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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工作報告格式

銀行工作報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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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工作報告格式
銀行工作報告一

今年以來,XX市XX區聯社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緊緊抓住“制度、執行、監督”三個環節,以制度執行年活動為載體,從全面構建合規風險管理體系入手,狠抓“五個到位”,深入紮實做好合規經營、合規操作監督檢查和整改工作,進一步規範經營行為,防範事故案件,有力地促進了全轄農村信用社又好又快發展。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視,組織領導到位

自年七年級開始,聯社領導班子把合規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年度目標考核,作為評先選優的重要內容,堅持常抓不懈。一是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理事長為組長,紀委書記、監事長為副組長,經營班子和部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制度執行年”、“合規經營、合規操作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整個活動的組織開展和檢查督促,落實稽核監察保衞部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二是分別制定了“制度執行年”活動和“合規經營、合規操作”自查自糾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步驟、方法和要求,做到了有的放矢。三是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聯社監事長與各信用社主任、信用社主任與職工層層簽訂“合規經營、合規操作”自查自糾工作責任書XXX份。聯社領導、部門負責人按照分工各司其責,認真履職盡責,率先垂範,以身作則,正人先正己,爭做合規帶頭人,為深化改革和促進發展奠定基礎。

二、抓合規意識教育,培訓學習到位

為提高全體員工特別是新青員工的合規意識,聯社一是把自省聯社成立以來出台的制度辦法和金融職業道德規範、法律法規以及各種案例作為學習培訓內容,重點提高員工對基本制度的熟悉程度,強化“學法、懂規、遵紀、守制”意識。二是按照統一規劃、分級實施的原則,年內聯社共組織培訓學習班X期,參訓人員達XXX人,其中一線員工的學習面達90%以上,使大家真正認識到“內控優先,制度先行”的重要性,理解和熟悉自身崗位內控要點,主動預防和發現風險。三是是採取了自學、集中學、分散學、崗位交流學、互動式討論學等多種形式,認真學習《業務流程合規操作手冊》、《安全保衞工作理論與實務》等業務書籍。同時,結合案件防控實際,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融入活動中,剖析案例,總結教訓,標本兼治。聯社監察部門隨時收集相關的典型案例,認真分析成因,定期以文件形式予以通報,增強了學習的針對性,人人撰寫了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進一步加深對制度的理解和再認識。四是運用激勵機制,檢驗學習效果。10月中旬,採取自下而上層層選拔的方式,各信用社和聯社機關推薦XX名員工進行了合規知識競賽;11月下旬,組織全轄XXX名員工分崗位參加省聯社的制度學習考試,考試成績與員工目標責任考核和來年的崗位聘用掛鈎,考試及格率達99%。

三、強化基礎管理,崗位責任制落實到位

加強基礎管理,規範臨櫃操作,是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差錯、防範事故案件的永恆主題。年初,針對我區部分營業網點一線崗位人員嚴重不足、規章制度難以貫徹執行的嚴峻現實。聯社一是本着精簡、效能的原則,根據用工制度改革方案,綜合全轄機構網點的經營規模、服務對象、業務量等因素,合理確定崗位編制XXX個,撤併低效網點XX個,二是面向社會,招賢聚才。公開聘用大、中專畢業生XX名為短期合同工,委託省聯社招收計算機、法律、財務審計等專業技術人才XX人,經過崗前培訓,全部充實到一線崗位,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人員緊缺和內控落實難的矛盾。三是聯社將《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的要求,設置合規風險管理部門或合規風險管理崗,制定合規風險部門職責和崗位職責。四是打造“流程銀行”。由稽核監察保衞部牽頭,財務、信貸、人事、辦公室等部門通力配合,重新制定了會計、出納、信貸等崗位職責,按照“一項業務一本手冊、一個流程一項制度、一個崗位一套規定”的要求,細化了每一筆業務的操作流程,防範違規操作,切實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狠抓制度執行,監督檢查到位

