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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論文開題報告模板

博士論文開題報告模板

一、選題依據(包括國內外研究動態、選題的理論意義或應用情景以及選題依據)

博士論文開題報告模板

1 國內外研究動態

西方學者對跨國併購的理論研究也在20世紀90年代以後慢慢熱起來,bajrr0s&cabral(1994)、collie(XX)、cowan(1989)、head&ries(1997)、faj叮el&shapiro(1990)、hom&levinsohn(XX)、riehardson(1999)、saggi&腸ldiz(XX)、丫idiz(XX)等都從不同的角度對跨國併購問題進行研究。目前西方學者對跨國併購問題研究的重點主要集中於跨國併購的盈利可能性、東道國政府對跨國併購的規制問題以及跨國併購與貿易自由化的關係等領域。unctad的《XX年世界投資報告:跨國併購與發展》(冼國明譯,XX)對跨國併購問題進行了詳盡的剖析。

對於跨國公司在我國的併購問題進行專門研究的學者很多。劉文通(1997)、陳朝陽(1998)周小知(1999)、殷醒民(1999,XX)、王一(XX)、蔣澤中(XX)、張秋生(XX)、呂薇(加02)、李光榮(XX)、魏江(XX)、王長征(XX)、魏成龍(XX)等學者的著作從不同的角度對併購問題的各個角度進行分析。尤其需要提到的是:《中國併購報告》(XX)、《中國併購報告》(XX)以及《中國併購報告》(XX)的出版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史建三(1999)對跨國併購、劉恆(XX)對外資併購中的法律規制問題、韓世坤(XX)對20世紀90年代的跨國並併購購浪潮等直接與跨國併購相關的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在研究中對跨國公司在華併購問題進行了探討(全球併購研究中心)的資料彙集與系統研究對理解併購(跨國併購)具有重要的價值。

對跨國公司進行直接投資進行研究的成果就更加多了,如陳彪如(1987)、冼國明(i994)、陳飛翔(1995)、潘英麗(1997)、謝康(1997)、蔣殿春(1998)、張紀康(1999)、唐勇(1999)、金芳(1999)、金潤圭(1999)、楊建龍(XX)、魯明漢(20()0)、毛藴詩(XX)、楊大楷(XX)、李洪江(XX)、程新章(XX)、陳左(XX)、唐海燕(XX)、吳先明(XX)、王志樂(XX)等學者的研究成果就是其中的一些重要組成部分。

對併購問題和跨國公司國際直接投資問題進行研究的文獻都很多,但將二者結合起來,對跨國公司在華進行併購投資問題進行研究的專題研究卻不多,但隨着我國政策的鬆動,江娟、桑百力l、冼國明、陳佳貴、王巍、劉志雲、蔡紅、潘愛玲、程新章等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對跨國公司在華併購問題進行研究。這些研究主要集中於跨國公司在華併購對國有企業改革的作用以及我國政府的對策這兩個方面。但這些研究角度各異,目前對跨國公司在華併購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考察的研究成果還沒有。

2 選題的理論意義

研究跨國公司在華併購的背景

(一)我國外資併購政策逐步放鬆,XX年11月,外經貿部、證監會聯合發佈《關於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若干意見》:外經貿部、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佈《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併與分立的決定》。

XX年2月,國務院公佈《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3月,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發布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XX年6月,證監會發布《外資參股證券公司的設立規則》和《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規則》。

XX年10月,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XX年11月,證監會、財政部、國家經貿委聯合發佈《關於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暫行規定》。

XX年4月,《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開始正式實施。

在此期間,另外還不斷有各種配套的規章或文件出籠。各行業主管部門也陸續發佈了一些涉及具體產業外資併購問題的法規,如XX年11月民航總局等部門制定的《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等。

透過越來越密集的時間間隔,大致可以看出我國政府對於外資併購由排斥轉為認可、進而轉為積極推動的演變軌跡。這也直觀地反映出,經過全球化大潮洗禮後的中國擁有了更多的冷靜和成熟。

一系列政策法規的問世,為外資以併購方式進入中國掃清了制度障礙。在外資併購可以進入的產業領域上,基本實現了全方位開放,就連汽車、金融、服務等等這些以往甚為“敏感”的領域也已開始解禁:在外資併購的對象上,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都已相繼放開,新發布的《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更是將允許外資併購的企業擴展到了幾乎全部所有制形式;曾令許多外商擔憂的外資併購審批程序,也已有了較明確的説法。

