價以及共同認可的附件共同組合文件,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設計圖、工程預算均經甲方認可後,方能正式開始施工。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雙方簽訂的其他條文同具法律效力。(預算書作為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 簽約時間:___ _年__ 月___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由乙方承擔甲方地塊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第一條、施工範圍: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為準,施工工程量詳見工程清單。(注:所有工程量按圖紙要求,一次性包死,如有增補,甲乙雙方向業主協商解決)。

第二條、工期要求及開工日期

1、合同工期:日曆天數

2、工程竣工時,由甲方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交驗收報告。驗收合格後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第三條、質量標準及施工要求

1、合格。

2、雙方簽定合同後,乙方將施工技術、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質量保證體系、進度計劃等資料經甲方審批後,乙方進入現場施工;

第四條、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額為(大寫): 壹拾陸萬元整(160,000.00元)。(注:開票按總價179000開,如有增補,按工程量最終結算開票)。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額的90%;

2、保質期滿一年,甲方付清餘款10%。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工作及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期間及後期養護的供水、供電電源。

2、負責對乙方各種進場材料的查驗及施工質量的監管。

二、乙方工作及責任:

1、負責按甲方提供圖紙要求的規格,樣式,質量等施工

2、施工期間的安全措施及安全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3、遵守有關管理部門及施工現場管理的要求。堅持文明施工,安全作業,材料機具應堆放整齊,建築垃圾應及時清運,竣工時做到工完場清。

4、對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負責保護工作,承擔保護期間發生損害的修復工作及費用。

5、所提供苗木必須按圖紙設計要求,規格、品種,並保證樹形豐滿,生長旺盛,無病蟲害,確保種植後成活率,必須制定具體的措施並進行後續期內養護管理工作,確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長,保持良好的綠化景觀。

6、工程結束由乙方負責聯繫竣工驗收,(甲方協作乙方聯繫業主,組織驗收)並將所有詳細的資料竣工圖備齊,做備案驗收。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管理和現場有關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第六條、竣工驗收與保養

1、竣工驗收以相關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圖紙為依據。。

3、綠化苗木、植被養護管理壹年(自竣工之日起算)。

第七條、違約責任、索賠及爭議

1、乙方不得將工程進行轉包。否則視為乙方合同違約。

2、乙方必須保證工程達到本合同要求標準。

3、爭議及解決:如合同雙方因本合同的內容、解釋或履行等方面發生爭議,應當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共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

2.工程地點:

3. 工作內容: 別墅周邊約 平方米景觀工程設計及施工,施工內容詳見甲方籤審的施工圖及圖紙會審所涉調整內容。

第二條工期

本工程工期為60 天,自甲方出具的開工書面通知書要求開工之日( 現場具備開工條件)開始計算工期,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順延:

1.未及時籤審施工圖紙和施工組織計劃;

2.設計變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場地;

4.連續4 小時遇雨和停水、停電;

5.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撥付工程款項;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驗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報告的5 日內組織驗收,否則視為默認工程合格並進行竣工結算;

2. 若未能通過竣工驗收,雙方應確定整改方式及時間,再次驗收程序同上。

第三條 工程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經雙方商定本項目設計費為 元,本工程暫定造價520xx0元 (具體單價詳見清單) ;

2.本工程按甲方審定預算中各項目的綜合單價辦理結算;

3.結算工程量以現場實際收方量為準。

4.合同簽訂後5 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預付款100000 元整;

5.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後15 日內,雙方按合同第三條第2、第3 款辦理結算,結算後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付至結算總額的95%,餘結算總額的5%作為保脩金,保修期滿後甲方付清餘款。

第四條 關於設計調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設計調整(更改)工程項目,待調整資料完善並經甲方籤審後,工程量及造價按本合同第三條進行增減。

第五條保修期

1. 保修期:從乙方遞交竣工報告後的第七日起算,保修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中植物保活期一年,工程部分保修期為一年。

2.成活率:植物管護移交時按行規達到95%的成活率。

第六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保證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保證施工所需用水、用電;

2. 合同簽定後三日內審定乙方的施工組織計劃及施工圖,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負責協助辦理施工的各項進場手續。

4.負責協調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關係;

5.若施工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規定時間按時付款。

(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籤審的施工圖和確定的變更通知內容,結合有關規範組織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監理公司的監理及甲方現場代表的管理;

3.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

4.負責施工中的成品保護;

第七條 甲、乙雙方現場代表及責任

1.甲方現場代表:甲方代表作為現場簽證代表;

2.乙方現場代表:乙方代表作為接受甲方書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條 材料的認定及採購

1. 乙方應按設計要求對材料自行採購,涉及裝飾及燈具材料需經甲方認定後方可採購。

2 .設計材料變更須經甲方認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乙方方可購買。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除順延竣工期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甲方對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補救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的機械設備調運等實際損失;

3.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驗收或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完成工程,且無故拖延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延一日,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 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雙方約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合同簽訂日期二○一○年 月 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安全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安全條款

