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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船承包經營合同(通用30篇)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通用30篇)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甲方所屬船舶贛九江貨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通用30篇)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都昌縣航運公司一九九八年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制度》,並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範圍

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温費、烤火費、醫藥費、春節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費、業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為期年。

五、承包標的

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

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4、未按本規定配備船員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

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續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佔公共財產論處。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xx公司

承包方:

xx公司(發包方)與(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xx公司股東會批准,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核算、依法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税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標

第三條承包經營的期限為一年,即從20xx年八月七日起至20xx年八月六日止.

第四條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二千元。該筆款項於__ __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承包方的權利

第五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 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置,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七條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承包方的義務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税,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公司的經營範圍。

3對本公司有財務監督權。

第十二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經營權。

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條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投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雙方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公司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甲方代表(原承包方):

地址:

乙方代表(受讓方):

地址: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_________》、《________》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的土地(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共畝以流轉(轉包、出租、

轉讓、互換)方式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上述土地交付標準:。

第二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4、甲方有權且應監督乙方依法生產與經營,若乙方生產食用農產品的,應與乙方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

2、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包;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準達標排放;

5、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築物補償。(該點可根據實際自擬)

6、應守法生產、經營,若生產食用農產品的,應與甲方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協議》。

第三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元,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2、本合同生效後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作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後一年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3、本合同生效後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轉價款,以後每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滯納金。逾期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

(四)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協議》的規定生產、經營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地面設施歸甲方所有,地上青苗不作補償。

(五)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滯納金。逾期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籤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設施的,地面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採取以下第種解決方式: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後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後)完善合同內容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或鎮土地流轉指導中心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 ,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遞增包乾。

二、承包期限自 年日起至月日止,共年。

三、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乾基數為

2.承包方按____遞增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間按__計算,即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

四、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

五、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____;設備完好率達到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閒置資產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元;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元;____年為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潤________

六、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

七、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2.對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後,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兑現獎罰條款。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間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規定行使職權。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4.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

八、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利潤或延長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潤指標,除由經營者和其他負責人按合同規定賠償外,不足部分以企業資金補足。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法院起訴。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5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元,納税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户主: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甲方:__村委會

乙方:__村十二組村民___

為了發展經濟,鞏固完善承包責任制,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村原翻砂廠承包給乙方經營,範圍以現狀為準,承包 每年 元。

二、乙方新建電鍍廠向東擴建 畝,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每年墩承包款 元。

三、付款辦法:每年12月底繳清當年的全部承包款 元整。

四、承包期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為期 年。

五、承包期滿後地面一切建築保證正常使用,交還甲方。乙方新添裏的設備(以發票為準)由乙方自行處理。

六、合同到期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承包。

七、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因單方違約造成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賠償,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4份,各持2份。

甲方:__村委會乙方:__村村民___

甲方代表人:___

____年_月_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7

資產所有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資產經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軋花廠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36個月(________年)。

二、承包費用及交納期限:

1、承包費用:每年壹佰捌拾伍萬元,________年承包費共計伍佰伍拾伍萬元整。

2、交納期限:每年承包費分三次付清。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伍拾萬元整;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付伍拾萬元整;乙方的皮棉最後一次出__公司場地時付清捌拾伍萬元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伍拾萬元整;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付伍拾萬元整;乙方的皮棉最後一次出__公司場地時付清捌拾伍萬元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伍拾萬元整;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付伍拾萬元整;乙方的皮棉最後一次出__公司場地時付清捌拾伍萬元整。

三、承包經營期間資產的所有權

1、在合同期內,軋花廠的資產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對甲方的資產進行轉讓、轉租、分租、設定抵押和典當及對外投資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資產所有權的行為,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合同期內,甲方的資產由乙方使用,乙方在向保險機構投保的同時負有保護、維修、保養的義務。對於乙方的過失、疏忽或由乙方可以防止的任何第三者的行為造成的對於甲方資產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責任。合同履行屆滿後,乙方必須保證設備的完整,並能正常運行,但設備檢修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所有證件必須合法,使乙方收購加工正常進行,為製造良好的收購加工環境。

2、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乙方經營期間的會計、出納等重要監管崗位由甲方人員擔任,但必須服從乙方的管理,其每人的年工資45000元(包括統籌、保險),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可給其單獨開立賬户,財務實行獨立核算,非合同約定,甲方不能截留乙方的貨款及收購資金。

5、甲方按乙方銷售皮棉、棉籽、短絨的金額,全額開具增值税發票。

6、甲方必須在乙方每年還完貸款後,在3個工作日付清乙方的投資款及利潤,乙方必須提供合理的票據。

7、合同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讓財產或轉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8、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產或不能正常生產時,除積極解決外,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利按照市場價格自行收購,但乙方不得為了爭奪資源(籽棉)哄抬價格,而給甲方造成風險隱患。

2、乙方所生產的皮棉、棉籽等產品均由其自行銷售,甲方不得干預。

3、甲方現有廠內所有的生產設備、機器設備、裝卸設備、檢驗儀器、消防器材、財務設備等均以盤點清單為準交由乙方使用,並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承包期結束後,乙方將此交回,交保證甲方能正常使用。

