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採購合同 >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精選17篇)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精選17篇)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1

採購單位(甲方):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精選17篇)

服務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並嚴格遵循柳州市融安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或)團體組織印刷服務採購項目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印刷服務入圍協議,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印刷服務服務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採購標的金額單位:元印刷類型印刷品名稱數量單位單價(元)總價(元)紙張要求印刷要求裝訂要求規格説明合同總價:大寫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以上合同總價已包含印刷材料採購費用、加工費用、包裝費用、税費等。

二、印刷質量要求

1、乙方應確保印刷品符合經甲方確認的樣稿(如有)要求,印刷文本須明晰,內容正確,材質無誤,紙張平滑,墨色均勻,尺寸正確等。

2、除上述約定外,印刷質量還應符合現行國家新聞出版行業有關質量標準;樣稿(如有)與國家/行業標準要求不一致時,以要求較高者為準。

三、印刷品包裝要求

1、印刷品的包裝要求: [填寫包裝材料及其他要求] ;外包裝上應貼統一的標識,標識內容包括印刷品名稱、毛重/淨重、數量等。

2、乙方提供的印刷品必須嚴格按照上述要求進行包裝,並應根據印刷品的特性採取防潮、防雨、防鏽等保護措施,確保印刷品適於長途運輸和反覆裝卸。

3、印刷品包裝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印刷品交付與驗收

1、交付: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將印刷成品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運費由方承擔。交貨期:

2、驗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交付的印刷成品不符合交貨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項下印刷品損毀、滅失的風險,自印刷品驗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擔。

五、資金來源及支付方式金額單位:萬元序號採購計劃文號採購目錄數量本次使用金額資金來源性質資金支付方式

1、資金來源性質包括預算內資金、專户資金、其它、核算其它、預算內暫存、專户資金暫存、核算其它暫存等,根據採購計劃核定的性質填寫。

2、資金支付方式包括財政直接支付或財政授權支付、單位自行支付,根據採購計劃核定的方式填寫。

六、費用結算

1、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單位:甲方應根據採購計劃確認的資金支付方式,按規定將印刷費用全部支付(或申請支付) 給乙方。其中確認“財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應在印刷品驗收合格後【 】個工作日內,向財政國庫支付機構提出申請支付令、辦理國庫支付手續,財政國庫支付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不計入甲方付款期限),將印刷費用支付給乙方;確 認“財政授權支付或單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印刷品驗收合格後【 】個工作日內自行將印刷費用支付給乙方。

2、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單位:由甲方在印刷品驗收合格後【 】個工作日內自行將印刷費用支付給乙方。

3、甲方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開具等額有效的增值税發票,甲方未收到發票的,有權不予支付相應款項直至乙方提供合格發票,並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發票認證通過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七、知識產權及保密

1、印刷所用圖片、標誌與文字素材等若由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項下乙方提交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各類紙質文檔、電子文檔及其他交付物),其知識產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擅自使用(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使用的除外)。違反前述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2、乙方保證,其交付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況。如因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引起任何知識產權爭議,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乙方對甲方所委託的印刷內容及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甲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應負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對外發表或披露,否則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 信息資料之日起至該信息資料公開之日或甲方書面解除乙方保密義務之日止。

八、違約責任

1、 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質量、數量、規格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同意接受的,應酌減印刷費;甲方不同意接受的,乙方應負責重新印刷,並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能按時交付印刷品的,每逾期一日,應按印刷費用總額的【 3 】‰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 】日以上的,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前述標準支付違約金。

3、乙方擅自銷售、接受第三人委託加印本合同項下印刷品的,應停止侵權,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4、乙方擅自將印刷業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印刷費用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

5、甲方逾期支付及/或逾期申請支付印刷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印刷服務採購項目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印刷服務入圍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從其規定。若本合同約定與前述文件約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順序予以解釋:

(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簽署的變更或補充協議(如有);

(2) 本合同;

(3) 印刷服務入圍協議;

(4) 投標文件;

(5) 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買方:

賣方:

簽訂時間: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2

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1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即:人民幣:叁拾肆萬伍仟柒佰叁拾元整

2付款時間與方式:

21甲方於收到產品3日內一次性付清貨款31付款地點和賬户: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3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

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

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雙方認可的仲裁部門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經費科目:

乙方在(     )的湖南大學(   )設備採購及服務招標中(招標編號為:),中標下列設備/儀器:

[第一條]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原產地列下表:(單位:人民幣)

序號序號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原產地

合計金額:(大寫)(¥:)