1、進入修剪地點必須帶安全帽。

2、高空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並繫於安全位置。

3、高空作業時,離地15米內不得站人。

4、高空作業時,看準樹枝倒向及地上人員,保證樹枝安全落地。

5、高空人員隨時與高空司機溝通聯繫,調整方位,保證高空人員安全。

6、地上人員必須有監護人員時刻觀察樹枝倒向,保證下面無人,無車及各種妨礙物。

7、在修剪樹枝中發生傷亡事故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高空作業費用

第四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五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簽定本合同,以之共同執行。

一、工程名稱:長治市世紀嘉園B區園林景觀

二、建設地點:史家莊村北側

三、工程內容:根據提供的設計圖紙、甲方變更指令及預算項目施工。

四、工期:

指定進場之日起20xx年7月10日進場,9月10日完成,延誤工期按每日500元處罰,提前完成按每日500元獎勵。(凡遇大雨等惡劣自然天氣或開工時間推後則工期順延)

五、工程質量:

依據行業規範、設計圖紙內容、甲方變更通知及預算項目表,結合現場實際,達到《山西省園林建設施工工程質量標準》。

本工程綠化養護工期:預算表內單價1000元以上的樹種三年,其餘樹種及花草一年。

六、承包方式:

本工程乙方以指定項目包材料、包人工、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形式總承包。當甲方要求或圖紙變更工程量發生增減,可參照本預算單價調整合同價款,若乙方私自增加工程量,該增加部分不予調整,若乙方私自減少工程量,該減少部分按本合同價款一律扣除。

七、工程造價及結算:

1、本工程綠化以綜合單價、鋪裝景觀及安裝(包含所有安裝要求做的基礎)套定額以包乾形式承包,暫定本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 ),本金額包含各項土方工程,不含取費,不含税金,乙方不提供税票。

2、合同項總投資以本合同價款主包乾,如有小範圍調整,內部變動,如有大的變更,另計。

八、付款方式:

1、按預算項目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支付,但最多不能超過分項總價的50%。

2、本工程施工完畢,核對工程量後開始付款,綠化部分付到綠化合同價的60%,景觀、鋪裝及安裝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70%給乙方。

3、本工程竣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按實核實工程量,出具結算單據十日內付款,綠化部分付到綠化合同價的70%,景觀、鋪裝及安裝部分付到其合同款的90%給乙方。

4、綠化留30 %的合同款作為保修保養款,景觀、鋪裝及安裝部分留10%的合同款作為保修款;預算表內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樹種保養期為三年每年支付10%,其餘綠化保養期為一年到半年頭支付20%一年頭十天內付清,景觀、鋪裝及安裝項目在一年保修期滿十天內付清。

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開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負責水電費用。

2)、給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三套,設計、甲方、施工現場技術交底。

3)、負責協調乙方與其它外協單位的交叉作業。

4)、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相關款項給乙方。

5)、提供相關種植圖紙、資料給乙方,有施工變更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工程量變更引起的工程款項調整與本合同一起結算。

6)、按乙方計劃提供種植土到工地,負責垃圾及殘渣的外運。

7)、樹木花草進場時甲方要對照圖紙規格要求驗收品名及技術指標,不達標者折價處理,並辦理書面手續,否則要求乙方更換。

8)、按乙方計劃提供綠化區域內給排水及電氣安裝主材,消防車道內主排水及主雨水由甲方完成。

2、乙方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在甲方指定開工之日,乙方必須組織人員進場進行定點放線以及其他園林施工準備工作。

2)、服從甲方管理、技術人員領導,按園林種植圖紙參照現場實際情況精心組織施工,針對不宜生長的樹種,提前調整方案報甲方審批,價格在預算範圍內。

3)、科學管理,質量至上,力爭樹立樣板工程。

4)、加強安全管理,對己方安全造成的事故負全責。

5)、文明施工,注意成品保護,不得有意干擾甲方的其他施工。

6)、對於保修期內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要及時返修。

7)、職工生活用水、電自費,食宿自理。

8)、提供主要樹木後期保養説明,水系灌放水時間及使用要點。

9)、乙方需土量要提前五天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種植換土、成型、景觀土方及餘土處理均由乙方負責,垃圾及殘渣集中堆放。

10)、樹木花草、鋪裝主材及景觀主材進場前必須先報計劃由甲方審核。

11)、按圖紙要求佈設綠化區域內給排水及電氣安裝系統,安裝主材提前兩日報甲方,甲方安排進場;安裝輔材、耗材自理。

12)、本工程所有苗木規格必須嚴格按照圖紙或甲方要求來做,如私自更改,後果自負。(後附兆盛公司提供苗木表)

13)、竣工圖,土建,安裝,各項隱蔽工程等由甲方技術人員配合,乙方完成資料歸檔。

14)、施工用圖必須經甲方技術部蓋章後生效。

十、工程驗收:

1、本工程驗收以設計圖紙及預算項目表與現場實情為標準。工程數量及質量符合要求時,雙方簽字並蓋章。如工程內容尚未完成或質量不合格時,由乙方在甲方要求期限內補建或返修後再進行驗收,直到符合要求為止,最後驗收合格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2、工程不合格需要返修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不經驗收,甲方原因造成破壞由甲方負責。

