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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方面的應急預案

學校安全方面的應急預案

學校安全方面的應急預案制定有利於不斷地完善學校的安全管理體系。下面是小編推薦給大家的學校安全方面的應急預案,希望大家有所收穫。

學校安全方面的應急預案
學校安全方面的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目的

為了建立健全我校安全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按照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原則,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師生員工的人身和校園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應對突發校園公共安全事故。主要指:

校園治安類。包括惡性暴力突發事件;一般尋釁滋事突發事件。

事故災難類。包括學校發生的火災,建築物倒塌,擁擠踩踏,重大交通傷亡,校園羣體活動安全,供水、供電等事故。

自然災害類。包括防汛和地震,以及地震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事故。

1.3 工作原則

⑴以人為本原則。牢固樹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把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⑵預防為主原則。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立足於防範,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機制,力爭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⑶及時處置原則。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須立即啟動工作預案,校園安全領帶小組要及時到崗,相關人員須快速出動,及時控制局面,解決問題,及時快速地減少危害的擴大,降低解決問題的難度。有關信息要及時報告三明市教育局和相關主管部門。

⑷快速聯動原則。學校發生突發安全事故,以學校領導與安全領帶小組為主,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務必迅速響應,快速聯動,及時展開協助應急處置。

⑸依法處置原則。學校負責人(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事故處理中要堅持從保護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出發,依靠市教育局以及各類相關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組織指揮體系

學校設立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張運椅

副組長:羅世欽 、謝陽軍、黃書盛、江文林

成 員:胡安生、林水兒、陳兆華、 鄧聯春、段磊、鍾馗林

2.2 職責

我校突發事件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是:

⑴ 一般職責。負責校園安全突發事件的日常應急管理工作,督促和檢查校園預防措施的落實,組織學生處、保衞科、總務處、財務室、實驗室、微機室、體育室等相關 部室,定期開展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在校園中組織開展防盜、防汛、防震、消防、治安、疾病等公共安全知識和應急防護知識宣傳教育;負責及時制訂或修 訂本預案;

⑵應急職責。承擔校園內各類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 預警預防機制

3.1 預防預警信息原則

學校安全突發事故信息報送的原則是:即時發佈、及時報送、確保準確。

3.2 預防行動

⑴學校每學期要開展1-2次學校安全工作大檢查,對排查出來的事故隱患要進行記錄,明確責任部室,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

⑵學校後勤、財務人員要做好應對各類突發安全事故的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確保突發安全事故預防和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及其必要的經費。

3.3 預警行動

⑴學校出現安全預警信息後,領導小組要迅速核實、判明事件性質及危害程度,快速採取切實措施,妥善處置。同時要及時報告市教育局和相關主管部門,相關處置措施及事態發展情況也必須及時上報。

⑵在確認可能引發事故災害的預警信息後,應及時開展工作部署,迅速通知相關人員採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或進一步擴大。

3.4 信息發佈

嚴格按照三明市教育局轉發的有關規定,執行校園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發佈工作。區分不同情況,把握信息發佈和輿論的主動權。信息發佈要全面客觀、準確及時。

4 應急程序

4.1 基本應急處置

4.2事件性質判斷。學校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在採取相應處置措施的同時,立即向三明市教育局及其相關部門報告。

4.3校園治安案件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4.3.1惡性暴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⑴基本原則:學校發生惡性暴力突發事件時,處置期間必須遵循維護師生人身安全為本的原則,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學校能力,以穩定對方情緒為主,盡力避免採取不當的措施,防止激化現場矛盾,擴大暴力傷害的可能性。

⑵ 基本措施:學校發生惡性暴力突發事件,如校外不法人員,向師生行兇或實施暴力,危及師生生命安全,其基本應急處理措是:以維護師生人身安全為第一原則,及 時隔離不法人員,判明現場情況,分別對行兇或施暴人員實行制服、控制、説服、勸阻、拖延等措施,爭取有效時間,確保學校的安全保衞小組人員到位,同時撥打 報警電話,以便公安民警能趕到現場,對其實施更有力、更有效的措施。

⑶ 學校日常應配置必要的安全防範器械,如:橡皮棍、電警棍、辣椒水、報警器械、監控設備等,還須儲存必要的臨時救治用品。

⑷ 日常管理中,學校須高度重視門禁管理,切實把好校園安全的第一道關;學校要認真做好學生按時上學和放學工作,對寄宿生的出入要按照學校的規定嚴格檢查與控制,做好學生正常出入校門的護衞工作,不給違法犯罪分子留下犯罪空間。

4. 3.2一般尋釁滋事突發事件的措施

⑴ 對於一般性尋釁滋事突發事件的措施,學校要及時判斷事件發生的性質,及時控制事態發展,同時報告相關機關處理。

⑵ 在一般性尋釁滋事突發事件期間,一定要注意正確把握矛盾的性質,把握政策與法律法規的原則,爭取處理的主動權。

4.4 事故災難類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4.4.1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⑴學校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隔離、疏散學生的同時,採取切斷電源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