進口設備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合同金額:進口設備(儀器)合同價款總額為人民幣(¥:)

[第三條]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五日內,甲方將合同價款總額的95%即人民幣

匯入乙方保證金帳户(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時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換匯手續和到銀行開出信用證;餘款5%即人民幣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15天內支付。

[第四條]設備/儀器交貨地點:由乙方負責送到湖南大學內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設備/儀器交貨日期:第一筆貨款支付後天內交貨。

[第六條]設備/儀器技術質量要求、人員培訓及售後服務:詳見技術協議。

[第七條]甲、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負責與國外供貨商洽談貨物配置清單,並將與外商商談確定後的貨物配置清單及相關技術要求交乙方。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相應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對外交涉。

合同貨物到達甲方後,如發現包裝及貨物殘缺,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等情況,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時向當地進出口商檢局提供檢驗,取得商檢證書後,在對外索賠有效期內(90天)對外交涉索賠。

負責將進出口機電產品申請表,免税申請表蓋章後交乙方辦理機電批文,並負責提供免税證明材料、申請免税報告。

若海關要求現場查貨,甲方應派技術人員陪同。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負責對外簽訂外貿購貨合同,並確保合同的有關條款符合國際貿易慣例。

負責辦理對外購貨合同的填單、開證,催貨,審查單據,及時對外支付貨款等相關手續。

負責合同項目下進口貨物進口機電批文,海關免税,商檢和長沙報關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負責辦理對外索賠手續及解決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其它問題。

貨物交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與甲方辦理財務結算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退貨及收回已付貨款,並由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無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設備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無故逾期支付設備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三)甲方或乙方違約金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十。

[第九條]索賠:

乙方應負責代理甲方向供貨方進行索賠。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採用下面一種或綜合的方式理賠:

同意拒絕收貨並且退還給甲方拒收貨物的金額,同時承擔所有直接的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報關費、倉儲費、對拒收貨物的監管、保護費用等。

根據貨物不符合合同及技術協議的程度,損壞的程度,甲方損失的金額,降低貨物的價格。

替換新的與合同中所規定的規格質量一致的部件,承擔所有的費用和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若乙方在收到索賠30天后沒有回覆,則將視為乙方已經默許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賠。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執行合同的各項工作。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合同附件:

甲方:湖南大學

乙方:

項目單位(院、系)領導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合同簽訂地:湖南省長沙市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4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後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税和關税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5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求方(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為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 合作關係

1.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

2.甲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3.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

4.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應的同類產品。

二、供貨品種及價格

1.(每包人民幣元正)。

2.(包人民幣元正)。

3.其它: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

三、貨款結算方式

1.現款現貨結算(□是;□不是)

2.批結(□是;□不是),甲方按每批的包數為一送貨單位向乙方供貨。次批貨到時乙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 萬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並向甲方支付違金____萬元。

五、協議期限

1.本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定新協議書。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議解決,協議不成,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它

1.注:乙方 必須 對甲方的供貨價格保密。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後即開始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日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6

甲方: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願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後退換等服務。

二、價格條款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採購量後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每個月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採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為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費。

三、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核實後,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託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採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後,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後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於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註明,對於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後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願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7

買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賣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標的物

(一)品名:

(二)規格型號:

(三)數量:

第二條質量和技術標準

(一)質量標準:

(二)技術標準:

第三條交付

(一)交付方式:

(二)交付時間:

(三)交付地點:

第四條價款及支付

(一)合同價款:

(二)支付方式:

(三)支付時間:

第五條包裝

(一)包裝標準:

(二)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三)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運輸

(一)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二)運費承擔:

(三)賣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四)賣方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方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保險

(一)投保範圍:

(二)保險方式:

(三)保險承擔:

第八條驗收與安裝

(一)驗收

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買方應在貨到後日內進行驗收,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籤確認;如果買方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驗收合格。如經驗收後貨物不合格的,買方應在日內通知賣方進行更換等事宜。

(二)安裝

1.賣方應在驗收後日內完成對貨物(產品)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貨物(產品)正常運轉。買方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2.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調試成功,雙方代表在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賣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3.貨物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籤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貨物的最後驗收;

4.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賣方提供的貨物有缺陷或由於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的錯誤造成買方貨物損壞,賣方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方的損失;

5.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貨物安裝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由賣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條質量保證

(一)將合同價款的%作為質保金;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年,質保期滿後無任何質量問題的,買方應在一個月之內無息付清;

(二)質保期內,由於賣方責任導致貨物停用時,則質保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如有必要更換貨物,則對新貨物重新計算質保期;