3、工程完工乙方自檢合格後,由乙方即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必須在三天內驗收完畢。如果完工之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沒有組織驗收視為工程合格。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份,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司法解決。若有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需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並負責賠償損失。

十三、生效時間: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即時生效,工程竣工並工程款結算支付清後作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步陽江南甲第一期景觀綠化工程,由 中標承擔施工。甲、乙雙方根據《中華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江南甲第一期5#樓商業網點周圍景觀綠化工程

1.2、工程地點:瀋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22號

1.3、 承包範圍: 景觀綠化工程設計施工圖範圍內所有硬景觀、綠化、安裝工程內容。

1.4、景觀面積:約15000平米(實際施工面積以現場實際施工範圍面積測量為準)。

1.5、承包方式:本工程施工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方式進行總承包。

1.6、合同價款:暫定合同價:100萬元 ; 大寫:壹佰萬元整 (最終總價以雙方確認的結算總價為準)。

第二條 施工工期

2.1、工 期:20xx年 4月10日 至20xx年4月 10 日。

第三條 質量要求及標準

3.1、本工程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及瀋陽市現行的建設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質量評定標準,並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3.2、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安全,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及其他質量監督部門監督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如乙方違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停止施工,並有權中止合同,乙方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3、乙方為確保本工程的質量與進度要求,必須配備與本工程要求相應的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技術、施工、質量等重要崗位的專職人員,確保本工程質量、進度目標的順利完成。乙方應有專業園藝師擔任總負責,以確保景觀和苗木的存活。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後應指派專職園藝師負責養護及死苗的補種。

第四條 工程進度款支付

4.1、工程進度款支付:按月進度支付,乙方進場施工一個月開始付款。

4.2、付款比例:按實際完成量的70%,每次施工單位上報工程進度款必須向甲方提供詳細完整的計算底稿和計價依據,甲方收到乙方上報資料後7日內完成核對工作,並支付工程款。

4.3、竣工結算後留結算造價的5%作為保脩金,保修期綠化項目為兩年,其他項目為一年。保脩金在支付時均應扣除相應期間甲方已發生自行維修費用;

4.4、付款方式:憑沈北新區道義地區税務機關的工程發票,採用轉帳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條 工程結算

5.1、結算方式及依據

(1)本工程按《遼寧省工程計價依據園林綠化工程計價定額》有關規定結算。

(2)工程量按甲乙雙方現場代表現場核對工程量,並簽字確認;甲方對乙方因自身原因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3)取費標準:

乙方經過詳細考察,考慮各種因素及市場風險,結合本工程實際及市場行情,發揮本企業

5.2定額 和 安裝工程計價定額的定額基價執行。(執行遼住建發[20xx]5號文)

5.3、材料價格

(1)材料價格套用瀋陽市施工期間的工程造價信息,瀋陽市工程造價信息上沒有的材料及

5.4、合同執行期間若遇到國家政策性調整.本合同涉及的內容均不予調整.

5.5、在現場如發生的零星用工按綜合單價 70元/工日固定單價包乾計算;用工憑甲方的零星用工派工單,零星使用機械按信息價中的機械台班固定單價包乾計算,定額中缺項的子目,按實際簽證計算。

5.6、工程設計變更、各項經濟簽證,必須經甲方正規程序簽證並蓋公章確認後,方為有效。

5.7、工程竣工結算應在竣工驗收通過後,乙方將工程竣工結算資料一式兩份交甲方項目核算部。從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結算送審資料後壹個月內完成整個審計工作。經甲方審核後,由甲方通知乙方進行核對確定,在甲方發通知之日起15天內乙方不前來核對結算的,則視同乙方認可該審定結果,以該審定結果為本工程的終審造價.

第六條 材料供應

6.1、簽證材料採購程序。

乙方在計劃使用前5天將供貨單位名稱、品牌、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營業執照、資質、生產許可證書及瀋陽市建築材料使用許可證等書面材料送達甲方。甲方及時對乙方上報簽證材料進行市場調查並下發簽證單。所有簽證材料需交樣品由甲方封樣保存,施工單位按封樣樣品

16.4、苗木進場前需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苗木形狀、規格是否符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須更換,其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胸徑高度以1米處確認,地徑高度以0.3米處確認,實際進大苗胸徑與設計要求正負1CM以內(包括1CM)的屬正常範圍不做調整,實際進大苗胸徑與設計要求負3CM以上(包括3CM)的一律退貨或做降檔處理,胸徑負1CM-3CM之間的,按胸徑與綜合單價間比例扣罰(假設胸徑10CM,綜合單價1000元,負差2CM,則扣罰該苗木單價100元)。小苗規格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一律退貨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工程管理

7.1、 開工前5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3套。竣工驗收前3天,乙方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圖(包括提供竣工圖之電子文件),竣工圖編制費由乙方自理。

7.2、甲方代表:甲方指派 朱金爐 同志為駐項目代表。

7.3、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代表按照《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標準條款》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7.4甲方工作