區聯社一是抓自查。制定了《XX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合規經營、合規操作自查工作實施方案》,對自查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總體要求進行了明確,在全區信用社全面開展合規經營、合規操作自查工作。並對照20xx-20xx年各項現場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疏理了4個方面16個類型的問題,以文件形式印發各社,連同XX省銀監局《20xx-20xx年對XX省農村信用社各項現場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省聯社成立以來各種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一併轉發各社對照開展自查。各社也將轄內各營業機構自20xx年6月25日以來接受銀監部門、省聯社XX辦事處、區聯社及自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梳理成條,分類整理,印發給每一位員工,逐一整改。二是抓專項檢查。先後開展了上年度會計決算真實性、重空憑證管理、內控制度執行情況、貸款本息核對、財務收支,以及合規經營、合規操作等專項檢查,重點查找操作流程、管理環節漏洞和弊端,針對發現的問題,發出整改通知書XXX份,落實專人限期進行整改。三是抓好稽核檢查。聯社稽核大隊組建後,制定了《稽核大隊管理辦法》,實行分組劃片包社,開展“突襲式”的檢查,按照省聯社提出稽核工作實行“序時稽核,業務全覆蓋”的管理要求,已完成對XX個網點的序時稽核,並對檢查發現存在的問題發出了整改通知。同時,加強後續稽核,強化責任監督。對專項檢查、現場稽核和序時稽核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複查,確保了稽核工作的嚴肅性。四是抓賬務會審,規範操作行為。各信用社按季將轄內分社(儲蓄所)的會計賬務、重空使用、信貸資料進行交叉檢查和集中會審,獎優罰劣,現場督促整改。今年1-10月,全轄信用社共組織會審XX(社)次。五是加強責任監督,搞好離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今年,我們通過現場檢查、民主測評、社會調查等方式,先後對全區XX個信用社的高管人員離任進行了審計;對高管人員的經營管理水平、履職情況、經濟責任作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並對崗位輪換的XX名員工的離職進行了審計,審計中落實個人及共同違規責任貸款XXX筆,金額XXXX萬元(其中個人違規責任貸款XXX筆,金額XXX萬元),被審計人員均書寫承諾,訂立了限期收貸計劃。六是抓排查。針對“XXX案件”和貸款本息對賬反映出的問題,5-6月,聯社在全區範圍內開展了以是否有參與“九種人”和員工經商辦企業的排查,排查出經常出入高檔消費場所且日常消費與收入不匹配、無故不正常上班(曠工)或經常性出現違規操作和有不良記錄等行為的

重點人員XX人,仍有XX名員工在同一崗位工作超過3年以上未輪崗,聯社採取積極措施加強對重點人員的監控,對超過3年以上未輪崗適時進行了崗位調整;X名有經商行為的員工家屬已承諾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予以糾正,有效地整治和規範了全區信用社對員工的行為,較好的防範了道德風險。七是抓安全檢查。採取實地檢查與電話詢查、突擊檢查與重點抽查、日間查與夜間查相結合的方式,共開展各種安全檢查XXX社次。同時本着安全堅固、經濟實用的原則,對頂山、恩陽等11個機構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了更新;新安裝更換報警器X台、維修警器具XX社次。通過開展各類檢查,加強了基層社的財務、信貸、重空、內控重點管理,有效地規範了信用社的經營管理行為,防範案件的發生。

五、建立問責機制,責任追究到位

我們從建立有效的違規問責約束機制入手,限制、批評、糾正和懲處違規違紀的單位和員工,在內部弘揚正氣,杜絕違規惡習,對違規失德的人和事,不姑息遷就,不搞下不為例。一是層層落實了事故案件“一把手”負責制和崗位責任制,人人簽訂了事故案件防範責任書,明確了各自的職責和義務。二是建立了嚴格的事故案件責任認定程序和報告制度,做到發案必查、有案必報、查必問則、有責必究。不論檢查發現的還是來信反映的問題,在初步核實的基礎上,符合立案標準和條件的,及時予以立案,並迅速上報,不搞瞞案不報。三是建立“雙向” 問責機制,操作人員與管理人員處理聯動,經濟處罰、組織處理和政紀處分同步,1-10月,受誡勉談話的信用社班子X社次,通報批評的XX社次(含分社、儲蓄所),經濟處罰XX人次、罰款金額XX元,待崗X人,免職X人,除名X人,待給予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的8人。向妄存僥倖心理的人員亮起了“紅牌”,維護了農村信用社規章制度的嚴肅性,保障了全區農村信用社業務經營的快速健康發展。