(三)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賣方不能按買方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保金將不再返還;給買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賣方承擔;

(四)買方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貨物,並不替代或解除賣方對貨物質量的責任。

第十條權利保證

賣方應保證對所交付的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第十一條保密義務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自己使用。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一)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其後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條違約情形

(一)賣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的;

(二)賣方未按期交貨,經催告後日內仍未交貨的;

(三)賣方所交付的貨物侵犯第三方權利的;

(四)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

(五)買方無故未按約定支付貨物價款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未盡其合理通知義務的;

(七)買賣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同時並賠償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賣方未按期交付貨物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同時並賠償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賣方保證對所交付貨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否則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買方無故拒絕接收貨物或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逾期一天,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未盡其合理通知義務的,應當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同時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但雙方均盡其義務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及經濟損失;

(六)雙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

第十五條合同變更或解除情形

(一)賣方未按期交貨,經催告後日內仍未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賣方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未按買方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三)賣方所交付貨物侵犯第三方權利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買方無故未按約定支付貨物價款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如購銷的產品需要安裝調試的,賣方必須在日內完成安裝調試,並無償為買方培養熟練的操作人員,否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擇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籤並蓋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買方執份,賣方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籤):

聯繫電話: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籤):

聯繫電話:

開户行及帳號: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8

1.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

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_________年以前設計的產品按jb2261-77“汽車拖拉機用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執行;_________年後設計的產品按zbt35001-87“汽車電器設備技術條件”執行。

3.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一年。

4.交貨地點、交貨方式

_________。

5.運輸方式、運雜費

_________路運輸,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

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

7.包裝

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包裝物不回收。

8.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後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並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

9.結算方式

託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

10.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於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

11.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解決爭議的辦法

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選擇一種方式)。

13.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9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型號、廠家、封裝、單價、總價等,是否原裝、是否無鉛如下所列:

是否原裝:__________ 是否進口:__________ 是否無鉛環保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由____方承擔

5、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貨品總價: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美元)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使用的,按質論價。不能使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價值的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按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乙方不能交貨,側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付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付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價值萬分之___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需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需變更產品型號、品牌、封裝、批號、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着部分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有未盡事宜,得有甲、乙雙方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10

合同編號: 甲 方: (採購人)

乙 方: (成交人)

受甲方委託, 採購中心組織對 進行採購,於年月 日通過競爭性談判,確定乙方為成交人。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嚴格遵循政府採購項目採購文件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清單及合同金額(詳見報價表,附後)

1. 項目編號 號。

2. 項目名稱: 。

3. 具體內容: 。(詳見乙方報價表)

4. 合同金額:人民幣元 (大寫: )。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a) 1. 驗收合格後一週內, 財政局根據政府採購合同、《驗收結算書》、貨物發票複印件,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中標金額。

2. 項目驗收合格後,成交人憑政府採購合同、《驗收結算書》、貨物發票複印件到 採購中心退付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不退現金)。

三、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 交貨時間: 年月 日。

2. 交貨地點:。

四、履約驗收

1.乙方提供的設備為最新生產的原裝正品,各項指標符合出產國檢測標準和出廠標準,各項技術參數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標文件承諾。

2. 乙方提供的產品若為原裝進口產品,還應在驗收時提供該設備屬原裝進口的相關憑據。

3. 乙方所交產品不符合規定或質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負責包換,並承擔換貨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4.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不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若乙方的行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權利,並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責任,甲方為此所受到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5. 甲方按國家相關標準和本招標文件的相關要求自行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驗收。

6. 驗收內容:所採購的設備數量和運行的質量。

五、保修條款、售後服務

嚴格遵守售後服務承諾,質保期為_____年。凡在質保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須更換同品牌、同型號新設備,並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服務。在質保期外,提供設備的更換、維修只收取成本費用,不收取人工技術等費用。

六、相關權利及義務

1. 甲方和採購中心在驗收時對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和追究違約責任。

2. 採購中心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並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投標文件承諾內容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3. 甲方、採購中心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協助履行付款責任。

4. 甲方、採購中心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5. 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支付相應合同款項。

6. 乙方有義務按投標文件中的售後服務承諾提供良好的服務。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將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無法交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請示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取消其中標資格,採購中心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除採購中心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外,甲方還將視情況在延遲交貨期內每天按合同總額3‰的標準收取違約金,並提請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及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八、不可抗力

甲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乙方和採購中心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交貨時間到期以前及時向甲方和採購中心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可以簽訂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補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