4、蓬布按盤點清單交由乙方使用,承包期結束後,乙方必須將蓬布縫補完畢,並保證甲方能使用。

5、合同期內,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上級相關的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6、合同期內,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上報收購日報表、財務報表等,乙方提供的報表數據必須是真實、完整的。

7、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使用的電費,由甲方根據供電局的電費通知單向乙方收取。乙方不得拖延繳納電費,若由此而產生的滯納金和利息由乙方全部承擔。

8、合同期內乙方自行招聘的職工,不與甲方形成勞動關係,所需各種待遇、經濟補償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併發放。乙方留用甲方職工的應按照規定為職工繳納合同期內的社會保險、統籌等費用,此筆費用由乙方及時劃撥到甲方賬户上再由甲方統一向社保部門為其代繳。

9、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各種税收、費用及發生各類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以前的債權、債務以及前年度税收及其他費用均與乙方無關。乙方承包期間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承擔。(土地使用税和本廠正式職工的殘保金由甲方承擔。)

10、合同期內,由於乙方管理疏忽或違法行為,造成的一切人員、財產、經濟、損失及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和賠償相關損失。  1

1、按上級部門的要求,乙方所有員工必須參加工傷保險,所收購的籽棉也必須投保,其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

2、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庫存的現有材料配件,若乙方領用,則以現金方式付清。  1

3、合同期內,乙方所產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包括冬季暖氣費)均由其自行承擔。

六、承包保證金  為保證甲方資產的安全,以免給甲方造成鉅額損失,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之日需向甲方交  納保證金50萬元(伍拾萬元整),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違約和爭議和處理

1、乙方應遵守本合同中規定的關於甲方資產使用約定。

2、承包期間,由乙方造成的經營風險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本合同項下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其他

1、消防設施:國家政策有所變動,變動部分由甲方承擔,並保證乙方在當年收購籽棉期前技改完畢,否則按甲方違約處理。

2、合同履行屆滿,雙方對承包期間的各種債權債務及各項損失進行清算,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類債務(包括工人統籌、各類事故)應在清算完後立即結清,屬於乙方的資產及時歸還乙方,並同時退還所剩餘的保證金。

3、本合同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4、如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遇到不可抗拒原因(自然災害等),致使甲乙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無故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佰萬元整,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一、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承包經營合同篇10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就郝官村籃球場修建工程,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如下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況:郝官村精神文明陣地建設,籃球場修建總面積630平方米。

二、工程內容:籃球場場地平整及平面混凝土澆築,要求修建好後符合籃球場標準。

三、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合同價款:以總承包人民幣叁萬元的單價進行修建。

五、質量要求:C25水泥砂漿澆築,保質期限為________年,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及返工,由承包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除賠償損失外,另給付違約金1萬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後支付 萬元,其餘部分,待工程經上級檢驗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相關部門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發包方:盱城鎮新華村委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五墩村馬玉春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自然資源發展農業生產,在公平、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甲方將四山圩區約3000畝水面發包給乙方從事水產品養殖,經雙方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意向性為五年,合同採取壹年壹簽訂的方式,本合同的第五年起止時間為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3月27日止。

二、承包金:1、乙方每年上交承包金46萬元(承包金的.計算方式不以畝數計算)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交清當年承包金46萬元,以後承包金上交時間為下年的3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承包金,並簽訂承包合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下年度承包權,甲方將按期限收回水面,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當年承包金46萬元後將四山圩區水面及附屬設施交給乙方經營管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甲方發包的財產不受損害與資源的合理開發。

人經營,合同到期,乙方未交清下年度承包金和簽訂下年度合同,乙方必須立即停止圩區內水產品捕撈,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9

聘用單位:(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包廚房者(受聘人):(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局、民政局及烹飪協會的有關法規條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以供共同信守執行。

一、 甲方將座落於 市(縣、區)地段 的廚房承包給乙方做技術管理工作,職務為,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止。

二、 甲方每月付給乙方承包工資:人民幣 元,(大寫:萬千 百元整)。每月 號為支付上月工資發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資自每月的工資發放日起7日後,乙方則無需再遵守本協議,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資(上月未發工資加本月實做天數的工資)和廚房人員回湖南的相關車費。如協議未果,乙方有權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解決。

三、 乙方自行組織安排熟練操作技能的廚師擔任廚房內切配、正、副灶台、蒸爐、打荷、冷菜間等技術崗位工作,並負擔工資。廚房內洗滌衞生雜工由甲方負責安排人員並負擔工資。

四、 在乙方承包期中,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約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費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的食宿)。如對乙方人員安排烹調技術有所異議,可及時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及時改進,達到雙方滿意。甲方在營業期間若生意紅火,增收營業額,應相應增加乙方工資。

五、 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協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則,一方應加倍賠償另一方相對應的經濟(工資)損失。

六、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本着互相諒解的精神,共同協商處理,如協商未果,按原協議執行。

七、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協商未果,則合同到期本協議自動失效。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同時產生法律效力。

九、乙方或者乙方所屬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用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 (簽名蓋章)

乙方: (簽名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10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交利潤遞增包乾/税後承包金(遞增)包乾/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鈎的承包經營責任制等)

四、上繳利潤數額

1.承包方以_________元為上繳利潤包乾基數,自__________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遞增_________%的比例上繳利潤,即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