7.4.1、 開工前提供乙方有效施工圖及有關地質資料及工程施工界面劃分要求;

7.4.2、 辦理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需由甲方辦理的施工所需的有關證件、批件;

7.4.3、 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

7.4.4、 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審查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工期控制計劃;

7.4.5、 對乙方已自行驗收通過後的隱蔽工程和預檢分項工程的驗收,對乙方的質量、進度、安全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

7.4.6、 參加分項、分部工程和工程竣工驗收;

7.4.7、 參加甲方、乙方雙方生產例會;

7.4.8、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電接口,乙方自行負責安裝水電計量表,並承擔水電費用。

7.4.9、 負責協調乙方在施工期間與其它項目之間的關係,如現場有誤,工期順延。

7.4.10、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7日內予以進行工程驗收,如超過7日不 予驗收,則視為本工程驗收合格。

7.5、乙方代表:乙方指派 侯東海 同志為駐項目代表。

7.6、乙方任命駐工地代表按照《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標準條款》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7.7乙方工作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7.7.1、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各項管理要求。

7.7.2、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總體進度計劃,未經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6.3、 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負責本工程現場成品保護工作,並保證不損壞

7.7.3、 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應視為已瞭解並接受現場狀況。

7.7.4、 按瀋陽市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填報並提供齊全的質量及技術資料。竣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圖,否則甲方不予進行工程結算和竣工工程款支付。

7.7.5、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現場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後勤衞生、環保、消防、治安保衞的各項管理規定,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7.6、 乙方應在整個承包工程的合同工期內提供與其他施工單位之間合理有效的配合工作,並無條件服從甲方統籌協調,包括進度計劃控制,分包間協調工作及質量檢查等。

7.7.7、 乙方採購的材料需經甲方代表確認並提供有效的保證書、出廠合格證及有關複試資料方可用於本工程,否則甲方有權阻止使用。未經甲方確認已用於工程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發生的費用、工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7.8、 乙方人員配備應符合本工程實際素質要求,乙方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及主要工種技術工人必須同乙方合同簽訂前所提供人員清單一致並符合本工程技術質量管理施工要求;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擅自變更本條所述主要人員,則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乙方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員不符合甲方質量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權建議乙方更換以達到管理要求。

7.7.9、 乙方自行解決所有施工人員住宿問題,甲方不提供住宿場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7.10、 乙方負責在施工期間採取合理措施保護地下電力及通訊等線路,如由於乙方責任導致以上重要管線施工破壞而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7.11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不予順延,並對甲方損失給予賠償。

7.8、進度管理

7.8.1、 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騰出計劃,乙方據此在開工前將正式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審核。

7.8.2、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如乙方不能按雙方確認的進度計劃完成工程進度,應賠付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工期損失和經濟損失。

7.8.3、 乙方應執行甲方的控制計劃及相關調整計劃。甲方如有調整變化應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重新調整。

7.9、文明施工與工程安全

7.9.1、乙方應按瀋陽市及甲方對文明施工、標化管理的要求進行施工。當瀋陽市規定與甲方要求不一致時,以甲方要求為準。

7.9.2、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7.9.3、若乙方出現非正常因素(如打架等現象),則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從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20xx——10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7.9.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和監理單位的現場管理,若發生對甲方管理人員或監理人的不良行為(謾罵,威脅)等,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1000——5000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將交公安機關處理。

7.9.5、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根據事故等級劃分處以罰款。

7.9.6、工程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若發現挪用,對工程、質量、安全等方面造成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的法律責任。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承諾付款之前的農民工工資已全部支付。

7.10、隱蔽工程及中間驗收

7.10.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24小時之前書面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通知書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完畢後重新組織驗收工作,直致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對整改問題必須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完成,如在整改未完成情況下擅自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或返工,同時甲方根據情節的輕重有權對乙方處以1000-5000元罰款,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對乙方的責任人,甲方單位有權建議乙方將該責任人進行處罰。

7.10.2、對同一項次的工程如出現連續三次驗收不合格,甲方將從第一次不合格計算,每次對乙方處以500元、1000元、20xx元…….以次類推進行罰款;罰款金額累積計算。

7.10.3、乙方未按合同時間通知甲方參加驗收而自行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並對已覆蓋的部分進行剝露,無論合格與否,所引起的費用損失及工期延誤,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10.4、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乙方必須有技術負責人或專職質量員組織各層次人員參加驗收,對技術負責人或專職質量員不到位的甲方拒絕進行驗收。

7.10.5、乙方管理人員及施工班組須尊重甲方代表在現場管理過程中的權威性,如發生對甲方

7.10.6、如在現場管理過程中發生甲方人員故意刁難施工單位的事實,乙方可向相應部門或領導如實反映情況,由相應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由此造成的後果由該責任人的所屬單位負責。

第八條 退場

8.1、在施工期間乙方有下列任何一條原因都必須中途退場:

8.1.1、施工管理不當造成重大損失的;

8.1.2、拒不執行甲方按合同條款規定所發出正確指令的;

8.1.3、未按施工圖設計和規範標準施工又拒不整改的;

