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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場地毯採購協議(通用3篇)

體育場地毯採購協議(通用3篇)

體育場地毯採購協議 篇1

甲方(需方):__________

體育場地毯採購協議(通用3篇)

乙方(供方):__________

二、 質量技術要求及驗收方法

1. 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質量檢驗報告》。

2. 驗收標準及驗收方法:按產品質量標準或封樣樣板驗收。

三、 供貨方式

1. 交貨時間:

2. 運輸方式及費用:貨到工地後由甲方組織人員卸貨。

四、 乙方要為甲方提供最優惠的價格,不得對甲方有關人員給予回扣或變相回扣,如違背本條,甲方將取消合同或不支付餘款。

五、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按規定時間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 甲方按合同規定接受材料,準備卸貨。

(二)乙方責任

1. 所供材料的品種、規格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退、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延期____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 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費用。

3. 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則乙方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違約金。

六、 糾紛解決方法甲乙雙方出現合同糾紛時,應首先通過充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門解決。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章後生效。甲方(蓋章):代表簽字:聯繫電話:地址: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地址:標準的材料採購合同範本2需方:(以下簡稱甲方)供方:(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需供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信守合約的原則,就室內辦公室地毯購銷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特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廣州文化中心某某工程

二、產品質量要求

1、基 材:採用C膠底

2、表面塗層:採用英威達某某(66)

3、包 裝:紙箱包裝

4、質量標準:6.6線材的標準,並達到消防規範要求。阻燃等級為B1級。

三、造價及供貨方式:

1、單價及面積、金額 (結算貨幣:人民幣)

2、説明:

(1)以上單價為貨到工地交貨價(廣州天河體育中某某內),含包裝費、運輸費、鋪裝費及檢測費、不含税金。若檢測合格,費用由需方承擔。若檢測不合格,費用由供方承擔,造成一切損失由供方負責。

(2)地毯數量以實際發生面積結算。

(3)以上地毯阻燃標準達到國家消防B1級要求。

四、付款方式及供貨時間

1、合同簽訂之日,需方付合同金額的30%給供方作材料定金,

2、貨到工地,經政府質檢部門人員檢測合格後5天內,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額的50%,即人民幣:________ 。(該次款以銀行期票方式支付,按貨到工地並經需方人員驗收合格當天起計算,期票時間為30天)

3、所有地毯安裝完畢,並通過消防單位及業主驗收合格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額的15%,即人民幣________。

7.00 。

4、餘款5%作為質保金,保修期18個月(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滿後且無質量問題,甲方將餘款在質保金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5、交貨時間:簽定合同收到定金之日起算25天內貨到工地。

6、貨到工地,供方要提交產品的合格證、消防檢測報告及相關資料給需方,供方若未及時提供,需方則有權拒絕收貨,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7、需方可隨時抽檢供方的產品送檢送驗,若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負責。

五、產品驗收標準

1、驗收依據:

(1)產品的合格證、消防檢測報告及相關資料。

(2)按供方提供產品封樣以及供方的發貨清單和銷售單。

2、嚴格按照國家消防要求驗收,線料達到某某6.6標準。

六、雙方責任

1. 需方:

A、負責按時支付定金和應付貨款。

2. 乙方:

A、負責按時按量交貨。

B、負責產品質量承諾。

C、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

D、配合需方貨期工作。

八、違約責任

1、如供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交貨,則視為違約,逾期每天按當批貨款的________‰違約金給需方。

2、如需方不能按合同條款支付貨款,則視需方違約,逾期每天按應付貨款的5‰違約金給供方,供貨期順延。

3、供方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供方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4、寬限期:如本合同一方未能在合同所規定期限完成相應的工作,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向另一方發出通知,在另一方允許下,則不視其為違約,寬限期不計違約罰金。

九、其它

1、若因自然災害及戰爭,則視為不可抗力,由此造成供方無法履行合同的,則供方不需承擔違約或其它任何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涉及雙方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則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及附件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履行合同條款完畢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體育場地毯採購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因工 需要, 甲方向乙方採購 材料。為保障雙方的權益,明確其責任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達成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1. 協議主內容

2.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按國家行業標準組織生產,嚴格按照現場業主確認的樣品和顏色送貨。

3.