2.上繳利潤後剩餘部分,全部留給承包方,由承包方首先歸還國家貸款,然後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各項基金的比例為:

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 福利基金備註年年年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

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六、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_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_____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_%。閒置資產處理辦法_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方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註銷等批准和登記手續;

3.承包期間,發包方必須尊重承包方自主權,不干預承包方正常經營活動;並幫助承包方解決下述問題:_________;

4.對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_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_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後,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11

發包人(下稱甲方):

承包人(下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開展經營服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在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協議書,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座落在x店面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約定享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

乙方對甲方所有現狀已有充分了解,願意承包經營甲方的上述店面,並保證合法經營。

甲方將經營所需的證照提供給乙方保管使用,乙方應當按照經營範圍正當經營,並切實維護甲方的商譽。

二、經營方式及經營證照

1、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

2、甲方於本協議簽字之日將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交給乙方。

3、上述證照乙方經營期間由乙方保管,證照的年檢工作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4、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全部移交給甲方。

三、承包期限及承包金繳納

1、承包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承包經營的年承包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採取先繳納後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金:

a、乙方付甲方承包經營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b、乙方每月20日前把次月承包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承包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元,乙方違約的',乙方無權主張保證金,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應在協議解除或終止後及時退還保證金。

乙方繳納的保證金由甲方保管期間,不計收利息。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承包金。

2、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及時將______店面工作交給乙方使用,乙方在確認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等處於適用狀態,能夠滿足乙方正常承包經營需要時予以接收。

3、甲方將______經營店面設備設施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維護保養。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2、乙方應當合法經營。

3、乙方應當愛護______經營店面設備設施,適時維修和保養。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用、接待費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協議解除或終止時,設備設施應按移交時的清單完好交給甲方,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維修好或按造價賠償給甲方;

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後果與經濟責任自負。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簽訂的任何協議與甲方無關,涉及甲方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乙方不得以甲方______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經營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七、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積極履行本協議書條例,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

八、其它

1、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協議期滿或解除後,原有設備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設備設施。

3、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

為支持乙方經濟發展,甲方先後向乙方發放貸款______筆,借款本金______萬元,截至協議簽訂日,拖欠利息______元,借款本息合計______萬元(借款詳細情況見本協議書附件一)。借款到期後,乙方無力償還,甲乙雙方就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債務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對借款事實及本金、利息金額和該借款全部用於村集體經濟發展的事實無異議。

二、乙方同意以該村的機動地平方______米(摺合___畝)的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所欠甲方全部借款本息。

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___日內,乙方負責配合甲方對抵債土地進行丈量並繪製抵債土地示意圖,抵債土地面積以雙方丈量面積為準。抵債土地示意圖作為本協議書附件二。

四、宗地位於該村___方向,東西長___米,南北長___米,東至___,西至___,南至___,北至___.(土地詳細情況見本協議書附件二)。

五、對甲乙雙方達成的以機動地承包經營權抵償借款本息的方案,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協議書附件三)。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書。

六、乙方保證對抵償債務的土地擁有權並且享有以之抵償債務的合法權利。

七、抵償債務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內容。

九、本協議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況而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協議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與其他信用(聯)社合併,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年度絕收或者減產___%以上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一年;減產___%以下的,抵償債務期間自動延長半年。

十一、延長抵債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生效。甲方通過郵寄方式送達書面通知的,該通知交郵之日起即視為送達。

十二、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十三、自本協議抵債期限開始之日起,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對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十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五、甲方採取發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村民有優先承包、受讓、承租等權利。

十六、在乙方村民無人承包、受讓、承租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與乙方之外的其他村民委員會成員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十七、在乙方村民承包、受讓、承租抵債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情況下,乙方應負責做好配合工作,做好乙方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的簽訂、流轉款項的收繳等工作。

十八、在本協議履行間,因抵債土地所發生的農業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關農業税費。

十九、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自然災害造成土地毀損、滅失而無法從事農業生產的,乙方應在甲方已收益的範圍以外重新提供其他土地或者財產抵償債務。

二十、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國家因需要徵用抵債土地的,徵地的各項補償費用,應優先償還甲方未受償部分的款項。甲方受償後剩餘部分,歸還乙方;甲方受償後不足部分,乙方仍然負責償還。

二十一、本協議書履行期間,乙方應負責協調好村民的相關工作,保證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十二、對甲方與村民簽訂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乙方無權對協議內容進行干預。

二十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負責逐户通知抵債土地的現承包人,向現土地承包人説明抵債事宜,做好現承包人今後年度繼續承包、受讓、承租土地的宣傳工作,停止收取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費。

二十四、抵償債務期限屆滿,在土地未毀損、滅失和被徵用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將土地交還乙方。

二十五、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十六、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七、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乙方主管部門寶豐縣農村信用聯社備案一份。

特別説明:本協議文本為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後共同擬定。甲方已提醒乙方對協議全部條款進行仔細閲讀,並對乙方對協議條款及措詞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答,乙方已經認可甲方的解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條款及措詞理解一致。

附件

1.借款詳細情況説明

2.抵債土地示意圖

3.乙方村民代表會議決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乙方:村民委員會: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13

本協議當事人:

發包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zz城洗滌服務中心承包經營事宜,在友好、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甲乙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承包範圍