銀行工作報告二

一、特別提示:本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進的問題

1、進一步完善董、監事會決策機制;

2、進一步加大基層機構的內控執行力;

3、制定、完善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津貼制度。

二、公司治理概況

本行在股份制公司設立時,就着重考慮如何依據境內外相關法律、法規構建公司治理結構並規範其運作。為此,本行設立、完善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組織架構,制定了符合現代金融企業制度要求的銀行章程,明確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與高級管理層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以實現權、責、利的有機結合,建立科學、高效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從而確保各方獨立運作、有效制衡。

(一)構建現代公司治理的組織架構。

本行根據《公司法》、《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設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選舉了獨立董事、職工監事和外部監事,聘請了具有豐富的商業銀行工作經驗和卓越過往業績的人士擔任本行的董事長、行長,選聘了副行長、風險負責人、行長助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等高級管理人員,建立了以股東大會為最高決策機構,董事會為主要決策機構,監事會為監督機構,高管層為執行機構的有效治理機制,建立了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引入了5名獨立董事、2名外部監事和3名職工代表監事。本行董事會下設戰略發展委員會、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的負責人均由董事擔任,其中,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均由獨立董事任主席。

1、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是本行的權力機構,股東通過股東大會合法行使權利,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得干預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履行職責。本行的股東大會制定了明確的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詳細規定了股東大會的召開和表決程序,包括通知、登記、提案的審議、投票、計票、表決結果的宣佈、會議決議的形成、會議記錄及其簽署、公告,以及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原則等內容。該議事規則作為本行章程的附件,經本行20xx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和中國銀監會核准後,已得以貫徹執行。

此外,本行建立了和股東溝通的有效渠道,以確保所有股東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公司重大事項平等地享有知情權和參與權,確保股東大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決策,從而使投資者獲得較高回報。

2、董事會

董事會是本行的決策機構,由股東大會授權直接經營管理公司。如何確保董事會充分發揮其作用和履行其職責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問題。董事會成員15人,其中獨立董事5名,執行董事2名,其中大部分董事是均具有豐富的金融業從業經驗和卓越的過往業績,而且,還有戰投BBVA派出的董事。本行每位董事都知悉其職責,並付出了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處理本行的事務。多元化的董事結構,高素質的董事隊伍,有利於董事會對重大經營事項的正確決策,有利於本行的業務發展和業績提升。

目前,本行已初步建立了董事會組織架構和決策程序,董事會下設戰略發展委員會、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四個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於20xx年3月份開始進入正式運作階段。四個專門委員會中,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的成員大部分是獨立董事,主席由獨立董事擔任。

3、監事會

監事會是本行的監督機構。本行監事會成員現有8名,其中外部監事2 名、股東監事3名、職工監事3 名。監事會制定了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以確保監事會的有效監督。本行章程規定監事會依法享有法律法規賦予的知情權、建議權和報告權,為保障監事合法權益的實施,本行及時向監事會提供有關的信息和資料,以便監事會對本行財務狀況、風險控制和經營管理等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和評價。

4、內部控制制度

較好的內部控制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為促進本行各項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切實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提高本行的核心競爭力,確保銀行資本保值增值,本行一直本着"內控優先"原則持續不斷地完善與改進內部控制。本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為指導,遵循全面、審慎、有效、獨立的內部控制原則,進一步優化內部控制環境,改進內部控制措施:加大內控執行的監督檢查力度,有力地促進了我行各項業務的健康、平穩、安全運行。

5、風險管理制度

審慎的風險管理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本行致力於建立獨立、全面、垂直、專業的風險管理體系,培育"追求濾掉風險的效益"的風險管理文化,實施"優質行業、優質企業"、"主流市場、主流客户"的風險管理戰略,主動管理各層面、各業務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

