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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涉農專項資金自查報告

關於涉農專項資金自查報告

篇一:關於涉農專項資金自查報告

關於涉農專項資金自查報告

縣糾風室:

根據省紀委辦公廳《關於加強對財政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對照檢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的通知》黔紀辦發„20xx‟10號精神和縣紀委《關於轉發的通知》龍紀通„20xx‟33號精神,在鄉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精心組織安排下,結合我鄉實際,對我鄉財政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前期財政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1、監管意識不主動。領導主要精力在於經濟發展和資金籌集,資金監管意識不夠強,精細管理還做得不夠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發展,輕監管”、“重資金分配,輕使用監管”、“重項目申報,輕後期監督”的現象。

2、資金信息上下級溝通不暢,資料信息不能共享,導致政策執行的相關進度、數據等信息滯後。

3、財政專項資金補助面比較分散,單個項目補助資金少,不利於提高資金的整體效益。

二、整改情況

我鄉將自查自糾及重點檢查中存在問題逐項列出,並將問題解決方案和所涉部門及人員向與會人員作了詳細彙報。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各分管負責人加強領導責任、明確工作職責,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合力,認真落實整改措施,按時保質做好財政涉農專項資金整改工作。針對羣眾普遍關注的農村低保工作,今年以來,巴江鄉採取年初定時審查、季度複查、隨機抽查的方式,從農村低保工作申請、審核、審批三個環節的申請受理、調查核實、民主評困、一榜公示、鄉社會事務辦審查、鄉政府審核、二榜公示、縣民政部門審批、三榜公示、待遇發放十個步驟着手,對全鄉7個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員資格進行復查複核。此次複查複核明確由鄉紀委牽頭,社會事務辦、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信用社、包村幹部、村兩委、羣眾代表等共同參與,主要針對羣眾普遍關注的“村幹部父母吃低保、子女為國家公職人員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發生變化後不及時報告取消低保”三類情況進行復查複核。經複查複核屬實的,堅決予以清退。此外,將在調查中發現符合享受農村低保條件的困難羣眾納入低保範圍。全鄉7個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員接受複查複核,取消“村幹部父母吃低保、子女為國家公職人員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發生變化後不及時報告取消低保”的低保户115户197人,新增符合條件的低保户129户241人。

三、整改成效

通過對財政涉農專項資金進行全面的梳理,達到了底數清,無擠佔、挪用、隨意調整項目資金、公款私存等問題。對使用中存在的問題的整改落實,進一步規範了監管意識不主動、資金信息上下級溝通不暢、財政專項資金補助面比較分散,不利於提高資金的整體效益等行為,進一步發揮了財政涉農資金效益

篇二:關於涉農專項資金自查報告

一、資金運作情況

(一)農村低保資金收支、結餘情況

20xx年以來,我鄉農村低保資金收入共計480.5933萬元(其中20xx年收入154.8380萬元,20xx年收入208.5013萬元,20xx年收入117.254萬元)。支出共計480.5933萬元(其中20xx年支出154.8380

萬元,20xx年支出208.5013萬元,20xx年支出117.254萬元 )。由於農村低保實施動態管理,低保對象有進有出,我鄉低保對象由20xx年的3493人減少到現在的3425人,故20xx年至現在共結餘農村低保金0萬元,結餘的資金將調整作為即將撥付的20xx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預計20xx年第二季度需發放低保資金

 58.627萬元,待上級匹配的低保金劃撥到賬後即可發放到各村)。

(二)自然災害資金收支、結餘情況

20xx年以來,我鄉自然災害和危房改造資金收入共計912.85萬元(其中20xx年收入自然災害13.4萬元、危房改造資金517.00萬元,20xx年收入自然災害4.69萬元、危房改造資金149.6萬元,20xx年收入自然災害1.06萬元、危房改造資金221.9萬元),支出共計912.85萬元,目前無結餘。

二、取得的成效

20xx年縣撥農村低保資金480.5933萬元,讓1666户3493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20xx年縣撥農村低保金208.5013萬元,保障了1666户3425人的基本生活;20xx年縣撥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臨時價格補貼,保障了172户168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進了和諧社會的構建。

20xx年以來,三年我鄉共下發災後重建項目資金912.85萬元,恢復重建因災倒塌房屋3402間,保障了因災造成房屋受損的1134

其中:毛草屋改造91户、雪凝災害24户災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確保災民住有所居。

三、資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實行專户管理,專款專用。上級劃撥的所有民政涉農資金都由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專户,實行專款專户專賬統一管理。資金使用方面,我鄉堅持專款專用原則,嚴格按照資金用途合理安排資金。通過專户管理、專款專用,有效避免了資金管理混亂、去向不明問題的發生。

(二)發放實行社會化發放。資金髮放工作中,凡涉及具體救助對象的,如低保金,由財政按民政部門提供的花名冊將資金髮放到村,然後由社保辦按人員名單、金額將資金打入到個人賬户;我鄉的農村低保金實行社會化發放與保障對象實名制管理相結合。只有社會事務辦提供的發放低保金花名冊的信息與保障對象在銀行登記的所有信息一致,銀行才能將資金打入個人賬户。發放實行社會化發放,減少了中間環節,極大減小了資金管理風險,有效提高了資金運行效率。

(三)使用情況公開透明,監督管理落到實處。農低保資金及災後重建項目資金使用過程中,我鄉嚴格以農低保對象花名冊和各鄉受災情況為依據,按照資金分配使用程序發放資金,並將使用情況在鄉政府政務公開欄和各村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接受廣大羣眾監督。工作中,我鄉始終堅持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農低保資金及災後重建項目資金的督促檢查,及時查處涉及農低保金和災後重建資金使用的違法違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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