蘇區1號院洗滌服務中心,以及洗滌中心附間鋪面的影碟租賃、淨水代售業務。

二、承包期限

從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計24個月。

三、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組成如下:

1、設施設備折舊費;

2、裝修折舊費;

3、洗滌中心房租費;

4、zz城物業管理費;

四、管理費標準: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繳納10000元押金;

2、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免收乙方一個月管理費用;

3、乙方從第二月起,向甲方繳納3000.00元/月的管理費用;

4、從第八個月起,每半年增加管理費用500.00元/月(最高不超過6000元/月);

5、影碟租賃、淨水代售業務每月需向甲方繳納500.00元的管理費用,另需向甲方免費提供100桶/月的淨水量,甲方使用的超出部分純淨水按3.50元/桶予以支付乙方;

6、管理費用每季度繳納一次,每季度末25日前繳納下季度管理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水、電均按民用水、電費用計收;

2、甲方將定時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3、甲方負責經營範圍內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儘可能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給予支持;

5、每月向乙方提供不低於6000元的內部員工洗滌量;

6、免費向乙方提供淨水桶50個。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穿着統一的服裝;

2、負責承包範圍內的衞生清掃工作,其衞生標準按潔華公司規定執行;

3、自行承擔承包期內產生的水、電費用;

4、遵守潔華公司所有規章制度,並接受商業管理經營部的統一管理;

5、洗滌服務收費標準按照《zz城物業管理服務手冊》中的標準執行,若有增加項目收費,需報商業管理經營部審批後方可執行;

6、可拓展zz城900餘户住宅及商家的洗滌業務;

7、除本合同第三條中所示費用以外的一切經營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設施設備,如有損壞,均須照價賠償;

9、乙方因洗滌原因對客户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全權負責;

10、乙方因處理客户投訴不當而影響甲方品牌聲譽,甲方有權扣取部分質保金作為處罰。

11、乙方服務質量承諾:

1)無明顯的污漬;

2)無異味、脱色、染色現象;

3)無變形、縮水、脱線現象;

4)無潮濕感覺和其它不規範現象;

5)收發數目準確,決不發出一件不合格的布草、衣物;

6)無雜物、灰塵污染現象。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有違反上述條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收回經營權,並解除本承包經營合同;

2、甲乙雙方在經營期限內不得單方無故中止合同,如有違反將向對方支付一年管理費用作為違約金。

八、其他:

1、合同期滿後,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繼續承包的優先權;

2、合同期滿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管理費用;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共四頁,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名):

經辦人: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地址: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14

發包方:______環保磚廠(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環保磚廠的效益,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承包項目及範圍

1、甲方同意將儒溪棋杆環保磚廠的全部機械和財產全部承包給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

1、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十年六個月。

2、本合同的承包期限自2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款及支付:本合同的承包款分二段計付。

1、自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的承包款為51萬元人民幣。其中磚廠合夥人為三人,即魏黎明、李雄和李豔,按每人17萬元分配。由乙方留下自己分得17萬元後,在20___年___月前,向甲方支付另二位合夥人的承包款共計34萬,現由甲方向魏黎明和李豔按份分配。上述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月息2分計息,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2、第二階段自2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的承包款為45萬元,除乙方留足自己應得的15萬元合夥分紅外,乙方還須向甲方繳納承包款30萬元,該款在20___年___月底前付50%,20___年___月初五日前付清剩餘的全部承包款。此後按每年20萬支付到20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磚廠財產的交接

1、由甲乙雙方對現有機械設備和固定資產進行清點造冊,登記簽字交接,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滿時,由甲乙雙方對財產進行驗收和接收,由雙方簽字認可。

3、乙方在合同期滿時,必須保證機械設備的完好,能夠正常運轉和使用,如有損壞和遺失,照價賠償。

4、乙方在合同期內添置的易耗品,按照“來添去丟”的原則,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予接收。

五、有關約定

1、乙方在合同期間,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合同期內的所有生產經營性開支和税費由乙方負責。

3、合同期內,乙方必須注意安全生產,嚴守操作規程,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借款和用甲方財產進行任何抵押。

5、合同期內,乙方自主聘請的工人,由乙方自主管理,支付報酬和待遇,所有人員與甲方無任何法律上的關係。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字,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單方違反,罰違約金___萬元。

七、本合同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存一份。

甲方簽字:___乙方簽字:___

___年___月___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上繳利潤定額及期限

1.乙方每月上繳給甲方的利潤定額為?元;

2.甲、乙雙方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將前半年的利潤?元先行支付

給甲方,並於?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之前分三次將每次的利潤元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發包的經營條件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證件;

2.甲方提供約?平方米的經營用房,由甲方安裝水錶、電錶,表

後設施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承包的經營義務

1.乙方承諾在經營範圍內合法經營;

2.乙方每兩個月一次向甲方繳納水電費;

3.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規定按時納税並上繳工商管理費等有關行政

規費;

4.乙方的合法經營不受甲方非法干涉,在承包經營期間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經營中使用公章須經甲方審核;

5.乙方在合同簽定之日向甲方繳納經營保證金元;

6.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的終止與續約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簽定的承包經營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經營,?需在經營期滿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另行簽定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七、合同終止後的處理