⑵學校負責人及領導小組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⑶全力組織人員善安置傷病員。

⑷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員、財產安全。

4.4.2房屋、圍牆、廁所倒塌等建築物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⑴學校發生房屋、圍牆、廁所等建築物倒塌事故,學校負責人員及領導小組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事故情況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同時立即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⑵迅速採取切斷電源等有效措施,及時疏散師生,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⑶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4.4.3 樓梯間擁擠踩踏的事故處置措施

⑴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學校負責人及領導小組人員要在第一時間抵達現場,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⑵組織學校醫護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向醫療急救部門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

⑶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4.4.4 校園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⑴校園發生爆炸事故,如實驗室、電氣設備等,學校應立即啟動工作預案。學校領導及領導小組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傷員。在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是否向公安及消防部門報告。

⑵在爆炸事故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秩序,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檢查並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保護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⑶如果事故發生中有重大肇事者或直接責任者,應立即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4.4.5 惡性交通事故處置措施

⑴發生惡性交通事故,發生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學校領導和有關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門報告,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⑵保護好事故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⑶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

4.4.6 突發後勤安全保障事件處置措施

⑴學校後勤部門要做好校園蛋奶工程場所以及供水、供電、通訊保障的突發事件防範工作,對其重點場所和關鍵部位要加強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各種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⑵發生斷水、斷電等重大緊急情況時,學校領導和有關方面負責人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迅速採取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必要時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

4.4.7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措施

(一)一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IV級)的應急反應

1、 一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發生後,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有關情況通知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及學校領導。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後,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 實施以下應急措施: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衞生行政部門;撥打120急救電話,對中毒或患病人員進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關人員 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3、與中毒或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繫,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4、 積極配合衞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樣留驗,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中毒現場、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鼠 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或配合**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察工作。

5、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教育、衞生行政部門以及當地政府,並請求支持和幫助;在學校適當的範圍通報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採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並開展相應的衞生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6、嚴格執行進出入校門的管理制度。

(二)較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III級)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一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應急措施以外,還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衞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三)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II級)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較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以外,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信息報告人每天應按照要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信息進程報告。

(四)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I級)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嚴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以外,信息報告人每天應按照要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信息進程報告。

(五)聯絡、教育與接待家長、後勤支援等應急響應過程的各工作與校園踩踏的事故應急預案同。

(六)、應急保障

學校要安排必要的經費,用於增添相關設備,配備所需藥品藥物,改善學校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尤其是改善學生食堂、廁所、宿舍衞生條件,為學生提供安全衞生的飲用水和洗漱設施,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給予充分的保障,確保學校公共衞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七)、善後與恢復工作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後,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1、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2、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後工作。

3、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衞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4、 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閲覽室、食堂、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後,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 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並經有關衞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後方可復學;因水源污染造成傳染病流行的學校,其水源必須經衞生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4.4.8 大型羣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⑴學校舉辦各類大型文體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應急預案,並按照要求上報區教育局。

⑵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學校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情況,立即求助醫療急救部門,對傷員進行搶救工作。

⑶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⑷學校領導和有關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4.4.9學生實習緊急情況處置措施

1、學生實習中出現人身事故,企業有關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救援,並通知實習指導教師和學校領導,有關人員接到通知後應立即中斷手裏的一切事務(放棄休假)趕赴事故現場,配合救援和處理善後事宜。學校各部門主任及司機一律到崗,隨時聽候安排。

2、學生無故不到實習單位,企業應儘早與實習指導教師和學校聯繫,查清情況,酌情作出相應處理,原則上12小時內應查清情況,若24小時情況不明應向學校領導彙報處理。

3、學生實習期間突發疾病,企業有關負責人應立即將學生就近送正規醫院治療,並通知實習指導教師,實習指導教師酌情將情況反映到學校實習管理部門。學生實習期間如發生集體發病、中毒等突發事件,在送醫院搶救的同時,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處理。

4、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與他人衝突事件,現場所有人員均應主動出面制止和勸解,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企業有關負責人應儘快將情況反映給實習指導教師,並協同學校按有關規定對事件作出處理。

5、生產和生活環境發生災難性事件,學生及現場人員應迅速撤離事件現場,不提倡學生在事件中扮演消防員角色,並迅速通知學校相關領導和人員。

6、出現突發事件,學校要立即查明情況,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其它人不能發佈有關事件的任何消息。

4.5 自然災害類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4.5.1 地震災害事故處置措施

⑴突發地震時,師生如上課,應坐在座位上或躲在課桌下面,待地震過後再迅速、有序地撤離,以防強餘震。同時,立即切斷電源等,並將教室門打開,確保出口暢通,防止地震造成門窗錯位,封閉出口。教師等現場工作人員應冷靜指揮學生就地避震。

⑵避震時,身體要儘量蹲下或坐下,蜷曲身體,降低身體重心。要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體,注意保護頭頸、眼睛。

⑶組織指揮學生撤離,嚴防樓梯、樓道擁擠踩踏的事故發生。

⑷撤離到安全地帶後,要迅速清點師生人數。對受傷師生,要立即組織救治。發現有被廢墟埋壓的,要儘快聯繫救助(保持冷靜,設法自救)。一時無法救助脱險時,受困師生要保存體力,盡力尋找水和食物,創造生存條件,耐心等待救援。