6、關聯交易

不規範的關聯交易或關聯交易陷阱是妨礙公司治理的痼疾。因此,應規範關聯交易管理,有效控制關聯交易風險。本行實行關聯交易迴避制度,在章程中明確規定: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該事項的關聯股東不得參與投票表決,其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得計入有效表決總數,同時,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及相關監管要求,對關聯貸款進行嚴格管理,並確保其滿足關聯貸款不得超過監管資本15%的規定。本行在上市之時,就根據需要按照有關規定處置了正常類關聯貸款,目前,未向原有關聯方客户新增授信,亦未發展新的關聯方客户。我行鍼對關聯貸款的相關防範措施包括:嚴格授信要求,關聯貸款的發放條件不優於其他一般貸款;加強授信審核,關聯貸款的發放必須逐筆上報總行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批等。

7、激勵約束機制

本行制定了保證總分支機構的獨立運作和有效制衡的一系列制度,通過完善等級行管理制度、總行部門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經理制,在總行各部門和分支機構不同層面均建立起績效考核機制。特別是,我行逐步開始建立資本約束下的激勵考核機制,在分支行開始推進以"經濟利潤"、"風險調整後的收益回報"為基礎的考核機制,促進分支行在業務經營中樹立資本、效益和風險綜合平衡的經營理念,自覺地優化和調整資產結構。

8、信息披露管理

本行A+H同步上市後,為規範信息披露行為,保護本行、股東、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內地和香港兩地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機關的要求,本行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確了有效的內部信息報告、審核及披露流程。

本行明確了信息披露事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本行董事長,本行總行各部門以及各分行的負責人是本部門及本分行信息報告第一責任人。本行指定董事會祕書為本行信息披露的指定負責人,負責準備和遞交有關監管部門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組織完成監管機構佈置的信息披露任務,在董事會領導下負責協調實施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組織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部門具體承擔本行信息披露工作。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和工作流程,本行建立了行內重大信息彙集機制,從體制上完善信息披露的相關工作流程,為更好地履行好信息披露職責奠定了基礎。

由於本行今年4月27日剛剛上市,因招股書中披露了本行20xx年度相關財務業績情況而取得了上市地監管機關對本行20xx年年報的豁免。因此,尚未披露過定期報告。但本行會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同時、全面、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斷提高透明度,保證所有的股東平等享有知情權。同時,本行也將根據上市地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機關的要求,適時修訂、完善《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9、投資者關係管理

本行上市之初,就非常注重與投資者的溝通與交流,開通了投資者電話專線,在公司網站設置了"投資者關係"欄目,認真接受各種諮詢,並開始着手建立相關規章制度,起草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上市以來短短的兩個月內,本行領導、董祕、董事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已組織、接待了大大小小几十次境內外投資機構、分析師和投資者的來訪調研,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及時解答問題,建立了和境內外投資機構的良性互動,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得到了資本市場的好評。

(二)規範運作的保證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本行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各級管理人員規範運做的行為準則和依據。本行的公司章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而制定的,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並已通過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聯交所的審核。

(2)三會議事規則

根據監管機關的要求,制定了詳細的《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監事會議事規則》。

(3)董事會、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

(4)制定並完善了《行長工作細則》,完善高級管理層的工作細則和規程,明確組織機構之間的職責邊界,建立明晰的彙報路線和信息溝通機制。

(5)起草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配套文件。

在實際運作中,上述文件及其他相關指導性文件,共同為規範運作提供了制度保證。

三、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問題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xx年12月31日,在短短的時間裏,本行公司治理結構的基本框架和原則基本已確立,公司治理走上了規範化的發展軌道。但在實際運作中,正如《關於開展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所深刻指出,要真正解決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問題,就須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不足,積極學習那些較我行更早步入資本市場的同業的先進經驗,取人所長,補己之短,積極探索、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

(一)進一步完善董、監事會決策機制。由於本行董、監事會下設各專門委員會成立時間不長,其議事規則雖已經各專門委員會審議、修訂,但尚待董事會審議通過。此外,董、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的成員都是金融、財政方面的專家學者,應進一步發揮各專門委員會的專業特長,不斷完善董、監事會決策機制。

(二)進一步加大基層機構的內控執行力。我行雖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合規經營理念,並大力倡導和宣傳,但個別基層機構在認識上仍不到位,在處理具體業務時容易忽視合規經營的問題,一些發生在基層機構的低層次操作風險問題還不時地困擾着我們。因此,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合規體系建設,積極培育全員合規、高層合規的文化氛圍,進一步加大對基層機構的檢查力度,加強其內控執行力。