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撤除已有的裝修(包括乙方自行的裝修),維持營業用房的現狀,營業用房內的餘貨及流動設備歸乙方所有,並在合同終止後兩日內搬離,與甲方辦妥營業用房及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的交接手續,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元保證金歸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繳利潤,每日按應繳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元的經濟損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繳納水電費,每日按應繳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天,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供水,逾期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終止承包經營合同通知後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甲方?元的經濟損失;

3.乙方非法經營、不按時納税等行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處罰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承包經營期間,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與對方協商,經得對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相關手續,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元;

5.合同終止後乙方擅自拆除已有裝修,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經營期間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繳納首期利潤及保證金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16

發包方(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鑑於

甲方基於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展及管理需要,與乙方協商一致,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為了釐清雙方權利義務,特於 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承包事項:公司所有與經營管理相關的事宜。

第二條 承包經營的方式: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全部經營權發包給承包方。承包經營期間,由承包方獨立核算、依法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費用

第四條 承包經營的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承包費為 元/年(大寫:人民幣每年 ),五年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承包費用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完畢。

第六條 承包期間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工傷事故、房屋租金、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寬帶費、電話費等與公司經營管理相關的全部費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承包事項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承包方在承包期間享有以下權利:

6.1有權組建公司的管理團隊、聘任公司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建公司領導機構。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部分人員的安置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2 有權決定公司的管理機構設置,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6.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合同終止後,由承包方出資購買的設備和資產歸承包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在承包經營期間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 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的義務

9.1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合法用工、按期如數繳納承包事項應繳納的各種税費等。若因承包方原因導致發包方承擔對公司的處罰,發包方可向承包方追償,並可解除承包合同。

9.2承包方需維護公司形象、保護公司資產,不得作出損害公司權益的行為。若承包方作出損害公司權益的行為,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9.3承包方必須按期足額支付合同中應由承包方支付的費用,延期支付的,經發包方催告後仍不履行,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9.4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應及時通知發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履行。否則視為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所繳納的承包費不再退還。

9.5承包經營期間因承包經營事項的經營行為造成的.後果均由承包方承擔。由發包方或公司承擔的可向承包方追償。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 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享有的權利

10.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10.2有權監督公司的實施情況。

10.3對公司的財務狀況享有監督權。

10.4有權在本合同屆滿前30日組織審計機構對承包情況進行審核,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十一條 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應盡的義務

11.1不得干涉承包事項的經營管理,但損害公司利益的除外。

11.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為承包方開展承包事項提供協助和便利,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11.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其 他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內容,對方有權合同解除。發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已繳納的承包費用作為違約金不再退還;承包方解除合同的,發包方除退剩餘的承包費用外,還應按承包費的6%向承包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每章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設置,標題不作為合同內容使用,具體內容以合同條款為準。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簽訂、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文字為中文,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合同附件:

1、發包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2、承包方身份證複印件

3、移交時公司財務及資產負債表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發包方代表(簽字)承包方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月日聯合經營合同出租車租賃經營合同校園超市承包經營合同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17

目錄

前言

1)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3)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5)合營雙方的責任

6)董事會

7)經營管理機構

8)籌建和籌備

9)採購

10)勞務管理

11)税務

12)財務與會計

13)審計

14)土地使用費

15)合營期限

16)違約的責任

17)清算

18)保險

19)適用的法律

20)保安祕密

21)不可抗力

22)爭議的解決

23)解除合同

24)附則

前言

和、(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市建立並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分別委託為其授權代表。

1.: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2.: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3.: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在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佈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並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範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

新建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 平方米(約間客房);

辦公樓部分約 平方米;

原有建築物面積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築的建設及f.f.e.庭院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築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處置費為美元。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後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固定為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美元,佔%;乙方出資額為美元,佔%。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美元,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合計美元,作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美元,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繳足的註冊資本現金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户。

第一批應於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十五(15)天內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二批應於年月日之前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後,須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並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註冊資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美元,合營企業委託銀行牽頭、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以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美元)的%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它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後,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築費的%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後儘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天內書面答覆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覆,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後,成立以為首的由、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於轉讓前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甲方要為儘快取得該項批准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准、註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築物和改造原有建築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繫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採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税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築物、新建築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儘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築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築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取得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繫以最優惠的價格採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並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它有關安排;

4.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為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從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託書委託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併。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託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託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簽字後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並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經營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後的前年,本着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後的第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它下屬人員,並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工作,並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範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門,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託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託條件、擬訂委託合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築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於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並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別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一、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並報中國主管當局批准;

(2)根據批准的擴大初步設計,製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外採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並根據需要與對方協調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並在預算的範圍內支付其它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它記錄資料;

(10)其它有關籌建的業務。

二、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築,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並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託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的所需設備、傢俱和其它用品的採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三、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築及原有建築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的任務後,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並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後,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託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託和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萬平方米的%。

合營企業委託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採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採購計劃和預算。並將擬在中國境內採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合營企業自行採購,或委託第三者採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採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徵進口關税和工商統一税。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並與之簽訂僱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它有關規定製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的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税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税法》等有關税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税款。在新建築物和原有建築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税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税的申請,經批准後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採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築物和原有建築採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築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築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税務總局批准後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建築竣工和原有建築改造完成後,總會計師應儘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並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税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於貨幣兑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應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於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報送市税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原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併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期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税、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後,剩餘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户和人民幣帳户。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户,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於該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後儘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後的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種審計完成後,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覆。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並且應儘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佔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築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築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築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年。新建築物竣工後和原有建築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並報中國有關當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到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額超過註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因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它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託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並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以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後剩餘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髮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税後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淨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後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後,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它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祕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於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祕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它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儘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後;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後;