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仲裁解決。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兩方各執一份, 珙縣人民政府採購中心和珙縣財政局採管辦各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競爭性談判文件、競標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附:乙方報價表。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賬號:

日 期: 年月日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11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繫方式: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採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採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採購交易行為規範化,特委託(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採購及服務,並請對甲方公司的採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

為此雙方簽定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一、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採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1.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2.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3.建立採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4.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二、乙方積極參與甲方採購評估,並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1.在收到甲方採購計劃申報表後,向甲方提供採購計劃評估表。

2.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3.提供甲方歷次採購檔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採購報表。

三、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1.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

不出售偽劣、殘次商品。

2.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

乙方辦理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3.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4.在甲方按正常計劃採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採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在4小時內送達。

四、採購定單的確定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並結合以往採購的內容,提供本次採購及服務定單。

2.乙方收到定單後,進行集合評估,然後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給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3.甲方將評估後的定單審核後,遞交本單位給予批准。

4.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進行確認。

五、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2.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後,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

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3.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後,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採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閲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

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儘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採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未履行採購計劃。甲方年採購額低於_________元。月均採購低於_________元。不執行集中採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有履行採購評估承諾。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協議到期後,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定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20日前提出徵得對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採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後,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支付上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爭議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按以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12

甲方(採購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甲乙雙方 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採購的物品內容和成交價格(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1、 交付時間:20__年5月6日。

2、交付地點:採購單位倉庫。

3、乙方負責物品的運送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4、驗收時間:甲方必須於乙方提出驗收申請後?

3? 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後應當出具驗收報告。

5、驗收標準::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第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包換或退貨,並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鑑定的結論。

2、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採購單位(甲方):供貨單位(乙方):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13

甲方[採購方]:

乙方[銷售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的物資材料事宜達成一致,特此簽訂本合同,以明確相關事項並約束雙方。

二、總價款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採購本合同下的物資材料應當向乙方支付的總價款為叁拾貳萬肆仟玖佰伍拾元整人民幣[¥324950.00]。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 玖萬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整元人民幣[¥97485.00][總價款的30%]作為定金,該定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使用。

3、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將甲方所採購的物資材料向甲方交付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且未對乙方所售物資材料提出質量異議,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壹拾陸萬貳仟肆佰柒拾伍元整元人民幣[¥162475.00] [總價款的50%]。

4、甲方應當在酒店開業後半年之日後的七日內將剩餘貨款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三、質量標準:

1、符合國家標準。

2、甲乙雙方以樣品作為標準的,甲乙雙方應當簽署《樣品標準確認書》並封存雙方所認可的樣品。

四、交貨: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約定辦理:乙方應當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的30日內將甲方所採購的物資材料運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於廣西南寧市的工程施工地點並在該地點向甲方交貨,運輸、卸貨、卸貨後搬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放臵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驗收:

1、交貨驗收:

甲方在乙方向甲方交付甲方所採購的物資材料時應當對物資材料的包裝完好性、數量進行檢查,並對包裝破損的物資材料有權拒絕接收,對數量不足的應當加以簽註。

2、甲方使用中的驗收:

[1]、甲方在使用所採購的物資材料過程中,對於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物資材料,甲方應當妥善保管並通知乙方或乙方的執行合同聯絡人,乙方或乙方的.執行合同聯絡人接到甲方的通知後應當派員在接到通知之日的三日內到達甲方處與甲方人員共同核驗質量問題,乙方違反前述規定的,視為甲方異議成立並認定乙方所售貨物存在質量問題。

[2]、甲方提出質量異議期限的日期為自甲方收貨之日起算三十日,若甲方未能在收貨之日起算三十日內使用完畢乙方所售貨物的,則甲方質量異議的期限延長至滿六十日。前述之延長並不應當影響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5款所約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的責任,但甲方照前所述的付款也並不表明乙方所售的貨物完全符合質量標準的約定。

[3]、若乙方所售貨物的質量需要在使用後的一定時間內方能評判的或只有在使用後方能加以辨別的,甲方有權在上述兩款多規定的期限之外的時間對於乙方所售貨物提出質量異議並按照上述第1款之約定作出通知,乙方對於通知之應對情況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與上述第1款所述相同。

六、退貨、換貨與補貨:

1、對於確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乙方應當接受甲方提出的退貨要求或換貨要求,並在甲方提出相應的要求之日起算3日內將退貨運離甲方施工現場或將更換的貨物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於廣西南寧市的工程施工地點並在該地點向甲方交貨,運輸、卸貨、卸貨後搬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放臵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若乙方所售貨物屬於在使用後需要在外觀上具備一定的觀賞效果或有某重其他特定要求的貨物,乙方應當保證庫存有與乙方所售貨物在品質、規格、型號、顏色、外觀等方面完全一致的至少達到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購數量的20%的貨物以備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購數量不足而需要增加採購時能夠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貨物單價、交貨期限向甲方供貨。

