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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鄉鎮財務公開工作方案(通用3篇)

2023鄉鎮財務公開工作方案(通用3篇)

2023鄉鎮財務公開工作方案 篇1

一、推行財務公開制度的目的和意義

2023鄉鎮財務公開工作方案(通用3篇)

推行校務公開是貫徹“三個代表”思想的體現,是推動我校“三個文明”建設的需要,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反對腐敗的重要措施。財務公開是校務公開的一個重要內容,推行財務公開是深化學校公開,是學校深入改革和發展的必然要求。通過推行財務公開制度,讓羣眾參加財務的民主監督,對進一步加強我校財務制度建設,規範財務行為,進一步完善和抓好聚財、理財、管理各個環節,從源頭上消除和遏制消極腐敗現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

二、推行財務公開的具體內容

財務公開包括財務管理制度公開、財務收支標準公開、審批程序公開、財務結果公開。

(一)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法等及時公開。

(二)財務收支標準公開:

1.各類收費名目、範圍、標準(公佈國家或省、市、縣文件和收費許可證);

2.各類支出名目、範圍、標準;

3.學校年度經費預決算;

4.學校大型基建招投標公開;

5.學校經費審批權限、程序和審批責任人公開;

6.財務結果公開:

(1)公開的內容:資產負債情況,事業費支出情況,業務接待費、會議費、差旅費、機動車費用,基本建設財務開支情況,大宗物品採購(單價在5000元以上一次性批量購置價在10000元以上)情況,單項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裝、維修工程開支情況。上述各項均用表格公佈。

(2)填寫表格時間:業務接待費、會議費、差旅費、機動車費用,大宗物品採購在報銷時填寫;基建和裝、維修項目在竣工結算時填寫。

(3)填寫表格責任落實:各表格由報銷人或經辦人填寫,總務處監督。

(三)向社會、學生、家長公開的內容

1、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和文號)、收費範圍;

2、貧困生減免情況;

3、財務公開時間:每季度終了後的10日內公開張貼,保留時間不少於3個月。情況,擇校生退費情況。

4、舉報電話號碼;0914-6171138 、0914-6171118

(四)向學校教職工公開的內容

1、學校收入情況,含工資、專項補助、公務費、上級補助收入,學費雜費收入,服務性收入,社會力量捐資助學收入,學生住宿收入,學生食堂收入,校辦企業、門面出租及其他收入等分類公開。

2、學校支出情況。須按一般預算支出項目分明細公開,獎金、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含招生費用)、福利費、維修費等必須分類公開。設備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基建工程建設費、上級補助及自籌情況予以公開;臨工工資、税款及對學生服務性支出分別公開。

3、學生學費雜費減免金額及人數。

4、學校的債權、債務情況。

三.財務公開的形式

學校財務公開可採取多種形式向社會或教職工公開。

1.學校設置制校務公開欄,面向學生的各項收費在每期開學收費前公示並保持至期末(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若有調整必須及時修改),面向學生教職工公開的內容,公開時間不得少於7天。

2.學校聘請教師代表、家長代表、人大代表為教育收費義務監督員,並定期(每學期不得少於1次)向義務監督員通報學校的收費情況並聽取他們的意見。

3.學校校長每期至少一次(期末必須有一次)在教職工大會、教代會上作財務公開專項報告,較為詳細地公開學校的財務收支情況。教職工對具體的收入、支出有疑問的可以諮詢,並進行財務公開滿意度民主測評,以羣眾的滿意度來認定財務公開的實際效果。

4.利用職工政治學習集會時間,經常向全體教職工通報學校大筆開支或重大事項。

5.廣泛運用校園廣播、學校校報、公開向社會、學生、家長公開的內容。

6.學校設立諮詢電話和校長熱線電話、校長信箱。

四、財務公開的程序

(一)校長提出財務公開方案,由工會提出公開項目的具體內容。經校務公開領導組討論通過後,由主管領導簽字公佈,並備案。

(二)學校校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及時通過學校的意見箱、電話舉報、教職工座談會等形式收集廣大教職工羣眾、學生及家長對每次財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學校領導要答覆羣眾、學生及家長提出的疑問和要求。

(三)公佈整改結果,並徵求教職工、學生及家長意見。

(四)將公佈的有關資料整理存檔,以備檢查。

五、推行財務公開的措施

(一)成立校務公開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總務處正副主任、工會主席、各中層領導為成員,併成立由工會主席任組長,教代會成員參加的監督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總務主任負責辦公。由工會主席負責校務、財務公開的檔案、公示欄的管理;各領導小組人員負責財務公開工作。監督小組主要職責:參與制定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審批程序;監督、貫徹、落實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年終對財務公開情況作出評價,並將結果報縣教育局;收集和反映羣眾意見,提出財務管理整改意見,必要時,提請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同意,對學校財務進行檢查。