3.如果本合同簽字後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關當局批准的,在獲得批准之後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宜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採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後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在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市簽署。

甲方:                乙方: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户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甲方《經營管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如下承包經營合同。

一、雙方同意,乙方與甲方不形成勞動關係,甲方所設的預結算部由乙方承包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負盈虧原則。

二、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招投標項目的預結算均交由乙方編制。

2、根據甲方年度工作計劃,乙方在年完成的經濟指標保底/ 萬元。

3、乙方按公司預結算收費標準收費,由甲方財務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為預結算部人員的工資及獎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為辦公場地使用費和管理費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辦公場地使用費和其他管理費。

三、其他費用承擔

1、甲方承擔乙方經營過程中的以下費用:辦公耗材、電費、水費、餐費。

2、乙方承擔經營過程中的以下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聘用員工的工資、獎金、社保等。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①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管理制度對乙方聘用人員進行人事、紀律、形象、懲處管理,有權要求乙方辭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的人員。

②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個人常駐甲方辦公室經營的基本條件,即:辦公室、辦公桌、椅以及就餐條件。

③甲方公司項目外的投標預算業務,在項目經理沒有特殊要求時,應安排乙方編制,並由乙方填寫《投標預算編制費審批表》合理收取相關費用,甲方經營部主管領導審批,監督費用的收取。

④乙方如因投標預算原因導致投標項目廢標,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⑤乙方收取的公司項目預結算費必須全部上交甲方財務部。甲乙雙方每月對收取的預算費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甲方依據約定扣除乙方每月應上繳的.金額,剩餘金額甲方分兩次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60%甲方按月返還給乙方,總金額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結算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權利、義務

①負責甲方在建工程項目款、安措費、項目結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過程的監督工作。

②參加甲方項目的圖紙會審、合同評審、技術交底等工作。

③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定的工程預結算收費標準自行決定下浮數額,但應服從甲方收費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員必須將勞動合同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管理,且與甲方無任何勞動關係。

⑤乙方應服從甲方自營項目及正常經營業務的工作任務安排,不得無故拒絕甲方安排的工程預結算業務。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

⑥乙方(包括乙方所聘工作人員)在經營過程中,應嚴格恪守職業道德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祕密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的權利。

⑦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務、債權,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和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為兩年,從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如需續簽,則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財務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預結算部投標預算收費標準》附後。

甲方:(蓋章)

授權委託人:

年 日 月

乙方:

年 日 月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19

聯合設立總公司(集團)協議書訂立協議單位:

甲方:

名稱____地址____

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____

(其餘單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不改變各單位所有制性質,財政物質資源渠道及隸屬關係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決定聯合組成_______總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

2.聯營項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協議書有效期間內,聯營成員就下列項目的協作和分工,達成一致意見。

(1)

(2)

(3)

……

3.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____________

4.聯營常設機構名稱:__________總公司。

地址:__________

隸屬: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所有制)聯營

核算方式:聯營成員各自經營,獨立核算。

5.總公司的組織機構:

總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由各聯營成員的法定代表人組成。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任期____年,可以連選連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可以兼任總公司的經理、副經理。

董事會是總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其職責是組織實現聯營成員之間在生產、銷售、供貨、技術服務、信息等方面簽訂的合同,協商聯營成員之間的協作關係。

總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總公司設經理一名、副經理____名,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處理總公司日常事務,副經理協助之。經理、副經理下設辦公室、服務部、供銷部、生產部……等等。

6.聯營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1)聯營成員各是獨立經濟實體,各自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營成員對總公司的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總公司對聯營成員的債務亦不負連帶責任。

(2)聯營成員的業務往來(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託加工、改制、經銷產品、統一接受訂貨,科研協作技術服務,技術轉讓等),須分別訂立經濟合同,實行內部優惠價。其權利義務關係受經濟合同法調整。

(3)聯營成員所需的同質同價產品,能在本總公司內加工的,不得到總公司外加工。

(4)聯營成員有權優先獲得本公司內部的科研成果和經濟信息。

(5)聯營成員的財產所有權,正常經濟活動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總公司及任何聯營成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於預和處分。

(6)聯營成員有退出總公司的自主權,但退出前簽訂的各項經濟合同和協議仍應繼續履行,直至合同或協議履行完畢或經訂約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7)凡與總公司業務有關的生產、科研、供應、銷售等企業、事業單位,承認總公司的協議、章程,自願加入總公司,可以提出申請,經總公司董事會批准即成為聯營成員。

(8)聯營成員退出或加入本聯營,不影響本總公司的存在。

(9)聯營成員有獨立進行其他經濟活動的自主權。

7.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對總公司依照協議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規定所應承擔的協作任務,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確屬無法承擔的,應在不可抗拒的事由發生後____(時間)內,及時通知總公司。由於其他原因不願繼續承擔協作任務的應在____(時間)內報告總公司。