(三)制定、完善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津貼制度。我行提名及薪酬委員會已草擬《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津貼制度》,以使董事認真、勤勉地履行職責。該制度已提交第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擬於年內實行。

四、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及責任人

序號 整改措施 整改時間 責任人

1 董事會審議通過議事規則,進一步完善董、

監事會決策機制 20xx年8月份 孔丹先生 劉崇明女士

2 進一步加大基層機構的內控執行力 20xx年年內 合規審計部

3 實施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津貼制度 20xx年12月份之前 人力資源部、

提名與薪酬委員會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本行始終致力於構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並借鑑國內外先進的公司治理經驗,結合本行的實際情況,在公司治理的實際運作中,採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斷提升公司治理結構。

(一)內部控制制度方面的特色

1、本行樹立了正確的經營理念,優化了內控環境。我行在對近年實踐進行總結的基礎上,提出了"追求效益、質量、規模的協調發展,追求過濾掉風險的利潤,追求穩定增長的市值,努力走在中外銀行競爭的前列"的經營理念,嚴格按照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條例的規定和銀監會的監管要求,以《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為指導,遵循商業銀行全面、審慎、有效、獨立的內部控制原則,改進內部控制措施,完善信息交流與反饋機制,有效發揮內部控制的評價與持續改進機制,有力地促進了全行各項業務的健康、平穩、安全運行。

2、本行建立了覆蓋全面業務和流程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授信業務內部控制、資金資本市場業務內部控制、會計及櫃枱業務內部控制、計劃財務內部控制、中間業務內部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內部控制和反洗錢內部控制等。

3、完善內控管理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本行積極探索扁平化管理,建立健全集體決策機制,通過建立並執行總、分行行長定期辦公會議制度,履行集體決策職能,提高經營管理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健全了行長辦公會領導下的風險管理委員會、發展及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內部審計委員會和財務審查委員會制度,提高了決策的專業性。

4、強化風險管理措施,落實全面風險管理。一方面進一步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在風險管理委員會下成立了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三個專業委員會,建立了相應的工作制度,並開始履行職責。另一方面加強信貸政策管理,強化放款中心建設和貸後管理工作,並進一步加強市場風險管理,不斷提升風險管理技術手段,完善貸款管理信息系統、資產負債系統、財務管理系統。

5、加大檢查、整改和處罰力度,狠抓內控執行。我行通過大規模的檢查,狠抓整改率,保證了內控的執行力度。主要開展了會計大檢查(覆蓋面達100%)、信貸大檢查(覆蓋面達50%)及安全保衞大檢查。通過連續的檢查,大量揭示和糾正了會計、信貸業務操作和安全保衞方面的不規範操作行為,消除了風險隱患。

(二)風險管理方面的特色

本行持續採取以下多種創新性的措施,努力建立起審慎的風險管理體系:

1999年,本行進行了公司貸款流程改造,將大部分公司貸款業務的審批權集中到總行,並設立了從事不良貸款清收的專職清收人員職位;與麥肯錫公司合作開發了公司業務信用評級系統,並在全行推廣。

20xx年,本行實施了分行信審經理總行委派制,設立了具備識別信用風險知識及經驗的產品經理職位以做實授信調查,建立了放款中心以降低放款操作風險。

20xx年,本行設立了首席風險主管職位,在國內同業率先實施分行風險主管委派制。分行風險主管主持包括授信審批在內的風險管理工作,直接向首席風險主管負責並彙報工作。

20xx年末至20xx年初,本行調整了授信流程,加強對授信業務的全程控制,強化風險管理的獨立性:(1)由風險管理部承擔審查審批職能的同時,將放款中心和貸後管理職能集中由風險管理部組織實施;(2)實行信審會集體審批制,取消了總行行長、分行行長的審批權,總行行長、分行行長僅對信審會審批通過的項目行使否決權;(3)設立了專職信審委員職位,推行專業審貸。在授信調查以及貸後管理中執行第一責任人制度,由客户經理和產品經理對授信調查和貸後管理承擔第一責任。