8.1.4、施工管理不到位,未及時完成本合同項下施工組織設計所承諾的進度計劃節點要求又無有力糾正措施在15天內趕上施工組織設計的進度計劃要求,可能導致無法按時竣工的。

8.2、 甲方根據8.1條款內容有權無條件解除同乙方所簽訂的本合同並要求乙方中途退出施工現場,以保證甲方安排其它的施工隊伍進行施工:

8.2.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場通知後10天內無條件退出施工現場;

8.2.2、乙方必須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所有甲方財產和已完工程,對於乙方退場過程中所發生的破壞施工現場的甲方財產和已完工程的,甲方將根據損壞和修復的實際損失金額直接從乙方已完工程結算款中雙倍直接扣除。

8.2.3、對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搭設的臨時設施,如甲方要求拆除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無條件予以拆除,並將現場清理乾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2.4、自甲方發出退場通知後第十天起,完成退場時間每拖延一天處以20xx元/天的罰款,該罰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結算中直接扣除。

8.2.5、在甲方安排新的施工隊伍進場過程中,如發生乙方故意阻撓、破壞新隊伍進場施工的,每發生一起處以30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結算中直接扣除。

8.2.6、乙方退場並在接到退場通知書一月內向甲方移交符合規定要求的全部承包施工期間工程歸檔資料,並會同甲方、監理、新進場施工隊伍完成已完工程內容工作界面劃分書面手續後,方可向甲方提請辦理中途退場前已完工程結算,甲方在結算完成後開始支付乙方中途退場前已完工程款。如乙方拒不提交工程資料或工程資料雖提交但不符合規範要求的,甲方將不予進行工程結算,不支付乙方已完工程價款。

8.2.7、在甲方向乙方發出退場通知書起到結算完成期間,無論乙方是否還有工程進度款未收取,甲方都將在工程結算完成後方予支付。

第九條 保修:

16.1、本工程保修期:綠化苗木部分為貳年,庭院部分為壹年,保修期滿,結清全部工程尾款。

16.2、保修期從工程驗收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

16.3、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2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雙倍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6.4、保修期內乙方根據自己提供的養護方案進行對苗木、草皮的養護,並承諾不計取任何費用。 16.5、保修期內苗木枯死(含主幹死),需及時進行更換補種,補種後保修期重補種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十條 違約:

18.1、 工期延誤:合同工期時間拖延10日以內的,每拖延一天罰款1500元;合同工期時間拖延10日以外的,每拖延一天罰款2500元。

18.2、 質量違約:工程質量未達《園林工程質量檢驗品評定標準》DG/TJ-08-701-20xx合格標準或政府相關部門驗收一次性驗收不合格的,扣罰伍萬圓工程質量違約金。並乙方必須按規定要求將不符合要求部分無條件整改到位,由此產生的返工費用極其衍生責任由乙方承擔。

18.3、文明施工:未達到合同要求, 扣罰貳萬違約金。

18.4、工程過程管理技術資料、竣工圖、竣工備檔資料未按要求按質按時完成的,扣罰叁萬違約金。

18.5、乙方採購的需甲方封樣的材料需在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提交甲方認可的材料封樣,施工過程中乙方所進材料需經甲方按封樣對比認可後方可用於本工程,如乙方每出現一次未經甲方認可材料即使用的,每次罰款1000元,累計發生3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權要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並乙方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合同違約金:合同暫定總價的5%。

第十一條 工程分包

乙方作為本項目施工總包單位,不得轉包。

第十二條 其它

12.1、土方造型工程和填道渣工程土方量根據實際施工情況現場測量確定並簽證工程量。

12.2、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護好已完管線工程。

第十三條 爭議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在協商不一致時,可向瀋陽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竣工結算、工程款支付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份數及合同附件

15.1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兩份。

15.2、本合同正本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的附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工程開工竣工時間:本工程自20xx日竣工。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2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3.2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 3.3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3條 甲方責任

4.1甲方在開工前應取得並提供正常合法的該項目建設的相關手續,保證該項目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開工前完成場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證乙方能如期順利進場施工。

4.3對本工程材料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

4.4提供施工水源,電源並接至預定位置。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由乙方負責,竣工驗收後園林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

4.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協調好周邊的一切矛盾。

4.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條 乙方責任

5.1 按雙方確定的施工圖施工和完成工程,並修補其中的缺陷。

5.2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

5.3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5.4乙方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進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6條 工期延誤

7.1 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能按雙方約定時間確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條件:

(2)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因工程量變化(增加超過10%)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7.2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監理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7條 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進場施工5日內,甲方按合同撥付工程總造價(萬元)作為乙方進場施工準備費用,用於工人進場、施工材料的基本費用。

10.2 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40%

10.4本工程不包含養護、不包含施工中用水用電費用。

四、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8條 竣工驗收

1.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簽字。

五、違約與爭議

第19條 違約與爭議

13.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應以千分之五支

第10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之間出現的任何爭議應儘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1條 合同解除

16.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6.2在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乙方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16.4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 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6.5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12條 修改