(2)聯營成員由於不可抗拒的事由確實無法承擔協作任務,而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由於其他原因不願繼續承擔協作任務,而給他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本協議經各聯營成員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修改。

9.本協議生效日,即總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

10.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聯營成員各執一份,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聯營成員單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户:

地址:

年?月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2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 , 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承包期限

該店鋪承包期限共X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該店鋪第一年承包金為X元(大寫 元整)。

2.第二年至X X年承包金為X元(大寫 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須在當年X月X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店鋪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X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承包期限順延。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店鋪設施,嚴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21

市第十一中學(以下簡稱甲方),將本校綜合樓底層的兩開間加北面樓梯間共約100平方米作為學校勤工儉學的基地,目前開辦校辦商店。為了改革管理體制,搞活商店經濟,經個人申請,學校研究決定,由我校職工又同志(以下簡稱乙方)承包經營,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以下承包合同,共同遵守。

1.商店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承包經營,對商店全面負責。店名由乙方自定。並由乙方重新辦理營業執照及新帳户等一切手續.為保持學校正常秩序,學校設有學生服務部,乙方不準進校經營。乙方必須遵紀守法,文明經商,確保完成上繳學校利潤及其他各項任務。

2.乙方每月上繳純利潤元給甲方,當月的利潤在上月25日前一次付清,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查封商店,終止承包合同。

3.校辦商店由甲方另裝水、電分表。乙方按月向甲方繳交水電費。

4.甲方要求原校辦工廠的5名大集體所有制工人由乙方安排使用,開支各項經費,乙方因難以受理,不能接納,願每月承付他們工資額的15%的金額交市保險公司作為他們今後的退休養老金,甲方表示同意。 6.校辦商店納税等一切對外開支由乙方負資。

6.乙方如需在商店原有基礎上裝修四面牆壁,可自費裝修,但必須在不影響原有建築結構的前提下進行。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自費裝修部分不準拆除,也不能向甲方索要裝修費.學校裝備的電扇六把、吊頂燈七盞、大花吊燈二盞必須完好移交。

7.今後國家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承包政策或規定如有變化,本合同有關條文與之牴觸,雙方應服從當時的承包政策或規定。

8。本合同有效期5年(從年月日—年月日)。合同到期提前三個月續訂。

本合同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倒本二份.分送市公證處、市教委勤工辦。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2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交利潤遞增包乾/税後承包金(遞增)包乾/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鈎的承包經營責任制等)

四、上繳利潤數額

1.承包方以_________元為上繳利潤包乾基數,自__________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遞增_________%的比例上繳利潤,即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

2.上繳利潤後剩餘部分,全部留給承包方,由承包方首先歸還國家貸款,然後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各項基金的比例為: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

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六、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_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_____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設備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_%。閒置資產處理辦法_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方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註銷等批准和登記手續;

3.承包期間,發包方必須尊重承包方自主權,不干預承包方正常經營活動;並幫助承包方解決下述問題:_________;

4.對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_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_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後,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 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 抵押、質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税;

7.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合同範本《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十、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_________。

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_________。

十一、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十二、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三、違約責任:

1.發包方無理干擾承包方的生產經營活動,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從上繳利潤中扣除賠償金額。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

2.發包方不按合同第_____條規定為承包方解決_________問題時,按_____的_____%交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上交利潤中扣除。

3.承包方未按合同完成上繳利潤總額或年度上繳利潤額,按下述辦法交付違約金_________。

4.承包方未實現第_________條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的,按下述辦法交納違約金;未實現企業升級時,_________;新增固定資產達不到規定數額時,_________;技術改造任務未完成時_________;產品質量未達到規定標準時_________。

5.承包方承包期間,給企業財產造成損害的,按下述辦法支付賠償金: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審批機構批准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十五、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於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註銷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十六、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七、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二十、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二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九畹溪鎮石柱村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A10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茶園:共計茶園 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設備、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構築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設備、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臵。甲方如有需要,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 年期間承包款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整。從 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 %。

3、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於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着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台刈、品種改良等,並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臵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臵。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並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範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9、乙方生產、生活中所需木材須在甲方指定地點砍伐,無償使用。

10、乙方必須遵守《護林防火公約》及有關規定,嚴禁煙火進出,嚴禁放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火警、火災必須積極參與撲救。

11、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同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各項報表,並接受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元,如乙方無違約行為,承包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後,該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

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已收取的保證金無需退還。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則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 萬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臵(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4、甲、乙方破產或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24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以下是“承包經營管理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發包人: (下稱甲方)

承包人: (下稱乙方)

保證人: (下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洗浴的中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座落於 的洗浴的中心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對甲方所有的休閒中心的現狀已有充分了解,願意承包經營甲方的上述休閒中心,並保證合法經營。

二、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據法律規定或本協議書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協議書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繳納方式

乙方承包洗浴的中心經營的承包金為______元/年,採取先繳納後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金: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協議約定的方式收取承包金,

2、甲方於本協議簽字之日將洗浴的中心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交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及時將洗浴的中心移交給乙方使用。

4、甲方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2、乙方應當在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授權範圍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3、乙方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用、證照的年檢相關費用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設施、設備享有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後果與經濟責任自負。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乙方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洗浴的中心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乙方不得以洗浴的中心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經營活動。