七、執行合同聯絡人:

1、甲方指定 ([公民身份號碼: ],24小時開機有效移動電話: )作為甲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絡人,聯絡人行使本合同所約定的權利,未約定不得行使。

2、乙方指定 ([公民身份號碼: ],24小時開機有效移動電話: )作為乙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絡人。

八、通知:

甲、乙雙方相互之間按照以下所作出的任何通知均屬有效通知:

[1]、向登記於本合同的執行合同聯絡人的移動電話發送短信。

[2]、向登記於本合同的經辦人的移動電話發送短信。

[3]、向乙方登記於本合同的地址郵寄送達通知。

九、違約責任:

1、鑑於甲方工程施工工期緊工程量大,若乙方遲延交貨不僅將導致甲方所採購物資材料本身的工程施工拖延,而且將導致其他配套施工的拖延,因此,乙方每遲延交貨一天,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 元。

2、因乙方所售貨物質量問題造成退貨、換貨而導致甲方工程施工拖延的,自甲方提出退貨、換貨通知之日起直至乙方重新向甲方交付質量合格的貨物之日的期間內,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 元。

3、因乙方未盡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備貨導致甲方無法補貨而造成的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採購貨物的,或乙方未及時給予甲方換貨或退貨而造成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採購貨物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重新採購所花費的價格高於本合同價格的價差損失。

4、違約方應當承擔相對方因應對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於聘請律師代理、聘請其他專家工作、調查、公證等的報酬、費用。

十、本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未經甲乙雙方按照與簽署本合同相同的方式書面確認、變更的,本合同不得變更。任何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變更本合同,但獲得書面承認、追認的除外。

2、本合同按以下約定解除:

[1]、乙方遲延交貨達三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對於甲方提出的質量異議拒絕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派員核驗或雖鏡核驗確定存在質量問題但拒絕退貨或換貨或在三日內未予解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若甲方所採購物資材料由乙方分批交貨的,每批遲延交貨達三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上述之合同解除以甲方所表達的解除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的通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所述的通知方式到達乙方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並經辦人簽名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甲方產品經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採購產品種類、價格、數量、配送區域

1.1 定義

1.1.1 貨物:

產品名稱規格包裝單位含税供貨

價數量備註

合計:

1.1.2 滯銷:指每批貨物在乙方收取該批貨物之日起 3 個月內未銷售完畢的, 或者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餘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貨物。

1.1.3 配送費率:

1.1.4 降價:包含但不限於零售價下降、中標價格下降等。

1.1.5 下游庫存積壓:乙方下游客户出現滯銷、近效期等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而向乙方提出退換貨要求的,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直接要求甲方退換貨 。

1.1.6 退貨手續:

1.1.7 含税單價:價款包括但不限於運輸、包裝、知識產權、管理、保險、利潤、税金等各項費用。

1.2 雙方確定的配送費率為 ,協議期內如有新增品種,配送費率不改變的按本協議執行,如新增品種配送費率有改變,應另行協商配送費率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1.3 以上價格為按配送費率計算的當前價格,如遇降價,甲方需在調價執行日起調整供應價格並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則甲方需自執行日起核算銷售所產生的補差給乙方,並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在 90 天內按(原含税中標價-現含税中標價)*(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給予乙方補償。

1.4 甲方委託乙方配送區域(客户)為廣西北海,甲方確保不會出現供應區域(客户)爭議,否則須賠償乙方損失。

1.5 協議中數量如為年度預計量,可根據乙方訂貨分批發貨,以乙方實際收貨數量結算,如出現滯銷或品種落標甲方需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

1.6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如發生相關信息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名稱變更、品種最小銷售包裝尺寸、顏色、字體、內容變更、標籤、説明書、裝量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啟用新信息產品前 10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關變更材料。若冷鏈包裝、其他特殊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新包裝產品前 60 天告知乙方冷藏產品新外包裝的長寬高以及產品的其他特殊包裝要求等信息。

1.7 乙方免費提供網上流向查詢服務,開放查詢賬號或月度提供紙質版查詢報告。

1.8 本協議期內,上述品種乙方庫存量應不超過/ 件/月。超出最高庫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貨退款,具體參照本協議第六條。若雙方確認不辦理