20xx年以來,本行按照《巴塞爾協議II》的要求,與穆迪KMV公司合作開發了新的公司業務信用評級系統。新的評級系統按照客户類別,設計了20個可獨立計量違約概率的打分模型以及一個通用的違約概率計量模型,在行業細分和違約概率的計量技術上居於國內同業前列。

20xx年,(1)本行實施"優質行業、優質企業"、"主流市場、主流客户"戰略,並按行業、產品和客户調整貸款組合結構,主動管理信貸風險;(2)在總行風險管理委員會下,本行建立了專門從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管理的三個專業委員會,強化對三大風險的專業、集中管理;並建立了重點行業專家隊伍和行外專家庫,加強重點行業政策管理,逐步推行行業審貸,提高授信決策的專業水平;(3)本行開始在全行範圍內推廣"追求濾掉風險的效益"理念,並通過計算、分配基於監管資本標準的經濟資本來對一級分行的業績進行評價。

本行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上的持續努力,已經並將繼續提升本行的風險管理水平,並持續改善本行的資產質量,從而有利於提升本行的資本回報能力。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我行作為A+H同步上市的公司,深刻理解內地和香港在監管規則、監管理念等方面存在差異,在信息披露方面嚴格執行標準從嚴不從寬,內容從多不從少的原則,並根據上市地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機關的要求,本行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確了有效的內部信息報告、審核及披露流程,有助於進一步增強透明度,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

六、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一)日常信息溝通手段。目前,本行通過《中信銀行董監事通訊》、《中信銀行資本市場動態》等方式及時向董、監事會報告相關日常工作。

(二)股權激勵計劃情況的説明

本行已制定對高管的股票增值權激勵方案,可否實施,目前尚未得到監管機構的明確答覆

銀行工作報告三

在中國金融機構的合規建設方面,相對證券業和保險業而言,銀行業具有較為豐富的實踐經驗。早在20xx年,中國銀行(2.97,-0.03,-1.00%)就參考香港分行合規管理制度,改革其“法律事務部”為“法律合規部”,並設立了首席合規官;20xx年,上海銀監局發佈了《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合規風險管理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這也是中國銀行業監管機構出台的第一個針對合規管理的專門文件;20xx年,中國銀監會正式出台了銀行業合規管理的核心文件——《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

合規風險正成為銀行主要風險

巴塞爾委員會會計工作組主席ArnoldSchilder先生説過,“發展和實施合規風險管理的挑戰不亞於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所面臨的挑戰”。20xx年,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發布了“合規與銀行合規部門”文件;20xx年,該機構公佈了對21個國家或地區銀行業合規原則實施狀況的調查報告。

調查結果表明,有20個國家或地區提出了合規要求,一些國家已將合規作為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大部分國家將合規部門作為銀行重要風險管控部門,強調“合規從高層做起”以及合規部門的獨立性。這表明合規管理的重要性已得到廣泛認可。調查報告指出,引發合規事件最為明顯的原因是:不能持續強化全面合規的政策和程序,合規文化、意識和培訓不足,不能有效識別或確認已發生的合規風險。報告指出,合規建設是一個長期持續的過程,必須從各個方面得到加強。

銀行業合規管理工作是一項需要持續進行的重要工作。早在20xx年,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就從中國銀行業經營管理髮展角度強調了合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國內外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暴露重大違規事件,機構業務受到限制,財務損失數量驚人,機構聲譽嚴重受損,危及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大量合規失效的案例足以説明合規風險正成為銀行業主要風險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正面臨着巨大的合規性挑戰。而機構的規模越是龐大、綜合化和國際化程度越高,發展和實施合規風險管理的難度就越大,投入的資源就越多,花費的成本也就越高。”

商業銀行合規制度存在的問題

根據銀行監管部門要求,商業銀行需根據合規管理的相關規定,對本行現有的管理制度進行梳理,並報當地銀監局備案。從商業銀行合規制度梳理的結果分析,因合規制度建設缺乏自上而下的總體安排,導致總體架構混亂現象,這也成為影響合規管理實質效果的重要因素。下面,以筆者調查的多家商業銀行合規制度為例,進行簡單剖析:

首先,制度體系有待合理化。具體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規章制度建設存在繁多籠統現象。有些銀行直接套用監管規則,並沒有根據本行具體流程和特點進行細化,因而形成“雞肋”制度,造成制度規章缺乏可操作性而難以執行的後果。有些銀行的某些制度,在總行層面已經相對細化,具有較強的可行性,但各個分支行依然盲目進行制度重建,僅重述總行相關規章,不僅徒增內部制度數量,也對相關執行人員的工作造成困擾。二是合規制度體例和形式欠缺合理性,某些時效性較強的年度決策性規定也列入制度範疇,不利於制度建設的長期性和持續性。三是個別未列入銀監會重點監管範疇的制度更新速度慢,與銀行業務發展實踐不匹配。

其次,制度建設脱離具體運營環境。在銀行組織架構體系有待改進的狀態下,某些制度建設任務需要一個較長的週期。也就是説,在銀行首先進行組織架構體系建設前提下,才有望設立並出台具有高度執行力的合規制度,否則,將因為制度建設脱離具體運營環境而成為一種徒勞的文字遊戲。例如,某商業銀行制定了信息管理制度,涉及首席信息官的職能要求,但該商業銀行並沒有從董事會層面設置專門委員會和首席信息官職位,導致該制度建設形同虛設,也不可能從根本上符合銀行監管部門的合規要求。

最後制度執行力不足。例如,根據某商業銀行規章制度要求,“合規管理的基本制度應當由董事會審批”。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該行內部所有制度普遍由合規部或各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制定,並經經營管理層通過之後即進入執行階段,並未提交董事會決議。這種做法既不符合該商業銀行章程的要求,又不符合銀監會監管要求中關於“合規政策由董事會審議批准”的規定。

商業銀行合規制度建設建議

上述商業銀行合規制度建設存在的問題,深刻反映了我國銀行業目前合規管理從理念、建設到執行環節所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建議銀行同業考慮從以下五個方面改善合規管理工作,提高合規管理水平。

(一)商業銀行應樹立全面合規建設理念

首先,合規制度內容不僅應重視專業性,更要兼顧全面性。

根據監管要求,合規的“規”,既包括對現有的外部法律法規、行業準則和自律組織的規定,也包括銀行內部的規章制度。也就是説,商業銀行的合規建設,屬於廣義的範疇,相對於合法而言,範圍更廣,要求更高,既要合“外規”,也應合“內規”。因此,銀行同業不僅需立足金融機構的特殊角度,強化專業性的合規制度建設;也要從企業管理角度重視規章制度設置,建立完備的合規制度體系。從合規建設內容角度,商業銀行應重視全面性,不僅要涵蓋所有業務、各後台部門、各分支機構,更要涵蓋全體工作人員;不僅重視專業合規,還應涵蓋非專業合規

據筆者瞭解,很多商業銀行目前普遍偏重銀行業務和產品、部門分支機構及崗位職責、日常業務IT系統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清理、梳理、整合和優化工作。即使從日常的合規管理角度,也更側重業務與機構、業務部門和分支機構的合規管理。而在後台支持部門的合規運作、勞動用工管理、知識產權管理等非金融企業特有的制度建設方面,其合規建設甚至有所欠缺,凸現出商業銀行法律意識、合規意識建設深度和廣度的不足。

其次,合規管理體系應注重完整性。

合規管理體系從內容角度,表現為商業銀行企業管理、日常經營管理合規和員工執業行為合規等多方面內容的有效整合;從執行力角度,合規管理應涉及商業銀行決策、執行、監督和反饋等不同工作環節;因此,合規建設及管理應成為商業銀行全行的工作,而不僅是合規部門及其高管的任務。目前,很多商業銀行的合規管理並沒有實現自上而下、完全滲透到全部日常經營和管理中的理想狀態。主要表現為:事前決策和事中執行的合規抓得緊,而事中監督和事後反饋環節的合規力度相對較弱;側重預先的風險防範,但對於合規績效考核、合規問責制度、誠信舉報制度等需持續改進的後續制度建設體系,相對弱化甚至不完整;合規管理的長效機制建設工作有待深化。

例如,商業銀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合規內容,應注意涉及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在履行決策、監督職能時的內容;在商業銀行日常經營管理的合規制度設置方面,應考慮合規制度貫徹的可行性因素,細化銀行的法律部門、合規部門、內部審計等不同部門需要重點負責的相關合規要求,從而實現銀行員工立足本職工作,全方位樹立自覺防範風險的合規意識,最終提高商業銀行全方位合規經營,規範發展的高效執行能力。