如果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需要作出任何變更,則雙方應友好協商以尋找全程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只能通過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正式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第13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20.1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14條 合同份數

21.1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22 . 1經雙方確認的施工圖;

22. 2工程預算書。

22. 3附件經雙方確認後與本合同兼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乾隆尊品一期

2、 工程內容:

3、 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承包方式實施。

4、 工程定價:

第二條: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第三條:工程質量等級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必須達合格以上標準。

第四條:工程驗收

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1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1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第五條: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以圖紙的效果80%為準)

第六條:工程量計價

實施單位工程量承包 每噸包 150 元整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乙方施工人員抵達施工現場,甲方應提前支付工人生活費及購買部分工具、材料的費用(為總工程的50%),當施工到工程量60%時甲方預付乙方工程量的30%作為工人工資,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當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工程餘款。

第七條: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現金支付或賬號支付。

第八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部分乙方所需的工具等)。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通知後1天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第十條:雙方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或因施工材料耽誤工期,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其它

甲方配備專職施工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技術指導和工作安全的生產,提供施工場地,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水電等一切自然因素而引起的停工現象,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電費、水費,施工工具一切施工方面的費用,由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食宿。 乙方按照甲方合理規劃。遵紀守法、文明施工,爭創一流工程。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 合同生效: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2、 合同分數:壹式貳份。

3、 合同終止:工程款項付清終止。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表人);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1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經公開招標,甲方將xx廠區 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_xx區_。

2、工程總造價:___萬元(大寫)。

3、工期。乙方確保在20xx年5月1日開工,於8月31日完工。

4、開工準備。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付合同價的1/3;半年後經複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1/3;工程初驗後15個月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付清餘款。

5、工程質量。

⑴、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⑵、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⑶、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⑷、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6、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⑴、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⑵、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⑶、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⑷、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⑸、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⑹、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15個月,養護標準達到《城鎮綠地園林養護標準(試行)》,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7、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⑴、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按期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300元。

⑵、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⑵、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300元;

8、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兩份。

10、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法人代表(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蓋章)

園林施工合同 篇15

發包方(甲方): 貴州興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鍾永莉(5110281)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

2、工程內容:

3、工程面積:

4、工程總造價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5、工期:合同簽訂之後,乙方需在7個工作日之內組織相關機械設備以及管理人員進場,並提出第一批苗木進場的採購計劃。錦繡康城一期項目5#樓前廣場景觀綠化區域的完成時間為20xx年6月12日之前;一期項目中庭及其他部位的綠化工作在甲方移交場地給乙方後3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

6、開工準備:甲方前期應確保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報給甲方。

7、工程款支付:乙方的第一批苗木及相關設備、管理人員、工人進場後七個工作日之內,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0%給乙方;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七個工作日內支付65%給乙方(辦理結算時乙方按甲方財務規定將所有材料的發票交至甲方財務室,乙方不能提供材料發票的由甲方按財務管理制度代扣工程材料税金),餘下的5%作為質保金,養護期滿一年後七個工作日之內付清。

8、質量保證金:合同簽訂後一週內乙方需交納伍萬元(¥50000.00)人民幣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待乙方完成興國錦繡康城一期項目5#樓前廣場景觀施工完成後,乙方的施工進度、質量及安全文明施工配合等達到甲方要求,則退還乙方保證金。如達不到甲方要求,乙方無條件退場,甲方並有權扣留質量保證金。

9、乙方所栽植的苗木工程量以實際收方數量為準。

10、若所栽植的部分苗木(桂花、天竺桂、廣玉蘭)由甲方提供,則甲方按所供貨的品種、規格、數量按市場供貨價格從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11、如乙方栽植的灌木數量不符合甲方清單要求,以甲方抽查的為標準。

12、如所栽植苗木甲方要求變更的,以變更為準,乙方重新報價。

13、工程質量:

(1)、所栽植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5)、乙方必須保質保量並保證苗木的存活率達到100%。

園林施工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玫瑰園十七區園林景觀工程

工程地點:東坡區一環路與大東街交界處分包範圍:土方、砌體、粉刷、結構、鋪裝、水電安裝等園林景觀工程所屬除植物栽培以外的工程。

第二條 分包工作期限

根據甲方要求暫定為

第三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 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2、 向乙方提供工作作業面,負責及時做好材料,機具準備,協調現場工作,做好分部工程進度和勞動力安排。

3、 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進行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技術和足夠勞動力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按月付給所屬工人人工工資。

2、 嚴格按照甲方提供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責任修改、返工、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

3、 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與現場其它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4、 按甲方要求堆放材料、機具,搞好生活區的管理。

5、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返工損失。

6、 乙方勞務人員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正確指揮。

7、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承擔並履行合同約定的、與勞務做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8、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

9、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乙方將依法承擔責任。

10、 乙方簽訂完本合同後三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 。

第六條 事故處理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甲方,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合同約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第七條 保險

施工全程乙方派出的所有人員由甲方納入其項目辦理的相關社會保險及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必要的損失。

