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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短期承包合同(通用3篇)

小區物業短期承包合同(通用3篇)

小區物業短期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小區物業短期承包合同(通用3篇)

電話:

乙方:

電話:

甲方系__人企業,為__工作提供綜合性的勞動服務;乙方系以__為主的獨立勞動者合夥組織,為社會提供勞動服務。甲方為了更好的為__提供優質的服務,促進__事業的發展,甲方將__物業管理工作承包給乙方,乙方同意集體承包該物業的管理工作。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承包__物業管理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的內容、面積、地點

甲方將位於__共計__平方米的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乙方負責該物業的管理、日常維護等全部工作。(詳見工作內容清單)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承包期滿,雙方無異議可以順延,但需在承包期滿前一個月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條承包費的金額與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費人民幣__元;

2、承包費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人民幣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人民幣__元;

……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適時指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派管理人員對乙方進行監督與管理,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監督與指導。

2、甲方應當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承包費,乙方應當按時完成承包的物業管理任務。

3、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乙方應當選派不得少於__人對該區物業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乙方指派的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應當報甲方同意與備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員是__;甲方對此經審核認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隨意變更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認為乙方安排的人員不適合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換管理和日常維護人員,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甲方為乙方購買賠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的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受到意外傷害可以享受賠償。

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管理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員在承包管理期間,要自覺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在工作中注意安全,並應當遵守甲方制訂並公佈的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若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手則與規程,經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單方權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做到:____。

第五條獎勵與處罰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賠償守約方所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對承包的物業管理效果的好壞,對乙方進行適當的獎勵與必要的處罰。(獎勵與處罰的幅度不得超過承包金總額的25%)。

3、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的、指導、管理與監督,甲方有權單方宣佈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費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變賣甲方提供的物業管理及日常維護工具、設施等,違者除給予沒收非法所得外,並應按實物折價金額3倍賠償,情節特別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業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其他事項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員: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員與甲方為承包與發包關係,而不認為與甲方存在勞動關係,或者是甲方的員工,並由此主張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2、若乙方的成員需要委託甲方代買社會勞動保險或者醫療保險的,甲方可以提供協助,但所有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或者授權甲方從承包費中直接劃扣)。

3、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員支付勞務費人民幣__元;支付勞務費人民幣__元;向支付勞務人民幣__元,共計人民幣__元;乙方在此授權甲方直接從應當支付乙方的承包費中扣除上述費用。

4、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

5、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約代表簽名):

乙方(全體成員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

小區物業短期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為建設信息化社區、促進數字家庭建設,改善居民上網品質,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內容

1、合作項目: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覆蓋户數:________________户

2、合作內容:甲同意乙方在以上小區建設社區寬帶網絡,包括市場推廣活動、公共關係活動等保持信息溝通和協作。

二、合作方式

1、項目建設

(1)乙方承擔信息化社區的網絡工程建設的投資、設計、施工等相關工作。

(2)甲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2、寬帶網絡推廣

甲方應協助乙方向社區住户宣傳寬帶網絡服務,關於寬帶網絡服務的具體內容、_____方式的宣傳由乙方制定。

3、網絡運行與維護

工程建設結束後由乙方負責社區寬帶網絡運行,包括:提供用户信息服務、網絡設備維護和技術改造。

4、無線網絡覆蓋

乙方在合作小區運營期間,為甲方小區提供無線網絡覆蓋。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本社區內負責並投資建設光纖接入線路、網絡設備等。乙方設計、施工、經營要符合國家有關電信、網絡管理方面的規定。

2、乙方有權無償使用本社區內自行投資的網絡線路,設備;如使用其他單位投資的線路、設備必須向甲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自行負責協調、承擔相關責任。

3、乙方承諾對建設完成的網絡系統負責維護,對用户提供技術支持與服務。

4、乙方負責社區寬帶網絡的運營、運維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對寬帶網絡的宣傳、對用户的簽約_____以及社區內寬帶網絡的日常維護工作。