2 研究跨國公司在華併購的重要性

有關外資併購的政策法規儘管己比較齊全,卻仍突出存在着兩大弱點:一是“層級低”,絕大多數法規屬於行政性規章,沒有上升到國家法律的高度;二是“散亂”,各種法規之間互不一致甚至互相沖突的現象尚未得到徹底解決。也就是説,我們離建立一整套權威的外資併購法律體系還有相當的差距。

從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看,跨國併購法律體系一般應包括反壟斷法、跨國併購審查法、公司法、破產法、社會保障法等多部法律。而我國目前只有公司法以及證券法、銀行法、保險法等部分行業法律有零散的相關規定,而這些法律又都受到適用範圍的限制(如公司法只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銀行法等只適用於特定行業),難以形成體系效率。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跨國併購在促進國內市場有效競爭的同時,不可避免地會帶來一些負面影響,其中,如何防止外資通過併購形成產業壟斷,是各國政府最為重視的問題。

我國在開放程度越來越高的形勢下,制定一部統一的反壟斷法的呼聲也越來越高漲。在我國己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背景下,我國政府對外資在華併購的種種限制都已經取消,但由於種種歷史遺留的問題在短期內還不能夠完全解決。這些必然會影響外資在華併購活動的展開。

正是由於跨國公司在華併購會帶來這麼多的不確定性,因此有必要對跨國公司在華併購問題進行詳盡的研究。

二、研究的基本內容,擬解決的主要問題(問題的提出、主要內容(提要)和擬解決的關鍵問題)

主要內容(提要)

1、對跨國併購以及外資、外商直接投資的概念進行了界定。

2、對跨國併購與新設投資進行了系統的比較。

3、最近投資日趨自由化的趨勢以及在入世背景下我國外資法律體系的重構。

4、跨國公司在華併購中的歷程、模式以及行業選擇進行了探討。

5、對跨國公司在華併購中的宏、微觀經濟效應進行的剖析。

6、探討了跨國公司在華併購中的影響因素以及目前存在的進入壁壘。

7、研究跨國併購法律體系完善的必要性以及制度建設問題。

三、研究步驟、方法及措施(研究框架和基本思路、方法;本文的創新及預期成果)

本文的創新

1、 跨國公司在華併購中對我國市場結構、就業、資本形成、出口競爭力、國際收支等宏觀層面以及對我國本土品牌、技術外溢、技術轉讓和提升、資產價格形成、公司治理等微觀層面的效應進行了詳盡的剖析,這些細緻的剖析對於全面理解跨國公司在華併購的後果有着重要價值,同時這些剖析也是我國政府制定相應政策的基礎。

2、對目前跨國公司通過併購方式進入我國面臨的主要壁壘進行探析的基礎上,提出我國需要儘快進一步完善我國外長在華併購的法律監管體系,建立以《反壟斷法》為核心的規制體系。

四、主要參考文獻(論文:作者&8226;題目&8226;刊名&8226;卷(期)&8226;頁碼;著作:作者&8226;書名&8226;出版社&8226;年份)

1、保羅.克魯格曼:《戰略性貿易政策與新國際經濟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與北京大學出版社聯合出版,XX年版

2、程惠芳:《對外直接投資比較優勢》【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8年版

3、樊綱:《市場機制與經濟效率》【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5年版

4、阿瑟.劉易斯:《二元經濟論》【m],北京: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l989年版

5、科斯:《生產的制度結構》[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版

6、呂蔽:《產業重組與競爭》〔m〕,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XX年版

7、尹翔碩:《加入場叮o後的中國對外貿易戰略》[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XX年版

8、蔡紅:(我國外資併購監管制度的立法研究》【j],《國際經貿探索》XX年第2期,43一47

9、史建三:《跨國併購論》〔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1999年版

10、《跨國公司與當代中國》〔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1997年版

11、蔡紅:《入世與我國外資併購監管中反壟斷規則》【j〕,《法學》XX年第3期,

12、施蒂格勒:《產業組織和政府管制》〔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89年版

13、蔡躍:《外資併購中的支付成本的思考》【j],《上海管理科學》XX年第5期,34一36

14、茅於軾(編):《中國經濟學XX》【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XX年版

15、冼國明(譯):《XX年世界投資報告:跨國併購與發展》【r」,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XX年版

16、冼國明(譯):《XX年世界投資報告:促進聯繫》【r〕,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XX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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