第八條 勞務報酬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計件制及承包制進行計算,承包價格見承包時價格清單。價格清單見合同附件。清單上未載有的項目經甲方雙方協商後列入計價。

第九條 勞務報酬支付方式

1、每月工作完成後,由乙方提請工程量,經甲方驗收核量,在下月10日前付90%款項,其餘款項待約定工程完工後10日內一次性付清。

2、支付工資時,乙方必須提供工資表。

第十條 施工變更

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進行設計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可順延。

第十一條 施工驗收

甲方指定 為工程現場負責人,負責現場質量管理,材料調配,分部工期及勞動力安排,乙方指定 為工程現場負責人,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按相關規範要求和現場約定標準負責對乙方所建工程進行質量監督和驗收。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可再計價收取勞務費用。全部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乙方仍應承擔在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責任。質保期為一年。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 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 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乙方施工過程中因人員組織不力等自身單方面原因造成退場,乙方向甲方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第五條的義務時,甲方每發現一次向乙方罰款500元,乙方多次拒不接受甲方質量管理和合理勞動力安排甲方可解除合同。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

1、 甲方合乙方在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

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支付勞務作業成果,經甲方驗收合格,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分數

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訂立合同人: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園林施工合同 篇17

承包單位(甲方):

勞務單位(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自願互利、權益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景觀工程

1.2工程地點:X市X區

1.3工程內容: 植物栽植分包勞務

1.4勞務承包範圍:景觀工程甲方承包範圍內植物栽植勞務

1.5勞務承包期限:

開工日期: 201X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201X 年 月 XX日;

總日曆工期: 日。

發生下列情況,經甲方確認,乙方辦理工期簽證,順延合同工期:

1.5.1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

1.5.2甲方變更計劃和設計而影響施工;

1.5.3甲方未按期撥付勞務費用影響施工;

1.5.4臨時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

1.5.6其它非乙方責任影響施工,雙方約定的其它情況。

1.6工程質量等級: 國家或省市現行質量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

1.7合同價款:本工程實行單價包乾合同,具體單價見附表,最終以實際完成工作量及合同約定單價進行結算。

1.8乙方投入施工人數:約 人。

第二條 合同文件的組成與解釋順序。

2.1本合同;

2.2協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3苗木種植人工費用明細表(附表);

2.4圖紙;

2.5標準、規範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第三條 合同文件適用標準和法律

3.1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2適用標準及規範:現行國家及工程當地有關標準、規範;

第四條 施工前期工作

4.1甲方負責與承包業主方(以下簡稱業主方)聯繫辦理施工施工許可證、佔道、排污、臨建規劃手續。乙方負責辦理夜間施工及其它施工必須的手續等。

4.2乙方負責在開工前完成生產、生活、臨時設施的準備、建設工作,不得因此影響施工,否則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甲方責任

5.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實施工程項目的全面組織與管理;

5.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項目管理目標、實施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和驗收;

5.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辦理交工驗收;

5.4隨時檢查乙方施工設備的運行、材料保管使用情況,檢查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及持證上崗情況。乙方違反規定或工作達不到要求的標準時,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返修,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5.5負責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勞務預結算、用料計劃及各種報表;

5.6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繫,協調施工現場有關單位的關係;

5.7及時辦理乙方各種報告、簽證等,甲方提交的變更、技術交底以及有關文

件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甲方接到乙方書面報告3個工作日內應予答覆。如未答覆,視為報告已被確認;

5.8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不達標、有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的人員予以清退;

5.9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電源,接水接電及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5.10甲方駐工地負責人:

第六條 乙方責任

6.1對本合同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勞務向甲方負責,全部施工任務必須組織自有力量完成,嚴禁轉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約定的施工勞務;一經甲方發現轉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乙方發生的費用不予結算。

6.2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與業主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檢查與監督。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

6.3負責完成施工勞務的有關技術措施的編制,報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

6.4根據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勞務作業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後實施。每月25日提交完成勞務所反映的工程形象進度統計報表,逾期不報者視同放棄本月勞務費用,概不審核;

6.5認真做好承擔的勞務涉及的施工日誌和隱蔽工程等原始記錄,完整、清楚、詳細、準確地積累施工資料,及時將有關技術經濟資料完整地提供給甲方,並配合整理歸檔;

6.6交工前把現場清理乾淨,做好驗收準備工作,為驗收提供便利條件,參加辦理交工驗收。積極配合保運,在保修期內對勞務所涉施工質量缺陷及時進行無償修理。

6.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變更、簽證要在3個工作日內報甲方審批,否則不予認可;

6.8準時簽收甲方傳達的各類文件、變更、技術交底、獎罰通知等資料,不得拒收;

6.9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10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6.11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表備案),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後果;

6.12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6.13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6.14甲方在工程款未及時支付時,可由甲方協商解決,否則給甲方造成一切負面責任由乙方承擔。

6.15乙方駐工地負責人:

第七條 工程付款及結算

7.1乙方每月25日報送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完成的進度產值報表,甲方收到報表後5個工作日內與乙方核對完畢,於次月初付至當期產值的80%。所承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付結算款的95%,餘款5%作為質保金待所承包工程質保期(三個月)滿後付清。