退貨,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 元/天/件。

第二條 貨物的交付

2.1

甲方應當自每批貨物訂貨之日起定的地點:

日內負責安排貨物運抵乙方指

並負責按乙方要求卸貨到乙方指定月台或庫房,風險至貨物通過驗收時轉移。;

2.2 甲方的每批貨物到貨時,應隨貨提供加蓋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每批產品相應批號的檢驗報告書(進口可為檢驗報告書或通關單) 或合格證明文件,提供符合法規要求的隨貨同行送貨單。

2.3 甲方貨物的運輸方式: (。汽運/鐵路/空運/)

2.4 甲方發出貨物的同時嚴格按乙方屬地藥監要求開具並提供相應的發票, 甲方承諾開具的所有發票均符合税法、GSP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貨物流、票據流、資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開具合規的發票,或不限於税務、藥監、工商等經營問題導致風險的,乙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繳税款、滯納金、罰款等一切損失,甲方將予以賠償,或直接在乙方對甲方的應付貨款中

抵扣,或以甲方存放於 的貨物進行抵扣。

第三條 付款

3.1 付款期限:

□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及增值税發票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如到期日為週末及節假日,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增值税發票開票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銷完該批貨物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R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起7日內,甲方發出貨物。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日內,且甲方貨物已銷完,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收到 醫院當期匯款後於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同等比例金額的貨款。

3.2 付款方式:電匯□ 銀行承兑匯票□ 商業承兑匯票□ 電匯或 1 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電匯或 2 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電匯或 3 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電匯或 6 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電匯或 12 個月銀行承兑匯票□

3.3 產品出現滯銷、下游庫存積壓、退貨手續未辦理,約定的返利、補差未按期確認結算、配送費率未達到約定標準,則乙方有權延後貨款支付時間為相關問題處理並解決完畢後再行支付。如該批貨款已支付,則乙方有權順延後續應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額貨款。

3.4 末次貨款結算前,甲方須協助乙方處理完乙方的庫存及乙方下游客户的庫存並辦理完相關業務手續。

3.5

甲方指定以下賬户為唯一電匯收款賬户:__________ 賬户名稱: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甲方指定以下賬户為唯一承兑收款賬户:__________ 賬户名稱: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賬户匯出款項後,即視為已履行付款義務,在匯款過程中,因甲方賬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賬號被註銷、被凍結等)導致其無法收取款項的, 由甲方承擔相應後果。乙方有權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

第四條 貨物供應要求

4.1 甲方應按現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向乙方供應產品。

4.2 甲方應採用密閉的車輛配送產品。説明書要求保温或冷藏的品種,甲方應嚴格按現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規及雙方約定的要求在運輸產品的過程中採取相應的保温或冷藏措施。對於冷鏈產品應使用驗證合格的冷藏車、冷藏箱或保温箱運送,並能記錄、顯示、導出運輸過程的温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運輸,乙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4.3 由於甲方產品因外包裝,運輸方式發生改變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户額外相應需要增加相關包裝材料和運輸費用時,甲方應給乙方和對應乙方下游客户相應的補償,以保證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個供應鏈的暢通有序。

第五條 貨物驗收、產品質量、賠償責任

5.1 貨物包裝、貨物驗收及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及貨物運輸要求, 且符合雙方的約定。

5.2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 1.6 條的約定,應承擔的責任如下:

5.2.1 乙方有權拒收該批貨物,或按代儲處理,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5.2.2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換或增加貨物包裝而產生的費用;

5.2.3 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損失。

5.3 乙方在收到貨物時發現貨物質量存在問題,乙方有權拒收貨物。

5.4 乙方出具驗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視為甲方正式交付貨物的日期。乙方驗收合格的結果僅視為貨物在外觀、數量、型號、規格上符合約定的證明,檢驗合格文件的簽署不使乙方喪失因質量問題而向甲方索賠和求償的權利,同時不免除甲方對於貨物質量缺陷或瑕疵負有的相應責任。

5.5 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應包括但不限於被行政處罰、對第三方民事賠償、乙方因處理質量問題爭議而支出的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退貨或換貨

甲方應在下列情況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或換貨的要求,並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退換貨運費、產品銷燬費用、律師費(如發生訴訟)、訴訟費(如發生訴訟)等):

6.1 甲方的產品質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6.2 甲方的產品自身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

6.3 乙方的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於醫院)對產品包裝、質量提出異議, 要求退貨時;

6.4 甲方主動召回產品或被責令召回產品時;

6.5 滯銷、近效期(指每批產品在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餘半年或半年以下的產品)、過效期、假劣藥、不合格品(含下游客户);