⑸ 救援受困師生時應注意:①注意聽被困師生的呼喊、呻吟、敲擊聲;②根據教室等房屋結構,先確定被困師生的位置,再行搶救,以防止意外傷亡;③先搶救建築物 邊沿瓦礫中的倖存者,及時搶救那些容易獲救的倖存者;④救援方法上首先應使頭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內塵土,防止窒息,再行搶救,不可用利器刨挖;⑤對於頸 椎和腰椎受傷的師生,切忌生拉硬抬。

4.5.2 防汛類災害事故處置措施

⑴雨季,學校應加強對教學樓、廁所等建築物情況進行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和疏散人員。

⑵學校應加強信息獲取能力,及時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指令,對師生採取相應的緊急疏散和保護措施。必要時可以停課。

⑶如果發生因建築物倒塌傷害的師生時,應立即清除其口、鼻、咽喉內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體內的污水。對昏迷的傷員,應將其平躺,頭後仰,將舌頭牽出,儘量保持呼吸道的暢通。如有外傷應採取止血、包紮、固定等方法處理,並及時送醫院。

4.6 應急結束

突發安全事故的結束,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宣佈。

4.7 學校突發事故處理中的其他有關注意事項

⑴發生災難事故,學校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引導師生員工情緒,穩定校園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⑵所有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都要考慮可能引發的繼發性傷害問題,都要妥善處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演化。

⑶凡是需要對建築物等採取斷水、斷電等應急處理措施的,要認真權衡利弊,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受災受困人員照明、飲水需要和因為跑水漏電可能引發繼發性災害的矛盾。

5 後期處置

5.1 應急工作結束後,學校應立即設立恢復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重點也應馬上從應急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後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秩序。學校要做到:

⑴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有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要幫助聯繫保險公司賠付。

⑵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信息發佈,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校園秩序,疏導師生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⑶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範,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⑷總結經驗教訓。要引以為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因玩忽職守、瀆職等原因導致事故發生,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⑸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案件偵破與事故調查工作。

5.2 事件結束後,學校應加強有關預防措施。要加強校內安全保衞和各項設施的安全檢查,杜絕安全隱患。

6 工作保障

6.1 通信保障

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保障電話等通信聯絡設施完好有效。

6.2 應急隊伍

學校結合崗位責任,建立應急隊伍。學校要通過培訓和演練,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6.3 醫療保障

加強學校保健室和心理諮詢室建設。發生突發安全事故時,學校應具備及時做好傷員應急處置和病人轉運工作的基本能力。

6.4 後勤保障

學校要制定措施,在物資、經費、交通等方面為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後勤保障。

7.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7.1 宣傳教育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和應急知識教育。認真開展以提高廣大師生自護、自救、防災、逃生能力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活動,增強教師和學生的防範意識和能力,掌握基本的自護、自救、逃生和報警求助的方法。

7.2 管理與培訓

學校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實踐中不斷運用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學校應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培訓,開展經常性的演練活動,不斷提高廣大教師應對突發安全事故的組織能力和實戰能力。

7.3 演練

學校要定期組織廣大師生應對突發安全事故的演習,通過應急演習,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的決策、協調和處置程序,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

學校要重點進行惡性暴力案件、火災、地震發生時的人員疏散演習。使學生熟悉緊急情況下自護和逃生的方法。

8. 附則

本預案由三明農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並負責其修訂和實施。

學校安全方面的應急預案【2】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創建“平安、衞生、文明、和諧”校園,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縣教育局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 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電話:,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田冬青 程彩風協助校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直接責任人;

成 員:各班任;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校園內突發傷害的理,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分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統一行動。 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周制度,即值周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四、報告方式和時間要求:

報告程序為:教師(學生)→分管領導(教師)→校長→上級領導(部門)。

學生在教室、班級中發生的突發事件,現場處置第一責任人為當堂的任課教師和班主任,並在處置的同時報告學校,重大事件應立即報告分管安全領導或校長。

事發現場第一知情人為事件報告責任人和現場處理第一責任人,在事件處置時,同時報告學校;學校接報後立即組織應急小組趕赴現場接管現場處置,並在30分鐘以內向上級報告,半日內書面報告;嚴禁瞞報、遲報、不報;對因此而造成損失和影響的, 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經濟、法律)。

領導小組人員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在應急事件處理中,學校應急小組成員和全體教職工都應服從學校領導統一指揮執行工作任務;對不能按時到位,認真履行職責的,給予相應的行政和紀律處分。

安全工作聯絡電話 :

學校: 派出所: 火 警:119

匪 警:110 急救中心:120 防疫站:6266152

五、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教師值班。星期五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發生意外,由帶值周領導負責處理,同時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各班選出一名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3、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教導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4、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值周領導,迅速處理。

5、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帶操老師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帶操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

6、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六、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領導小組、少先隊要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標籤: 應急 預案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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