7.2乙方在所承擔勞務項目全部完工經驗收合格後20天內,提交勞務費結算書;

7.3甲方接到乙方結算書後30天內進行審查核定,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7.4結算方式:本項目採用固定勞務單價乘以按甲乙雙方確認實物量或工日或施工面積進行最終結算。

7.5勞務費標準及內容見附表。

第八條 勞務工作質量與驗收

8.1乙方完成約定之勞務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指令進行勞務作業,加強內部檢查工作,堅持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員以及各級質監部門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8.2乙方按照國家工程建設的施工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甲方交底説明為依據,精心組織施工,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要求。質量約定為優良的,要達到優良標準;

8.3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乙方必須經驗收、記錄後,方可繼續下一工序施工。對重大、複雜隱蔽工程,由乙方通知甲方共同驗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

8.4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於竣工前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提前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8.5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三個月,在保修期內,無償維修。

第九條 安全施工

9.1甲方負責對乙方承擔的工程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生產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9.2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一切安全責任,必須按照現行規範有關要求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9.3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工具器具等由乙方自行配備;

第十條 緊急補救

無論工程施工期間或保修期內,在乙方勞務作業範圍的任何部分如發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認為進行緊急補救或修理是保證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緊急需要,而乙方無力或不及時進行補救工作或修理時,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若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屬乙方責任的,則全部責任和

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現場管理

11.1甲乙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乙方負責人員因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會議,執行會議要求;

11.2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設專人負責現場保衞工作,做好成品保護工作,現場發生偷盜、打架鬥毆、破會成品半成品等事件,甲方有權處以500-20xx元的經處罰並由乙方雙倍賠償損失;

11.3乙方施工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應佩戴標誌,禁止非施工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區。

第十二條 材料、設備供應與保管

12.1甲方供應的物資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領用接貨時提出,甲方負責調換,否則因乙方質量驗收不嚴導致的返工費用及質量問題全部由乙方承擔。

12.2甲方供應的材料由乙方辦理領用手續,出庫後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嚴格計劃管理,準確地提供計劃用量和使用時間,避免不合理存量佔用資金、影響工程用款,避免計劃不合理而影響材料設備供應和施工的現象發生;

12.3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收取後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採取有效的節約措施和限額用料控制手段,努力節約原材料;

12.4甲方供應的物資屬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勞動作業範圍以內的工程專用。乙方不得挪用或擅自處理,否則甲方有權加價扣回。

第十三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週轉材料供應

13.1甲方人員操作的機械由甲方負責管理、保養。交由乙方人員操作的機械,乙方辦理接管手續,負責日常保修、保管;

13.2乙方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辦理;

13.3由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施工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發生損壞丟失,負責賠償;

13.4甲方或乙方對自己負責提供的施工機具如不能保證施工需要,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工程的保修

保修期間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安排人員進廠維修,並在甲方合理要求時間內完成維修工作,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維修,維修費用將從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保修期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14.1保修內容、範圍: 工程勞務承包內容、範圍

14.2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方指定物業公司之日起3個月 14.3保脩金數額:結算總價的5%

14.4保脩金支付:保脩金從乙方勞務費中扣留,保修期滿3個月後無任何質量問題時付清。

第十五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業主與甲、乙雙方以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如需繼續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應按甲方指令將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將自帶機械、工具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勞務費。

乙方代購的材料已經訂貨的,自行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具體承擔比例,甲乙雙方協商,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通報受害情況,災害結束後,10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勞務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日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的條件,並負責處理工作的組織、指揮。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負責轉業主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自帶機械、設備和其他物品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與仲裁

17.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的指令、確認、批准而影響乙方施工,甲方承擔責任,支付乙方因此增加的費用支出;

1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償付甲方1000元/天的逾期違約金;

17.3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乙方負責無償進行返工修理,承擔因返工造成的工料損失及工期拖延責任。雙方對質量評定意見不一致時,按本條第六款執行;

17.4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撥付應付款項,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 17.5合同簽訂後,除合同約定可解除合同的內容外,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合同。如出現單方變更解除合同,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7.6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建設施工合同管理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向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它

1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發生任何經濟及業務關係。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18.2乙方需要甲方簽證時,必須在每一事項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妥手續,必須由指派專人簽字認可,簽證只籤實物量,過時、手續不全、內容不符合要求的簽證一律無效,乙方弄虛作假辦理的簽證不僅無效,還要按簽證額加倍處罰。

18.3乙方服從甲方管理,執行甲方的管理辦法,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18.4甲方聲明:本合同及一切附件、涉及本合同變更、解除及終止的一切協議等資料,必須加蓋甲方法人單位公章方有效。甲方經辦人必須持有甲方出具的

有效法人代表委託書,其行為才被認定為有效,否則無效。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9.1合同生效日期: 201X年XX月XX日

19.2合同終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並交付業主,工程款支付完畢,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完結保修事項,結清保脩金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二十條 附則

20.1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0.3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分包工程竣工。

第二十一條 附加條款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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