6.6 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的質量抽檢;

6.7 標期結果變化導致的庫存積壓。發生上述退貨或換貨的情況時,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退貨或者換貨的通知之日起 7 天內辦理完畢退貨或者換貨手續。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辦理完畢該貨物的退貨及更換新貨手續,乙方有權發運回甲方,乙方根據本條約定將貨物發運回甲方的,自發運貨物之日起視為雙方同意對該批貨物作退貨處理,甲方應在自乙方發運貨物之日起 7 天內退還該批貨物貨款並辦理相應退貨手續;該產品已過有效期的,乙方有權自行銷燬該批貨物,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及承擔相應費用。

6.8 甲方接收乙方退貨的方式:

□ 甲方自提(自提時應出具加蓋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託提貨證明及提貨人身份證明)

□ 乙方貨運,甲方接收退貨的地址(按經營許可證地址)。

6.9 逾期退換貨的違約責任

甲方收到乙方退貨或換貨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未辦理完畢退換貨手續的,則每逾期一日按照退換貨產品採購時的價格的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 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材料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郵後即視為送達。

第九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至20__年12 月31日。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補充條款

10.1 標期內如因甲方品種應標結果變化導致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包括但不限於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為乙方消除影響)。

10.2 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文件方為有效。

10.3 甲方保證產品中的工業和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均為其所有,否則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而造成乙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此墊付任何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部承擔。

10.4 甲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價款的 3‰作為違約金。

10.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按實際交易合同總金額的 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應另行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10.5.1 甲方逾期交付貨物超過[7]日的;

10.5.2 甲方發生累計兩次或以上違約行為;

10.5.3 甲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乙方提出後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10.5.4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或將本合同項下服務轉包或分包的。

10.6 若本協議約定與協議期限內雙方另行簽訂的單筆購銷合同相沖突的, 相應衝突條款的解釋權和選擇權歸屬於乙方。

10.7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發生包括但不限於企業分立、合併、註銷或其他股權變動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變動之日前 3 個月書面告知乙方,若甲方未能按本條約定時間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損失的,或乙方認為甲方不履行按時告知義務可能導致乙方後期存在損益風險的,乙方有權自行扣留甲方貨物或貨款, 甲方(公司註銷情況下,此處的甲方為甲方的股東或註銷後的權利義務承繼人) 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10.8 若甲方存在以下發票税率情況,則需補償乙方因税率差異產生的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

10.8.1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甲方並未書面告知乙方產品為簡易徵收、計生用品等特殊税率品種,而乙方按照正常税率銷售;

10.8.1 甲方為小規模企業無法向乙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10.8.2 國家增值税改革,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税率調整,甲方無法提供乙方在税率調整之日前銷售的產品原税率的發票;

10.9 若醫院要求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且醫院與乙方已簽訂最低價承諾函,包括但不限於/

等醫院,則甲方需保證委託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否則, 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年月日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15

需方(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供方(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甲方向乙方定購商品的交易,購銷內容如下:

序號商品名稱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備註

總金額(大小寫)¥ 元,大寫人民幣 (含17%增值税)

一、 合同總金額:大寫人民幣 (¥ 元),含17%增值税。

二、 甲方開票信息(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及乙方賬户信息:

甲方開票信息:

全 稱:

地 址:

開户行:

帳 號:

税 號:

乙方賬户信息:

納税人名稱:

地址:

開户行:

銀行帳號:

三、 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甲方選擇下面第 種付款方式付款,以 轉賬或電匯 方式支付貨款;

1、 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貨物驗收後 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乙方在款到帳後一個月內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

2、 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簽訂 工作日內,買方支付貨款金額 元整做預付款,待生產完畢,買方支付貨款金額 元整後賣方發貨。

3、 其它:

四、 交貨形式、時間和地點:

1、 甲方收貨信息:

2、 乙方交貨時間:

3、 運輸方式:甲方委託乙方代辦 (託運/快遞)。

4、 運費支付:

五、 產品安裝調試:由乙方安排技術人員調試直至達到客户要求。

六、 產品包裝、品質、升級服務

1、 包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使用原廠標準包裝,包裝須經得起長途運輸。

2、 品質: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為原廠生產正品。提供一年免費質保。

3、 升級服務:乙方承諾所提供的產品提供一年的免費升級服務。

七、 產品驗收:

1、 接收與異議:甲方對產品品牌、原廠商、產地、規格型號、數量有異議的,應自產品收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上述原因拒收或異議屬於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更換或補齊。