4. 確認方法:按現場確認數量。貨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地點卸貨,清點驗收,數目以甲方簽收回單為準(甲方的簽收必須有現場主管或收貨員的簽字。)

5.所有權:標的物所有權自送到工地起轉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貨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乙方所有。

6.交(提)貨方式、地點和時間:乙方送貨到 ,供貨期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7.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由乙方送貨到 並承擔運輸費用,如果卸貨產生吊卸機械費應由甲方承擔。 甲方聯繫人: 乙方聯繫人:

8.結算方式:貨到現場之日起十五日內結清所有貨款。

9.本協議解除的條件:如一個月中無任何材料供應則在次月中協議解除,並結清所有餘貨款。

10.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按時,或以次充好,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若不能按時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付給乙方貨款總額的0.1%作為滯納金,若逾期超過十五日仍未付清所有貨款則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資金佔用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並一次性付清所有貨款。

11.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松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其它約定事項:

1)所有的追加協議以及甲方現場管理人員與乙方簽訂的涉及到費用的增減的確認單、承諾書、協議書、白條等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或親自簽字確認,一律視為無效!

2)貨到現場,因乙方原田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安全及經濟損失的,乙方負擔一切責任。

13.本協議原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公司蓋合同章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人: 委託人: 

電話(手機): 電話(手機):

年月日

體育場地毯採購協議 篇3

招標編號:__________

合同標號: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的設備採購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買賣雙方自願簽署並達成的、載明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補充協議、通知書、確認書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款。

(3)"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保證正常運行的一切設備、機械、圖紙、裝箱資料及其他材料。

(4)"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包裝、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例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5)"項目現場"係指本合同項下買方指定的貨物送達、安裝、運行的場所

(6)"驗收機構"係指雙方依據合同規定或國家相關規定的程序和條件組成驗收小組,確認合同項下的貨物符合技術規範的要求。

2.合同範圍及價款

3、價款支付:

3.1買方應在合同生效後支付給賣方合同總價的____%即________元,作為合同預付款。

3.2賣方按買方要求的____年____月____日送貨到(指定位置)並經買賣雙方組成的驗收機構驗收無誤簽字確認後付合同總價的____%即________元。

3.3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經驗收機構驗收合格後付合同總額的%即元。

3.4質保金為合同金額的____%即________元,待設備調試完畢驗收合格後____年期滿後付清。

買方以________________形式預付貨款,同時賣方銀行開具以買方為受益人的與預付貨款相同金額即元的銀行履約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保函於賣方收到預付款時生效。

4.技術規範及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範和技術規範附件及其投標文件的規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或技術規範説明不明確,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版本的標準。

賣方提供的設備一定要有____________頒發的____________許可證,如果提供設備與許可證不符或超範圍生產製造,或由於其他原因賣方提供的設備不能通過當地機構驗收,買方有權向買方所在地的司法機關提出賠償要求,並提出訴訟。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款第4.1條所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標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條款4.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原件及複製件)還給買方。

6.知識產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起訴。

6.2因賣方提供的貨物存在前條知識產權瑕疵或糾紛的,賣方須與第三方交流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如果設備或設備的任何部分,因最終裁決構成侵權,其使用被予以限制,賣方應自擔費用並主動做出相應的安排:或為買方獲取繼續使用受指控侵權的貨物或貨物的某一部分的權利,或用不會造成侵權的同等技術水平的貨物更換。

7.交貨驗收

在交貨前,賣方或製造商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交與買方出廠檢驗合格證和交貨檢驗記錄,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

7.1買方應在貨到後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日通知賣方,如果賣方接到買方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方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方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7.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簽字確認。

7.1.3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賣方應負責

7.2.驗收注意事項:賣方必須在買方在場的情況下當場拆封合同項下的所有貨物的包裝,並將發票原件、質保卡、使用説明書、設備總裝配圖、出場檢驗報告、質量合格證、隨機配件等交甲方簽收。驗收後買賣雙方在《驗收報告》上簽字蓋章,該證書作為買方向賣方因短少、缺陷、或其他與合同不符合情形索賠的有效證據。如果發現質量、規格或數量或三者與合同不符,在質保期前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