(二)商業銀行應注意法律與業務人才在合規管理工作中的的協作

根據銀監會監管要求,銀行合規管理人才需要具備“多面手”的特點,即法律知識和銀行專業知識並重。合規管理人才既要理解法律內涵,也應瞭解本行業務,需要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筆者認為,這一要求,也反映了合規與合法的關係,銀行合規內含了對合法性審查的要求,合法是合規管理的基矗銀行要做好合規管理工作,就必須重視法律人才與業務人才的相互融合、充分協作。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形成具有高度執行性的全面合理合規管理機制。

目前,某些商業銀行依然處於法律與合規部門分設狀態。法律部人員主要由法律專業人士組成,一般負責訴訟與合同條款的審查,基本屬於銀行合規管理的事後處理部分。合規部門的員工基本由風險控制部、業務部門的金融專業人員組成,這些人員普遍具有業務專業知識強,而法律常識相對欠缺的特點。也有的銀行雖然部門合設,但法律人才與業務人才的分工也依然過分清晰,與部門分設環境下的工作效果類似。在這種模式下,合規建設與管理人員,既要判斷業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又要判斷是否符合行業的規則、自律規則和內部制度。從人力資源合理配置角度,形成對金融專業人員的法律素質要求高於法律專業人員的不合理狀態。

上述工作模式,將“合法”,這一合規管理的基礎工作安置在合規建設的後期,導致銀行實務工作中,合法性判斷與合規性審查難以有效對接,不利於提高銀行整體工作效率。

(三)商業銀行應優化合規監管機制,實現全行協作合規監管效果

要實現合規管理的最佳執行效果,需要商業銀行全行協作,各有側重,建立合規管理的層層防線,提高合規風險的管控能力。要達到上述效果,要求銀行合規監管制度建設細化,實現責任和義務的統一。

據筆者調查,從合規制度建設角度,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及其部門業務負責人,普遍被賦予了對其管轄範圍內經營活動的首要合規監管職責。但在實際工作中,很多業務主管人員只履行合規監管報告職責而弱化合規監管的初步識別任務。究其原因,從合規監管機制角度,合規部門是負責合規性審查的最終機構,業務主管人員並不是合規監管的主要負責者。業務主管經常因更重視商業機會而從某種程度上忽略了合規責任的履行。

(四)商業銀行應重視合規人才的培育和發展

銀行業務創新是銀行業擺脱同質化競爭,進行市場拓展和提升競爭力的重要途徑,而這也對合規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合規管理人員能力不足,導致其對合規風險的判斷難以把握:一方面因忽略風險而埋下風控隱患,另一方面又可能因過分誇大風險而影響本行的發展。從這一實務角度,對銀行合規人員提出比銀行監管機構更高的要求,除具備法律、業務知識以外,還要求其具有很好的學習和領悟能力。合格的合規工作人員,應能夠做到及時、正確把握法律、規則和準則的最新發展動態及其內涵,分析其對銀行業經營的影響,並及時提出規避風險的解決方案或建議。

據筆者調查,目前很多商業銀行的合規人員水平有很大提高,但依然難以滿足上述要求,因此,商業銀行應重視在合規人才的吸收、培養方面加大投入。

(五)利用合規管理電子化加強執行力

據筆者調查,很多商業銀行雖然建立了成型的制度、流程,但依然存在執行難現象。例如,按照商業銀行的相關制度,要求借力中介機構必須採用競標的方式,而實際操作中,往往流於形式甚至忽略此步驟,最終導致制度形同虛設,只是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針對上述情況,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利用合規管理電子信息技術平台的支持,降低人為干預等因素的負面影響。通過信息化途徑,建立融合制度檢索、合同審查、授權管理、合規互動問答、合規講堂、監管動態、反洗錢監控等工作為一體的合規管理電子信息化系統,既促進了業務部門和合規管理部門之間的流程化配合、銜接,實現了銀行內部實時互動與合規管理的可持續改進目標,又對加速銀行的運營模式由部門銀行向流程銀行的轉變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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