5、網絡接入及使用用電由乙方負責。

6、乙方承諾:社區寬帶網絡建成並驗收合格後________個月內開通社區網絡服務。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社區住户推廣介紹乙方提供的寬帶網絡服務。

2、無線網絡覆蓋設備所需用電由甲方負責。

五、入場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

六、產權歸屬

1、網絡工程內的設備、線路根據雙方投資劃分各自所有權,彼此不得侵犯對方財產。

2、乙方擁有自行投資的社區內信息網絡的使用、經營權。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取消本協議。

2、乙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承諾的,本協議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免責條款

1、協議雙方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履行本協議時,本協議的有效期將自動延長。延長的期限將根據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有關書面證明進行確認、補充,並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而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各項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互相不承擔違約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____日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關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3、因小區住户、社區管理委員會、開發區城管等政府部門要求不得施工或不同意寬帶網絡接入小區的,甲乙雙方應首先與對方進行溝通,如實在無法達成協議的,可以放棄局部區域的施工;如因小區住户、社區管理委員會、開發區城管等政府部門強烈不同意施工的,本協議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應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涉及小區乙方已交納的入場管理費。

九、通知

通知的形式應是中文書面形式,可以通過專人遞交、電子郵件或圖文傳真等方式。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於收件人之日視為送達。

2、以電子郵件、傳真發送的通知在顯示“傳送成功”信號後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十、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的任何修訂、補充和變更,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補充事項

2、爭議解決。合作期間發生一切爭議,在________人民法院辦理。

3、協議保密。本協議條款約定事項對外保密,如因泄露造成損失的,由泄露方賠償受害方損失。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區物業短期承包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 項目(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通訊地址] 區(縣) 路(街) ;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區縣建委備案][街道辦事處備案] :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託的物業構成細目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清單為準,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構成明細見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新的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公用設施、設備、構築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出的,甲方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三條 物業服務事項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屋頂、外牆面(包括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門廳、電梯井、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監控系統、供電系統、消防系統、供水系統、電視天線接收系統、避雷裝置、通風系統、弱電系統、電梯、熱力管線、煤氣管線等(由專業機構負責的除外)。

4、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水系、護欄及圍牆等。

5、公共綠地、園林的養護。

6、清潔服務,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8、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

11、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並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對房屋裝修提供服務。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限制性規定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收取裝修押金[零元] 元、裝修服務費[零元][1個月物業服務費][2個月物業服務費] ,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任何與裝修有關的費用。

13、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4、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5、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6、其他:

第三章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不得低於基本等級規範要求。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章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方式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甲方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費用;

(4)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5)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6)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7)乙方辦公費用;

(8)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酬金;

(11)其他費用: 。

3、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計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結算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4、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 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5、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業主應在[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 按[季度][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區域內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開發商應按前款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停車服務費用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業主自用部位收費

乙方應業主要求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或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二條 公共服務項目收費

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應向最終用户收取有關費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條 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經營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四條 經營收益分配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種方式使用:

1、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户;

2、用於小區更新改造;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審核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業區域內行使物業服務內容以外的物業服務。

7、應在乙方辦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有償使用] ,[租金標準]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位置為 。

8、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10、按照相關規定交納、使用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11、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區域內的物業費交納人,應督促其交納。

12、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特約服務費用]。

3、制定物業服務計劃,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4、向甲方告知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的有關情況。

5、可以選聘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與所選定的專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不得低於本合同的服務標準,並對專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6、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

7、及時向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8、對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正常秩序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後應予以説明。

10、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

11、對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12、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配合義務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宣傳、檢查、執法、救援等公共事務,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八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期滿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不再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期滿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一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於合同到期前 日內簽署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自動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的,乙方視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動延續,合同為一個整年度。

第二十一條 接管前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終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其他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處理。

第二十三條 終止後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等;甲方、乙方應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損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改進,乙方未能改進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有關當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提前解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突發事件處理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乙方已採取應急措施的。

第十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雙方可採取以下方式處理:

1、協商解決;

2、向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相關規定的,依規定解決;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應經雙方書面確認,並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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