7.3.驗收過程中如產生爭議,買賣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並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相關規定執行。

8.包裝

8.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採取國家或專業標準,包括防潮、防曬、防鏽、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他損壞的必要措施,從而保證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及長途運輸。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賣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9.檢驗、安裝、調試

9.1買方有權派遣檢驗人員到賣方(或製造商處)會同賣方檢驗人員對設備的製造過程和質量進行監督檢驗,但並不代替或解除賣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9.1.1賣方應在驗收後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買方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9.1.2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單機試車成功,雙方代表可在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賣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9.1.3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後驗收。

9.1.4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賣方提供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於賣方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的錯誤造成買方設備、材料損壞、賣方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方的損失。

9.2如果任何被檢驗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該貨物,賣方應按買方要求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對此買方具有選擇權。

9.3買方驗收機構在貨物到達現場後對貨物進行驗收,必要時拒絕接受貨物的權力不會因為貨物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9.4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4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9.5賣方在調試過程中保證由買方投入試車的原材料不超過即能達到調試產品合格,由於賣方原因導致試車投料超過約定部分,由賣方承擔買方的購料成本

10.運輸

10.1賣方負責合同項下的貨物運輸到雙方約定的指定地點,並承擔運費。

11.保險

11.1本合同下提供的設備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賣方應負責進行全面保險並承擔保費。

12.伴隨服務

12.1賣方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

(1)實施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調試和啟動指導,直至設備運作正常;

(2)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3)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4)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前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5)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試運行、運行、維護和/或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直至全面掌握為止;

(6)低價(與市場價格比較)提供終身維護服務所需的零部件;

(7)設備出現故障,接通知後24小時內到現場之後在72小時內解除故障。

12.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未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無事先約定的,上述賣方應提供伴隨服務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

12.3為履行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已包括在合同價中。

13.備件

13.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應提供下列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1)買方從賣方選購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

(2)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賣方應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

(3)在備件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應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格。

13.2賣方應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4.保證

14.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或目前的型號,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的全部改進。賣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經正確安裝、正查過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質量保證期內,賣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14.2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在質量保證期內所發現的缺陷。

14.3質保期內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及時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賣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14.4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及時維修、重作、更換以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

15.索賠

15.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4條或合同的其他條款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要求或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1)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的偏差情況、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的全部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4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5.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要求或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以賠償買方損失的,買方有權向賣方追償。

16.通知

16.1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向賣方發出通知,在合同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賣方以書面形式確認發送到買方指定地址,此通知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2)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3)交貨地點或交貨時間;

(4)賣方提供的服務。

16.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將對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後三十(30)天內提出並須徵得買方同意。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17.合同修改

17.1除了合同第16條的情況,不應對合同條款進行任何變更或修改,除非雙方同意並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

18.分包和轉讓

18.1未經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合同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轉讓。

18.2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部分,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賣方與其分包人對本合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8.3分包人仍應承擔本合同條款中對賣方義務的約束。

19.賣方履約延誤

19.1賣方應按照合同或通知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9.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19.3除了合同條款第26條的情況外,除非拖延是根據合同條款第19.2條的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0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0.誤期賠償費

20.1除合同條款第23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每延誤一週,買方扣除賣方設備總價的%,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有權根據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1.賣方其他違約責任

21.1賣方出現除第20條之外的違約情形時,違約責任如下:__________

(1)自違約行為或事件發生之日,每日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2)違約天數為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至違約行為糾正或違約情形消除之日;

(3)違約金=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21.2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差額部分。

22.違約終止合同

22.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19.2條的規定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2)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3)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a."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物品來影響買方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b."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買方利益的行為。

22.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2.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承擔買方因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

23.不可抗力

23.1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係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

23.2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小時內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並於事件發生後日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閲確認。一旦發生不可抗事件的影響持續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24.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24.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25.爭端的解決

25.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請訴訟。

25.2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依法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5.3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26.適用法律

26.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解釋。

27.有關税費

27.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

負擔,對賣方徵收的税費由賣方承擔。

28.合同生效

28.1本合同條款應在雙方簽字、蓋章及合同正文規定的其他條件成立後生效。

28.2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補充協議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8.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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