9、乙方對於洗浴中的`心消防設備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對於因消防設施不達標而引起的災難由乙方自行負責。

10、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全部移交給甲方。

七、擔保或保證金

丙方自願為乙方在本協議框架類的全部義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丙方提供擔保的期間為二年。

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_____元,乙方違約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張退還。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應在協議解除或終止後及時退還保證金。

八、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九、 其它

1、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協議期滿或解除後,原有設備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設備設施。

3、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十、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為了方便市場管理,甲方同意將 市場經營承包給乙方經營。在公開、公平、公正、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和承包費

1、 承包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乙方從承包之日起,每年按要求向甲方繳納承包費元。承包費按年預先支付,即 年 月 日前交清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承包費, 年 月日前交清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承包費。逾期不交則視為違約,立即終止合同,不退還保證金。

二、保證金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時,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壹仟元整)保證金。合同期滿後,乙方嚴格履行合同,並且經甲方對市場建築及相關設施檢查確認無損壞後,如數退還保證金(不承擔利息)。

三、乙方承包範圍:

地坪砼面1110平方米,可供使用枱面122個,門面2間,豬肉掛鈎48付。

四、乙方承包期間責任:

1、 乙方對市場內的秩序、衞生、安全(大棚內)等進行管理,若市場內發生不安全事故及吵嘴鬧架等事件,乙方要應及時處理,所造成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2、 乙方代甲方按規定按時、按規定足額收取市場攤位設施費,並確保市場用水用電和市場整潔衞生(用水用電及市場衞生清掃清運所產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3、 乙方要自覺維護市場建築和設施進行簡單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甲方對市場進行監督檢查及開展其他活動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給予支持。

5、 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市場用水、用電。所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如不按時結清水電費,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 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 服從縣集貿市場管理服務中心管理,不得轉讓市場承包經營權。

3、 在管理中必須文明管理、禮貌服務,確保市場正常運作。

4、 乙方如在承包期滿後不再承包,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保證金,不退還保證金。

5、 承包期間,乙方因故終止承包合同視為違約,不退還保證金,並賠償相應損失。

以上條款,乙方若有違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不退還保證金,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簽章):

乙方法定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26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組上會議同意並報村上批准,將位於____市村二組面積_________畝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  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中證人(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2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潮州市潮安縣浮洋鎮洪巷村的潮州市潮安縣貴業陶瓷製作廠手彩業務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潮州市潮安縣貴業陶瓷製作廠(以下簡稱公司)的手彩業務。

二、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 元(大寫: ),該承包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後且乙方未違約時甲方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保證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應當由其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税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環保、質檢等費用)時,甲方可不經過乙方同意,將相應款項直接從其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2、將公司手彩業務在本合同簽訂後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

3、將公司內現有設備、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物品借用登記表》為準) 。

4、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 個月後即告解除。

5、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管理好資產,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乙方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手彩業務,並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均與甲方無關。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保證金。

3、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手彩業務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手彩業務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4、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甲方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甲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6、對公司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送等。

7、承包經營期間,若以公司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同意。

8、應每 月前據實向甲方報送手彩的財務報表。

9、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按價賠償,並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10、不得更改公司房屋建築結構及用途,特殊情況確需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動工。

11、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12、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公司,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公司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4、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交納。

15、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公司聲譽和形象的事。

16、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衞生、環保、消防、治安、安全等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17、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信費、税費、種類管理費等與本公司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8、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 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19、甲方對外所享有的債權,乙方負有清收義務。

20、乙方應自行解決承包方工人的食宿問題,但需遵循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需借用公司食堂就餐和宿舍就寢,公司將按規定收取費用並接受公司管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公司。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公司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公司房屋建築結構及用途。

3、乙方損壞公司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乙方經營超出公司《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6、因安全事故而乙方拒不賠償的。

7、承包期內,乙方經營公司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和形象的行為。

六、公司印章的保管與使用

公司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公司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繫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加蓋具與公司有關的印章,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免責條款

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公司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收回的;

2、該公司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公司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公司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保證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 元計算。如逾期超過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保證,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公司及其它財物,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後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公司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貳份各六頁,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28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執行董事。 乙方 縣 鄉 村 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小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 縣 鄉 村 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2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____的水果店____年度承包協議如下:

1、乙方承包甲方的水果店經營水果,承包期為____年上學期開學至____年下學期結束,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元。競標成功後當場交清。

2、乙方經營項目為水果,不能進行水果加工和變相加工經營,不能經營其他項目,一經發現上述不能經營的情況,罰款壹仟元,並立即取消其經營協議且不予退承包費。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將合同轉讓,乙方與外界發生糾紛,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門面一間給乙方作為營業場所(由甲方指定)。

5、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愛護水電設施,節約水電,水電費按實、按市場價由乙方主動向甲方交納。

6、工商、税務、衞生等其他費用甲方可幫乙方協調,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愛護學生,不經營腐爛、變質水果,遵紀守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交費用不退。

8、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不享受學校任何福利待遇。

9、乙方競標時必須交納壹仟元的保證金,承包期滿沒有違約情況時由甲方退還其保證金。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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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船承包經營合同 篇30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 年 月 日在 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 市 路 號,面積共 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 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後 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 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 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税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衞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 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發給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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