(二) 明確學校校長、分管財務的主任和承擔具體工作人員財務公開的工作責任,嚴格執行《試馬鎮初級中學關於加強財務財產管理的若干規定》。

(三)定期分析推行財務公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四)把財務公開制度的執行情況與教職工的學年度考核結合起來,對執行突出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存在或出現問題的個人予以批評、處罰。

六、幾點要求

(一)宣傳發動,統一思想。召開推行財務公開制度動員會,使每一位教職工和學生認識推行財務公開制度的重要意義,形成人人蔘與,個個重視共同監督的局面,確保把財務公開活動持續、深入、廣泛地開展下去。

(二)加強領導,抓好落實。要切實做到學校第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部門業務領導全力抓,並層層落實責任制,確實把財務公開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督,規範工作。校務公開領導小組、民主理財監督小組要把督查工作貫徹於財務公開工作 的始終,逐步規範財務公開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補救解決,廣泛聽取羣眾的意見和建議,設立投訴箱,對投訴要按規定的期限程序處理;加強財務公開工作的評議和檢查。

七、有關責任追究

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要求,學校校長是本校校務公開(財務公開)、治理亂收費、財務收支等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工會、教代會是監督管理的責任人,學校黨支部是領導責任人。因此,若學校校務不公開、存在亂收亂支的行為,校長、工會主席、黨支部書記必須負責。學校執行財經紀律的情況納入個人年度考核、評優樹模之中,並作為校長、黨支部書記評優、晉級的重要依據。對違反校務(財務)公開的有關規定,該公開而未公開,或未按規定公開的,請師生員工監督、批評。學校總務主任、財務會計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財務公開工作。

學校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不得擅自組織學生補課收受錢物;嚴禁年級組、教師擅自組織學生補課收受錢物或違規為學生訂閲教輔資料。違者,除追究當事人教師的責任外,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2023鄉鎮財務公開工作方案 篇2

為規範學校收支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增強教職工對學校財務活動的監督,進一步提高學校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特制訂學校財務公開制度。

一、財務公開的目的

實行財務公開,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保證收支行為的規範化;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的使用效益,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增強教職工民主意識,激勵教職工參與理財,積極有力地進行財務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不正之風,提高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密切幹羣關係,促進行風建設。

二、財務公開的原則

財務公開應當遵循合法、及時、真實和公正的原則,不得侵犯他人私隱,商業祕密、國家祕密、不得損害學校利益。

三、財務公開的內容

1、學校財務規章制度,上級有關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學校獎教獎學制度及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2、學校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尤其是公務接待、會議、用車等費用支出情況及預算外資金的收支情況;

3、公用經費的劃撥標準、總額及累計撥款情況;

4、重要財產、物資的採購和處置情況;

5、教職工工資發放、社會保障繳費情況;

6、建設工程項目和較大修理項目經費落實以及公開招投標情況;

7、學校代收代支資金情況;

8、其他涉及教職工利益的重大經濟事項。

四、財務公開的方式

1、設立固定的公開欄、宣傳欄;

2、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會議;

3、利用內部通知、廣播、校園網等校內發佈信息;

4、其他便於教職工和社會知曉的形式。

五、財務公開的組織

1、財務公開是學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體現。各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報賬員(財務經辦員)、教師代表組成的財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要將財務公開的公示內容和照片資料留檔備查。

2、財務公開主要採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進行;學校財務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與財務有關的其他事項的公開時間,應根據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後及時公開。

2023鄉鎮財務公開工作方案 篇3

為了推進我村財務公開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的要求,結合我村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發展觀,以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深化農村改革和保持農村社會穩定為目的,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推進農村民主和法制建設,使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逐步邁上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為新農村建設服務。

二、基本原則

1.依法公開。財務公開工作要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進行。

2.真實公開。公開的內容應當真實可信。

3.注重實效。從實際出發,不搞形式主義。

4.有利監督。要便於羣眾知情,有利於人民羣眾行使監督權。

三、公開內容

1、財務計劃。包括:收入計劃、收入預算、支出計劃、支出預算、固定資產購建計劃、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計劃、農村道路修建計劃、集體資源性資產的發包,資產出租計劃。

2、各項收入。包括:生產經營收入、集體資源性資產發包收入、固定資產出租收入、村級轉移支付資金、救濟扶貧款、專項補助收入,土地徵用補償收入,村內“一事一議”籌資。

3、各項支出。包括: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環境整治支出,購建固定資產支出,村組幹部報酬,辦公經費支出,五保户供養支出,徵兵,計劃生育支出,貧困户補助支出,扶貧救濟款的分配、使用,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使用以及其他各項支出。

4、各項財產。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應收款項,內部往來款項。

5、債權債務。包括:農户往來款項的數額,內部單位往來,外部單位和個人往來,欠銀行、信用社貸款數額、用途、經辦人,欠施工單位的工程款項等。

6、其他項目。包括:農户承擔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農機具補貼以及其他國家補貼農民或者資助村集體的事項等。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財務公開工作的領導,村成立了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村主任擔任,村兩委其他成員及村民代表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和協調財務公開工作,村文書負責財務公開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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