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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十佳歌手比賽方案

校園十佳歌手比賽方案

為了進一步推進學校素質教育和校園文化建設,豐富學生課餘生活,發現和培養歌唱藝術人才,學校決定舉辦“慶元旦校園十佳歌手比賽”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校園十佳歌手比賽方案

一、比賽要求:

1、本次比賽分初賽、複賽、決賽三個階段進行。

2、參賽選手自選健康積極的歌曲一首,歌曲種類及演唱形式不限,曲目時間不超過4分鐘,決賽學生的伴奏音樂十七週星期五前上存到文件夾中(文件傳送/藝術/校園歌手伴奏/次序、班別、歌名)。

二、比賽安排:

1初賽:

各班班主任於十六週前在本班舉行初賽並推薦1~2名參賽選手參加複賽。

2複賽:

各級級長組織本年級在十七週星期三隊活課進行復賽,一、二年級評出一等獎4名、二等獎6名,其餘均為三等獎;三、四、五年級評出一等獎3名、二等獎5名,其餘均為三等獎;一等獎進入全校決賽。六年級直接由該年級老師選派3名學生進入決賽。(獎狀在十七週星期一到李穎莉老師處領取)

3決賽:

決賽定於十八週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3:30分舉行,各年級獲一等獎選手參加。評出“校園十佳歌手” 10名;最佳表演獎1名;最佳服裝獎1名;最具潛質獎1名。

三、比賽地點及評委:

初賽

地點:各班課室 評委:班主任

複賽

一年級地點:新廣場 評委:蔣惠歡主任、陳壬及二年級副班主任

二年級地點:圖書館前 評委:李穎莉、陳豔洪及三年級副班主任

三年級地點:小廣場 評委:鍾瑞貞、陳衞紅及四年級副班主任

四年級地點:舞蹈室前空地 評委:胡曉立、葉超良及五年級副班主任

五年級地點:食堂後空地 評委:陳順安、張朝鋒及一年級副班主任

決賽

地點:演播廳

評委:陳桂霞校長、林炳均副校長、胡務娟主任、蔣惠歡主任、鍾瑞貞、李穎莉、陳壬、陳順安、胡曉立

四、評分標準(總分10分)

1、演唱指數:(語言發音、旋律音準、演唱技巧)

(1)音準 音準好,歌詞吐字咬字清晰;(3.00)

(2)節奏感 選手能正確把握歌曲的旋律和節奏,不脱節、不搶拍、不跑調、不離調;(2.00)

(3)情感表達 理解歌曲內涵,把握對樂曲旋律及歌詞理解,情感投入到位,感情充沛,能展現歌曲的意境,語言自然流暢,感染力強;在處理上有各自的獨到之處。(1.50)

(4)音色 聲音自然、圓潤、優美、流暢;(0.50)

2、舞台指數:

(1)外表着裝 服飾搭配符合歌曲特色,個人化粧、道具等;(1.00)

(2)舞台表現 颱風良好,有較好的舞台氣質。演唱時的表情、手勢、動作、舞蹈搭配。(2.00)

五、組委會成員及分工

★ 總策劃:陳桂霞校長 林炳均副校長

★ 策劃組: 蔣惠歡副主任、鍾瑞貞、李穎莉 、趙錦蘭、張亦海、吳麗紅、胡雅亮、周文斌、楊金定

★ 紀律安全組:陳瑞華主任(會場紀律) 吳麗紅主任助理(安全)

★ 舞美組:張朝峯、陳豔洪、陳衞紅 (橫額宣傳、計分、成績公榜)

陳順安、胡曉立(獎狀)

★ 音像組:樑世強主任 、譚仲前(音響) 樑健英(錄像) 葉超良(攝影、成績上網)

★ 舞台監督:譚孔超主任

★ 主持人串詞:鍾瑞貞、 林達

★ 評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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