2、 驗收:自產品交付客户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依照原廠商標準,對產品的質量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應即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應在接到異議後及時進行更換,直至驗收合格。在產品交付後7工作日內,如乙方未收到有關產品異議的,視為產品通過驗收。

八、 違約責任:

1、 延誤發貨: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延誤發送乙方為甲方定購的貨物,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須按合同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

2、 甲方逾期付款或不履行合同項下其它義務,甲方同意,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交貨或不履行合同項下其它義務,乙方同意,甲方有權順延支付貨款交付日期。

九、 爭議和解決:如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乙方同意承擔,乙方為追索貨款、違約金等款項所支付的訴訟費、合理的律師費等為實現債權所付出的費用。

十、 不可抗力:由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封鎖、衝突、叛亂、罷工、僱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貨物交易的限制、賣方上游供應商的原因、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在任何一方違約後的,違約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主張免責。

十一、 合同的變更、修改和終止: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二、 附加條款:

十三、 合同生效及其他約定

1、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2、 本合同所屬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皆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16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需方):

乙方(賣方/供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   年  月  日____________單位商住樓智能安防工程網絡及硬件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gzaf[20xx]0001)的要求,經雙方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設備

乙方向甲方供應下列表中所列網絡設備和硬件設備等,負責安裝調試。

2、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即rmb¥        元,該合同總金額是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與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金額不變。

3、合同組成

詳細價格、技術説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設備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説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術要求

乙方所提供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範和環保要求及甲方的技術要求,並提供設備的廠試測驗報告。

5、合同設備的包裝、交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1 合同設備的包裝

設備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鏽、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於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 合同設備的交貨

5.2.1 乙方交貨時間:合同簽訂15天內。

5.2.2 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5.3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

5.3.1 乙方負責合同項下的安裝調試,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3.2 乙方安裝時須對各安裝場地內的其他設備、設施有良好保護措施。

5.4 設備的驗收

5.4.1 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應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進行。

5.4.2 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定、規範進行。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設備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4.3 如果合同設備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事故造成貨物的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的成功完成。換貨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乙方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設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或版權。否則,乙方須承擔對第三方的專利或版權的侵權責任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6、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6.1 乙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徵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設備保質保用期按生產廠家標準,但不得少於一年(用户單位簽字驗收之日起)。保質保用期內非人為原因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

下列情況乙方不負責免費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起設備故障損壞;

(2)擅自改裝設備;

(3)各種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3 因設備的質量問題而發生爭議,由廣東省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鑑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為甲方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和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設備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的協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項以人民幣轉帳方式支付,憑以下付款資料:

(1)採購合同;

(2)驗收表(加蓋甲方公章);

(3)調試意見(加蓋甲方公章);

(4)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複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     元。

8、技術服務

8.1 乙方應派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執行進度計劃,再配合甲方及有關單位,以此做好合同執行進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或其他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行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10、索賠

10.1 如有異議,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的數額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有甲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0.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30天內,乙方未作出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被乙方接受。甲方將從合同款項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此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1、違約與處罰

11.1 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3‰違約金。

11.2 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11.3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的違約金。

11.4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貨物,則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7.5%的違約金。

12、合同終止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並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後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3、法律訴訟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任選一種)。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餘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察局一份,採購中心一份,招標人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工業產品採購協議書 篇17

辦公產品採購及服務協議書

甲方: (委託方)

乙方: (開發方)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採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採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採購交易行為規範化,特委託 (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採購及服務,並請該 對甲方公司的採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為此雙方簽訂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1、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採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a) 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b) 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c) 建立採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d) 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2、乙方積極參與甲方採購評估,並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a) 在收到甲方採購計劃申報表後,向甲方提供採購計劃評估表。

b) 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c) 提供甲方歷次採購檔案。

d) 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採購報表。

3、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a) 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不出售偽劣商品,殘、次品。

b) 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c) 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d) 在甲方按正常計劃採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採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及時送達。

4、採購定單的確定

a)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並結合以往採購的內容,提供本次採購及服務定單。

b) 乙方收到定單後,進行集合評估,然後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表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c) 甲方評估後的定單審核後,遞交本單位給予批准。

d) 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確認。

5、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e)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f) 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後,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g) 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後,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 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採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閲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儘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採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a) 甲方未履行採購計劃。

b) 甲方年採購額低於 元。月均採購低於 元。

c) 不執行集中採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a) 沒有履行採購評估承諾。

b) 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c) 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協議到期後,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訂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 日前提出徵得對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採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後,按月支付當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 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

b)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caigou/kqeme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